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范本(3篇)
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范本一、指导思想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发生后,按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乡领导小组指挥下,迅速启动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___指挥系统___设在安全稳定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水上交通事故应急___值班电话:.三、水上交通事故及险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1、乡水上领导小组___技术专家进行事故(险情)分析,拟定处置对策,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指导;负责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事故单位或事故(险情)发生地村民委员会:负责___事故的抢险和伤员的救助;负责人员的疏散和现场秩序的维护;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
3、积极进行抢险救助,减轻事故(险情)可能造成的损害;及时上报事故(险情);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4、保护事故现场,积极___人员抢险救助;拟定事故(险情)的初步处置方案。
四、防汛应急机制1、各村(社区)要督促有船村社结合辖区内的渡口实际,勘划好安全警戒水位和停航水位,同时督促船泊管理员加强汛期船泊航行安全的现场监督,达到安全警戒水位时,船泊应减载航行;达到停航水位时,任何船泊都不能冒险航行。
2、建立健全汛期水情通报制度,及时发布水情水位预报,让广大船泊经营者及时掌握水情水位变化。
3、要加强汛期船泊停泊值班制度。
4、每年汛期安全检查中要把渡口、码头系泊设施的检查作为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确保船泊安全度汛。
五、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1、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遇险船舶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实施自救,并迅速向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村(社区)委员会报告,同时向现场附近的船舶发出救险信号。
2、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单位或事故(险情)发生地村(社区)委员会负责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保障水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路交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水路交通领域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自然灾害引发的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如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等;2. 事故灾难引发的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如船舶碰撞、火灾、爆炸、污染事故等;3. 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如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4. 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如劫持、恐怖袭击等。
三、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救援队伍:由海事、交通、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组成,负责现场救援、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3. 专家咨询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四、应急处置措施1. 预警与预防(1)加强水路交通监控,密切关注天气、水文、地质等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应急响应(1)发生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2)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现场救援(1)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对遇险船舶、人员实施救援,确保生命安全。
(3)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 应急处置(1)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交通秩序。
(2)对污染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减轻环境污染。
(3)对传染病疫情进行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5. 信息发布(1)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情绪。
五、后期处置1. 调查评估:对突发事件原因、影响、损失等进行调查评估,为后续整改提供依据。
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安全法》4. 《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三、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同作战3.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降低损失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范围内所有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五、事故分类1. 碰撞事故:两艘以上船舶或船舶与水上设施、岸壁等发生碰撞造成损害。
2. 触礁事故:船舶触碰礁石或搁置在礁石上致损、造成人员伤亡或船舶翻沉。
3. 搁浅事故:船舶搁置在浅滩上致损、造成人员伤亡或船舶翻沉。
4. 触损事故:船舶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等水上水下建筑或者沉船、沉物、木桩、鱼栅等障碍物造成损害。
5. 浪损事故:船舶因其他船舶兴波冲击造成损坏。
6. 火灾事故:船舶、水上设施发生火灾事故。
7. 爆炸事故:船舶、水上设施发生爆炸事故。
8. 风灾事故:船舶、水上设施遭受风力影响造成损害。
六、应急处置1.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
2. 及时抢救受害人员,指导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3. 组织海事救助,控制事态扩大,对事故进行检验检测。
4. 转移遇险船舶的物资设备,确保人员安全。
5. 联系海上遇险救助专线(12395),协调电信、安监等部门救援工作。
6. 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消除危害后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7. 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七、应急组织机构1. 应急指挥部: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下设办公室、救援组、医疗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2. 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
3. 医疗组:负责伤员救治、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4. 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水上交通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一、迅速采取措施应对事故
1、建立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指导、组织紧急处置
工作;
2、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紧急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和科学
的措施,抢救人员、财物,保护船只和环境等;
3、根据情况马上发出警报,撤出船员和乘客;
4、调度近海航行的船只,组织救助、阻隔水域,以免事故扩大延伸;
5、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进展和处置结果;
6、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发布水上交通事故安全相关信息,及时公布安
全应急结果。
二、研究事故责任
1、严格依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水上交通安全法》,依
法依规调查事故原因,认定过错人,处理责任人,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2、依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明确事发船舶负责人与其他船
员的法律责任;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责,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后私自了结,维护民众与海上交通的安全;
