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景观照明设计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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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设计强制性标准

绿城设计强制性标准

【绿城研发】绿城集团最新设计强制性标准(最新_最全)2014-04-10绿城集团最新设计强制性标准为使绿城集团的建筑产品在设计和施工上满足安全、舒适、美观、环保、节能、经济的要求,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等基础上,结合绿城集团现有制度、规程及工程案例经验,特制订本强制性条文,列入本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本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将按照绿城集团相关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条文适用于绿城集团及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等所有项目。

参股公司及代建项目除另有约定者外,原则上应予以参照执行。

本强制性条文应作为各项目招标文件的附件列入合同范围。

除本强制性条文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要求。

建筑规划设计多、高层公寓架空层层高不应小于5.0m,除建筑高度及容积率限定者外。

别墅类建筑一层层高不应小于3.6m。

监控中心与消控中心应合为一室,选址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地方规定要求。

厨房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10,并不应小于㎡。

高层、多层等建筑形态应设计弱电井道。

在未做防火挑檐或未用防火玻璃的情况下,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应≥1.2m。

候梯厅、过道、楼梯休息平台等完成面的净尺寸应不小于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阳台栏杆高度应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约定,其中玻璃栏杆扶手高度尚应≥1.3m。

会所、酒店应保证正对大堂入口的景观面被充分展现,不应有背景墙等视线遮挡。

外墙采用面砖、石材等饰面的多、高层公寓出入口应设置雨篷类构筑物,出挑宽度应≥1.5m,或挑出足够宽度线条,具体尺寸由设计师根据立面效果确定。

排屋、别墅后门等次要出入口应有宽度不小于0.9m的雨蓬空间。

会所、酒店等公共建筑出入口应设置雨篷等挡雨设施,其宽度应适宜。

若满足单车通行及人员等候的,应保证净宽4.5m以上;若满足两车并行及人员等候的,应保证净宽7.5m以上;若满足两车并行并有一辆车及人员等候的,应保证净宽10.0m以上。

GTS65006-2012景观照明设计评审细则

GTS65006-2012景观照明设计评审细则

GTS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GTS65006-2012景观照明设计评审细则2012-07-18发布2012-07-20实施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是规范绿城集团项目景观工程管理中照明电气设计工作的强制性企业标准。

本标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为规范照明电气设计而进行起草,在起草程中,总结了园区景观照明、商业景观照明、道路景观照明、公园景观照明等做法,征求了景观设计管理人员的意见及建议,主要规定的内容有:照明设计阶段管理及评审要点,灯具选型部分管理及评审要点,施工图阶段管理及评审要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12年07月20日起实施,实施时间为2年,下次标准适宜性评审时间为2014年07月20日。

本标准由绿城景观咨询公司品质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斌、沈建锋、曹璞等。

K1+478~K1+588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第1部分目录1 总则12 术语和符号13照明设计阶段管理及评审要点13.1管理要点13.2方案评审要点14.灯具选型部分管理及评审要点84.1管理要点84.2评审要点85.施工图阶段管理及评审要点105.1管理要点105.2评审要点106 引用文件137 附录13附录1 GTR74008-03照明设备样品效果评审记录表13景观照明设计评审细则1总则室外景观照明作为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展现的是景观营造在傍晚及夜间这一休闲时段的景观呈现,同时也是居住业主实现夜间行走、观赏、交流而创造的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是人们夜间室外活动空间构架的主要部分。

为了科学、规范、人性化的室外景观照明,提升景观品位和对外形象、提高业主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直属项目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及参照绿城管控模式执行的非控股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其他项目公司参照执行。

2术语和符号光污染、照度、平均照明值、光束角(光束宽度)、光色、显色性、外壳防护等级定义详见《室外景观照明工程实施要点》(GTS74008-2012)3景观照明设计阶段管理及评审要点3.1管理要点项目景观设计管理人员在设计单位递交照明方案后邀请照明电气设计单位(若有)、景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与照明方案及施工图纸相关会审,由项目景观设计管理人员填写《景观专项评审会议纪要》,按照《景观精细化管控流程表》2.9相关评审要求完成流程审批,根据《景观设计与工程资料报备管理细则》(GTS 65001-2012),成果文件交相关部门存档备查。

