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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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万达广场C区写字楼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一、凡在本非机动车停车场停放车辆的车主,请遵守相关道路交通管理
条例,自觉遵守本管理条例;
二、本停车场可以停放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
三、本停车场二十四小时免费停放,无人值守,请车主自负车辆保管责
任;
四、非机动车在写字楼广场区域内限速行驶,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
里,进出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或在广场区域内与机动车并行时,非机动车必须退行;
五、停车人应确保车辆状况良好,避免自身车辆给其他停车人带来不
便;
六、因非机动车车辆停放或行驶造成写字楼区域内公共设施损坏的,应
照价赔偿;
七、车主不得在停车场区域内清洗、修理车辆;
八、请自觉维护停车场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杂物;十、请自行妥善保管私人物品,锁好车辆,如有车辆损坏和车辆丢失,
请车主及时报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处理;
十一、本停车场禁止为电瓶车充电,否则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对长期不用超过一个月的车辆,管理处可以将其集中存放,并在现场通知。如通知超过一月未能找到车主,将其作为无主车辆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存车人自行承担;
十三、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管理处有权通知有关部门将其车辆扣留、拖走,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停车人自行承担。
大连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写字楼C区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