4、对发生责任重大的事故,依法向社会公开,增强司机、用车单位
及航行者之间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5、完善及时救援体系,建立起完善的事故调查程序,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切实加强技术检查管理。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水上交通事故是指在航行过程中,包括船舶、船员和乘客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突发事件。
为了有效应对水上交通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减少损失,每个航行单位都应制定和完善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将针对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执行进行讨论。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1. 依法规定制定预案:每个航行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应的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的制定要明确预案的编制依据、制定程序、实施部门和时间。
可以参考国家相关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2. 分析风险和危险源:航行单位应根据历史事故数据、航道条件、船舶特点等因素,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风险和危险源。
例如,船只与船只之间的碰撞,船只与固定设施的碰撞,或是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等。
3. 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航行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方案可以包括事故后的紧急救援、船员和乘客的疏散和自救、及时通报和求援、财产和环境保护等措施。
方案中应明确各方责任和协调机制。
4. 组建应急队伍:航行单位应组建专业的应急队伍,包括应急救援队、医疗队、通信队等。
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
组建应急队伍的过程中要注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5. 演练和评估:航行单位应定期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演练时应模拟真实情况,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并及时总结演练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和优化。
二、应急预案的执行1. 发现事故迹象时的应对:一旦船员或乘客发现事故迹象,如异味、异常声响等,应立即向船长或相关责任人报告。
船长或责任人应及时采取措施,如限制通行、疏散人员等。
2.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救援:一旦事故发生,船员应立即按照预案进行紧急救援。
救援过程中要确保自身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3. 及时通报和求援:船舶上的通信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可以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援助。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上交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及时掌握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事件发展趋势;(3)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级别;(4)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5)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 指挥部组成指挥部由以下部门组成:(1)交通运输部门;(2)公安部门;(3)消防部门;(4)海事部门;(5)卫生健康部门;(6)应急管理部门;(7)其他相关部门。
三、应急处置措施3.1 预警与预防(1)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船舶的监控;(2)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船员、旅客的安全意识;(3)加强船舶、港口、码头等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2 应急响应(1)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2)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3)做好伤员救治、失踪人员搜救、财产损失评估等工作;(4)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指挥部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3.3 恢复与重建(1)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2)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3)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水路交通突发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水路交通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路交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水路交通突发事件:1. 水上交通事故;2. 水上火灾;3. 水上环境污染;4. 水上设施故障;5. 水上自然灾害;6. 其他影响水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
三、预案组织体系1. 成立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本预案的执行。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3.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应急管理工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紧急预警(1)发生水路交通突发事件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布紧急预警信息。
(2)相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
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力量进行救援。
(2)根据突发事件类型,采取相应措施:(1)水上交通事故: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救援,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
(2)水上火灾:立即组织消防力量进行灭火,同时做好人员疏散和事故调查。
(3)水上环境污染:组织环保部门进行监测,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扩散,确保水域环境安全。
(4)水上设施故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抢修,确保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5)水上自然灾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同时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3. 应急结束(1)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事故现场安全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2)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用于应急物资储备、救援设备购置等。
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4. 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对演练过程进行全面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 足,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演练评估与总结
评估指标
包括演练的完整性、规范性、实用性、针对性和效果等。
总结报告
根据演练评估结果,撰写总结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不断完 善应急预案。
备案管理
将演练过程和总结报告进行备案管理,以便日后查阅和参考。
06
应急预案的评估与修订
评估标准与方法
全面性
评估预案是否涵盖了水路交通 突发事件的各个方面,包括事 故预防、应急响应、救援和恢
复等。
合理性
评估预案的应急处置措施是否 合理、科学,是否符合实际情 况和相关法规标准。
可操作性
评估预案的操作流程是否清晰 、具体,是否易于理解和执行 。
针对性
针对不同类型的水路交通突发 事件,评估预案是否制定了相
专家支持
建立专家库,为应急处置 提供专业支持和建议。
物资装备保障
储备应急物资
提前储备应急救援所需的 物资和装备,确保突发事 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投入使 用。
物资调用与调度
建立高效的物资调用与调 度机制,确保应急物资能 够及时到达现场并投入使 用。
