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电网继电保护专业规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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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规程-继电保护部分

电气规程-继电保护部分

第一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第一章运行与维护第一节运行总则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保护电力设备的主要装置,在任何情况下,电气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必要时可停用部分保护,但主保护不允许同时停用。

2.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投退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涉及500kV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须经华中电力调度通讯中心(网调)批准;涉及220kV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须经江西电力调度通讯中心(省调)批准;发变组及厂用部分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应经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或当值值长批准。

3.运行人员在进行涉及一次系统运行方式改变的操作或处理事故或时,应考虑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相应变更操作。

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检修与试验工作,应该配合一次设备停电进行,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可退出不停电设备的部分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进行工作:(1) 有两种及以上的主保护装置;(2) 有专用主保护在运行时,可允许其后备保护短时停用;(3) 有条件临时投入某种备用保护替代退出运行的保护;(4) 变压器的瓦斯和差动保护,可以容许短时停用一套;(5) 调度同意退出运行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5.投入、停用运行设备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或调整继电保护的定值,必须经相应管辖该设备的人员(当值调度员或值长)的命令或同意,并按值长的书面命令执行。

当判明保护装置有误动作危险时,值班人员有权先解除该保护装置的跳闸作用,然后逐级汇报。

6.在运行中变动继电保护整定值或二次回路压板前,值班员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及安全措施完善,凡可能引起保护装置误动作的一切可能因素,必须采取有效地防护措施。

值班员应做好书面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交代,清楚地掌握保护定值与二次回路运行方式的变更。

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经检修后复役时,应结合终结工作票,由检修人员向运行值班人员详细交代,复核下列事项:7.1.设备有无异动和特殊要求,并在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上书面交清,检修工作负责人、当值运行主值班员双方复核无误后分别签字,并经值长审核签字,按值进行交接。

继电保护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运行规程第一节继电保护投入前的检查1、变动过或新安装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投运前,图纸必须齐全,资料、定值及该装置的运行规程,应交给运行人员,没有结论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禁止投入运行。

2、需要新投入的保护及自动装置,由安生部负责下达定值通知单及图纸、资料和操作步骤,继电保护人员和运行班共同负责实施。

3、检查核对保护压板断开或投入位置是否符合运行方式的要求,并及时拆除有关二次回路的安全措施。

4、继电保护盘的前后,都应有明显的设备名称,盘上的继电器标示牌、压板,端子等均应有明显的标志,投入运行前,应由继电保护人员负责写明。

5、继电器的接点无灼伤,触点位置正确。

6、盘后二次线、端子排、保险、小开关、接线应清洁完好,牢固可靠。

7、室外端子箱内外清洁,接线完好,无受潮生锈现象。

8、运行中的设备在投入继电保护压板前,必须用万用表测定压板两端有无电压,确无电压方能投入。

第二节继电保护的投入1、一般规定和要求1.1 运行和热备用中的设备,其保护及及自动装置必须投入运行,严禁没有保护的设备投入运行。

紧急情况下,经值长认可批准,可停用部分保护,事后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但必须保证设备至少有一种及以上主保护投入运行。

1.2 正常情况下,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投入、退出及方式的切换,应用专用压板和功能开关进行,不得随意采用拆除或短接二次线的方法进行;特殊情况下采用临时措施需改动二次线时,应获得有关技术部门的批准,同时应汇报值长并获值长的认可。

1.3 一次设备停电,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无工作时,保护装置可不停用,但其启动或跳其它运行设备的出口压板应解除。

1.4 投入保护装置的顺序为:先投入直流电源,后投入出口压板;停用保护装置的顺序与之相反。

1.5 保护装置投入跳闸出口压板前,必须检查信号指示正常。

1.6 由调度管辖的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停止以及方式的改变,均应根据调度员命令进行。

但因故障需要立即处理者,可先行处理,但事后应向调度作详细汇报。

电力变电站继电保护运行规程

电力变电站继电保护运行规程

电力变电站继电保护运行规程一、概述本规程适用于电力变电站继电保护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目的是确保变电站电力系统有效运行,保护电力设备的安全。

二、继电保护系统的基本原理继电保护系统是电力系统中保护电力设备的一项重要技术,其基本原理是根据电力设备的工作特性,对电力设备内部和周围的电气量进行测量、比较和判断,当电气量超出规定的范围时,及时进行停电或警报,以达到保护电力设备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的目的。

三、继电保护维护管理为了保证继电保护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管理。

1.维护内容继电保护系统的维护内容包括:检查设备的接线和接地情况,检查设备的电源和供电情况,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参数是否正常,检查设备的维护记录和故障记录,进行设备清洁和除尘,定期进行控制装置软硬件版本的升级和更新,保持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2.维护周期继电保护系统的维护周期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通常建议每隔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维护,每月进行一次例行维护。