绿城集团景观工程管理规范

绿城集团景观工程管理规范

景观工程管理规程绿城房地产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景观工程管理规程目录总则第一章工作程序一、评审(一)景观设计方案评审(二)景观扩初设计评审(三)景观设计施工图纸会审二、招投标(一)基本要求(二)项目公司招标时应具备的资料和条件(三)招标工作计划、文件拟定及审批(四)招标文件内容要求(五)投标单位的选择考察(六)招标工作一般流程三、采购(一)组织架构(二)材料采购形式(三)材料(苗木)采购周期(四)填报材料计划表(五)材料、苗木一般采购流程(六)景观材料资料的收集四、营造(一)营造管理一般流程(二)营造过程管理五、验收(一)分阶段进行各分项工程验收(二)分组团、区域进行验收(三)小区景观工程初验收(四)小区景观工程竣工验收(五)苗木养护期结束后复验第二章景观分项工程一、硬质景观(一)室外园路、广场、小区入口(二)花架、亭子、雕塑等园林小品(三)景观挡墙、护坡(四)室外木构架、构件(五)围墙二、绿化植栽三、水景四、室外标识系统五、设备六、设施七、游泳池第三章景观工程与相关工程的配套协调一、建筑工程与景观工程的协调二、市政道路与景观工程的协调三、综合管线与景观工程的协调第四章附录附录一、相关/支持性文件附录二、有关图表附录三、有关规范、规程附录四、有关园林景观网站附录五、世界着名景观设计公司介绍附录六、绿化栽植常用名词附录七、有关景观参考书后记景观工程管理规程总则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景观工程营造的质量要求与水平已成为提升产品品质的关键之一。

为例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对景观工程的管理水平、并填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景观工程管理文件的空白,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并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景观工程营造的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设计评审、招投标、采购、营造及验收等各个主要环节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并针对硬质景观、园林小品、绿化植栽、水景、设备、设施及配套工程等若干分项工程分别提出景观工程营造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绿城集团景观产品设计管理管理规范制度

绿城集团景观产品设计管理管理规范制度

绿城集团景观产品设计管理管理规范制度1. 介绍本文档包含了绿城集团景观产品设计管理的规范制度,涵盖了该过程中的各方面操作、流程和规范。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绿城集团景观产品设计管理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同时保证设计结果符合客户和公司的期望和需求。

2. 绿城集团景观产品设计管理的目标绿城集团景观产品设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设计结果充分满足客户和公司的期望和需求。

•保证设计的质量、效率和准确性。

•减少错误和返工,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提高团队的协作和沟通能力。

•推动技术创新,不断完善设计流程和方法。

3. 设计管理流程3.1 客户需求评估在开始设计项目之前,团队需要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对设计的要求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的目标和目的。

•要完成的任务和工作内容。

•设计的约束和条件。

•时间和资源预算。

•工程执行方案。

评估完客户需求后,设计团队需要使客户满意并达成一致意见。

在达成一致意见之后,设计团队需要开始进行更为深入的角色和职责明确和分配。

3.2 角色和职责明确和分配在整个设计项目中,设计团队需要明确每个角色的职责和任务。

团队成员要确保自己的职责和任务能够准确地贯彻公司的设计理念,并且与其他成员的任务相互配合,以确保整个项目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以下是设计团队中各角色的职责和任务:•项目经理:管理项目,担任与客户和团队互动的中心角色。

他/她负责项目的计划、进度和预算,保证设计可交付的质量和时间表。

•策划师:负责确定项目的设计战略和目标。

他/她需要与项目经理、设计师和客户沟通,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客户需求,同时贯彻公司的设计理念。

•设计师:实际负责创意,负责开发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

他/她需要与策划师、项目经理和客户沟通,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客户需求和公司标准。

•工程师:实际负责项目的实施,负责评估设计的可行性和效果,并根据客户需求和团队的设计方案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

3.3 设计管理工具和流程为了确保设计项目的高质量和高效率,设计团队需要使用一些技术和流程工具。

绿城集团住宅工程质量标准

绿城集团住宅工程质量标准

为提升公司绿城集团住宅工程开辟建设质量,确保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置地内部住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也为各利润中心的自身管理及对设计、监理及承包商协调管理提供参考。

公司开辟的新建住宅粗装修(毛坯房/初装饰)交楼工程,精装修房交楼工程将另行编制户内精装修工程质量标准。

本标准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公司工程质量建设规划编制,主要依据有:(1) 《住宅设计规范》(2) 《住宅建造规范》(3)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造部份)(5) 《建造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6) 《建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7) 《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8)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本标准侧重于小业主对收楼的质量要求,各利润中心应参照本标准的质量要求,结合开辟项目所在城市的定位及当地相关质量要求,制订相关工程质量规范列入合同文件中,以使工程参预各方有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做到有规可依。

