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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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原则为了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供电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确保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义务1. 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明确供电安全的重要性,建立安全供电的责任制。

配备专职安全供电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2. 安全供电管理人员要具备专业能力,熟悉供电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负责制定供电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供电设备的巡检和维修,对供电线路进行定期的隐患排查。

三、设备管理1. 煤矿企业要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供电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 供电设备和线路要设立专门的管理和维护机构,负责设备的定期巡检、维护和保养。

3. 对供电设备和线路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人员培训与安全意识1. 对从业人员进行供电安全的培训,使其掌握供电安全知识和应对事故的应急措施。

2.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规范。

五、应急管理1. 煤矿企业要制定相应的供电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2. 在供电事故发生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及时疏散和救援。

六、监督检查1. 煤矿企业要建立供电设备管理档案,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

2.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供电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的供电安全。

七、违章责任对违反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的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一份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的范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文(二)(一)高压供电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运科负责,机运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

机运科要有以下图纸。

(1)、地面高压架空线路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2024年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电气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电气质量标准化基础,真正实现管理标准和现场实施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各矿机电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针对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工作在矿机电副矿长的监督和领导下,由矿机电职能单位具体负责。

(二).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将全矿的电管、设备、防爆、电缆、小型电器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

(三).涉及供电系统的调整、负荷增容、供电线路延长以及新安装大型设备供电等工作,必须先由电气技术员编制供电设计,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审批通过,方可进行。

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进行,以确保矿井供电的合理、安全。

(四).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各矿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矿机电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

杜绝供电超长、开关甩保护、整定不合理现象。

(五).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更改或重新绘制。

(六)。

供用电单位对分管范围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对于无责任承包的供电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七)。

井上、下各级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并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照工作票要求严格执行。

(八)。

矿机电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每年的春季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电气试验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按期完成。

二:电气保护管理规定(一)。

矿井35KV变电站一次继电保护定值整定由电力部门专门的成员完成,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与电力部门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变更整定数据。

并作好日常的巡回检查工作。

(一)。

矿井井上、下10KV电网及变电所继电保护由机电职能单位统一管理,井下变电所以外低压电网继电保护由区队负责现场管理,矿机电职能单位监督管理。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本(3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本(3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供电管理,保障矿井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井下矿井和地下矿井。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制度必须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能够有效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四条煤矿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供电设备,设备必须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验收,达到安全运行的要求。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供电设备的巡检和维修,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供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的维护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做到及时、全面、准确。

第三章电力配送管理第七条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煤矿电力配送系统,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和稳定。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按照矿井用电负荷的大小、矿井布局等因素合理设置配电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煤矿电力负荷管理制度,根据矿井的用电需求合理规划用电量,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电力应急预案,包括电力故障、停电等突发情况的应对方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恢复电力供应。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煤矿电力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电力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恢复电力供应。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煤矿电力供应管理应由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电力供应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对煤矿电力供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权,可以随时对煤矿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对电力供应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要求报告上级部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煤矿供电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3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3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和供电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包括煤矿、金矿、铁矿等各种类型的矿井。

第三条矿井供电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合理利用。

第四条矿井供电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第五条矿井供电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

第六条矿井供电管理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七条矿井供电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八条矿井供电设备的运行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负荷运行。

第九条矿井供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条矿井供电设备的故障应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事故。

第三章用电管理第十一条矿井用电应合理安排,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矿井用电应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合理分配,避免电能浪费。

第十三条矿井用电应严格控制用电负荷,避免超负荷运行。

第十四条矿井用电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控用电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五条矿井用电应合理配置电能仪表,监测用电数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供电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是矿井供电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建立供电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和权责。

第十八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制定供电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定期进行供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加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第五章人员培训管理第二十一条矿井供电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二条矿井供电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二十三条矿井供电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第二十四条矿井员工应接受供电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供电安全常识。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二十五条矿井供电管理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范本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范本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及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矿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井的供电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矿井根据矿井规模和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供电及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二章供电管理第五条矿井供电系统应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对供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矿井应制定供电设备的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供电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七条矿井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气工程师,负责供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供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九条供电设备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第十条矿井供电系统应有备用电源,以应对突发停电或故障。

