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出站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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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

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

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第一篇: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1、期满出站报送纸质材料:(1)《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式2份);(与博士毕业论文格式相似,包括封面、目录、内容)(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式5份);(如是在职博士后,选“回原工作单位”;如是统招统分博士后则选“流动到新单位”或“留设站单位”;右下方须有校验码)(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式5份)(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一式5份)(第一栏“流动站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的考核意见”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均须经博士后所在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5)《接收函》;(一式5份)(统招统分博士后由出站接受单位出具,须盖接受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职博士后回原单位不需提供《接收函》)(6)《联系导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工作评价表》(一式2份);(由博士后联系导师填写意见、签字);(7)《南京大学博士后期满离站科研工作评审表》(一式2份);(需院系、合作导师组织答辩)(8)《南京大学博士后离站个人总结表》(一式2份);(所在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9)《出站博士后科研成果汇总表》(1份);(10)《博士后研究人员更换资助项目负责人申请表》(一式2份);(11)《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一式4份);(12)《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一式4份);(须到学校财务处盖章确认)(1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2份);(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须到学校财务处盖章确认)(14)《南京大学教职工办理离校手续表》;(15)在站期间发表论文(1份);(包括封皮、目录、首页复印件及获奖情况)(16)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各2份);统招博士后请提供3份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复印);(17)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博士后工作证。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进出站手续应备纸质材料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进出站手续应备纸质材料
10
博士学历证书复印件5份
11
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均为复印件5份
已婚已育的博士后
12
(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
培养材料
1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3份
进站后2个月内开题;
2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3份
进站满1年中期考核;
表格需签字、盖院章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进出站手续应备纸质材料(流动站单招)
进站材料
序号
申报材料
备注
1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招收审批表》1份
院学位分委会签字盖章
2
博士论文原件1份、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
本校毕业博士免交毕业论文
3
《博士后申请表》 5份
申 5份
推荐人亲笔签名
5
《专家推荐信Ⅱ》 5份
4
在站期间科研成果 3份
2011年后进站的博士后,需要以第一作者和以学校为第一单位正式发表SCI(E)、EI、SSCI、CSSCI、ISTP检索论文1篇以上
5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3份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得者
6
《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3份
出站后重新分配工作的博士后
7
《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3份
推荐人亲笔签名
6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1份
谢联辉院士签字,校学术委员会盖章
7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5份
外籍(港澳台)博士提供护照复印件及博士学位证明。
8
有效证件复印件5份(身份证、护照等)
9
往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学位证书 5份

博士后出站材料【模板】

博士后出站材料【模板】

博士后出站材料
第一步:登录“中国博士后官网”填写出站信息。

落户人员请准确填写个人配偶及子女的基本信息和现户口地址、所在派出所(以户口簿首页为准)。

配偶和子女户口必须在同一个户口薄上。

第二步:系统提交博士后在站期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原件。

完税证明:自行在税务局大厅自助机打印;社保缴费记录:自行在网上申请,系统只能出具最早两个月前的记录。

第三步:请出站系统中认真、完整填写在站期间学术成果。

包括:论文、专利、科技奖励、获基金情况、主持获参与研究项目。

第四步:准备如下纸质材料至人事处(知新园 329)审核。

* 备注:2、3、5项请在“中国博士后”官网“表格下载”区自行下载
4、7项请在**大学人事处内网下载;
以上纸质材料请准备一套原件+一套复印件,需要上传博士后系
统的材料均为彩色扫描。

特别、面上资助总结报告只需一份原件。

关于博士后进出站材料的说明

关于博士后进出站材料的说明

关于博士后进出站材料的说明为规范博士后进出站材料的填写申报工作,现对普遍存在、容易疏漏的问题,予以进一步规范说明。

一、博士后进站应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二)注意事项.每份进站申请材料须用纸打印或复印后按上述顺序用双钉左侧装订,其中提供样表的材料须按原有样式填报,不得随意更改。

.各单位在上报纸质进站申请材料时,务必将内容一致网上系统上的博士后进站申请同时提交到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在获得审批后,还须及时确认网上审批信息。

