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会计实务)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口退税会计实务 1.
第一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
1. “其它应收款”科目的核算内容 企业应在 “其它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出口退税”明
细科目,其借方登记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按规定向税 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所计算得出的应退税额,其贷方登 记出口企业本期已收到的税务机关的退税款。
一般的,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时,从退税申报到收 到退税款有一个业务审核和审批过程,如不通过“其它应收 款”科目作过渡会影响生产企业当期增值税的正确核算和税 款的缴纳。 2. 月购入材料一批,取得进项税 15 万元,生产甲产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收到退税款时 1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2 “库存商品”明细账的设置:
外贸企业购入的商品,内销和外销商品要分别登帐: 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库存商品——进口商品 库存商品——内销商品
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借方核算的五个专栏: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 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出口企业购进 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 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 借: 原材料
累计佣金:是由出口企业与国外包销、代理客户签订协议, 在一定期间内,按累计数额支付的佣金。由于不能认定到具体 出口货物,可直接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3.3 记账汇率的确认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凡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有外汇汇率的,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 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 企业可以采用当月 1 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 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出口企业月终转出应交 未交的增值 税 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 账出现贷方余额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贷方核算的四个专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
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 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 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帐款
外贸企业购入商品时内销商品进项税和外销商品进项税要分 别记账核算 内销货物单独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内销进 项”明细账。 出口货物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进项”明细 账。 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 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 ( 2)“已交税金”专栏,核算出口企业当月上交本月的增
FOB=CIF-运费-保费 3.2 支付国外费用(CIF 价计销售)
1.海运费:货物装运出口,收到对外运输单位收取的运费 单据时,企业按实际支付的海运费(包括空运费、陆运费)冲 减出口销售收入。海运费是指运费单据上注明的海运费,不包 括其他费用(如内陆运费、吊装费、口岸杂费等等),单据上 注明的其他费用应作销售费用处理。 对以外币支付的海运费,应向外汇银行按当日的现汇卖出价 申购外汇划拨收款单位,即外汇应按支付当日的现汇卖出价
(1)“销项税额”专栏,记录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 税劳务收取的增值税额;
记录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对经审核确认不予退 税的货物应按规定征税率计征销项税额。 借: 应收帐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内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2)“出口退税”专栏,记录出口企业 出口的货物,向税 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应收的出口退税款以及应免抵税 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 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生产企业账务 借:其它应收款——出口退税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客户名称
3.4 入账时间及依据 入账时间: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记账
时间是按权责发生制事实重于形式的原则确定的。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的采取“委托银行收款” 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即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数据或 铁路运单;海运以收取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运单
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 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第三章 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内销进项税 15 万元,销项税 8 万元, 外销进项税 10 万元; 应纳税金=8-(15+10)=-17 万元 应退税=10 万元; 抵顶额=0 万元;
内销进项税 5 万元,销项税 8 万元,
外销进项税 10 万元; 应纳税金=8-(5+10)=-7 万元; 应退税=7 万元; 抵顶额=3 万元; 内销进项税 5 万元,销项税 18 万元, 外销进项税 10 万元; 应纳税金=18-(5+10)=3 万元 应退税=0 万元; 抵顶额=10 万元; 4.1 一般贸易方式下 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4.2 一般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
某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2008 年 8 月出口销售额(CIF
Leabharlann Baidu
(以红字登记在该账户贷方) 贷:银行存款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 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 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海关保税进口料件,是指海关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监管 的出口企业从境外和特殊区域等进口的料件。 (3)生产企业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 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3.1 出口货物常用的成交方式 常用的成交方式有 FOB、CFR、CIF 三种。 1.FOB:是指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 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 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2.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有时也称 CNF,是指在 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须支付将货物运 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 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 转移到买方。 FOB=CFR-运费 3.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在装 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不仅须支付将货 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而且还必须办理买 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内销销项税 20 万元, 购入材料,取得进项税 12 万元 生产乙产品外销 应纳税额=20-15-12=-7 万元 3. 月购入材料一批,取得进项税 8 万元,生产甲产品内
销销项税 15 万元 应纳税额=15-8-7=0 应纳税额=15-8=7 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出口货物报关出口后,每期应根据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汇总表》中计算出的“应退 税额” 做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首先内外销必须分别记账,外销业务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或 业务性质设置二级明细账,在不同的贸易方式下,再按不同 征税率和退税率分账页分别核算出口销售收入 例如: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设置明细账: 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一般贸易出口 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来料加工出口
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进料加工出口 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深加工结转出口 第二章 出口销售收入的确认
不得调整。如因情况特殊需要改变折合汇率的,必须经主管出 口退税机关批准。
企业应将计算出口销售收入时的汇率与实际收汇时的汇 率加以区别,计算出口销售收入时以入账时规定的汇率计算, 同时记应收外汇账款,收汇时按当日银行现汇买入价折合人 民币,与对应的应收外汇账款人民币差额部分记入汇兑损益。 期末汇率调整帐户余额 结汇、银行扣除手续费和其他费用时,企业应作财务费用处理。
并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手续的当天。 3.5 计税 金额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 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 (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 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离岸价以外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其发生的国外运输、保 险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
值税额。企业交纳当期增值税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已交税金) 贷: 银行存款 ( 3)“减免税金”专栏,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 增值税税额。 企业直接减免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金)
贷: 营业外收入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出口企业销 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 的应免抵税额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价)120 万美元,预估运保费 20 万美元;本期单证和信息不
齐销售额为 30 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 万元
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 110 万元人民币,该企业销售的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下列公式计
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本月取得全部进项税 36 万元,内销材料进项税 5 万元,生产甲 产品内销销售收入 20 万元,水电费进项税 1.6 万元,汽油进项 税 1.2 万元.来料加工业务国内采购钮扣进项 2 万元,里料进项 1 万元.加工费收入 11 万元.
折合人民币。 2.国外保险费:企业按实际支付的保险费金额冲减出口销售 收入,以外币支付的与支付海运费的处理相同。 3.国外佣金:佣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也是给中间商的一种 报酬。生产企业出口付佣方式通常有明佣、暗佣和累积佣金三 种。 明佣在会计上可按出口发票所列应收货款的净额处理。 暗佣又称发票外佣金,出口方在收回全部货款后,再将佣金 另行支付国外,支付佣金后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进项转出=2+1+ (36-5-2-1) ×11÷(20+11) (4)“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核算出口企业月末结转出多 交的增值税。
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 余额时,根据余额
借: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4 销售账簿的确立 企业应根据内、外销业务设置销售帐薄。
(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 定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 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 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 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 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外贸企业账务
借:其它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3)“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出口企业原材料、在产品、
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
税货物和出口货物免税等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规定转 出的进项税额。 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予抵扣税额的部分,应该转入当 期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