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都铎时期经济社会视野中的枢密院_柴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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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7-09-25

作者简介:柴彬(1970-),甘肃天水人,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英国史研究。

第30卷 第3期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Vo l 130 N o .3

2008年5月 Journal o fN i ngx ia U n i versity(H u m an iti es&Soc ial Sciences Editi on)

M ay 2008

英国都铎时期经济社会视野中的枢密院

柴 彬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甘肃兰州 730000)

摘要:16世纪英国激荡剧变的国内外政治形势使得都铎政府机构和制度发生了/行政革命0,在此过程中,原为国王个人御用机构的谘议院被逐步改造成了实际上的中央政府)))枢密院。作为最高权力中枢,枢密院对英国当时的国民经济生活进行了积极的干预和调控,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主客观历史条件的制约,枢密院的上述作用又是有限的,而这又是由都铎王朝的本质特性所决定的。关键词:都铎;经济社会;枢密院;干预与调控

中图分类号:K 561.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5744(2008)03-0063-05

都铎时期是英国历史由君主专制国家向近代民族国家过渡的一个重要阶段,国内史学界近年来围绕都铎史研究形成了/都铎热0现象,成果可谓斐然。目前国内就都铎政治史、经济史领域的研究已有多部论著问世,但就政治史的研究现状而言,在研究对象上多侧重议会等政治主体;在研究内容上则主要涉及议会的职权及其与王权的关系等问题;就经济史研究来说,则偏重于从商业和商人等角度来看待都铎时期的经济问题;对于中央、地方政府等行政机构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干预及影响问题的研究则显得薄弱。为此,笔者不揣浅陋,拟以在都铎宪政史上地位仅次于议会的枢密院为例,来说明都铎时期的枢密院作为实际上的中央政府这一政治主体角色对当时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及其后果,并进而揭示都铎君主专制政权的特点和本质。同时,也希望能对深化都铎史研究有所裨益。

一 枢密院的沿革及其地位

早在11世纪的诺曼王朝(1066年-1154年)时代,英国国王为了加强封建统治,设立了御前会议组织,当时称为/谘议院0。谘议院的活动地址固定在威斯敏斯特王宫中的星室房间,其内部又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伴随国王身边,后来组成了枢密院,行使咨询、决策和管理职能。谘议院的机构设置及职能直到都铎王朝初期基本没有大的变化。

都铎王朝的亨利八世(1509年-1547年在位)时期,推行宗教改革,加强王权,起用以首席国务大臣克

伦威尔为首的代表新兴改革势力的乡绅与资产阶级阶层人士来改革内政,对都铎政府机构和制度进行了被称为都铎/行政革命0的全面改革,强化国家机器。

在这种非常形势下,到16世纪30年代,谘议院逐渐演变为一个正式的中央机构,史称/枢密院0,其核心官员是首席国务秘书。首席秘书原为国王私臣,只负责替国王起草文件、掌管国王私玺和处理外交事务,当时则变成了正式的政府大臣,其职权扩展到处理立法、司法、军事、外交、行政、财政、教会、宫廷及地方行政等方面,从而成为实际上的政府核心。

在都铎时期,枢密院作为一个常设的中央机构,由于其组织精干,效率颇高,所以日益为国王所倚重,其权力也不断扩大,实际上成为王国最高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处理内政、外交等国务,/如对外战争与媾和、外交谈判、陆海军防务、财政、宗教和教会问题、国内治安、地方政府事务0[1]

等等,有时也颁布法令、王室敕令(所谓的王室敕令也被称为王室公告,它是一种盖有国玺的,对公众所关心的事项的一种正式宣告)、条例等法律。同时其又充当了联结王室与议会、中央与地方的一个重要纽带。因此,有人评价说:/在英国的宪政发展中仅次于议会的主要机构就是国王的谘议院。的确,在都铎时期,国王的谘议院似乎比他的议会更为重要。0

[2]

二 都铎时期枢密院在经济社会领域的职能都铎王朝的枢密院作为英格兰王国在行政方面

的核心机构,其职能非常广泛。受论题所限,笔者着重论述经济社会领域内枢密院的职能及其执行情况。

1.监督军事工业及相关产业

中世纪晚期的欧洲各国都非常重视增强自身的军事力量,英国也不例外。同时,都铎时期频繁的对外战争,也使得发展军事工业尤为受到重视,这一倾向通过都铎时期及其后世的政府经济政策反映出来,有人曾对此评道:/甚至于像英国这样的国家,直至十八世纪中叶,在一切经济政策的考虑中,军事上的利益都居前列。0[3]

