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学-活体损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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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损伤鉴定课件

活体损伤鉴定课件
建立活体损伤监测系统, 及时掌握公共卫生安全状 况,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 依据。
法律与伦理问题及应对策略
法律责任与权益保障
明确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法律责任 ,保障各方权益。
伦理审查与规范
建立伦理审查机制,规范科研和临床实践中的伦 理问题,确保活体损伤鉴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 性。
THANKS
案例四:运动致伤的医疗评估与康复指导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运动致伤后的医疗评估与康复指导对伤者的预后恢复至关 重要。
运动致伤的医疗评估主要包括对受伤部位、损伤类型及严 重程度的诊断。根据评估结果,医生可制定相应的康复计 划,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方面。此外, 医生还会给予伤者生活方面的指导建议,如饮食、休息等 ,以促进身体尽快恢复。同时,对于严重运动损伤,可能 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良好的护理对于患者的恢复也非常重要,包括疼 痛管理、心理疏导等。
05
活体损伤鉴定案例分析
案例一:交通事故致伤者的法医鉴定
总结词
法医鉴定是交通事故中判断伤者损伤程度、评估健康风险的关键手段。
详细描述
法医鉴定涵盖了对伤者身体各部位的评估,包括皮肤、骨骼、器官、神经系统等,旨在确定损伤程度、预测康复 时间及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风险。同时,法医鉴定还需考虑外部因素如车辆速度、撞击部位等,为责任认定 提供直接证据。
03
损伤病理学与分子生物学
炎症与修复
急性炎症
急性炎症是机体对各种损伤因子的刺激作出的适应性反应,其目的是清除损伤因子,修复 组织和器官,恢复正常生理功能。急性炎症期主要表现为充血、水肿、渗出和变质等改变 。
慢性炎症
慢性炎症是指炎症持续时间较长,通常超过数周,甚至数月或数年。其发生原因通常与急 性炎症迁延不愈、反复发作有关。慢性炎症期主要表现为纤维结缔组织增生、炎性细胞浸 润、血管通透性增高、局部组织变性坏死以及功能代谢障碍等。

活体损伤鉴定培训课件

活体损伤鉴定培训课件
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将有助于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和效率,如生物传感器可以用 于检测生物组织中的微量物质,生物芯片可以同时分析多个基因或蛋白质的 表达水平,光谱分析可以无损地鉴定损伤类型和程度等。
未来发展趋势和展望
发展趋势
未来活体损伤鉴定技术的发展趋势将包括综合应用多种技术、向非侵入性和实时 监测方向发展、以及推进标准化和规范化等方面。
分析要点
核实事故经过与保险责任范围,与 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落实赔偿 金额和后期医疗需求。
05
活体损伤鉴定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法律法规的基本概 念、作用和分类
法律法规的适用范 围和效力
法律法规的制定、 修改、废止和解释
相关标准与规范
相关国际标准与规范 相关国内标准与规范
相关行业标准与规范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审查
鉴定结论的基本概念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审查方法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审查内容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审查程序
06
活体损伤鉴定技术的发展与展望
现有技术的局限性及发展方向
局限性
目前活体损伤鉴定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对损伤时间推 断精度不高、对细微损伤的识别能力不足、受环境因素影响 较大等。
活体损伤的特点是具有明显的形态学特征,如出血、疼痛、 局部压痛等。
活体损伤类型
根据损伤部位和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活体损伤分为多种类 型,如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轻度损伤和重度损伤等 。
开放性损伤是指皮肤或黏膜破裂,导致身体内部组织暴露 于外部环境,如擦伤、撕裂伤等;闭合性损伤则是指没有 皮肤或黏膜破裂的损伤,如挫伤、肌肉拉伤等。
按照损伤性质
分为挫伤、裂伤、擦伤等 。
按照损伤原因
分为交管破裂出血或组织水肿引起 。

什么是法医临床鉴定

什么是法医临床鉴定

什么是法医临床鉴定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是指鉴定人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损伤、残疾、生理功能、病理生理状况及其它相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适用于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保险理赔、意外事故等原因所致的活体损伤相关鉴定与判定。