三、继电保护系统的应急措施当继电保护系统发生故障或工作异常时,需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以避免电力设备的损坏或电力系统的事故。

应急措施包括:立即停电,检修设备,更换损坏部件或更换备件,及时记录故障信息等。

四、继电保护系统的验收标准为了保证继电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验收应遵循以下标准:1.同步性标准当继电保护系统处于相应的工作状态下,相应的继电保护元件应能够同步工作,保证继电保护系统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2.可靠性标准继电保护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可靠性,保证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系统的误动率应低于规定的范围。

3.稳定性标准继电保护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应能够稳定地工作,不发生误动或误保护等现象。

五、安全保障在运行继电保护系统时应注意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继电保护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1.人员要求运行继电保护系统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气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相关的操作证书,熟悉电力系统的原理和工作流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继电保护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运行规程
6.6运行人员应经常了解设备所带负荷情况, 当所带负荷已达到或超过过 流(距离III段)一次整定电流80%时应立即汇报调度值班员采取相应的 对策, 防止因过负荷运行而造成保护误动作。
总则
6.7由于一次系统运行方式的变化,需要改变保护定值时,改变的顺序是: 保护反映电气量增加的(如过电流、零序电流、负序电流)定值由小变大,则先改定值后
(1)主变过流保护跳母联开关压板,在两台主变并列运 行时投入;在两台主变分列运行及单台运行时退出。
(2)单台主变运行需两台主变瞬间并列倒负荷时,主变 过流保护跳母联开关压板不投。
(3)利用主变过流保护通过母联开关向母线充电时投入, 充电完毕后退出。
继电保护适应一次系统运行方式变化的规定
3.两台主变运行,当一台主变停电检修时应注意:
6.4保护或自动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后, 调度员应先下令解除不正确动作 的保护或自动装置的压板。(但应满足6.2的要求)这时应保持现场原有 状态, 调度人员应立即汇报分管副总、安监部、生产部及调度所领导并通 知运行主管单位(视情况汇报分管局长), 以便由安监部、生产部组织进 行事故调查分析。
6.5保护或自动装置本身发生故障或异常如有误动的可能时, 允许现场值 班员按装置运行规程先退出个别导致误动的继电器以致于相应的整套保 护或自动装置。然后立即汇报调度值班员, 调度值班员也应立即通知运行 主管单位进行处理并向局分管副总及所领导汇报。
总则
第四条: 定值管理 4.1无正式定值通知单的保护装置不得投入运行。 4.2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的更改工作,要求在定值单下发日期后的一周
内完成。因新建、扩建工程使局部系统有较多保护装置需要更改定值时, 按顺序更改,以保证各级保护装置定值互相配合。 4.3特殊情况下急需改变保护装置定值,应经整定部门同意确认后,由 调度下令更改,保护整定部门于三天内补发定值通知单或书面备案说明。 4.4对基建新装保护装置的定值通知单下发给负责该工程的基建管理部 门。待工程正式投运后,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将正式的定值通知单移交运 行单位。 4.5旁路断路器带线路断路器时,若旁路与被带线路电流互感器变比相 同,则旁路保护装置定值与被带线路同型保护的定值相同。否则,使用 专用旁路带路定值。线路的电流差动保护带路运行时,应注意由于变比 的不同,可能涉及改变对侧保护的相应定值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规程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规程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规程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发展和扩大,继电保护在系统运行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继电保护旨在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当系统发生故障或异常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并确保供电可靠性。

本文将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的基本原则、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基本原则1. 保护范围和功能: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应覆盖整个系统的各个环节,包括发电、输电、变电和配电等环节。

其功能主要包括过流保护、距离保护、差动保护、接地保护等。

2. 保护策略:根据电力系统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合适的保护策略,包括主保护、备用保护和旁路保护等,以确保系统在各种故障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

3. 保护装置选型: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保护装置,包括继电保护装置、监控装置、通信装置等。

保护装置应具备高可靠性、高速度和高灵敏度等特点。

4. 保护逻辑设计:根据电力系统的拓扑结构和设备配置,设计合理的保护逻辑,包括保护顺序、保护动作准则、保护动作时间等。

保护逻辑应考虑到系统的复杂性和可扩展性。

二、设备选型1. 继电保护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继电保护装置,具备高速度、高精度和低误差等特点。

