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手术操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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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我国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计划生育手术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计划生育手术是指采取手术方式进行的绝育或避孕手术,其目的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法律规定的需要并经过咨询同意的妇女进行。

第四条所有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操作技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实行手术风险评估,确保手术安全。

第六条社会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不得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第七条计划生育手术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保护患者的隐私,严格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八条计划生育手术应当遵守医疗伦理,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计划生育手术的申请和审批第九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需要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妇女,可以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条妇女提出计划生育手术申请后,医疗机构应当进行初步评估和咨询,详细了解患者的情况和需求。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专业团队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手术方案,并向患者解释手术的风险和后果。

第十二条经过初步评估和专业团队的综合评估后,医疗机构应当向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报批手术计划。

第十三条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提交的计划生育手术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作出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在收到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手术计划后,应当通知患者,安排手术。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医师进行,必须在合法的医疗机构内进行。

第三章计划生育手术的实施和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为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手术风险,确保手术质量。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手术记录和患者档案,保存相关资料和信息,便于追溯和管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完整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完整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完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诊疗常规和操作常规。

其中,宫内节育器放置术是一种常见的避孕措施。

适应证包括育年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而无禁忌证者,禁忌证包括器官炎症、频发月经过多或有出血、器官畸形、器官肿瘤、全身急性疾病等。

放置时间应在月经清净期间进行,或在产后42天恶露已干净、子宫恢复正常时进行。

术前需要做详细的病史和避孕史询问,进行常规妇科检查和化验,以及进行术前咨询并签署手术同意书。

在手术过程中,需要避免感染和损伤子宫壁,同时要将节育器放到宫底,遇到紧颈子宫可使用宫颈扩张棒扩张后再放置。

可以放置铜T或激素IUD,但需注意母乳喂养对IUD的影响。

2)建议在产后6周进行放置,以确保子宫已经恢复正常大小,并且母乳喂养已经稳定。

4.未婚女性放置IUD1)应该在排除怀孕和性传播疾病的情况下放置。

2)建议在月经期间放置,以保证子宫口已经扩张,减少放置的疼痛和不适感。

3)需要提供避孕咨询和相关检查,以确保放置IUD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绝经后放置IUD1)可以放置铜T或激素IUD,但需注意绝经对IUD的影响。

2)建议在绝经后3-6个月进行放置,以确保子宫已经恢复正常大小,并且排除子宫内膜癌等疾病。

3)需要提供避孕咨询和相关检查,以确保放置IUD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在观察室卧床半小时以上。

如果使用呱替啶+异丙嗪静脉麻醉或静脉全麻,则必须卧床休息直至完全清醒。

同时要注意出血和其他情况。

2.术后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和盆浴。

3.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如出血量多于月经量、持续出血时间过长、脓性分泌物、腹痛或发热等,应随时就诊。

4.术后预防感染需要口服抗生素。

5.提供避孕方法指导。

钳刮流产术适应症:1.孕期在10-14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或因某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且无手术禁忌证。

禁忌症:与吸引术相同。

术前准备:除了与吸引术相同外,还要在术前12-24小时内使用16号无菌导尿管将其放入宫腔内,余下部分用呋喃西林液消毒纱布包紧,放置于后穹窿或术前0.5-1小时将米索前列醇湿片放置于内,以促使宫颈口放松,便于手术。

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制度(上墙)

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制度(上墙)

方案生育技术标准制度一、质量管理的根本要求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考核评估、信息反响机制,保持技术效劳质量持续改良。

二、机构管理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工作人员守那么、值班制度、学习制度、宣传培训制度、避孕药具管理制度〔宣传培训、方案编报、储存、发放、村药管员职责等〕、各科室制度、器械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各项效劳制度等。

三、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工作任务和效劳工程设置岗位,确定岗位任职条件,从事技术效劳的人员必须取得?方案生育技术效劳人员合格证?,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的用人制度。

四、根底设施管理效劳站根底设施建设应符合?方案生育效劳机构根底设施建设标准?,科室设置应布局合理,以满足技术流程、保证效劳质量、方便群众为原那么。

五、器械仪器设备管理做好器械仪器设备的使用、清洁、消毒、防锈等日常保养和维护,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作好保养、维护记录。

