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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7.21•【分类】正文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习近平同志们: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我就《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一、关于确定全会议题的考虑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谋划和部署改革,是党领导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

从实践经验和现实需要出发,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这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的迫切需要。

实践充分证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大踏步赶上时代,靠的是改革开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靠的也是改革开放。

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仍然要靠改革开放。

党的二十大确立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等,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

要把这些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把中国式现代化蓝图变为现实,根本在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第二,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同时,要清醒看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动态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

浅析当前国土空间规划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析当前国土空间规划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浅析当前国土空间规划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发表时间:2020-12-24T15:19:13.223Z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26期作者:陈卓[导读] 在新时期背景下,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是解决资源开发强度过大、生态环境恶化程度加剧陈卓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124010摘要:在新时期背景下,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是解决资源开发强度过大、生态环境恶化程度加剧、耕地总量减少等问题的主要途径。

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应深入了解规划推进过程中所面临的各项问题,积极解决发展中面对的各类问题,综合统筹、全面掌握国土空间开发工作,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战略性以及基础性特征优势。

基于此,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国土空间规划存在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问题;解决对策中图分类号:F301.23文献标志码:A 引言国土空间规划层级繁多,内容复杂,在实施中存在交叉重叠的现象,给国土空间整体规划带来了困难。

尤其在市、县两级的规划中,规划内容多样,标准不一,存在诸多矛盾。

在规划实施中存在管制重叠和管制错位的问题。

这些都使国土空间规划难以达到合理配置国土资源的目的,降低了国土空间规划的效果。

1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目前虽然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国土空间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但针对国土空间规划的立法相对滞后,相关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健全,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难以满足社会发展要求。

主要表现在:法律与法律之间的内容协调性较差;缺乏统领全局的主干法律规范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立法滞后;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够全面,无法服务于现有的国土空间规划,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目前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内容概括性较强,规划内容不够详细;规划体制自主性较弱,严重依赖中央政府的决策[1]。

1.2规划实施机制不健全当前,我国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主要以监督、编制以及实施管理机制为主,以各级地方政府为参与主体,缺乏配套决策及制约机制,社会各行业、领域及人民群众的实际参与度有所不足,使得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与实际发展需求产生出入、受到主观因素的干扰影响。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体系框架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规体系框架

⾃《城市规划法》颁布实施后,经过20多年的努⼒,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初步形成框架。

《城乡规划法》⾃2008年1⽉1⽇起施⾏,它是在总结《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践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需要所制定的。

这就要求我国已建⽴的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应当以《城乡规划法》为核⼼,进⾏调整、补充、修改和逐步完善。

现将我国城市规划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含省、⾃治区、直辖市和较⼤的市的地⽅性法规和地⽅政府规章)所构成的法规体系框架,列表如表2—1、表2—2。

表2-1 我国现⾏城乡规划法规体系框架(2008年)类别法律法规和规章名称颁布⽇期施⾏⽇期法律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2008.1.1⾏政法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6.291993.11.1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4.222008.7.1类别法律法规和规章名称颁布⽇期施⾏⽇期部门规章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12.312006.4.1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8.151994.9.1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2000.4.62000.4.6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2000.2.142000.2.1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6.81995.6.8历史⽂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9.51994.9.5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11.41994.1.1近期建设规划⼯作暂⾏办法20022002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规定20022002城市规划审批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8.151994.9.1城市总体规划审查⼯作规划1999.4.51999.4.5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建设项⽬选址规划管理办法1991.8.231991.8.23城市国有⼟地使⽤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992.12.41993.1.1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6.11995.7.1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1995.6.291995.7.1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管理规定1997.10.71998.1.1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2003.9.192003.11.1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9.92002.11.1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11.152004.2.1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11.282006.3.1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5.11.82006.3.1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规定1988.10.31989.1.1城市规划监督检查城建监察规定1996.9.221996.9.22城市规划⾏业管理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01.1.232001.3.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规定1999.4.71999.4.7 表2-2 我国现⾏城乡规划相关法规(2008)内容法律⾏政法规部门规章⼟地利⽤与农⽥保护⼟地管理法⼟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地暂⾏管理办法基本农⽥保护条例⾃然资源与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然保护区条例城市地下⽔开发利⽤保护规定⾃然与⽂化遗产保护⽂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历史⽂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然保护区条例⽂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城镇建设⼯程管理建筑法公路法测绘法⼴告法标准化法中外合作设计⼯程项⽬暂⾏规定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供⽔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管理条例公共⽂化体育设施条例⼯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城市地下⽔开发利⽤保护规定城市排⽔许可管理办法城市⽣活垃圾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镇个⼈建造住宅管理办法城市新建住宅⼩区管理办法城乡防灾减灾⼈民防空法防灾减灾法消防法军事与保密管理军事设施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政法律关系⽴法法⾏政许可法⾏政复议法⾏政诉讼法⾏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

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背景和框架

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背景和框架

杨荫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背景和框架【内容提要】我国空间规划体系虽具雏形,但不明确、不健全及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不适应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既损害了空间规划的形象和效力,也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

研究表明,国外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有四个共同点,分别是:配套法律的完备性、协调机构的权威性、规划层级的系统性、制定实施的开放性。

