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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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案例分析

保安部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1、对后勤人员的管理不够到位,对其教育引导不够;
2、员工与员工之间开玩笑没有把握好分寸;
【案例题目1】:《关于施工中发生爆炸事故》
提交人:於薛兵职务:保安部主管明月山度假村
案例描述:2006年6月份,度假村还处在工地阶段,当时在大堂施工的泥工在电焊时,将火花掉进油漆桶产生燃烧,当达到一定的温度时遂产生了爆炸,此时保安部巡逻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进行了隔离,及时迅速拿起灭火器迅速灭火,以致于未造成更大事故的发生,经过调查发现该电焊工无“专业等级证书”,同时无消防安全意识,在施工时也未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
【案例题目1】:挂车事件的处理
提交人:喻小松职务:保安部经理明月山度假村
案例描述:12月20日17:00一辆本田车开到我们停车场,保安邹俊群指挥车辆停放,但客人直接开向一辆奔驰,把一辆奔驰给挂了,当即被邹俊群拦下来请客人下车看下,客人看了一下说我开的很慢,挂得不严重,被挂的客人是看不出来的,说完就想走。被保安拦下,客人他反而不高兴了说:我挂车是因为你们没指挥好,听见这位如此蛮横不讲理,我就走过去对客人说:先生你好!刚才的情况我都看见了,您能把车开到我们停车场来,您一定有驾驶证了,您能拿到驾照,您的驾驶技术应该都是考核过关了,您这种开法都能挂到这辆车上,您如果认为是我们的责任,那我们可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说到这里客人立即就转变了态度:有事好商量,兄弟帮帮忙,请不要跟车主说,车主是看不出来的,我给你200块钱。我不要他的钱,并提出要他把驾驶证扣押下来,留下联系电话,事情没有处理车不能走,客人怎么说也不肯留,后来得知他没有驾照,为此事谈了半个多小时,最后车主来了,一来就被发现,双方协商解决,最终赔了5000块钱。
4、千万不要有贪小便宜、侥幸的念头,要不能要吃大亏。

物业安保法律案例分析(3篇)

物业安保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小区位于我国一座繁华的城市,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区入住率逐年上升。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物业管理问题,其中高空抛物事件尤为严重,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人身安全。

为此,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多次组织清理行动,但收效甚微。

在一次高空抛物事件中,一男子从高楼抛下一只酒瓶,不幸砸中地面行走的一名女子,导致其头部受伤,情况危急。

二、案件经过1. 事件发生:2020年5月15日,下午6点左右,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一名男子从该小区16楼抛下一只酒瓶,砸中地面行走的一名女子,导致其头部受伤。

2. 现场调查:事发后,物业管理部门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并通知了警方。

警方到达现场后,对周边居民进行了调查,初步判断抛物者为该小区居民。

3. 调查取证: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通过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发现抛物者为该小区16楼一住户。

随后,警方依法传唤了该住户,并对其进行了讯问。

4. 案件处理:经调查,抛物者承认其行为,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警方对抛物者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5. 民事赔偿:受伤女子及其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抛物者及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判决抛物者赔偿受伤女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物业公司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抛物者作出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抛物者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本案中,物业公司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受伤事件发生,故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法律适用:本案中,法院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物业保安工作案例汇总

物业保安工作案例汇总

案例1、护卫员为业主开道闸反被业主投诉!【案例】叶先生是小区的常住户,护卫员都很熟悉,先生是一个月才来住四、五天的,有的护卫员对他不熟悉,但都是某别墅小区的业主,很巧的是有一天下午回家下着雨,且雨下的比较大,叶先生的车在前面,先生的车在后面,大门口值班的护卫员一看是叶先生开车回来了,又下着雨就把道闸杠开上去了(业主应该是要凭业主住户卡刷卡出入),车刚一过又把道闸杠放下来了,刚好拦住先生的车。

当时正下着雨,先生打开车窗刷卡就进去了,什么也没说,一到家就打到管理处投诉:别的业主进小区有卡也不用刷,护卫员一看到人就把大门开了,我也是你们小区的业主,同样发几百万买的别墅,没有天天回来就低人一等了吗【处理】首先承诺遇到类似的天气,值班护卫员就站在卡机旁替业主刷卡出入先生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代表管理处全体员工向阁下道歉。

是因为值班员对小区的全体业主不是都很熟悉,而导致今天的事情发生,并不是阁下没有天天回来就低人一等了,而是我护卫队长对队员培训不到的不可推卸责任,寻常我们都是凭业主住户卡业主自行刷卡出入小区的,因为今天的天气比较特殊下着大雨,护卫员也是本着方便业主的心意出发的,希翼业主阁下能赋予理解。

我向阁下承诺,凡以后遇到类似的天气,值班护卫员就站在卡机旁替业主刷卡出入。

其次,多从自身找缺点和不足从今天这件事可以看出主要是:一是我们护卫员对小区全体业主的熟悉程度还不够,这是寻常对护卫员的培训不到位,要求护卫员对小区业主的熟悉程度不严而导致;二是我自身作为护卫队的队长对下雨天业主出入小区刷卡没有考虑到细节,对岗位实际操作的引导不够。