装备维护与更新
对应急装备进行定期维护 和更新,确保其性能良好 、可靠性高。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汇报人:文小库 2023-12-11
目录
• 引言 • 应急组织与职责 • 应急响应程序 • 应急资源保障 • 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 应急预案的评估与修订 • 附录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为应对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确保 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 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引言水路交通是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运输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如船舶碰撞、起火、沉没、人员伤亡等。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水路交通秩序,制定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二、预案目标1. 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高效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2. 保障水路交通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水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3.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各级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三、应急组织机构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依据职责划分和工作需要,应当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指挥部:负责协调和统一指挥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 抢险救援队伍:由专业救援人员组成,负责抢险救援和人员救助工作。
3. 通信指挥中心:负责与各救援力量的通信联络、信息传递和指挥调度。
4. 水上巡逻队伍:负责巡逻和监控水域,及时发现并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应急预案流程1. 接警和情况确认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通信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通过与报警人的沟通,了解事故发生地点、人数和伤亡情况。
2. 调度救援力量通信指挥中心根据事故情况,及时调度抢险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并通知水上巡逻队伍加强巡逻监控工作。
3. 疏导人员和船舶指挥部将及时发布航行禁令和交通疏导指示,引导船舶和人员远离事故区域,并确保事故现场安全。
4. 抢险救援和人员救助抢险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展开抢险救援和人员救助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5. 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救援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追究责任。
6. 事后整改和总结结合事故调查结果,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开展整改,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五、人员培训和演练为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各级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活动。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是人们日常生活和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突发的公共事件可能会威胁到水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运行。
为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采取有效的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下面将列举几项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火灾事故预案:- 火灾扑救:包括设立灭火器材和灭火器的现场,设立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设备的机制。
- 撤离策略:制定适当的撤离策略,确保人员可以及时有序地离开水上交通工具。
- 抢险救援:配备专业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能够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迅速展开抢险救援工作。
2. 漏油事故预案:- 署名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建立清晰的指挥结构,确保迅速有效的应急响应。
- 漏油处理:准备相应的清洁设备、吸油布和化学药剂,以尽快清理漏油区域。
- 信息公告: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漏油事件通知,告知周边地区的居民和企业,避免进一步的环境污染。
3. 水上逃生和救援预案:- 确保逃生设备和装备:包括救生衣、救生艇和浮标等,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逃生。
- 逃生培训:定期对乘客和船员进行逃生训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 救援调度:建立专业的救援队伍,保证及时、高效地处理溺水事故或其他紧急救援工作。
4. 恶劣天气预案:- 天气监测和预警:建立天气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掌握恶劣天气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 航行限制: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发布航行限制通告,限制或暂停水上交通工具的运行。
- 紧急避难点设置:在水域周边建立紧急避难点,确保人员可以在恶劣天气中得到安全保护。
综上所述,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核心包括灭火、漏油处置、水上逃生和救援以及恶劣天气预警等方面。
关键在于规划健全的应急响应系统、配备先进的应急设备和培养专业的应急队伍。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水路交通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能够安全、迅速地应对。
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旨在确保当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和处理,最大程度地保障乘客和船员的安全,并减少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风险。
突发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一、紧急救援流程1. 报警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首先要立即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在报警时,应提供详细的事故发生地点、事故类型和人数伤亡情况等信息。
确保提供准确的信息可以帮助救援人员更快地到达现场。
2. 救助伤员在等待救援人员到来之前,应尽力救助受伤的人员。
如果自己具备急救知识和技能,可以进行简单的急救措施,如止血、人工呼吸等。
同时,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3. 指挥疏导交通如果事故发生在水上交通繁忙的区域,应尽快指挥疏导交通,避免交通阻塞和次生事故的发生。
可以设置警戒线、引导车辆绕行等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二、应急物资与装备1. 救生设备在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时,救生设备尤为重要。
包括救生圈、救生衣、救生筏等,这些设备能够提供浮力,帮助被困人员保持在水面上,减少溺水风险。
2. 救援工具应急预案中需要配备一些救援工具,如救生艇、救生绳等。
这些工具能够帮助救援人员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并进行救援行动。
3. 通信设备通信设备是水上交通事故中至关重要的工具。
预案中应包括对应的通信设备,如对讲机、手机等,确保救援人员与指挥中心之间的及时联络。
三、事故处理与调查1.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包括确定责任、清理现场以及维护交通秩序等。
当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现场的安全,并配合交警部门进行善后工作。
2. 事故调查对于严重的水上交通事故,需要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调查部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等,并撰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