在选型时应考虑到装置的兼容性和可靠性等因素。

2. 通信装置:应选用符合通信行业标准的通信设备,具备稳定性和可靠性。

通信装置应能够实现与其他保护装置的互联互通,以及与监控中心的联网通信。

3. 监控装置:应选用符合监控行业标准的监控设备,具备高精度和可靠性。

监控装置应能够实时监测系统的运行状态和保护装置的工作情况,并及时进行故障诊断。

三、安装调试1. 安装位置:保护装置应安装在电力系统的合适位置,以便于实时监测系统的电气量和工作状态。

装置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到线路的长度、重要性和复杂程度等因素。

2. 接线方式:应采用符合标准的接线方式,确保保护装置与系统的连接牢固可靠,无误接、漏接等现象。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完整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完整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送审稿)1 总则1.1 本规程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具体规定,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相关的设计、调度运行部门应共同遵守。

1.2 本规程是3~110kV电网的线路、母线、并联电容器、并联电抗器以及变压器保护中与电网保护配合有关的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依据。

线路纵联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参照ххх(原为DL/T559-94)《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整定。

1.3 按照GB14258-2004《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装置技术规程》(简称规程)的规定,配置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和技术性能满足运行要求的继电保护及自动重合闸装置是电网继电保护的物质基础;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正确的运行整定是保证电网稳定运行、减轻故障设备损坏程度的必要条件。

1.4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的整定应满足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如果由于电网运行方式、装置性能等原因,不能兼顾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则应在整定时,保证基本的灵敏系数要求,同时,按照如下原则合理取舍:a.地区电网服从主系统电网;b.下一级电网服从上一级电网;c. 保护电力设备的安全;d. 保重要用户供电。

1.5 继电保护装置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继电保护整定是否合理,继电保护方式能否简化,从而达到电网安全运行的最终目的,与电网运行方式密切相关。

为此,继电保护部门与调度运行部门应当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1.6 继电保护和二次回路的设计师和布置,应当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同时也应便于整定、调试和运行维护。

1.7 为了提高电网的继电保护运行水平,继电保护运行整定人员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对继电保护的配置和装置性能等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

各网省局继电保护运行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基本原则制定运行整定的相关细则,以便制造、设计和施工部门有所遵循。

1.8 对继电保护特殊方式的处理,应经所在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备案说明。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汇编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汇编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工作,提高电网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包括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应用、调试、维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继电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继电保护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六条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必须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交流,提高继电保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由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二章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第八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必须按照电力系统的运行特点和要求进行分析和评估,选择适合的继电保护装置。

第九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必须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继电保护装置的性能和质量。

第十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必须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确保继电保护装置在各种工况下都能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必须考虑设备的智能化和通信功能,以提高继电保护装置的监控和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必须按照国家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继电保护装置的性能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必须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继电保护装置的信息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确保继电保护装置的性能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继电保护装置的应用第十五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应用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手册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继电保护装置的正确安装和调试。

第十六条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应用必须按照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运行参数进行设置,确保继电保护装置的性能和质量。

继电保护技术规程、整定规程

继电保护技术规程、整定规程

继电保护技术规程、整定规程继电保护技术规程和整定规程是电力系统中非常重要的技术文件,它们详细规定了继电保护设备的选型、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步骤。

以下是一个详细的继电保护技术规程和整定规程的介绍,供参考。

一、继电保护技术规程1.1 规程概述继电保护技术规程是指对继电保护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一系列技术规定。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继电保护系统可靠、安全、经济地运行,防止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造成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

1.2 规程内容(1)总则:规定了规程的适用范围、定义、符号、单位等基本内容。

(2)继电保护设备:包括继电保护器的类型、性能、参数、选型、安装、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规定。

(3)继电保护配置:包括保护装置的配置原则、保护范围、保护级别、动作逻辑等方面的规定。

(4)继电保护装置:包括保护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安装、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规定。

(5)继电保护系统:包括保护系统的组成、连接方式、功能、性能等方面的规定。

(6)继电保护人员:包括继电保护人员的培训、考核、操作、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二、整定规程2.1 规程概述整定规程是指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整定值、整定方法、整定过程和整定验收等方面的一系列技术规定。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继电保护装置在故障时能够准确、快速地动作,从而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2.2 规程内容(1)总则:规定了规程的适用范围、定义、符号、单位等基本内容。

(2)整定计算:包括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方法、公式、参数选择等方面的规定。

(3)整定值:包括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范围、整定值确定、整定值调整等方面的规定。

(4)整定方法:包括保护装置的整定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方面的规定。

(5)整定过程:包括保护装置的整定过程、验收、调试、运行等方面的规定。

(6)整定验收:包括保护装置的整定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方法等方面的规定。

三、实施与监督3.1 实施(1)继电保护技术规程和整定规程的实施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单位负责。

DL/T 584-2007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584-2007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1 总 则1.1 本规程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具体规定,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相关的设计、调度运行部门应共同遵守。