在这方面管理处会加强护卫员对小区业熟悉度的培训和岗位实际操作的引导。

其三是感先生感您的这次投诉,再一次给了我们为阁下服务表现的机会。

案例2、滴水结冰,职工在小区摔伤,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案情]2001 年2 月23 日,市某工厂职工某早晨去工厂上班,因连续的天气寒冷二楼台阶浮现结冰,某走上台阶时滑倒摔伤。

保安典型案例应对

保安典型案例应对
保安典型案例应对与分析
二O一一年7月
案例1、护卫员为业主开道闸反被业主投诉! 案例 、护卫员为业主开道闸反被业主投诉!
【案例】 有一天下午回家下着雨,且雨下的比较大,叶先生的 车在前面,李先生的车在后面,大门口值班的护卫员 一看是叶先生开车回来了,又下着雨就把道闸杠开上 去了(业主应该是要凭业主住户卡刷卡出入),车刚 一过又把道闸杠放下来了,刚好拦住李先生的车。当 时正下着雨,李先生打开车窗刷卡就进去了,什么也 没说,一到家就打电话到管理处投诉:别的业主进小 区有卡也不用刷,护卫员一看到人就把大门开了,我 也是你们小区的业主,同样发几百万买的别墅,没有 天天回来就低人一等了吗
【处理】 处理】
服务至上的原则 查找不足的原则 从问题反映事实的原则 该问题所隐射正反面影响
案例2、 案例 、护卫员打不还手
[案例 案例] 案例 2004年9月5日下午17:15分,评优检评小组亲临某小区 检评工作。 17:20分,某某号业主家的客人(车牌为 :XXXXX),做完客离去经过大门口,值班护卫员小李同志 以标准的军礼,向该车主敬了个礼,以正规的工作程 序及标准,向该车主收取临时停车费五元(时间为15:40 分----17:20分),该车主另有一个朋友携带行李在大门 口等此车,该车主因为酗酒过度的原因,下车不分青 红皂白,对准小李同志的左眼就是一拳,当场导致该同 志的眼睛严重红肿.
【处理 】
针对小李同志这种顾全大局.舍己为公的敬业 精神,司总经理出面与业主交涉,赔偿医药费。 并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召集全体员工向该同 志学习!

大厦物业保安部常见突发事件处理案例指南

大厦物业保安部常见突发事件处理案例指南

一、如何按程序处理上访人员时间20XX年X月X日地点某大厦(虚拟建筑物)大堂事由XX公司个人上访处理经过20XX年X月X日一名男人来到某大厦并进入大堂,向前台接待员X某询问XX公司的负责人在几楼办公,房间号是多少,前台接待员X某得知来访者所要找的客户负责人为大厦VIP客户,随后安抚当事人并及时通知内保工作人员X某。

内保工作人员X某接到通知赶到前台后,首先将来访者请入安保部办公室,了解其身份与来访的目的,得知此人因企业改制造成人员整编,对于个人工作的安置表示不满意,想到企业上级单位反映情况并解决个人实际问题。

内保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将上访事件报告部门经理及主管领导,同时提醒上访者反映情况应按照程序逐级反映,并表示可协助通知其上级公司的相关接待人进行处理。

随即电话通知该上级公司信访接待处相关人员,经信访处工作人员同意内保将上访人员带入该楼层公司内去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评析1. 遇到上访人员,首先不要慌乱,应先将其带离公共区域,并尽量稳住其情绪,再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接待,避免其出现过激行动。

以保证大厦正常的办公环境和公共秩序。

2. 巡楼的物管中心员工应以职业的眼光及时发现上访或可疑人员,按相关工作程序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3. 上案的最佳处理程序可由信访接待处人员直接将上访人员接入其办公区域进行协商解决,可避免其中的一些变故。

二、如何处理停车场设备设施意外毁损时间20XX年X月X日地点大厦B2层东坡道出口事由挡车臂感应器被撞处理经过20XX年X月X日车牌号为京CHXXXX的捷达车在行驶至B2东车场出口时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式行驶,该车驾驶员下车想把车辆推回至车位,车主在打开车门的情况下一手把握方向盘一手向后推车,在推车的过程中,由于车门是打开的,不慎将车场的挡车臂感应器撞损。

安保部经理、车场主管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拍照,并采取应急措施将被撞损的感应器用护栏围挡,以便其它车辆的正常驶出。

随即通知电感应器的维保厂家进行维修并报告。

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

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

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一、业主被害物业管理应否担责?2002年4月,郑丽珊与深圳东海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东海花园福禄居11栋9E号房的合同,并与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东海花园物业物业管理处签订了《东海花园福禄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郑丽珊对住房进行了装修,凶手钟先辉作为装修工人,在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办理了《出入证》2003年7月21日,钟先辉对东海花园的保安员谎称到5楼装修,并出示过期《出入证》,进入小区,骗开了郑丽珊家门后,将郑和其保姆杀害。

