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规则

合集下载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规定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规定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规定在货物的运输过程中,风险的转移和所有权的转移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

对于货物的买卖双方来说,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性因素。

以下是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规定的详细介绍。

一、风险转移规定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风险的转移是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灾害时,由哪一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一般情况下,根据国际贸易的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风险的转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到达目的地之前的风险转移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并获得相应的货物运输单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货物的风险通常在卖方转交给运输公司之后转移到买方。

因此,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失或灾害,买方将承担责任和损失。

2. 到达目的地之后的风险转移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并获得相应的货物运输单据后,货物已到达目的地,但尚未交付给买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货物的风险通常在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转移到买方。

因此,如果在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发生货物损失或灾害,卖方将承担责任和损失。

3. 运输途中的风险转移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并获得相应的货物运输单据后,然后发生了货物损失或灾害,但是货物尚未到达目的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风险通常会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来确定由哪一方承担。

一般来说,合同会明确规定风险的转移时间和责任承担方。

二、所有权转移规定除了风险的转移外,货物运输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是指货物的所有权由卖方转移到买方的过程。

在货物运输中,所有权的转移通常会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

1. 合同规定在货物买卖合同中,所有权的转移通常会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一般来说,合同会明确规定货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间、方式和相关手续等细节。

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转移手续,确保所有权的转移合法有效。

2. 支付方式在货物运输中,支付方式也会对所有权的转移产生影响。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在商业交易中,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的转移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了解这些概念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货物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并分析其对买卖双方的影响。

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货物所有权是指货物的所有人对其货物享有的权利。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通常要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货物所有权转移情形:1. 即时转移所有权:双方在交易的同时,货物的所有权立即转移给买方。

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立即行使所有权,并对货物负有责任。

例如,在实体店购买商品时,一旦付款,货物所有权立即转移到买方。

2. 条件转移所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在特定条件下,货物的所有权才会转移给买方。

例如,买卖合同中约定,在收到货款后,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在此之前,卖方仍然是货物的所有者。

3. 保留所有权:卖方在交易中保留货物的所有权,直到满足特定条件。

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对货物进行使用,但卖方保留所有权。

直到买方履行了所有合同义务,如支付全部款项,货物的所有权才会转移到买方名下。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对买卖双方都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对买方来说,转移所有权意味着他们对货物具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对卖方来说,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意味着他们可以减少与货物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二、风险的转移风险转移是指在货物交易中,当发生意外或灾害时,谁应该承担损失的责任。

与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类似,风险转移往往依据合同的规定和适用的法律。

以下是常见的风险转移情形:1. 交付时风险转移:当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时,风险会同时转移给买方。

此时买方有责任在接收货物时检查其完整性和质量。

如果货物在交付后损坏或丢失,买方将承担风险和损失。

2. 保留风险:在某些情况下,卖方在交货之前仍然承担风险。

例如,如果合同中规定卖方需要负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卖方将继续承担风险直到货物送达买方指定的地点。

3. 合理的风险分摊: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风险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合理的分摊。

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打印

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打印

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摘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各方都想要减少自己的风险而确保货物债权的实现。

货物买卖合同是卖方向买方转移货物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而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重要的目的,是卖方最重要的义务,切实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

但货物的所有权是从何时由买方转移,国际公约、各国法律都没有统一的标准。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干脆将这一问题排除在其调整范围之外,而交由个国国内法去决定。

这样各国在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上存在严重分歧,这严重阻碍世界经济的发展。

制定统一的所有权转移的实体法公约因此势在必行。

【关键词】所有权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风险转移一、概述(一)所有权的概述所有权(property)的含义,各国法律规定大同小异。

如《法国民法典》第544条规定:“所有权对物享有的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使用的不在此限。

”《德国民法典》认为:“物的所有人,在不违反法律或第三人权利的范围内,得自由处分其物,并得排除他人对物的一切干涉。

”①依据日本法律:“所有人在法律限制内对其所有物有自由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意大利法律认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且在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前提下,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使用和处分权。

”③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从各国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所有权具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使用、收益和处分是所有权的积极权能,而排除他人干涉是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④只有我国还强调了所有权的占有权能。

