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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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参考]《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简称新锅规

[实用参考]《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简称新锅规
(2)亚临界锅炉,16.7MPa≤P<22.1MPa;
(3)超高压锅炉,13.7MPa≤P<16.7MPa;
(4)高压锅炉,9.8MPa≤P<13.7MPa;
(5)次高压锅炉,5.3MPa≤P<9.8MPa;
(6)中压锅炉,3.8MPa≤P<5.3MPa。
1.4.2B级锅炉
(1)蒸汽锅炉,0.8MPa<P<3.8MPa;
不限
≤520
12Cr1MoVR
GB 713
不限
≤565
13MnNiMoR
GB 713
不限
≤400
2.3.2锅炉用钢管材料
锅炉用钢管材料见表2-2。
表2-2锅炉用钢管材料
钢的
种类
牌号
标准编号
适用范围
用途
工作压力(MPa)
壁温(℃)
(注2-2)
碳素钢
Q235B
GB/T 3091
热水管道
≤1.6
(3)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额定热功率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额定热功率Q≤4.2MW。
1.4.4D级锅炉
(1)蒸汽锅炉,P≤0.8MPa并且30 L≤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V≤50L;
(2)汽水两用锅炉(注1),P≤0.04MPa并且额定蒸发量D≤0.5t/h的锅炉;
2.2性能要求
(1)锅炉受压元件和与受压元件焊接的承载构件钢材应当是镇静钢;
(2)锅炉受压元件用钢材室温夏比冲击吸收能量KV2不低于27J;
(3)钢板的室温断后伸长率A应当不小于18%。
2.3材料选用
锅炉用钢板、钢管、锻件、铸钢件、铸铁件、紧固件、拉撑件和焊接材料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选用。

热载体炉安全与操作规程

热载体炉安全与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石油化工热载体炉安全与操作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YY系列全自动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操作及维修保养的作业指导。

2、调试及运行热载体炉使用应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司炉工操作。

热载体炉必须在冷态和热态调试结束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2、1启动前检查热载体炉起动前,必须详细检查,检查项目如下:(1)炉体、供热系统及其附属装置全部组装完毕,经检验和水压试验合格。

(2)检查炉体内、外部,包括焊缝质量及炉内是否有遗留杂物。

(3)检查主要安全附件、压力、温度仪表等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4)烟箱盖是否严密,排烟系统是否畅通,接口密封性要良好。

(5)检查线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各用电设备、开关是否正常。

(6)对系统的附属设备进行检查。

2、2炉体管路的清洗安装完毕并检查合格后,炉体和管路内应进行清洗,清洗液用YD——5常温清洗剂用0.6~0.7%的苛性钠液,用泵循环洗液连续冲洗直至排出液不带油污物时,将洗液全部排出,并及时用清水冲洗排尽,最后用压缩空气吹干。

2、3加有机热载体(导热油)检查好注油泵,打开注油管路上阀门,一次性连续注入导热油。

在操作过程中应尽量减少空气泄入,且及时在最高点放气及最低点取样以决定是否要排放少量受污染的导热油。

最后达到膨胀器内规定的液位为止(约为1/3容量)。

2、4启动循环泵(1)启动前应泵内灌满导热油,驱除泵内空气。

(2)常温油冷态运行5~~8小时,检查所有的设备,仪表是否正常,随时观察情况,如泵出口压力低于使用压力的1/2时应停车,清洗过滤器,然后继续运行,打开排气阀门定时排气,达到在常温下使本体和管路内无空气(此时泵的出口压力稳定,显示值为最高扬程)。

2、5燃烧调整新装热载体炉或改变燃料品种时应按照燃烧器使用说明书进行燃烧调整。

调好之后不要随意变动燃烧器的任何部分。

2、6烘炉与导热油脱水脱气(煮油)热载体炉和供热系统经过检查和准备符合点火条件后,即可进行烘炉与脱水脱气。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全常识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全常识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全常识概述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特种设备之一,在机关、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是危险而又特殊的设备。

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全事项:注意事项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