2004年4月1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钟先辉死刑。

03年7月,受害人郑丽珊的母亲钱女士将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审经过审理,判决物业管理处赔偿17万多元。

业主受害,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在全国属先例。

一审判决后,戴德梁行公司和东海花园物业物业管理处等不服判决,向深圳中院提出上诉。

物业管理公司到底该不该为住户受到侵害的行为承担责任,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在法庭上,上诉方提出了相关证据,欲证明凶手钟先辉在案发前两个星期就曾在东海花园进行装修,也曾经到被害人家里。

上诉方还指出,钟是保姆开门让其进入的,过错不在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处对郑丽珊私人物业内的人身、财产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只对公共区域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上诉方还提出在物业管理行业里,能像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这样对出入者进行登记的小区并不多。

难道制定了登记制度的物业管理公司要被追究责任,而没有制定这些制度的物业管理公司反而不用被追究?钱女士的律师则提出:钟的装修《出入证》是过期的,如果说其在案发前两个星期就曾在东海花园进行装修,那更能证明物业管理存在问题。

东海花园制定了相关登记、值班的管理规定,但保安却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导致凶手进入小区。

问题:1、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在此次事件中错误在哪里?2、如果你是当时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的安管员,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如何处理?点评:1、东海花园的保安员把关不严,未能尽到相应的岗位职责,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证件未能核实清楚就放行(哪怕是业主放行的),在此次事件中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物业案例分析--保安

物业案例分析--保安
[案例点评] 在灭火的过程中所有参加救火的义务消防队员,
能做到报警准确,处警迅速,有勇有谋,部门主管组 织到位,将业主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维护了业主的 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也受到了小区业主/住用户的一 致好评!
案例三、训练有素勇抓鱼贼
[案例描述] 2004年2月29日下午15:20分,半山豪苑
物业公司保安案例分析
案例一、居功自傲后悔莫急
[案例描述] 2001年2月7日,ⅹ管理处保安员ⅹ在上班期
间擅离岗位,并提前到饭堂就餐。事后态度恶 劣,不接受领导的教育和批评,面对自己的错 误言行,ⅹ不但没有悔改之意,而且执迷不悟, 擅自将管理处的《处罚通知单》撕毁。
[处理过程] 鉴于ⅹ的恶劣行为,管理处经研究决定, 对其给予扣除当月浮动工资50%,并建议公司 对其作劝退处理。
案例分析:
正丰豪苑管理处签到事件多次发生弄 虚作假,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从领班 因弄虚作假被降职,到当值保安员的在此 作假,短短一个星期时间,并没有引起管 理处的足够重视,这充分暴露出管理处相 关管理人员对待工作中弄虚作假现象的麻 木态度,如何加强工作的执行力,也便显 得更加迫切,希望我们各级管理人员能真 正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
案例六、电线短路引起火灾指挥得当
控制到位
[案例描述] 3月31号下午13:51,半山豪苑管理处保安部机动班保
安员刘杰发现公寓楼16栋正前方游泳池配电箱着火,立即 呼叫工程部断电源,相关岗位迅速赶至支援将火源控制并 熄灭。
[处理过程] 刘杰发现配电箱着火后,保持清醒的头脑,立即呼叫
工程部断绝相关部位的电源,并同时通知当值领班及相关 岗位。短短的一会,领班张兵、2号岗魏威、4号岗兰玉庆、 7号岗陈文勇各自提着干粉灭火器从不同的方向及时赶到现 场进行扑救,在大家齐心协力的战斗中,不到1分钟就将电 路火灾控制并扑灭。事后工程部调查,本次事件是因电线 短路所致。

保安类警示教育案例分析(3篇)

保安类警示教育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企事业单位对保安服务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部分保安人员由于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中出现各种问题,给企业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提高保安人员的素质和责任感,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本文以一起保安类警示教育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原因、教训及预防措施。

二、案例描述某公司于2019年10月聘请了一家保安公司为其提供保安服务。

该公司共有保安人员20名,其中一名保安员(以下简称小王)在任职期间,因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导致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9年11月某日凌晨,小王负责巡逻公司宿舍楼。

当巡逻至4楼时,他发现楼道内有一名醉酒男子(以下简称小李)正在大声喧哗。

小王心想,醉酒男子可能会影响他人休息,于是决定将其劝离。

然而,小王在劝离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小李情绪激动,与小王发生肢体冲突。

在冲突过程中,小李不慎从楼梯上摔下,头部受到严重撞击,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

经调查,小王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以下问题:1. 工作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未能及时制止小李的喧哗行为。

2. 缺乏安全意识,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小李发生意外。

3. 在劝离过程中,未掌握正确的沟通技巧,导致事态升级。

三、原因分析1. 保安人员自身素质不高。

小王作为一名保安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等问题,说明其自身素质不高,缺乏对保安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感。

2. 公司对保安人员培训不足。

公司聘请保安公司提供保安服务,但在培训方面投入不足,导致保安人员缺乏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3. 管理制度不完善。

