商业银行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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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的准入及其退出

公司客户的准入及其退出
– 2、很多银行一味的不断新开拓客户,就是单纯申报贷 款、票据等,营销方式较为粗放。——精细化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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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客户销售环节对银行的需求
– 当今,企业益发重视销售的重要性,几乎每个 企业都在将本企业的资源向销售部门倾斜,企 业非常需要银行促进其产品的销售。
– 从企业的销售入手营销企业,通常适用于大型 的制造类企业,这类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迫切需要提高销售市场份额。
– 2、国债、央票投资:对于资金量较大,且会有一段时 间内稳定沉淀的客户适用。
– 银行客户经理必须熟练掌握理财产品的使用规则,理 财是未来大型集团客户的必然选择,应受到大型客户 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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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示:
– 很多客户经理认为理财是一项很复杂的银行业 务,需要非常专业的技能,其实不然,现有的 很多传统产品就完全具备理财功能,只不过我 们以前没有注意到。
– 3、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目前仅限于特大型客户使用,对客户降低 资金闲置、满足突发性的融资需求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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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客户理财环节对银行的需求 可以选择的工具包括:
– 1、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最简单、最有效的理财方式 ,在超出一定限额后,银行协助企业将每日的闲置资 金全部存入管理账户,按相对较高的利息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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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启示:
– 1、大型企业一般都选择有大量的合格供应商,随时需 要原材料、零部件,随时购买,供应商实际承担大型 制造企业前端原材料仓库、加工制造的职责,实际是 大型企业将自己原材料供应外包。现在,中国制造商 普遍重视自己的供应商,供应商是制造商产业链条重 要的组成部分。合格的供应商是保证大型制造企业长 期稳定经营的坚实基础,帮助供应商解决其流动资金 问题,保证大型制造商自身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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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模版

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操作规程文件编号: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目录0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的和范围 .. (3)2定义、缩写和分类 (3)3职责与权限 (3)4基本规定 (3)5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4)6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7)6.1外部法律法规 (7)6.2内部规章制度 (7)7附录 (8)8记录 (8)0目的和范围为规范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前调查的操作,强化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质量,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贷前调查的控制活动。

1定义、缩写和分类(1)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是指客户经理对已确定的申请人或目标客户进行全面调查,收集有关信息和资料,对客户和授信业务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客户授信(担保)资格的合法性、客户的偿债能力(担保能力)和授信方案的合理性等做出全面调查、评价的过程。

(2)公司客户经理:指本行为实现经营目标和满足客户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服务需求,充分利用行内各种资源,运用市场营销手段,为本行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综合性银行服务,具备综合素质的业务人员。

(3)公司客户经理分为:a)调查岗,负责公司业务调查工作;b)审查岗,负责公司业务审查工作。

2职责与权限3基本规定(1)双人调查。

授信调查应坚持“双人调查”的原则。

调查岗和审查岗同时参与贷前调查。

(2)实地调查。

客户经理应实地查访客户,了解客户经营管理状况。

授信前调查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

(3)从事授信调查的客户经理应掌握本行有关信贷政策和操作流程,应掌握本行关于尽职调查的要求和政策,具备严谨的工作作风、熟练的分析技能、敏锐的观察和判断能力,应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要求进行授信调查。

银行公司客户准入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公司客户准入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公司客户准入管理办法模版银行公司客户准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银行公司客户准入管理,明确客户准入工作流程与工作职责,保证准入质量,根据有关信贷管理制度,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公司客户准入是指对首次与本行发生授信业务的公司客户进行筛选和审核,确定客户是否符合本行信贷投放政策要求,并认定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型等信息的过程。

公司客户准入包括一般客户准入及主动授信客户准入。

对于在本行没有在办授信业务申请、原有存量授信业务全部结清且授信额度已失效6个月以上的,以及已准入6个月内未发起授信申请的本行重点监测行业客户,视同新客户进行准入。

公司客户在本行办理授信业务前,必须进行客户准入。

对于未取得准入的客户,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办理授信业务。

授信业务是本行向客户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作出保证,包括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保理、结构化融资、信用证、透支、保函等表内外业务以及各类低风险业务。

公司客户准入管理实行“统一规则、分级授权”的原则。

统一规则是指由总行制定统一的公司客户准入标准,全行在该体系标准下,依托本行信贷管理系统开展公司客户准入工作。

分级授权是指总行根据对不同客户的管理政策以及各经营单位的管理能力,确定分行客户准入审批权限,总行及分行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职责。

各经营单位在申报客户准入时应严格遵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完成公司客户准入的组织、申报、初审等工作。

同时,必须充分把握客户风险,严防不符合本行各项规定的企业以虚假信息进入本行准入序列。

第二章部门职责总行公司业务部是全行公司客户准入的牵头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公司客户准入的政策、制度及流程;(二)负责对超出分行权限的大中型企业客户准入进行审批;(三)负责对主动授信客户准入进行审批;(四)指导分支机构开展准入工作,并对客户准入情况进行检查。

总行小企业金融部是全行小微企业客户准入的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制定小微企业客户准入的标准及流程;(二)负责对超出分行权限的小微企业客户准入进行审批;(三)指导分支机构开展小微企业客户准入工作,并对小微企业客户准入情况进行检查。