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

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

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

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锅炉的运行。

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6、锅炉的检验。

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

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

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

TSG G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TSG G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6、修订:水质管理与使用管理合并,附则改为附录共5条
7、改革开放开始
8、引进国际标准
五)八三年部分条文修改
1、参考ISO/R831和ASME标准
2、共修改13条重点修改材料
附录修改1条
3、1983年5月24日颁布
4、国务院4号的颁布
5、国务院在天津召开会议宣贯
六)热水锅炉规程的诞生
1、名称: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程
6、制定:
1)适应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的需要。
2)发挥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优越性。
3)杜绝因为泄漏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96蒸汽锅炉规程的修订
1、名称: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文函:劳动部劳部发(1996)第276号
3、颁布:1996年8月19日
4、实施: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5、内容:共11章212条2个附录
八、研讨和修改阶段
2010年5月至9月,工作组针对第二次征求意见汇总,开始了各专题小组研讨和修改工作,特别就比较突出的电站锅炉材料问题召开多次专题小组会议,协调锅炉厂和电力部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九、规范标准格式化阶段
2010年10月至12月,根据上级指示,将征求意见稿中按“第X条”的形式改为“1.1…”的标准形式,同时为了满足将来规程的顺利实施,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起草形成了有机热载体液膜温度计算特别是燃煤锅炉推荐计算方法。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释义
河南省特种设备协会
2013年5月
第一部分编制说明
第一章修订过程
第二章修订原则
第三章主要变化
第二部分条文释义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材料
第三章设计
第四章制造
第五章安装、改造、修理
第六章安全附件和仪表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关于颁发《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通知劳部发【1993】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近几年来,有机热载体炉在我国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数量不断增多,因泄漏引起的火灾事故多有发生。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为了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现颁发实施。

各有关设计、制造、使用等单位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规程。

各级劳动部门应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告我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订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3条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

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

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4条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结构与技术要求第5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6条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有机热载体锅炉操作规程(三篇)

有机热载体锅炉操作规程(三篇)

有机热载体锅炉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全运行,提高其工作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操作人员。

第三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禁止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内容包括设备的基本要求、操作流程、运行安全、事故处理、保养维护等。

第二章设备基本要求第五条有机热载体锅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安装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合格。

第六条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和运行要求。

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

第七条有机热载体锅炉必须安装正确、牢固,各连接处应密封可靠。

第八条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管道、阀门等部件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无损。

第九条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水位、压力、温度等仪表必须校准准确。

第十条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0年,过期必须进行全面检修或更换。

第三章操作流程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开机、停机流程,按照正常流程操作。

第十二条开机前必须检查各连接管道、阀门是否漏气、漏水,确保没有泄漏。

第十三条开机前按照正常操作程序进行预热,待温度稳定后,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在运行过程中,必须保持稳定的燃烧状态,实时监控水位、压力、温度等参数。

第十五条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压力、温度异常等情况,必须及时停机检修,确保设备安全。

第十六条停机前必须按照正常操作程序进行冷却,待温度降低后方可停机。

第四章运行安全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巡视设备,确保运行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裸露皮肤等操作。

第十九条有机热载体锅炉运行时,禁止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第二十条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高温操作过程中,必须谨防烫伤,防止对人身和设备造成损害。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二十二条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理。

2020年(安全管理)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2020年(安全管理)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安全管理)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第三章主要变化一、增加了锅炉设备级别从危害性及失效模式出发,突出本质安全思想,对锅炉进行分级。

锅炉最危险的失效方式是爆炸,锅炉爆炸有承压部件爆炸和炉膛爆炸。

锅炉爆炸释放的能量与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紧密相关,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越大,爆炸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越大。

锅炉设备共分为A、B、C、D四个级别。

二、规定了特殊情况处理渠道为促进锅炉科学技术进步,对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情况,制定了安全的解决途径。

鼓励创新,但创新是有风险的,新规程明确规定,对此类问题应当由专家组成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既可突出专家的作用,又可回避风险。

三、增加了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近些年由于电站锅炉的迅速发展,原规程所列材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的需求。

本次修订结合我国锅炉设计、制造、运行和检验等方面的实际经验积累,经锅炉制造单位、电力单位、检验机构和科研单位等方面充分协商,在参考国外材料标准及应用的基础上,大力增加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并规定了这些材料的适用范围。

四、简化了材料验收程序和内容随着我国锅炉用材料,特别是常规用材料制造水平的提高,从材料的制造源头提高了锅炉用材料的质量。

因此,本规程修订时增加了对B级及以下锅炉的碳素钢材料,满足一定的要求后,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

同时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增加了材料使用单位人员在材料制作单位源地验收后,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这样在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可以大大地减少制造成本。

五、加强了立式锅炉技术要求考虑到近些年立式锅炉爆炸事故,本次修订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特别是立式锅炉下脚圈与锅壳的连接部位,做出采用氩弧焊打底的规定,以保证此薄弱部位的焊接质量。

