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概述香港贪污出现至七十年代贪污之严重~为什麽做事一定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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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之都如伺炼成

廉洁之都如伺炼成

廉洁之都如伺炼成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17年第19期香港素来被认为是世界上少有的廉洁之城。

按照国际透明组织发布的腐败观感指数(CPI)来看,香港一直保持在7分以上,2016年的数据显示,香港的分数为7.7分,位于全球 183个国家和地区中的第15位。

这显示出香港的腐败治理成绩骄人。

然而,当我们追溯香港的历史时却不难发现,香港也曾经历过腐败肆虐的时期。

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是香港历史上腐败最为严重的时期。

从腐败到廉洁,这个巨大的转型背后是什么因素起到了关键作用成为学界一直探讨的话题。

众多研究都已表明,于1974年创立的廉政公署(ICAC)是香港肃贪历史上最为重要的分水岭,香港肃贪经验的成功都归功于廉政公署这个独立的肃贪机构。

然而,当我们回顾历史却发现,香港的肃贪成功并不能仅仅归功于廉政公署,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要素促成了香港肃贪大转型的成功落实,包括社会观念的转变,经济增长,法治、媒体及市民社会的积极作用等,是这些因素共同促成了今日香港政府的廉洁。

两大肃贪成果值得关注廉政公署经过43年的发展已经成为越来越成熟与高效的专业性的肃贪机构。

总结其肃贪成果,有如下两点值得关注:第一,廉政公署消除了警察部门的各种集团式腐败;第二,廉政公署将政府部门的腐败控制到了相对较低的水平上。

其一,警察集团式腐败消除。

在1974年之前,香港最为严重的腐败就是警察腐败。

廉政公署的咨询委员会曾表示当时几乎半数以上的投诉都是关于警察腐败的。

当时,警察系统的集团式腐败主要包括在以下一些违法活动中,例如赌博、毒品交易、性交易、无证售卖等。

同时,当时主要的警察腐败案件都是发生在一线执勤人员层面。

自从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之后,警察集团式腐败就成为其打击的最主要对象。

据廉政公署的年度报告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实际上每个地区的警察分支机构都存在至少一个腐败集团。

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ICAC才彻底将集团犯罪铲除干净。

香港地区反腐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香港地区反腐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 摘
要】香港从 7 O年代初期 的贪腐盛行到如今 的“ 廉洁之都” , 经历 了质的蜕变。这其 中独立的反 腐败机
构、 完善 的反腐败法律体 系、 严格的公务 员约束制度、 健全的监 督举报 网络 以及 “ 零容忍” 的社会 氛围等 因素对 于
打 击腐败起到 了十分 关键的作用。 通过学 习香港反腐的成功经验 , 对我们在打 击贪腐方面有着极 大的启示作用。
( 二) 完善 的反 腐 败 法律 体 系
予相应处 罚。『 皤 港市 民长期受 到廉洁文化的熏 陶, 尤其是
老一辈的公民对贪 污腐败危 害有着深刻 的认识 , 从 而 自觉 地抵制腐败 , 并拿起 电话举报腐败 , 使腐败无处 藏身 , 从而
香港适用 于反腐方 面的法律 主要 有三部 , 分别是 《 防 止贿赂条例》 、 《 廉 政公 署条例》 和《 选举 ( 舞弊及非法行为 )
况 的发生。本条例适用于行政长官 、 立法会 、 选举委员会界 别分组 、 区议会 、 乡议局议员 、 乡事委员会 主席 、 副主席 、 执 行委员会委员及村代表选举。
( 三) 严 格 的公 务 员约 束 制 度
调, 反腐关键不是 “ 严惩重判 ” , 而是做到“ 逢贪必被抓 ” 。在
他看来 , “ 死刑并不能阻止贪污犯罪 的发生 , 因为 只要有利 益存在 , 杀头 的生意总会有人 做 ; 而“ 逢贪必 被抓” 则属 于
发生 了 , 查处葛柏案直接催生 了廉政公署 的诞生 。时任港
英 总督麦理浩委 任高级副按察 使百里 渠成立调查 委员会
彻 查葛 柏 案 , 最终 , 政 府 采纳 了委 员 会 的建 议 , 于1 9 7 4年 2
【 作者简 介】 杨 达昆( 1 9 8 6 一 ) , 男, 河南安 阳人 , 安阳工学院教师 , 新 加坡 南洋理工大学硕士 , 主要研究方 向 : 国际政治 、

香港地区反腐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香港地区反腐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香港地区反腐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杨达昆
【期刊名称】《黑河学刊》
【年(卷),期】2015(0)1
【摘要】香港从70年代初期的贪腐盛行到如今的“廉洁之都”,经历了质的蜕变。

这其中独立的反腐败机构、完善的反腐败法律体系、严格的公务员约束制度、健全的监督举报网络以及“零容忍”的社会氛围等因素对于打击腐败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通过学习香港反腐的成功经验,对我们在打击贪腐方面有着极大的启示作用。