授信业务准入标准等

授信业务准入标准等

张家口市商业银行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试行)为加强公司授信业务管理,规范授信业务营销发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授信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标准。

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

一、严格准入对象1、投向效益高、发展前景好的辖区骨干企业、优秀的上市公司等;2、投向效益好、风险低、资产质量高、市场潜力大的重点客户;3、投向信用评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4、投向列入政府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5、投向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二、严格准入条件从客户机构设置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足够性、经营的盈利性及授信的安全性等方面来确定贷款准入条件。

(一)授信基本条件:1、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并在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年检手续;2、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开立一般结算账户达一年以上,结算业务百分之五十(含)以上通过我行办理;3、信用等级在BB级(含)以上;4、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流动比率不低于100%5、企业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6、或有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7、近两年没有出现经营亏损;8、客户机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9、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10、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偿债能力强,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担保;11、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且年检有效;12、我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根据授信业务类型的不同,还须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1、流动资金贷款(1)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2)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无不良履约记录;(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股东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4)发生经营、财务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变动,能及时履行告知义务;(5)能准确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6)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单位信用等级应在BB歐(含)以上的企业法人(不含关联企业保证);2、固定资产贷款除应具备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外,拟使用贷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我行信贷资金投向;(2)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3)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4)借款人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项目竣工投产后的配套流动资金基本落实。

商业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商业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1.引言在商业银行业务中,授信是银行最重要的业务之一。

银行通过授信解决客户的资金需求,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对授信客户进行准入与风险分析,确保授信客户的信用水平和还款能力。

2.客户准入程序2.1 客户准入申请授信客户准入程序的第一步是客户准入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客户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报告等。

银行根据申请材料初步判断客户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2.2 客户背景调查在客户准入申请审核通过后,银行进行客户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主要包括对客户的身份、信用记录、经营历史和行业背景等进行核实和评估。

2.3 风险评估基于客户背景调查结果,商业银行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包括客户的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评估和抵押品评估等。

3.风险分析3.1 信用风险分析商业银行在授信客户准入时需要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分析。

主要包括客户的信用记录、信用评级和还款记录等。

3.2 还款能力分析还款能力是商业银行授信风险的重要方面。

商业银行需要对客户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客户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按时还款。

3.3 抵押物评估商业银行在授信业务中通常要求客户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

银行需要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可变现性,以便在风险发生时进行处置。

4.结论与建议基于客户准入程序和风险分析的结果,商业银行需要对每个授信客户做出结论和建议。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银行可以决定是否准许客户的授信申请,以及授信额度和利率等条件。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客户准入申请表格、背景调查材料和风险评估报告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授信: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借款或融资的行为。

2.信用水平:客户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级等指标,用于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

3.还款能力:指客户按时还款的能力,包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等指标。

4.抵押物:客户提供的作为担保的财产,用于保障银行的债权。

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按照合规、审慎、透明、公正原则进行,确保对公授信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客户资质审查第二条审查对象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的客户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

第三条资质审查内容商业银行应核实客户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经营状况等相关信息,以了解客户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

第四条资质审查程序1. 商业银行应要求客户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对其进行核实。

2. 商业银行可通过查询政府公开信息、网络征信平台等途径获取客户的相关信息。

3. 商业银行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客户资质审查,但应确保其独立、公正、专业。

第三章财务报表审查第五条审查对象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的客户应提交其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六条财务报表审查内容商业银行应审核客户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了解其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

第七条财务报表审查程序1. 商业银行应要求客户提交最近的财务报表,并对其进行全面的审核。

2. 商业银行可以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报表审查,但应确保其独立、公正、专业。

第四章业务信息审查第八条审查对象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的客户应提供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同、经营计划、担保合同等。

第九条业务信息审查内容商业银行应审核客户提供的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了解其业务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

第十条业务信息审查程序1. 商业银行应要求客户提交与业务相关的信息,并对其进行审核。

2. 商业银行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业务信息审查,但应确保其独立、公正、专业。

第五章风险评估第十一条审查对象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的客户应进行风险评估,以评估其还款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内容商业银行应对客户的还款能力、担保能力、行业风险等进行风险评估。

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客户授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

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客户授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

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客户授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贷前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公司类客户的授信调查管理,优化信贷调查的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指引》,结合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行非自然人客户各项信贷资产业务和或有资产业务,包括各类贷款、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贴现、信贷证明、保函等。

第三条总行公司业务部作为公司客户授信调查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行授信调查业务的管理、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负责总行重点客户授信调查工作的指导或实施,总行直接营销的客户由公司业务部承担。

支行客户部是公司客户授信调查业务的直接操作部门,直接负责公司客户授信业务的调查和调查报告、评估报告的撰写工作,跟踪授信业务的调查、上报、审查、审批过程。

第四条总行公司业务部、支行客户部是公司类客户授信业务准入部门,对公司客户授信实施准入制度。

对没有列入总、支行规划的公司类客户授信,不符合行业销售标准的公司类客户授信,已超出风险管理限额的公司类客户授信和其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制度的客户授信不予核准。

