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疗保险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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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理指南
来源:郑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2011.12.25
(一)个体劳动者
参保程序
1.申报。带齐以下材料到个体参保申报柜台领取并填写参保申请表。
(1)一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
(2)身份证原件(新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近期缴纳的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查询单
2.体检。体检由市医保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个人自理。
3.缴费。体检合格后,务必在指定时间到光大银行缴费。
4.办卡。无市医保卡人员请于缴纳医保费后次月20日-3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缴费发票、一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12元工本费到医保中心综合科办理医疗保险IC卡。
缴费须知
1.个体参保在职人员,每年6月1-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医保卡到光大银行缴费。
2.个体参保退休人员,每年12月1-20日(周六、周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到光大银行缴80元商保费。
说明:个体参保人员办理续保、转移、退休医保、变更手续,请于每月1-20日办理。
续保
1.已随单位参加市医保的个体劳动者,单位停保后三个月内,持近期缴纳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复印件及医保卡办理续保手续。
2.已随单位参加市医保的个体劳动者,在领取完失业金三个月内,持近期缴纳养老保险发票原件、复印件、《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复印件、及医保卡直接办理续保手续。
退休
个体参保人员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携带《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复印件(盖红章)、医保卡办理退休后医保手续。
转移
个体参保人员统筹范围外转出的,携带系统外转移表(一式四份)、养老关系转移单一份、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变更
个体参保人员变更身份证号、姓名的,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二)企业用人单位
企业参保
参保单位须知
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应在郑州市工商局注册,养老保险在郑州市统筹办理,且医保新增人员(即从未办过郑州市医保的人员)须为四人以上,符合以上条件后方可办理医保开户。拷盘时间为每月的1-15日。
呈报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看,复印件留)。
以上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均需提供!
2.“医疗保险数据采集”表打印一份加盖公章并拷备在U盘内一起报上。
3.表格文件内的”表一”出具一份(共两联),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填写一份“表一”的电子表格,将其Excel文件存入U盘承报。(表一内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以此次参保的总人数为依据)。
4.申请单位上月发放的工资表(个人签名、单位盖章)。此项需按实际填写,不能以养老最低保底数为准,以实际应发工资为准。如验收资料时核对中发现不按实际工资申报,单位应随时予以纠正,望单位给予配合。
5.须到养老上打一份养老职工花名册,或“养老月计划”(盖公章)。
此项必须要准备,如报资料时不能提供,待准备齐一起呈报。
申报时只接受此“月计划”单子,如当月有养老上的人员新增、转移或减少等变化,个人单子一概不收,待下月重新打出“月计划”时再来申报。如欲本月办理单位参保,必须按照现有的养老单人数申报。
6.申请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中若有已经在郑州市医疗保险中心参过医保的,如果现在处于停保状态要填续保表、如果仍在原单位处于参保状态则填系统内转移表(包括在市医疗保险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如果存在居民医保的填写居民转职工表。
7.单位一经报盘,如有人员新增或减少等变更,申报当月不做任何更改,次月5-20日再由单位专管员前来申报。
8.新参保单位申报材料在每月1-15日交医保中心。
9.申报审批合格的单位,接到医保中心通知后于20-25日签订协议,协议上填写的参保在职或退休人数以此次申报人数为准。
10.25-30日签过协议的单位先到申报材料处领取协议书与单位编号。然后到二楼综合科(大厅西边)交一寸彩色光面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每人12元钱医保卡费。
变更业务
单位基本情况变更
1、用人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变更:
填写:《参保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变更表》(表14)2份。
携带: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单位有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帐号、法人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邮编、地址变更:
填写:《参保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变更表》(表14)2份。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基本情况变更
1、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及性别变更:
填写:《参保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变更表》(表14)2份。
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卡。
2、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退休时间变更:
填写:《参保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变更表》(表14)2份。
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如:招工表、大中专报到证、退休审批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人员增减
职工新参保
填写:《在职职工增加申报表》(表5)2份。
携带:学生分配报到证、工作调动表、军队转业(退伍)人员安置介绍信、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名册(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减少
填写:《在职职工减少申报表》(表6)2份。
1、办理职工因上学、出国定居减少手续:携带: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单位证明;
2、办理职工因辞职、辞退、离职、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减少手续:携带:个人辞职信、单位辞退文件等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均可);
3、办理因职工工作调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对方单位未参加医保)减少手续:携带:职工工作调动表或工作调令(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职工死亡手续:携带:医院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当地派出所证明(复印件)。
在职转退休
填写:《退休职工增加申报表》(表7)2份。
1、办理事业单位在职转退休需携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企业职工在职转退休需携带: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郑州市企业职工月基本养老金标准明细表》。
注:在职转退休人员未达到郑政办[2000]152号文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均应一次补齐。
退休人员减少
填写:《退休人员减少申报表》(表8)2份。
携带:医院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当地派出所证明(复印件)。
在职人员续保
填写:《在职职工续保申报表》(表15)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