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农资金参考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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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研究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确定支持范围、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式。制定印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操作办法。

规范预算编制,细化预算内容。

明确的责任制和落实督办制,健全和完善资金监管制度。

区别轻重缓急,确保资金使用到位和有效运转。

规范财政工作运行机制,完善财政行政审批程序。

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宣传发动,健全一事一议制度。取得广大农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完善管理与考核办法,实行督办、调度、通报、考评相结合的办法,重点督促检查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任务落实、工作进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此情况纳入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财政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优惠的利率政策,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支持农村发展。信贷政策的杠杆效应吸引更多资金投放农业、农村生产领域和农村公共产品的建设,缓解财政压力。放开民营资本的准入限制和贷款利率,促进农村小额信贷的发放。

开展项目申报。

扶持做大做强。

支持技术改造。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部门预算责任。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分析运用,健全预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机制。

加强分析和动态监控,完善评价体系。

推进各类资金整合,增强资金的规模效应。

狠抓增收节支,反对铺张浪费行为。功能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合理归并和整合。

强化财政监督。开展专项检查,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坚决查处财政违法行为。

积极开展上下联动监管,切实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和有效的问责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建立系统、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

建立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等关键环节,提升信息化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保障能力。

建立健全财政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台账、抽查巡查、健全管理制度等方式,强化对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部门和渠道下达的财政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和信息反馈制度。

将支农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监督及预算执行、绩效考评、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提高办事效能。

规范支农资金审批程序。建立科学可行的项目支出预算审核机制。进行筛选排序,分类审核。重大项目资金计划和支出预算执行方案经财政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执行,使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决策更加客观、公正,程序更加透明。

建立公平、公正、规范的支农资金分配机制,支农资金统筹安排机制,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考核机制。

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必须单独设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机制,夯实财政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的基础。

把好项目报批关和资金拨付关。项目开工期间,项目部门首先要报项目实施方案,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项目竣工后,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对实施项目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实行财政报账制;建立“三步监督”,即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完善“五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财政报账制,形成对支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的全程监控,积极推行支农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积极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整合,严格项目支出分配程序,加强重点项目支出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完善预算编制:加强基础数据的收集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定额标准;推进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完善各项支出定额管理;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的计划性与严肃性,减少临时追加预算的现象。

确定绩效目标,建立客观公正的考评标准,科学有效的考评方法,合理的指标体系,推进预算支出特别是投资项目的绩效考评工作。

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完善直接补贴机制。稳妥地调整补贴系数。完善最低收购价格,确立农产品价格政策,维护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支农资金的现象发生。

安排项目时,兼顾生态、社会和经济三大效益,把资金尽量安排到有利于农业生态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协调发展、惠民增收、老百姓直接受益、见效快的项目上。

资金的支出统一执行县级报账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国库集中支付制。

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拟定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考评暂行管理办法,对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的范围、办法、考核指标、组织实施、结果使用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确定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生态与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促进再就业资金、科技攻关计划等项目率先实行绩效评价。

明确绩效评价要求。对预算编制各个环节中绩效评价的要求进行明确界定,要求各部门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

各部门单位编制预算时,要对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经济、社会效益) 、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等,进行充分考察和事前评审,并作为绩效评价和安排财政资金的主要依据。

对预算已确定的支出项目,要纳入日常财政和财务监控体系,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环节的监控。

对已完成的支出项目,部门要进行绩效考评,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监督和今后安排支出的重要依据。

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财政资金管理者和使用者的责任。

强化专项资金后续跟踪管理和绩效监督,对资金低效使用、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发生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的,,建议有关方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开展农业财政资金综合效益评价,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招标项目和出口农产品绿卡工程等项目,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进行量化计算和分析,实行综合效益评价。

统一规范项目预算管理,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早编细编预算、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预算完整性透明度。

建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管理机构,保障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构建规范的指标体系,建立财政资金支出各环节的绩效评价制度,确保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公正合理性。

改进预算会计核算工作,正确反映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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