【总页数】3页(P35-37)
【作者】杨达昆
【作者单位】安阳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河南安阳 455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76.58
【相关文献】
1.党史上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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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设置模式及其启示5.香港地区幼儿园园长准入制度的经验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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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廉洁自律教育:每周一条廉洁信息学习 第33期

国企廉洁自律教育:每周一条廉洁信息学习 第33期
每周一条廉洁信息学习
中国共产党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中国共产党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党风廉政建设 永远在路上
事件描述: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香港是一个贪污成风的大染缸。1974年2月15 日,立法局通过《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廉政公署正式成立。1997年香 港回归祖国后,廉政公署继续保留。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廉署全权独 立处理一切反贪污的工作,独立于警队及政府架构,廉政公署专员直接向香港特别 行政区行政长官负责。香港廉政公署通过惩治、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的策略, 经过将近四十年的不懈努力,如今的香港成为了成为举世闻名的廉洁之都,其廉政 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得到了香港市民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其监督力度之强,范围 之广,程度之深,工作之密,令人赞叹,而其中贯彻的理念和运作的方式会给我们 很多的启示。
启示: 一பைடு நூலகம்机构独立,不惧不偏。廉署完全独立于政府其他部门,直接隶属于香港最高行政长官 ,反贪免受外界权力干涉。 二、源头治理,整体合作。提出“预防胜于治疗”的治本理念,加强内部监察,简化程序 及增加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三、注重教育,培植风气。廉署高度重视廉洁教育,教育针对 性强,根据不同群体的特 点制定教育策略。香港反贪腐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感谢您的聆听
中国共产党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成功经验的启示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成功经验的启示

Legal Syst em A nd So c i et y ■曩匿翟匾:竺兰型12f叁堕!查塾金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成功经验的启示隆霞摘要上世纪70年代.香港腐败现象严重,为反腐肃贫,香港于1974年2月成立了廉政公署,经过30余年的励精图治,香港终于由乱到治,由浊到清,并最终跨八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

其反腐败成功经验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内地反扁倡廉_T-作,有着极其重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一是香港廉署人不畏艰辛,励精图治的反贪精神值得我们借鉴:二是香港廉政公署查办、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腐策略值得我们借鉴;三是香港廉政公署形式多样、与时俱进的公众教育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四是香港廉政公署精简独立,高效务实的组织架构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廉政公暑反腐败反贪精神中图分类号:D676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9-174一01在上世纪70年代,由于香港人口剧增。

经济发展迅猛,社会资源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市民为了及时得到政府的服务,只好走后门,于是“茶钱”、“黑钱”等各种替代贿赂的名词应“需”而生。

久而久之,香港市民把索9睛受贿当成生活的一部分。

救护车送病人前往医院,要向病人索取“茶钱”;消防队员灭火前要收“开喉费”:申请廉租房、申办营业执!{c i、子女入学等各种公共服务,必携红包过五关斩六将,否则永远在等待中。

尤其突出的是警务人员的腐败成为一种常态,各个层级的警员都在明目张胆地收受贿赂,公开包庇“黄赌毒”,社会治安几近崩溃。

而英籍总警司葛柏贪污巨额财物后潜逃回英国,更是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的腐败浪潮,掀至顶峰。

面对疯狂的腐败,时任港督麦理浩委托法官百里渠研究香港反腐问题,并接受百里渠建议,于1974年2月成立了廉政公署,同时确立了查办、预防、教育三管齐下的反腐策略。

经过30余年的励精图治,香港终于由乱到治,由浊到清,并最终跨入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2006年,透明国际公布全球政府清廉指数排行榜,香港位列25,届亚洲第二。

香港ICAC肃贪倡廉之实践与启示

香港ICAC肃贪倡廉之实践与启示

香港ICAC肃贪倡廉之实践与启示作者:黄赣华来源:《审计与理财》2008年第12期日前,我有幸参加了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组织的香港学习培训班。

通过聆听专家、教授的讲座,并实地考察香港廉政公署(简称“廉政公署”或“廉署”,英文缩写为ICAC)、立法会、申诉专员公署等部门,我进一步加深了对香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了解,深切感受到“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给香港带来了勃勃生机,特别是对廉署取得的成果印象至深。

2006年,“透明国际”发布的清廉指数排行榜,香港在163个国家与地区中排名第15,在亚洲仅次于新加坡。

虽然香港与内地实行不同制度,但其肃贪倡廉方面的成功经验,对我们反腐倡廉建设有着重要启迪和借鉴意义。

一、香港肃贪倡廉实践的主要特点1.完备的法律制度为反腐败提供了锐利武器。

香港政府为反腐败颁布了三个条例,即《香港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和《舞弊及非法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授予廉署在肃贪倡廉上的权力,对腐败行为从法律的层面上进行了界定。