问:受伤后,除了可以做伤残鉴定,我还能做哪些鉴定来争取其它权益呢?答:一般来说,除了伤残鉴定,常见的还有后续治疗费用和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简称“三期”)这些鉴定项目,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问:3个月前受伤了,现在已经出院,可以去你们那里做伤残鉴定吗?答:这个问题根据您自身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参考关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的评定时机:(1)可在损伤后1-3个月以上进行鉴定:适用于以组织器官形态结构改变作为鉴定依据不涉及功能障碍的残情,包括肢体、脏器缺失,内脏切除、修补,颅骨和颌骨缺损,肋骨骨折(无畸形愈合或者畸形愈合不影响残疾等级),肋骨缺损,牙齿折断或脱落等。

(2)至少在损伤3个月后进行鉴定:适用于面部或体表瘢痕,椎体骨折无脊髓损伤表现,骨盆骨折,肋骨骨折畸形愈合,肢体骨折愈合良好且不影响关节功能,手足指功能障碍等。

(3)至少在损伤6个月后进行鉴定:适用于以损伤并发症或后遗症作为鉴定依据的残情,主要包括面部色素改变,肢体骨折或软组织等损伤后涉及肢体大关节功能障碍,颅脑、脊髓损伤后遗智力缺损、精神障碍、大小便失禁、肢体瘫痪、性功能障碍,视觉、听觉、平衡功能障碍,胸腹腔脏器损伤后遗功能障碍等。

(4)至少在损伤后12个月以上进行鉴定: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外伤性癫痫,语言功能障碍,慢性骨髓炎长期不愈,骨折不愈合骨不连等。

(注: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如确有足够证据证明被鉴定人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遗颅内大面积脑软化灶形成,判定其不能恢复意识的,可适当提前,但应取得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一致同意并告知有关风险)。

法医临床学—活体检验-四川大学

法医临床学—活体检验-四川大学

法医临床学—活体检验讲授:邓振华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活体检验华西法医一、法医临床学概念(Clinical ForensicMedicine)1、概念二级学科活体检验(Examination of living victims)活体检验(Examination of living victims)20世纪80年颁布《刑法》《民法》等制定有关损伤程度、残疾的鉴定标准逐渐形成中国法医临床学雏形活体检验华西法医是现代法医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现代临床医学、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害损伤程度,车祸、工伤、人身伤害等伤残程度,性侵害被害人检验,犯罪嫌疑人或被拘留者保外就医的疾病和残疾评定,人寿保险理赔、残疾评定与疾病确认、家庭暴力中虐待儿童、老人的检验,以及医疗纠纷中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和伤残等级评定,赔偿医学、活体年龄推断等活体检验华西法医2、法律意义⑴为刑事侦查、行政裁决提供线索或医学证据损伤形态推断损伤性质(案件性质即如他伤或自伤)、致伤方式、损伤时间、强奸案受检人检查⑵司法审判刑事责任能力判定、定罪量刑损伤程度、骨龄、聋哑人、盲人⑶民事诉讼人身伤害及残疾赔偿伤残等级、护理等级、续医费、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⑷行政裁决、劳保待遇、保险理赔、残疾与疾病确认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活体检验华西法医3.活体法医司法鉴定特点结合临床诊疗资料对活体进行检查□医学文书审查□活体动态再现损伤变化过程,相对原始损伤是可变与不稳定的□鉴定对像是活体,因主诉和功能障碍都可能有夸大和伪装,所以应尽可能采用多种无创的客观检查手段进行检查活体检验华西法医活体检验华西法医活体检验华西法医活体检验华西法医活体检验华西法医活体检验华西法医活体检验华西法医枪弹创MRI 显示创道(小脑的损伤)活体检验华西法医CT显示出口(骨性结构的破坏)MRI 显示创道(小脑的损伤)活体检验华西法医活体检验华西法医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一)损伤程度鉴定的法律意义主要有侵犯他人健康权的伤害罪以及其他相关的罪名故意伤害罪(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2)客观方面非法侵害他人健康行为(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活体检验华西法医《刑法》中故意杀人、过失杀人、故意伤害或过失伤害他人,都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医学以此将损伤是划分致命伤与非致命伤。