1.2 本规程是3~110kV电网的线路、母线、并联电容器、并联电抗器以及变压器保护中与电网保护配合有关的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依据。

线路纵联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参照DL/T559-2007(原为DL/T559-94)《220kV~75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整定。

1.3 按照GB14258-2004《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装置技术规程》(简称规程)的规定,配置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和技术性能满足运行要求的继电保护及自动重合闸装置是电网继电保护的物质基础;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正确的运行整定是保证电网稳定运行、减轻故障设备损坏程度的必要条件。

1.4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的整定应满足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如果由于电网运行方式、装置性能等原因,不能兼顾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则应在整定时,保证基本的灵敏系数要求,同时,按照如下原则合理取舍:a. 地区电网服从主系统电网;b. 下一级电网服从上一级电网;c. 保护电力设备的安全;d. 保重要用户供电。

1.5 继电保护装置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继电保护整定是否合理,继电保护方式能否简化,从而达到电网安全运行的最终目的,与电网运行方式密切相关。

为此,继电保护部门与调度运行部门应当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1.6 继电保护和二次回路的设计师和布置,应当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同时也应便于整定、调试和运行维护。

1.7 为了提高电网的继电保护运行水平,继电保护运行整定人员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对继电保护的配置和装置性能等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

各网省局继电保护运行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基本原则制定运行整定的相关细则,以便制造、设计和施工部门有所遵循。

1.8 对继电保护特殊方式的处理,应经所在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备案说明。

继电保护规程

继电保护规程

继电保护运行规程1 总则1.1 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其保护及自动装置均应投入,禁止设备无保护运行。

保护装置故障情况下,可申请将故障部分退出运行(情况严重者,可先退出后申请),并通知继电保护人员处理。

1.2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投退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主系统继电保护装置(220KV母线和线路保护及主变零序保护)和自动装置(重合闸及故障录波器)须经中调批准;发-变组、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应经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当值值长批准。

1.3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定值(中调定值和我厂定值)记录应与实际相符。

主要保护按规定定期进行核对与试验。

集控室内应保存一套完整、正确的继电保护原理图,并有完整的定值记录单。

1.4 继电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的定值变更,应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书或电话命令进行调整和更改(220KV母线和线路保护及主变、起备变零序保护属中调管,其余属本厂管),其调整和更改均由继电保护人员执行。

运行人员应会同变更保护定值的工作负责人一起核对无误后方能投入保护,属中调下达的定值,由值班人员与中调值班调度员核对无误后,方能投入保护,并将保护定值变更情况详细记入继电保护记录簿内。

1.5 厂用负荷保护(熔断器、热偶、一次过流)运行人员不得任意更改或退出,若须更改或退出必须经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值长同意,并作好记录。

1.6 改变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接线回路,必须根据有关领导批准的图纸进行。

工作结束后继保人员必须将设备异动报告及改动原因、内容,详细记录在“设备异动”簿内。

1.7保护和自动装置投入,应先投入交流后投直流回路,并用高内阻电压表测量保护出口压板两端确无电压后方可投入保护压板。

退出顺序与此相反。

1.8 改变运行方式需调整保护定值时,必须在调整保护定值前退出保护投退压板,定值调整完成后投入保护投退压板。

1. 9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拆装后,必须进行同期核相无误后,方能将保护、自动装置投入运行。

通用继电保护制度汇编

通用继电保护制度汇编

XXXX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规定汇编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制度 (2)定值通知单管理规定 (4)防止继电保护“三误”措施规定 (5)故障录波器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9)图纸资料管理规定 (9)继电保护缺陷管理制度 (11)继电保护设备点检巡回检查制度 (11)继电保护事故分析制度 (13)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投退及定值管理实施细则 (14)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管理规定 (15)图纸修改审批印发管理制度 (18)微机保护软件版本管理制度 (18)继电保护重大事件 24 小时值班制度 (19)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9)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20)1、继电保护工作对保证电网安全运行起重要作用。

它是对电网运行设备的保护装置进行运行维护、检修调试、整定计算、更新改进和新、扩建继电保护工程的验收试验以及事故后紧急试验等工作。

因此应设继电保护机构。

2、继电保护负责人(班长)应由熟练继电保护技术业务,并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人员担任。

3、继电保护机构的职责范围:( 1 ) 对运行继电保护装置的正常定期检验。

( 2 ) 对新、扩建工程继电保护的验收试验。

( 3 ) 对继电保护事故及不正确动作后的暂时性检验。

( 4 ) 按照有关规程确定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方式和编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 5 ) 每月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对继电保护进行运行分析总结,提出措施,提高继电保护安全运行水平。

( 6 ) 为调度和运行值班人员编制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和商定电网运行方式。