如《防止贿赂条例》对贿赂的定义、各项罪名和相关细节及刑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香港政府特别强调公务人员要处理好利益冲突问题。

所谓的利益冲突是指官员因私人利益而未能适当地履行其公职。

法律上对利益进行了定义:即馈赠、借贷、费用、报酬或佣金、有价证券、任何职位或合约、代支付或免除清还任何借贷、任何服务或优待(款待除外)及履行或不履行任何职责。

私人利益包括员工本身、家人或亲属、朋友,以及与其有密切交往,或是其欠下恩惠而必须作出回报的人的财政或私人利益。

《防止贿赂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雇员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即属犯法。

”其立法精神是帮助政府人员避免因随便接受别人的好处,最终难于拒绝不合理要求,堕入别有用心者的圈套,从而处于进退两难、泥足深陷的处境。

2.高效运作的反贪机构为反腐败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是权威性。

20世纪70年代以前,香港贪污受贿成风,政府管理效率极低。

反腐倡廉学香港

反腐倡廉学香港

反腐倡廉学香港在透明国际公布的国际清廉指数2011年排名中,香港高居全球183个国家和地区中的第12位,香港良好的廉洁形象是举世公认的。

但香港的廉洁并非天然形成。

上世纪70年代,香港贪污腐败横行,也是出了名的。

1974年,香港成立了拥有独立权力的廉政公署,在其后的38个年头中,廉政公署一扫香港贪腐风气,并成为廉洁的守护神。

廉政公署成立时,反腐从警界开始,工作举步维艰。

上世纪70年代初,香港贪污横行,警察队伍成了贪污腐败的带头人和庇护者。

反腐触动了警察的既得利益,廉政公署工作人员处境危险,他们遭到警察的报复、恐吓、人身攻击,甚至面临生命危险。

1977年,警察与廉政公署的矛盾达到顶峰。

当年10月28日,香港警方数千人在警察总署集会游行,同时威胁罢工48小时,使香港处于治安真空。

在此危急情势下,时任香港总督的麦理浩居中调停,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颁发了局部特赦令:除了已被审问、正在被通缉和身在海外的人员,特赦于1977年1月1日以前的所有曾经贪污而未经检控的公职人员,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对这一决定一直争议纷纷,但其最大的意义在于,香港有了一个从头开始的严格的反腐环境,任何新发生的贪污行为都不会被纵容,香港出现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在我国,官员、警察等公职人员是改革开放最大的受益者,也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这是不争的事实。

没有“断指”的体制和机制,反腐纯粹是一句空话,这也可能是多年来反腐收效甚微的原因所在。

我们是不是可以学一下香港,全国人大颁发局部特赦令,特赦官员、警察等公职人员某个时段以前的贪腐行为,有条件承认其取得的财产,即通过登记、纳税,默认其合法性。

从此过后,对任何新发生的贪腐行为绝不纵容,严格查处。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香港廉政公署

香港廉政公署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经验对中国大陆反腐工作的思考2013-06-21 pigzone文章来源阅 513 转 43转藏到我的图书馆微信分享:QQ空间QQ好友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推荐给朋友腐败这一官场痼疾和社会灾难,如同国家存在的历史一样古老,像瘟疫一样肆虐全世界。

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任务。

中国香港廉政公署在近30年的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对于中国大陆的反腐倡廉工作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中国香港廉政公署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及成功经验(一)20世纪60、70年代随着香港经济高速增长,香港政府部门钱权交易、贪赃枉法等腐败问题严重,特别是在警务人员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这是香港廉政公署成立的主要动因。

19世纪40年代,英国殖民统治者依照英国文官制度和殖民统治的传统形式建立起香港的公务员制度,各权力机构之间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权力制衡,致使腐败问题日益严重。

特别是发展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警务人员贪污受贿肆虐,严重侵犯了市民的权利和利益,引起极大民愤,并引发了1966年和1967年的两次群体性大骚动。

为此,总督特派麦理浩下决心整顿警纪,反贪倡廉,平息民愤。

于是港府1971颁布了全新的《防止贿赂法案》,其中一条规定是,贪污等于贿赂,行贿等于受贿。

如果公务员所拥有的财产跟其公开收入不相称,而又不能对财产来源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的话,即已构成犯罪。

但是新条例的出台并未从根本上扭转社会腐败之风,因为负责执行该条例的机构仍然是本身就不干净的香港警方,社会各界强烈要求政府成立一个独立机构取代警方负责专门调查贪污问题。

1973年发生了震惊香港的总警司葛柏贪污巨款案,促成了这一独立机构的建立。

1974年2月15日,香港立法局通过《总督廉政专员公署条例》,“总督廉政专员公署”正式成立,简称“廉政公署”或“廉署”。

廉署成立后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在英国将葛柏逮捕并引渡返港,1975年法庭裁定他两项受贿罪,并判徒刑4年。

