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包公第三集观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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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包公第三集观后感范文
千年包公第三集观后感篇一
第三集《以民为本》
通过断牛舌案、匿金案、陈州折变、不持一砚归等历史故事,说明包拯以民为本,把百姓利益放在心上的为官为政思想。对贪官污吏铁面无私,对百姓却心怀柔情厚意,他把百姓放在心上,所以一千年来,百姓把他也放在心坎里。
老百姓口中的包青天,不是偶然形成的,它有其历史的依据,纵观包拯的一生,他所形成的包拯精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民为本,体恤民情。
民本思想是我国古代先贤提出的治国理念,历史源远流长,自从西周初期周公提出以德配天,敬天保民以来,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观念将国家的命运与民心向背联系起来。儒家先哲提炼和升华了这种民本思想,提出了仁政、王道学说。包拯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和熏陶,他认为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如果大本不固,则国家从何而安哉!因此,他主张薄赋敛、宽力役、救灾患,大缓吾民以安天下。从这一理念出发,包拯经常深入民间,体察百姓疾苦,为民请命,并极力主张节省国家费用,要求减冗吏,减冗兵,减修建,省奢侈。包拯还将这一理念体现在立法上, 并落实在其司法、执法的实践
中。他认为立法应当贯彻公私利济,于国有利、于民无害的原则,并以此来修改旧法,制定新法。他上奏朝廷,要求减轻灾害地区与贫困地区的田赋,对重灾区要罢除一切无名科率,减免百姓对官府的积欠,并开仓济贫等。
(二)清正廉洁,不徇私情。包拯在初入仕途时,就写下一首明志诗,诗曰: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
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兔狐愁。
史册有遗训,毋贻来者羞。
这也是包拯流转下来的唯一一首诗,可谓吉光片羽,却成为包拯一生为官做人的光辉写照。这首诗是写在包拯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郡守府第的墙壁上的,据《宋史》记载,端州因出产端砚而闻名天下,常要向宫中进贡。包拯就任以前的郡守,都借此机会额外索取,以赠权贵,数量有时超过进贡的数十倍。包拯到任后,便命工匠严格按进贡数制作,自己不持一砚归。包拯死后,宋仁宗亲自到包拯家中参加祭奠,看到包拯居家俭约,衣服器用饭食,虽贵,如初宦时,更是感慨不已。当时朝廷对他的评价是识清气劲,直而不挠,凛乎有岁寒之操。吴奎在包拯《墓志铭》中称其峻节高志,凌乎青云。人或曲随,我直其为。人或善容,我抗其辞。白始及终,言行必一。北宋名臣欧阳修尽管与他
政见有所不合,但对他的品格操行依然敬服赞佩,称其清节美行,著自贫贱;谠言正论,闻于朝廷。
包拯不光对自己严格要求,对家人、亲属要求也是非常严厉的,他在晚年时立家规: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家风》中就说到:龙图懿范九州颂,孝肃家风万世传。而对于自己亲属作奸犯科的,包拯也绝不轻饶。包拯是庐州人,他在任庐州知府时,包氏家族的一些亲朋故旧以为可以仗势为所欲为, 结果被包拯不留情面地申饬一番。包拯的堂舅犯了法,他亲自审讯,重重地处罚了堂舅。京剧有一出传统戏《铡包勉》,就是依据包拯处罚亲友的史实所编。
(三)不畏权贵,严惩腐败。
包拯痛恨贪官,他曾给宋仁宗上过《乞不用赃吏》的奏折。包拯在奏折中说:臣闻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对贪官、赃官,要不以轻贷,并依条施行,纵遇大赦,更不录用,以使廉吏知所劝,贪夫知所惧矣! [9]为了施行这一原则,包拯不惜犯颜直谏。当时,宋仁宗的宠妃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屡受恩赏、加官晋爵,甚至于一日之间连授宣徽南院使、淮康军节度使、景灵宫使、群牧制置使四项官职,主管全国财政大权,他在任职期间,欺上瞒下,玩弄权术,鱼肉百姓。对此,包拯极力反对,曾三次上疏弹劫他,尽管宋仁宗执意庇护张尧佐,最后也不得不免去张所担任的官职,包拯也为此得罪宋仁宗被调离京城达四年之
久。又如包拯任监察御使时,曾经连续参掉两个违法乱纪的高官。一个是江南西路转运使王逵,他巧立名目,刻剥百姓,逼得人们逃入山洞。为此,包拯一连七次上奏弹劾他,迫使皇帝罢了王逵的官。另一个是淮南转运按察使张可久,在任期间贩卖私盐一万多斤。
(四)明察善断,制止冤案。
包拯在处理案件时非常重视逻辑推理等司法技术的应用,表现出了高超的洞察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据《宋史》记载,包拯颇善鞠狱,他的司法技能在最初踏上仕途任天长知县时就体现了出来。一天,有一农民的牛舌夜间被人割去,告到包拯那里包拯就对那农民说,你回去把牛宰了拿到市场上去卖,割牛舌的人就会出来了。农民半信半疑的回家按包拯的话去做了。第二天有人状告这农民私宰耕牛,包拯说: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于是,盗惊服,只得承认是他割的牛舌。
包拯认为,要实现清明的政治,要真正做到以法公断各种诉讼案件,各级长官的选择就非常垂要。精选慎择是包拯一贯的主张,他极力反对县令和地方官吏的轻授轻任。在摆拔任用官员中他特别反对两种人:一是苛虐之人,二是赃滥之人。针对当时酷吏严刑造成许多冤狱的情况,包拯主张加强司法监察。他曾给宋仁宗上《请令提刑亲按罪人》的奏折,批评国家虽设按刑之司(类今检察院),以纠郡县刑罚冤滥,然大狱出入,未尝按问,细故增减,即务举劾,是小过必察,而大罪不诃,提刑司见某郡县有未
断之重罪,就迁延引避,窃恐天下刑狱,似此冤枉者至多。他分析当时之所以出现大量冤狱的原因是:一是郡县长吏不得其人,不辨虚实,因偏听偏信、主观武断所造成;二是缘于一些官吏妒才害贤、挟私报复或贪赃枉法所致。为防止和减少冤狱,他主张必须知人善任,进用贤隽,斥去形迹之弊,以广公正之路,判忠佞,抑侥幸,察左右爱憎之说,延中外谠直之议,对关乎生死的大罪,他建议应委提刑司亲往审问决断,以此来保证狱案的明断。
千年包公第三集观后感篇二
报告指出: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知政失者在草野,广大人民群众是各项政策方针的受益者。政策好与坏,群众最有发言权,群众的问题和心声是党制定政策方针的灵感来源。民生是大计,做好群众工作必须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忧患。要切实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须做到以下几点:
1、听民意。只有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才能凝聚起最为广泛的深化改革的强大力量。近年来,政府在决策过程中通过听证等方式征求民众意见的事例越来越多,但有的效果不甚理想,听证会被公众质疑为走过场,网络上被代表的言语更是频频出现。政府决策征询民意,关键是让民意在决策过程中得到准确表达。首先是最大限度地打破政府与公民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