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适应新形势、采取新举措、达到新水平"的战略目标,采取全面考核、专项考核与数字化网络监督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市管理工作实施科学、规范、精细、长效的考核管理,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城市管理水平,变被动协调为主动管理,变临时应付为长效管理,不断推进我区城市管理水平向前发展,打造干净、有序、靓丽的新城区.二、考核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对考核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按照2:8比例区分责任委局和各镇街的考核扣分值,对委局直接管理的城管任务,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则全部扣除所属委局的得份,使城市管理工作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无缝隙的目标。
三、考核组织由城市管理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相关委办局和各镇街抽调人员参加,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实施联考互考.三、考核对象1、环内。
2、区各委局四、考核内容及标准(见附件)五、考核方式采取每月三次联查和数字化城管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区考核办负责组织和监督。
按照“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管严、次要路段和区域管好、小街小巷管住”的要求,将道路划分市级、区一级、区二级三个层次实行考核,考核道路共计101条,其中市级考核道路33条,区一级考核道路47条,区二级考核道路21条.1、月联查。
每月上、中、下旬采取“互查”、“暗查”的方式,进行三次考核,每月考核环内各镇街、科技园区三条市级道路,三条区级道路,两条其他道路.并抽考垃圾转运站一座、公厕一座、集贸市场一个、居民社区一个,旧楼区改造后的居民社区一个,同时对施工工地、道路门前三包责任制、医院、学校等周边地区,重点繁华地区等进行随机考核。
2、数字化城管考核.依据市、区数字化城管部件、事件的处置标准,按照每月信息采集员上报的信息任务处置完成率,为各镇街、委局评分.六、考核结果区考核办每月公布各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考核的成绩。
城市管理年度考核方案
城市管理年度考核方案尊敬的领导:为了全面评估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我根据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城市管理年度考核方案。
请您审阅并提出意见。
一、考核目标1.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城市规划、环境卫生、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和居民满意度。
2. 改善公共服务:优化公共设施与设备的使用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和市民的需求。
3. 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公共安全防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 促进城市创新发展:鼓励城市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方面的发展,推动城市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
二、考核内容1. 城市规划与建设:评估城市规划的合理性与实施情况,包括土地利用、建筑物规划、交通规划等方面。
2. 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治情况,包括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环境清洁等方面。
3. 交通管理与安全:评估交通拥堵状况、道路安全管理、停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 公共服务管理:考核公共设施与设备的维护管理,包括公园、广场、图书馆、医疗机构等方面。
5. 公共安全管理:评估公共安全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火灾防控、安全巡查、应急演练等方面。
6. 城市创新发展:考核城市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方面的发展,包括科技企业数量、创新项目数量、文化活动等方面。
三、考核方法1. 数据统计:收集相关数据,包括城市规划文件、环境卫生指标、交通数据、公共服务问题反馈、安全事故报告等。
2. 实地考察:组织考核组对城市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城市管理现状和实际运行情况。
3. 问卷调查:通过向居民和市民发放问卷,了解他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和建议意见。
4. 业绩评估:综合考核各项指标,对不同方面进行评估,并给出合理的分数和排名。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1. 考核结果将以评分和排名的形式公布,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表现不佳的单位或个人,将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加强培训和督促,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改进。
城管办考核工作制度
城管办考核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城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工作制度。
第二条城管办考核工作制度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激励创新、促进发展的原则,对城管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
第三条城管办考核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市城管系统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城管办考核工作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区(县)城管办负责本辖区内城管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第五条城管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一)政治素质: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修养、法律法规意识等;(二)业务能力:业务知识水平、岗位技能、工作实绩等;(三)工作态度: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出勤情况等;(四)团队协作:团结协作精神、配合度、组织纪律性等;(五)廉洁自律:廉洁奉公、遵守纪律、群众满意度等。
第六条考核指标的设置要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城管工作的特点和需求,动态调整考核指标及权重。
三、考核程序第七条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试用期考核,其中试用期考核分为试用期满考核和试用期中期考核。
第八条考核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自我评价:工作人员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二)民主评议:所在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充分听取同事、群众意见和建议;(三)领导评价:所在单位领导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四)审核公示:所在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五)审批反馈:市城管办对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批,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工作人员。