哪里是当今社会腐败重灾区

哪里是当今社会腐败重灾区

哪里是当今社会腐败重灾区发表于:2012-12-21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内地的经济建设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国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但是,社会发展的同时所凸显的矛盾和问题却越来越多。

相比于改革开放前,腐败现象显得尤为严重,腐败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危害。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社会正如当今中国内陆一样,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那时的香港却是黑社会猖獗、警匪一家。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就是因为腐败,整个香港地区贪腐已经公开化。

当时香港地区腐败的重灾区是在警察系统,警察公开向市民收取保护费,与黑社会沆瀣一气。

在此情急之下,港英政府将反贪机构从警察内部撤离,成立了独立的廉政公署,廉政公署大刀阔斧,铲除了香港社会腐败的肌体毒瘤,最终形成了当今世界公认的“法治之都”。

众所周知,腐败泛滥的缘由源于“公权力”的滥用,而司法腐败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比其他各类腐败所造成的后果更为恶劣和严峻。

譬如,人们若是受到了行政腐败的侵扰,还可以走司法程序,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司法腐败则往往造成人们在维持正义和权益的最后一道篱笆面前措手无策。

反之,完全可以这样说,不管社会怎样乱,只要司法不乱,司法始终是公正公平的,任何社会问题和矛盾都还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司法腐败,顾名思义来自于司法机关(人员)。

司法机关主要包括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

根据社会调查和民意测评,当下我国司法机关中腐败最为严重的却是法院系统。

有舆论言“全国民众增添了对司法不公和法官腐败的感性认识和不满情绪,这也直接导致每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对最高法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人越来越多。

当前的实践恰恰让民众和人大代表认为,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有日益加剧的趋势,法官胡乱判案、公然进行权钱交易,这都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目前法院系统(法官)腐败的因素,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太“自由”。

在我国大陆,法院(法官)审判案件,形式上有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和人民陪审员制度等。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

香港廉政公署反腐纪实李彦春导读:“畏缩,因从前对贪污无奈;开心,因为今日公平公正。

香港,胜在有ICAC。

”这是香港廉政公署(ICAC)公益广告的主题,香港廉政公署是一个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香港回归前称为“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成立于1974年2月14日。

上世纪60-70年代的香港还是一个贪污横行、公益不彰的“乱港”。

政府部门贪污现象严重,警队情况犹甚,因此才有廉政公署的出现。

目前,香港是公认的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

在著名的国际反腐组织——透明国际每年公布的国际清廉指数排名中,香港一直名列前茅。

这一切都与香港廉政公署的科学管理和反贪力度密不可分,也说明廉署现有的运作机制十分有效。

这一独特的制度设计怎样融入到香港政治体系中发挥其独立、高效的作用?其权利自身又是如何被制衡的?近期,《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记者对原香港廉政公署副廉政专员、执行处处长郭文纬进行了专访。

访谈中,郭文纬总结香港在政府清廉方面能有良好的国际形象的原因是:廉署政治地位和治理的特权,拥有一支非常专业的队伍,执法、教育、预防“三管齐下”的模式,24小时投诉机制以及反贪七要素(政治决心、足够资源、完善法律、公众支持、高薪养廉、专业人才、使命感)。

当然,今日香港高度发的民主法制社会是一切的基础。

正如香港现任特首曾荫权所说:“香港的成就建基于我所指的智慧支柱,即是,法制精神、公平竞争环境、廉洁的政府、资讯自由流通及个人自由。

”编者以为,只有在民主法治的制度条件下,廉署这样的反腐司法机构才能够获得真正的独立地位,而司法独立又是有效抑制腐败一个必不可少的制度要件。

救护车送病人前往医院,要向病人索取“茶钱”。

病人犒赏医院护工,才能得到开水和便盆。

消防队员灭火前,要收“开喉费”。

申请住房、开店、入学及各种公共服务,必要携红包过五关斩六将。

街上跑着贴着特殊标识的黑社会汽车,那是车主贿赂九龙交通部的标志,如果违法,警察见了标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走进香港廉政公署

走进香港廉政公署

走进香港廉政公署
作者:暂无
来源:《廉政瞭望》 2019年第10期
20 世纪70 年代以前,香港贪污成风。

曾有人形容当年的香港:“当时贪污好似一辆行驶中
的公共汽车,追不上,拦不住,上车才行。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香港廉政公署于1974 年正式成立。

香港有一套全方位反贪策略:以执法、预防、教育“三管齐下”,打击贪污并建立诚信文化。

同时,廉政公署在成立之初即意识到,检控虽有阻吓作用,预防及教育工作亦不可或缺。

只有令市民彻底改变对贪污的态度,才可令反贪工作成效持久。

如今,香港早已跻身世界最廉洁城市之一。

外界普遍认为,香港在廉政方面的巨大变化,廉署功不可没。

围绕着廉政公署,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反贪举措和故事?“东方之珠”到底有怎样的廉洁基因?
策划人:龙在宇。