第三章电气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矿井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电气安全标准的要求。

第十二条矿井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电气设备档案,记录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更换情况。

第十三条矿井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矿井应制定电气设备的使用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电气设备的使用要求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五条矿井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气工程师,负责电气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矿井电气设备的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第十七条矿井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八条矿井应定期组织供电及电气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相关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二十条矿井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供电及电气设备的事故和故障。

第二十一条矿井应加强安全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员工传达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矿井供电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供电部门负责矿井供电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确保供电安全可靠。

3.各班组负责本班组供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本班组供电安全。

三、供电设备安全管理1.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供电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选型、安装和改造,不得使用淘汰、禁用设备。

3.供电设备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绝缘、接地、过载保护等。

4.供电设备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5.供电设备检修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供电线路安全管理1.供电线路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确保线路完好、运行正常。

2.供电线路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敷设,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

3.供电线路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严禁在供电线路附近进行施工、堆放物料等。

4.供电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用电安全管理1.矿井内部用电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选型、安装和使用,不得使用淘汰、禁用设备。

2.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3.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严禁无证操作。

4.用电设备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绝缘、接地、过载保护等。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发生供电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事故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事故处理及时、准确、有效。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模版(3篇)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模版(3篇)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模版第二十九条采区和掘进巷道的电气安装必须要有设计,作业规程的设计中包括、供电系统图及设备布置图。

供电系统图要标出开关型号,电缆截面、长度、保护整定值、最小两相短路电流值等技术数据,设计应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没配机电副总工程师由机电部长负责),然后方可安装。

安装后,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必须检查过流、漏电、接地等各项保护是否与设计和规程要求相符,否则不准投入运行。

第三十条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必须装设下列保护装置:㈠馈电线路必须装设带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

如果没有这两种装置,必须装设能自动切断漏电馈电线路的检漏保护装置。

检漏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每天应有专职电工对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试验,试验结果要详细填入检漏保护试验记录簿内。

发现检漏保护装置有故障或网路绝缘降低时,应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方可送电。

㈡煤电钻必须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应试验一次,严禁保护不灵敏使用;有条件的矿井推广使用风煤钻。

㈢井下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的保护及远方控制装置,40kW及以上启动频繁的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必须使用真空接触器。

(四)采煤工作面电源必须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且断电范围必须是切断工作面和上下两巷所有电源。

(五)掘进工作面应设双风机双电源(一套工作,一套热备用),并且能够做到自动切换。

电源必须具有风电闭锁和瓦斯超限闭锁功能,当且闭锁必须是掘进巷道和工作面的全部电源。

第三十一条井下低压防爆开关的保护,要根据设备和低压供电系统图中标定的整定值进行过流整定和装设合格的熔断器,有关维护人员应定期核对。

第三十二条接地保护按《煤矿井下接地保护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中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三条井下低压电缆要悬挂整齐,电缆吊挂应采用合格的电缆钩,禁止用金属丝吊挂,间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采用鸡爪子、羊尾巴及其它一些不合格的接线方式,严禁用动力接线嘴接入控制电缆,控制接线嘴接入动力电缆。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供电管理,确保供电安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井下煤矿供电运行管理的通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供电部门负责本矿的供电运行和管理,并负责编制本矿的供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供电设备的选型、安装、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等方面。

第六条供电部门必须对本矿的供电设备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维护,并做好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记录。

第七条本矿的供电设备必须合法、合规,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检测和验收。

第八条本矿的供电管理制度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二章供电设备的选型第九条本矿的供电设备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矿井使用要求的产品,具有安全可靠、性能稳定、质量优良的特点。

第十条供电设备的选型必须根据本矿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不得随意更换或临时增设供电设备。