第五条授信调查应坚持双人调查、实地查看、真实反映、分级管理的原则。

双人调查原则是指每笔信贷业务必须至少由两名客户经理调查,并在调查报告中签署明确意见。

实地查看原则是指客户经理必须通过座谈、查账等方式对申请人、保证人及抵(质)押品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所提供资料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现场查看申请人、保证人的经营管理情况、资产分布状况和抵(质)押品的现状。

真实反映原则是指客户经理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贷前调查所了解的情况,不回避风险点。

如果调查人员经过深入调查,提出了不予贷款的明确意见,任何人不得要求调查人员更改意见。

出具正式调查报告后,任何人员不得在原稿上作原则性更改;如确需作原则性修改,应另附说明。

分级别调查原则是指总行根据信贷管理需要,分级组织信贷调查。

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小微企业金融授信业务行为, 为我行小微企业金融授信业务确定基本管理框架, 并为我行所有从事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信贷人员提供基本工作规范, 根据银监会下发的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文件, 结合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我行办理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基本原则、思路和方法, 适用于我行对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小微企业授信业务, 是在我行经营许可范围内向过去难以获得正规渠道融资支持的广大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 包括贸易融资、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保证和票据承兑业务在内的表内外综合授信和融资业务。

目前微贷中心业务主要是向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提供贷款支持。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权限第四条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实行总分支架构下的事业部制管理, 基本组织架构如下:第五条微贷总中心是在总经理领导之下,业务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内控稽核部与综合办公室协同工作的运行结构。

各岗位部门主要职责如下:总经理(一)制定微贷中心小微企业金融发展规划, 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思路;(二)开发、引进、推广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技术、流程和产品, 制定营销策略;(三)审批、决策微贷中心内部各类文件、通知及各项重大决定;(四)总结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管理模式和专业技术, 有条件的实施技术输出。

业务管理部(一)指导和推动各分中心开展能力建设并监督每月分中心既定任务的完成情况;(二)管理监督与评价考核分中心业务的质量、业绩;(三)不断完善业务制度流程;(四)规范、设计和完善信贷人员的培训体系、方案和课程, 指导和考核各分中心信贷人员;(五)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风险管理部(一)制定年度风控计划;(二)管理监督与考评分中心业务的风险指标, 分析、研究逾期贷款的催收策略;(三)管理与考评各分中心风险经理,并针对分中心风险特点不定期组织风险培训;(四)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张家口市商业银行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试行)

张家口市商业银行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试行)

张家口市商业银行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试行)为加强公司授信业务管理,规范授信业务营销发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授信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标准。

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

一、严格准入对象1、投向效益高、发展前景好的辖区骨干企业、优秀的上市公司等;2、投向效益好、风险低、资产质量高、市场潜力大的重点客户;3、投向信用评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4、投向列入政府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5、投向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二、严格准入条件从客户机构设置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足够性、经营的盈利性及授信的安全性等方面来确定贷款准入条件。

(一)授信基本条件:1、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并在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年检手续;2、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开立一般结算账户达一年以上,结算业务百分之五十(含)以上通过我行办理;3、信用等级在BB级(含)以上;4、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流动比率不低于100%;5、企业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6、或有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7、近两年没有出现经营亏损;8、客户机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9、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10、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偿债能力强,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担保;11、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且年检有效;12、我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根据授信业务类型的不同,还须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1、流动资金贷款(1)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2)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无不良履约记录;(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股东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4)发生经营、财务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变动,能及时履行告知义务;(5)能准确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6)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单位信用等级应在BBB级(含)以上的企业法人(不含关联企业保证);2、固定资产贷款除应具备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外,拟使用贷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我行信贷资金投向;(2)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3)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4)借款人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项目竣工投产后的配套流动资金基本落实。

商业银行集团(关联)客户授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集团(关联)客户授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集团(关联)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关联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业法人:(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导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与利润,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

第三条集团客户存在的主要形式(一)母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各个子公司之间;(二)不存在投资关系,但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企业之间;(三)企业与其合营企业;(四)企业与其联营企业;(五)企业与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1、主要投资者个人。

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的资本的个人投资者;2、关键管理人员。

指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主要指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管各项事务的副总经理以及形式类似的政策智囊人员,但不包括董事会秘书、非执行董事、监事等;3、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有可能影响或受其影响的家庭成员。

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和子女。

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构成的关联关系的形式主要有:1、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之间的关系;2、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3、企业与其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4、企业与其关键管理人员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包括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等)、贴现、透支、拆借和回购、保理、贷款承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内外业务。

银行公司类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银行公司类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

银行公司类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银行公司类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公司类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加强对公司类客户授信风险的总量控制,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一授信,指我行对单一法人客户、集团客户、关联方客户等公司类客户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的授信风险管理制度。

统一授信是一种内部管理方式,不是一种授信品种。

本办法所称授信,是指我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作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如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等)、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指我行在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和融资风险等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的能够和愿意承担对该客户的授信风险总量。

在我行办理的全额银行承兑汇票、全额保函业务、定单质押类信贷业务等不占用风险资产的业务,不列入统一授信范围内。

第三条关联方客户授信需按照《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控制管理办法》中管理与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和管理。

第四条我行实施的统一授信制度,必须遵循主体统一、区别对待、动态调整、权限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我行统一授信由总行和分行共同实施,总行指导分行开展权限内的授信管理工作,分行权限内授信业务管理应参照本办法实施,但不得超出本办法所规定的范围。