同时为检修方便,下部必须开设3个及以上的手孔。

六、大量减少产品焊接试板考虑到目前我国焊接水平特别是常规用材料的焊接质量已大幅提高,并根据多年来实际焊接试验检验发展问题的概率极小的情况,本次修订大量减少碳素钢材料的产品焊接试板。

2020年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精品

2020年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精品

第三章主要变化一、增加了锅炉设备级别从危害性及失效模式出发,突出本质安全思想,对锅炉进行分级。

锅炉最危险的失效方式是爆炸,锅炉爆炸有承压部件爆炸和炉膛爆炸。

锅炉爆炸释放的能量与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紧密相关,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越大,爆炸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越大。

锅炉设备共分为A、B、C、D四个级别。

二、规定了特殊情况处理渠道为促进锅炉科学技术进步,对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情况,制定了安全的解决途径。

鼓励创新,但创新是有风险的,新规程明确规定,对此类问题应当由专家组成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既可突出专家的作用,又可回避风险。

三、增加了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近些年由于电站锅炉的迅速发展,原规程所列材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的需求。

本次修订结合我国锅炉设计、制造、运行和检验等方面的实际经验积累,经锅炉制造单位、电力单位、检验机构和科研单位等方面充分协商,在参考国外材料标准及应用的基础上,大力增加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并规定了这些材料的适用范围。

四、简化了材料验收程序和内容随着我国锅炉用材料,特别是常规用材料制造水平的提高,从材料的制造源头提高了锅炉用材料的质量。

因此,本规程修订时增加了对B级及以下锅炉的碳素钢材料,满足一定的要求后,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

同时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增加了材料使用单位人员在材料制作单位源地验收后,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这样在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可以大大地减少制造成本。

五、加强了立式锅炉技术要求考虑到近些年立式锅炉爆炸事故,本次修订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特别是立式锅炉下脚圈与锅壳的连接部位,做出采用氩弧焊打底的规定,以保证此薄弱部位的焊接质量。

同时为检修方便,下部必须开设3个及以上的手孔。

六、大量减少产品焊接试板考虑到目前我国焊接水平特别是常规用材料的焊接质量已大幅提高,并根据多年来实际焊接试验检验发展问题的概率极小的情况,本次修订大量减少碳素钢材料的产品焊接试板。