.专家推荐意见、流动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流动站单位专家对项目的评估意见等应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敷衍了事。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的“申请人当前身份栏”,属于统招统分的博士毕业生的,由毕业学校的研究生院(部、处)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属非统招统分的博士毕业生(即以在职、委培或定向的形式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由其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署“同意其脱产做博士后”和“是否同意出站后自主择业”的意见;属于现役军人的,由所在军队单位(师级(含师级)以上)的干部部门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署“同意其脱产做博士后”和“是否同意出站后自主择业”的意见;属于留学博士,只应提供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的复印件或《使领馆推荐意见》,申请人当前身份栏不能签署意见,否则就不属于留学博士。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的“博士后招收单位意见栏”,应加盖设站单位公章(即流动站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和工作站企业的行政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

.园区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所属的企业分站招收博士后时,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的“领导审批意见栏”和《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的“工作站设站单位意见栏”,除盖本企业公章并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外,还须加盖园区行政章(或园区博士后工作用章)。

.非设站企业(含民营企业博士后科研基地)招收博士后时,除按“流动站自主招收”的类型分别提交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外,还须按《辽宁省招收企业项目博士后办法(试行)》的规定,在纸质材料中另外提交《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辽宁省企业项目博士后联合培养协议书》等材料。

博士后进站、出站及基金申请流程-博士后进站、出站与基金

博士后进站、出站及基金申请流程-博士后进站、出站与基金

博士后进站、出站与基金申请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注意:现场审核时需带齐所有材料的原件及三套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回。

一.进站(进出站标准表格,在“中国博士后网下载区”下载,要求使用基金会统一的制式表格,不得随意更改。

(一)进站所需材料(请看附件一)1.《博士后申请表》(本人在线填写,在线生成,有校验码,注意户口本首页地址要落实到门牌号)2.《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统招统分由学校盖章;在职人员必须脱产,有单位人事部门的章;如果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须有中介出具“个人委托存档证明”)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4.《专家推荐信》(其中一封推荐信必须是博士生导师推荐信)5.身份证6.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论文答辩决议(如果是国外取得的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工作站独立招收或联合招收需提供)8.《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联合招收提供)注意:流动站单独招收提供1~6项,工作站单独招收提供1~7项,联合招收提供1~8项(二)落户1.博士后进站时,户口只能落在设站单位集体户(不能落常住集体户)。

2.工作站、流动站联合招收的,户口落在工作站设站单位。

工作站落户确有困难的,经流动站同意,可以落在流动站设站单位。

3.进站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不予迁移,集体户口可以迁到设站单位。

(三)其它1. 开具博士后在站期间子女入学介绍信所需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进站批文复印件提示:如果孩子已经是本市常住户口,不开具介绍信。

2.女博士在站期间所生子女可以随博士后本人落单位集体户。

3.博士后在站期间户口不能迁移,如果自行迁移,出站时家属将不能随迁。

二.出站(一)出站所需材料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本人在线填写申请材料后,在“纸质材料”中生成此表。

出站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出站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出站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应提交的纸质出站材料清单
二、有关要求
1.出站材料按照装订顺序用双钉左侧按部分分开装订。

2.各单位在报送纸质出站材料时,还需同时提交网上出站申请。

3.审核需要迁移户口的博士后人员及其随迁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博士后为在职、定向、委培人员或现役军人,出站时自主择业的,须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级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其自主择业意见。

5.接受单位的接收意见须加盖接收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公章,没有人事(或干部)部门公章的,加盖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府人才代理机构公章。

回原单位工作的,可以不提供此表。

6.在站工作期限小于二十一个月或超过三年,设站单位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情况,提前向自治区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出站手续。

7.各单位在给我办报送博士后期满出站材料时须同时报送《博士后研究报告》2份。

同时,设站单位也可将《博士后研究报告》直接送北京图书馆博士论文收藏中心。

无论将报告直送北京图书馆或集中报送我办的,设站单位均应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中单位意见栏内注明报送办法。

1、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的纸质申请材料清单

1、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的纸质申请材料清单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人员进出(退)站业务办理程序
及纸质申请材料清单
1、博士后人员进出站业务办理程序: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打印进(出)站所需材料。

(2)向设站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设站单位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通过设站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及纸质申请材料审核后(联合招收博士后需由工作站和流动站依次审核),由流动站设站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博管办审核办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2份
(2)人事档案已迁入设站单位人员提供做博士后前常住户口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同意接收人事档案的函。