四、考核等次及奖惩第九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城管工作人员晋升、晋级、奖惩、培训、辞退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一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城管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城管工作人员,给予告诫、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处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个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城管委)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价。
第三条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个”落实。
第四条对XX个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采取每日一检查、每周一排位、每月一奖惩、每年一总结的方式实施,对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实施。
第五条城市管理考核工作由区城管委统筹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重点考核以下内容:(一)环境卫生管理。
街道清扫保洁质量,机械化作业率,卫生死角整治,小区卫生,农贸市场卫生,公园、广场、桥梁、隧道卫生,公厕卫生,垃圾收运设施设置及管理维护,垃圾分类情况等。
—1—(二)市容市貌管理。
违规占道作业、占道经营、占道促销、占道堆码,违章搭建,违法、破损、有安全隐患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牛皮癣”等治理情况。
(三)交通秩序管理。
车辆、行人通行秩序,车辆停放管理,各类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
(四)“三无”小区管理。
公共设施设备管理,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情况。
(五)环境保护管理。
腌腊制品熏制管理,生活、建筑工地施工噪音管理,餐饮业油烟和露天烧烤管理,露天焚烧秸秆管理,乱倾倒废弃物、垃圾和乱排污水管理等情况。
(六)城市管理领域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七)各类交办督办及主流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第七条对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由区城管委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年终进行综合打分并排位通报。
评分细则由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制定。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八条对各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实行集中考核与日常考评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集中考核,采取明查和暗访两种方式,每日一暗访,每周一明查。
暗访时,由区城管委办公室牵头,邀请区纪委、区委目标—2—办等部门参加。
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XX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为建立和完善城市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评对象(一)城区内4个责任网格: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工业园区。
(二)城区内34个单元网格:各街道、工业园区下辖的XX个社区。
XX个村委会由区城管办参照社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区直职能部门:区城管执法局、区工商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委、区文体旅游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教育局、XX公安分局、XX药监分局等。
(四)公共服务单位:供电、供水、供气、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火车站、汽车站、公交公司、广播电视台等单位。
二、考评内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产业园外,XX 区管理区域(以下简称为XX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工作。
三、考评方式区城管委负责考评的领导工作,区城管办负责考评的具体实施工作。
考评组成员由区城管办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城管委成员单位中抽取组成,或者以协议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一)责任网格组按照市级考核结果直接使用。
(二)单元网格组实行“一周一查”每月前三周由区城管办组织人员上路巡查打分,按单元网格随机抽取样本点暗查,对重点区域可实行分时段多次打分取平均分值,每周暗查得分权重分别占月度总评的20%;第四周由区城管办委托第三方考评,考评得分权重占月度总评的40%。
(三)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按照责任网格、单元网格月考评结果以及城管办对职能部门、单位综合考评情况计算得分,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四)社会监督利用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市民论坛、XX市12319城建服务热线和城管有奖投诉短信平台,鼓励全民监督城市管理考评工作。
对市民投诉案件和新闻媒体曝光案件实行核实扣分,扣分不设权重,直接从当月综合得分中扣除;对通过城管有奖投诉短信平台投诉并经查属实的,给予投诉人适当奖励;对因城市管理工作成效突出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在考评中予以加分。
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评分细则(3篇)
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评分细则一、引言城市管理是保障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评估城市管理的综合水平,社会评价评分细则被制定出来。
该评分细则旨在为城市管理者提供指导,为社会评价提供依据,确保城市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对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评分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二、评分依据评分细则的制定需要明确评分的依据。
以下是社会评价的主要依据:1.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支撑。
评价指标包括道路、桥梁、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
2.环境保护:城市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是城市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
评价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音污染等环境指标。
3.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覆盖范围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
评价指标包括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质量。
4.交通管理:交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评价指标包括道路交通拥堵程度、交通事故频率、交通设施的完善程度。
5.安全管理:城市安全是城市管理的首要任务之一。
评价指标包括治安状况、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等。