(二)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转移的概念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转移是指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在何时、以何种方式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那么,什么叫国际货物买卖?什么叫所有权?所有权转移对当事人的意义何在?[1]对国际货物买卖的规定,各国采取不同的标准:有的以当事人的国籍为标准;有的采取当事人的营业地标准;有的将行为发生地作标准;有的用货物跨越国境作标准,等等,不一而足。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规则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规则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规则在国际国际货物交易买卖中,货物可能会遇到各种意外损失,⽐如突发地震、战争等等,这些意外损失的出现也意味着交易双⽅要承担⽐较⼤的风险,很多⼈都会想要将风险给转移出去。

下⾯店铺为你介绍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规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原则。

《公约》规定在不涉及货物运输的情况下,从买⽅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承担。

我国的《民法典》也采⽤了这⼀原则,即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2、过失划分原则。

《公约》规定,货物在风险移转到买⽅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这种损失或损坏是由于卖⽅的⾏为或不⾏为所造成的。

这说明,虽然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转移于买⽅,但前提是,风险的转移是在卖⽅⽆违约责任的情况下。

假如卖⽅发⽣违约⾏为,则适⽤过失划分原则。

3、国际惯例优先。

《公约》规定,双⽅当事⼈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当事⼈均有约束⼒。

在实践中,有些国际惯例对风险转移的规定经常在⼈们进⾏国际贸易过程中被优先适⽤。

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转移的时间风险转移的时间即风险于何时起从卖⽅转移⾄买⽅。

对于这个问题,各国理论不尽相同。

归纳起来,⼤概有三种:1.以合同订⽴的时间为转移时间,罗马法和现代的瑞⼠债务法典(第185条)都采取这⼀原则。

2.以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为转移时间,英国货物买卖法和法国民法典体现了这⼀原则。

3.以交货时间为转移时间。

美国、德国的法律、《公约》、《2000年通则》,以及我国《民法典》均采⽤了这⼀原则,即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法。

《公约》第四章对此做了专门规定。

如果您想将您所⾯临国际货物买卖问题与律师进⾏专业的分析,您可以通过本⽹站提供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详细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引言国际贸易作为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货物的交换和运输。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是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的相关内容。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交易的核心问题。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意味着买方成为货物的合法拥有者,可以享有货物的使用权和盈利权。

货物所有权通常通过合同的方式进行转移,合同中明确了货物的买卖双方、数量、质量、价格等关键条款。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通常发生在货物交付的时刻。

货物交付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如传统的装运交付、提货交付和挂靠交付等。

在货物交付之前,卖方通常保持货物的所有权,而在货物交付之后,买方即成为货物的合法拥有者。

风险的转移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如货物丢失、损坏、延迟等。

为了明确责任和风险的转移,国际贸易通常采用国际商会颁布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来规范,该通则明确了卖方和买方在交货和交付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

根据Incoterms规定,卖方和买方可以在交货和交付过程中约定转移风险的时间点。

常见的Incoterms规则有EXW、FOB、CIF等。

以FOB(Free On Board)为例,卖方在货物装上船之前负责运输和风险,一旦货物装上船,风险即转移给买方。

而在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规则下,卖方负责运输和保险费用,风险则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前转移给买方。

风险转移的影响因素在国际贸易中,风险转移的影响因素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货物的性质和特点:不同类型的货物面临的风险不同,如易碎货物容易损坏,需特别谨慎处理;易变质货物容易腐烂,需要加强保鲜措施。

2. 运输方式和工具:不同的运输方式和工具对货物的安全性和风险有直接影响,如海运、航空运输相对较安全,但成本较高;公路运输成本低,但风险相对较大。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及转移应遵循的原则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及转移应遵循的原则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及转移应遵循的原则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及转移应遵循的原则为您提供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别让“所有权未转移”束缚反腐手脚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所遵循的原则,并有专业合同律师为你提供合同方面的法律解答。

九问律师在线qq咨询为您提供合同法律知识,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别让“所有权未转移”束缚反腐手脚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所遵循的原则,如果您遇到合同方面的问题可以进行免费法律咨询.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规,欢迎阅读。

一、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2008年5月,上海W公司与英国Z公司签订了一份小麦出口合同。

合同约定:Z公司向W公司购买2000吨小麦,价格为CFR利物浦180美元/吨,总价36万美元;Z公司于7月1日前预付20%货款,其余80%货款以保兑、不可撤销、可转让的即期信用证方式支付;交货日期为2008年7月20日。