第六条本办法适应对象为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统一授信的对象与种类第七条授信对象即被授信人,是指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非自然人客户。

第八条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业务授信、贸易融资业务授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授信和担保业务授信。

商业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商业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1、引言1.1 背景1.2 目的1.3 范围2、客户准入评估2.1 客户信息收集2.1.1 公司背景信息2.1.2 股东背景信息2.1.3 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2.1.4 行业分析2.2 评估指标2.2.1 资信评级2.2.2 客户资金实力2.2.3 偿债能力2.2.4 盈利能力2.2.5 市场竞争力2.3 决策流程2.3.1 客户准入审批流程2.3.2 决策结果通知3、风险评估3.1 客户风险识别3.1.1 交易对手风险3.1.2 市场风险3.1.3 操作风险3.1.4 法律风险3.2 风险分析方法3.2.1 定性分析3.2.2 定量分析3.3 风险评级3.3.1 风险等级划分依据 3.3.2 风险等级评定3.4 风险控制措施3.4.1 客户限额设置3.4.2 抵押物要求3.4.3 还款保证措施4、监测与审查4.1 监测指标4.1.1 财务状况监测4.1.2 行业动态监测4.1.3 监管政策变化监测4.2 客户评级更新4.2.1 定期评级更新4.2.2 其他事件导致评级更新 4.3 风险审查4.3.1 定期风险审查4.3.2 重大风险事件审查5、附件:相关文件和报告5.1 公司注册证明5.2 股东证明文件5.3 财务报表5.4 监管政策文件注释:1、客户资金实力:指客户交易账户中的可用资金,包括存款、投资收益等。

2、偿债能力:客户通过现金流等手段偿还债务的能力。

3、盈利能力:客户经营业务所产生的盈利水平。

4、市场竞争力:客户在所属行业中与其他竞争对手相比的优劣势。

5、交易对手风险:指交易对手可能无法履约导致的风险。

6、市场风险:指市场行情波动导致的风险。

7、操作风险:指操作不当、内部失误等导致的风险。

8、法律风险:指涉及法律法规变化、诉讼纠纷等导致的风险。

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教材

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教材

银行授信客户准入与风险分析教材1. 概述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之一,在向客户提供授信业务时需要进行准入与风险分析,以确保提供授信的客户具备良好的信用历史和偿还能力,从而降低风险。

2. 准入要求银行在确定授信客户准入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客户信用历史:银行会查看客户的信用报告,评估其过去的信用表现,包括按时还款、逾期情况等。

较好的信用历史将增加客户的准入机会。

- 客户稳定性:银行会考虑客户的收入来源、职业稳定性、企业经营状况等。

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经营状况将增加客户的准入机会。

- 客户负债情况:银行会查看客户的负债情况,包括贷款余额、信用卡透支等。

若客户负债过高,可能会限制其准入机会。

- 客户抵押担保:银行会考虑客户能够提供的抵押物和担保品。

较有价值的抵押物和担保品将增加客户的准入机会。

3. 风险分析银行在授信客户准入后,还需要进行风险分析,以评估客户偿还能力和可能面临的风险。

以下是银行常用的风险分析方法:- 财务分析:银行会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包括现金流量、利润状况、负债情况等,以评估其偿还能力和盈利能力。

- 信用评级:银行会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以确定其风险等级。

评级通常基于客户的信用历史、财务状况、行业背景等因素。

- 市场状况分析:银行会分析客户所处的市场环境,包括行业前景、竞争程度等因素,以预测客户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

- 抵押物评估:若客户提供了抵押物,银行会对其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可变现程度,以确定风险。

4. 风险管理措施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管理风险:- 调整授信额度: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和财务能力,银行可以调整其授信额度,降低风险。

- 调整利率和期限:若客户风险较高,银行可以提高利率或缩短贷款期限,以增加利润和缩小风险。

- 要求担保物:若客户风险较高,银行可以要求提供更多的抵押物或担保品,以增加保障和减少风险。

- 监控授信使用情况:银行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客户的贷款使用情况和还款情况,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措施。

授信业务准入标准等

授信业务准入标准等

张家口市商业银行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试行)为加强公司授信业务管理,规范授信业务营销发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授信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标准。

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

一、严格准入对象1、投向效益高、发展前景好的辖区骨干企业、优秀的上市公司等;2、投向效益好、风险低、资产质量高、市场潜力大的重点客户;3、投向信用评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4、投向列入政府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5、投向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二、严格准入条件从客户机构设置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足够性、经营的盈利性及授信的安全性等方面来确定贷款准入条件。