第十一条供电设备的选型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估和审核,并出具购买意见书。

第十二条供电设备的选型必须考虑设备的功率、电流、电压等参数的配套性,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供电设备的选型必须考虑设备的使用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设备能够适应矿井复杂的地质条件和生产需求。

第十四条供电设备的选型必须考虑设备的维护保养成本和使用寿命,确保设备的经济性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供电设备的安装第十五条供电设备的安装必须在施工单位的监督下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供电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不得随意修改或增设设备。

第十七条供电设备的安装必须考虑供电线路的布置和电缆敷设等问题,确保供电设备与用电设备之间的连通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供电设备的安装必须考虑用电设备的配套问题,确保供电设备能够满足用电设备的工作需求。

第十九条供电设备的安装必须注意设备的标志和警示标识的设置,确保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4篇)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4篇)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保障矿井生产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矿井的供电及电气设备及其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实行责任制,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二章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管理第五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管理,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电气工程师、维修人员等人员。

第六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管理机构应依法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七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购置、维修、检验等记录。

第九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第十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管理机构应组织定期演练和应急预案,以保障在突发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第三章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检测及维修第十一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检测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检测应定期进行,具体检测频率由管理机构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维修应有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并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维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维修的时间、内容和结果。

第四章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第十五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规程操作,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矿井供电及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机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煤矿供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煤矿的供电安全和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供电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供电管理责任1. 煤矿总经理负责矿井供电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供电工程师负责矿井供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 班组负责人负责班组供电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三、供电设备维护管理1. 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及时进行供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配备专职维修人员,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修理。

3. 统一制定供电设备的保养记录表,定期检查设备保养记录,确保保养工作的落实。

4. 发现供电设备故障时,及时上报,由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四、供电安全管理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操作,确保供电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 矿井供电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设备严禁使用。

3. 班组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

4. 供电过程中,班组人员必须佩戴好帽灯,并遵守供电操作安全规程。

五、供电维修记录和报告1. 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维修记录,详细记录每次维修的情况、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等。

2. 每季度,煤矿总经理应召开供电管理会议,对供电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报告上级部门。

六、奖惩措施1. 对于供电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和供电操作安全违反规定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和警告处理。