6.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
评价指标包括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矛盾处理等。
三、评分细则根据以上评分依据,以下是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的评分细则:1.基础设施建设得分:根据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程度评分。
评价指标包括道路完善度、桥梁状况、水利设施、电力供应、通讯覆盖等,给予相应的分数。
2.环境保护得分:根据城市环境保护的状况评分。
评价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水质状况、噪音污染等,给予相应的分数。
3.公共服务得分:根据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质量评分。
评价指标包括医疗设施、教育设施、文化设施等,给予相应的分数。
4.交通管理得分:根据交通管理的效果评分。
评价指标包括道路交通拥堵程度、交通事故频率等,给予相应的分数。
5.安全管理得分:根据城市安全管理的效果评分。
评价指标包括治安状况、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等,给予相应的分数。
阎良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阎良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与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建设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系,解决当前我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专项督导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第三条考核范围:镇街、开发区、区级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方法第四条考核内容:按照《阎良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考核。
第五条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实行分类考核。
对常态化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日常定期考核;对有时限要求的工程项目类工作任务,分别根据《阎良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各牵头单位确定的工程项目进度要求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六条各牵头单位采取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的方法对落实(配合)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量化打分,每月月底前将考核评比结果和依据报送区四城联创办。
第七条区四城联创办每周对牵头单位和落实(配合)单位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年底进行总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第八条区考核办和区四城联创办根据需要对各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或专项检查考核。
第三章计分方法第九条每次检查以百分计算,采取牵头单位和落实(配合)单位双扣分,严格按照《阎良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检查计分标准》(附件)实施,并将计分结果予以通报,同一问题2次通报加倍扣分,第3次通报直接进行责任追究;市上通报问题加倍扣分,同一问题市上第2次通报直接进行责任追究;对于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结果进行扣分。
年度检查成绩由每次检查成绩累计而成。
牵头单位的成绩由区四城联创办评定;落实(配合)单位的成绩由区四城联创办与牵头单位按1:1的权重确定,折算后按10%的比例纳入整体考评成绩。
第十条区统计局和区电视台在年底前对《阎良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民意调查,结果报区考核办和区四城联创办。
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评分细则模版(3篇)
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评分细则模版一、引言城市管理综合考核是评估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推动城市发展、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社会评价评分细则是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客观、准确地反映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社会评价评分细则模版,以便各个城市参考和借鉴,确保城市管理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一般要求1.社会评价评分细则的设计应当基于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社会评价评分细则的设计应当充分体现社会公众的意见和需求,充分尊重社会评价评分的多样性。
3.社会评价评分细则的设计应当综合考虑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全面反映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成效。
三、社会评价评分细则模版1.政府层面:(1)政府领导力评价:评估政府领导层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采取的具体措施。
(2)政府决策水平评价:评估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3)政府执行力评价:评估政府执行决策的能力和效率。
(4)政府公信力评价:评估政府在市民心目中的信任度和可靠度。
2.基础设施建设:(1)交通设施评价:评估城市交通设施的完善程度和便利性。
(2)水电气设施评价:评估城市水电气设施的供给能力和稳定性。
(3)通信设施评价:评估城市通信设施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4)公共设施评价:评估城市公共设施的完善程度和服务质量。
3.城市环境:(1)空气质量评价:评估城市空气质量的优劣程度。
(2)水质评价:评估城市水质的卫生和安全性。
(3)噪音污染评价:评估城市噪音污染的程度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4)城市绿化评价:评估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化品质。
4.社会治安:(1)犯罪率评价:评估城市犯罪率的高低和治安状况。
(2)社会秩序评价:评估城市的社会秩序是否良好和稳定。
(3)交通安全评价:评估城市交通安全的状况和相关政策的实施情况。
(4)环境卫生评价:评估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洁度和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
5.社会服务:(1)教育服务评价:评估城市教育系统的质量和教育资源的配置。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绩效,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改进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考核内容1.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考核项目包括道路清洁,公共场所卫生,垃圾清运等。
2. 城市交通管理考核项目包括交通秩序,交通安全,交通设施等。
3. 城市绿化管理考核项目包括绿地建设和管理,园林养护,绿化率等。
4. 城市安全管理考核项目包括社会治安,火灾防控,突发事件处置等。
5. 城市基础设施管理考核项目包括供水供电,通讯网络,道路照明,污水处理等。
三、考核指标1. 定量指标根据城市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定量指标,如道路清洁率,垃圾清运率,交通事故发生率等。
2. 客观指标考核指标应尽量客观,可以通过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比较。