6月23日,Z公司预付货款7.2万美元。

7月20日,W公司将售于K公司的1000吨小麦与售于Z公司的2000吨小麦混装交付于中远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注明“卖方指令”。

7月21日,W公司分别通知Z 公司、K公司其货物已装船运出。

7月30日,K公司支付全额货款。

8月10日,小麦运抵伦敦港,K公司提走其1000吨小麦。

8月12日,小麦运抵利物浦港,发现400吨小麦已因高温天气变质多日。

因提单延误,W公司同意Z公司保函无单放货,但注明“付现交单”(cash against documents),并向Z公司声明其购买的2000吨小麦中有400吨已在途中变质受损。

8月22日,Z公司将收到的1600吨中的700吨小麦以200美元/吨价格转卖给了英国S公司。

8月30日,Z申请破产,接受破产清算。

其转卖小麦收益由清算人支配,剩余的900吨小麦仍存放于仓库。

英国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

W公司向法院主张:货物未经拨归(appropriation),因此:(1)存放于仓库的900吨小麦所有权归属卖方;(2)卖方享有对买方转售700吨小麦所得收益的优先追偿权;(3)400吨货物变质的损失应由买方承担,因风险已转移。

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1. 引言1.1 背景在国际贸易中,当货物被运送至购买方之前,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1.2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详细介绍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规则,以帮助各方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涉及国际贸易的各方,包括买卖双方、运输公司等。

2. 货物所有权2.1 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定义货物所有权是指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约定的买卖双方对于货物的权益归属。

2.2 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机在EXW(离岸价)条款下,货物的所有权在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不转移。

2.2.2 FOB条款下的货物所有权转移在FOB(船上交货价)条款下,货物的所有权在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装载货物的船上之前转移给买方。

2.2.3 CIF条款下的货物所有权转移在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价)条款下,货物的所有权在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装载货物的船上并向买方提供装运单据后转移给买方。

2.2.4 其他条款下的货物所有权转移根据具体合同约定,货物的所有权转移时机可根据买卖双方的协商而定。

3. 货物风险转移3.1 国际贸易中货物风险转移的定义货物风险转移是指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约定的买卖双方对于货物的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的规定。

3.2 国际贸易中货物风险转移的时机与方式在EXW条款下,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不转移。

3.2.2 FOB条款下的货物风险转移在FOB条款下,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装载货物的船上之后由买方承担。

3.2.3 CIF条款下的货物风险转移在CIF条款下,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装载货物的船上并向买方提供装运单据后由买方承担。

3.2.4 其他条款下的货物风险转移根据具体合同约定,货物的风险转移时机与方式可根据买卖双方的协商而定。

4.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一,包括国际贸易合同模板、装运单据样本等。

5. 法律名词及注释5.1 EXWEXW(Ex Works)是国际贸易术语中的一种,意为离岸价。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在国际贸易的广袤领域中,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宛如一座复杂而关键的桥梁,连接着买卖双方的权益与责任。

这一问题并非简单的法律条文罗列,而是涉及到商业运作、风险分担、法律体系差异等多个层面的交织与融合。

首先,我们要明确所有权转移的重要性。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决定了谁拥有对货物的控制、处置和收益的权利。

当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相关的风险、责任以及潜在的利润也随之转移。

例如,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或丢失,那么所有权的归属将决定由哪一方承担这一损失。

如果所有权尚未转移给买方,那么卖方可能需要承担损失;反之,如果所有权已经转移,那么买方则可能需要承担。

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所有权转移规则有多种。

其中,“合同订立时转移”规则相对简单直接,即在双方签订合同的那一刻,所有权就从卖方转移到了买方。

这种规则在某些特定的交易中可能适用,但它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为在合同订立之后到实际交付货物之前,可能会发生各种意外情况,而此时所有权已经转移,卖方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可控的风险。

“交付时转移”规则则是更为常见和普遍接受的一种方式。

当卖方将货物实际交付给买方,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时,所有权发生转移。

这种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因为只有在货物实际交付或处于买方控制时,买方才真正获得所有权,从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然而,国际贸易的复杂性使得所有权转移问题并非总是如此清晰明了。

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对于所有权转移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

比如,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这一问题上就有不同的观点和做法。

大陆法系国家往往更倾向于依据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来确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和条件;而英美法系国家则可能更注重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交易的实际情况。