( 7 ) 负责运行设备继电保护的更新改进工作。

( 8 ) 参加审核继电保护设计,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电网结线及厂、站直流电源方式等,提出影响确定继电保护原则的意见。

4、继电保护机构运行维护检验、整定范围:( 1 ) 继电保护装置:发机电(调相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器、母线、路线的继电保护装置;但不包括高低压熔断器、一次直接动作式跳闸线圈、常用电动机组的联动装置、厂用低压电动机的热力继电器等。

电力网继电保护规程1

电力网继电保护规程1

电力网继电保护规程1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省公司调度中心(简称省调)、省公司所属各电业局和并网发电厂(简称各局、厂)对220kV继电保护装置的管辖范围;220kV保护装置的运行规定;220kV设备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运行方式;变压器220kV 侧中性点接地情况。

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省220kV电力网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 400-9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T 559-94 220kV-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87-19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684-1999 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水电部(82)水电生字第11号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水电部(87)水电电生字第108号东北电网220千伏--500千伏系统继电保护装置运行规程东电[2001年2月]Q/032-102-1995 黑龙江电力网调度规程220kV线路快速保护简况及变为负荷线路后的要求和措施省调2002年编制3 定义、符号和缩略语下列定义、缩略语和符号适用于本规程3.1 定义和符号3.1.1 定义3.1.1.1 全线速动保护全线速动保护是指高频保护、光纤纵差保护和光纤允许式保护。

3.1.1.2 故障鉴别重合闸故障鉴别重合闸是指单相故障跳三相允许重合,相间故障跳三相不允许重合。

3.1.1.3 保护装置全部停用保护装置全部停用是指保护的跳合闸压板,启动失灵压板全部断开,不允许用停直流的方式来代替。

3.1.2 符号CT 电流互感器PT 电压互感器反事故措施反措DL/T 559-94 《220/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整定规程》4 总则4.1 通辽市东北电网电力网220kV继自装置的运行管理操作,应按本规程执行。

继电保护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继电保护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继电保护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 引言继电保护作为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电力设备及安全运行的重要责任。

然而,在进行继电保护操作过程中,电工可能会面临一系列潜在的危险和风险,例如电击、触电、短路等。

因此,为了保障电工的人身安全,提高继电保护操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本安全操作规程旨在明确继电保护工作相关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确保电工在进行继电保护操作时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提高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预防事故的发生。

2. 继电保护电工安全操作要求2.1 电工资质要求所有从事继电保护工作的电工必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的电工资质证书,并且经过相关培训,掌握继电保护操作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

2.2 安全防护措施2.2.1 继电保护电工在操作之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耐酸碱手套、防静电鞋等。

2.2.2 在进行继电保护操作时,必须保持操作场所的清洁整齐,防止杂物堆积和地面湿滑,确保操作场所的安全。

2.2.3 继电保护设备在操作之前必须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操作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

2.3 操作规范2.3.1 在操作前,电工必须仔细阅读并熟悉继电保护设备的操作手册和相关标准,确保操作过程符合规定。

2.3.2 在进行继电保护操作时,必须按照规程要求正确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拆卸设备,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2.3.3 在进行操作时,电工必须集中注意力,严禁分心、喧哗或违反规定行为,保证操作的安全性。

2.3.4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应及时停止操作,并报告维护人员进行检修。

2.4 紧急处理措施2.4.1 电工必须了解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并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4.2 在发生紧急状况时,电工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应对。

3. 继电保护电工安全操作流程3.1 准备工作3.1.1 确认操作计划,并准备所需的设备和工具。

继电保护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运行规程

继电保护运行规程1 继电保护运行总规定1.1 继电保护装置的投入和退出1.1.1 电气设备在送电加压前,必须按规定投入相应的继电保护装置,禁止无保护运行。

1.1.2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具备完整正确的图纸、整定值等资料,并符合现场实际。

1.1.3 主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的投入和退出,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执行,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的投入和退出,则应根据当值值长的命令执行,执行则必须是当值电气值班员。

1.1.4当接到投入或退出某种保护装置的命令时,必须复诵,无疑后方可执行,并将执行结果报告发令人,然后由值班长在运行操作记录簿上记载下列内容:a. 投入和退出继电保护装置的类别和原因;b. 执行命令的时间。

1.1.5 运行中的设备所退出的保护,在重新投入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a. 检查二次回路的端子,插销是否恢复正常;b. 检查继电器开闭是否正常;c. 用万用表或验电笔检查压板两端间无电压;d. 投入该保护压板。

1.2 改变继电保护装置工作状况的规定1.2.1 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的改变,应根据上级命令,由继电保护人员担任,改变保护整定值前,必须将该保护退出工作,改变后应由其工作负责人将改变情况记入保护整定值更改簿内。