2. 对于供电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引发严重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即为本公司的煤矿供电管理制度,各班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二)1. 供电管理责任制度1.1 供电管理责任的划分1.1.1 煤矿供电管理工作由煤矿企业负责1.1.2 供电管理责任划分为生产部门、供电设备运维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三方面1.2 供电管理责任的履行1.2.1 生产部门负责矿井用电的需求计划和安排1.2.2 供电设备运维部门负责供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1.2.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供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1.3 供电管理责任的目标1.3.1 高效、安全地供电满足生产需要1.3.2 提高供电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1.3.3 防范供电设备故障和事故,确保人员安全2. 供电设备维护管理制度2.1 供电设备维护的基本原则2.1.1 预防性维护为主,定期检修和维修2.1.2 维护工作由专职维修人员负责2.1.3 维护工作严格按照维护计划进行2.2 供电设备维护的程序2.2.1 维护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审核2.2.2 维护工作的执行和记录2.2.3 维护工作后的验收和评估2.3 维护记录的管理2.3.1 维护记录的归档和保存2.3.2 维护记录的查阅和审查2.3.3 维护记录的分析和总结3.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1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的原则3.1.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3.1.2 网络安全和防火防爆措施的加强3.1.3 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加强3.2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的措施3.2.1 设备巡查和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3.2.2 供电设备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3.2.3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开展3.3 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3.3.1 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3.3.2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3.3.3 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改进措施的提出4. 供电负荷管理制度4.1 供电负荷计划的制定4.1.1 根据生产需求和供电设备情况制定供电负荷计划4.1.2 定期评估和调整供电负荷计划4.2 供电负荷监测和控制4.2.1 负荷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4.2.2 负荷监测数据的采集和记录4.2.3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电负荷控制策略4.3 供电负荷分析和优化4.3.1 对供电负荷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4.3.2 根据分析结果优化供电负荷控制策略4.3.3 提出优化供电设备配置的建议5. 供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5.1 供电设备运行监控5.1.1 运行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5.1.2 运行监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5.1.3 运行监控报警和故障处理5.2 供电设备运行检修5.2.1 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设备5.2.2 运行中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机检修5.2.3 运行检修记录和总结5.3 供电设备运行改进5.3.1 对供电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5.3.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运行改进措施5.3.3 运行改进效果的检查和评估6.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6.1 供电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要求6.1.1 提高供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6.1.2 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6.1.3 防范供电事故和灾害的发生6.2 供电安全管理的措施6.2.1 部门间的协作和沟通机制6.2.2 检查和评估供电设备的安全状况6.2.3 安全培训和演练的开展6.3 供电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6.3.1 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6.3.2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6.3.3 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改进措施的提出7. 供电设备能效管理制度7.1 能效管理的基本原则7.1.1 能效评估和分析7.1.2 能效改进和优化7.1.3 能效监测和控制7.2 能效管理的措施7.2.1 对供电设备的能效指标进行评估和分析7.2.2 提出能效改进的建议和措施7.2.3 能效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7.3 能效管理的验收和评价7.3.1 能效改进措施的实施和效果的评价7.3.2 能效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改进8. 供电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8.1 供电管理制度的宣传8.1.1 定期组织供电管理制度宣传活动8.1.2 利用内部媒体进行宣传8.1.3 开展供电管理制度知识竞赛8.2 供电管理制度的培训8.2.1 新员工的供电管理制度培训8.2.2 负责供电管理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和考核8.2.3 定期开展供电管理制度培训和交流以上为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范本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范本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范本一、安全管理体制1. 建立健全电气供电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设立电气供电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电气供电安全管理制度。

3. 配备专职电气供电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巡查、检修、维护等。

4. 建立并健全矿井电气供电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电气设备管理1. 对矿井内的电气设备进行分类管理,编制配电设备清单,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加强对高压电气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绝缘检测和防护措施的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 实行严格的配电设备维护制度,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计划进行巡查、检修和维护工作。

4. 加强对低压电气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配备必要的应急备品备件,确保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修复或更换。

三、安全操作规程1. 制定并落实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明确运行人员的操作职责和操作规范。

2. 设立电气设备操作手册,对各类设备的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说明。

3. 加强对运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悉操作规程和能够正确操作设备。

4. 加强对临时工作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遵守操作规程。

四、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1. 建立电气事故预防机制,制定电气事故预防措施和操作规程。

2. 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设立电气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演练和训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应急处理。

4. 建立电气事故调查制度,及时调查和处理事故,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安全技术措施1. 安装并维护电气设备的过电压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定期检测其运行状态。

2. 加强对电气线路和设备的防爆保护措施,确保在火灾或爆炸事故中设备不受损坏。

3. 配备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用具,提醒人员注意电气设备的危险性。

4. 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可靠质量鉴定和技术评估,及时进行必要的改进和升级。

矿井安全供电措施通用版

矿井安全供电措施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758矿井安全供电措施通用版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矿井安全供电措施通用版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我公司现有供电线路定量负荷及用电负荷概况:一、定量负荷供电线路:(一)一矿共有两条定量负荷供电线路,分别是:1?? 阜康市西沟35KV变电站10KV西煤二线,负荷定量1250KVA,为一矿生产负荷。

2?? 中泰化学电石厂10KV线路,负荷定量1000KVA,为一矿热备负荷电源。

(二)二矿共有两条定量负荷供电线路,分别是:1、阜康市西沟35KV变电站10KV西煤三线,负荷定量1250KVA,为二矿生产负荷电源。

2、兵团大黄山煤矿10KV线路,负荷定量800KVA,为二矿热备用负荷电源。

综上所述,我公司两矿现有10KV电源定量供电容量:西沟一矿总容量为2250KVA,西沟二矿总容量为2050KVA,合计现阶段可用总容量为4500KVA。

二、一矿、二矿现阶段用电负荷:1、一矿用电设备总台数76台,工作台数61台,工作容量为3493.3KW,计算后负荷容量为2969.1KVA,缺少容量719.1KVA。