这种法律体系的差异给国际贸易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买卖双方如果来自不同法律体系的国家,就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所有权转移的规则,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可能需要依据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解释和裁决,这不仅会增加解决问题的成本和时间,还可能导致结果的不确定性。

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

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

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风‎险主‎要指‎货物‎在高‎温、‎水浸‎、火‎灾、‎盗窃‎、查‎封等‎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

划‎分风‎险的‎目的‎就是‎确立‎这些‎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

‎‎‎(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确‎定了‎以下‎原则‎:‎‎‎‎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和‎某些‎国家‎,如‎英国‎,以‎所有‎权转‎移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不同‎,公‎约采‎用了‎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方法‎,确‎定了‎以交‎货时‎间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

公‎约第‎69‎条规‎定,‎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于买‎方承‎担。

‎‎2‎.‎过失‎划分‎原则‎。

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

这‎一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

‎假如‎卖方‎发生‎违约‎行为‎,则‎上述‎原则‎不予‎适用‎。

‎‎3.‎国际‎惯例‎优先‎。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国际‎惯例‎对风‎险转‎移有‎自己‎的规‎定。

‎公约‎第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例‎如根‎据《‎20‎1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 O‎B、‎C I‎F、‎C F‎R合‎同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弦为‎界。

‎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弦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了这‎种贸‎易术‎语,‎那么‎国际‎贸易‎术语‎规定‎的风‎险分‎担原‎则优‎先于‎公约‎的规‎定,‎即风‎险划‎分以‎船弦‎为界‎而不‎是以‎交付‎单据‎(即‎交货‎)的‎时候‎划分‎。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及规避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及规避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及规避摘要:国际货物贸易在促进国际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贸易摩擦与纠纷层出不穷。

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风险转移的划分直接涉及到买卖双方对于风险损失的承担。

文章旨在通过对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转移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对贸易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国际货物贸易;风险转移;交付国际货物贸易中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交付和接收货物可能要跨越数个国家,使用陆运、海运、空运等多种运输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对货物的损害或者遭遇一些自然灾害,货物损失的风险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成为买卖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厘清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对交易双方意义重大。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概论风险,指的是致使货物毁损、灭失的意外事由。

风险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性:(1)阶段性,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主要发生于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2)或然性,在国际货物贸易中,风险是否发生,于何时何地发生,以怎样的情形发生,都是不确定的;(3)意外性,国际货物贸易中风险的发生并不是由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造成的,是由不能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客观原因导致的;(4)损害性,货物的毁损、灭失会给合同双方造成经济利益上的损失。

风险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不可抗力,一方面是自然原因,例如火灾、水灾、风暴等,另一方面主要是社会原因,例如战争,骚乱等;(2)意外事件,即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产生的事故,比如碰撞、搁浅等;(3)货物本身的特殊性质,如货物变质等。

二、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转移时间的两种理论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转移,实际上是指对风险造成的损失由买卖双方哪一方最终承担。

在国际商品买卖交易中,货物的风险最早是由卖方承担着的,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商品的风险改由买方承担,这就是风险转移。

纵观各国立法,关于国际商品买卖交易中的风险转移的时间主要有以下两种理论:1.风险于货物所有权转移时转移该理论认为,在买卖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或者例外规定的情况下,风险于买卖合同标的货物所有权转移时由卖方承受转移至买方承受。

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

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

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它涉及到买卖双方在交易中货物的权益归属问题。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概念、方法和影响,并探讨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风险。

1. 货物所有权转移概念货物所有权转移是指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从自己转移给买方的过程。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通常发生在交付货物的时候,但也可以在其他特定条件下发生转移。

货物所有权转移的目的是确保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权益得到保护,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货物所有权转移方法2.1. 单纯交付最常见的货物所有权转移方式是通过单纯交付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货物的所有权就自动转移给买方。

这意味着买方可以享有货物的所有权,并承担货物所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2.2. 电子交付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交货的方式也逐渐得到广泛应用。

在电子交付的方式下,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通常是通过买卖双方之间的电子文件交换来实现的。

这种方式更加便捷和高效,有助于加快交易的进行。

3. 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影响货物所有权转移对买卖双方产生一系列影响,包括权益变动、责任转移和风险承担等。