法医学第九章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学第九章活体损伤鉴定
3.鉴定中涉及一些专门性问题时,应聘请对该专 业性问题有丰富经验的临床医生参加鉴定,以保 证鉴定结论的准确无误。
4.鉴定人在鉴定工作中只能按照相应的法规、标 准来执行。
5.在应用临床资料时,鉴定人必须以自己的检查 结果去和病历记载的伤情相印证,各种检验均应 该审核,只有证实与伤情符合时才可以引用。含 糊不清、没有其他资料印证的文字记录或难以用 科学解释的现象或检查结果,不能引用。
2. 补充鉴定 办案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认为临床法医学鉴 定结论不够完备,鉴定人没有很好地利用办案单位提供 的材料,没有完全解决案件中所提出的问题;认为临床 法医学鉴定结论的论据不足或者发现了新材料,而提交 给原鉴定人进行补充或解答新问题称为补充鉴定。
3. 再鉴定 指委托方或当事人对原鉴定或补充鉴定持有疑 义时,委托其他鉴定机关对原有资料和被鉴定人进行鉴 定的过程,又称重新鉴定。
3.活体损伤鉴定涉及的面广、难度大,对鉴定人知识 的储备要求高。活体损伤鉴定内容包括人出生后到 死亡前所有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涉及医学的各 个领域。因此,要求鉴定人必须具备活体法医学知 识和技能,同时还要掌握临床医学各科的知识才能 胜任鉴定工作。
4.对鉴定时限有严格的要求 由于伤病的情况不同, 同一伤病在不同时间检查其结果也往往不同,不同 时间鉴定常导致不同的鉴定结论,因而活体损伤鉴 定时限较严格,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伤病发展规 律和办案需要,准确把握好鉴定时限。
第九章 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学系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及内容 活体损伤鉴定
是根据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委托鉴定要求,运用临床医 学、法医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对被鉴定人进行检 查,在根据我国现行公布实施的相关标准作出相应的活体 损伤鉴定结论的过程。通过活体损伤鉴定,为司法机关及 有关部门的调解、赔偿、审判工作提供科学的证据。 临床法医学鉴定 根据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委托鉴定要求,运用临床医学、 法医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 在根据我国现行公布实施的法律条款作出相应的临床法医 学鉴定结论的过程。

法医临床鉴定包括哪些

法医临床鉴定包括哪些

法医临床鉴定包括哪些法医临床鉴定包括哪些“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

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活体损伤的鉴定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

它包括以下内容,律师咨询网来为大家解析: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

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

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

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

三、是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

四、是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

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

五、是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伪装有病,如伪装肢体瘫痪或伪装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毁损自己或授意别人毁损自己造成的损伤或疾病。

活体损伤鉴定,主要是根据伤病的具体情况选择应用相应的临床医学诊断方法,如采用视觉、听觉脑干诱发电位、ct、核磁共振、pet等检查方法,但应当注意的是在法医学鉴定中被检查者出于各自的动机,有可能夸大病情或伤情,也有可能隐匿病情或伤情,所以,要以客观检查为主,探讨各种症状,对被检查者的陈述和症状进行审查,才能保证鉴定的客观、公正。

活体损伤鉴定

活体损伤鉴定
或者并发症危及生命的损伤,损伤造成重要器官的破损或 严重的功能障碍。损伤程度鉴定需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 是损伤当时情况;二是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
损伤程度鉴定需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1. 损伤当时情况。指损伤当时是否有危机生命的损伤存在, 或者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是否有危机生命的情况发生。 2. 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损伤后遗留严重器官缺损或功能 障碍,严重影响被鉴定人生活质量的,应属重伤。损伤后
临床法医学鉴定的内容。
二、鉴定程序和种类
(一)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
1.案件受理 刑事案件必须由司法机关委托方可受理。 民事纠纷可接受其他单位、妇联、民政部门等委托。委托 时应明确提出委托的目的和鉴定要求。 2.案情了解 鉴定人要认真阅读委托机关提供的案件材 料,仔细听取办案人的介绍和询问当事人。 3.活体检查 助检查 4.现场勘查 5.制作鉴定书 包括对伤(病)者身体检查和临床医学辅
6.由于损伤的多样性及伤后病情变化的复杂性,目前
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能穷尽所有的损伤情况, 鉴定时,对标准未作具体规定的损伤,可以遵循损伤程度 划分原则参照标准相近的条文做出相应损伤程度评定。 7.伤者的X光片对认定有无骨折、血气胸等有决定性 的作用,鉴定时要认真核实。 8.临床特殊仪器检查中鉴定人生活质量有一
定影响的,应属轻伤。损伤造成组织、器官轻微损伤,恢
复后不遗留功能障碍者属轻微伤。
二、分类及意义
(一)损伤程度的分类
依据损伤对人体损害的程度不同,损伤程度分为重伤、
轻伤和轻微伤。 1.重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公安部(简称两院两部)公布的司法[1990]070号《人体 重伤鉴定标准》,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
个别省市制定了伤害案件评残标准外,大多数省市共