有机热载体炉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定

有机热载体炉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定

有机热载体炉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审核:XXXXXXX有限公司目录一、岗位责任制 (1)二、安全操作规程 (2)三、巡回检查制度 (4)四、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4)五、交接班制度 (5)六、有机热载体管理制度 (6)七、锅炉房清洁卫生 (7)八、安全保卫制度 (8)九、应急处理方案 (9)一、岗位责任制1.司炉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正确领导;服从指挥调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2.司炉是锅炉运行的操作者;在操作中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对违反法规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否则造成事故;由责任者自己负责..3.司炉人员在当班内不得任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当班司炉在班前、班中不得饮酒..4.认真做到熟悉自己所操作的锅炉名称、型号、构造、性能和要求;对设备会操作、会维修、会管理..5.经常检查和随时监视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如发生事故和故障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未妥善处理;不得离开现场;如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6.司炉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现场;做好锅炉交接班工作;并在记录簿上签字..7.坚持增产节约的方针;努力做好节水、节电、节煤工作..8.执行设备双包机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时按量向润滑部位添加润滑油和润滑脂..9.保持锅炉房内外清洁;设施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10.经常总结工作;钻研技术;互教互学;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二、安全操作规程1.投入运行必须具备的条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并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2.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对有机热载体锅炉;附属设备、辅助装置、安全附件、自控装置、管道阀门及有机热载体等进行检查;且确认符合规定;并经冷态循环调试合格;方可进行点火..对首次投用或添加的有机热载体;应进行脱水处理;合格后才能正常使用..3.点火升温操作:先开循环泵;再点火;点火前;应进行通风3~5分钟;严禁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引火..升温操作要遵循“一慢二停”原则:升温速度要缓慢;在95℃~110℃和210℃~230℃两个温度段要停止升温、维持一段时间..点火升温中、应注意对设备及整个系统进行检查;并按照实际状况;进行排气或排放冷凝液操作..4.正常运行操作:有机热载体出口处的温度不得超过有机热载体的最高使用温度..运行操作中应保持进出口有机热载体温度、压力的稳定;进出口温差和进出口压差控制在许可范围内;根据热负荷情况及时调整燃烧工况;并且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运行中的拔火、启闭阀门等操作应注意安全;并有防护措施..5.正常停炉操作;先停止供给燃料;然后停止鼓风;再停止引风;循环泵应保持运转;直到有机热载体温度降到100℃以下后方可停泵..6.暂时压火停炉操作:停止供给燃料、鼓风、引风;维持炉膛余火和炉膛温度;保证循环泵继续运转;当用热设备停用时;应调节旁路阀门;以维持有机热载体的流速..在压火停炉期间要有司炉人员监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7.紧急停炉操作:停止供给燃料、鼓风、引风;停止循环泵;迅速打开排空阀将有机热载体放入储存罐;熄灭炉膛内明火;严禁用水熄火..在紧急停炉操作时;应保持冷静;对特殊情况要采取应变处理;尽量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8.有机热载体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1有机热载体出口温度超过允许值;采取措施后仍继续升温;2压力表、温度计或液面计全部失效;3循环泵全部损坏;不能运转;4有机热载体锅炉受压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5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等严重威胁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运行;6管道、阀门、法兰、垫片等损坏;造成有机热载体大量泄漏;7火灾、停电等其他异常情况;危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运行..9.有机热载体锅炉停用期间的维护保养:停用一个月以内的;关闭有机热载体锅炉进出口阀门和膨胀器、储存罐相连的接触;清除有机热载体锅炉受热面烟灰等..停用一年以上的;应将有机热载体全部放入储存罐内;清除有机热载体锅炉受热面烟灰;在炉膛适当地方放置干燥剂并关闭所有孔门;对附属设备和辅助装置进行清理保养..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三、巡回检查制度1.当班司炉人员每小时应对有机热载体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1有机热载体进炉压力、温度、出炉压力、温度;循环泵运行情况..2有机热载体锅炉可见受热部分有无鼓包、变形和渗漏;炉膛燃烧情况是否良好..3燃烧设备炉排、上煤、出渣或燃烧器、鼓引风机运转情况;除尘器及排烟温度是否正常..4膨胀器液位应正常;膨胀器内有机热载体温度应低于70℃;储存罐内是否有热载体;注油泵是否正常..5管道阀门、法兰连接处有无泄漏;管道保温是否完好..6自控装置是否正常投入使用;灵敏可靠..3.巡回检查路线:电控柜→炉前压力表、温度计→上煤机→炉排机构→有机热载体锅炉及膛燃烧情况→出渣机→除尘器→鼓引风机及烟风道→膨胀器→循环泵、过滤器→进出口管道阀门→储存罐、注油泵..四、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司炉人员应负责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班前、班后检查清理;揩擦润滑设备;班中认真观察听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排除小故障等..2.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检修分定期的小、中、大修三类..小修由司炉人员提出;随时安排;中修每年一次;应包括清除有机热载体炉受热面烟灰、焦渣、炉膛、烟风道修理、附属设备、辅助装置、电气设备、管道阀门的修理或更换、检验或检修安全附件、仪表、自控装置等;大修期限可根据检验情况而定..3.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检修前应进行一次内外部全面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确定检修计划;对受压元件的检修应由持证的专业修理单位承担..4.依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确保检修质量..5.做好检修记录;应把每一次检修记录包括:损坏情况、检修方案、修理质量检验等存入有机热载体锅炉技术档案备查..6.检修完毕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7.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温度计;压力表应按规定送计量部门校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液面计一年至少应维修校对一次;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每月应校验一次;有问题及时检修..8.有机热载体锅炉设备停止运行期间应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停止运行一年需要恢复运行时;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五、交接班制度1.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有机热载体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调整;做好交班前准备工作;当接班司炉人员未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时;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汇报;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接班司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听取交班情况介绍;做好接班工作..3.交接班司炉人员应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双方须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进行检查;并将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记入交接记录中;由双方签字认可..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进行交接班..1有机热载体锅炉及附属设备、辅助装置、安全附件、自控装置、进出管道阀门等出现异常情况;温度、压力、液位及燃烧工况出现异常;2温度、压力、液位及燃烧工况出现异常;3刚喝过酒上岗的接班司炉人员或无证司炉人员;4正在处理事故故障时..5.对不能进行交接班的;经处理解决或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协调解决后;方可进行交接班..6.在交接班司炉人员已履行交接手续后;如再发现问题;由接班司炉人员负责..六、有机热载体管理制度1.有机热载体锅炉出口处的有机热载体温度不得超过有机热载体最高使用温度一般低30℃~40℃..2.有机热载体必须脱水后方可使用..不同的有机热载体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有机热载体生产单位提供混用条件和要求..3.使用中的有机热载体每年应对其残碳、酸值、粘度、闪点进行一次分析;当有两项分析不合格或热载体分解成份的含量超过10%时;应更换热载体或对热载体进行再生..4.膨胀器内的有机热载体的温度不应超过70℃..5.严禁在有机热载体中人为混入水、酸、碱及其他杂质..6.当有机热载体进入口压力差增大时;应拆卸过滤器进行清洗..7.有机热载体的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性能指标、出厂合格证、每年一次的分析记录及再生、混用、更换等记录应存档备查..8.有机热载体的使用、储存应注意防火安全;应有有效的防火和灭火措施..七、锅炉房清洁卫生1.锅炉房清洁卫生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司炉人员应按规定搞好清洁卫生..2.当班司炉人员在运行管理操作的同时;还应负责对锅炉房及设备、设施的揩擦与清扫;保持锅炉房内外卫生区域的清洁..3.锅炉房清洁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1锅炉房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2有机热载体锅炉、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3压力表、温度计等仪表清晰明亮;4锅炉房内无杂物;5锅炉房四周环境整洁..4.有机热载体锅炉烟尘排放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八、安全保卫制度1.锅炉房是要害部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应按规定办理出入锅炉房登记手续..2.司炉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证人员不得单独操作和值班..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炉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4.锅炉房内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5.有机热载体锅炉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6.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登高作业应有保护措施..7.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8.有机热载体锅炉压火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9.有机热载体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九、应急处理方案一、锅炉特点:锅炉运行必须非常可靠;一旦发生故障;将造成停电、停产、设备损坏等;其损失将是非常严重..二、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1、公司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副经理及储安科、综合办、业务科、服务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组成..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2、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预案的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事故状态下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3、应急职责1总指挥: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3成员:应急状态下;扑救火灾、设备维修、设备复位;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工具、消防泡沫、防护用品等;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序;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联系医疗机构;组织救护车辆及医务人员、器材进入指定地点;组织现场抢救伤员;应急抢险工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三、应急预案的启动当公司锅炉、管道发生爆炸、起火时;启动该套应急程序..一报警1、当公司锅炉、管道发生爆炸、起火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找就近的电话;拨110报警;并向消防值班人员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等事故概况..2、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立即向应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汇报事故情况..3、事故如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报警人员向行政值班人员报警;由行政值班人员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报告事故情况..二接报1、消防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总指挥、副总指挥为接报人员..2、接报人员应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问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好电话记录..三组建救援队伍1、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起本组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然后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总指挥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并向当地公安及质监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四抢险救援进入现场的各支救援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救援工作..1、现场指挥部:尽快开通通讯网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据事故灾情严重程度;决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救援行动..2、着火源控制消防人员穿着消防服进行火灾扑救;如果火势过大;就将着火点分割;分片进行扑救..五现场警戒1、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六现场医疗急救1、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就应与医院、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2、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在现场进行处理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治疗..3、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4、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七疏散撤离1、事先设立安全区域..2、警戒疏散组组织和指挥引导污染区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版)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版)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版)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有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3条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