公司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对保安人员工作表现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导致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4. 安全意识淡薄。

保安人员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安全意识,导致在工作中出现疏忽和失误。

四、教训及预防措施1. 加强保安人员培训。

保安案例分析(重要)

保安案例分析(重要)

保安案例分析(重要)别忘为物业维权盘点物业管理纠纷案例时,业内人士指出,无论从数量还是发生的类型上,物业案例开始逐渐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诉讼问题已经从之前比较单一的物业管理费、违章搭建等问题,开始向多样化转变。

由于不少新出现的物业纠纷有逐渐增多的趋势,预计这些案例在今年会更加普遍。

以下便是9类比较典型的物业案例:类型一物业公司不是“第二警力” 案例:摩托车未加防盗装置就停放在了小区内丢失,报警后至今未破案。

于是,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摩托车的损失。

分析:1. \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含义。

2. 双方并未就业主的财产签订过保管合同或有其他约定,物业公司无保管的义务。

3. 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的义务,但其所承担的小区安全防范的义务只是协助义务。

点评许多业主片面理解物业公司就是小区的“第二警力”,一旦自己家庭财产遭遇损失动辄就将物业公司推上被告席,然而这并不代表物业公司必须承担业主失窃的后果。

类型二业主与业主直接对簿公堂案例:未将其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物业指定位置,而安装在正对邻居房门的位置,被邻居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拆除空调室外机并赔偿精神损失。

分析:1. 作为小区业主对自有房屋依法享有权利,但必须接受相应的限制。

2. 将空调器的室外机移至房屋的北侧外立面,违反了《民法通则》的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李某得到法院的支持也在情理之中。

点评目前,业主与业主之间因相邻关系而引发的纠纷正呈逐步增多的趋势,以前,有的业主不了解,有的业主出于私心或碍于邻居的情面一般不愿直接与邻居对簿公堂,而是选择由物业公司出面处理,如物业公司不肯协调,则大多以拒付物业服务费相要挟,无形中物业公司做了他们的“替罪羊”。

类型三物业管理费要明示案例:物业公司行使前期物业管理权。

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附件约定,应收取每平方米4.5元的物业管理费,当业主入住该小区后,有业主以隔壁相近楼盘每平方米只收2.4元为由,拒付物业费并投诉到物价管理部门。

写楼物业管理案例分析安保篇

写楼物业管理案例分析安保篇

写楼物业管理案例分析安保篇5A级写字楼物业管理案例分析安保篇(一)如何按程序处理上访人员时间 2004年4月3日地点 XX大厦大堂事由 XX公司个人上访处理经过 2004年4月3日一名40左右的男人来到XX大厦并进入大堂,向前台接待员X某询问XX公司的负责人在几楼办公,房间号是多少,前台接待员X某得知来访者所要找的客户负责人为大厦VIP客户,随后安抚当事人并及时通知内保工作人员X某。

内保工作人员X某接到通知赶到前台后,首先将来访者请入安保部办公室,了解其身份与来访的目的,得知此人因企业改制造成人员整编,对于个人工作的安置表示不满意,想到企业上级单位反映情况并解决个人实际问题。

内保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将上访事件报告部门经理及主管领导,同时提醒上访者反映情况应按照程序逐级反映,并表示可协助通知其上级公司的相关接待人进行处理。

随即电话通知该上级公司信访接待处相关人员,经信访处工作人员同意内保将上访人员带入该楼层公司内去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评析 1. 遇到上访人员,首先不要慌乱,应先将其带离公共区域,并尽量稳住其情绪,再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接待,避免其出现过激行动。

以保证大厦正常的办公环境和公共秩序。

2. 巡楼的物管中心员工应以职业的眼光及时发现上访或可疑人员,按相关工作程序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3. 上案的最佳处理程序可由信访接待处人员直接将上访人员接入其办公区域进行协商解决,可避免其中的一些变故。

备注(二)如何处理停车场设备设施意外毁损时间 2004年5月12日地点大厦B2层东坡道出口事由挡车臂感应器被撞处理经过 2004年5月12日17时18分车牌号为京CHXXXX的捷达车在行驶至B2东车场出口时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式行驶,该车驾驶员下车想把车辆推回至车位,车主在打开车门的情况下一手把握方向盘一手向后推车,在推车的过程中,由于车门是打开的,不慎将车场的挡车臂感应器撞损。

安保部经理、车场主管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现场情况、拍照,并采取应急措施将被撞损的感应器用护栏围挡,以便其它车辆的正常驶出。

十、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

十、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

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三、无法实现即时维修怎么办初冬的一个星期一下午,世纪宝鼎物业管理分公司维修电话响起。

值班人员轻柔地应答和问询还没有落音,A座G户型的一位业主就怒气冲冲地在电话里面说:"你们知道吗,现在天气这凉了,我这暖气还不热,你们管不管呀?"说完"啪"的一声就挂上了电话。