(法医学课件)10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学课件)10活体损伤鉴定

DNA 鉴定
指纹鉴定
通过检测 DNA 片段、基因、 核苷酸序列等,帮助寻找真相, 方便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寻找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的联 系,确定涉案人员身份,是重 要的犯罪侦破手段之一。
法医学报告的撰写
要点
用简单、理性、客观的语言 表达。
结构
按照规范化的结构来组织, 包括前言、病史、检查和分 析、结论、鉴定依据和后记 等部分。
活体损伤鉴定
活体损伤鉴定是法医学重要的分支之一。本课程将深入探讨这一领域的定义、 常见类型、鉴定方法与程序,以用科学,运用某些学科的成果,如法 律、医学、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等来解决 在法律上的问题。
作用
通过分析和研究尸体、心理、药物、痕迹等 方面,依法鉴定案件,有助于制定合理的法 律判决和保护社会公正。
考察的内容
创伤的性质、部位、范围、程 度等,同时要考虑被害人的感 知能力、认知能力以及各种可 能对伤害产生影响的因素。
常见的活体损伤类型
1 打击伤
2 烧伤
如拳击、棒球击打等造成的损伤,常发生 于头部、四肢骨骼。
如热油、开水等造成的损伤,常发生于面 部、四肢等易接触部位。
3 挫伤
4 刺伤
如摔倒、碰撞等造成的损伤,常发生于全 身不同部位。
发展历程
最早可追溯到中国战国时期的《吕氏春秋》, 现代法医学则起源于 1752 年的法国。
领域
涉及刑法、民法、医学、生物学等多种领域, 主要运用于法院、公安、检察等机构。
活体损伤鉴定的定义
鉴定对象
涉及两人以上之间的人身损害 纠纷案件,如伤害罪、故意伤 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鉴定原则
严格按照《武器与物品损伤鉴 定规程》规定的鉴定原则,每 一个细节都需掌握到位。

法医学10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学10活体损伤鉴定

六、诈伤/病 (malingering injury or disease)
身体健康的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伪装患病。
诈伤/病伪装得是否逼真,往往与其所具有的医学 知识,患病的经验及模仿的能力等有关。
特点 :
①过分夸大症状:超出了疾病或损伤本身应有的 症状或体征。
②对所述病情和经过前后矛盾,症状与体征不符 ③病程反常 ④诈病的发生常与损伤关系密切 ⑤查体不配合 常见诈病的法医学鉴定
5、皮肤瘢痕检验 6、活体损伤鉴定的时限
7、损伤与疾病的关系
损伤既可造成某种疾病,也可使。 ②损伤与疾病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③损伤与疾病无关。
8、活体损伤鉴定的注意事项
四、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法医学将损伤分为致命伤和非致命伤 非致命伤又根据刑法规定分为
根据上述分级原则,该标准将工伤及职业 病所致的残疾分为十级, 其中一、二、三、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五、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八、九、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道路交通伤残评定与赔偿
2002年GB/T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该标准将伤残程度分为十级。 伤残等级与赔偿: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轻伤已是法律 上确定故意伤害罪的客体要件的最低要求,因此 在伤害案件中评定轻伤即成为确定罪与非罪的重 要依据。
3、轻微伤(slight injury)
指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下,造成人体局 部组织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短暂 的功能障碍,恢复后不遗留明显后遗症, 达不到轻伤标准的损伤。
五、伤残程度鉴定
残疾(disability): WHO《国际残疾分类》 指出,对伤残的后果应从整体功能来评价,
包括--器官损害;能力低下;社会不利。