3. 规范指标考核指标应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确保考核的公平和准确性。
四、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估上一年度的工作绩效。
同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部门或项目的临时考核。
2.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可以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来确定,一般可以为一年,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更长或更短的考核周期。
3. 考核组成考核组成由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以保证考核的公正和专业性。
4.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等,以全面了解城市管理工作的情况。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1.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以保证考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奖励机制对于工作成绩优秀的城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3.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城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加强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提高工作质量。
4. 处罚机制对于工作成绩不达标的城市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如通报批评,降级,甚至开除等。
六、考核结果运用1. 决策参考考核结果可以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帮助相关领导制定合理的城市管理政策和措施。
街镇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为强化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结合我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以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为目标,弘扬“城管为民”理念,进一步落实“城管从严”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要求,对全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加快建设更加美丽、强盛、幸福的名望之城。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城管为民和全民参与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市民为前提,强化对城市公共领域的考核;构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平台,提高基层和居民在城管考核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二)坚持品质导向与问题处置并重的原则。
强化对城市品质品位的考核,既重视考核单元市容市貌整体效果,又重视重点解决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三)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建立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的城市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严格纪律规定,定期公布考核结果,严格奖惩兑现。
(四)坚持考核前移的原则。
评价城市管理工作以考核社区(村)为主。
(六)坚持全域考核的原则。
街道内所有村(社区)全部纳入考核范围,纯农村除外。
三、考核对象为全面落实**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要求,立足市、区两级考核实际,对全街道各城市管理考核对象进行分类考核;具体分类如下:A类村(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B类村(社区):***村、***村四、考核组织在区城管委的领导下,由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办法和细则的解释、考核中新出现问题的研究处理等。
建立区城管考核人才库,考核组成员在区人才库中采取随机抽样确定。
区城管委不参与对被考核单位的评分,考核组成员对被考核单位采取回避原则。
(一)集中检查考核由区政府办牵头,区城管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区纪委全程监督,百姓城管志愿者协会参与,在区城管考核人才库中抽取专家进行。
集中检查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对被考核单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以考核宏观城市品质和宜居环境为导向,重点考核:镇容镇貌、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xxx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改善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品质,根据《xx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菏政办发〔2019〕1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城镇管理工作的督导考核,不断夯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强弱项、补短板,有效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和制约城镇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整洁规范、文明有序、宜居宜业的城镇环境。
二、考核主体考核由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对象和范围(一)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范围:城市建成区、郑庄、倪集街道驻地、乡镇政府、国省道和县乡道路沿线。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一)城市建成区。
1.功能提升项(2019年底前完成)以街道、社区为基础,青菏、磐石、曹城街道至少打造2个“15分钟生活圈”,每个“15分钟生活圈”至少配套建设1处规范化便民市场、2处绿地广场、2处公共停车场、3座高标准公共厕所、1处垃圾中转站、1处规范化信息宣传栏;建立数字化城管接收处置平台,实现与数字化城管对接,并规范管理。
2.每月考核评比项(见附件1)(二)乡镇政府,郑庄、倪集街道办事处驻地。
1.功能提升项(2019年底前完成)各乡镇政府、郑庄、倪集街道办事处驻地至少建设1处规范化农贸市场、1处绿地广场、2处公共停车场、2座水冲式公共厕所、1处垃圾中转站、1处规范化信息宣传栏,主要道路全部配套栽植行道树、建设绿化带、安装路灯,并规范管理。
2.每月考核评比项(见附件2)(三)国省道、县乡道路沿线。
主要考核视野范围内涉及到的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相关工作。
1.无马路市场。
2.无乱搭乱建、残垣断壁和乱堆乱放的垃圾杂物。
五、考核方式县考核组每月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1.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是否主动关心和解决居民诉求,是否能够耐心解答问题,以及是否具备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表现。
2.工作业绩:包括工作人员完成的工作任务和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效果。
这其中包括日常巡查和监督,处理居民的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参与城市管理相关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等工作内容。