从香港经验谈中国廉政建设

从香港经验谈中国廉政建设

从香港经验谈中国廉政建设众所周知,香港是国际上公认的清廉社会之一。

香港的廉政公署长期以来一直被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以及政府有关机构视为楷模。

那么,香港是如何一步步建立起廉洁社会的?认识香港的廉政之路,要从历史角度来看。

香港社会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腐败盛行。

当时的香港面临着很多问题,人口激增,经济刚刚开始加速发展,但是制度并不完善,处于转型时期,管治方面有许多漏洞。

贪污腐败的歪风渗透了社会的每个角落,行贿受贿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弥漫在社会的各个层面。

在各个社会服务部门,可以说是腐败成风,到处有人“寻租”。

香港曾经有过这样一段黑暗的历史,所以香港人特别珍惜今天的廉洁社会风气。

到了1970年代,廉政已势在必行,因为腐败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廉政公署(下称“廉署”)于1974年2月成立,它成立之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要把香港警队中的一个高级警司、英国人葛柏逮捕归案。

葛柏已于1973年退休,随后逃往英国。

当时廉署克服重重困难,最后在1975年年初成功将葛柏引渡回香港。

葛柏最终获判入狱四年并赔偿港币25000元。

这件事大快人心,令廉署的威望大大提高。

这件事在香港很快掀起了一场“静默的革命”,它不是一场轰轰烈烈、通常意义上的暴力革命。

它无声无息,但在很大程度上彻底改变了香港社会,使香港社会从一个腐败甚至十分黑暗的社会,逐渐发展到了我们今天看到的一个清廉健康的社会。

廉署在初创时期的1974年到1977年,短短三四年时间里就查办了260名贪污警员,可以说相当有成效。

就香港的经验来看,廉署反腐收效之所以如此显著,一大原因是社会参与。

社会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公众对廉署的信心、支持和信任。

廉署在成立的第一年,就收到了多达三千多份举报。

过去香港政府也不断鼓励公众举报,但在廉署成立之前,举报的情况一直不容乐观。

到了廉署成立之后,举报的数量大大增加。

特别是在大量举报信函当中,差不多有三分之二都是实名举报。

也就是说,民众对廉署的信任达到了很高的程度,不在乎告诉廉署个人的姓名、身份等信息,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廉署对案件的侦破。

香港反腐

香港反腐

廉政公署的运作条件
• 香港廉政公署独立于香港地区政府的架构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 贪污的工作,而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 官负责。因此要保证廉政公署的有效及高 效运作,就必须有相应的保障条件。
• • • • •
1、身份独立 2、法律保障 3、制度设计 4、香港廉政公署的权利制衡机制 5、各方支持
香港反腐倡廉经验对中国大陆的启 示与借鉴
• 第一,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特别是最高领导层对反腐倡廉工 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坚定支持,是取得反腐倡廉成功的关键 因素。 • 第二,提高反腐机关的地位,加强其独立性,对腐败问题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取得反腐败成功的重要保证。 • 第三,依靠和发动群众,增强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赢得 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是取得反腐败成功 的力量源泉。 • 第四,借鉴国际经验和发展首创精神,加强国际间的交流 与合作,与时俱进,开创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新局 面。 • 第五,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树立民众反腐意识,降低 民众对腐败的零容忍度,为反腐法律制度的执行提供良好 的社会环境。
香港廉政公署的架构和职能
• 香港廉政公署 ,英文简称ICAC(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是根据《廉政 公署条例》于1974年2月15日成立的。它独立于香 港政府的架构,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香港廉政公署的使命宣言是致力于维护本港公 平正义,安定繁荣,务必与全体市民齐心协力, 坚定不移,以执法、教育、预防三管齐下,肃贪 倡廉。 • 廉政公署由三个部门组成:执行处,防止贪污处 和社区关系处。这三个部门的工作分别是调查, 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对抗贪污。

社区关系处
• 教导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并争取市民积极支持反贪的工作。“社区关系处 ”设两个科室,分别负责宣传教育市民廉洁自律,并通过举报中心及7个分 区办事处接受反贪举报和咨询。 法定职责: 1.教育公众认识贪污的祸害。 2.争取公众支持肃贪倡廉的工作。 组织: 1.社区关系处(简称社关处)由一名处长执掌,辖下两个科分由两名助理处 长统领。 2.社区关系科(一)主要由多个专门组别组成,职责包括: 制定部门的宣传策略,以提高市民对反贪工作的认识。透过大众传媒,宣 扬肃贪倡廉的信息。透过教师、学校、教育机构宣扬正确价值观。 3.社区关系科(二)透过辖下七间分区办事处执行以下职务: 与社会各界和市民大众直接联系,推行倡廉教育工作。与内地反贪机关保 持联络与交流。接受贪污举报和查询。