建立完善我国空间规划体系,应加强法制建设,明确空间规划的法律地位;健全管理体制,强化对空间开发行为的统筹协调;理顺层级关系,明确各类空间规划的地位作用;创新实施机制,保障规划任务目标的实现;鼓励公众参与,着力夯实科技支撑基础。

Although China has presented the embryonic form of spatial planning system, it is not definite and perfect enough. Meanwhile, it doesn't adapt to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goal. These problems not only damaged the image and effectiveness of spatial planning, but also wasted lots of administrative resources. The construction of spatial planning system abroad has four common points, which are the complete supporting law, the authoritative coordinating agency, the systematic planning level and the open policy formu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progress. To construct and improve the spatial planning system of China has the following methods. Firstly, strengthen the legal system and specify the legal status of spatial planning. Secondly, improve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 and reinforce the co-ordination of space development activities. Thirdly, rationalize the hierarchical relationship and make the status and role of various types spatial planning clear. Fourthly, innovate implementation mechanisms and guarantee the accomplishment of planning mission and objectives. Lastly, encourage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make efforts to lay a solid basis for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support.【关键词】区域政策/空间规划体系/区域经济战略regional policy/spatial planning system/regional economic strategy空间是与时间相对应的物质存在形式,从国土和区域角度看是指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总体物质环境。

我国铁路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建议

我国铁路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建议

我国铁路管理体制现状与改革建议【摘要】我国铁路国有资产数额巨大,约占全国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的1/10。

铁路国有资产管理如何,不仅直接关系铁路运营效益,而且影响到我国国有资产全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铁路的管理体制已经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

近几年在铁道部的领导下,铁路部尝试过组建客运公司,进行过网络分离,撤并分局和站段的调整,但是这些改革都不是从体制上入手,都是治标不治本,没有触及中国铁路的症结。

本文从分析我国铁路管理体制现状入手,然后对我国铁路改革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字】铁路管理体制现状改革一、我国国有铁路管理体制现状分析1、政企不分,政府与企业间的权责不清。

在现行管理体制下,铁道部政企合一,它既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同时又经营着庞大的全国铁路网;既是一个权力主体,又是一个利益主体,这种兼而有之的情况既违背了市场经济要求,影响公平竞争,同时,由于政府和企业二者所追求的目标不一样,铁道部要实现的增值目标和直接的行政管理手段,必然要妨碍企业的行为,影响企业盈利目标的实现。

2、站段撤并后,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不清,产权登记不及时、不完整。

铁路企业在进行生产力布局调整过程中,对原有的站段进行撤并后,新站段大部分都是由两个或是多个站段撤并组合形成。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必须先进行资产清理,然后统一入账管理。

可是有些站段以种种理由为名,没有认真履行程序、认真清理资产和及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对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不及时、不彻底解决。

3、缺乏商业竞争。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竞争是铁路运输业走向市场,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前提条件。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之间是一种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分局、铁路局依次对上级单位负责,铁路企业之间不存在商业竞争,或虽然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存在着竞争,但由于与自己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不大,相互竞争并不明显。

在这种基本不存在商业竞争的情况下,铁路企业的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央政治局•【公布日期】2020.11.03•【分类】其他正文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我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一、建议稿起草过程“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今年3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十四五”规划建议,成立文件起草组,由我担任组长,李克强同志、王沪宁同志、韩正同志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参加,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承担建议稿起草工作。

3月30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研究“十四五”规划建议征求意见的通知》,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

4月13日,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建议稿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从各方面反馈的意见看,大家一致认为,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重点研究“十四五”规划问题并提出建议,将“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对动员和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家认为,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

我国有独特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发展优势和机遇优势,经济社会发展依然有诸多有利条件,我们完全有信心、有底气、有能力谱写“两大奇迹”新篇章。

大家普遍希望,通过制定建议,明确“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突出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作用,提出一批具有标志性的重大战略,实施富有前瞻性、全局性、基础性、针对性的重大举措,统筹谋划好重要领域的接续改革,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第3章 城乡规划体制 (2012 08)

第3章 城乡规划体制 (2012 08)

5. 相关法 1) 与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覆盖 法律法规体系的各个层面,涉及: 土地与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市政建设……
6、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基本结构
按国家法律体系层级划分: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部门规章、 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按规划体系内的作用:主干法——配套法——相关法律法规 从合理性和体系完整角度看: 具体化: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 结合地方具体情况:法律——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第三节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系统
1.法定规划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 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镇规划分为总 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我国法定城乡规划类型
层面 国家层面 省(自治区)域层面 城市、城镇层面
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从属法规和专项法规体系(续表)
分类
法 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技术标准(规范)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
理办法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城乡规
划实施 管理
□风景名胜区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名村保护条例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7、《城乡规划法》颁布施行后的法规体系建设
国家层面:
行政法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 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以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条例》、《城市绿化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

imt面向2030及未来发展的框架和总体目标建议书

imt面向2030及未来发展的框架和总体目标建议书

imt面向2030及未来发展的框架和总体目标建议书尊敬的领导:随着世界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深刻变革,国家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为了应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以及推动国家的长远发展,我谨向您提出了一份面向2030及未来发展的框架和总体目标建议书。