(一)授信基本条件:1、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并在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年检手续;2、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开立一般结算账户达一年以上,结算业务百分之五十(含)以上通过我行办理;3、信用等级在BB级(含)以上;4、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流动比率不低于100%;5、企业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6、或有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7、近两年没有出现经营亏损;8、客户机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9、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10、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偿债能力强,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担保;11、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且年检有效;12、我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根据授信业务类型的不同,还须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1、流动资金贷款(1)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2)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无不良履约记录;(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股东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4)发生经营、财务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变动,能及时履行告知义务;(5)能准确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6)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单位信用等级应在BBB级(含)以上的企业法人(不含关联企业保证);2、固定资产贷款除应具备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外,拟使用贷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我行信贷资金投向;(2)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3)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4)借款人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项目竣工投产后的配套流动资金基本落实。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一、银行授信概述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简单来说,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银行通常都会给一些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大额授信,有些授信额度甚至高得惊人,这也是强占优质客户的一种手段;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银行授信 - 授信工作中的概念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二、银行授信决策与实施尽职要求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在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授信;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或减少程序进行授信;商业银行在授信决策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授信工作人员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发表决策意见,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商业银行不得对以下用途的业务进行授信:1、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客户未按国家规定取得以下有效批准文件之一的,或虽然取得,但属于化整为零、越权或变相越权和超授权批准的,商业银行不得提供授信:1、项目批准文件;2、环保批准文件;3、土地批准文件;4、其他按国家规定需具备的批准文件;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做出后,授信条件发生变更的,商业银行应依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应的合同条款重新决策或变更授信;商业银行实施有条件授信时应遵循“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的原则,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发生变更未重新决策的,不得实施授信;商业银行对拟实施的授信应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并审核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法律文件的主要条款提示参见“格式合同文本主要条款提示”;商业银行授信实施时,应关注借款合同的合法性;被授权签署借款合同的授信工作人员在签字前应对借款合同进行逐项审查,并对客户确切的法律名称、被授权代表客户签名者的授权证明文件、签名者身份以及所签署的授信法律文件合法性等进行确认;三、银行授信 - 贷款的区别授信不能等同于贷款;授信是一种风险控制的总的概念;贷款是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向借款人所作的借款,须在一定期限内归还,并支付利息;客户对银行的需求不仅包括贷款,还有票据、信用证等;授信包括了银行的表内、表外业务,开信用证也要授信;银行授信 - 分类基本授信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每个地区客户的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特别授信是指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经营的临时需要,对特别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特别授信的额度是一次性的,不可循环使用;内部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在对单一法人客户或集团性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作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最高限额,该授信额度不与客户见面,由商业银行审批客户单项信用需求时内部掌握使用;针对客户确定的用于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是商业银行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公开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一法人客户或集团性客户,在对其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就核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的额度内能够便捷地使用银行信用;公开授信必须与客户签订公开授信协议,协议中须载明公开授信额度的金额、有效期及使用条件;每次使用信用的期限要根据其具体用途按相关规定执行内部授信与公开授信在操作上的区别一是申请环节不同;公开授信是银企双方的经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必须由客户要约,提出申请,商业银行承诺同意公开授信,构成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授信合同;内部授信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需申请;二是担保环节不同;公开授信原则上要求采取最高额担保,而内部授信则无担保要求;三是内部授信不需与企业签订授信协议,而公开授信必须签订协议;四是用信不同;公开授信的客户可以随时向商业银行申请提款,而不需要繁琐的逐级审批手续,而一般授信的用信须严格按授权权限办理手续;企业要贷款,属于对公业务;首先,银行信贷审批中心对企业的资质审核一个额度→企业提供所需材料→经各个审批部门的审批→授信完成,授信层结束有审批额度,授信期限等等信息;然后就是用信,在审批结束后,授信有效期内,可以办理相关的信贷业务此业务必须是审批批复通过的业务;授信审批流程在授信有效期内只走一遍,每次做业务在未超过授信有效期和授信额度之前,办理业务直接到用信层就OK,用信流程一般不是很复杂,就是看看额度,合同,期限,利率对不对之类的,没有异常不会再用信卡你放不了款的;授信是对企业资质的评价判断,授予我行的信用给你,简称贷款审批;用信是企业已有我行对你的信用,使用我行的信用叫用信,简称额度使用;这就是授信审批和用信审批的区别;不知道您明白没有,不明白可以追问;四、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是指由银行批准的可以向公司客户借贷的或已经贷出的最高贷款本金限额;授信额度的分类授信额度一般可分为单笔贷款授信额度、借款企业额度和集团借款企业额度;单笔贷款授信额度是指单独被批准的贷款授信额度;该额度一般不允许重复借贷;最高限定于各类授信贷款最高的本金暴露额度;借款企业额度是指银行授予某个公司客户一笔以上贷款的授信额度总和;该额度也包括来自贷款汇率问题的风险敞口;集团授信额度是指银行授予集团各个成员授信额度总和;对于有复杂结构的集团组织要关注如下几方面潜在的信用风险:贷款资金在集团内部成员间转移;集团内部的资金流用于其他债务清偿;集团内其他成员对公司客户的不良影响;授信额度的核定一对于核心客户额度的核定核心客户应具备行业内综合实力靠前、对外履约记录良好,符合银行授信政策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条件,重点支持:1、资源优势突出,如石油、煤炭、电力等能源类行业中的大型企业;2、回购担保能力强,财务指标优良,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如大型制造企业;3、竞争优势明显,内部经营管理规范,如大型外资装备企业;4、在行业中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客户,如有行业导向能力的客户;5、国内着名、实力颇强、辐射范围广、运行稳定的特定专业市场;对于配合提供授信资料的核心客户,执行一般的信贷操作流程,按照信贷政策手册规定,收集资料,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对于不配合提供授信资料的核心客户,主办客户经理应当参考专业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按照评级结果孰低原则确定该客户的信用级别,并采取多种途径尽可能多地收集客户资料;客户经理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核心客户授信材料应符合银行授信政策的有关要求;适用于管理规范、市场知名度较高、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大型、垄断型、资源型客户或大型上市公司;外部专业公司的范围限定在国际、国内知名的评级公司;二对于配套企业额度的核定1、配套企业的准入条件供应商和经销商一般应由核心企业推荐,列入核心企业供应商或经销商名录的优先支持;供应商一般具有如下条件:1、信誉较佳,履约记录良好,无违约记录;2、具有专业化、一定规模化的生产供货能力;3、与核心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关系,交易履约记录较好;经销商一般具有如下条件:1、所处区域市场需求旺盛,货物周转速度较快;2、信誉良好,无违约记录,其销售与服务活动直接在核心客户支持与监督下进行;3、内部管理规范,具有专业的团队人员配合银行业务开展;4、重点支持核心客户排名靠前的经销企业;2、对配套企业额度的核定对供应商、经销商授信限额的核定可参考如下计算公式确定:Q=c×G×S其中:Q为当期最高授信额度;c为经营循环资金周转量经营循环资金周转量=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平均余额+预付平均余额+应收票据平均余额一预收账款平均余额一应付账款平均余额一应付票据平均余额;其中,平均余额=期初余额/2+期末余额/2,货币资金应扣除保证金.