1.2.2 改变继电保护装置的接线回路,必须根据有关领导批准的图纸,由继电保护人员担任,禁止他人擅自修改二次回路,工作完后,应将运行班的相应图纸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状况和原因记入保护交代簿内,然后在交代簿内签字。

1.3 在继电保护装置上工作的规定1.3.1 在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上工作,只允许本厂继电保护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扩建设备与运行设备有联系时,也应符合此项规定。

1.3.2 在保护盘上进行开空等震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用防止运行中设备跳闸的措施,必要时经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后将保护暂时停用。

1.3.3 禁止随意用灯泡、万用表、验电笔在运行中的保护设备(回路)上进行检查、试验(有规定者例外),当设备发生异常现象,急需查明原因时,只允许用电笔检查,检查应在监护下进行,不得接地和短路。

电力网继电保护规程

电力网继电保护规程

电力网继电保护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省公司调度中心(简称省调)、省公司所属各电业局和并网发电厂(简称各局、厂)对220kV继电保护装置的管辖范围;220kV保护装置的运行规定;220kV设备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配置、运行方式;变压器220kV侧中性点接地情况。

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省220kV电力网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 400-9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T 559-94 220kV-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 587-19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684-1999 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水电部(82)水电生字第11号继电保护与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水电部(87)水电电生字第108号东北电网220千伏--500千伏系统继电保护装置运行规程东电[2001年2月]Q/032-102-1995 黑龙江电力网调度规程220kV线路快速保护简况及变为负荷线路后的要求和措施省调2002年编制3 定义、符号和缩略语下列定义、缩略语和符号适用于本规程3.1 定义和符号3.1.1 定义3.1.1.1 全线速动保护全线速动保护是指高频保护、光纤纵差保护和光纤允许式保护。

3.1.1.2 故障鉴别重合闸故障鉴别重合闸是指单相故障跳三相允许重合,相间故障跳三相不允许重合。

3.1.1.3 保护装置全部停用保护装置全部停用是指保护的跳合闸压板,启动失灵压板全部断开,不允许用停直流的方式来代替。

3.1.2 符号CT 电流互感器PT 电压互感器反事故措施反措DL/T 559-94 《220/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整定规程》4 总则4.1 通辽市东北电网电力网220kV继自装置的运行管理操作,应按本规程执行。

继电保护规程完整

继电保护规程完整

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400-911总则1.1本规程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科研、设计、制造、施工和运行等有关部门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1.2本规程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力系统中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

1.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符合可靠性(信赖性和安全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当确定其配置和权成方案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a.电力设备和电力网的结构特点和运行特点;b.故障出现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c.电力系统的近期发展情况;d.经济上的合理性;e.国和国外的经验。

1.4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确定电力网结构、厂站主接线和运行方式时,必须与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方式要满足电力网结构和厂站主接线的要求,并考虑电力网和厂站运行方式的灵活性。

对导致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能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电力网结构形式、厂站主接线形式、变压器接线方式和运行方式,应限制使用。

1.5应根据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或审定的系统接线图及要求,进行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置的系统设计。

在系统设计中,除新建部分外,还应包括对原有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符合要求部分的改造设计。

为便于运行管理和有利于性能配合,同一电力网或同一厂站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型式,不宜品种过多。

1.6电力系统中,各电力设备和线路的原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凡能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要求的,均应予以保留。

凡是不能满足要求的,应逐步进行改造。

1.7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新产品,应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推广使用,设计、运行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新产品的试用。