1.创新驱动发展:未来的发展必须以创新为核心驱动力。

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为重点,培育创新型企业和人才,打造创新生态圈,提升国家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2.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是未来发展的基础。

加强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3.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人力资源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

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倡导创新创业精神,提供更多的创新创业机会,激发人民的创造力和创新潜能。

4.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未来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农村改革和发展,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5.深化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推动国家发展的主动力。

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行政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司法体制建设,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合作,推动国际合作和交流。

综上所述,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创新驱动、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优化城乡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开放为核心。

通过实施这些战略,我们将能够应对未来的挑战,为国家的发展铺路,促进经济的繁荣,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希望您能够审议本建议书,制定出更为详细和可行的实施方案,为我们国家的明天开创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谢谢!。

我国“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_百讲解

我国“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的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_百讲解

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的实施效果“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不但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培育了一批新的经济增长极,而且在提高区域内外一体化程度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每个“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的侧重点虽有所不同,但规划的落脚点最终都在建设项目和优惠政策两个方面。

首先,区域规划主要还是以发展为导向,经由国家发改委批复发布的重点区域规划大多会有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内容,并以此为抓手带动区域的发展;其次,体现国家战略的重要方面就是对区域相关优惠政策的配置,尤其是作为先行先试试点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地区优惠政策成为规划的核心。

目前,由于“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实施的时间还比较短,全面评价“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中建设项目和优惠政策效果的条件并不具备,本报告只是对此作初步的分析。

——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培育了一批新的经济增长极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区域规划一个重大作用就是通过一些重大项目的部署直接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增长。

新区、综合改革区的设立和区域规划的发布都直接带来了一些重大项目的落实,直接推动了规划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

如上海“迪斯尼”项目、天津飞机制造项目、北部湾石化项目等都是在区域发展规划背景下,获得国家相关政策支持,成为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除了直接吸引项目外,区域规划还为地区发展构建了一个平台,增强了地区的政策吸引力,为地区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创造了重要的前提。

从统计数据上来看,国家战略区域规划出台的当年或第二年,地区经济一般都会有较大规模的跃升。

区域规划推动形成了越来越多的新增长极。

随着我国国家战略区域规划的密集出台,区域发展格局由主要依赖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等少数区域驱动,逐步向东中西多极驱动转变。

通过“国家战略性”的区域规划,借助国家政策的扶持,产业加速向中西部转移,有助于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极。

如中西部的成渝经济区、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等地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新的重要增长地区。