2.1室内楼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面)(1)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坚固,无空鼓、裂纹;(2)国家标准: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3)置地企业标准:100%无空鼓。

(1)地面表面密实,无地面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现象;(2)地面坡度满足设计要求,坡向正确,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3)踢脚线与墙面应结合密切,高度一致,出墙厚度均匀;(4)对于有室内楼梯的,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允许偏差(1)地坪施工前,应将砼楼板表面的浮浆、落地灰等清理干净,可使用铣刨机或者凿毛机进行机械清理;(2)水泥混凝土楼地面采用平板振动器振捣密实,对于有地暖层的后浇地面,可采用直径150MM的铁辊碾子碾压密实;(3)有防水要求地面的立管、套管、地漏处封堵无渗漏,应进行蓄水试验;(4)施工完成地面应洒水养护不少于7天;(5)应特殊注意入户门内开门时走道与入户地板标高的控制。

绿城园林景观工程设计15个强制性标准

绿城园林景观工程设计15个强制性标准

绿城园林景观工程设计15个强制性标准最大的景观微刊:Land-20131.建筑单体散水、勒脚部位的景观堆坡(或覆土)高度严禁超过室内±0.000标高线。

2.小区周界绿化与周界报警设备的水平距离应控制在0.5m以上,并应根据绿化生长速度定期进行修剪。

3.为保证摄像监控效果,园区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单元出入口等部位,夜间应保证足够照度,环境照度不应小于50Lux。

4.室外临空处高差大于等于1.0m时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从可踏面起算不应小于1.05m。

5.室外花钵、壁炉、雕塑等独立构件应与基座等主体有可靠连接。

6.泳池水位应符合安全规定,成人泳池水深应控制在1.3m以内,儿童泳池水深控制在0.3-0.6m 之间,按摩池水深应控制在0.8-0.9m之间。

7.经营性泳池应考虑洗脚池、强制喷淋设施等的设置,且应满足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经营性泳池区内任何位置照度均不应小于80Lux。

8.泳池内不得设置有假山、桥洞、暗坝、台阶、槽沟等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设施。

9.围墙、挡土墙、下沉式花园墙体等有压顶石的部分应设置滴水线(槽),防止雨水流挂现象发生。

10.硬底人工水体近岸2.0m范围内,水深不得大于0.7m,汀步附近2.0m范围内,水深不得大于0.5m,无法满足此项要求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护栏。

11.景观小品等室外构筑物应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结构尺寸。

12.泳池、水景(系)内马赛克等饰面材料铺贴应采用专用粘结剂,基层防水应采用水泥基防水砂浆,泳池内侧严禁使用柔性防水材料。

13.泳池溢水口格栅应采用不锈钢、花岗岩(背衬不锈钢)等材质,不得使用ABS塑料等易老化、断裂材料。

14.园林树种的选择应符合当地风俗习惯,规避禁忌树种的出现。

景观工程绿化堆坡与铺装之间应设置有组织排水系统。

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房等部位应设置有污水排放系统。

15.室外砖砌体景观墙应使用水泥砂浆进行双面粉刷,结构与压顶石之间因模数产生的空隙,应使用防水砂浆处理后再进行饰面施工,以避免泛碱。

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评价标准(试行)绿城房地产集团二零一一年十月前言为了更好地践行绿城集团真诚、善意、精致、完美的企业文化理念,引导绿城建筑科技(公共建筑)的绿色健康发展,接轨时代需求,住宅科技部归纳、整合了我国现行的相关绿色建筑评价/认证体系,总结出本《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评价标准(草案)》。

编写本标准是为了使绿城绿色建筑(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城建筑科技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多角度、多层面推进绿城集团对绿色建筑(公共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本标准的编写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国内绿色建筑的实践,借鉴了美国LEED评价标准(2009)和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其内容既有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面,也有与国际绿色建筑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一面,具有比较强的适应性的同时又有比较好的先进性。

1 总则1.1 基本规定1.1.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集团内部的绿色建筑设计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制定本标准。

1.1.2 本标准依照我国业内现行的主流评价标准、认证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适用于指导绿色建筑(公共建筑)的评价标识和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及运行管理。

