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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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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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招用你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按月足额向你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按劳动合同时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项目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你必须严格遵守。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工资监督员或工资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凡未与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且无有效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发生劳资纠纷时,由此导致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受理。

施工企业工资管理员:联系电话: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分包企业工资管理员: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工资监督员:联系电话:地址:。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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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进场后请尽快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的实名制资金专户银行工资卡、工作证或上岗证、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四、劳务实名制用工管理系统上班刷卡,不仅记录工人上下班时间,还显示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及实时照片,并形成文件包上传到龙里县建委的管理系统中。

刷卡能够将农民工的考勤信息保存,它将是政府职能部门解决劳务纠纷的最有力凭证,。

五、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专职劳工管理员项目办部公室负责人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六、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温馨提示!1、未签订劳动合同书。

2、无专户银行工资卡。

3、无任何实名制用工管理系统考勤记录。

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民工维权讨薪行为我公司不认可。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
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 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专职劳工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 向劳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向当 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总承包 单位名称
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 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当地劳动保 单位名称
障监察机构
地址
投诉电话
维权提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农民工维 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 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广大农民工朋友们:大家好!出门打工不容易,为了家庭和生活,咱们背井离乡,辛勤劳作。

但有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公平的事儿,比如工资被拖欠、工作环境不安全、权益受到侵害等等。

为了让大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设立这个维权告示牌,给大家讲讲相关的知识和办法。

一、了解您的权益1、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咱们最关心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克扣咱们的辛苦钱。

2、休息休假的权利咱们也有权利享受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日和带薪年休假。

不能被强制无休止地工作。

3、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用人单位要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咱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咱们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咱们权益的重要依据。

在开始工作前,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合同中要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重要条款。

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咱们要保留好工作的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

三、工资支付1、工资支付的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用实物、有价证券等替代货币支付。

2、工资支付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果遇到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工资被拖欠怎么办如果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咱们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4 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权益告知书亲爱的农民工朋友:感谢您为城市建设付出的辛勤劳动。

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1.进场后请尽快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各执一份;2.总承包企业应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信息录入,建立职工名册。

分包企业应向总承包企业报送农民工人实名制信息,名册包括农民工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3. 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 形式替代。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 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4. 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5.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农民工身份证、银行卡等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农民工提供担保或者其他名义扣押财物;6.用工单位对从事高空高危作业的农民工,应提供必要的劳动培训和劳动保护设备,农民工可以拒绝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7.如发生用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或产生劳动纠纷,请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维权途径包括: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等。

工程名称 XX 项目(或XX 工程xx 标段) 工程地址 XX 区XX 路XX 号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 XX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XX联系电话0516-XXXXXXXX总承包企业单位名称 XX 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XX 联系电话 XXXXXXXX项目经理 XX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劳资专管员XX联系电话 XXXXXXXX 行业主管部门X 住建局/X 交通局/X 水务局维权电话 XXXXXXXX 劳动维权机构 (含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维权电话12333市劳动监察支队 85805905县(市)区劳动监察大队 XXXXX市劳动争议仲裁 85805776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 XXXXX徐州市总工会 救助热线电 话12351 司法援助 司法局/ XX 司法所 咨询热线12348 工资支付支付周期 按月支付 支付时间 每月XX 号支付方式银行代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XXX 元工资 公 示 栏。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附件1: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第页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
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

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4:
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时间:年季度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管理员:填表时间:
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附件1: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第页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员:制表人:
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

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4:
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时间:年季度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管理员:填表时间: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电话:
地址:。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பைடு நூலகம்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附件4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农民工维权注意事项项目名称1.在入场施工前要与用人单位(总承包或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2.要及时向企业号等信息,便于企业每月发放工资。

3.要配合企业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实行现场签到。

4.企业当月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联系承建单位劳资负责人,如果连续2个月以上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向XXX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5.发生拖欠工资且已有欠条等相关证明欠款证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相关法律不明白的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

公示栏人为支付公示(按月支付)项目地址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承建单位(总承包)联系电话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相关制度公示企业施工注意事项1.开工前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工伤保险。

2.必须实行按月支付工资,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条约,编制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和人为支付台账,保存年限为三年。

3.工程项目发放工资实行银行代发。

分包企业必须按月向总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表,由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

3.购买工伤保险后,在用工前实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送人员诨名册,增加或减少的人员时及时更新。

4.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实时向工信(商工)部分反应、社会投资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实时向行业主管部分反映。

分包单位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投诉咨询电话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令救济咨询电话2020年最低。

农民工权益告知牌

农民工权益告知牌
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维权提示
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单位名称
施工总承包 单位
联系电话
企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劳务管理员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当地建设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考勤公示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当地劳动 保障监察机构
工资示栏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务工和维权过 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 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 善保管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 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 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与 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书面材料。 四、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 映,专职劳工管理员项目部办公室负责人两日内未 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 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 五、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 不要以过激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农民工合法权益告示牌