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

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4条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结构与技术要求第5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6条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11.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

11.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

11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有机热载体最高允许使用温度和产品型式试验有机热载体产品的最高允许使用温度应当根据其热稳定性确定,其热稳定性应当按照GB/T23800《有机热载体热稳定性测定法》规定的方法测定。

有机热载体产品质量应当符合GB23971《有机热载体》的规定,并且通过产品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按照《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TSGG5001)的要求进行。

选择和使用条件有机热载体产品的选择和使用应当符合GB24747《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未采取有效和可靠的防泄漏安全措施时,有机热载体不应当直接用于加热或者冷却具有氧化作用的化学品。

在用有机热载体每年至少取样检验一次。

不同有机热载体的混合使用不同化学组成的气相有机热载体不应当混合使用,气相有机热载体不应当与液相有机热载体混合使用,合成型液相有机热载体不宜与矿物型有机热载体混合使用。

最高工作温度有机热载体的最高工作温度不应当高于其自然点温度,并且至少低于其最高允许使用温度100C,燃煤锅炉或者炉膛辐射受热面平均热流密度大于0.05MW/m2的锅炉,有机热载体的最高工作温度应当低于其最高允许使用温度200C.最高允许液膜温度有机热载体的最高允许使用温度小于或者等于3200C时,其最高允许液膜温度应当不高于最高允许使用温度加200C。