注:应收账款应剔除一年以上及其他明显可能损失的应收账款;平均存货应当剔除一年以上的或明显滞销的存货;G为预期销售增长率该系数反映客户销售增长预期.可参考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景气程度和客户经营业绩综合确定,通常取值为1.0~1.3,如取值超过其上限应充分说明理由;S为目标市场份额系数.原则上,按照以上公式确定对供应商和经销商的授信额度,对于管理规范,经营规模较大的经销商,授信金额可以适度增加;3、对配套企业额度的管理在核心企业承担回购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付款退款承诺或见证回购责任下,审批部门认定后可实行单一额度管理,即额度由核心企业授信申报银行根据与核心企业的协商结果及业务贸易特点进行核定,不再走一般信贷审批流程;对于运行质量较好、风控能力强的双额度管理网络,可转换为单一额度管理,由审批机构核准;如果核心企业不承担回购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付款退款承诺或见证回购责任,实行双额度管理,即对配套企业授信额度的审批仍按现有的一般信贷审批流程进行报批;授信额度的决定因素授信额度的确定取决于如下各因素:①明确公司客户的资金需求,并通过相互讨论分析其原因;②通过财务分析预测公司客户未来现金流,借以估计其还款能力;③公司客户贷款金额的需求;④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对授信额度的限制;⑤贷款组合管理的相关限制;⑥银行自身的原因;授信额度的确立流程授信额度的确立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①分析贷款需求及其产生原因;②确定借款期限及其合理性;③确定借款额度及合理性;④评估相关信用风险;⑤偿债能力分析;⑥作出借款决定,同时建立授信额度;⑦整合授信额度,提交审核;五、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是指银行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中行公司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上述短期授信业务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开证、保函、押汇等,其中,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就是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信及经济状况,授予其一定期限内的贷款额度;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借款人可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情况,随用随借,不必每次都办理繁琐的贷款审批手续,而且可以尽可能地减少利息支出;授信就是金融机构主要指银行对客户授予的一种信用额度,在这个额度内客户向银行借款可减少繁琐的贷款检查;授信可分为表内授信和表外授信两类;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个人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抵押额度、质押额度和信用额度,对于这三种额度,借款人可以单独或合并申请;其中申请抵押额度须以本人名下的可设定抵押权利的财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额度不超过银行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70%;申请质押额度须以银行认可的质押物进行质押担保,质押额度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信用额度由银行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调查结果,按个人信用评定标准予以评定,上限为30万元;授信额度简单地说,就是银行能贷给你最高多少的钱授信额度是指银行在一定金额及期限内,向借款人发放的可循环使用的授信,其特点是:1、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用随还;一次授信后,在约定的时间和额度内随借随用随还;2、凭证贷款,手续简便;借款人依据授信合同办理授信业务,银行不再重新进行授信调查、审批;3、如果为综合授信额度,借款人除了可以获得贷款外,还可办理授信合同规定的开立承兑汇票、国际结算融资等业务;例如:这个一般是出现在有赊销出现的时候,比如最简单的信用卡,就是你用你的信用来先期支付费用,然后再偿还你的借贷;授信额度就是你可以被授予的信誉数量,就是你赊销金额的总和;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是指银行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中行公司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上述短期授信业务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开证、保函、押汇等,其中,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方便灵活,随借、随用、随还;适应多种融资方案的需要;降低企业筹资成本,提高财务工作效率;2、适用范围凡独立企业法人客户,均可就其在银行的短期贷款业务向银行申请采用综合授信额度方式进行管理、操作;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非法人客户,以及企业法人下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如分公司等,不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申请步骤凡在银行开立了存款帐户并有一定存款和结算往来的公司客户,可向银行提出申请,并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①企业借款申请书;②借款人和保证人双方企业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资格以及有关法律文件;③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④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银行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属于抵押、质押担保的,还须提交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文件;⑤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或抵押、质押担保;4、办理手续银行同意办理客户的申请后,借贷双方须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其中属于保证贷款的,保证人还须向银行提交保证函或者签定保证合同;属于财产担保的,还须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并办理公证、登记和抵、质押财产的评估、保险等手续;5、授信就是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信及经济状况,授予其一定期限内的贷款额度;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借款人可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情况,随用随借,不必每次都办理繁琐的贷款审批手续,而且可以尽可能地减少利息支出;授信就是金融机构主要指银行对客户授予的一种信用额度,在这个额度内客户向银行借款可减少繁琐的贷款检查;授信可分为表内授信和表外授信两类;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个人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抵押额度、质押额度和信用额度,对于这三种额度,借款人可以单独或合并申请;其中申请抵押额度须以本人名下的可设定抵押权利的财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额度不超过银行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70%;申请质押额度须以银行认可的质押物进行质押担保,质押额度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信用额度由银行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调查结果,按个人信用评定标准予以评定,上限为30万元;授信额度简单地说,就是银行能贷给你最高多少的钱授信额度是指银行在一定金额及期限内,向借款人发放的可循环使用的授信,其特点是:1、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用随还;一次授信后,在约定的时间和额度内随借随用随还;2、凭证贷款,手续简便;借款人依据授信合同办理授信业务,银行不再重新进行授信调查、审批;3、如果为综合授信额度,借款人除了可以获得贷款外,还可办理授信合同规定的开立承兑汇票、国际结算融资等业务;例如:这个一般是出现在有赊销出现的时候,比如最简单的信用卡,就是你用你的信用来先期支付费用,然后再偿还你的借贷;授信额度就是你可以被授予的信誉数量,就是你赊销金额的总和;。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认定标准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认定标准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的认定主要依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