四、预防措施1. 安全教育对从事水上交通的驾驶员、乘客以及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加强对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
2. 定期检查维护水上运输工具应该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及时发现并修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合理规划航线对水上交通航线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在狭窄、复杂的水域进行高风险行驶。
同时,加强对水上交通的监管,严肃违规行为。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作为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在日常运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突发事件如船舶事故、恶劣天气等可能会对水路交通造成影响甚至带来严重后果。
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各相关部门应建立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应急处置的迅速、有效。
二、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突发事件的分类将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分为船舶事故、恶劣天气、水路交通设施损坏、交通管制等四类。
2. 应急预案的组织与指挥2.1 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2 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紧急救援的措施3.1 水上救援力量的调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调配水上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行动。
3.2 伤员救治:保障伤员迅速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3.3 物资运输:根据需要,及时调配物资,并确保物资顺利运抵事故现场。
4. 信息报告与发布4.1 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和相关机构报告突发事件的情况和处置进展。
4.2 对外发布应急信息,同时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
5. 事后处置5.1 调查处理: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突发事件进行深入调查,查明原因和责任。
5.2 受灾人员安置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和心理疏导。
5.3 事故现场的清理和恢复:负责清理事故现场,恢复正常的水路交通运输秩序。
6. 预案的演练和修订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测试预案的可行性和足够性。
根据实际应急处置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结语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可有效保障突发事件时的紧急救援和后续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应加强应急演练和修订工作,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前言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确保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以下组织机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1、灭火行动组负责组织、指挥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降低火灾损失。
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初期火灾扑救方案;(2)组织灭火器材、设备的使用和操作;(3)指挥、协调各组参与灭火行动;(4)及时向上级报告火灾扑救情况。
2、通信联络组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及时。
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通信联络网络;(2)收集、整理、上报火灾事故信息;(3)协调各组之间的联系与协作;(4)及时传达上级指示。
3、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的疏散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疏散预案;(2)确定疏散路线、安全出口;(3)组织疏散演练;(4)现场指挥、协调疏散工作。
4、安全抢救组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安全抢救工作,确保遇险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安全抢救方案;(2)组织抢救设备、器材;(3)指挥、协调各组参与安全抢救工作;(4)及时向上级报告抢救情况。
5、现场警戒组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职责如下:(1)设置警戒线,控制现场人员出入;(2)维护现场交通秩序;(3)协助疏散引导组进行疏散工作;(4)协助安全抢救组进行现场救援。
三、报警和接警程序1、报警(1)发现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通过电话、无线电、对讲机等方式向单位消防控制中心报警。
(2)报警时应详细报告以下内容:事件类型(如火灾、泄漏等)、发生地点、火势大小、遇险人员数量及状况等。
水上交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水上交通从业人员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快速反应、救助处置和交通保障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水上突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1.3 工作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
二、事故概念及其分类2.1 事故概念本预案所称水上交通突发事故是指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碰撞、触礁、搁浅、触损、浪损、火灾、爆炸、风灾、自沉及其他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件。
2.2 事故分类(1)碰撞事故:两艘以上船舶之间发生撞击造成损害。
(2)触礁事故:船舶触碰礁石或搁置在礁石上致损、造成人员伤亡或船舶翻沉。
(3)搁浅事故:船舶搁置在浅滩上致损、造成人员伤亡或船舶翻沉。
(4)触损事故:船舶触碰岸壁、码头、航标、桥墩、浮动设施等水上水下建筑或者沉船、沉物、木桩、鱼栅等障碍物造成损害。
(5)浪损事故:船舶因其他船舶兴波冲击造成损坏。
三、应急组织体系3.1 应急指挥部成立水上交通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水上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2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交通运输部门、海事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航道部门、气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等。
3.3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水上交通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负责应急处置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3)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力量;(4)监督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
四、应急处置程序4.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 事故现场处置(1)组织救援力量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人员搜救、伤员救治、财产损失评估等工作;(2)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3)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确保水上交通运行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水上交通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提高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做好日常卫生监督、监测和预防工作。
(2)建立健全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3)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成立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指挥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3)加强与上级部门、相邻地区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优化应急资源调配,提高应急物资和设备的使用效率。