2、二矿用电设备总台数76台,工作台数61台,工作容量3336KW,计算后负荷容量为2835.6KVA,缺少容量785.6KVA。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本(2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本(2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矿井供电是矿井生产运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为了有效地管理和维护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矿井供电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1. 矿井供电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矿井供电系统的设计、建设、维护和检修应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并按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3. 矿井供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应按规定程序验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矿井供电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维护和故障处理流程,及时处理供电设备故障和事故,保证矿井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职责及权限1. 矿井供电部门负责矿井供电系统的运维工作,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及故障处理等。

2. 矿井供电部门有权对电力设备进行开关操作、运行状态监控和数据采集。

3. 矿井供电部门有权组织培训和考核工作人员,确保其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4. 矿井供电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修改维护计划,并提出改进供电系统的建议。

四、维护与检修1. 矿井供电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维护计划,明确维护的内容、时间和责任人。

2. 维护工作应按计划进行,维护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在检修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 维护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应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严禁私自操作或修改供电设备。

4. 维护过程中如遇到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协助进行故障排除。

五、事故处置1. 矿井供电部门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的分类、级别和处理流程。

2. 当发生供电事故时,矿井供电部门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排险和抢修,保障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3. 供电事故处理过程中,需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报告相关情况和处理措施。

六、培训与考核1. 矿井供电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2. 员工需参加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供电工作。

3. 矿井供电部门应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应督促其进行改进并重点培训。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模版(3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供电管理,确保煤矿供电工作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供电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等方面,包括煤矿的供电设备、供电线路、供电系统的建设、运维、保养、维修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供电工作应按照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进行,确保矿井及相关设施的安全运营。

第四条煤矿供电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供电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五条煤矿供电管理应贯彻全员责任制,各级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煤矿应设立供电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供电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煤矿供电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电气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供电设备管理第八条煤矿供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选型、采购和安装。

第九条煤矿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煤矿供电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应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新增、更换供电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备案,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和运行试验。

第四章供电线路管理第十二条煤矿供电线路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的实际需求,确保供电线路的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煤矿供电线路的敷设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线路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煤矿供电线路的巡视和检测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供电系统管理第十五条煤矿供电系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建设、运维和改造,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煤矿供电系统应具备过载、短路、漏电等保护装置,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煤矿供电系统的电力负荷应按照实际需求进行合理配置,防止超过系统承载能力。

第六章应急管理第十八条煤矿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供电故障、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供电故障、事故的迅速处置。

第十九条煤矿供电故障、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修,确保矿井和矿工的安全。

矿井供电管理细则范本(2篇)

矿井供电管理细则范本(2篇)

矿井供电管理细则范本一、总则1.1 为确保矿井供电安全、稳定,保障生产运行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细则。

1.2 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矿井供电管理工作。

1.3 供电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加强管理,实行预防控制和综合治理。

二、组织管理2.1 矿井应建立健全供电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供电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2 供电管理组织机构应包括供电部门、生产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代表,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供电管理中的问题。

2.3 供电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技术能力,按照规定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三、设备管理3.1 矿井供电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型、采购,确保设备质量可靠。

3.2 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消除隐患。

3.3 供电设备应有专人负责操作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四、电力线路管理4.1 根据电力负荷需求和电缆规格,合理设计、布置电力线路,确保电力传输安全可靠。

4.2 电力线路的安装、维修、更换等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禁止非授权人员进行操作。

4.3 电力线路应定期进行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确保线路畅通,杜绝事故发生。

五、用电管理5.1 用电单位应按照供电合同约定的用电容量和负荷要求进行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5.2 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用电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

5.3 用电单位应建立电气设备台账,定期进行巡检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用电安全隐患。