香港的廉政体系与启示

香港的廉政体系与启示

香港的廉政体系与启示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实践表明,要做好反腐败工作就必须做到打击和预防并重,创建一个运转良好的廉政机制,使反腐败的各项措施和手段形成一个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体系,即国家廉政体系。

廉政体系是指能够长期打击腐败、预防腐败、建设廉洁政府的一个整体结构。

这个概念注重综合性治理和长远性规划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为研究腐败和制定反腐败政策提供崭新的分析视角。

它包括十二个方面的内容:立法机构、行政机关、司法系统、监察(申诉)专员、反贪机构、审计总署、公务员系统、地方政府、私人企业部门、媒体、公民社会、国际合作。

香港政府的廉洁度长期处于各国以及地区的前列,廉政建设的成就举世公认。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香港现在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肃贪倡廉的长效机制,建成了一个较为成熟的廉政制度体系。

一、香港廉政体系的历史发展沿革(一)1949年前的廉政措施1898年,港英政府制定了最早的《轻微罪行惩治条例》,第一次将贪污受贿定为非法。

1948年颁布了《防止贿赂条例》,并在警务处下面设立反贪科,负责整肃工作。

这为后来警方内部的贪污贿赂埋下了一个伏笔。

(二)廉政公署成立的历史背景国民党1949年撤退到台湾时,有将近二百万人进人香港,香港人口激增至四百万,就业、读书、医疗、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出了很多问题,出现了短缺经济的情况。

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香港社会贪污腐败问题非常严重,特别是警察与黑社会勾结在一起,黑白两道公开包庇黄、赌、毒,严重影响到香港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1973年,香港发生了著名的“反贪污诛葛伯游行集会”,这次事件使港英政府深感惩治贪污腐败已刻不容缓。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1974年2月,廉政公署正式挂牌成立,由总督直接领导,独立于其他任何机构。

廉政公署成立以后抓了很多警察,导致香港警员普遍不满。

1977年10月28日,两千多名休班警察没穿警服集会游行,抗议“廉署权力太大,随意抓人”,强烈要求约束廉署,反对廉署针对警察的多项行动。

香港廉政工作特点及启示

香港廉政工作特点及启示

香港廉政工作特点及启示刘友忠我们在参观廉政公署和听了相关情况的介绍之后,认为香港廉政工作有特点和成效,对我们的工作有一些启示。

一、香港廉政工作的特点第一,廉政公署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独立处事的权力。

根据《香港廉政公署条例》,香港廉政公署从1974年2月15日成立以来,就独立于香港政府的架构,而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廉政公署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廉政工作。

第二,工作职责明确,部门设置合理。

廉政公署主要从调查、预防和教育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这三项任务由三个专责部门,即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负责执行,行政工作则由行政总部负责。

各个部门的职责明确,部门的设置也体现了做好廉政工作的规律和要求。

第三,工作程序规范,制度严明,人员素质高,工作效率高。

执行处是廉署的调查部门,负责接受、审阅和调查有关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指控。

其开展工作主要依据市民向廉署所作的举报。

据介绍,近几年廉政公署每年平均接到4000多宗对贪污者的投诉,其中约7成是署名举报。

市民只要通过廉署的热线电话、邮件或亲自前往香港中区的执行处总部或分布于香港、九龙及新界的八个廉署分区办事处投诉,执行处举报中心都会迅速地统筹办理。

该中心24小时办公,由经验丰富的调查人员处理投诉。

执行处接到举报后,将资料分类并立即立案调查。

调查工作完成后,如证据充足,交由律政司作研究及检控,是否提出检控则由律政司司长决定。

资料显示,1974年至2002年,执行处共调查了50633宗案件,被检控的有11015人,其中188人是政府雇员,有2310人是行贿政府雇员、公职人员或与他们共同牵涉于其他罪行的人员,有319人是公共机构职员,有6502人是与私营机构案件有关的人。

从这些办案数反映,廉政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廉政公署的1300名工作人员有很高的工作效率。

防止贪污处获赋法定责任审查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工作程序,以纠正可能出现贪污的工作方式。

1977香港警廉冲突

1977香港警廉冲突

1974年2月,由香港总督直接管理的廉政公署成立,取代香港警务处的反贪污部。

由于当时(1970-1972)皇家香港警察正是贪污的重灾区,因此在廉政公署的努力下,警队被揭发出大量贪污案件。

1974年至1977年11月,被控涉嫌贪污的香港警务人员达260人。

部份涉案警员饱受压力,例如1977年初便有2名被拘留的警员畏罪自杀,使警队内很多人都人心惶惶,害怕自己的旧帐会被揭发,亦加深对廉政公署的仇恨。

[编辑] 经过1977年10月,廉政公署拘捕140名九龙区警官控以集体贪污罪,后来再拘捕30多名九龙区警官。

10月28日,二千多名警务人员在警察总部**,要求当时警务处处长施礼荣向港府反映,削减廉政公署的权力,一批较激进的警员更冲进位于金钟夏悫道和记大厦的廉政公署执行处(而廉署分别在78年和2007迁往美利道和鲗鱼涌),大肆捣乱及伤人。