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

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

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会因为被他人打伤或者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受到伤害。

此时,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就显得尤为重要。

它能够通过对身体部位的损伤程度和病变特点进行CT分析,从而为司法事务提供科学的证据和法律支持。

一、概述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是一种专业的医学技术,主要用于法医学领域。

它通过采用计算机辅助诊断技术,对重大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引起的身体损伤进行鉴定,帮助法医人员进行科学鉴定和判断,为司法事务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CT鉴定技术原理CT诊断技术是一种无痛伤、非侵入性的检查方法,通过X光机和计算机相结合,对人体进行断层扫描。

它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得人体各个部位的详细立体图像,将检查结果转化为数字图像进行分析,从而为鉴定人员提供准确的诊断依据。

三、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的应用范围1. 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法医人员需要根据被害人的身体伤情,分析病变特点、时间和程度等因素,确认罪犯的行为、死因以及负事故责任的程度。

2. 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法医人员需要通过CT鉴定技术,对肇事者乘坐的车辆、路面状况和行车情况等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判定肇事责任和申索赔偿。

3. 劳动伤害:在劳动伤害事故中,法医人员需要通过CT诊断技术,对劳动者身体部位的损伤程度和治愈情况进行判断,为劳动者的赔偿提供准确的说明和证明。

四、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的优势1. 技术准确: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采用的是计算机辅助技术,能够提供非常准确的诊断结果,为司法事务提供了科学的证据和支持。

2. 时间效率:CT诊断技术采用的是全自动化技术,不需要复杂的操作,诊断时间快而且准确,能够在短时间内对案件进行判断和鉴定。

3. 无创伤性:CT检查是一种无痛、无创伤的检查方法,通过X 光机进行扫描,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伤害,是一种安全可靠的检查方式。

五、总结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是一种高精度、高效率的科技检测手段,能够为司法事务提供专业的验证和分析,从而支持司法判决的准确性。

第二章 活体损伤的鉴定

第二章  活体损伤的鉴定

活体损伤的分类
按损伤发生情况 工伤、生活中损伤、交通事故损伤等
按致伤因素 物理性损伤、化学性损伤、生物性损伤
按损伤部位 颅脑损伤、眼损伤、腹部损伤等
按损伤程度 重伤、轻伤、轻微伤及不构成轻微伤的伤
第二节 活体损伤的表现
局部表现
一般性局部表现 红、肿、痛、皮下出血、 血肿和功能障碍,为活体损伤的共同表现
第三节 皮肤瘢痕
是活体损伤检查的重要内容 可推断致伤工具和损伤时间 皮肤瘢痕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 可影响面容、限制关节活动
皮肤瘢痕的类型
浅表性瘢痕 增殖性瘢痕 瘢痕疙瘩 萎缩性瘢痕 凹陷性瘢痕
各种损伤后皮肤瘢痕的特点
瘢痕组织形成时间的推断 肉眼观察 紫外线检查 毛细血管镜检查
第四节 活体损伤的检查
例如,肝、脾硬化早期,腹部受 到暴力打击致肝、脾破裂;高度近视眼视 网膜病变轻微。
• 相等作用(参与度 50%。)
虽属伤病共存,但损伤与疾病是 造成不良后果的共同原因,二者独立存在 均不会不良后果。
例如,肝、脾硬化晚期,腹部受 到一定程度暴力打击致肝、脾破裂;高度 近视眼视网膜病变轻微。
• 次要作用
同一致伤工具可以形成不同形状的损伤; 不同致伤工具可以形成相似的损伤;锐器 创口的长度和大小有时不代表致伤锐器大 小;瘢痕的局限性
损伤时间的推断
准确推断活体的损伤时间很难 活体影响因素多
一般根据临床医学的理论和经验进行推测 皮肤擦伤 皮内及皮下出血 骨折
新鲜骨折与陈旧性骨折
新鲜骨折:指骨折未充分纤维连接,时间在3 周以内。
虽然属伤病共存,但损伤是引起不良后果 的次要原因,即不良后果主要是由疾病引 起,即使没有外伤,后果也可能会发生。
例如,肝脏肿瘤晚期,腹部受到轻微暴力 打击致肝破裂;病理性近视眼视网膜严重 病变,头部受到轻微暴力打击引起视网膜 脱离。