该指引定义集团客户为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1.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2.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3.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4.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集团客户是一个重要的客户群体,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对集团客户进行全面的信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确保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在具体实践中,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借款人及其重要关联企业的实际控制方,以更好地识别和划分集团客户。

此外,还需要关注集团客户内部的关联交易和资金流动情况,以及其对银行授信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金融和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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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ⅩⅩ市商业银行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试行)为加强公司授信业务管理,规范授信业务营销发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授信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标准。

公司授信业务客户准入标准包括准入对象、准入条件、准入过程和准入权限。

一、严格准入对象1、投向效益高、发展前景好的辖区骨干企业、优秀的上市公司等;2、投向效益好、风险低、资产质量高、市场潜力大的重点客户;3、投向信用评级高、偿债能力强、无不良记录、综合效益佳的中小客户;4、投向列入政府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5、投向具有垄断优势的系统行业、具有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和具有后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等。

二、严格准入条件从客户机构设置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足够性、经营的盈利性及授信的安全性等方面来确定贷款准入条件。

(一)授信基本条件:1、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并在工商或相关部门办理年检手续;2、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开立一般结算账户达一年以上,结算业务百分之五十(含)以上通过我行办理;3、信用等级在BB级(含)以上;4、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流动比率不低于100%;5、企业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正值;6、或有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7、近两年没有出现经营亏损;8、客户机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9、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承诺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10、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偿债能力强,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担保;11、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且年检有效;12、我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根据授信业务类型的不同,还须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1、流动资金贷款(1)信誉良好,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2)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无不良履约记录;(3)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股东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4)发生经营、财务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变动,能及时履行告知义务;(5)能准确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6)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单位信用等级应在BBB级(含)以上的企业法人(不含关联企业保证);2、固定资产贷款除应具备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外,拟使用贷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我行信贷资金投向;(2)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3)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须持有批准文件;(4)借款人对外权益性投资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项目竣工投产后的配套流动资金基本落实。

3、房地产开发贷款除应具备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承担贷款项目开发建设的资格,且资质、信用等级较高,无拖欠工程款;(2)开发建设项目经可行性预测分析研究论证,能够有效满足当地住房开发市场的需求,市场前景较好;(3)开发建设项目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住房建设开发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4)已经取得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5)开发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6)申请人计划投入开发建设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7)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8)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4、银行承兑汇票贴现(1)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其前手之间增值税发票和商品交易合同);(2)所持商业汇票合法有效,未存在瑕疵及未注明“不得转让”和“质押”等字样;(3)贴现申请人的营业范围与其提供的贸易合同相符;(4)贴现申请人与关联企业虚构交易项下的汇票不得进行贴现;(5)贴现申请人所持单笔合同(年度总合同)或单笔发票不得办理多次贴现;(6)汇票的承兑人符合本行的规定。

5、银行承兑汇票承兑(1)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2)经济效益好、信誉高、汇票到期具有支付能力;(3)原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能按期兑付;(4)承兑申请人与本行签署承兑协议,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票款的可靠资金来源,并在受理行存入规定比例的保证金;(5)符合我行信贷投向,对承兑金额和保证金的差额部分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抵、质押物或第三方保证。

(三)对不同类型客户,还须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1、公司类客户: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负债比率一般不得超过70%,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机构类客户: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财务管理规范,收支有盈余,还款来源落实可靠。