农民工合法权益告示牌

农民工合法权益告示牌
尊敬的农民工朋友们:
为了维护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制作了此告示牌,希望您
了解并合理运用以下权益。

1. 工资权益
- 任何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法定工资支付标准及时足额支付您的
工资。

- 无论签订何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您都有权享受正常工作时间
内的加班费。

- 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 劳动保护权益
- 雇主应当落实劳动保护措施,确保您的工作环境安全、无害,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 在工作过程中,如有工伤或职业病发生,您有权获得工伤和
职业病医疗保障和赔偿。

- 孕期的农民工有权享受产假、哺乳假等相关保护措施。

3. 社会保障权益
- 按照国家规定,您有权加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雇主应按时足额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 雇主不得随意辞退您,如遭遇辞退,您有权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享受就业服务。

4. 合同权益
- 无论是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都应当明确规定劳动双方的
权益和义务。

- 雇主不得随意修改劳动合同的内容,如有变动,应经双方协
商一致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 在合同到期前,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并及时办理续签
手续。

农民工朋友们,请牢记以上权益,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如遇到权益被侵犯或争议,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法律保护。

通过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更好地保障和实现。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考ຫໍສະໝຸດ 公示栏建设单位(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一、劳动保障权益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张贴大门口)

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张贴大门口)

三、民工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要依法将工 资支付给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施工单位应当 按规定为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四、在每月支付工资日的前一周,项目部应将拟发放的工资单在公示栏内公示。民工 如对发放工资数额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后5日内向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提出修改意见。
附件
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施工总包 单位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专业分包企 业或劳务分
包企业
分管领导及 联系电话
属地建筑业 监管部门
项目经理及 联系电话
项目部劳资 专管员及联
系电话
项目经理及 联系电话
项目部劳资 专管员及联
系电话
地址
联系电话
属地劳动保 障监察部门
五、当施工单位或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工资等侵权行为时,民工有权向属地的劳动保障 监察部门和建筑业监管部门投诉。民工应当理性维权,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追讨工资。
六、本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本项目部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
工资公示栏
地址 联系电话
属地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
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一、施工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招用民工的工 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 、劳动报酬、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不得收取风险金、保证金、抵押金等财物。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农 民 工 维 权 告 示 牌2023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农 民 工 维 权 告 示 牌2023
建 筑 施 工 现 场 农 民 工 维 权 告 示 牌
工程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总承包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资公示栏
网格单位名称
网格人员
联系电话
兵团投诉平台:12333
当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当地法律援助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法律援助热线:12348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工资支付日期
维 权 提 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 入场务工实行实名制管理,请配合劳资专管员进行实名登记,并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注明工种、工资支付形式、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每天上班主动打考勤,考勤记录和实名制登记信息作为工资结算的依据,未打考勤视为未出工。
2. 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问,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 在务工过程中,请尽量收集并保管好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清单、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离场前需与项目劳资专管员核对工资,并由项目部出具工资清单,作为维权的主要依据。工程项目部未出具工资清单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农民工维权注意事项1.在入场施工前要与用人单位(总承包或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2.要及时向企业号等信息,便于企业每月发放工资。

3.要配合企业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实行现场签到。

4.企业当月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联系承建单位劳资负责人,如果连续2个月以上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向XXX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5.发生拖欠工资且已有欠条等相关证明欠款证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相关法律不明白的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

项目名称公示栏工资支付公示(按月支付)工程地点工程卖力人建设单位联系德律风工程卖力人承建单位(总承包)联系德律风劳资卖力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相关制度公示企业施工留意事项1.完工前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包管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工伤保险。

2.必须实行按月支付工资,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编制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保存年限为三年。

3.工程项目发放工资实行银行代发。

分包企业必须按月向总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表,由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

3.购买工伤保险后,在用工前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送人员花名册,增加或减少的人员时及时更新。

4.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及时向工信(商工)部门反映、社会投资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分包单位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德律风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投诉咨询德律风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和境地区2020年最低工资尺度。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等。
2.您在本项目部的工资支付时间是每月的 日前。在您全月提供正常劳
动的情况下,月度工资应不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元。
3.为维护您的权益,您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工资卡,保留各种有效证据, 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清单等。
项目部: 总承包方:
劳资专管员: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 分包企业:
劳务管理员: 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分企企业: 分包企业:
劳务管理员: 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 工程建设主管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举报投诉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 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公示公告栏
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农民工朋友:
为保障您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足额获取工资,依法有序维权,
现将与您密切相关的事情告示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
及时向劳务管理员、劳资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
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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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劳动者签名
第页
附件3: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量
工资计算标准
应得
工资
借支预支金额
实得工资金额
领取人签字
备注
计时
计件
计时
计件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员:制表人:
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
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电话:
地址:
附件2: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工种
工作
附件1: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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