3.岗位技能:包括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所需的技能和专业知识,是否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知识,是否了解和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方法,并能够熟练应用。
4.业务能力:包括工作人员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否能够独立维护基层社会秩序和安全,以及是否具备协调和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
三、考核方式1.考核方式主要分为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两种。
定期考核是指在年度或季度内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上述考核内容的综合评判。
定期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和评级的依据。
临时考核是指根据工作需要和突发情况,对工作人员进行临时性的考核和评估。
临时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临时补助、奖罚措施的依据。
2.考核方式主要包括个人面谈、工作日志、个人业绩报告等。
工作日志是工作人员记录自己每天工作内容和工作成果的方式,可以方便管理者了解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和工作进度。
个人业绩报告是工作人员主动记录和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的方式,通过制定业绩报告,工作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和证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1.考核结果将被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定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和评级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将被作为绩效奖励和奖励措施的依据,优秀的工作人员可以获得相关的奖金、荣誉和晋升机会。
而不合格或表现不佳的工作人员将受到批评、警告或降职等惩罚措施。
五、考核监督与改进同时,定期对考核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考核细则和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XX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考核办法
XX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切实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顽疾,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权责利相适应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能干事、敢干事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实现服务水平,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一)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工作职责1、负责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考核办法的审核,负责对城区市容市貌、燃气广告、清扫保洁和园林绿化养护的监督考核检查。
2、负责绩效考核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3、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奖惩。
(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 o成员:XX、XX、局考核办工作人员。
1、负责日常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每月的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的调度与实施,督促各问题单位及时整改销号存在的问题,管理第三方信息采集公司认真履职。
2、负责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对各项考核工作结果进行汇总通报。
2、向局党组提出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的奖惩建议和意见三、考核对象(一)局属各单位(二)园林绿化养护公司,环卫清扫保洁公司四、绩效考核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切实做到全面、客观、准确、防止以偏概全,坚决杜绝走过场或弄虚作假。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
要严格按照绩效考评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核工作。
3、坚持监督与考核、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严格督察、注重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立足预防注重教育与惩处有机结合。
4、在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局考核办负责对日常工作督查、考核。
定期定时对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管控进行监督检查,按考核办法采取百分制打分,每月汇总后按分结兑工资。
重大迎检工作、中心工作的督察、考核,由局考核办牵头,相关单位协同实施专项督察。
浙江省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浙江省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提升我省城市管理工作能力,促进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以下简称数字城管)工作,强化行业管理水平,促进我省数字城管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的要求,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思路,以考评为抓手,加快推进我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作用,促进城市社会管理的不断完善和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为打造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考核对象市、县政府。
三、考核原则(一)坚持公正性原则:公布考核程序和方法,自查、实地检查与抽查相结合。
(二)坚持公平性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依据量化指标进行客观评价。
(三)坚持公开性原则:考核结果及时公开,积极鼓励和引导各地数字城管科学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方法(一)考核由浙江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抽调各地数字城管专家,组成考评委员会具体实施。
(二)考核内容由基础工作、工作成效、运行管理三大项组成,另设附加分。
(三)考核按照《浙江省数字(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附件1)进行量化打分,附加分的评定由各地自行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由考核组实地核实,考评委员会审核确定。
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为当年度考核分数。
五、奖惩办法(一)根据年度最终考核结果评选年度先进。
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若干名,另设组织奖、建设奖、运行奖和创新奖等,并给予适当奖励。
(二)年度考核结果同时纳入省建设厅对各市数字城管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