三、严格准入过程准入过程要严格按照受理与调查、审查与评估、审批与发放三个环节进行,不得逆程序、少程序操作。

(一)受理与调查。

客户向各行部提出授信业务申请,各行部受理并进行初步认定,对同意受理的授信业务进行评级与调查,调查结束后,将授信材料送总行业务部门审查。

(二)审查与评估。

总行业务部门对各行部报送的授信材料进行审查与评估,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权审批部门(人)审批。

(三)审批与发放。

有权审批部门(人)在权限范围内的对授信业务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进入贷款发放程序。

属各行部授权经营范围之内,但总行要求备案的授信业务,各行部内部审批后应及时向总行报备。

四、严格准入权限公司授信业务坚持“分级授权、分级审批”原则,严格按照授权权限办理。

总行对授信业务实行权限管理。

按照“统一标准、定期考核、分级授权、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各行部信贷资产质量、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确定信贷业务权限。

(一)统一标准。

总行统一制定授信业务经营分级授权管理考核指标。

根据各行部考核指标情况,对授信业务经营权限进行划分。

(二)定期考核。

总行对各行部授信业务经营分级授权管理情况实行年度考核,授信业务经营管理权限一年一评定。

(三)分级授权。

在授信业务经营分级授权考核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等级,确定各行部不同的授信经营权限。

(四)适时调整。

总行根据各行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授信经营管理水平的变化,适时调整授信权限。

ⅩⅩ市商业银行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评价客户信用状况,加强信贷基础管理,有效防范信贷经营风险,根据ⅩⅩ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本行已经或可能为之提供信贷服务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提供规范、完整、真实会计报表的企事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

第三条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按照统一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及标准,以偿债能力和意愿为核心,从信用履约能力、偿债能力、经营及发展能力等方面,对本行客户进行综合评价和信用等级确定。

第四条本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遵循统一标准、严格程序、分级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五条本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本行信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评定结果是本行客户准入退出、信贷风险审查、信贷定价、授权授信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评定对象第六条本行信用等级评定对象按行业和客户性质分为工业、商贸、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事业法人、综合等6 类客户评价指标体系。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商贸、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类客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进行划分。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事业法人是指由国家许可设立,从批准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执业许可证或依法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综合类客户是指跨行业综合经营或其他难以归并类别的客户。

对实施多元化经营的客户评定信用等级,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超过60%的,采用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的标准评级;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低于60%的,则采用综合类客户标准评级。

第三章评价指标与信用等级设置第十条本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指标分为信用履约评价、偿还债务能力评价、盈利能力评价、经营及发展能力评价和综合评价5 个方面。

综合评价包括领导者素质、管理水平、发展前景和与本行业务合作情况等4个方面。

第十一条本行客户信用等级实行百分制。

各类评级对象均应按照附件中相应类别的指标及计分标准进行评分,按总得分和单项指标得分高低,分为AAA级、AA 级、A级、BBB 级、BB级、B级、C级七个等级。

第十二条本行客户信用等级的核心定义:AAA级(实力雄厚,风险很小):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优异,各类信用记录为满分;负债远低于含义标准水平,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充足;违约风险较小,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生产规模达到经济规模,市场竞争力非常强。

AA级(实力很强,风险偏低):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优良,各类信用记录和资产负债率为满分;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充足,违约风险偏低,发展前景良好。

A级(实力较强,风险较低):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较好,各类信用记录和资产负债率为满分;经营性净现金流量较充足,违约风险较低,发展前景良好。

BBB级(实力中等,风险中低):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良好,各类信用记录和资产负债率为满分;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基本充足,经营和财务风险影响增多;违约风险中低,发展前景稳定。

BB级(实力中下,风险趋升):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一般,各类信用记录较好;经营实力中下,应付较大风险能力明显不足,现金流量基本能够保证;经营和财务风险影响增强,违约风险趋升,发展前景一般。

B级(实力不足,风险关注):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管理层素质一般,经营和财务管理存在一定缺陷;各类信用记录一般,有违约情况出现;经营和财务实力弱化,负债率居高不下,现金流量偏紧;经营和财务风险影响显著增强,偿债能力明显削弱,发展前景较差;违约风险加大,存在潜在违约损失的可能。

C级(实力衰弱,风险可疑、损失):管理层已难以改变经营困境或失去经营管理能力,经营和财务管理存在严重缺陷,有严重的违约行为;所在行业不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环保政策、产业政策或银行信贷政策准入标准;经营和财务风险极其严重,几乎无清偿债务能力,违约损失很难挽回。

第十三条信用等级与客户分类。

信用等级为AAA级、AA级、A 级的为优良客户, BBB 级、BB 级为一般客户,B级为限制客户,C 级为淘汰客户。

第十四条工、商、综合类客户信用等级设置:(一) AAA 级:得分≥90 分,且满足下列限制条件: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资产负债率≤50%,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所有者权益≥5000 万元;(二) AA 级:85≤得分<90 分,且满足下列限制条件: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0;(三) A 级:80≤得分<85 分,且满足下列限制条件:资产负债率、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或现金净流量>0;(四) BBB 级:75≤得分<80 分,且满足下列限制条件: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资产负债率≤65%,经营性现金净流量或现金净流量>0;(五) BB 级:70≤得分<75 分,且满足下列限制条件:利息和到期信用偿还记录指标为满分,资产负债率≤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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