具体影响如下:3.1. 权益变动一旦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便成为货物的合法所有者,有权支配货物并享受货物所带来的权益。

此时,卖方失去了对货物的所有权,仅享有买方支付货款的权利。

3.2. 责任转移货物所有权转移后,卖方的责任和义务通常就会转移到买方身上。

买方需要承担货物的风险和损失,包括运输途中的损坏或丢失等。

因此,在货物所有权转移前后,买卖双方应事先协商和明确各自的责任,并在合同中进行细致的规定。

3.3. 风险承担货物所有权转移后,买方将承担货物所带来的风险。

这包括货物的质量问题、损坏风险和运输风险等。

买方有责任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并在必要时采取措施保护货物。

同时,买方也有权利对货物进行检验和索赔,以确保自身的权益。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规则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规则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规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国际上买卖双方为引进和销售货物而达成的合同,这种合同不仅涉及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涉及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规则是非常重要的,对买卖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都具有重大影响。

首先,所有权及其转移规则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关键问题之一、所有权即指货物的拥有权,包括货物的使用权和处置权。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为了明确买卖双方对于货物的权益,必须明确规定所有权的转移规则。

通常情况下,所有权的转移有两种方式:一是约定所有权在合同签订时立即转移;二是约定所有权在货物交付时转移。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事法律制度的规定,通常都是在货物交付时转移所有权。

这是因为货物交付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合同履行义务之一,只有货物交付了,才能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货物交付时,所有权的转移可以通过交付实际控制权或者交付交叉凭证的方式进行。

其次,风险的转移规则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另一个重要问题。

货物在运输和交付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风险的侵害,如损坏、灭失等。

为了明确买卖双方在风险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必须规定风险的转移规则。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事法律制度的规定,通常情况下,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是分开处理的。

具体来说,货物的损坏或灭失风险在货物交付时转移给买方,无论是货物的实际交付还是交叉凭证的交付。

而在货物所有权转移前,卖方对货物的保管和保险责任仍然存在。

此外,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对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进行特别约定。

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在特定的交付条件下,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时间和方式。

这种特别约定在国际贸易中非常常见,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总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规则是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规定。

合同中对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时间和方式的明确规定,可以帮助双方准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合同的有效履行提供保障。

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

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
b、如果买方有正当理由撤销其对货物的接受,则买方 可以在保险合同不包括的限度内,认为卖方自始就承 担货物灭失的风险。
例:假定买方已支付了10000美元货款,但在接受货物 后,经合理检验发现货物有瑕疵,于是撤销其对货物 已作出的接受,并及时通知卖方,但卖方还来不及从 买方占有下把货物运走时,该项货物因失火焚毁,假 如买方对该项货物投保的金额仅为8000美元,则买方 有权认为保险合同中不包括的 2000美元的损失应由 卖方承担。
但并不要求卖方把货物交到某个特定的目的地,则货物的风险 应于卖方把符合合同的货物适当地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转移于买 方。
b、如果合同要求卖方把货物交到指定的目的地,则风险于卖 方在目的地向买方提交货物并让买方能受领货物时转移于买方。 B.当货物已存放在受托人处毋须移动即可交货时,货物风险何时 转移需视受托人是否出具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以及他所 出具的是可转让的物权单据还是不可转让的物权单据而定。
(一)英国法的规定 (二)美国法的规定 (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 定
10
(一)英国法的规定
英国《货物买卖法》20条规定,货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与货物所有权一起转移到买方,但该原则已不适应英 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因此 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 一般通过协议将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分别加以规 定。
状态,则其所有权在此时转移到买方。 (2)在卖方未对货物设置担保权益的情况下,在买方将货物交
给买方或交给将货物运送给买方的承运人时货物所有权转移到 买方。
8
(二)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
原则上,被特定化的货物的所有权从何时起由卖方转移到买 方应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出规定,如果合同未作出规定,则货 物所有权在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时转移到买方。交给买方时间: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是指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是指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是指篇一:论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论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摘要: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直接涉及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

因此,风险的划分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

因而,明确货物风险转移的具体时间和条件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我国合同法在借鉴国际公约的基拙上也对风险转移问题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相比之下一些条款仍有一定不足,需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货物买卖;买卖合同;风险转移风险,作为买卖合同中的一个法律术语,通常是指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毁损、灭失的危险,即货物发生毁坏、灭失的可能。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风险一般是指货物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情况,如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查封以及不属于正常损耗的腐烂变质等。