六、应急管理6.1 矿井应建立健全供电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员。

6.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3 每个供电设备和用电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施,如灭火器、应急停电开关等,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七、安全教育7.1 矿井应加强供电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2 安全教育应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等级的员工,进行定期培训,确保员工掌握供电安全知识和技能。

煤矿安全规程供电规定(3篇)

煤矿安全规程供电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二、供电原则1. 矿井供电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

2. 矿井供电系统应具备较高的供电可靠性,确保矿井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3. 供电系统应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要求。

4. 供电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抗干扰性能,降低电磁辐射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三、供电设施1. 矿井供电设施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

2. 发电厂:矿井应配备可靠的发电设备,保证矿井供电需求。

3. 变电站:矿井变电站应具备较高的可靠性,配备必要的保护、监测、控制设备。

4. 输电线路:输电线路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导线材料,确保输电线路安全。

5. 配电线路:配电线路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导线材料,合理布置,确保供电质量。

6. 用电设备: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四、供电系统设计1. 供电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矿井规模、生产工艺、用电需求等因素。

2. 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力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

3. 供电系统设计应保证供电可靠性,合理配置备用电源。

4. 供电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矿井抗灾能力,提高供电系统的抗灾性能。

五、供电系统运行与维护1. 供电系统运行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供电安全可靠。

2. 供电系统运行应定期进行巡视、检修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供电系统运行应加强监测、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4. 供电系统运行应确保电气设备、线路等符合安全标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触电等事故。

六、供电系统安全管理1. 矿井应建立健全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供电系统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3. 供电系统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供电安全。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范文(二篇)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范文(二篇)

矿井供电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范文一、总则1. 为了保证矿井供电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矿井的供电管理和电气设备的使用。

3. 矿井供电和电气设备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矿井供电管理4. 矿井供电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遵守供电公司的规章制度。

5. 在矿井供电时,必须确保电源可靠,电压稳定,电流可控。

6. 供电线路必须有防止电缆短路和漏电的措施,供电线路必须设置过流保护装置,以防止电气设备过载。

7. 矿井的供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三、电气设备使用管理8. 矿井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安全要求,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验收后方可使用。

9. 电气设备必须有专业的维护保养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10. 电气设备避免频繁启动和停止,以免对设备造成损坏和安全隐患。

11. 在电气设备使用期间,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非专业人员误操作。

四、电气设备安全检查12. 矿井必须制定电气设备安全检查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

13. 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电线电缆的外露程度、插头插座的使用情况、电箱的密封性等。

14. 对于有安全隐患和故障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停用,并进行修理和更换。

五、电气事故处置15. 一旦发生电气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电,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16. 发生电气事故后,必须及时调查事故原因,查明责任,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责任和处罚17. 矿井的供电和电气设备管理责任由矿井负责人承担,负责人必须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和供电的可靠。

18.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矿井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9. 矿井必须加强对员工的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电气安全知识。

20.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电气安全档案,记录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情况。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模版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模版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模版一、前言矿井供电是矿井生产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涉及到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确保矿井供电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必须建立科学的供电安全管理机制。

本文将介绍矿井供电安全管理模版,帮助矿井企业建立健全的供电安全管理体系。

二、供电安全管理机制1. 组织机构(1)成立供电安全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与权限。

(2)设立供电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执行与监督。

(3)建立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与职责。

2. 供电设备管理(1)建立供电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使用年限等信息。

(2)制定供电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巡检与维护。

(3)建立故障记录和处理机制,及时排除供电设备故障。

(4)制定设备更新计划,确保供电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供电人员管理(1)严格供电人员的招聘与考核制度,确保人员素质过硬。

(2)制定供电人员的培训计划,提升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明确供电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确保责任清晰。

(4)建立警示教育制度,强化供电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4. 供电操作管理(1)制定供电操作规程,详细描述供电操作的步骤与要求。