人卫版法医学之活体损伤鉴定教学护理课件

人卫版法医学之活体损伤鉴定教学护理课件

03
引起的疾病,如蛔
虫病、钩虫病等。
病毒感染
由病毒感染引起的 疾病,如水痘、麻
疹等。
03
活体损伤鉴定方法
体表检查
1 3
观察伤痕
注意伤痕的位置、形状、大小、颜色和深度,判断是否符合 外力作用所致。
检查肿胀和淤血
2
观察伤处周围组织是否有肿胀和淤血,判断是否有内出血或
炎症。
触诊
通过触摸伤处,感受肌肉、骨骼等是否有异常,如骨折、脱 位等。
人卫版法医学之活体损伤鉴定教学护理
课件
$number {01}
目录
• 活体损伤鉴定概述 • 损伤类型与特点 • 活体损伤鉴定方法 • 案例分析与实践 • 护理与康复指导 • 法律法规与伦理规范
01
活体损伤鉴定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活体损伤鉴定是指通过医学手段 对活体上的损伤进行鉴别和判断 的过程。
鉴定实践技巧
现场勘查
介绍如何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 关证据,为后续鉴定提供依据。
伤痕比对
教授如何将现场发现的伤痕与嫌疑 人口供、证人证言等进行比对。
伤势评估
讲解如何根据伤情程度进行伤势评 估,确定损伤等级。
案例模拟与讨论
模拟案例
互动交流
提供模拟案例,让学生在模拟环境中 进行实践操作。
鼓励学生提问、发表观点,促进师生 之间的互动交流。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为活体损伤鉴定提供具体的标准和依据,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
鉴定伦理规范
保持中立
鉴定人应保持客观中立 的态度,不受任何外界 因素干扰,确保鉴定结 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尊重隐私
鉴定过程中应尊重被鉴 定人的隐私权,不得泄 露其个人信息和医疗记

活体损伤鉴定

活体损伤鉴定

五、致伤因素的分析
(一)致伤物的认定 1.根据损伤的性质 2.根据损伤的形状和大小 3.从损伤附着物和衣服来推断 4.致伤物的检验和比对
损伤程度相关的问题介绍
一、损伤程度与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分为行政、民事与刑事责任,在 犯罪构成上分为行为责任、结果责任。在处罚 上分为加重、从重、减轻、从轻。轻微伤、轻 伤、重伤以及条件性损伤、诱因和多部位损伤 等与法律责任的关系(科学司法的问题)。
1. 根据形状:线状、条状、片状 2. 根据性质:浅表性、增殖性、瘢痕疙瘩、萎 缩性、凹陷性瘢痕 3. 根据致伤物:挫裂创、咬伤、切创、砍创、 火器创、 烧伤等瘢痕
二、损伤的时间 (一)表皮剥脱Stripping epidermal (二)皮下出血Subcutaneous hemorrhage (三)清洁创口Clean wound (四)瘢痕Scar (五)骨折Fracture
三、冻伤Frostbite (一)定义 (二)冻伤的分类 (三)损伤机制 (四)冻伤表现 (五)临床法医学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四、电损伤 Electric injury (一)定义 (二)电损伤表现 (三)临床法医学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五、损伤合并症—休克 Shock (一)定义 (二)外伤性休克的病因和分类 1.创伤性休克Traumatic Shock 2.出血性休克Hemorrhagic Shock 3.感染性休克Septic shock 4.反射性休克Reflex shock(心源性、神 经源性、血管源性)
第二节 损伤的一般表现 一、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 (一)定义 (二)钝器伤特点The blunt injury (三)锐器伤特点Sharp instrument injury (四)火器伤特点Gunshot wounds

