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附: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方案

为指导各级开展对各类预防接种单位的考核验收,达到规范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全面提高全省接种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免疫规划疫苗保持高水平接种率的目的,按照《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试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一)全面梳理我省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机构,强化预防接种单位的规范管理。

(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建设,促进预防接种单位的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预防接种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三)建立并完善全省预防接种单位认证制度和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全省预防接种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考核验收对象

常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单位,包括乡(镇、社区、地段医院)预防接种门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村级接种点、产科接种点等,不包括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等设置的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点,以及非常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村级接种点等。

三、考核验收原则

所有常规开展预防接种的单位均作为考核对象接受县级考核;其中,预防接种门诊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分级验

收。

四、组织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机构负责考核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考核验收工作的技术指导。各级成立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小组(以下分别简称领导小组和考核验收小组),负责考核验收工作实施。

(二)各级考核验收小组职责

1、县级考核验收小组在本级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分类和分级,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各预防接种点的考核认证,辖区内合格预防接种门诊的验收,辖区内规范和示范预防接种门诊的初审、上报。

2、市级考核验收小组在本级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的验收,辖区内合格预防接种门诊的抽查复核,辖区内示范预防接种门诊的审核、上报。

3、省级考核验收小组在本级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负责全省预防接种单位审核、发证工作,组织开展示范预防接种门诊的验收,抽查合格、规范预防接种门诊进行复核。

五、考核验收程序

(一)预防接种单位自评

符合《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的预防接种单位,分别根据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

诊”的预防接种单位,由县级考核验收小组进行考核、验收。

3、申报“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的接种单位由县级推荐,市级考核验收小组进行复审和最终考核、验收。市级考核验收小组同时负责对辖区内通过验收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抽查复核。

4、申报“示范预防接种门诊”的接种单位由县级推荐,经市级考核验收小组复审通过后,报省级考核验收小组进行最终考核、验收。省级考核验收小组同时负责对全省通过验收的“合格、规范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抽查复核。

(四)考核验收

各级考核验收小组按照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河南省村级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和河南省产科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对申报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确定分类分级结果。

(五)备案,颁发标牌,统一标识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单位考核验收情况进行存档备案,由市级统一进行编号。编号规则由省级统一制定。编号为预防接种单位的唯一编码,预防接种单位建立、撤销或发生机构变更等变化者,应及时调整、更新预防接种单位的备案,确保预防接种单位与其编号保持对应关系。

2、预防接种单位通过考核验收后,由各级卫生行政部

门颁发预防接种单位标牌。

“示范预防接种门诊”标牌由省卫生厅颁发,“规范、合格预防接种门诊”标牌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村级接种点等标牌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3、接种单位设置统一格式标识。各预防接种单位标识统一格式为蓝底白字,不少于3米,并注明该接种单位编号。

六、复核

示范预防接种门诊、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和合格预防接种门诊每3年,由相应各级考核验收小组组织复核。

各级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对各类各级预防接种单位建设和运转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发现预防接种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或造成重大接种事件或事故,或不能完成国家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任务,或不能满足相应级别接种单位标准,经警示不能及时整改的,取消其对应级别接种单位的认证资格,摘除标牌,情节严重者取缔其预防接种资格。

七、时间进度

县级在两个月内完成辖区内全部接种单位考核认证和整改。市级在两个月内完成辖区内接种单位的抽查和规范接种门诊的考核验收。省级在两个月内完成对全省接种单位的抽查和示范门诊的考核验收。

附表一、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评审申请表

附表二、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

附表三、河南省村级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附表四、河南省产科接种点考核验收标准

附表一

河南省预防接种单位评审申请表

(式样)

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填表说明

1、该表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语言简明,内容准确,不得涂改。

2、表内各项内容需逐项填写,不得漏项,如无法填写需加以说明。

3、申请表所列项目如资料过多,可另加页,盖公章后生效。

4、申请表一式三份,所在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及申报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5、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及提供的场地、设备等资料均需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责任。

附表二河南省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标准(试行)一、考核验收表(总分80分)申请考核验收单位:

二、现场考核及综合评价(总分20分,每项采用5分制打分法,根据考核内容,评为“特别优秀”5分,“优秀”4分,“良好”3分,“一般”2分,“差”1分,“较差”0分,可细分0.5分。现场考核分级标准:示范门诊18分;规范门诊15分;合格门诊12分。)

1、工作人员现场综合考核(5分)。对预防接种门诊的所有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检视操作、提问等方式,了解其掌握《预防接种和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三规范一意见”等技术规范的情况,预防接种操作及安全接种的情况,对辖区范围内预防接种状况的熟悉与掌握程度,预约、通知目标儿童的方式,为确保接种率等采取的具体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打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