矸山旧绞车房拆除及新建绞车房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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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267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Production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Object Of The Problem And The Scope Of Influence, Analyzing The Problem, Proposing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Cost Planning And Feasibility Analysis,
Implementation, Follow-Up And Interactive Correction, Summary,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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矸山旧绞车房拆除及新建绞车房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通用范本
矸山旧绞车房拆除及新建绞车房土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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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矸山旧绞车房附属房屋拆除为砖混结构,长12m,宽6m,檐高6m,采用机械拆除;新建绞车房地处松散状态欠固结的矸石及杂填土部位,需进行换填,基槽开挖放坡率不小于1:1.5,为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前期工作:
1、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拆除房屋的停水停电停气等相关工作,并由专人确认安全后方可拆除。
2、所拆除的房屋紧邻旧绞车房,拆除前必
须在拆除房屋周围设安全隔离围挡并设警戒人员,围挡上悬挂警示标语及安装夜间红色警示灯。
五、机械拆除:
1、房屋拆除采用大型锤破机拆除,拆除施工顺序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拆除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不得垂直交叉作业。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随时检测被拆除建筑物的结构状态,并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施工。
3、锤破机开始拆除前,保证有足够稳定作业场地,确保机械不发生倾斜和塌陷,作业中
锤破机不得同时做回转、行两个动作,不得带故障作业。
4、所有拆除施工区域进行高度不低于2米硬质封闭围护设施的搭设,严禁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5、墙体拆除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六、附属房屋安全施工措施
1、安全教育
⑴施工前认真学习各项安全施工规定、法律、法规,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教育工人无条件服从安全检查人员指挥,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⑵项目部要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处理,消除只抓进度忽视安全的倾
向。
2、安全检查
⑴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⑵专职安全技术人员每天巡视现场,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和违章作业行为,及时配合技术人员解决施工过程中暴露的安全技术问题;
⑶安全管理人员要配合安全监理、业主安全负责人的例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保证无条件整改;
3、安全技术措施
⑴拆除前认真从上至下清场检查,确认房屋内无人后再开始拆除,拆除楼周边设专人警戒,严防他人靠近。
⑵采用锤破机拆除,挖掘机装运,拆除阶
段严禁人员靠近,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⑶拆除建筑物,应遵守拆除方案,自上而下按板、非承重墙、柱顺序进行;
⑷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工作鞋,应站在稳固的结构上操作,拆除某部分时,要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拆除梁、柱前应先拆除其承重的全部结构后进行。登高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并与可靠固定物连接。
⑸每班开工前,均应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靠,被拆建筑物的危险状况。发现险情,应先排除险情后,方可以作业。
⑹不得采用挖墙洞、掏掘或推倒的野蛮拆除方式。在拆除施工时,应向拆除部位洒水降尘,做好文明施工。
⑺在清运建筑垃圾时,夜间施工要有红灯警示,并有专人负责。⑻晚间清运建筑垃圾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安全警示牌。严禁司机酒后驾车,并有专人指挥车辆行驶。
⑼在倒垃圾土场,划出警戒范围,设警界带,安全警示牌,并设专人警戒,严禁任何人进入场地。
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的制度,停送电要专人负责,严禁乱接、乱送,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七、新建绞车房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1、进场前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
2、由于开挖基槽需要放坡,进入绞车房的
道路中断;确保绞车房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就近场地重新铺设一条道路。
3、基坑开挖前,联系通风工区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测开挖中与开挖后基槽内是否存在有害气体,并要求项目部队干跟班作业,做好巡检;开挖过程中应注意边坡和基坑的稳定性,如遇特殊情况是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基坑开挖土方应做到随挖随运,严禁在基坑边堆放,禁止长期暴露地基,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对的两侧同时均匀进行,并且分层夯实。
4、如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超深。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红灯警示。
5、土方开挖之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管线进行检查和签定,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6、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放坡,放坡坡率不小于1:1.5。
7、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悬挂警示牌,夜间要有红灯警示,施工过程中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的爬梯。
8、基坑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槽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9、基坑底部的开挖宽度,按照设计挖基础底部的宽度外,除应根据施工的需要增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