到了11月5日,当时的香港总督麦理浩为了安抚警队,颁布“局部特赦令”,决定指令廉政公署特赦在1977年1月1日以前所有曾经贪污而未经检控的公务员。

虽然警廉冲突大致平息,但部份警务人员得寸进尺,要求全面特赦,甚至解散廉政公署。

港督麦理浩不能忍受,便召开立法局会议,即时修订《警务条例》,规定不接受命令和违反廉政公署条例的警员会被即时开除,这才使警员被逼就范.前续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成立以前,香港社会乌烟瘴气,公职人员贪污可谓司空见惯,只是从来没有人去正视这个问题。

与香港市民接触最多的警队,更衍生出严重的社会问题(相关参见探长)。

对于警务人员而言,贪污主要是由于工资太低而引起;同时从非法活动中得来的可观金钱可用以支付线人,因为他们所提供的资料在遏止罪案方面,贡献颇大的,从而在当时的社会贪污文化之下,这类型的小规模的贪污是可以接受的。

直至退休总警司葛柏的贪污案件被揭发了,葛柏潜逃,导致沉聚已久的民怨终告大爆发,并且激起“反贪污,捉葛柏”的大游行。

为了平息民愤,时任香港总督麦理浩促成了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成立,取代警队反贪污部。

香港廉政建设经验

香港廉政建设经验

作者: NULL
出版物刊名: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页码: 76-76页
主题词: 特别权力;执法权;建设经验;法律;香港廉政公署;香港廉政建设;独立性;政府干预;五结合;六要素
摘要: <正> 70年代中期以前,香港的贪污腐化现象非常严重。

1974年2月,成立了香港廉政公署,使香港的廉政建设出现了大的转机。

香港廉政建设的经验可归纳为“六要”和“五结合”。

“六要素”:一是来自最高层的执法者的决心。

二是反贪机构的独立性。

确保反贪机构不受政府干预。

三是社会民众的支持与配合。

四是对付贪污采取“三管齐下”的方针,即在加强对贪污犯罪的调查、检控、与惩戒的同时,一方面研究如何使用一种积极而高度专业化的防微杜渐方法,以减少贪污机会;另一方面开展廉政教育,培养市民的良好道德。

五是要有强大的执法权力。

有关法律对反贪污机构的独立性、其特别权力或程序作出明文规定。

六是要有充分的经费、人员等资源条件。

香港政府的廉政建设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香港政府的廉政建设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香港政府的廉政建设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唐俊
【期刊名称】《行政与法》
【年(卷),期】1994(000)001
【摘要】香港政府的行政效率极高,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有一个独特的廉政制度为它进行督察工作。

港府廉政制度,从其建立的过程来看,70年代前,贪污贿赂等行为在香港社会生活中非常普遍,港府的反腐倡廉成效并不理想;70年代后由于廉政公署和一系列肃贪反腐法规的颁布实施,反腐倡廉取得了很大成绩。

