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湖南省2006年-2010年行政机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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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湖南省2006年-201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湘政办发[2007]21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5.29
【实施日期】2007.05.2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2010年清理结果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湖南省2006年-201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规
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7〕2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事厅《湖南省2006年-201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湖南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
为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建设高素质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精神,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紧紧围绕富民强省,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知识结构为主线,努力培育公务员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为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和加快富民强省步伐提供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公务员培训工作坚持贴近改革开放和我省现代化建设实践,贴近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贴近公务员的需求,把学习理论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学以致用,讲求实效,提高公务员服务大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针对不同职位类别、不同行业领域公务员素质及能力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把机关工作要求与个人职业发展需要结合起来,鼓励公务员在参加规定的培训项目的前提下,自选培训和学习项目,促进公务员的全面发展。
3、坚持依法培训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法、中央和我省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培
训,坚持“指导、协调、服务、监管”的工作定位,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完善教育培训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培训与管理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培训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4、坚持改革创新原则。遵循人事人才工作的特点规律,按照现代培训理念,采用现代培训方法,运用现代培训手段,整合培训资源,降低培训成本,优化师资队伍,创新培训项目和内容,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不断改进培训模式,做到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二、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基本目标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的体制机制,针对各级各类公务员工作职责和个人职业发展要求,建立适合各级各类公务员要求的培训科目指南,突出公务员素质与能力建设,大力培育公务员精神,使全体公务员树立正确价值观、政绩观,提高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