中西部新增长极的培育有助于缩小城乡区域差异。

浅谈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浅谈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措施
随着经济体制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 , 乡规划作 为 城 市场经 济条件下政府指导 、 控城 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 , 调 受到 党 中央 、 国务 院 和 各 级 党委 、 政府 的高 度 重 视 。 我 国城 乡规 划 管理 。 制度逐步建立、 完善 的历史过程和实践成效表明 , 现行的城 乡规划 管理体制总体上符合我 国的基本国情 、 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 的基本规律和要求。 1我国城 乡规划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 11城 乡规划体 系 : 乡规划 是由全国城镇体 系规划、 . 城 省域 城 镇体 系规划 、 城市 总体规划 、 分区规划、 详细规划、 村镇规划等不同 区域层次规划组成 的一个相对独立的、 完整 的规划体系。 12 规 划 管理 主体 : ‘ 国务 院城 市 规 划 行 政 主 管部 门主 管 全 国 的 城 市 规 划工 作 ; 县级 以上 地 方 人 民 政府 城 市 规 划行 政 主 管 部 门主 管 本 行 政 区域 内的城 市 规 划 工 作。 13 规 划 编 制 主 体 : 务 院城 市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组织 编 制全 . 国
10 4
32 规划管理缺乏上级对下级的有效监督 城市规划实施存在 . 事前、 事中监督缺位的突出问题。由于缺 乏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对 下级城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的有效监督 , 致使作为政府职能 部 门 的城 市 规 划局 盲 目服 从 政府 领 导 做 出 的违 反规 划 的决 策 , 意 随 修改规划和违法审批的现象屡屡出现。一些城 市劳民伤财的“ 政绩 工程” “ 、 形象工程 ”就是在规划管理部门屈从于政府领导个人意志 的情况下建成的, 造成 的损失往往无法弥补。 33规划决策机制不完善 ,缺 乏有效 的公众参与 地方政府和 . 部 门规划 自由裁量权过 大,对行政审批缺 乏约束制度和监督机制。 规 划主管部 门既是规划管理 者又是规划编制单位 的直接上级和 规 划 的决 策 方 , 得规 划 编 制和 实施 自始 至 终 囿于 规 划 管 理 者 的 单 方 使 动作之中。规划常常仅 限于政府和专 家之间的交流 , 普通大众对规 划缺 乏应有 的了解 , 也缺少对规划 的支持和参 与, 致使 随意更改规 划、 规划服从项 目的情况时有发生。 4 我 国 城 乡规 划 管理 体 制 改革 的 主 要措 施 41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 ,健全 规划决策机制 传统的城市管 . 理 似乎 历 来 是政 府 的 职 能 ,但 是 现 代 的城 市 管 理 理 论 已经 认 识到 , 政府不是惟一能够履行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城市 的管治意味着一 系列来 自政府但又不 限于政府 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 为者 , 除了政府 机 关 外 ,还 需 要 公众 社 会 的参 与和 各 种 利 益集 团及 组 织 的 介 入 , 共 同协商 以促 进政 府 与社 会 的 互动 。 42 强化省级规划管理职能 为加 强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 . 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领导 , 充分发挥省级政府城 乡规划建设部门的综 合调控职能。涉及世界文化遗产、 文物保护单位和地下文物埋藏区 的项 目 , 相 应 的文 物 行 政主 管 部 门会 审 同 意。 对 于 不 符 合 规划 要 经 求的 , 建设部要予以纠正。 43规划管理 的重点由开发转向保护 , . 实行四线管制 规划编制 和 管 理 的重 点从 确定 开 发建 设项 目转 向对 各 类脆 弱资 源 的有 效 保 护 利用和关键基础设施 的合理布局。 为了保护不可再生资源, 建设部推 行了绿线管制、 紫线管制、 蓝线管制、 黄线管制的四线管制方法, 一旦 经过审批, 要执行严格的管制, 任何 人不得随意改变, 原则上不得调 整。实行四线管制 , 有效地保 护了城市历史资源 、 生态资源 、 空间资 源, 防止由于错误决策而造成 的城市 资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 44 集 中 、 一 规划 管理 权 城 市 各 类开 发 区 以及 大 学 城 、 技 . 统 科 园、 度假 区 的规 划等 必须 符合 城 镇体 系规 划和 城 市 总体 规 划 , 由市城 乡规 划 部 门统一 管理 。市一 级 规 划 的行政 管 理权 擅 自下 放 的要 立 即 纠正 。 目前 各省 ( )市 已陆续 收 回下 放 开发 区的规 划 管理 权 限 , ” 区 、 并 实行设区域市规划垂直管理体制 ,将区级规划管理部 门改为由市级 规划 管 理部 门统 一 管理 , 导班 子 成 员 由市 规划 管理 部 门任命 。 领 45建 立 派驻 规划 督察 员制 度 ,加 强规划 实施 的层 级监 督 只 有 . 制度才能保证和维护监督 ,没有以制度 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 在这些年的规划管理实践中,很多地方存在着事前基本没有监督, 事 中基本缺乏监督的现象。内部监督流于形式, 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 。 46 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城 乡规划管理 的行政责 . 任主体 , 是各级政府领 导、 乡规划管理部 门领导和直 接管理 工作 城 人员。对于由城 乡规划管理工作 中的各种违 法违规 行为造成的后 果, 要追 究直接责任人和主 管领 导的责任 ; 对于造成严 重影响和重 大损失的 , 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 对违法建设不依法查处的, 要 追究城 乡规划部 门的责任。城市规划行政决 策法律责任的确立, 其 目的在于保 护行政管理 的法律秩 序, 障�

十三五规划总体框架

十三五规划总体框架

十三五规划总体框架十三五规划总体框架2016-12-18浏览:分享人:王顺莺手机版简约不简单“十三五”规划总体框架我在“描绘新蓝图十三五规划基调已定”一文中,明确地提出中国发展的环境、格局已定,中国发展的方向、脉络、步伐已经明晰。

那么,“十三五”规划的总体框架将如何设定呢?总体框架的设定与“十二五”时期规划有何明显不同呢?用一句时髦的广告语来形容“十三五”规划的总体框架,那就是“简约不简单”。

应该说,在全面规划中国“十三五”规划的前期,习总书记走进全国重要的经济发展重地浙江考察时提出了“十三五”规划总体框架。

他提出十大方面将取得明显突破。

包括保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创新、农业现代化、改革体制机制、协调发展、生态文明、民生、扶贫。

这与“十二五”规划中的转方式、新农村、转型升级、服务业大发展、区域协调、绿色发展、创新驱动、改善民生、社会管理、文化大发展、改革攻坚、对外开放、政治文明建设、港澳台合作、国防建设、强化实施共16个方面对比,“十三五”规划框架有明显的时代特色,以及更为简约的清晰分类。

如果细致对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总体框架的区别,我想在相同点方面,二者都关注了转变方式、保证民生。

另外,新农村调整为“农业现代化”;区域协调调整为“协调发展”;绿色发展调整为“生态文明”;服务业大发展调整为“调结构、促创新”。

通过上述对比可以看出,“十三五”规划总体框架总体上从十个方面进行编制,实际上涵盖了“十二五”时期的十六个方面的内容。

当然港澳台合作、国防建设从字面上看没有明确提出,但是在保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创新的论述中涵盖了这些方面的内容。

一个国家的发展与安全稳定,又怎么能不把国防建设列在规划之中呢?这就是习总书记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式上讲话中提出的“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当我们把心思全部放在国家、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上的时候,国家力量增强了,国防建设必然得到保证和增强,这就是“国强则国防强”的道理。

“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摘要:“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关键时期。

文化供给侧更新、文化软实力提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均对“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要适应文化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必须解决文化部门管理架构调整难、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行政性配置文化资源体制过于僵化等深层次问题。