六、药品和避孕药具管理药品〔卫生用品〕应在有资质并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以确保质量,管理人员应熟悉其剂型、规格、用法,按处方发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杜绝过失事故,保证用药平安。

避孕药具管理应坚持免费发放、满足需要、减少浪费、方便群众的原那么,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好避孕药具方案编报、药具调拨、储存、发放、使用和不良反响监测等管理。

七、效劳过程管理1、接诊管理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落实避孕措施者应向效劳对象详细介绍避孕方法的作用机理和特点,指导效劳对象选择适宜的避孕方法,涉及效劳对象个人隐私的应严格保密。

2、手术应加强手术管理,技术效劳人员应详细询问,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排除手术禁忌证。

手术严格执行?常用方案生育技术常规?,严禁进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八、医疗文书、资料、档案管理应加强医疗文书管理,按时报表,方案生育技术效劳记录、表、册、卡要求设计合理,填写工整、清晰,语言通顺,表达标准,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计划生育科工作制度(4篇)

计划生育科工作制度(4篇)

计划生育科工作制度计划生育科是一个重要的部门,其工作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计划生育工作的成效和人口政策的实施效果。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计划生育科工作制度,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激励机制等。

一、组织架构计划生育科通常隶属于地方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协调本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其组织架构一般设置为科长、副科长、科员等职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一步设立一些专业岗位,如技术支持、数据分析等。

二、职责分工1. 统筹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制定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宣传教育: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推广计划生育知识,提高人们的计划生育意识和避孕意识。

3. 组织计划生育手术:负责组织和指导妇女的终止妊娠手术,确保手术操作的安全和质量。

4. 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定期的技术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5. 数据统计和分析:负责统计和分析计划生育相关数据,及时掌握人口情况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

6. 协调工作关系: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促进计划生育工作与其他社会事务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流程1. 立案登记:接到申请终止妊娠手术的妇女,首先要进行立案登记,记录相关信息。

2. 咨询和评估:为妇女提供咨询服务,了解其终止妊娠的原因和意愿,并进行相应的身体健康评估。

3. 安排手术:根据妇女的意愿和身体状况,与手术医生协商并安排手术时间和地点。

4. 手术操作:由专业的医生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确保手术的安全和质量。

5. 术后护理:对手术后的妇女进行护理和跟踪随访,关注其身体和心理状况。

6. 数据统计和分析:将每个案例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整和改进提供参考。

四、激励机制1. 薪酬激励:对计划生育科工作人员给与相应的薪酬激励,以激发其工作热情和主动性。

2. 职称晋升: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职称晋升评定,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医院单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医院单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医院单位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医院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医院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保障职工健康生育权益,根据中央和地方制定的相关计划生育政策及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职工,包括工人、职员、管理人员、医生、护士等全体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计划生育手续办理、计划生育奖惩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二章计划生育政策第五条医院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

第六条医院支持计划生育工作,鼓励职工根据个人家庭情况合理规划生育,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避免盲目生育。

第七条医院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第八条医院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保护职工的生育权益,不得强制职工实行绝育手术或其他与其意愿相悖的措施。

第三章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第九条医院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工作,倡导绿色生育理念,推动全员参与,全员学习,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计划生育观念。

第十条医院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包括举办讲座、展览、宣传片放映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普及生育知识,提高职工的计划生育意识。

第十一条医院开设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站,聘请专业人员为职工提供生育规划指导、心理辅导等服务,解决职工在生育方面的困惑和问题。

第四章计划生育手续办理第十二条医院规定在职工生育子女时,必须按照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登记、审批、申报等程序。

第十三条职工生育子女前,必须向医院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明、生育承诺书等,经医院审核合格后方可生育。

第十四条职工生育子女后,必须向医院报告生育情况,并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资料,经医院核实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计划生育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医院设立计划生育奖励基金,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遵守医院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健康孩子的职工进行奖励,奖金数额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最新医院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最新医院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最新医院计划生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维护公民的生育权利,保障人口资源均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院实行计划生育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定的宗旨是规范计划生育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促进人口和谐发展。

第四条本院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个人隐私,尊重个人意愿,保密计划生育信息。

第五条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违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得泄露个人计划生育信息。

第六条本院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机构负责制定计划生育服务计划,指导、协调、监督和评价全院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本院开展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鼓励一孩化,普及生育知识和避孕知识,提倡科学生育观念。