1.1.3按照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评价内容判定得分情况和达标情况。

根据达标情况评定建筑绿色等级;根据得分情况,区分同一星级绿色建筑的相对水平,可适用于工程项目评审工作。

1.1.4公共建筑的绿色设计,应从满足控制项的要求开始。

1.1.5一般项、优选项,进行达标判定,判定结果分为是、否、不参评三种。

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1.1.6某条文要求不适应该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条件时,该条文可不作为参评项,参评的总项数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项数的要求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

2 术语2.0.1 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GOS23000-2014项目运营手册设计弦之景观设计分弦

GOS23000-2014项目运营手册设计弦之景观设计分弦
本标准是项目公司运营标准化的规范性文件,在起草过程中,总结了绿城的管理实 践,并学习了行业的先进经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并用于替代原 GTS65000-2012《景观精细化管理手册》中项目 公司景观设计管理相关内容、GCS34000-2011《委托管理项目操作大全》第四章“项目 设计管理”中的第五节内容。
23040 委托景观设计单位
23050 23060 23070
23080 23090 23100
组织景观方案设计 评审 组织景观初步设计 评审 委托景观施工图设 计单位(若单独委 托) 委托景观专项设计 (含特殊、大型结 构,按需) 组织景观施工图设 计评审 组织景观专项设计 评审(按需)
前置节点
/ 23010 21080 23020 23010 21080/ 23030 23040
2 节点成果要求 a)经最终审批通过的《景观规划方案》; b)经审批通过的评审纪要(范例见 GOS23030-2014 附件 1 绿城集团景观设计评审 会会议纪要<范例>)。
3
GOS23000-2014
行资料验证。 3.2 参加项目启动会之全景计划会
按照 GOS90100《项目启动会操作指引》中相关要求执行。 3.3 编写项目景观规划/设计工作计划
依据项目整体开发计划,编制项目景观《项目景观规划/设计工作计划表》、《项目景 观设计与工程计划图》,并报景观区域负责人会签,本部项目管理及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人 审核、工程管理部经理审核,项目公司工程分管领导审批。
23050
23010 21080
23050
23060 23070 23080
时间要求 / / /
控制等 运营跟踪 级 (打√) 本部
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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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设计主要原则
3.2.4.1景观主导原则:必须在景观规划主导下定位照明整体风格,在确定景观照明的总体构思和景观照明设计创意后完成细部规划及各类照明设计。并应遵循被照对象的特征、功能、风格、背景、饰面材料及环境,合理设计景观照明和光环境。
3.2.4.2灯光氛围营造原则:须以灯光强化景观主轴,主轴体现须有多层次灯光营造(沿主轴建筑灯光、景观道路灯光、景观绿化灯光、水景灯光、引导性灯光等);沿街灯光氛围的营造(沿街立面、商铺及广告、步行街及人行道、景观及绿化等);分区块灯光氛围的合理营造(会所、入口、游泳池、小径、绿化等功能性及装饰性灯光)。
3.2.4.10绿色照明原则:应采用以荧光灯、节能灯、高强气体放电灯、LED等高光效长寿命作为主要照明光源,减少使用白炽灯、卤钨灯、霓虹灯、冷光灯、PAR灯等低光效短寿命光源。·
3.2.4.11安全原则:照明设施应根据环境条件、安装方式设置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应有利于园林和建构筑等被照对象免受损伤。
3.2.3灯光整体思路评审
灯光整体思路评审内容需结合:
a)灯光总体效果图、总体灯光平面图、总体点位图,在方案内以文字说明其总体思路,各灯光区的分布、定位、主要光色光强、实现方式、灯光对人行路线的功能照明及引导等内容。
图1总体灯光平面图
图2总体点位图
b)各区块灯光氛围的有效营造;灯具布置点位的合理性及安全性;照度、色温的合理分布;灯具造型、材质、高度及尺寸、功率、色温、安装方式、隐蔽程度的确认;眩光的有效控制;灯具及用电安全性论证;控制方式节能性、智能性、合理性论证;造价控制等内容。
3.2.4.3以人为本原则:不破坏人的生活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合理运用光色、光照度、光亮度,根据功能分区不同,营造舒适宜人的景观夜间环境。
3.2.4.4亮度原则:被照对象的亮度和色彩应与周围环境既有差别,又和谐统一,不应为突出自己而破坏整体周围环境。并应进行重点部位的特征研究,把握光与影的和谐效果。
3.2方案评审要点
3.2.1检查设计文件的完整性