未来,要实现“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新目标,须以文化供给侧改革为主线,全面优化文化管理部门的责权利架构,正确处理国有文化企业与非国有文化企业的关系,建立区域文化空间发展协调机制,完善多元化文化发展协调机制,创造有利的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环境。

关键词:文化体制,供给侧改革,社会资本,十三五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均对我国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进行了部署,为我们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结合“十三五”时期我国文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对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层次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改革政策建议,以期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文化企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一、“十三五”时期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面临新形势、新要求“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关键时期。

文化供给侧更新、文化软实力提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均对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文化供给侧出现新变化,需要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具有新突破。

从经济形势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文化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将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从消费市场看,居民收入和文化消费层次不断提升,要求文化产品和服务层次快速提升。

从发展空间看,“四化同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给文化发展带来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其次,文化软实力作用越来越重要,需要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展新视野。

2024年整体改制方案范文

2024年整体改制方案范文

2024年整体改制方案范文____年整体改制方案引言:____年是我国发展的关键节点,也是全面实施改革的重要时刻。

为了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加快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制定了一揽子的整体改制方案。

本文将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角度来进行阐述。

一、政治改制方案1.加强党的领导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加强党的领导是首要任务。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我们将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过构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决策体系,加强国家权力监督和制约,实现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

3.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了提高政府效能,优化服务,我们将推动行政体制改革。

通过减少行政层级、精简机构、明确职责,建立高效务实的政府机构体系,提高行政效能。

4.建立法治国家法治是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我们将深化法治建设,加强法治意识,推动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执政。

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法治稳定的社会环境。

5.加强国际合作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应该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将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经济改制方案1.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

我们将加大结构性改革的力度,减少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强创新驱动,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2.加大创新力度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我们将加大创新投入,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推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和吸引高端创新人才,建设创新驱动的国家。

3.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是经济的核心和基础。

我们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完善信贷体系,推动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整体框架和推进策略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整体框架和推进策略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整体框架和推进策略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谈松华教授《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5期国家教育行政学院2012年春季教育论坛成功举办,教育部党组成员、学院院长顾海良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论坛采取主旨演讲和平行论坛的形式。

演讲嘉宾、正在学院参加培训的400多名学员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领导、中层干部及全体教师。

围绕主题“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推进教育体制创新”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与交流。

本刊特邀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谈松华教授将其所作主题演讲整理成文,以飨读者。

改革创新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

这是我国30多年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基本经验,也是实现2020年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的根本保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将“改革创新”作为工作方针的重要内容,提出“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学习和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就要总结教育改革的历史经验,把握新的历史阶段教育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和总体部署。

积极而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提供体制和制度保障。

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特征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我国教育改革基本实现了从适应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中的教育体制转轨。

为教育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体制保证。

现在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处在改革的转折阶段:旧的体制框架打破了,新的体制需要一个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的过程:旧的利益格局改变了,新的利益关系的调整依然是或者甚至是一个更加深刻的变革过程。

要不要改?改什么?怎么改?这些问题是必须回答的,同时也是有不同的认识和意见的。

这是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改革的新阶段,只有把握新的阶段性特征,才能明确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坚定不移地把教育改革推向前进。

我个人认为,教育改革新阶段大体有如下阶段性特征:第一,改革的环境:中国社会已经从温饱型社会进入小康型社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称之为从生存型社会进入发展型社会。

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一、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当前,加快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已成为一个迫切问题,在深层次,这已成为关系整个党和国家社会能否长期健康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艰巨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涉及政党建设、政权建设、民主建设、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等诸多领域的重大课题,也是一个关于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增强社会主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重大课题。

如何推进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已经成为我党在新世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不能回避的现实挑战和必须成功解决的重大课题。

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不加快改革步伐,不加大改革力度,现行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弊病就得不到及时根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很难取得更大的突破和进展,国家和社会其它方面的改革发展就得不到有力的支持和保证,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之间的协调发展就难以较好地实现,国家政权就不会有更好的巩固和完善,国家政治竞争力就得不到更大增强。

从国家政治体制的整体组成来看,行政体制、司法体制、监督体制等各个具体方面,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同时其自身改革也对加快政治体制的总体改革提出了要求。

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国民素质不断普遍提高,而现行政治体制的一些弊端越来越严重地制约着整个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的情况下,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有着强烈的愿望。

总之,无论从国内和国外,还是从近期和远期的各种因素来看,都对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我党就建立什么样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进行了学习和探索,并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点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

这种崭新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对保障和促进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巩固国家政权,都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我们在探索过程中也经历了挫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地方政府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地方政府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地方政府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王鹏辉 王 君 山西省宏观经济研究院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发〔2020〕10号)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新时代下新一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正式拉开。

紧随党中央国务院的改革部署,全国各地地相继出台了推进新时代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

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背景,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致历程,提出了地方政府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把握好的四大关系:一是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二是高度关注改革的方向性和顺序性;三是深刻理解改革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四是全面提升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关键词:地方政府;经济体制改革;思考与建议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发〔2020〕10号)。

紧随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广西、贵州、河北、江西等地也相继出台了各省推进新时代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系列改革新思路、新举措为各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众所周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确保地方政府能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既定的改革方向推进改革,如何确保地方政府的改革举措能够真正落地落实落细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和认真分析的重要命题。