这类损失具有以下两个特点:首先,这是由意外事件造成的,而不是由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不作为所引起的;其次,这类损失的发生是不确定的,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无法预见、无法防止且无法避免的。

风险转移即风险负担的转移,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由此种意外风险造成的货物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

风险的划分和承担直接影响着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国际贸易中,如果风险事实发生时货物的风险负担没有从出售方转移至购买方,则货物因此意外风险而遭受的损失由出售方承担,即使卖方已经托运交付货物,也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免除其交货义务。

反之,若风险事实发生时风险负担已由出售方移转至购买方,则货物由于意外事件所遭受的损失就应由购买方承担,购买方不能以此意外风险事实为理由拒绝支付货款,也不得因此而拒绝履行其他相应的义务。

风险移转制度的目的就是要确定这种非因当事人过错所致的不确定损失发生时应当由买卖双方中的哪一方来承担损失的问题。

一、风险转移的原则风险的转移因不同的合同、不同的履行方式而不同,各国对此也各有不同的规定。

关于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在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提出了如下原则:(一)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制度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制度

04 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确定
4 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确定
货物买卖合同中最实际的一个问题便是风险转移, 其核心关注点就是基于何种方式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 对此各国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各 国立法所确立的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的规定主要有三种:
一 是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风险转移的时间,如瑞士;
4 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确定
然而实际上通过不少案例分析该原则却引起了争议,确立 风险于合同成立时转移买方的利益很难得到保护。由于合同的 成立并不同等于合同的实际履行,也不等于所有权的转移,当 合同成立时并不能代表货物也已经由卖方交付至买方,此种情 况下占有和控制货物的有时仍是卖方。若岀现卖方过错而未尽 到妥善保管的义务,而风险责仼却由买方承担是明显违背合同 的公平原则的,因此随着贸易发展的日渐成熟这一原则的适用 已减少。
我们用一个假设的买卖10000吨优质 供人类食用的大米的案例,来分析影响 风险转移的各种因素。
2 影响风险转移的因素
(2)全损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上述买卖大米的案例中,如果该船在海上 遇难沉没,所装运的10万吨大米全部损失, 则本合同项下10000吨大米的损失应当由
买方承担。因为虽然本合同的1万吨大米 没有从这批10万吨的大米中特定化,但是 这1万吨大米包含在这10万吨中却是已经 确定的。因此在全部损失的情况下,可以
4 货物风险转移时间的确定
2、风险于所有权转移时转移
以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为风险转移时间,最早是来源于罗马法的一句谚语“天灾归所有人 负担”,该原则将所有权同风险转移联系到一起,所有权归何人所有就由何人负担标的物毁 损、灭失的风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物主承担风险原则。风险于所有权转移时转移的原则体 现了法律的公平合理性,因为所有权是完整的物权,而风险可以说是具有从属性的,由对该 物具有完整物权的当事方负担风险是完全可行的;这也能进一步强化所有权人的责任心对其 享有之物妥善保管,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

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性探讨

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性探讨

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性探讨摘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与风险何时发生转移,两者是否同时转移,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各国法律分为:一是将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联系在一起,二是将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相互分离.因此,在国际贸易中, 合同订立、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在多数情形下并不是同时发生或实现的。

关键词;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国际贸易正文: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与风险何时发生转移,两者是否同时转移,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它不仅影响卖方收取货款或买方提取货物的安全性,也关系到货物灭失、损失的责任认定。

一、所有权转移卖方转移货物所有权及买方支付价款是买卖合同的实质内容。

但由于国际贸易中的买卖双方分别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因各国政治、法律制度以及距离等原因,国际贸易比国内贸易更为复杂、更具风险性,因而,货物所有权何时转移将直接关系到卖方收取货款以及买方提取货物的安全性。

在货物所有权转移方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条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即卖方有义务将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就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地点及条件等没有做出任何规定.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也没有涉及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只有在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中的CIF合同项下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及条件做出了规定,即在卖方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给买方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但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国际惯例是《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一)认为合同成立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以《法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为代表。

合同成立主义旨在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加强当事人的履约责任心,有利于保护买受人的利益。