法医-活体检验讲解

法医-活体检验讲解
•过分夸大症状,诈病者假装一种疾病,唯恐装的不够像, 往往过分表现。症状与体征不符,往往是症状繁多而严 重,但查不出相应的体征。
•不正常的病程,各种疾病的发生、发展和结局,都有一 定的过程,如潜伏期、前驱期、症状明显和恢复期。诈 病者为达到某种目的,突然发病,突然好转或痊愈,对治 疗无效或疗效超常。
第九章 法医活体损伤检验
活体损伤的检验是法医学鉴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 运用现代医学理论和技术,通过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从 而确定被鉴定人是否存在损伤,并按标准评定其损伤的伤 残程度。
第一节非致命性损伤(活体损伤)的鉴定
非致命性损伤是未造成死亡的全部损伤的总称,简称非致 命伤。
一、活体损伤法医学鉴定内容 •损伤的认定 •损伤类型 •致伤物的推断 •成伤方式的判定 •损伤时间的判定 •损伤程度评定 :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 •伤残程度评定 •伤病关系的评价
•常与损伤联系在一起,表现为受伤部位功能障碍,且久 治不愈。
•不要求治疗或对治疗不积极。
•检查不配合,对检查者的一言一行过于敏感。
四、诈病的常见表现形式及检查 •伪装疼痛 •伪装视觉障碍 •伪装瘫痪 •伪装心脏病 •伪装失语 •伪装精神病 •伪装发烧 •伪装血尿
五.诈病的法医学鉴定
诈病的检查没有固定的方法,鉴定人最好能掌握现 代医学各方面知识和技能,同时对被检者不能有任何 偏见,检查时应尽量避开被检者的注意以获得真实的 结果,尽量采用客观的检查方法。
•损伤的现场 现场整齐不乱,保持摆设原状。
二、造作伤(病)的法医学鉴定
根据对被检者损伤特征的检查及必要现场勘察和案件调 查,必须解决以下问题是:被检者的损伤是否为造作伤? 致伤物是什么?该伤是自己还是他人造成的? 以及损伤 时间等。通常鉴定程序如下