从廉政制度内容来看,港府有一个地位独特权力广泛的港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作为廉政督察
【总页数】4页(P44-46,61)
【作者】唐俊
【作者单位】贵州省委党校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7
【相关文献】
1.香港政府经济管理经验及启示 [J], 何丞;
2.香港政府向NGO购买社会服务的做法及启示 [J], 顾瑞兰
3.外国及香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我国内地的启示 [J], 王祥修
4.香港政府在推进家庭生活教育服务中的角色、职能变迁及启示 [J], 许亚静;吴航
5.香港政府非营利幼儿园系列资助政策分析及其启示 [J], 田小红;侯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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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Demographic Trends in Hong Kong 1971-82. 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Hong Kong, 1983, Chapter2 table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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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年來,香港在英國統治下,因其地小人多、資源 匱乏、基礎薄弱,經濟上並無突出進展,第二次世界大戰後, 加快了香港的經濟速度,而自六、七十年代開始,香港的經 濟突飛猛進,且成為了國際公認的世界貿易中心、製造業中 心、金融中心、航運中心、訊息中心和重要的旅遊區。由於 經濟成功,香港與新加坡、台灣、南朝鮮被稱為亞洲“四小 龍”,香港人的生活水平亦排在亞洲的前列,但是,香港經 濟的發展,向來與一個巨大的社會陰影─貪污腐敗的泛濫相 伴隨[1]。如果說六、七十年代香港經濟是充滿活力、生機蓬 勃地發展,那麼,貪污作為它的伴生物也像惡性腫瘤似的不 斷蔓延擴散,嚴重危害了整個社會機體的健康。
引言:概述香港貪污出現至七十年代貪污之嚴重 ~為什麼做事一定要有「飲茶錢」? ~七十年代貪污真的橫行? ~哪個行業最貪污? 結論:香港─勝在有ICAC?
1
報告大鋼
內容 一.引言: A)甚麼是貪污? B) 香港─勝在有ICAC? 二.為甚麼做事一定要有飲茶錢? ~思考問題 三.七十年代貪污真員會工作報告書 錄影帶、政府檔案、報紙 資料、口述歷史、海報、 短片 ICAC年報、錄影帶、報紙、 百里渠報告書 廉政公署網頁
四.哪個行業最貪污? A)韓德貪污事件 B)葛柏貪污大案 五.結論:ICAC是否最令港人引以為榮? ~思考問題 六.參考書目及內容結構
2
「走後門」:比喻以不正當的方法去獲取金錢,所以不是 正常的經由前門進出,而是鬼祟的從後門進出。 「茶錢」、「黑錢」、「派鬼」、 「好處費」 :以不正當 方式而獲得的金錢名稱。 「地老虎」、「房老虎」:地政科、房屋處等部門的貪官。 「走鬼」:在街頭兜攬生意時見警察即鳥獸散,故稱「走鬼」。 「孝敬」、 「打賞」 :給予執法人員或有權力者一些額外的好處, 希望他們能幫助你達到目的。 「運轉費」:商人為推動行政機器加速運轉來為我服務,只好以金 錢疏通。 「開喉費」:消防員開水喉救火時收取費用。 「不行賄辦事不成,不給好處做不成生意」:沒有行賄受賄,甚麼 事情也做不到辦不好。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術語出現?反映了什麼?
年份 1946 1947 1948 1949 1950 1951 1952 1953
人口 486,000 371,000 166,000 262,000 27,000 22,000 -57,000
年份 1957 1958 1959 1960 1962 1963 1964
人口 63,813 43,156 28,181 N.A. 40,407 90,668 27,813 17,641
[1] 程景民:《香港廉政公署》,(中國書籍出版社),2000年,頁5。
7
YEAR (MidMid)
Populati on at Start of Period
Birth
Death
Natural increase
Netmigration
Without migration
With migration
[1] 王建新等編著:《香港政制、公務員與廉政》,(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1995年,頁142。
6
六、七十年代,香港經歷了急劇的轉變,社會需求平衡上的矛盾 為貪污提供了條件。進入了六十年代,由於合法和非法移民等原因, 香港人口增長迅速[1],1975年的《香港年鑑》也有提及人口問題,指 出「人口到七四年六月止,估計香港人口已達四百二十四萬八千七百 人,比七三年底估計,增加二萬九千四百人。政府表示,香港人口已 到達爆炸點,如果再任它繼續無限止的增加,則香港的治安、房屋、 教育、醫療、食水,以至就業種種問題都無法解決。到十一日三十日, 政府毅然實行將大陸逃港難民遣回原地,另一方面,居港中國人認為 在人道上不應這樣做,指責之聲四起。」從以上資料,實可以知道當 時人口不斷上升,加上大量難民來港,令社會公共設施不足和就業困 難的矛盾尖銳起來,結果不法生意非常普遍。
Number
(thousan ds)
Per1000
Population
1970-71 1971-72
1972-73 1973-74 1974-75 1975-76
3959.0 4045.3
4115.7 4212.6 4319.6 4395.8
80.3 79.5
81.9 82.5 83.0 77.7
20.0 21.0
[1] 聶振光、呂銳鋒、曾映明著:《香港廉玫》,(香港:中華書局),1990年,頁5。
4
為了扭轉這一局面,香港政府於1971年頒布了《防止賄 賂條例》,擴大懲治範圍,加重刑罰。
(摘自:《香港年鑑》第二十四回 法規新編,(香港:華僑日報出版社),1971年,頁10-13。)
5
根據1971年頒布的《防止賄賂條例》,貪污等於賄賂,行賄 等於受賄,凡公職人員生活水平和擁有的財產與其薪金收入不 相稱,並且無法作合理解釋者,就推定其有貪污行為,構成犯 罪。但是新的制定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為負責調查貪 污賄賂的仍然是香港警務處所屬的反貪污部,警方人中執法犯 法的現象不但無法扭轉,而且由於新條例賦予了警方更大的權 力,使得這一現象日益嚴重[1]。為此,香港社會反應強烈,市 民紛紛呼喊改革現行體制,成立一個獨立機構取代警方去負責 反貪倡廉工作,直至1973年轟動香港的總警司葛柏貪污大案被 揭發後,一個獨立的機構─廉政公署終於1974年2月15日正式成 立。而此專題報告主要是從一些政府檔案及歷史檔案等去看七 十年代廉政公署在社會之中的角色,從而反映當時社會貪污之 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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