2继电保护2.1一般规定2.1.1电力系统中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保护装置。

电力设备和线路短路故障的保护应有主保护和后备保护,必要时可再增设辅助保护。

电力网继电保护规程3

电力网继电保护规程3

电力网继电保护规程38.2.4 打印的主要信息:a) 跳闸类GBI0CK 高频零序出口GBJLCK 高频距离出口GBJSCK 重合后高频保护出口GB-DEVCK 高频保护转换性故障三跳出口GB-HB3TCK 高频保护后备三跳出口GB-HBRTCK 高频保护后备永跳出口JL-SHCK 距离手合出口1ZKJCK 阻抗一段出口2ZKJCK 阻抗二段出口3ZKJCK 阻抗三段出口DZICK 振荡中0.2S延时一段出口2ZKJSCK 距离二段瞬时后加速出口3ZKJSCK 距离三段瞬时后加速或经1.5S延时加速出口ZKXJCK 阻抗相近后加速出口JL-DEVCK 距离保护转换性故障三跳出口JL-HB3TCK 距离保护后备三跳出口JL-HBRTCK 距离保护后备永跳出口I01CK 零序一段出口I02CK 零序二段出口I03CK 零序三段出口I04CK 零序四段出口I0N1CK 零序不灵敏一段出口I0N2CK 零序不灵敏二段出口I01JSCK 零序一段后加速出口I02JSCK 零序二段后加速出口I03JSCK 零序三段后加速出口I04JSCK 零序四段后加速出口LX-HB3TCK 零序保护后备三跳出口LX-HBRTCK 零序保护后备永跳出口CHCK 重合出口CH-HB3TCK 重合闸后备三跳出口CH-HBRTCK 重合闸后备永跳出口BCHT3CK 保护单跳、重合充电未准备好,由综重发三跳令2ZK-DEVCK 距离二段发生转换性故障出口b) 不跳闸类GBQD 高频保护起动GBI0TX 高频零序停信GBJLTX 高频距离停信GB-DEVF 高频故障转换,但没出口GB-ALJQD 高频保护静稳破坏,A相电流元件起动ZKQD 距离保护起动JL-ALJQD 距离静稳破坏A相电流元件动作JL-BCZKQD 距离静稳破坏BC相阻抗元件动作JL-DEVF 距离保护发现故障转换,但没出口T1QDCH 单跳起动重合闸T3QDCH 三跳起动重合闸BTQDCH 不对应起动重合闸CJ 测距GB-HBRTSB 高频保护永跳失败JL-HBRTSB 距离保护永跳失败LX-HBRTSB 零序保护永跳失败CH-HBRTSB 重合闸永跳失败c) 自检类BAD6264 6264芯片写读不一致BADRAM2 人机对话插件中6264芯片读写不一致BADRAM 内部RAM读写不一致BADDRV 发某一开出命令时,无反馈信号BADDRV1 未发任何开出信号时,有反馈信号SETTERR 所选定值区定值校验码错ROM1(2)ERRXX EPROM求和检验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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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网继电保护专业规程汇编目录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20062、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重点实施要求3、华北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重点实施要求4、山西省电力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试行)5、关于印发《山西电网变压器保护配置及整定原则》的通知晋电调字[2000]27号6、关于执行《山西电网220KV变压器保护软件版本》的通知晋电调便字[2004]250号7、关于加强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的通知晋电调字[2005]361号8、关于下发《山西电网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系统技术要求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晋电调字[2004]183号9、关于印发《山西电网故障录波装置及故障信息分析系统管理制度》的通知晋电调字[2003]430号10、关于印发《山西电网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复用通信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晋电电通字[2003]356号11、关于下发继电保护复用光纤通道运行要求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晋电调字[2003]868号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relaying protection andsecurity automatic equipment(报批稿)前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我国数字式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已获得广泛应用,在科研、设计、制造、试验、施工和运行中已积累不少经验和教训,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近年来颁布了一些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国际标准,为适应上述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有必要对原国家标准GB14285-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中部分内容如装置的性能指标、保护配置原则以及与之有关的二次回路和电磁兼容试验等进行补充和修改。

本标准修订是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局标发[2000]101号《关于印发2000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中第15项任务组织实施的。

本标准编写格式和规则遵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继电保护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静态继电保护装置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华北电力设计院、东北电力设计院、四川电力调度中心、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自动化研究院、北京电力公司、国电东北电网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匡一、袁季修、宋继成、李天华、高有权、王中元、韩绍钧、孙刚、张涛、郭效军、李瑞生。

本标准于1993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4285-19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科研、设计、制造、试验、施工和运行等有关部门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压电力系统中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6847-1997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GB/T 7409.1~7409.3-1997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DL/T 553-1994 220kV~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T 667-1999 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idt IEC 60870-5-103)DL/T 723-2000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DL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 866-2004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和计算导则IEC 60044-7 Instrument Transformers-Part 7: Electronic Voltage transformersIEC 60044-8 Instrument Transformers-Part 8: Electronic Current transformersIEC 60255-24 Electrical relays – Part 24: Common format for transient data exchange (COMTRATE) for power systemsIEC 60255-26 Measuring relays and protection equipment-part 26: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measuring relays and protection equipment.3、总则3.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功能是在合理的电网结构前提下,保证电力系统和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3.2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符合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当确定其配置和构成方案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并结合具体情况,处理好上述四性的关系:a.电力设备和电力网的结构特点和运行特点;b.故障出现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c.电力系统的近期发展规划;d.相关专业的技术发展状况;e.经济上的合理性;f.国内和国外的经验。

3.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

确定电力网结构、厂站主接线和运行方式时,必须与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要满足电力网结构和厂站主接线的要求,并考虑电力网和厂站运行方式的灵活性。

对导致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能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电力网结构形式、厂站主接线形式、变压器接线方式和运行方式,应限制使用。