这时,维修人员都出去忙其它维修了,用对讲机联系得知,他们一时还脱不开身。

约过了五、六分钟的时间,本身是电工的维修班长巡视回来了,值班人员立即将刚才的报修情况向其汇报。

班长说:"这个业主性子比较急,用电话解释恐怕不行,我替你一会,你先上楼看一下。

"值班人员来到业主家,一位中年男子一开门便大声问:"你能修理吗?""先生,我是负责接待报修的,我们的维修员现在正在别的业主家处理问题,做完之后马上来您家,你可以现在告诉我是怎样的情况吗?"值班人员和颜悦色的回答,使业主的态度有些缓和。

征得业主同意后,值班人员戴上鞋套,察看了不热的暖气位置,马上用对讲告知维修人员,让其做完后直接到该住户家维修。

周到的服务令业主转怒为喜,业主说:"好吧,你先忙你的去吧,只要一会来给修修就可以了。

"值班人员走后一个多小时,维修人员上门处理好了该问题。

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值班人员又给业主家打了个电话,询问暖气情况,他说:"已经热了,xx。

"问题:从此段案例中我们可以学到什么?如果你是13岗队员,遇到业主报修或者请求帮助暂时无法满足时,你应该如何向业主解释?点评:作为一个物业服务人员,不仅仅需要你拥有良好的处事能力和专业技能,还应当具体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细心自然必不可少。

一个人的能力再强,办事不细心始终会带来麻烦,作为物业服务人员,不细心就不可能打造出优质的服务。

有句名言,叫"一切看态度"。

保安服务法律案例(3篇)

保安服务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小区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城市,小区物业聘请了一家保安公司为其提供安保服务。

2021年6月,小区业主李某在家中休息时,突然感到胸口剧痛,经诊断为心脏疾病发作。

李某在紧急情况下拨打120,等待救护车到来。

然而,在救护车到达之前,小区保安小王误以为李某是抢劫嫌疑人,在未核实身份的情况下,对小李某进行了强制制服,导致李某的心脏病症状加剧,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保安小王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2. 保安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法院判决1. 保安小王的行为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保安小王在未核实李某身份的情况下,误以为其是抢劫嫌疑人,对其进行了强制制服,导致李某死亡,其行为构成侵权。

2. 保安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保安小王是保安公司的员工,其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保安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1. 保安小王的行为构成侵权。

首先,保安小王在未核实李某身份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了强制制服,侵犯了李某的人身自由权。

其次,保安小王的行为导致李某的心脏病症状加剧,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侵犯了李某的生命权。

2. 保安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安公司在招聘、培训、管理保安人员方面存在疏忽,未能对保安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导致保安小王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出现错误,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因此,保安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法律启示1. 保安公司在招聘、培训、管理保安人员时,应严格把关,确保保安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2. 保安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

3. 业主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安员安全管理知识案例分析

保安员安全管理知识案例分析

居家防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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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点】: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应否赔偿?
解析:
本案例因为有窃贼的供词,所以过错责任非常 明晰。法庭认为,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签订的合同中 承诺小区为封闭式管理,而小区的一处侧门却没有锁 上,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属于 违约行为,而这与李某的失窃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 该赔偿李某相应的损失。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 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退出仍拒不 退出,影响他人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的行为。”
《刑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 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 行的不法侵害或正在发生的危险,而采取的制止不法 侵害的正当防卫或者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 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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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停车场意外丢失车辆物业管理公司究竟 有无责任?
2013年厦门某维修公司驾驶员驾驶一辆“捷达"牌 轿车到闽南大厦办事,驾驶员交付20元停车费后,将车 停放由厦门某物业公司经营的停车场,后来驾驶员要提 车时,发现轿车已丢失,驾驶员立即报案,厦门市公安局 刑警支队于发出协助通报,但至今未将失窃的轿车追回 。
日常的监督和巡查;
电子报警管理的投入。
消防管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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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六】:遇到火警消防栓不出水怎末办? 李先生入住某高层住宅小区还不到1个月。一天,李先生家厨 房内发生火警,其家人急忙跑到楼层消防栓处,打开水源开关, 拉着软管一边向屋里跑,一边打开喷枪开关,,结果喷枪内滴水 未出。幸亏楼层灭火器箱内有几只灭火器,在闻讯赶来的周围邻 居和物业管理公司值班保安员的帮帮助下,及时扑灭了火焰。后 经了解,消防栓喷不出水,是因为小区内有居民盗用消防栓里的 水,物业管理公司担心水费超标,所以擅自将消防栓的阀门关掉 了。据此原因李先生向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赔偿经济损失要 求。

十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

十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

十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在物业公司保安部门工作的保安人员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件,这些案件既有日常小节的问题,也有比较复杂的事件。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案例分析,帮助保安人员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

1.小偷盗窃案件保安人员在巡逻或监控过程中,发现有陌生人在物业内出现,并有可疑动作,如频繁接近业主门前、摸门把手等。

保安人员应及时报警,同时尽量记录嫌疑人的特征,如年龄、身高、体型、衣着等,以便警方追捕。

2.监控设备故障案件3.业主投诉案件4.火灾事故案件保安人员在执勤途中,发现一些区域冒烟或起火。

这时保安人员首先需要确保自身安全,并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尽量将附近人员疏散。