六、考核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数字城管工作是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创新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考核进一步提升数字城管工作成效。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不断提高问题解决能力与城市管理水平。
(二)立足实际,完善制度。
襄阳市城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及实施细则
襄阳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试行)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机构和人员襄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领导和组织。
具体考评工作由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实施。
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隆中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区)应成立相应考评机构。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城市管理考评专职人员库和监督人员库。
考评专职人员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监督人员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记者、市民等代表中产生。
二、考评内容(一)城市道路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单位、居民小区市容和环境卫生。
(三)车站码头、河道堤坝、铁路沿线市容和环境卫生。
(四)乡镇、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市容和环境卫生。
(五)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六)数字化城管工作。
(七)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八)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规范化管理。
(九)城管队员依法履职情况、队伍管理和文明执法工作情况。
(十)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情况。
(十一)市容环卫监督员纠章工作。
三、考评对象及范围1、考评对象: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经济开发区、鱼梁洲经济开发区、隆中风景名胜区。
2、考评范围:襄城区:昭明、王府、庞公、檀溪、隆中街道办事处;樊城区:汉江、王寨、米公、中原、定中门、屏襄门、清河口街道办事处;襄州区:张湾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贞、七里河街道办事处,东风办事处,团山镇(仅团山居委会、黄家居委会、余岗居委会),米庄镇(仅米芾居委会、谢洼居委会、孙庄居委会);襄阳经济开发区:刘集街道办事处;鱼梁洲经济开发区;隆中风景名胜区。
对柿铺、余家湖街道办事处,尹集乡、卧龙镇、欧庙镇、牛首镇、东津镇、伙牌镇等8个街道办事处、乡(镇)只考评规划管理和违法建设查处。
四、考评标准考评标准详见附件2。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菏政办发〔2019〕12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菏泽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31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督导考核,强弱项、补短板,有效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和制约城镇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改善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品质,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主体考核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街道、乡镇。
(二)考核范围。
城市建成区、乡镇政府驻地,国省道和县乡道路沿线。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一)城市建成区。
1.功能提升。
以街道、社区为基础,2019年底前,每个街道至少打造2个“15分钟生活圈”,每个“15分钟生活圈”至少配套建设1处规范化便民市场、2处绿地广场、2处公共停车场、3座高标准公共厕所、1处垃圾中转站、1处规范化信息宣传栏,并规范管理。
2.市容秩序。
(1)道路、街巷两侧和公共场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箱体亭体、雕塑小品、标示标牌、信息栏、宣传栏等设施整洁完好。
(2)无马路市场、店外经营、流动摊点、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
(3)主次干道、广场等公共场地因地制宜施划停车泊位,机动车、非机动车统一朝向、规范整齐停放;禁止私圈乱占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
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制度
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应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客观评价城市管理工作成效,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第三条城市管理考核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分类评价、动态管理,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城市管理考核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第五条城市管理考核对象包括市、县(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六条城市管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二)城市管理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三)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成效,包括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管队伍建设等方面;(四)城市管理问题的解决和群众满意度;(五)其他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考核方式和方法第七条城市管理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年度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两个阶段。
平时考核通过日常监督、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年终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专项考核针对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城管队伍建设等。
第十条城市管理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1000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具体评分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四、考核程序和结果运用第十一条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考核方案和评分标准;(二)组织实施考核;(三)公布考核结果;(四)考核结果运用和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评价政府部门和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评分细则范文(二篇)