(2)建立供电操作记录和审批制度,记录每次供电操作的情况。

(3)加强对供电操作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建立供电操作风险评估机制,预防操作中的安全风险。

5. 应急预案管理(1)制定供电故障应急预案,明确故障处理的流程与责任。

(2)组织供电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建立应急预案更新机制,及时修订与完善应急预案。

(4)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的评估和总结,改进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6. 监督与评估(1)建立供电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制,对供电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

(2)制定供电安全考核指标,对供电安全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3)建立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开展供电安全管理的现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总结与展望本文介绍了矿井供电安全管理的模版,包括组织机构、供电设备管理、供电人员管理、供电操作管理、应急预案管理、监督与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模版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模版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模版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矿井供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矿井供电设施安全、电气设备运行可靠,防止矿井供电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供电设施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矿井供电设备的选型、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

三、安全生产责任1. 供电设施管理人员应履行供电设施安全管理职责,制定供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基层矿井经理负责本矿井供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电气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工作,确保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对供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4. 监察部门应对供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追踪整改情况。

四、供电设施的选型与设计1. 设计人员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供电设施的选型与设计方案,并选择合适的电气设备。

2. 供电设施的选型与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保证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

3. 设备管理部门应对供电设施的选型与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落实。

五、供电设施的安装与调试1. 供电设施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安装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2. 安装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逐级验收,确保安装质量。

3.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供电设施的调试,确保电气设备运行正常。

六、供电设施的运行与维护1. 运行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正确操作供电设施,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2. 供电设施的维护工作包括定期巡检和定期检修,巡检频率、内容和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维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具备维护电气设备的能力。

4. 维护工作应完成相关记录,维护人员应填写维护记录,并及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七、事故应急处理1. 供电设施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供电,并报告矿井经理和设备管理部门。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为确保矿井供电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和作业环境对员工的潜在威逼,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工作,旨在规范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并强调责任分工、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

二、管理标准1. 责任分工1.1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矿井供电安全的全面管理和监督,包含但不限于:—订立和完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审核并批准矿井供电设备和系统的设计方案;—布置并组织矿井供电设备和系统的检修、维护、试验和更新;—开展矿井供电安全培训和演练;—供应必需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

1.2 矿井供电设备管理人员矿井供电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矿井供电设备和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包含但不限于:—监督矿井供电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工作;—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设备故障的排查、维护和修理和更新;—保障设备和系统的供电质量和稳定性。

2. 工作流程2.1 设备管理流程1.设备管理人员定期巡检矿井供电设备和系统,确保其正常运行;2.如发现异常情况,设备管理人员应立刻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3.设备故障需要维护和修理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联系专业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4.维护和修理完成后,设备管理人员应对维护和修理结果进行检验和确认;5.不符合安全要求或需要更新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提出更新方案,并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2 培训流程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并组织矿井供电安全培训计划;2.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矿井供电设备和系统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3.全部从事矿井供电工作的人员,包含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等,都应参加培训;4.培训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5.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复习和再培训,确保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得到连续提升。

3. 应急预案3.1 事故报告与处理•任何矿井供电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刻报告给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事故调查,并向相关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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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95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5.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装设遮拦、挂标识牌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的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三.检修、搬迁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应遵守的规定。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
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想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

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点,房子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点。

四.井下用好、管好电缆的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连接。

3.合格悬挂,不埋压、不淋水。

4.采区应使用分相屏蔽阻燃电缆,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5.盘圈、盘“8”字形电缆不得送电使用。

(采掘机组除外。


五.机电系统违章行为
1.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闭锁。

2.使用失爆的电气设备。

3.对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就施工。

4.电工高压作业人员无人监护。

5.多种电气设备无标牌或标牌与实际不符。

6.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7.防爆电气设备不经检查并签发合格证就入井使用。

8.机电设备运行检查及交接班记录滞后填写。

9.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动力设备不实行“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或虽然有但失灵。

10.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11.非检修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12.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13.井下供电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4.煤电钻未安设综合保护装置。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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