2份
(3)退站后需再次进站人员需提交再次进站单位出具的《同意进站函》。

2份
(4)单位上报退站材料时应提供上报函。

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为了顺利完成博士后出站和落户申报,以下是一份包含了各类必备材料的清单。

请注意,费用和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不同机构或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准备申报材料之前,与相关部门或机构核实具体要求。

1.个人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发表论文等。

2.博士学位证书:提供最高学历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博士毕业证书:提供最高学历的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4.博士论文成果:提供博士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5.推荐信:提供两至三封推荐人的推荐信,推荐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

6.个人科研成果材料: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会议论文、专利等,最好提供摘要和全文。

7.个人简历:详细列出个人教育背景、科研经历、荣誉奖励等。

9.住房证明:提供租房或购房的相关证明,如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等。

10.健康证明:提供体检报告,并注明在申报材料递交之前进行的体检。

11.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地区或机构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聘任书、工作证明等。

12.研究项目材料:提供博士后期间参与的研究项目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研究报告、成果证明等。

13.学术交流证明:提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活动的证明材料,如会议邀请函、演讲证明等。

14.奖励证明:提供个人在博士后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证明,如优秀论文奖、科研成果奖等。

15.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以上是一份博士后出站和落户申报常见的材料清单,具体情况会根据不同的机构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准备申报材料之前,仔细查阅所在机构或地区的相关要求,以确保准备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博士后出站总流程【模板】

博士后出站总流程【模板】

博士后出站总流程第一步:准备出站纸质材料,具体请参照《博士后出站材料》,同时确保除博士后特别资助外的其他博士后经费已全部花完(为零)。

*北京市博士后经费获批5万元及以上的博士后人员要求自行联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完成《审计报告》。

第二步:博士后出站答辩会,要求3-5名专家(除合作导师)进行评议,填写《**大学博士后出站考核表》。

第三步:提交出站纸质材料审核,人事处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盖章、签字。

*办理地址:知新园329,人事处师资办公室于老师,电话:********第四步:博士后在系统正式提交出站申请。

第五步:学校网上审核通过,提交至北京人才大厦。

第六步:获得北京市博士后经费资助的博士后(获批经费5万元及以上)需自行将《结题报告》和《审计报告》各一份送至北京人才大厦。

*办理地址:北京市**区安定门外大街18号(安定门立交桥西北角,地坛公园西门斜对面),联系电话:********第七步:北京人才大厦网上审核电子材料,预计3-5个工作日。

批准出站后将会以短信形式通知。

博士后也可自行在博士后系统查询出站手续办理进展情况。

第八步:将出站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博士后证书》各1份(在博士后系通自行打印)交至知新园329,领取出站通知。

第九步:持出站通知至调配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

*办理地址:知新园323,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史老师,电话:********第十步:将离校转单交至知新园323,领取《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关系介绍信》和《档案转出证明》。

第十一步:持《档案转出证明》至档案馆领取人事档案,离校。

*办理地址:档案馆108室李老师,电话:********。

请提前打电话预约取档案时间。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人员进出(退)站以及落户业务办理流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人员进出(退)站以及落户业务办理流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人员进出(退)站以及落户业务办理流程及纸质申请材料清单一、博士后人员进出(退)站业务办理流程:(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申请并按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

(2)向设站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设站单位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通过设站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及纸质申请材料审核后(联合招收博士后需由工作站和流动站依次审核),由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将纸质申请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博管办审核办理。

二、进站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清单三、出站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材料名称份数要求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3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填报申请内容,在线提交,并导出数据打印纸质登记表(每页右下角有校验码)。

申请人基本情况、出站信息、配偶子女信息、博士后工作期间科研情况等内容须填写全面。

最后一页需本人签字。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3流动站负责人签字盖章;注:联合招收的,由流动站负责人、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3流动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注:联合招收的,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分别填写,并由责人签字盖章4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3出站可分配工作人员需提供《接收单位意见表》(1)如接收单位为需按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的单位(政府机关除外)应明确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为编制内人员;(2)如接收单位为企业,需提供自出站起一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3)如接收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限,需另附人才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协议首页及签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接收单位公章;(4)进站时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如需重新分配工作,须在出站前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将人事档案转入设站单位,同时提交:①原单位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由原人事关系所属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出具,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上述材料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原则出具。