在等待消防部门到场前,保安人员可以尝试使用灭火器灭火,但要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5.抢劫案件保安人员在巡逻途中,突然发现有人持刀或其他凶器向一些人或一些地点靠近。

保安人员需要迅速寻找掩护并尽量避免与嫌疑人直接对峙。

在安全的前提下,保安人员应当尽快报警并向嫌疑人传递信息,如"警察已经到来"等,以期吓退嫌疑人。

6.不明物品报警案件保安人员发现物业内有不明物品或可疑包裹,应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在等待警方到来前,保安人员需要尽可能收集相关信息,如可疑人员出现时间、特征等,并及时向警方提供所需的协助。

7.电梯故障案件8.无人居住户案件在巡逻过程中,保安人员发现一些住户连续几天无人居住,房间内无灯光或生活痕迹。

保安人员需要及时向物业公司汇报情况,并进行进一步调查,以确定是否有必要报警或通知相关亲属。

9.水电报修案件保安人员经常收到住户报修的请求,如水管漏水、电闸跳闸等。

保安人员应当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情况,并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和流程,及时派人维修处理。

10.大型活动维护案件物业公司常常会承办各种大型活动,如展览会、演出、庆典等。

保安人员需要提前做好活动准备工作,如安排巡逻路线、应急预案等,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总结:以上是保安部门常见的案例分析,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应积极应对各种情况,并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物业保安案例分析

物业保安案例分析

**物业公司案例分析案例一2009年1月2日,****一名业主,早七点开车从三号库出车送小孩上学, 这时车库车杆打不开,业主让其小孩去找西门岗保安,西门岗保安用对讲机呼叫巡逻岗前去开库挡车杆,巡逻岗从东门岗赶过来,业主因等待时间较长,怕小孩上学迟到,就打发小孩自行打车上学去了。

小孩走后业主情绪激动,大骂保安和物业,保安没有还口,业主到物业要求领导给一个说法,报销车费,这时保安班长王永很不冷静地说:再骂保安我就收拾你,业主听了后跟保安班长发生了口角并动手打起来,李师傅等人将其拉开,业主要求见物业领导,当时在班的保安部长把业主领到办公室将此事解决。

案件分析一、保安班长不能在业主情绪激动时火上浇油;二、物业应当出面调查此事,界定如有责任应赔偿费用和赔礼道歉;三、如果是业主本人因欠费造成刷卡失灵等原因应自己承担;此案处理结果一、是业主本人因欠费造成刷卡失灵,经解释业主多次向物业赔礼道歉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奖惩实施条例第三条第六款第十项之规定给王永班长劝退处理;案例二2009年2月28号,晚二十点二十分左右。

****小区一业主酒后驾车回家经东门岗入园,保安员刘某某因精力不集中将车杆砸在其奥迪轿车上,业主下车后不分青红皂白地闯进门岗,出手将保安打了一顿,并把车堵在东门岗入口处,业主便锁车回家。

这时保安报告了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报了110,民警到达后,物业领导安排被打人员前去医院检查病情,民警在保安的陪同下到业主家,要求业主把车移开,业主要求物业赔偿五千元才能把车移开,民警劝说不成,告知双方第二天早8:30分到管辖派出所处理此事,奥迪轿车一直堵停在东门岗入口处,应派出所传唤,该业主和物业齐文元主任前去处理此事,齐主任同意民警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物业承担被打人员医药费1000余元,业主承担车损维修费5000余元。

案件分析一、齐主任对案情没履行报告制;二、未做到个案格论;三、未明确责任界定范围。

物业安保法律案例(3篇)

物业安保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日益繁荣。

物业安保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在安保工作中常常出现疏忽,导致业主权益受损。

本文将以一起因安保疏忽导致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一)案情概述某小区业主李某于2020年6月入住该小区。

2020年8月某日凌晨,李某在回家途中,遭到一名不明身份的歹徒抢劫。

事发时,小区门口的安保人员并未及时制止歹徒,导致李某遭受财产损失。

李某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安保职责,对此次事件负有责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1. 判令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李某被盗的财物损失;2. 判令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案件审理(一)一审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负有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歹徒的抢劫行为,导致李某遭受财产损失,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李某被盗的财物损失,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二审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虽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应与其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如安保人员及时制止歹徒,可能无法完全避免李某的财产损失。

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不应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

据此,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李某部分财产损失,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法律分析(一)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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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保安部常见案例分析大全一、业主被害物业管理应否担责?2002年4月,丽珊与东海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东海花园福禄居11栋9E 号房的合同,并与戴德梁行房地产顾问()东海花园物业物业管理处签订了《东海花园福禄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丽珊对住房进行了装修,凶手钟先辉作为装修工人,在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办理了《出入证》2003年7月21日,钟先辉对东海花园的保安员谎称到5楼装修,并出示过期《出入证》,进入小区,骗开了丽珊家门后,将和其保姆杀害。