一、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背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就此开启了波澜壮阔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历次改革都起到了充分释放发展活力的作用,充分调动了各类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度和广度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任务和举措,在一些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相关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经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有效激发了各类创新创业主体的活力,初步形成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通过深化垄断行业改革,促进了市场结构优化和效率提升;积极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模式和方式,进一步完善了宏观经济治理体制。

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考和建议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已成为一个迫切问题,在深层次,这已成为关系整个党和国家社会能否长期健康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

二、当前国家政治生活和现行政治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一个时期以来,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许多问题表现出越来越深切的关注,其中最不满意的有权力腐败、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社会治安混乱、黑社会势力和走私猖獗、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社会分配不公、公民权益保障不力、社会道德风气败坏等问题。

这些问题,破坏着国家和社会的公益原则、公共秩序,损害着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此相当不满。

其中一些问题的产生、存在和蔓延,既与改革开放和新旧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的某些漏洞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也与现行政治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缺点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

这些问题的存在、积累和演化,越来越成为阻碍国家全面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和不稳定因素。

对政治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不能不加分析地一概归因于政治体制,一因多果与一果多因的现象都有具体的存在。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政治体制改革是个涉及诸多领域的系统工程。

当前政治生活和现行政治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很多互为因果关系,以下的概括是综合性的,没有分别论述。

问题主要有:1.*****集中制不够完善,从总体上看,是“*****不够,集中也不够,*****与集中的有机结合也不够”,权力过于集中与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都有存在,*****集中制无论是在具体制度与机制的建设上,还是在已有制度和机制的落实上,都还有较大差距,而且这种状况在不同的权力层次、权力部门及权力体制、权力机制中,进一步呈现出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不平衡性。

2.地方各级权力组织体系中,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各社会团体的权力关系不够科学合理。

当前处于“事实弱势”的权力主体(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等),在维护自身法律地位、依法发挥职能作用、对其它权力主体实施监督制约、反制其它权力主体对其非法干预等方面,还缺乏制度、法律和实践上的有力保障;其“权利能力”虽有法律和制度上的原则规定,但其“行为能力”相对较弱,体现了其自身能力建设和法治的薄弱。

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建议

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建议

深化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建议我国现行的整个行政管理框架以及行政资源的配置都是在“省—市一县”体制中形成的。

省直管县财政制度依然运行在“省一市一县”主体制之上,由于改革的渐进性,当前这种双重的管理体制还将并行很长一段时间。

实践表明,“强县扩权”和财政上的省直管县应当是行政体制上省直管县的渐进过渡。

从理论上看,不仅完全是可能的,也是应该的。

从实践来看,这也是太势所趋,只是时间问题。

总的方向应当是,地级市不再管县(级别可保留),市和县分治,相互不再是上下级关系,统一由省直管,省直管县。

改革后,市与县的经济合作联系要以市场推动为主,政府协调配合为辅,逐步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共同体。

毋庸置疑,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和全局性工程。

涉及到我国大多数地区,涵盖了经济发展、财政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区划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核心的问题是利益关系、权力关系的重建和调整。

历史经验和改革实践证明,在改革的过程必然会有来自原有体制、机构、观念及其有关人员的种种障碍。

因此,要确保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明确省级政府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中的发展定位调研表明,以县级行政管理权限调整为重点的渐进式制度变迁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需要。

改革的深化亟需自上而下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推进。

因此,顶层设计的优化就成为推进改革的关键节点。

建议省级层面组建专家组进行专项研究,对省直管县进行系统的顶层设计。

主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改革目标。

改革的目标决定宏观框架的清晰性,决定改革设计的可操作性。

目前我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目标略显笼统,这一目标体制的边界很难具体界定,到底是部分政府行政权力的省直管还是政府全部行政权力的全方位省直管,目标并不清晰,这会导致改革相关方的无所适从。

因此,要重新梳理确定改革目标,使目标具备层次性,即省、市、县各级都有细化的行动框架;系统性,即能有相应的组织机制协调各级各部门;渐进性,即每一步阶段性目标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可考核性,目标的实现可以予以量化考核。

国土空间规划时代下城市规划的发展趋势和改革

国土空间规划时代下城市规划的发展趋势和改革

国土空间规划时代下城市规划的发展趋势和改革摘要:当今,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为进一步缩减城乡发展差距,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我国进一步推进了城镇化建设进度。

随着城市用地的逐步扩张,我国出现了严重的土地资源紧缺问题,给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威胁。

基于此,需要立足于国土空间规划角度重新审视城市规划建设,在助力城市发展的同时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现实矛盾,以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为城市规划的首要原则。

应重点突出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性价值,以此来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在紧抓城市发展机遇的同时合理应对挑战与威胁。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时代下;城市规划;发展趋势;改革引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口选择进入城市生活。

这一现象虽然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也扩大了城市的整体规模,但是也导致了一系列规划方面的问题。

也就是说,城市规模的扩大使我国必须重视一系列城市规划工作,从而保障城市的机能能够更为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趋势。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各类与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措施,有效解决了城市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部分问题。