博士后进站出站办理程序

博士后进站出站办理程序

关于博士后进站、出站相关办理手续说明一、博士后进站程序:(一)进站程序博士后进站的程序(二)进站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办事程序1、博士后申请表2、博士后进站的相关材料(见附件)3、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4、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5、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三)与联合培养博士后所在大学签订相关协议、填写相关表格。

二、博士后出站(一)完成研究项目的博士后出站需要出具相关资料。

1、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出站情况表2、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意见表3、流动站鉴定意见表(二)根据各联合培养博士后大学的相关出站要求办理出站手续。

(三)海淀园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聘请专家对博士后研究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后再到博管办办理博士后出站的相关手续,最终确定博士后出站。

注:相关表格下载地址(海淀园网站——办事走廊——中介服务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附件:博士后进站需要的材料以及办事程序1、博士提出申请的条件:1-1: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分配工作;1-2:40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学兼优;1-3:学科专业相近。

2、提交材料:2-1:《博士后申请表》2-2:两位本学科领域专家推荐信2-3: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答辩决议书及学位办公室证明2-4:培养单位或原单位同意其做博士后的同意函及鉴定意见2-5: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6:县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或博士后毕业时体检表2-7: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国外博士后申请)3、考核:3-1:学术专家委员会指定5人专家考核小组3-2:申请人向考核小组口头汇报进站后的工作计划3-3:考核后,考核小组提出拟进站人员名单并指定辅导专家。

3-4:报海淀园博士后管委会批准4、签订协议书:4-1确定招收人选后,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5、上报全国博管会复核:上报材料包括5-1:《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5-2:《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5-3:《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5-4:《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6、进站:6-1:海淀园管委会见到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即发进站通知书有关材料并通知本人。

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落户是指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后,顺利出站,并申请在出站地区落户。

为了顺利办理博士后出站落户手续,申请人需要
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下面是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大致涵盖了常
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博士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结题报告是博士后出站的必备材料,包括项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等。

3.博士后出站证明:博士后出站证明是由导师或研究单位出具的证明
材料,证明申请人已经完成博士后研究任务。

4.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如果申请人已经具有工作单位,并且需要在
出站地区落户,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工作
证明、工资或收入证明等。

5.学历和学位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最高学历和学位的证明材料,包
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

6.学术成果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在博士后研究期间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奖证书等。

7.个人简历:个人简历需要详细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
作经历、学术经历、获奖经历等。

8.推荐信:推荐信可以是导师或其他专家对申请人的评价,证明申请
人在学术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和潜力。

9.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地区和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的证
明材料,比如社保证明、纳税证明、居住证明等。

以上是一份比较全面的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在准备材料时要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博士后进出站申请审批材料装订要求

博士后进出站申请审批材料装订要求

博士后进出站申请审批材料装订要求
按照上级博士后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正式提交博士后进出站申请审批材料时,需按照一定顺序装订成册,具体要求如下:
一、博士后进站申请审批材料装订顺序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2.博士后申请表
3.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4.身份证复印件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6.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7.体检表
8.博士后脱产证明(限在职博士后)
说明: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不需要封面,不需要胶状,一式三份。

其他用于我校审批使用的表格材料不装订入册。

二、博士后出站申请审批材料装订顺序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或聘用合同、接收函、商调函)
4.身份证复印件
5.博士后研究人员备案证明复印件
6.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审批表复印件(有则装订)
7.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报告(有则装订)
说明: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不需要封面,不需要胶状,一式三份。

其他用于我校审批使用的表格材料不装订入册。

苏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材料一览表-苏州大学人事处

苏州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材料一览表-苏州大学人事处

苏州大学博士后出站材料一览表
注:①若是与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纸质材料则按流动站招收和工作站联合招收分别准备1份和3份(流动站招收的1份材料中不要出现企业的印章;工作站联合招收的3份材料中,《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直接从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区”下载(《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工作站联合招收)》)并填写打印)。

②使用进站时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填报申请内容,在线提交,并导出数据,打印纸质申请表(每页右下角有校验码)。

出站工作单位(在职人员一律填写“回原单位”)、配偶子女信息以及在站期间的项目、文章等信息要填写完整。

③第一栏“流动站审核意见”处由博士后所在流动站填写并签字、盖章。

第二栏“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中“流动站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处由校博管办签字盖章。

