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污水处理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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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及建设有关单位
1)工程名称:浦城县石陂溪流域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处理水体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工程
2)业主:浦城县石陂镇政府
3)建设地址:浦城县石陂镇
4)监理单位:福建省睿晖监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福建绿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2、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
1.1:本工程位浦城县石陂镇
2)工程监理范围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均属本工程的监理范围。
第二章监理工作依据
2·1 综述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
3)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及招标有关文件。
4)设计文件。
5)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规程、施工标准和规定。如《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程》等等。
6)国家颁布的最新规范、广东及广州市有关的规范、规程。如《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等等。
7)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技术标准。
8)其它有关文件。
第三章、监理工作范围
按照本项目的“监理合同”规定的职责与义务开展相应的监理工作,抓好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工作人员守则,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3.1施工准备阶段
1)建立明确的项目组织机构和严格的规章制度,总监、总监代表和监理人员中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分工以及各级的书面授权书。
2)按监理合同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监理设施、各种检测,测量设施和仪器,监理人员要按投标承诺全部到位。
3)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监理合同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4)熟悉并审核设计图纸、说明及有关文件和复核放样定线数据,并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建议报业主。
5)熟悉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错、漏或不清的问题应查证,并作出恰当的处理。
6)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与其相适应的若干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报业主备案。
7)审查承包商的材料来源,核实进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和施工装备进场情况等。
8)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审核。
9)审查承包商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资料,审查其分包合同,认证其可行后。
10)主持审核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保证措施,并报业主审批。
11)按监理工作制度的规定,做好测量量测工作的业务协调与管理。
12)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13)审查承包商开工申请报告,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配合,为开工创造条件,计划2010年1月16日开工。如准备工作已达到要求,按规定程序下达开工令。
3.2施工阶段
1)根据业主交来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提出优化设计建议。对重大设计修改,提出书面意见,征得业主的意见后,并由业主提交设计院研究解决。
2)参与设计交底和主持图纸会审。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部人员进行图纸会审,设计图纸会审后形成纪要。参与业主或设计主持的设计交底会。
3)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总体规划、施工组织、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物资、设备计划等,提出意见并监督检查实施。
4)审查承包商的开工报告和复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5)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监理范围内的设备数量及质量等级。
6)定期检查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核施工承包商的旬、月报或月、季报所报工程量完成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定期向业主汇报。
7)认真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预控制、过程控制和最终验收控制及其事故处理。发现和预测在施工中可能出现缺陷的工艺和材料,及时提前发布补救和预防这些缺陷的建议或指示。
8)检查督促承包商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的技术条款和国家有关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9)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分析评述;并根据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活动计划,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等施工监理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由总监理工程师决定召开临时会议研
究解决办法。
10)协调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有关争议;协调承包商与设计单位、有关厂家和检验单位的关系。处理索赔费用及合同争议的调解。
11)核实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2)按监理工作制度建立计划、统计、验工计价和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关职责。
13)负责分项工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签证;组织单位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评价及工程移交,审核竣工工程结算。
14)、监督、检查承包商完成各阶段及最终竣工图绘制,督促承包商整理合同文件、技术资料档案、及时做好竣工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最后移交业主。
15)建立单位工程项目监理日志和旁站、巡视记录,按标准要求检查落实。
16)完成业主交办的监理任务和相关的其他事项。
17)工程竣工时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和质量评估报告。
2.3竣工验收和保修期阶段
1)定期检查承包商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商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2)检查分析工程质量状况,对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类,列成细目,并及时将有关内容通知承包商,限期加以解决。
3)工程交付使用后,监理工程师将密切注意工程质量对工程使用的影响,并制定检查计划,有步骤地检查工程质量问题,对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督促承包商进行修复。
4)分析鉴定工程质量责任,对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认真查对设计图纸和竣工资料,分清责任。对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由承包商进行修复的工程缺陷,作出费用估价并向承包商签发追加费用的证明。
5)监督工程保修,对修补缺陷的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有缺陷项目的修补、修复或重建工作,抓好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6)督促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依据有关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