有机热载体的最高允许使用温度高于3200C时,其最高允许液膜温度应当不高于最高允许使用温度加300C。

锅炉锅炉及其附属容器的设计压力(1)锅炉的设计计算压力取锅炉的额定工作压力加0.3Mpa,并且对于火焰加热的锅炉,其设计计算压力应当不低于1.0Mpa;对于电加热及余(废)热锅炉,其设计计算压力应当不低于0.6Mpa;(2)有机热载体系统中的非承压容器的最小设计计算压力应当为0.2Mpa,承压容器的设计计算压力至少为其额定工作压力加0.2Mpa;使用气相有机热载体的强制循环液相锅炉工作压力强制循环液相锅炉使用气相有机热载体时,其工作压力应当高于其最高工作温度加200C条件下对应的有机热载体饱和压力。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

第二部分条文释义说明: 在本释义中, 按照新版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或《锅规》的条文顺序对规程内容加以逐条释义, 并对新版《锅规》条文均加线框。

为阅读方便, 将1996年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蒸规》)、1991年颁布1997年修订的《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水规》)、1993年版《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有机规》)、2023年版《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以下简称《小型规》)对比列出。

第一章总则一、本章结构及重要变化本章共有9节, 由“1.1目的”、“1.2合用范围”、“1.3不合用范围”、“1.4锅炉设备级别”、“1.5进出口锅炉制造及使用”、“ 1.6特殊情况的解决”、“1.7监督管理”、“1.8与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关系”、“1.9章节关系说明”组成。

本章的重要变化为:●增长了锅炉设备级别划分的内容;●调整了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情况的解决方式。

二、条款说明与解释原条款: 《蒸规》第1条、《水规》第1条、《有机规》第1条、《小型规》第一条.。

《蒸规》第1条为了保证锅炉安全运营, 保护人身安全, 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程。

《水规》第1条为了保证热水锅炉安全经济运营, 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保护人身安全,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程。

《有机规》第1条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锅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保证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运营,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 制定本规程《小型规》第一条为加强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保证安全运营,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职能, 制订本规定◆条款解释: 本条款明确了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和依据。

燃煤液相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液相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操作规程

燃煤液相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操作规程一、点火升温:(一)导热油炉投入运行前的必备条件1、办理有机热载体炉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证。

新炉安装后应经当地锅炉检验所检查验收合格,使用单位填好“锅炉登记卡",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使用登记证.无证炉不得投入运行。

2、司炉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持有《热载体炉司炉操作证》,司炉人员除了符合工业锅炉司炉工条件外,还应经过热载体炉专门知识培训。

3、使用单位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二)点火前的准备工作1、有机热载炉内、外部的检查和准备,包括:有机热载炉内部残存水已放尽、吹干;炉膛内杂物清除干净;各检查孔、人孔等都已密闭,使用填料符合热载体炉介质要求.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查:1)压力表弯管前端的针形阀或截止阀处全开状态。

压力表精度、量程、表盘直径符合要求,无压力时指针回零。

2)液位计放油管阀门处关闭状态,放液管已与储存罐正确联接。

3)温度计及自动记录仪表已校验合格;超温超压报警、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已投入,电器控制各接点无异常。

4)燃烧通风设备检查,无异常。

2、介质化验及冷态循环:化验:有机热载炉使用的热传导液质量合格,对热载体锅炉安全运行关系极大,所以,应先对使用的热传导液取样化验或有供应方的相关质量证明,应明确:1)热传导液最高使用温度是否与有机热载体炉供热条件一致。

炉出口温度至少应比热传导液允许使用温度低30℃-40℃,否则热传导液在使用中会很快分解变质,提前失效.2)抽样化验,测定热传导液的外观质量、闪点、粘度、酸值、残炭和水分,与热传导液生产厂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是否相符,同时也为今后运行中介质质量变化监测提供依据。

装油:将化验合格的热传导液用加油泵往炉内和膨胀器内注入热传导液。

在加油泵向系统注热传导液时,应再检查一遍炉体、用热设备、管道系统的排污阀、放油阀是否关好,以免热传导液流失.同时将管道和炉体上的排汽阀逐一打开,排除空气,直至有油流出时关闭。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操作规程有机热载体锅炉是一种常用于工业生产中的加热设备,其操作与维护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操作规程,以供参考。