第八条本院为每名年满18周岁的计划生育服务对象建立计划生育信息档案。

计划生育信息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配偶信息、生育史、避孕史等内容。

第九条本院实施计划生育服务必须尊重个人意愿,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服务,保障个人隐私,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本院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十一条本院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包括避孕指导、节育手术、生殖健康检查、不孕不育诊疗等内容。

第十二条避孕指导包括避孕方法的介绍、适用性评估、避孕效果的评价和随访服务。

第十三条节育手术包括女性的绝育手术和男性的结扎手术。

手术必须经过详细的术前评估和告知,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四条生殖健康检查包括孕前检查、孕期检查、产后检查、妇科检查、男科检查等内容。

检查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统一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不孕不育诊疗包括不孕不育的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诊断治疗等内容。

诊疗内容必须根据不同个体的病情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诊疗方案。

医院计划生育专业规章制度

医院计划生育专业规章制度

医院计划生育专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医院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维护妇女儿童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包括相关人员的管理、服务流程、责任和义务等。

第三条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服务群众、科学规划、可持续”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患者权益,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应依法开展,尊重妇女和家庭的自主权利,保护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五条医院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严守保密纪律,做到公正、客观、尊重患者意愿。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医院计划生育工作由具有医学背景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负责,包括计划生育医师、护士、宣传员等。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记录患者信息和服务过程,便于跟踪和管理。

第十条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计划生育意识,引导他们正确选择生育方法。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一条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应根据患者需求提供全面的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咨询、生殖健康检查、避孕指导、不孕不育治疗等。

第十二条患者来院就诊时,应填写相关表格,详细记录个人信息和病史,医务人员应认真核实。

第十三条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生育方案,综合考虑身体健康、经济情况、家庭意愿等因素。

第十四条患者在接受手术治疗或药物干预前,应签署知情同意书,充分了解治疗方法、风险和后果。

第十五条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应提供术后康复指导和随访服务,关注患者身体状况和心理变化,及时解决问题。

第四章责任和义务第十六条医院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医院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不得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违者应受到相应处理。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4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4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标题: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普查与计划生育统计第三章婚姻登记与婚育双方年龄限制第四章怀孕与避孕措施第五章临床妊娠检查与产前护理第六章健康生育宣传与教育第七章非法生育、乱收费和违法行为处理第八章激励政策与扶助措施第九章监管与处罚第十章督察与考核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合理调控人口数量和结构,维护人口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包括各级政府机关、计划生育部门、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合理、人性化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坚持生育与非生育的平等待遇和平等权利,尊重妇女和夫妻的自主选择,倡导健康、平安、幸福的家庭观念。

第五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应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协调,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相适应,推动人口专项规划的有序实施。

第二章人口普查与计划生育统计第六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人口普查与计划生育统计,包括人口数量、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等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第七条基层政府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人口普查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人口普查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应及时反映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中,保证数据的及时共享和利用。

第三章婚姻登记与婚育双方年龄限制第九条所有未婚夫妻应在年满18周岁的情况下合法结婚,禁止早婚和包办婚姻。

第十条准夫妻双方应签订婚前医学检查协议,接受必要的婚前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婚育双方的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婚育双方年龄限制:男方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方年龄在2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第十二条超过婚育双方年龄限制的夫妻,应提供合理的生育计划和生育能力鉴定证明,经备案后方可生育。

计划生育手术的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的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划生育手术工作,保障操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提高手术成功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划生育手术应当遵守尊重患者意愿、保障患者隐私权的原则,确保手术安全、有效。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手术操作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第五条手术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纪律和操作规范,确保手术过程安全、无误。

第二章手术前准备第一条手术前,患者应当接受详细的术前检查,医生应当向患者详细说明手术过程、风险和术后注意事项。

第二条手术前,患者应当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确认已经了解手术过程和风险,并愿意接受手术。

第三条手术前,患者应当配合医生指导,合理调整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体力状态。

第四条手术前,医疗机构应当检查手术设备、药品及消毒器械是否齐全、有效。

第五条手术前,手术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术前培训,熟悉手术操作规程,做好手术准备工作。