2004年4月1日,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钟先辉死刑。

03年7月,受害人丽珊的母亲钱女士将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审经过审理,判决物业管理处赔偿17万多元。

业主受害,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在全国属先例。

一审判决后,戴德梁行公司和东海花园物业物业管理处等不服判决,向中院提出上诉。

物业管理公司到底该不该为住户受到侵害的行为承担责任,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在法庭上,上诉方提出了相关证据,欲证明凶手钟先辉在案发前两个星期就曾在东海花园进行装修,也曾经到被害人家里。

上诉方还指出,钟是保姆开门让其进入的,过错不在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处对丽珊私人物业的人身、财产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只对公共区域负有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

上诉方还提出在物业管理行业里,能像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这样对出入者进行登记的小区并不多。

难道制定了登记制度的物业管理公司要被追究责任,而没有制定这些制度的物业管理公司反而不用被追究?钱女士的律师则提出:钟的装修《出入证》是过期的,如果说其在案发前两个星期就曾在东海花园进行装修,那更能证明物业管理存在问题。

东海花园制定了相关登记、值班的管理规定,但保安却没有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导致凶手进入小区。

问题:1、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在此次事件中错误在哪里?2、如果你是当时东海花园物业管理处的安管员,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如何处理?点评:1、东海花园的保安员把关不严,未能尽到相应的岗位职责,对进入小区的人员证件未能核实清楚就放行(哪怕是业主放行的),在此次事件中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2、立即打报警,同时保护现场。

如果能联系到业主的直系亲属或者亲戚的二、业主在小区道路上摔倒状告物业公司某小区一号楼405室的老太在雪后出门,在小区的步行街不慎跌倒,跌断右腿股骨头,安全员发现后立即将老太送进医院。

经诊断为:右腿股骨头粉碎性骨折,立即实施手术置换股骨头,手术后老太提出:她是在小区跌倒的,因为自己每月都交物业管理费,其中包括了小区道路的公摊,那么,她在小区道路上跌伤的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用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几经交涉,物业公司未做承担,并称,老太虽在小区道路上跌倒,没有他人伤害,且小区步行街积雪已打扫过,"雪后路滑,请当心!"的警示牌在小区步行街醒目处悬挂,与物业公司没有直接责任关系。

于是老太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推上法庭。

问题:物业公司没有义务承担老太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点评:如果业主在小区公共区域受到伤害,物业未能及时报警,或者发现异常情况没有及时注意,导致损害后果产生的,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若因物业的管理未到位,如未及时清理杂物、对公共设备进行修复造成居民人身损害的,物业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规避因物业管理人员未尽到注意告知义务而引发的物业纠纷,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的发现物业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并予以消除和作出必要的警示标志。

案例涉及小区发生个人原因引起的意外伤害问题。

老太虽在小区道路上跌倒,而物业公司的本职工作没有延误,老太这种意外伤害的确是与自己不当心或一时路滑不适应造成,与物业公司没有直接责任关系。

物业公司可以在多方面关心老太,但没有权力和义务为其支付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三、无法实现即时维修怎么办初冬的一个星期一下午,世纪宝鼎物业管理分公司维修响起。

值班人员轻柔地应答和问询还没有落音,A座G户型的一位业主就怒气冲冲地在里面说:"你们知道吗,现在天气这凉了,我这暖气还不热,你们管不管呀?"说完"啪"的一声就挂上了。

这时,维修人员都出去忙其它维修了,用对讲机联系得知,他们一时还脱不开身。

约过了五、六分钟的时间,本身是电工的维修班长巡视回来了,值班人员立即将刚才的报修情况向其汇报。

班长说:"这个业主性子比较急,用解释恐怕不行,我替你一会,你先上楼看一下。

"值班人员来到业主家,一位中年男子一开门便大声问:"你能修理吗?""先生,我是负责接待报修的,我们的维修员现在正在别的业主家处理问题,做完之后马上来您家,你可以现在告诉我是怎样的情况吗?"值班人员和颜悦色的回答,使业主的态度有些缓和。

征得业主同意后,值班人员戴上鞋套,察看了不热的暖气位置,马上用对讲告知维修人员,让其做完后直接到该住户家维修。

周到的服务令业主转怒为喜,业主说:"好吧,你先忙你的去吧,只要一会来给修修就可以了。

"值班人员走后一个多小时,维修人员上门处理好了该问题。

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值班人员又给业主家打了个,询问暖气情况,他说:"已经热了,你们。

"问题:从此段案例中我们可以学到什么?如果你是13岗队员,遇到业主报修或者请求帮助暂时无法满足时,你应该如何向业主解释?点评:作为一个物业服务人员,不仅仅需要你拥有良好的处事能力和专业技能,还应当具体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细心自然必不可少。

一个人的能力再强,办事不细心始终会带来麻烦,作为物业服务人员,不细心就不可能打造出优质的服务。

有句名言,叫"一切看态度"。

客户对物业公司工作的要求,大多也是这样。

有些事情他们希望物业公司马上办,而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又马上办不了,此时你只要有个积极去办的态度,向他们交代清楚事故,最好是预约时间,这时候大部分业主都会理解的,切不可一边应承业主一边却无人跟进。