一、通用规则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有效证书。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构造、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紧急故障处理方法。

3. 在操作有机热载体锅炉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及各项安全装置齐全。

二、启动与停机1. 启动时,操作人员必须确保有机热载体锅炉水位正常,并检查热载体管道是否通畅。

2. 启动燃烧器之前,先确保燃油管道及喷嘴无泄漏现象,并点火前关闭燃油喷嘴。

3. 启动燃烧器后,必须观察燃烧器的点火状态和火焰情况,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燃烧器。

三、运行操作1. 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警惕,随时观察有机热载体锅炉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2. 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密切关注锅炉的水位、压力、温度等指标,一旦超出安全范围,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3. 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必须注意燃烧器的工作状态及烟道气体的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停机检修。

四、紧急情况处理1. 在发现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首先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和燃料供应。

2. 发生泄漏事故时,操作人员应迅速进行紧急处理,并参照相关规定进行污染物处理。

3. 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

五、维护保养1. 清洗锅炉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确保设备内部的沉积物得到彻底清除。

2. 定期检查锅炉的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等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

3. 每年定期进行锅炉的内外部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和维护情况。

总结: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全操作规程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

以上的规程只是一个基本参考,操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并根据设备的性能和工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十三章及附件概述.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十三章及附件概述.

第十三章D级锅炉一、本章结构及主要变化本章共有6节,由“13.1基本要求”、“13.2制造”、“13.3安全附件及仪表”、“13.4安装”、“13.5定期检查”、“13. 6使用”组成.考虑到D级锅炉量大分散且流动性强,完全按照7个环节进行全面管理难以实现,尤其是安装监督检验、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方面。

对于此类锅炉应该采用分类监管的思路、重点抓住产品本质安全和落实使用者安全责任来进行管理。

本章的主要变化为:●增加了D级汽水两用锅炉和热水锅炉可以采用铝、铜合金以及不锈钢材料,管子可以采用焊接管的规定;●明确了蒸汽锅炉的设计图样上标明的水容积应当是锅炉设计正常水位时的水容积;●在汽水两用锅炉基础上进一步放宽T形接头的使用;●简化了D级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使用登记、安装告知、安装监督检验、使用管理和定期检验要求。

原条款:《小型规》第三条、弟二十六条.第四十条。

《小型规》第三条(部分条款)本规定所述的小型锅炉是指:(四)小型铝制承压锅炉(本体选用铝质材料制造,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不超过0.04兆帕,且额定蒸发量不超过0.2吨/小时的锅炉)。

《小型规》第二十六条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受压元件的材料应当为镇静钢,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可以采用不锈钢材料。

锅筒(壳)或者炉胆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3毫米。

《小型规》第四十一条小型铝制承压锅炉的材料应当符合GB3193《铝及铝合金热扎板》和GB/T319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的规定。

铝材的许用应力按照国家标准提供的力学性能选取,其安全系数:n b=4.0,n s=1.5。

锅筒(壳)或者炉胆的取用壁厚不得小于4毫米。

●条款解释:本条对D级锅炉材料方面的要求进行了规定。

与《小型规》比较、增加了铜合金材料,对于焊接管,本规程材料部分已允许热水锅炉管道采用焊接管,因此对汽水两用炉和热水锅炉也允许使用焊接管。

蒸汽锅炉的选材要求在●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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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
一、安全阀设置
1、自然循环气相系统至少装设两个不带手柄的全启式弹簧式安全阀,一个安全阀安装在锅炉的气相空间上方,另一个安全阀安装在系统上部的用热设备上或供气母管上。

2、液相强制循环节流减压蒸发气相系统的闪蒸罐和冷凝液罐上应当装设安全阀,额定热功率大于1.4MW的闪蒸罐上应当装设两个安全阀。

3、气相系统的安全阀与锅炉或者管线连接的短管上应当串联一个爆破片,安全阀和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应当不小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爆破片与锅炉或者管线连接的短管上应当装设一个截止阀,在锅炉运行时截止阀应当处于锁开位置。

解释:对气相系统安全阀设置的规定
一、自然循环气相系统安全阀设置的要求
1、自然循环气相系统至少装设两个不带手柄的全启式弹簧式安全阀。

1)一个安全阀安装在锅炉的气相空间上方。

2)另一个安全阀安装在系统上部的用热设备上或供气母管上。

二、液相强制循环节流减压蒸发气相系统安全阀设置的要求
1、闪蒸罐和冷凝液罐上应当装设安全阀。

2、额定热功率大于1.4MW的闪蒸罐上应当装设两个安全阀。

三、气相系统安全阀和爆破片设置的要求
1、气相系统的安全阀与锅炉或者管线连接的短管上应当串联一个爆破片。

2、安全阀和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应当不小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