第六条手术前,医疗机构应当对手术操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他们没有感染性疾病。

第七条手术前,医疗机构应当为手术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确保手术安全。

第三章手术操作第一条手术操作应当在干净、明亮、通风良好的手术室进行,保持手术器械的清洁。

第二条手术操作人员应当遵守手术规程,做好手术准备工作,确保手术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手术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消毒规范,确保手术器械的消毒灭菌。

第四条手术操作人员应当在手术过程中保持专注、细心,严格控制手术时间,确保手术的高效完成。

第五条手术操作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第四章术后护理第一条手术结束后,患者应当接受专业护理,医生应当向患者详细介绍术后注意事项。

第二条术后患者应当按照医生的嘱咐,合理调整饮食,避免剧烈运动和性生活。

第三条术后患者应当定期复诊,接受术后效果的评估,确保手术效果良好。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文,是指为了保护和保障人民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合理稳定增长,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操作。

一、工作目标:1. 保障人民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合理稳定增长;2.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服务、手术等相关服务,满足人民的计划生育需求;3. 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控制,确保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工作内容:1. 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2.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提升人民的计划生育意识;3.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解答人民关于计划生育的疑问;4. 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为需要手术的人民提供手术服务;5. 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卫生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的安全和卫生;6. 收集统计相关数据,定期上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工作情况。

三、工作流程:1. 接受人民的计划生育技术咨询请求,提供准确的咨询信息;2. 对于需要手术的人民,进行相关体检和评估,确保手术的适宜性;3. 进行手术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术前宣教、术前检查等;4. 进行手术操作,并确保手术过程的安全和卫生;5. 进行手术后的相关护理和随访工作,确保手术效果;6. 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优化工作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

四、工作要求: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2. 尊重人民的意愿和选择,妥善处理人民的计划生育需求;3. 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人民的生育安全和健康;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总之,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能够规范和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的生育权益,促进人口的合理稳定增长。

同时,也能够加强相关管理和监督,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文(二)一、总则1.本制度是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计划生育科工作制度(4篇)

计划生育科工作制度(4篇)

计划生育科工作制度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生育,防止政策外生育。

二、计划生育工作由局长任第一责任人,副局长担任直接责任人,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安排专人担任,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统计、信息通报、避孕药具发放、相关的服务以及协助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优待奖励日常具体工作。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党政做好计划生育有关工作。

三、局长办公会议每年至少一次听取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并向计划生育部门报告情况。

四、在调入、招考、招聘干部职工(含临时工)时,应检查其计划生育证明,并按“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原则进行办理。

在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计划生育管理职责或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与育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规定向其户籍地街(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移交计生档案。

五、积极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督促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落实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节育措施。

六、按规定每年至少二次(间隔半年),____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到县计生服务站进行孕情检查。

定期对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效果进行检查,引导政策外孕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引导因避孕节育方法发生副反应或并发症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诊治,积极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保障妇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七、做好对本单位、本系统已婚男干部职工配偶计划生育情况的反馈和监控,计生兼职人员每年至少二次与本单位已婚男性配偶(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的)所属单位联系交流情况,做好计生调查,并由男性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孕情检查证明或男性配偶所在单位回函。

八、建立健全计生信息、档案。

全体已婚育龄人员的婚姻、生育等情况的档案;已婚育龄妇女孕情检查登记册;已婚育龄妇女普查普治专用记录表;配偶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镇)计生部门计生调查回函登记册。

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划生育手术室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计划生育手术室是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其主要任务是进行节育手术,包括绝育手术、人工流产手术等。

第三条计划生育手术室的管理应遵循科学法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原则。

第四条计划生育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医疗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手术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计划生育手术室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并接受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计划生育手术室的工作职责包括:1. 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手术操作规范和安全;2. 对申请节育手术的女性进行初次咨询和评估工作,了解其基本情况,给予适当建议;3. 完善手术准备工作,包括术前检查、手术器械和药品准备等;4. 进行手术操作,确保手术安全和患者舒适;5. 负责手术后护理工作,包括病人观察、护理记录等;6. 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室的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第七条手术室主任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下设副主任若干人员,负责指导和督促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人员配备第八条计划生育手术室的人员配备包括医生、护士和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第九条手术室主任应具备相应的医学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整个手术室的工作组织和管理。

第十条医生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手术操作和术后护理工作,保证手术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护士主要负责手术室的卫生消毒、器械准备和术前术后护理工作。