企业联合招收的博士后,还需由企业工作站在“工作站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处签字、盖章。

④有独立人事权单位的接收函必须加盖人事(或组织)部门专用章;无独立人事权单位的接收函,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另附该单位与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其中一
份复印件须加盖接收单位红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最新规定,博士后出站拟出国(境)工作者,档案、户口一律转回原生源所在地,须提供原籍人才交流中心调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⑤格式参见《苏州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封面格式》、《全国博后办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编写规则》,此报告除封皮外需连续编写页码,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刷,胶装。

博士后出站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材料清单

出站材料清单
注:
博士后证书可自行在中国博士后网站打印
出站后缴满1个月社保,并于出站日起4个月内递交材料可申请落户,具体见户口材料清单文件中的说明
如需工资转移单、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可在离校手续办结前登录XX大学“网上办事大厅”,搜索“电子证明服务页面”自行申请。

0《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
* 财务处要求单列,不要混入实验材料费中。

如无,则删除这两项
(具体开支项目、如何分类汇总等,请到人事处官网下载专区-博士后科研助理办公室-博士后-查看《财务处-科研经费支出项目(博士后)》、《财务处-如何查询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和分类归总指导》)。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认证复印件)。

博士后人员的出站材料

博士后人员的出站材料

博士后人员的出站材料1、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做博士后研究工作总结,认真、实事求是地填报《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和撰写《博士后研究报告》。

2、合肥研究院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检查有关协议规定事项履行情况。

要认真审核《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核实科研成果、家庭成员等项内容(可核验有关证件);检查《博士后研究报告》;填报《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等出站材料,并将考核及工资晋升等有关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3、向全国博管办或省、院递交以下材料:(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3)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原件,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可直接具函;应回原单位或已同有关用人单位订有协议,应按协议分之到该单位的,不必具函;原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同意另行分配工作的,须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4)《博士后研究报告》(1份,可在报送出站材料后另行集中报送,并由招收单位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中“单位意见”栏内注明报送情况);(5)博士后配偶及子女身份证或证明复印件(需注明户口迁出地和迁入地派出所名称;不必迁户的,不需提供);(6)其他补充材料。

4、全国博管办或试点省市管理部门审核上述材料后,办理以下出站手续:(1)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留该表1份存档(在试点省市的加留1份),在复印件与原件核验后,余件退设站单位;并将原件归入本人档案保存;(2)开具《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3)开具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落户介绍信》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博士后配偶、子女应与博士后本人一同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在同城市内变动户口的,视当地公安部门要求开具迁、落户介绍信及调动人员登记表)。

