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的毕业SCI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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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有关规定

为不断提高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质量,鼓励科研合作及团结协作精神,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做出以下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毕业前要求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其类型应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内容应为学位论文的相关内容。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研究生和导师署名单位均为哈尔滨医科大学。

2、博士研究生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期刊影响因子≥3.0,署名前两位作者有效;期刊影响因子≥5.0,署名前三位作者有效;期刊影响因子≥10.0,署名作者均有效。学术论文内容应为学位论文的相关部分或属于同一课题组或同一大课题中的相关研究内容。

3、博士研究生做为贡献等同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要求期刊影响因子≥2.0。学术论文内容应为学位论文的相关部分或属于同一课题组或同一大课题中的相关研究内容。

4、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作者单位体现哈尔滨医科大学,期刊影响因子≥3.0。

5、从2008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海外兼职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要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联合通讯作者期刊的影响因子应≥3.0。

6、被确定为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和签订创新基金合同的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当年签署协议办理。

二、统招硕士研究生

1、从2009级开始,硕士研究生毕业前要求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

2、科学学位硕士发表学术论文类型应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专业学位硕士可以发表文献综述。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学位论文的相关内容。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研究生和导师署名单位均为哈尔滨医科大学。

3、硕士研究生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期刊影响因子≥1.0,署名前两位作者有效;期刊影响因子≥2.0,署名前三位作者有效;期刊影响因子≥3.0,署名前四位作者有效。学位论文必须是同一整体课题的不同部分。

4、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内参与博士研究生课题工作,发表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期刊影响因子≥3.0,允许两名硕士生毕业;影响因子≥5.0,允许三名硕士生毕业;影响因子≥10.0,不限制硕士生毕业人数。参与博士研究生课题工作的硕士生署名均不分次序。

5、提前毕业、签订创新基金合同的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当年签署协议办理。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高校教师和MPH研究生要求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登陆“中国记者网”,首页左侧处“媒体查询”栏,下拉菜单处选择“期刊”,输入杂志名称查询)。论文类型应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研究生和导师署名应体现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

2、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学位前任意时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申请专业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部、项)均有效,详细要求按《哈尔滨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所有层次研究生未达到发表文章要求者不准进行答辩,也不进行与毕业相关的任何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关于重申研究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有关规定的通知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鼓励科研合作及增强团结协作精神,进一步规范毕业前的有关要求,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研究生毕业前发表学术论文要求重申如下:

一、博士生

1、从05级开始博士生毕业前必须发表SCI收录文章,影响因子≥3.0前两位作者有效,影响因子≥5.0前三位作者有效,影响因子≥10.0允许前五位作者有效,指导教师应为通讯作者或责任作者,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哈尔滨医科大学。

2、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要求必须发表第一作者、且作者单位体现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学术论文;若注释中标有前几位作者贡献等同(其刊物影响因子必须≥2.0),则涉及的几位作者均视为有效。

从2008级博士生开始,海外引进及兼职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博士生发表文章应强调责任或通讯作者单位为哈医大,联合责任或通讯作者影响因子应大于3.0。

3、被确定为提前攻博、硕博连读博士生,除发表一篇SCI收录文章外,还要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哈医大学报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签订创新基金合同的博士生,按当年协议要求办理。

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博士生暂不要求发表SCI收录文章,但必须在国家级杂志(本专业排名第一或第二位)至少发表两篇学术论文。从2008级开始要求发表SCI收录文章才允许毕业答辩。

5、所有发表的文章类型应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

6、未达到上述要求者,不准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也不进行与毕业相关的任何工作。

二、硕士生

1、从2008年开始,科学学位硕士毕业生不再要求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学校鼓励在国家级杂志(必须为本专业公认第一或第二位杂志)上发表高水平文章,并以此作为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依据,提前毕业必须发表SCI收录文章。

2、高校教师和MPH研究生继续实行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其类型应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

3、SCI收录文章作者有效性同博士生第一条,同样可作为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提前毕业的依据。

4、签订创新基金合同的硕士生,按当年协议要求办理。

三、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发表论文按《哈尔滨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实施细则》中的有关标准要求,其类型必须为论著、实验研究、基础研究、临床研究中的一种。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7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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