第十二条其他卫生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协助医生进行手术操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对于前来手术的患者,计划生育手术室要做好咨询和评估工作,要求女性提供相关的身体健康证明和手术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完成手术申请的患者,计划生育手术室应进行术前准备工作,包括术前检查、手术器械和药品准备等。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

计划生育规章制度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总则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_____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2、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实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二、生育调节1、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再婚后无生育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管理制度引言计划生育手术是控制人口数量、调整人口结构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确保计划生育手术的安全和有效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制定了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计划生育手术的各个环节,保证手术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背景计划生育是指通过人工手段控制人口增长的行为,是我国长期以来推行的基本国策。

其中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如绝育手术、人工流产等。

为了保障计划生育手术的质量,预防手术风险和并发症的发生,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1. 手术前准备手术前准备是确保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的重要环节。

在手术前,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询问和检查,了解其身体状况和病史,以确定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同时,要告知患者手术的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取得患者的同意。

2. 手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操作规范是保证手术质量的关键。

医生必须按照手术操作规范进行手术,采取洁净手术操作,遵循无菌原则。

手术操作中要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进行有效止血,减少手术损伤。

3. 手术后护理手术后护理对于患者的康复和手术效果的巩固至关重要。

医务人员要给予患者合理的饮食和休息,及时观察手术切口的恢复情况,注意观察患者的并发症和感染等情况,及时处理并进行必要的药物治疗。

4. 并发症和意外事件的处理在计划生育手术过程中,可能发生并发症和意外事件。

医务人员要及时识别并处理这些问题,保护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一旦发生严重并发症或意外事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

三、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为了有效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质量管理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要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手术操作规范和护理规范,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对于医务人员来说,要严格遵守手术操作规范,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应对并发症的能力。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3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3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管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禁止任何____、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____、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

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____合作和____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____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____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十八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篇)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合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保障人民的生育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包括城市和农村。

第三条计划生育是国家基本的民生政策,是每个家庭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

第四条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生育服务第五条政府应当加强生育卫生服务,提供妇幼医疗保健,保障妇女的生育权益。

第六条妇女在怀孕期间可以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保障其正常生育活动。

第七条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和支持。

第八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加强学生的计划生育教育,培养他们形成健康的生育观念。

第三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提供专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保护个人隐私,保密个人的计划生育信息。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人工流产和节育手术,保障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第四章计划生育检查与监督第十二条政府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终止妊娠的;(二)非法进行胚胎选择的;(三)非法实施强制堕胎的。

第十五条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吊销许可证照等行政处罚:(一)泄露个人计划生育信息的;(二)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的;(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所有。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二)一、总则为了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优化人口结构,保护妇女儿童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二、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公民合法权利。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合法、安全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保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计划生育部门。

第二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第六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按照“适龄婚育,全面两孩”政策进行,对符合条件的夫妻提供技术服务。

第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生育健康指导、妊娠遗传咨询、孕前优生筛查、人工辅助生育等。

第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通过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进行,确保技术的规范和可靠性。

第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由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整改。

第三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程第十一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婚前健康检查:夫妻双方到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婚前身体状况符合生育条件。

(二)生育健康指导:夫妻双方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咨询生育健康知识,了解生育方式、时间和频率等相关知识。

(三)孕前优生筛查:妇女在怀孕前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进行优生筛查,包括遗传疾病检测、遗传咨询等。

(四)人工辅助生育:对于因生育问题无法自然受孕的夫妻,提供人工辅助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

第四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第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提供服务。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保证服务的质量,提供科学、合法、安全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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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操作规章制度
1.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在政策指导下协助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
育手术。

2.手术者必须通过计划生育手术考核合格的妇产科医师。

3.确保手术质量、安全第一,要严格掌握各项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
症。

4.术前全面了解手术者情况,解除思想顾虑,复查妇科情况。

5.按手术操作常规,稳、准、轻、快地进行操作,保证手术质量,
防止并发症发生。

6.人流术后检查刮出物,必要时送病检,并做好记录和登记。

7.交待手术后注意事项,人流术后1-2周复诊;安环术后按规定时
间随访、复查。

8.遇到畸形子宫,子宫重度变位,疤痕子宫、哺乳子宫等特殊情况
应由有经验的医师施术并且使用内窥镜辅助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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