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社会评价评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评价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效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鼓励城市管理部门努力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包括政府管理、行业监管、市容环境、治安维护等方面。
第三条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的社会评价评分依据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审流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四条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的社会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政府管理、行业监管、市容环境、治安维护等方面的指标。
第五条政府管理指标包括政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决策机制、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指标。
第六条行业监管指标包括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企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指标。
第七条市容环境指标包括城市规划、道路交通、城市绿化、美化环境等方面的指标。
第八条治安维护指标包括公共安全、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指标。
第三章评价标准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的社会评价标准根据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和权重制定,具体标准如下:(一)政府管理指标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政府机构设置是否合理、职责分工是否明确、政府决策是否科学有效等方面。
(二)行业监管指标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监管执法是否公正、企业管理是否规范、服务水平是否优质等方面。
(三)市容环境指标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是否科学合理、道路交通是否畅通有序、城市绿化是否达标等方面。
(四)治安维护指标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率、交通秩序情况、刑事案件发案率等方面。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的社会评价评分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根据各项指标的得分和权重计算得出。
第四章评审流程第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考核的社会评价评审流程如下:(一)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等组成。
(二)评审指标的确定:评审委员会根据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确定评审指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理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试行)(四委〔2009〕70号),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场建设中心、阜新路街道办事处、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嘉兴路街道办事处、兴隆路街道办事处、水清沟街道办事处、洛阳路街道办事处、河西街道办事处、市政总公司、绿化总公司、环卫总公司,共12个部门、单位。
二、考核方式及计分方法
考核采用“日巡查、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评分实行千分制,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由日巡查和月考核成绩按照7:3的比例综合计算。
其中,对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和环卫作业日常考核中督办的问题同时督办城管执法局、环卫总公司,并按街道所扣分值的20%进行扣除。
每月考核情况于次月10日前书面通报,年终考核成绩为12个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一)日巡查
1、由区数字城管调度指挥中心组织信息采集员对所有城市管理单位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巡查发现,并直接下发至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
实,如责任单位在指定时间内未整改落实,将未整改问题发至城管办进行督办考核,仍未整改的除加倍扣分外,将按照《***区城市管理曝光办法》视情进行曝光。
工作流程:
2、由城管局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能进行日巡查互补。
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发至数字城管调度指挥中心统一下发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工作流程同上)。
(二)月检查
月检查由区城管办组织,城管行政执法局、爱卫办、物业办、城管局相关科室参加,按照各自职能进行对口检查,并邀请辖区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
原则上月考核于每月下旬进行。
三、加减分因素
(一)加分
1、在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或迎接国家、省、市各级领导的视察、检查中,积极配合,完成任务突出的,当月考核中酌情加2—5分。
城市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市表彰的(需有领导批示、表彰决定等书面证明材料),根据情况当月分别加10、8、5分。
2、被国家、省、市、区确定为观摩或推广典型现场且召开一定规模会议的,当月分别加10分、8分、5分、3分。
3、在国家、省、市级以上(含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经验性调研信息稿件,每篇当月加1分。
4、街道办事处按照示范街区和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和要求,在打造一
条示范街、示范社区的基础上,每增加一条示范街、一个示范社区,在单位当月考核成绩中分别加5分。
(新增)
每月加分不超过20分。
(二)减分
1、承担重大活保障任务出现问题的,被市、区领导催办、督办的,每件(次)当月扣5分。
2、在市有关部门的业务检查考核中,城市管理工作出现扣分情况的,当月对责任单位扣除相应分值;被通报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扣分,并视情“曝光”。
3、城管日巡查制度未建立,当月扣10分;在城管巡查日报制度落实工作中,未坚持每天上报的,每次扣1分,上报不认真的,每次扣0.5分。
(新增)
4、未按要求完成示范街创建任务的,当月扣5分;未按要求完成示范社区创建任务的,当月扣5分;在创建的示范街区和示范社区复查中,未按要求坚持长效管理的,每发现一次当月扣1分(检查问题扣分除外),扣分累计不超过创建分值。
(新增)
四、奖惩标准
根据被考核单位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能及经费来源情况,实行分类奖惩。
(一)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场建设中心
月考核成绩每扣1分,扣除经费100元,由区财政部门从城市管理行政罚没款、市场管理收费返还中扣除。
(二)街道办事处
1、街道办事处月考核实行千分制,成绩每降低1分,扣除单位城维作业经费100元,扣除累积资金由城管办每季按4:3:2:1的比例奖励季考核前四名的街道办事处。
2、按分取值,每季度考核前三名的街道办事处按照1.5万元、1万元、0.5万元进行奖励。
年终奖励按《***区20xx年城区规划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三)市政总公司、绿化总公司、环卫总公司
1、月考核成绩每扣1分扣除城市管理维护经费500元(原为:100元)。
2、在市建委组织的年度综合考核中,年度考核成绩在市内四区名列第一名奖10万元;第二名奖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