(3)加强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确保指挥部与各部门、各应急队伍之间的信息畅通。
三、组织管理1、成立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2、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预案的制定、修订,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应急物资和设备的采购、保管等。
3、成立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组,为应急指挥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设立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包括救治伤病员、控制疫情扩散、保障水上交通运行等。
5、明确各部门职责,包括卫生、交通、公安、海事、消防、宣传、财政等部门,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有序进行。
6、建立水上交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预案。
水上交通_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提高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等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水上交通领域,包括内河、沿海、港口、航道、船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1)应急指挥部组成:由交通运输部门、海事局、公安、消防、卫生、环保、气象、通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应急救援小组(1)成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2)应急救援小组组成:由海事、公安、消防、卫生、环保、气象、通信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
三、应急救援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时,事故船舶应立即向当地海事局报告。
(2)海事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小组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3. 应急救援措施(1)现场救援:迅速开展现场救援,确保事故现场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2)伤员救治:组织医疗救护力量,对伤员进行救治。
(3)事故调查: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提出整改措施。
(4)善后处理: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包括赔偿、保险、环境修复等。
四、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及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用于购置应急救援设备、药品、物资等。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流程
一、编制目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提高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6.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7.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2.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3. 依法规范,科学决策4. 以人为本,确保安全五、组织体系1. 成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指挥和监督工作。
3. 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特点,成立专业救援队伍,如海事、海警、救助、渔政等。
六、应急响应流程1. 报告与预警(1)发生水上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
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救援行动。
3. 救援行动(1)救助遇险人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
(2)控制事态发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3)环境监测:对水域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水质安全。
4. 应急处置(1)现场指挥:应急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救援物资:调集救援物资,确保救援行动顺利进行。
(3)人员疏散:根据需要,组织受影响区域人员疏散。
5. 恢复与重建(1)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2)水域环境恢复: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水域环境。
(3)重建工作:对受损设施进行修复,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七、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组织应急队伍,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是我国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有着广泛的应用范围。
然而,在水路交通的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如船只事故、碰撞等,这些事件一旦发生,将会对人员安全、船只状况、航运秩序等方面产生严重的影响。
针对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份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便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最大程度地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船只状况。
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人员生命安全为首要考虑;2.防范为主,预防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3.统一指挥,协调应对,形成应急合力;4.救援优先,及时救助伤者和抢救落水者;5.控制形势,降低事故影响范围。
应急流程事件初期处置1.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2.第一时间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向现场派出应急队伍,同时发布应急通知;3.在水路交通事故点设置临时围栏,警示过往船只,防止事故扩散。
事故进一步扩大处置1.继续加大救援力量,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2.统一协调各利益相关方应对水路交通突发事件;3.调配更多的救援力量,包括水上救援、陆上救援等,并参与事故发生的船只的部门进行有效合作。
事件得到初步控制处置1.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部封锁,禁止非救援人员进入;2.安排专人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协调好各种救援资源,对应紧急救助措施;3.安排抢修船只或运输受到影响的货物。
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处置1.加强现场警戒,保护证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2.对于已经救出的人员立即进行医疗救治;3.尝试相关事件的法律处理。
应急措施人员伤亡1.对于落水/受伤人员和受困人员应当立即开展营救工作;2.及时果断地运送受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船只漏烟/泄漏1.对于船只漏烟/泄漏等问题,应当直接向救援人员报告;2.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对漏烟/泄漏的地方进行紧急封堵,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继续外泄;3.通过调查和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善方案,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水上交通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应对水上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预案组织机构1. 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
2. 应急救援小组:由海事、公安、消防、医疗、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处置和后续工作。