3.4在确定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方案时,应优先选用具有成熟运行经验的数字式装置。

3.5应根据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或审定的系统接线图及要求,进行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系统设计。

在系统设计中,除新建部分外,还应包括对原有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不符合要求部分的改造方案。

为便于运行管理和有利于性能配合,同一电力网或同一厂站内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型式,品种不宜过多。

3.6电力系统中,各电力设备和线路的原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凡不能满足技术和运行要求的,应逐步进行改造。

3.7设计安装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与一次系统同步投运。

3.8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新产品,应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检测或鉴定,合格后,方可推广使用。

设计、运行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新产品的试用。

4、继电保护4.1一般规定4.1.1保护分类电力系统中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短路故障和异常运行的保护装置。

电力设备和线路短路故障的保护应有主保护和后备保护,必要时可增设辅助保护。

4.1.1.1主保护主保护是满足系统稳定和设备安全要求,能以最快速度有选择地切除被保护设备和线路故障的保护。

4.1.1.2后备保护后备保护是主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用以切除故障的保护。

后备保护可分为远后备和近后备两种方式。

a.远后备是当主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由相邻电力设备或线路的保护实现后备。

b.近后备是当主保护拒动时,由该电力设备或线路的另一套保护实现后备的保护;当断路器拒动时,由断路器失灵保护来实现的后备保护。

4.1.1.3辅助保护辅助保护是为补充主保护和后备保护的性能或当主保护和后备保护退出运行而增设的简单保护。

4.1.1.4异常运行保护异常运行保护是反应被保护电力设备或线路异常运行状态的保护。

4.1.2对继电保护性能的要求继电保护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

4.1.2.1可靠性可靠性是指保护该动作时应动作,不该动作时不动作。

为保证可靠性,宜选用性能满足要求、原理尽可能简单的保护方案,应采用由可靠的硬件和软件构成的装置,并应具有必要的自动检测、闭锁、告警等措施,以及便于整定、调试和运行维护。

4.1.2.2选择性选择性是指首先由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切除故障,当故障设备或线路本身的保护或断路器拒动时,才允许由相邻设备、线路的保护或断路器失灵保护切除故障。

为保证选择性,对相邻设备和线路有配合要求的保护和同一保护内有配合要求的两元件(如起动与跳闸元件、闭锁与动作元件),其灵敏系数及动作时间应相互配合。

当重合于本线路故障,或在非全相运行期间健全相又发生故障时,相邻元件的保护应保证选择性。

在重合闸后加速的时间内以及单相重合闸过程中发生区外故障时,允许被加速的线路保护无选择性。

在某些条件下必须加速切除短路时,可使保护无选择动作,但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例如采用自动重合闸或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来补救。

发电机、变压器保护与系统保护有配合要求时,也应满足选择性要求。

4.1.2.3灵敏性灵敏性是指在设备或线路的被保护范围内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具有的正确动作能力的裕度,一般以灵敏系数来描述。

灵敏系数应根据不利正常(含正常检修)运行方式和不利故障类型(仅考虑金属性短路和接地故障)计算。

各类短路保护的灵敏系数,不宜低于附录A中表A.1内所列数值。

4.1.2.4速动性速动性是指保护装置应能尽快地切除短路故障,其目的是提高系统稳定性,减轻故障设备和线路的损坏程度,缩小故障波及范围,提高自动重合闸和备用电源或备用设备自动投入的效果等。

4.1.3制定保护配置方案时,对两种故障同时出现的稀有情况可仅保证切除故障。

4.1.4在各类保护装置接于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时,应考虑到既要消除保护死区,同时又要尽可能减轻电流互感器本身故障时所产生的影响。

4.1.5 当采用远后备方式时,在短路电流水平低且对电网不致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如变压器或电抗器后面发生短路,或电流助增作用很大的相邻线路上发生短路等),如果为了满足相邻线路保护区末端短路时的灵敏性要求,将使保护过分复杂或在技术上难以实现时,可以缩小后备保护作用的范围。

必要时,可加设近后备保护。

4.1.6电力设备或线路的保护装置,除预先规定的以外,都不应因系统振荡引起误动作。

4.1.7使用于220kV~500kV电网的线路保护,其振荡闭锁应满足如下要求:a.系统发生全相或非全相振荡,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跳闸;b.系统在全相或非全相振荡过程中,被保护线路如发生各种类型的不对称故障,保护装置应有选择性地动作跳闸,纵联保护仍应快速动作;c.系统在全相振荡过程中发生三相故障,故障线路的保护装置应可靠动作跳闸,并允许带短延时。

4.1.8有独立选相跳闸功能的线路保护装置发出的跳闸命令,应能直接传送至相关断路器的分相跳闸执行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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