但在实践中与将来之物的买卖,所有权转移的界定就变得不明确。

(二)以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所有权转移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和我国《合同法》为代表。

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

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
(2)但是,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昔业地以外的某一地 点接收货物, 则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 地点交给他处置时,风险发生转移。
区别两种具体情况:
(1)买方去卖方营业地提货。(卖方直接将货物交给 买方的情况)
(2)买方去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一地点(如某个公共 仓库)提货。(由第三人将货物交给买方的情况)
(2)7月1日,乙公司可以采取的合理的补救措施是什么 是? 参考:撤销合同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 定,甲公司出售一批木材给乙公司,履约方式为:甲公司 于7月份将木材自吉林交铁路运至大连,再由海上运输至 纽约。乙公司支付相应的对价。但是7月份,甲公司没有 履行。8月3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该批木材最迟应当 在8月20日之前发运。8月10日,甲公司将木材交至铁路 运到大连。但是该批木材在自大连运至纽约的时候发生海 难,损失了80%。由于双方 对货物灭失的风险约定不明 确,于是发生争执,乙公司认为,甲公司违约在先,所以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因甲公司未按时履行义务, 已经终止,故货物损失的风险应当由甲公司负责。
(1)如果该批仪表是甲公司按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纸 生产并出口给乙公司的,甲公司是否向乙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 参考:不承担责任
(2)如果该批仪表乙公司事先已经告知甲公司将部分 转口到巴西,甲公司是否要向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参考: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该批仪表乙公司事先未告知甲公司将转口 巴西,甲公司是否要向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参考:不需 要承担责任
参考:合同没有成立。我方电为要约邀请
S省某建筑工程公司急需100吨水泥。该建筑工程 公司同时向A市海天水泥厂和 B市的丰华水泥厂发函, 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渍水泥现货(袋装),吨价 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 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Lesson 1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所有权
与风险的转移规则
——International trade term
国际贸易术语
Prelude case:
信阳——纽约茶叶买卖合同
路途?
运费?保险费?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风险转移的时间与地点?
合同的这些条款由于费用太高,太过繁琐,一般难以协商出一致的意见。

因此,为了简化谈判过程,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国际商会依据公平原则,提前制定了一个所有权及风险转移的体系,以方便进行国际货物贸易的当事人使用。

这个体系被称为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international trade term)是一个包含了13个英文缩略语的体系。

每一个英文缩略语规定一种情形,其中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风险等均
不相同。

按照买方的由重到轻,卖方义务由轻到重排为四组,分别如下:
EXW,
FCA,FAS,FOB,
CFR,CIF,CPT,CIP,
DAF, DES, DEQ,DDU,DDP,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
1.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是否
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从属费用,即
运费和保险;
2.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
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所承担的
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使用方式
订立合同时,双方可以选定使用某一个贸易术语,后面跟上一个地点(例:EXW信阳),结合贸易术语及后面的地点来具体表示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贸易术语

货时间


运费
及保险费


Deliv ered duty paid
完税
后交货
口国指
定地点
货,但办理一切进口税费
案例
南美某国的修格公司希望从
我国太原辉泉公司购买一批货物。

双方正在就货物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谈判。

双方对国际贸易术语都非常熟悉,而且就国际货物买卖有丰富的经验,且都与从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保险的专业公司保持 经常性业务联系。

基于以上事实,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1) 从修格公司的角度讲,如果
选择EXW 术语,意味着它要承担的相关义务比选择任何其它贸易术语都要大
2) 修格公司可以接受”CFR 天
津”的贸易术语而向自己的保险公
司投保货物运输险
3)假如双方采用了“CIF布谊诺斯艾利斯”的贸易术语,辉泉公司对货物在海上的沉船风险应当对修格公司承担责任
4)双方都有可能接受F组中的某项贸易术语
甲公司与乙公司依CIF安特卫普价格订立了出口一批布料的合同。

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卖给了丙公司。

关于这批布料的两次交易的风险转移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甲与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B.在甲与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转移
C.在乙与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原则上在双方订立合同时转移
D.在乙与丙公司之间,货物负险原刚上在丙公司收到货物时转移
关于FOB术语,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
B.卖方应当自费取得保险
C.卖方无义务自费订立主要运输合同
D.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关于CFR贸易术语,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
B.买方应当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C.卖方应当自费取得货物保险
D.该贸易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