活体检查与鉴定

活体检查与鉴定
职业性:是指经过专业训练,掌握一定专门知识的 劳动能力(包括脑力和体力)。专门性:职业 性劳动能 力中专业性极强的,即人体某部分器官经过特殊训练所获 得特殊功能。
劳动能力与残疾鉴定
劳动能力丧失:是指严重损伤或疾病的后果,造 成原有的劳动能力下降,甚至完全丧失 分类: (1)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
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残疾): (2)程度:完全丧失
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
轻微伤(slight injury): 是指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导致轻微的组织结构破坏 或短暂的功能障碍,经治愈或自愈后可不遗留明显的后遗 症。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
GA/T146-1996,《人体轻微伤的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
诈病、造作伤、匿病
匿病(dissmulation):有意隐匿实际存在的损伤或疾病, 称匿病或匿伤。匿病与诈病表现相反,但性质相同,均 为采取欺骗手段企图达到某种目的。 法医学实践中,匿伤者常为案犯,为掩盖罪刑逃避惩罚, 将作案时或与被害人搏斗时对其造成的损伤,谎称为作 案前或其他原因造成。也有受害人因被威胁或利诱而匿 伤;入学、招工、参军、出国、结婚体检中发生的匿病 事件,有时也需法医学鉴定。
法医活体检查与鉴定
法医临床学(Forensic clinical medicine):
是应用现代法医学与临床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 法律上有关活体的医学问题的应用学科。
范围与内容:损伤程度、伤残程度、 性问题检验、 诈病、匿病、造作病的检查等。
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
人体损伤的鉴定 : 《刑法》234条 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 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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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 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 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 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 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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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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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 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 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 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 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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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医疗终结时间鉴定
损伤案件发生后,伤后均到医院进行治 疗,但有的伤者小伤大养,长期住院或 以伤未愈为由多次转院治疗,不仅使案 件不能及时处理,而且由于长期治疗增 加了医药费、误工费等经济开支,更增 加了案件处理的难度。
单纯头皮挫裂伤,医疗终结时间1~4 周;单纯肋骨骨折,医疗终结时间为 6~10周;股骨骨折的医疗终结时间为 6~12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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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凹陷性瘢痕
伴有深部组织缺损的严重损伤,伤口 愈合后常形成低于正常皮肤表面的凹陷 性瘢痕。
瘢痕基底部常与周围的肌肉、神经等 粘连,引起疼痛。
面部的凹陷性瘢痕可构成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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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种损伤后皮肤瘢痕的特点 1.挫裂创瘢痕 2.咬伤瘢痕 3.切创瘢痕 4.刺切创瘢痕 5.砍创瘢痕 6.火器创瘢痕 7.烧伤瘢痕
位置表浅,局部平而软,皮肤切 划创愈合后留下的疤痕呈线条状, 与皮下组织无粘连,不会发生功能 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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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殖性瘢痕
形成瘢痕面积大,瘢痕肥厚,常常高 出皮肤表面有时可高达1~2cm。与皮下 组织粘连不紧。
若以关节附近可对关节功能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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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瘢痕疙瘩
瘢痕增生超过原来的创面,向周围正 常皮肤扩张,边缘明显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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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瘢痕组织形成时间的推断 1.肉眼观察 2.紫外线检查 3.毛细血管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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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活体损伤的检查 全面的活体检验很重要。 ✓一、身体检查(一般、损伤)
✓二、辅助检查
✓三、衣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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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活体损伤临床法医学 鉴定的内容
✓一、损伤及损伤部位认定
✓二、损伤类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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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损伤程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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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活体损伤鉴定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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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活体损伤的表现 ✓一、局部表现 ✓1.一般性局部表现 ✓2.特殊的局部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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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身表现 1.脉搏、血压和呼吸 2.体温改变 3.尿量减少 4.休克 5.挤压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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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伤愈合 1.一期愈合 2.二期愈合 3.痂下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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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皮肤瘢痕
✓一、皮肤瘢痕的类型
1.浅表性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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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 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 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 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 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 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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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 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 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 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 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 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轻微伤(slight injury)指造成组织器官 的轻微损伤,经治疗后恢复不遗留任何 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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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损伤程度评定原则
损伤当时及损伤的后果或结局全面分 析,综合评定。
实事求是,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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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伤残程度评定
1. 《道路交通事故伤受伤人员伤残 评定》GBl8667-2002
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 定》 GB /T16180-1996
与增殖性瘢痕不同。瘢痕疙瘩具有肿 瘤样纤维组织增生的特性,形成的瘢痕 组织大于原创口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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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萎缩性瘢痕
皮肤大面积损伤,全层皮肤缺损,未 经植皮,常形成萎缩性瘢痕。
萎缩性瘢痕组织很薄,表面平坦、局 部供血差,与深部组织粘连紧密,不活 动,易形成溃疡。可牵拉邻近组织而造 成较严重的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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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损伤与疾病的关系
1.损伤与疾病无因果关系
2.损伤加重了疾病的病情
3.损伤对疾病起促发作用
4.损伤与疾病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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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诈病(伤)或造作病(伤)的识别 ✓九、损伤方式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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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赔偿鉴定
1.临床法医学所涉及的人身损害赔 偿
2.人身损害的赔偿原则(损伤多少 赔偿多少)
3.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 4.临床法医学鉴定保险赔偿的项目
3.《战争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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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损伤工具推断
1.同一损伤工具由于打击面的不同, 可以形成不同形状的损伤。
2.不同损伤工具有时可以形成相似 的损伤。
3.锐器创创口的长度和大小有时不 代表致伤锐器的大小。
4.以瘢痕的形态推断致伤物有时具 有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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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损伤时间的推断 1.皮肤擦伤损伤时间推断 2.皮内及皮下出血时间的推断 3.骨折时间的推断
临床法医学第二章 活体损伤鉴定遵医学院 余 舰h1
➢第一节 概 述
✓一、活体损伤的概念 ✓ 凡活体受到损伤因素的作用,
造成组织器官的结构破坏和功能障 碍,称为活体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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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体损伤的分类 按损伤发生的情况(工伤、交通事故) 按致伤因素(物理、化学) 按损伤部位(颅脑损伤、胸部) 按损伤程度(重伤、轻伤)
1.损伤程度鉴定的意义 2.损伤程度鉴定的法律
《刑法》13条、95条、234条、 235条。重伤、轻伤及轻微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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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损伤程度鉴定的医学依据
重伤(injury severity)是指危及生命或 者并发症危及生命的损伤,损伤造成重 要器官结构破坏或严重的功能障碍。
轻伤(flesh injury)指不论损伤当时或 者伤后其程度都不危及生命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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