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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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影响因素

摘要:目的:探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影响因素。结论:影响因素有土地利用适宜性与限制性;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土地利用主体的用地目标和手段。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便直观表现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高低。

关键词: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影响因素

土地利用构成一个具有时空结构和特定功能的复杂巨系统,而以

集约经营为目的的土地集约利用同样也可以看成是一个复杂系统。影响土地集约利用的因素不仅包括作为系统运行基础的自然生态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而且包括作为系统主体的不同层次利用者,而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便直观表现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高低。

1 土地利用适宜性与限制性

(1) 就其自然生态属性而言,土地资源是一个自然综合体,其性质取决于气候、水文、土壤、生物、地质和地貌等自然要素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加上这些自然要素本身的时间演化和空间分异,致使土地质量呈现明显的时空变化。由于土地质量包括土地的全部性质和过程即是对利用有利或不利的各种性质及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过程的综合,因而,就某一特定的土地利用而言,土地质量可以表现为正反两方面,对其产生有利影响或作用

的构成土地利用适宜性,反之,产生不利

影响或作用的即构成土地利用限制性。

(2) 就集约利用而言,土地资源适宜性和限制性特点不仅决定了土地将要用于何种用途,还决定了具体的土地利用方式以及利用程度。由于不同土地用途都有其所需要的特定土地条件,而土地资源往往又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多宜性特点,所以在集约利用土地时,既可能需要为某种土地利用寻找最合适的土地资源类型,也可能需要在某类土地的不同用途间进行比较以挑选出最为合理有效的利用方式。

2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属性还使得土地集约利用受到诸如人口、就业、科学技术、文化习俗和政策制度等社会因素以及经济总量、经济结构和经济效益等经济因素的制约,也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其所表现出的区域差异深刻影响着土地集约利用。

(1) 人口因素包括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及其分布等方面,但主要表

现为人地关系的和缓或紧张与否。人地关系是影响土地集约利用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也是为什么不同国家和地区处于相近的经济发展阶段,却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因。

(2) 作为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对土地集约利用往往起着不可替代

的提高和促进作用。科学技术不仅能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上限和

自然生态上限从而突破既有水平下的投入强度限制,而且通过改变工艺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程度、产出效果和改善土地持续状况。

(3) 文化习俗主要通过用地观念和传统对人们土地利用行为方式

产生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往往是潜移默化的,同样不容忽视。如前所述。中国劳动人民在长期农业土地利用实践中形成的精耕细作传统,就包含了集约经营的用地理念,而且的确创造了辉煌成就。但是在市场经济大潮席卷之下,人们急功近利的观念甚嚣尘上,传统的优良用地观念正在被逐渐更新”

⑷政策制度性因素对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也不可忽略,在中国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法制建设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更是如此。以农地为例,目前影响土地集约利用的政策制度因素既包括农地制度、农业经营组织、经营方式等微观方面的问题,也包括农业投入、农产品价格、流通、工农关系等宏观政策方面的问题。

(5) 经济总量及其与人口比较得到的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区域资本

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而资本市场发育状况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所在地区土地集约利用的物质基础。这也是通常情况下资金及其物化投入

(土地投入的主要部分)成为衡量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主要指标的重要原因。在一定技术条件下,土地和资本可以相互替代,因此,资本市场变动会影响土地与资本的技术替代率,从而影响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6) 经济结构主要通过产业结构影响土地集约利用。一个地区产

业结构及其变化会引起土地资源在产业上的分配和再分配,从而影响土地集约利用状况。如果一个地区产业结构总体粗放,那么无论该地区在微观上如何强化集约经营,也难以改变总体利用粗放的态势。

(7) 经济效益为土地集约利用提供了经济动力。土地集约利用归根结底在于投人增加,而其中的经济效益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投入增加的量”在经济效益备受关注的今天,区域总体经济效益状况也往往制约所在区域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3不同土地利用主体的用地目标和手段

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属性使其成为社会性资源利用活动,而土地

利用主体也不仅包括直接与土地资源发生联系的具体农户或用地单位,而且包括管理土地资源的各级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不同利用主体由于其所处社会地位和关注目标的差异,在具体土地利用及其相关活动中所采取的方法手段也各不相同,导致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影响因素呈现不同层次的特点。另外,不同利用主体目标和方法手段的发展变化也极大地影响不同地区土地集约利用状况。

(1)就土地利用微观主体农户或用地单位而言,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的主要目的不外乎增加产品产出和经济收入,它们一般会根据土地资源区位等自然生态条件以及国家政策规定等经济社会条件,通过观念

更新、增加投入、应用技术等方法确定适宜的土地用途和利用强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定土地资源最佳用途取决于各种用途的经济收益能力竞争,收益能力越高的用途就越具竞争优势,收益能力最高的就是该地块条件下的最佳用途。以城市土地为例,虽然用途具有多样性

特点,但每块土地只有一种用途最佳,而不同用途之间的相互竞争导致土地转向收益能力最高的用途,正因如此,城市土地用途空间序列一般由内而外表现为商业用地一住宅用地一工业用地。

(2)就各级地方政府而言,由于对政绩的刻意追求,它们普遍重视所在地区经济增长和就业等经济社会问题,随着生态环境状况开始成为政绩考核内容,环境保护也逐渐成为它们关注的另一热点。在土地集约利用为国家大力倡导的情况下,在土地利用管理中,它们除了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加强执法监督外,还通过规范土地市场和应用推广科学技术等方法手段保障微观土地利用主体的集约用地行为。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土地利用管理都面临和微观利用主体或上级政府进行种种博弈”的问题,并且往往导致土地利用上的不集约。

土地集约利用的系统性(目标层次性、主体多元性、手段多样性)决定了集约利用不仅是作为微观主体的农户或单位在其生产实践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作为土地利用组织管理主体的地方政府以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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