3. 信息联络组: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4. 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物资供应、交通疏导等。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拨打110、119、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2. 现场救援: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小组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3. 现场处置:应急救援小组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实施水上搜救,寻找落水人员;(2)对事故船只进行控制,防止事故扩大;(3)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4)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确保现场秩序;(5)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4. 后续处置:事故处理完毕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处置要求1. 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事故发生后,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 严格纪律,确保安全。
应急救援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3. 协同作战,共同救援。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救援任务。
4. 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水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
通过预防为主、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原则,提高水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水上公共卫生监测和预警,做好预防工作,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风险。
(2)建立健全水上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3)加强水上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2)成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水上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3)建立健全水上公共卫生应急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优化应急流程,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
(3)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信息传递和指挥调度的效率。
三、组织管理1、成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上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2、设立水上公共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成立水上公共卫生应急专家组,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4、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职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格局。
5、建立水上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加强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6、建立健全水上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
7、加强与上级部门、相邻地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区域应急联动机制。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水上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质监测、船舶卫生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确保各项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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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目的在《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统一指导下,为快速、有效地做好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干线航道畅通,防止内河水域严重污染,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1.2.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在淮安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实施,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我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监控、报告、报警、联动、响应、结束及善后等工作。
1.2.2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和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在洪泽湖区设立前线指挥部,各县(区)突发水上交通事件在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辖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2.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和权限,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建立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处置工作程序。
1.2.4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搜救中心决策过程民主科学,发挥搜救中心组成员和各相关专家的作用,决策果断,措施有效。
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程序各环节要体现反应的快速性,保证应急资源以最快速度到达突发水上交通事件水域。
1.3编制主要依据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3.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3.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3.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3.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1.3.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3.9《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4编制背景、现状及趋势1.4.1编制背景淮安是水运大市,水网密布,航道通航里程和船舶通行密度居全省前列,航道里程达1487公里,2010年船闸船舶通过量达94.3亿吨,渡口年渡运量达270万人次,京杭运河淮安段又是船舶密集区,日均通过量达3000艘次,危险品运输船舶日均达350余艘次,水路运输极其繁忙,极易造成内河交通和水域污染事故,加之极端天气频繁,船舶和人员遇险等突发事件也经常发生。
因此,对加强对我市内河交通突发事件的防范、应急处置非常紧迫。
1.4.2应急现状目前承担我市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的主要是全市各级地方海事部门。
海事部门担负日常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目前仅靠海事的力量已不能适应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1.4.3突发事件趋势预测随着我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内河运输将更加繁忙,由于船舶流量增加,大型化发展趋势加快,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特别是干线航道堵塞,湖区风灾险情有增加的趋势,损失也可能进一步扩大。
1.4.4水上突发事件预防、应急规划市水上搜救中心将重点开展京杭运河、淮河、洪泽湖等水域的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反应预案的研究工作。
加快各县(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的建设。
逐步完善本市辖区重点水域的突发事件预控、应急预案,加快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和装备建设。
1.5适用范围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淮安市所辖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人员伤亡、遇险,干线航道大面积堵塞,船舶严重污染水域等突发事件。
