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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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生儿疾病筛查标本采集操作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采血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因此必须按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上岗。
一、血片采集步骤
1、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
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
生体重、出生日期及采血日期等。
2、采血人员清洗双手并佩带手套(无滑石粉);
3、采血滤纸应与试剂盒标准、质控血片用滤纸一致。
4、采血针必须一人一针。
5、采血时间为出生72小时后,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对于其它原因(早
产儿,低体重儿,提前出院者等)没有采血者,最迟不宜超过出生后二
十天。(如果低体重者在出生20天后体重仍不足2500g建议出生后20
天采一次血,体重够2500g后再次采血,费用只收一次)
6、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酒精消毒皮肤;
7、待酒精晾干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缘或外缘,深度小于3毫米,
用干棉球拭去第一滴血(以避免所含的组织液与血液混合而造成血样不
纯),再经过轻微挤压、放松、再挤压,以形成较大的滴血;(8mm)
8、将3个血滴连续依次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应避免滤纸表面被抓搓),
切勿将滤纸片触及足跟皮肤。
9、手持消毒棉轻压取血部位使其止血;
10、将血片水平置于清洁空气中,避免阳光直射,紫外线照射,自然晾干
呈深褐色,并登记。
11、将检查合格的滤纸干血片在信息平台登记完毕后头尾交替置于塑料袋
内,密封好保存在2-8℃冰箱中;
12、采集标本后将采血卡的第三联交予产妇家属,告知15天后出结果。
13、将所采集样本的基础信息录入到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平台,并在规定
时间内将滤纸干血片递送至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机构。(每周一、
周四)
二、特殊情况的采血
延迟采血:对新生儿因各种原因在出生72后未能采血者,由接产单位负责告知父母,并填写延迟采血通知单,送交家长签收。医院做好登记。(延迟采血通知书一式两联,签好后家长、医院各留一联);
低体重(出生体重不足2500g)的新生儿应在体重够2500g后到出生医院采血,最晚不能超过孩子出生20天。
早产(分娩时孕周不足37周)的新生儿在孩子生后两周到出生医院采血,最晚不能超过孩子出生20天。
如家长在孩子出生20天以后甚至更长时间才到出生医院采血,需在采血卡的背面让家长签署“由于本人原因错过最佳采血时间”字样,并签字。
如到病房采血时产妇及家属拒绝采血,应由家长在申请卡的背面签署“已知此检查的意义,拒绝采血”字样,并签字。
对于筛查可疑阳性或初采血片不合格的标本筛查机构将通知采血机构将其及时召回,召回时的采血卡上需标注“复采”字样,该卡片在信息平台登记信息时需要进行复采程序登记。
三、不合格标本
1、采血卡信息不全
2、孩子出生不足72小时采血
3、早产儿,低体重儿提前采血
4、采血卡圆孔重复滴血、血滴有凝固、血滴未两面全部渗透,每个血斑小于
规定直径,血标本有磨损、破坏,血标本被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