首先,在伊丽莎白女王(1558年-1603年在位)执政之初,由于英国的军事工业比较落后,军火供应时常短缺,因此严重依靠国外军火市场的供给,这使得枢密院极为焦虑和不安[4]。为此,枢密院一方面积极筹措从荷兰等国大量进口军用物资。另一方面,也努力发展军事工业,提高军需自给生产能力,以增强英国的军事实力[5],来应对与西班牙、法国等敌对国家随时可能爆发的战争。

其次,伊丽莎白女王还曾向许多王室宠臣、贵族和大商人授予一种需要购买的专卖特许状,这一做法除了可以增加王室收入从而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之外,其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王国的军备条件[6]。因为政府一般都要求专卖特许状享有人应负责研制特定的专利产品或兴办与该专利有关的工业项目,这些专利项目中的许多实际上与军火工业有关,并由政府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和规范指导,枢密院则时常代表女王负责扶持与监督专利相关项目的创办者。同时,为了增强英国的海上实力,枢密院还大力促进英国造船业的发展。比如,枢密院在向一些从事海外贸易的船运公司授予特许状时就明确要求他们必须使用英国的船只,因为从长远来看,这可以刺激英国造船业的发展,进而增强王国的军事潜力[7]。

2.管制工商业

英国的王权在历史上长期缺乏完备系统的官僚机器,因而政府的规模历来较小。同时由于农工商业的发展还较有限,所以在都铎王国政府里,尚未设立监管农林渔业、商业贸易、工业计划、交通运输等经济事务的部门,地方政府中也没有对应的管理机构或部门。因此,枢密院不得不从事上述专业化要求较高而又缺乏专业人员或部门协助的事务,并且努力使这些部门及其活动都处于自己的有效控制之下。这方面的例证可谓不胜枚举。

在传统手工业中,毛纺工业是英国传统的民族工业,也是英国中世纪商业的基础[9]。甚至于到了16世纪末,有人曾称赞大量出口的英国毛呢为/国家的支柱之一0[9]。由于毛纺工业的这种特殊地位和重要性,所以其历来受到英国立法的关注。这样,监督与毛纺工业相关的法规的执行就成为枢密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枢密院不仅依据议会法令,还充分利用王室敕令这一立法手段对毛纺工业的生产、销售乃至对外贸易进行管制。比如在羊毛贸易中,枢密院指派专人去监督各郡执行羊毛方面的王室敕令和枢密院令(英王在依据或按照枢密院的建议后所发布的法令或命令。根据英国普通法,国王享有按照普通法以枢密院令的形式制定法律的权利)。如1579年2月的一项王室敕令就禁止在星期二忏悔日和7月底之前剪羊毛,违者将处以监禁直至/女王陛下和她最尊敬的枢密院顾问们被通告此事0[10]。此外,皮革鞣制业等行业也经常受到枢密院的监督。

在农业方面,种植大麻和亚麻受到政府的许可和鼓励,因为这对英国造船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大麻和亚麻是制造帆布和亚麻布的重要原料,而发展造船业又需要大量的帆布和亚麻布。但当时在英国,这两种作物的种植面积很小,故而产量也很低。为了促进亚麻布和帆布工业的发展,政府积极鼓励英国人种植大麻和亚麻。比如亨利八世于1533年就颁布了一项法令,要求每60英亩耕地中必须有1/4英亩要种植大麻和亚麻[11]。伊丽莎白女王于1563年重颁了这一法令。为了确保上述法规得以贯彻,枢密院向全国各地寄发了大量的信件进行督促,而地方政府对此自然不敢怠慢,一般情况下都能根据枢密院的要求认真执行。

渔业是英国传统的民族工业之一,历代国王都非常重视这一产业的发展。为了扩大国内对各种鱼类的食用量,早在爱德华六世(1547年-1553年在位)时期,议会就曾于1549年通过法令,提出在星期五、六和四旬斋(Lent也称为受难节,在复活节前的四十日,为纪念耶稣在荒野禁食而设)等传统斋戒日恢复/节制吃肉0的规定。到伊丽莎白统治之初,政府和议会把/四旬斋0更为明确地作为政治性斋戒在全国严格执行。

当时枢密院的日常活动之一,就是监督全国遵守食鱼日和四旬斋的规定。几乎在每一年的2月,枢密院就颁令禁止在复活节前的禁食日里宰杀和食用鲜肉。为了保证四旬斋方面的法规顺利实施,枢密院首次是在1574年,以后从1577年开始定期直接写信给郡守们和治安法官们督促他们通过自律来树立良好的榜样,然后由他们同肉店主人、酒馆主和食品商签订在禁食期内不宰杀或出售肉的契约,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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