重要项目方案阶段照明文件:总体灯光效果图、重要节点灯光效果图、灯光总平面图(类似于景观彩平图)、方案说明、灯具选型、工程概算造价、用电功率、智能控制说明、照度计算书、总体布置点位图。
一般项目方案阶段照明文件:总体布置点位图、灯具选型。
3.2.2工程营造强制性条文符合情况评审要点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12年07月20日起实施,实施时间为2年,下次标准适宜性评审时间为2014年07月20日。
本标准由绿城景观咨询公司品质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斌、沈建锋、曹璞等。
景观照明设计评审细则
1总则
室外景观照明作为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展现的是景观营造在傍晚及夜间这一休闲时段的景观呈现,同时也是居住业主实现夜间行走、观赏、交流而创造的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是人们夜间室外活动空间构架的主要部分。为了科学、规范、人性化的室外景观照明,提升景观品位和对外形象、提高业主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条文7.3.1:为保证摄像监控效果,园区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单元出入口等部位,夜间应保证足够照度,环境照度不应小于50LUX。
条文7.4.3:经营性泳池区内任何位置照度均不应小于80LUX,应避免从下往上的眩光,避免对周边住户产生影响。
条文5.4.5园区室外照明控制应采用光控结合手动的方式。(此条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定)。
3.3效果评审要点
3.3.1景观主轴
主轴照明需要有较高层次的照度(照度值达15LUX以上),较好的均匀性(0.1-0.3);无明显暗区;无眩光影响;可有街道尺度的灯光层次:沿主轴建筑的天际轮廓线体现、立面体现(若允许)、主轴道路照明体现、景观绿化照明体现、主轴水景照明体现、街道诱导照明体现。灯光布局可根据景观主轴特点呈对称布置。由高至低,光色、照度层次有序过渡,居住区灯光主轴慎用彩色光和动态光,商业区灯光主轴可适当选用动态光和彩色光,合理增加灯光背景音乐。
3.2.4.8分级控制节能原则:应预设按平日、节日、重大节日分级控制,并在同一天内有前半夜(18:00-21:00)、后半夜(21:00-0:00)、节能模式(0:00-6:00)不同模式的开启状况。同时保证在不同控制状态下都应有完整的功能性照明和一定的艺术效果。
3.2.4.9隐蔽性原则:应顾及白天景观,宜注意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直属项目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及参照绿城管控模式执行的非控股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其他项目公司参照执行。
2术语和符号
光污染、照度、平均照明值、光束角(光束宽度)、光色、显色性、外壳防护等级定义详见《室外景观照明工程实施要点》(GTS74008-2012)
GTS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GTS65006-2012
景观照明设计评审细则
2012-07-18发布2012-07-20实施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前言
本标准是规范绿城集团项目景观工程管理中照明电气设计工作的强制性企业标准。
本标准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为规范照明电气设计而进行起草,在起草程中,总结了园区景观照明、商业景观照明、道路景观照明、公园景观照明等做法,征求了景观设计管理人员的意见及建议,主要规定的内容有:照明设计阶段管理及评审要点,灯具选型部分管理及评审要点,施工图阶段管理及评审要点。
3景观照明设计阶段管理及评审要点
3.1管理要点
项目景观设计管理人员在设计单位递交照明方案后邀请照明电气设计单位(若有)、景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与照明方案及施工图纸相关会审,由项目景观设计管理人员填写《景观专项评审会议纪要》,按照《景观精细化管控流程表》2.9相关评审要求完成流程审批,根据《景观设计与工程资料报备管理细则》(GTS65001-2012),成果文件交相关部门存档备查。资料及报备内容及流程参见《景观设计与工程资料报备管理细则》。
3.2.4.5慎重使用彩色光:对建构筑物、绿化、道路、泳池、雕塑小品照明谨慎使用彩色光,在使用前应进行充分论证。
3.2.4.6设备选型原则:选用的照明器材、电气设备、控制系统应技术成熟、安全可靠、便于维护,谨慎大批量使用定制产品、非标产品。
3.2.4.7防眩光原则:照明设计中应减少眩光,防止光污染对城市夜空过度渲染。防止过强灯光影响室内住户休息、对夜间行人和机动车驾驶者灯光干扰;防止泳池灯光对游泳者视觉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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