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慰问党员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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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广大共产党员的关怀,拟在建党89周年这个特殊日子到来之际,在全市组织开展我市慰问党员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慰问对象和范围

今年“七一”慰问对象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各县区、各单位的慰问面要达党员总数的1%以上。

二、慰问对象的确定

由我部根据党员人数及平时掌握的困难程度,把慰问对象的名额及款额分配给各县(区)委、市直党委(工委)。各县(区)委、市直党委(工委)按照条件确定慰问对象,并将慰问对象名册上报我部。

三、慰问方式

1、由市四家班子党员领导共分成15个慰问组分赴12个县区和三个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慰问,每组慰问2名党员,共计慰问党员30名。(具体慰问对象由各县(区)委、市直党委(工委)推荐)。

2、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工委)具体负责实施慰问工作,要选择一些慰问对象,由党委(工委)领导上门慰问。其他慰问对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代表上级党委和市委上门慰问,传达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关怀。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工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今年“七一”慰问党员工作。要做好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制定慰问方案,尽量扩大慰问面,精心组织慰问活动。同时要按照条件严格审核,确定慰问对象。

2、要及时开展慰问活动。7月1日前,各单位要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7月10日前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工委)要将慰问情况书面报送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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