但是,仍有一部分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现代城市规划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而能够以科学、合理的方案来应对城市规划中的各类问题,以此确保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国的发展需求。

1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联系1.1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城市规划能够以引领作用来为城市的发展指明方向。

这是因为城市在地方与中央的联系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其既需要根据党和国家发布的发展战略来调节自身,也需要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

城市可以为全体居民提供生产生活所需要的必要资源以及机能,让全体居民能够根据所在城市的物质基础来开展各类生产活动。

而对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来说,其是无法做到全方位覆盖城市空间的。

这是因为城市规划工作作为城市发展的核心,可以做到在保护国土空间的同时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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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规划体系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纲要、行业规划与重点专项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各有分工和侧重,但处于主体和基础地位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

从“一五”计划以来,我国以编制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为基本框架的规划体制已有50年的历史,在各个不同的时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规划体制附属于经济体制和政府管理体制,相对集中地反映了一定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政治经济体制的特点。

因此,规划体制总是要通过不断的改革以适应始终在发展和变化着的社会经济活动。

一、改革滞后的规划体制是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我国的规划体制和“五年计划”一直在进行着调整和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规划体制在从强计划向更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重规划的功能性转变上有了明显的进展,“十五”计划不论从编制程序、方法和内容上都有了较大的改进和调整。

但总体上来看,规划体制所发生的这些变化更多的是一种追赶型和适应性变化,规划体制及其运行机制依然明显存在多方面的问题甚至于缺陷,严重影响了规划本身作用的发挥,降低了经济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

这些问题包括规划体系紊乱、数量过多过滥;各规划功能定位不清晰,相互衔接不密切;规划审批程序不明确、编制程序不规范;过时的规划和内容过多,需要加强的规划不足;重规划的编制过程,轻规划的实施评估等。

在规划工作中则具体体现为机械主义和形式主义泛滥,部门间各自为政、规划互不衔接,规划内容交叉重叠、甚至相互矛盾;下级规划抄上级规划、上级规划无法在下级落实;墙上挂的规划多,可操作实施的规划少等。

“十一五”时期和“十五”时期相比较,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将发生许多新的变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初步框架已经建立,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进一步加强;城乡差距、地区差距、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以及就业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追求协调发展和降低社会摩擦的目标将更加突出;市场一体化进程加速,跨区域经济交流和联系将进一步突出;经济安全问题更加引起重视,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资源的开发建设更加需要进行统筹规划;政治文明建设进程加快,政府将更加重视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设定的过渡期基本结束,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的条件进一步提高等。

所有这些变化都将对现行的规划体制提出更高的变革要求,这就需要对规划体制进行不断改革、创新和完善,以建立与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协调的规划体制。

二、国外的经验为我国规划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规划体制是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执行、评估等方面的程序和制度,涉及到规划体系、规划内容、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和规划调整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性规定。

规划体制的差异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价值取向、政治经济体制、文化传统、社会经济结构、发展阶段、国际比较地位以及路径依赖程度等,这使得各国的规划体制总是具有自己的特点并存在各种差异。

比如在决定规划体制的基础性制度方面,美国和英国模式更强调经济的自由主义思想,在私人物品领域和可竞争性领域,政府的作用更多地表现在建立和维护供私人资本进行竞争的公共环境上。

法国、德国、日本模式则主要体现出政府推行社会市场经济战略的特点,强调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政府通过采取较多的经济干预政策来弥补市场力量的不足。

俄罗斯模式则具有典型的体制转型特征,政府规划功能经历了从高度计划的模式到基本放弃,之后又进行恢复和重塑的过程。

另一方面,经济的市场化和全球化特点又使得这些国家的规划体制具有许多共同的特征。

我国市场化趋向的改革也决定了国外市场经济国家在规划体制方面的模式和特点有许多可供我们吸取和借鉴。

(一)各国具有不同的规划体系,但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都具有重要的地位 按照功能的不同,各国的规划体系大多包括三大类,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但各国侧重点有所不同。

德国以空间规划为主体,联邦国土规划由联邦政府负责编制,主要是制定联邦范围内的规划目标、全国性的规划标准,并根据各州发展现状,从平衡发展的角度来调整全国性的布局。

对基础结构、环境质量、经济结构、就业机会和定居条件等进行经济区划和平衡。

该规划具有长期性和指导性,由联邦建设部牵头,与有关各部协商后提出规划草案。

除这一综合性规划外,联邦政府还负责编制全国性的专业规划如铁路、联邦级的公路和高速公路、主要水路、国家公园、自然资源保护区、军事用地的规划等。

联邦规划对州、市、县的规划起指导作用。

各州和地方政府要负责编制与上级规划相协调的地区各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法国是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计划性”最强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法国政府成立了计划总署,负责对经济发展的全面规划。

先后制定实施了11个4年经济发展计划。

随着市场的发育和对市场作用的日益重视,指令性计划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第九个计划开始向合同制方向发展,并成为中央政府调节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的工具。

从第十个计划起,计划合同中量性的指标在减少,衡量结构调整及质量的指标在不断增加。

但政府仍通过计划引导经济发展方向,设计国家的发展战略,缩小社会各界的收入差距。

美国政府具有自己明确的国家发展战略,与法国、德国等相比,虽然没有相对固定和直接的国家计划,但联邦政府下设的各委员会和部局都有各自部门的详细规划,并通常通过法案的形式发挥作用。