博士后(或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或博士后需回原单位或与有关用人单位订有协议需回原户口所在地工作的,不办理第(2)、(3)项手续。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进出站手续应备纸质材料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进出站手续应备纸质材料
申请人亲笔签名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5份
负责人签字
3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5份
流动站审核意见
表格需签字、盖章
4
在站期间科研成果3份
2011年后进站的博士后,需要以第一作者和以学校为第一单位正式发表SCI(E)、EI、SSCI、CSSCI、ISTP检索论文1篇以上
5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3份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进出站手续应备纸质材料(流动站单招)
进站材料
序号
申报材料
备注
1
《福建农林大学博士后招收审批表》1份
院学位分委会签字盖章
2
博士论文原件1份、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
本校毕业博士免交毕业论文
3
《博士后申请表》5份
申请人亲笔签名
4
《专家推荐信Ⅰ》5份
推荐人亲笔签名
5
《专家推荐信Ⅱ》5份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获得者
6
《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3份
出站后重新分配工作的博士后
7
《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3份
博士后、导师亲笔签名
注:
1、进站材料必须有2份为原件。材料上交时请将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将《博士后档案清单》填写完整粘贴于档案袋表面。
2、各环节材料请分别整理、分时段上交。8有效证ຫໍສະໝຸດ 复印件5份(身份证、护照等)9
往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学位证书5份
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5份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的答辩决议书
10
博士学历证书复印件5份
11
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均为复印件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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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进出站流程
概念
设站单位: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 流动站: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博士
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 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 的人员。
流动站
北 京 大 学 医 学 部
基础医学流动站
生物学流动站 临床医学流动站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 学流动站 口腔医学流动站
有问题欢迎来电、来邮件询问 联系方式改变,请及时告知
祝各位老师和博士 后新春愉快!
国博士后网站,并且保证网上提交与纸版 材料一致。 按留校转单要求,及时完成退房、退证等 手续 在站时间:2年,获得博士后特别资助可延 长半年。特殊原因提前出站,至少在站21 个月。
博士后出站纸质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学院盖好章)
2. 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登记表
3. 工作单位接收函(人事部门章)
落到集体户的由单位人 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出具 《落户地址介绍信》
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及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 生子女证等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 处87680101;87682129
在职人员“再就业”
入站时原单位规定出站必须回原单位工作 的在职博士后,如出站后改变就业计划, 须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其重新就业 的证明
药学流动站
进站材料递交程序
1.博士后通过中国博士后网站提交材料,并 打印,向各流动站(学院、医院)提出申 请;
2.流动站根据博士后条件和课题需求进行遴 选,择优录用。 国家对入站博士后要求: 新近取得博士学位 非同校或者同校跨一级学科 40周岁(含)以内
进站材料递交程序
北医的学术要求: 满足至少两项
出站落户
出站留京工作,爱人和子女随落北京户口 的,需提供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此部分 博士后应由自己办理出站。
博士后需明确家属户口地址、派出所和将 落户单位地址和派出所。
及时办理,注意介绍信时限(40天)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司介绍信》
博管会《调动人员情况 登记表》
单位接收函
SCI收录杂志发表论著。一作或通信作者,综述 不算。
在站期间在中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期刊要目总 览杂志发表论著2篇,要求见刊或正式录用
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要参加者(排名前三), 需提供项目证书等证明材料
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国家专利核心成员证明
出站流程
博士后完成出站报告,进行出站答辩 博士后提交出站申请,所有表格来自于中
份数
1. 博士后进站审核表(统招统分者,由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非统
3
招统分者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处盖章)
2.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要求注明资助类型、
3
不转档案等情况)

3. 博士后申请表(流动站)
3


4. 专家推荐信(两封)
3

5. 博士毕业证书
3

6.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培养单位学位评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其中1-4为去博管会所需材料。材料只要求一份是原件,其他可是复印件。
份数 1 3 3 3 1 3 3 1 1 1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此处由医学部 人事处盖章, 二级单位不要盖章
如果留北医附属医院工 作,
需加盖用人单位即医院 人事公章
和上级主管部门即医学 部人事处章。
户口和档案均到医院, 请提前问好单位所在地 址和户口所属派出所
3
7. 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或军官证等,正反面复印到一张 A4 纸上)
3
接受博士后进站纸质材料的装 订顺序
8. 博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加盖培养部门公章
1
9. 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评议书、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1



10. 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的中英文论文复印件(标明文章PMID
1

号/DOI、杂志当年影响因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任务书
SCI收录、IF大于等于0.5的杂志发表论著, 一作或责任作者,综述不算论著。
中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期刊要目总览杂志发 表论著2篇,要求见刊或正式录用
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要参加者(排名前 三),需提供项目证书等证明材料
获得国家专利证明
3.接受博士后进站纸质材料的装订顺序
装订 序号
材料名称
T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ps
及时关注北医人事处网站 先退房,后出站 出站及时结清账户余款,特别资助在出站
后仍可报销 回原单位工作者,在办完出站手续后,请
将进出站原件材料自行带回原单位档案保 管部门 博士后在站时间有限制,请留意在站时间
Tips
各种表格请到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部分 表格到医学部网站下载

(排名在前三)、作为核心组成员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证明
11. 体检表(装订在原件中,体检时间为进站前1个月内,需经人事处
1
开介绍信到北大医学部医院体检)
注:需核对学历学位证日期是否与身份证一致。
出站流程
博士后
流动站(院系)
北医人事处
转 递 档 案
用人单位
博管会
派 遣 、 户 口 介 绍
博士后出站学术要求: 满足两项
4.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5.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离校手续单
6. 博士后研究报告精装本
7. 曾申请过博士后基金面上或特别资助者提供博士后基金报告
8.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婚育状况证明表
9.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情况登记表
10. 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的中英文论文复印件(标明文章 PMID号/DOI、杂志当年影响因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任务书 (排名在前三)、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作为核心组成员获得的 国家发明专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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