1.6制定与发布按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淮安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制定,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发布,各成员单位备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水上搜救中心机构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航道管理部门)、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办公室(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环境监察局、驻淮各通信公司、有关航运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
2.2市水上搜救中心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上遇难搜寻救助、船舶防抗灾害性天气、船舶大范围污染的预防和应急反应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全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援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及搜救所需专业资源和社会资源的组织、动员、储备和调动方案。
及时总结交流水上搜救工作的经验,表彰、奖励搜救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不断提高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的保障能力。
指导全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发布.2.3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2.3.1贯彻落实上级搜救中心的规定和决定,制订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当全市通航水域洪泽湖区重大水上遇难发生时,根据搜救中心的指示,指导和协助湖区前线指挥部和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展搜救。
如水上遇难特别重大,应建议搜救中心调集市直有关力量或协调驻淮军队、武警部队支持,赶赴事发现场,参加搜救工作。
2.3.2拟订全市水上搜救力量的组织、动员、储备、调动和建设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3.3拟订重大水上遇难的应急反应预案和各项具体实施方案。
2.3.4具体承办搜救中心的重要会议,组织召开搜救专业会议;组织起草搜救中心文件。
2.3.5拟订水上搜救演习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3.6承办搜救中心其他工作任务。
2.4湖区前线指挥部职责(洪泽县政府)2.4.1密切关注洪泽湖区水上安全动态,随时掌握有关气象、水文、船舶航行等现场信息。
2.4.2一旦发生湖区险情,应及时准确地向搜救中心汇报,并按照险情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4.3根据搜救中心的指示,及时指挥成员单位开展搜救。
必要时,调集当地社会力量参加搜救。
如果水上遇难特别重大,应及时请求搜救中心从市直单位调集力量或协调驻军、武警对搜救工作给予支援。
2.4.4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遇难的调查、统计和遇险、遇难人员的安置、救助、遣散等工作。
2.5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职责2.5.1市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局、航道管理部门):承担水上搜救行动的现场指挥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以搜救中心名义调动和协调专业船舶和社会船舶参与水上搜救,协调各成员单位关系,承担搜救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航道管理部门提供航标、船闸等支持和保障.2.5.2 市安监局:负责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贯彻国家有关水上搜救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参与重大水上遇难搜救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2.5.3市委宣传部:负责水上搜救行动的新闻发布,从有利于维护政府形象,有利于水上搜救和事故处理工作正常进行和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做好搜救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的新闻把关工作。
2.5.4市发改委:负责水上搜救资源保障的协调工作。
2.5.5市公安局:参与失火船舶的救助并提供救助装备和技术支持;参与水上搜救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搜救现场的治安工作,组织公安船艇参加水上搜救行动,负责搜救行动的道路交通控制,负责110接报水上遇险的信息转递工作。
2.5.6市财政局:支持搜救中心办公室等部门开展工作,对有关搜救工作经费的依法纳入部门预算,并给予政策和经费的支持。
2.5.7市民政局: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获救人员的善后、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置等开展社会救助。
2.5.8市卫生局:负责协调获救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水上紧急医疗援助。
2.5.9市环境监察局:制定水域污染应急反应预案,参与船舶污染水域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负责污染状况的化验和预测,提供必要的环保技术支持。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情况,发布恶劣天气警报,并为搜救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市水利局:负责及时向搜救中心提供全市水情变化,开展搜救时湖区和全市通航水域周边有关水利设施、水位调控等方面的配合协调。
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办公室(市农委):按水域分工负责渔业船舶、人员遇险遇难搜救的指挥协调,协助和配合水上交通遇险遇难的搜救。
驻淮各通信公司:根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需要,负责提供水上搜救区域段的应急移动通信保障;提供船舶、人员失踪移动通信的定位技术支持。
其他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地方搜寻救助力量参与水上搜救、遇险人员临时安置、维稳等工作。
辖区内航运企业:应市水上搜救中心要求,组织有关船舶参加水上救助行动。
2.6现场应急响应及指挥现场指挥:事件发生地政府县(区)长或副县(区)长。
现场副指挥:市地方海事局长,事故发生地县(区)交通运输局长。
指挥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等工作。
现场指挥部职能和任务:在水上搜救中心的领导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现场指挥和协调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分析、判断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决策、确定应急处置措施,成立相应应急小组;部署和组织各应急小组、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聘请有关行业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向市水上搜救中心汇报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现状、发展趋势、采取的措施和损失情况,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指示。
2.7应急组织体系图全。
30-50人以上生命安全。
3.2.2发生72小时以上至154小时以下航道堵塞或滞留船舶1000-3000艘。
3.2.3造成重大水域污染事故3.3III级(重大)突发事件3.3.1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人以上6人以下,危及30人以下生命安全。
3.3.2发生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航道堵塞或滞留船舶500-1000艘。
3.3.3造成较重水域污染事故3.4Ⅳ级(较大)突发事件3.4.1造成人员伤亡,死亡失踪2人以下。
3.4.2发生航道堵塞48小时以上至8小时以下,滞留船舶500艘。
3.4.3造成一般水域污染事故4 信息上报与分析处理各级水上搜救中心和地方海事机构是接受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报告的首要部门。
同时,海事机构要采用一切积极手段,主动掌握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发生I、II、III、Ⅳ级水上交通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上报。
4.1信息来源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早期信息主要来自以下报告:4.1.1海事日常巡航、重点水域执勤点、GPS监控系统。
4.1.2“12395”电话、VHF甚高频等接报。
4.1.3船员以及信息员报告。
4.1.4“110”接警联动转报。
4.1.5天气预报与突发气象警报。
4.2信息上报主要内容4.2.1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报告时间;4.2.2突发事件发生时间;4.2.3突发事件地点(水域名称、地理位置、陆地标志);4.2.4突发事件简要情况(人员遇险、航道堵塞、船舶污染等);4.2.5人员、船舶损失情况,经过初步判断的情况要力求准确;4.2.6事发水域通航状况、是否有恶化的趋势;4.2.7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4.2.8目前所采取的措施、进一步采取措施和救助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