同时,联邦政府也根据国家战略的需要临时制定相关规划,比如阿波罗登月计划、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和田纳西河谷开发计划等。

俄罗斯从苏联时期的“全俄电气化”计划开始至今,其规划体制大体上经历了两个时期,即以指令性计划为特征的规划管理阶段和以指导性计划为特征的规划管理阶段。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曾经一度放弃了国家对经济的总体规划,但在1990年代起又开始着手制定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计划。

2000年开始实施了《俄罗斯联邦长期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方针》(2000~2010年),并从1993年开始制定实施了3~4年不等的中期规划,以及1~2年不等的具体实施计划。

日本是一个较多推行政府主导产业政策的国家。

1949年以来,先后制定了13个中长期经济计划。

1990年代以来,日本政府主要通过了以下三项经济计划:1992年《生活大国5年计划——与地球社会共存》(1992~1996年)、1995年《新经济5年计划》和1999年《未来10年计划——经济社会的应有状态及经济新生的政策方针》。

同时,日本的国土开发与整治综合规划也较多吸收了德国的空间规划的经验,对包括土地、交通、森林等自然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做了较为系统的规划。

韩国政府也比较重视经济长期发展规划,1960年代以来已先后实施了7个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之后开始实施“新的经济长期设想计划”(1996~2020年),在受到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之后,政府开始调整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更多强调市场的作用。

(二)规划的地位和内容在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不断调整和变化的 规划综合反映了政府管理国家 的意志和政策取向,是政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实现宏观调控而做出的谋划和安排,是政策实施的重要工具。

从各国规划体制发展演变的过程来看,规划的内容日益丰富,规划的主体日益明确,规划的程序日益科学化,规划的体系日益完善,规划的权威性日益提高,规划之间的功能界定和相互衔接日益加强。

总体上看,规划日益上升为公民意志和国家法律。

但与此同时,一个明显的特征是各国规划的内容在不同时期是有差别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和国家在国际经济环境中所处的相对地位在变化。

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力量越强大,国家在国际上的经济优势越领先,政府的产业政策则越弱化。

与此相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就越向战略性、指导性和定性化方向转变,政府也就越重视对公共资源、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社会协调发展的规划与引导。

目前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对中长期的综合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在不断弱化,而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和空间规划的地位在不断提高。

(三)具有规范民主的规划编制程序和完善的规划法体系 规划编制程序是否规范和民主直接决定着规划的可实施性和权威性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大都具有相应的规划法体系,对规划的目标、功能、主要内容、编制程序以及规划调整的法律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

规划的制定都要遵从公开性和透明度,民众大都具有广泛的参与度,规划都要经过权力机构的审批,一旦通过则通常以法案或法律的形式发布实施。

各国规划的编制过程基本相同,都要遵循科学和民主的决策机制。

比如德国空间规划方案的制定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编制阶段。

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人员编制规划的初稿。

编写人员可以包括内部职员,也可以包括外部聘请的专家。

商讨阶段。

政府邀请有关利益各方对规划的初稿进行商讨,讨论过程往往要重复多次。

政府综合有关利益各方的意见后,发布规划的最终稿,有关利益各方仍可以对最终稿发表反对意见。

审议阶段。

政府将规划的最终稿、有关利益各方对最终稿的反对意见以及政府对反对意见的解决办法一并送交议会。

议会讨论有关资料,最终表决通过之后,规划就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另外,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规划都有明确的协调机制。

地区的规划在地区议会批准之后,需要上一级政府最后批准,以保证上下两级规划的一致性。

当地方的规划与国家的规划相冲突时,联邦或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地方规划进行指导。

理论上讲,如果地方拒绝中央政府的指导,中央政府有权直接修改地方的规划。

同时,由于地区规划直接涉及到私人利益,有关利益各方有向上级政府和联邦或中央政府进行申诉的权利。

德国各州的规划法,都对规划程序有详细规定。

如不按规定程序走,公民可以对通过的规划进行起诉,法院会判规划无效。

这种做法虽然容易使制定规划的时间比较长,但由于规划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所以最后制定的规划能反映绝大多数人的意愿,使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得到保障。

规划出台后,也能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便于执行。

(四)具有分工明确的规划编制机构体系和健全有效的规划执行评估机制 一个分工明确和职能合理的规划编制机构及体系是保证规划编制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的重要前提。

市场经济国家在联邦或中央政府大都设有专门的规划部、局、署或者委员会,专门负责全国总体规划制定的组织、协调工作。

比如德国的规划权归三级政府所有,即联邦、州和地方政府。

联邦政府设有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部,主管立法,制定城市规划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国经济区规划、区域规划大纲,协调地方、部门之间的工作,掌握部分资金资助地方的城市建设。

法国负责协调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机构是计划总署。

计划总署可以得到其他研究机构的支持,比如国际信息与展望中心(法国官方的国际经济研究机构)、计划数理经济前瞻研究中心、生活条件观察与研究中心等,计划总署给这些机构一定的预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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