3、爆破片与锅炉或者管线连接的短管上应当装设一个截止阀。

4、在锅炉运行时截止阀应当处于锁开位置。

4、液相锅炉应当在锅炉进口和出口切断阀之间装设安全阀。

当液相锅炉与膨胀罐相通,并且二者之间的连通管线上没有阀门时,锅炉本体上可以不装设安全阀。

闭式膨胀罐上应当装设安全阀。

解释:对液相锅炉及系统装设安全阀的规定
一、装设安全阀的目的
1、原《规程》规定“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本体上可不装安全阀”。

2、考虑锅炉进出口都装有切断阀,由于锅炉本身就是系统的热源,当锅炉与系统的连接被切断后,就可能存在被加热导致压力升高的危险。

3、在锅炉进口和出口切断阀之间装设安全阀,目的是压力升高时泄压,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二、装设安全阀的要求
1、液相锅炉应当在锅炉进口和出口切断阀之间装设安全阀。

2、当液相锅炉与膨胀罐相通,并且二者之间的连通管线上没有阀门时,锅炉本体上可以不装设安全阀。

3、闭式膨胀罐上应当装设安全阀。

二、安全泄压装置:闭式低位置储罐上应当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解释:
1、闭式低位置储罐的作用
1)为系统存储和补充有机热载体。

2)接受由系统内排出的有机热载体。

2、只有闭式有机热载体系统中才会采用闭式低位置储罐。

3、系统内部压力的变化会导致闭式低位置储罐内的压力变化。

4、该储罐内已经存储一定数量用于系统补充的有机热载体。

5、紧急情况下又接纳系统排出的高温有机热载体。

6、罐内冷介质遇热膨胀而发生汽化,造成罐内超压。

三、压力测量装置
气相锅炉的锅筒和出口集箱、液相锅炉的进、出口管道上循环水泵及过滤器进、出口、受压部件以及调节控制阀前后应当装设压力表。

压力表存液弯管的上方应当安装截止阀或者针形阀。

解释:对锅炉装设压力测量装置的规定
一、气相锅炉装设压力测量装置的要求
气相锅炉的锅筒和出口集箱应当装设压力表。

二、液相锅炉装设压力测量装置的要求
1、液相锅炉的进、出口管道上应当装设压力表。

2、循环水泵及过滤器进、出口应当装设压力表。

3、受压部件以及调节控制阀前后应当装设压力表。

三、存液弯管的上装设截止阀的要求
压力表存液弯管的上方应当安装截止阀或者针形阀。

四、液位测量装置
1、锅筒、闪蒸罐、冷凝液罐和膨胀罐等有液面的部件上应当各自装设独立的一套直读式液位计和一套自动液位检测仪。

2、有机热载体储罐需要装设一套直读式液位计。

3、直读式液位计应当采用板式液位计,不应当采用玻璃管式液位计。

解释:对装设液位测量装置的规定
一、装设液位测量装置的目的
1、有机热载体系统多为无人值守的自动控制操作系统。

2、需要液面监视的容器和设备通常安装在比较高的位置并且处于高温条件之下。

3、不便巡查人员调节操作和液面监视,考虑系统操作的安全性和运行可靠性。

二、装设液位测量装置的要求
1、锅筒、闪蒸罐、冷凝液罐和膨胀罐等有液面的部件上应当各自装设独立的一套直读式液位计和一套自动液位检测仪。

2、有机热载体储罐需要装设一套直读式液位计。

3、直读式液位计应当采用板式液位计,不应当采用玻璃管式液位计。

五、锅炉温度测量装置
锅炉进、出口以及系统的闪蒸罐、冷凝液罐、膨胀罐和储罐上应当装设有机热载体温度测量装置。

解释:对锅炉装设温度测量装置的规定
一、装设温度测量装置的目的
1、监视锅炉及系统各部位有机热载体温度的变化情况。

2、根据各部位有机热载体温度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操作和调节。

3、确保锅炉及其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装设温度测量装置的要求
1、锅炉的进、出口应当装设有机热载体温度测量装置。

2、系统的闪蒸罐、冷凝液罐、膨胀罐和储罐上应当装设有机热载体温度测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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