四、业主相互投诉怎么办一天晚11:30分,现代城某楼2704房业主女士投诉2604房业主家中有钢琴声,影响到家人的正常休息,要求物业公司派人协调处理。

采取措施: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后致电2604业主女士,询问事情缘由。

女士承认家中的确有人在弹琴,她认为自己的行为虽然有些不妥,但2704业主通过敲打暖气管,用力踩踏木地板等报复楼下的业主,也是不对的。

当时通过物业公司的协调,双方业主商定弹琴时间定于每晚10:00以前。

一周后的晚9:20分,物业公司又接到女士投诉,反映2604家中钢琴声大,影响了家中读小学孩子的正常睡眠,觉得原来商定的时间过晚,要求物业公司通知2604业主立即停止弹琴,如不合作,后果自负。

物业公司本着负责的态度,询问女士能否提前停止弹琴,以照顾楼上上学的孩子,但遭到女士的拒绝。

服务中心人员直接到2604家中,同女士协商此事,她认为2604业主的要求不合理。

不得已只得到2704业主说明情况,但2704业主不满意。

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又到2604家中协调,请她换位思考。

通过不厌其烦的沟通与协调,终于感动了两家业主。

最后,2604业主不单当即停止弹琴,而且与2704业主达成新的协议,时间由以前的10:00改为9:00,双方取得了谅解。

点评:遇到业主互相投诉,不要觉得与己无关。

引导换位思考,促成相互理解,是解决类似矛盾的基本方法。

搞物业管理的不仅需要一巧嘴,而且要主动两边跑、两边说。

跑的次数多了,说的话总能听进去。

五、如何处理住户家里跑水的问题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制定的维修维护计划,对区所有的污水管网进行了检查和疏通,一切均正常。

就在检查疏通完之后几天,由于楼上某业主家进行装修,施工人员违反物业装修管理规定,擅自将装修残余水泥、油漆等倒入地漏,经排水管道流至该楼主管弯头处,堵塞了本楼的管道。

楼上住户排出的污水不能流出,便慢慢从楼下先生家的地漏处冒出。

物业管理处发现跑水后,马上通知先生,由于先生当时不在家中,联系两小时后,先生与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一同现场检查,发现部分木地板已被水淹。

搞清故障点后,物业管理人员立即消除了堵塞现象。

先生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遂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1、此案例中,物业管理公司有无责任?2、装修户的管理上,保安部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点评:先生受损的原因是下水管道被堵塞而引起冒水,而下水道被堵塞的原因是其他业主乱倒装修废弃物。

在这两个环节当中,物业公司是否很好地履行了管理职责。

(涉及到16岗及12岗装修巡查,问题:日常装修户巡查包括哪几方面?)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的管理及房屋和公共配套设施的维护、养护。

实际的工作中,每年每月都有计划地进行修缮这方面的工作。

而就在事发的前几日还做过该楼污水管的例行清理。

所以,物业管理公司完全尽到了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的职责。

同时,该小区《物业管理公约》还规定,业主装修必须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领取装修许可证,并严格遵守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与该家装修业主及施工队伍签订了装修协议书,并要求其交纳了装修押金,告知其应遵守的规定,并派人员至装修现场巡视。

装修工人是在逃避物业管理公司监管的情况下,偷偷将废弃物倒入极为隐蔽的污水管道中而造成的。

此种情况已经超出了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围及力量以外,物业管理公司不可能察觉。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物业管理公司亦没有疏漏。

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根据相关的法律以及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这次事件是由于装修人员违规操作而造成的,应负完全责任。

物业管理费只是一种服务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而不是保证或成保险费。

如果随意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无端责任,物业管理企业的责、权、利就难以协调。

业主受到损失时,应当合法、合理的去解决,不能一味要求物业公司负责。

否则这种行为损害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实际上也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业主执意乱装空调怎么办一天中午,护卫班班长匆忙来到枫丹舍物业管理分公司办公室,告诉主管人员:"1-2-301 的业主不想按指定位置安装空调要将北侧空调孔打在窗户上方。

"主管正在处理一项事务,便安排护卫班班长马上返回,先让空调公司的工作人员停止打孔。

主管人员随后赶到,一进门还没开腔,业主就开始不停地说着自己的理由。

他认为物业公司规定的位置太不合理,强烈要求将空调孔打在窗户上方,并且明确表示:"我今天就要在这里打孔,看你们会把我怎么样?"此时,空调公司的人员还不停地在一旁说着风凉话,更助长了业主的不满情绪。

说服方法:尽管主管满肚子是火,但还是耐心解释。

说明"物业公司要求在指定位置安装空调、管线不能外露,是为了保证小区的外观统一美观",强调"如果我们也像有些小区那样各行其是安空调,那咱们的小区的外立面就会杂乱不堪入目",提醒"这里毕竟是您的家园,您肯定也不希望举目就看到这样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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