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派遣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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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术语和定义 (3)
4.职责 (4)
5.员工异地派遣管理 (4)
5.1异地派遣流程 (4)
5.1.1选拔与派出 (4)
5.1.2任期与调配 (4)
5.1.3调回与交接 (5)
5.2劳动合同与职位管理 (5)
5.3考勤管理 (5)
5.4薪资管理 (6)
5.5福利管理 (6)
5.5.1休假与探亲 (6)
5.5.2交通补贴: (6)
5.5.3异地补贴: (7)
5.5.4住宿 (7)
5.5.5异地派遣人员的考勤、行政类管理等: (7)
6.其它 (7)
7.附件 (7)
7.1《员工调动/调职/调级申请表》 (7)
7.2《异地派遣补贴类别及标准》 (7)
1.目的
为适应公司跨地域发展的需要,配合异地开发项目的推进,促进公司内部人才合理流动,提高异地派遣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同时达到规范工作程序,合理进行异地派遣员工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异地派遣人员。
3.术语和定义
3.1异地派遣指因工作或发展需要,公司员工被派驻异地公司(该公司所在地与该人员的家庭所在地不在同一城市)工作一段时间,且不改变其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签订主体、社会保险缴纳地点)的情况。
3.2家庭所在地:
3.2.1已婚员工的家庭所在地以配偶或未成年(未满18周岁)子女长期居住地为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在一地的,以配偶长期居住地为准;
3.2.2单身员工,以其长期稳定生活的所在地为家庭所在地。长期稳定居住地难以确认的,以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家庭所在地;
3.2.3异地派遣人员应优先选择高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对公司忠诚度高、业务能力强、有培养潜力的员工。原则上,对于部门第一负责人以下级别人员,应尽量采取当地招聘的方式;
3.2.4凡未经审批而私下调动的人员,不视为公司派遣;
3.2.5原则上,异地派遣的时间周期一般应长于3个月,短于2年。3个月内(包含3个月)的为出差,超过3个月的为异地派遣;
3.2.6超过2年的一般不采用异地派遣而是调动的方式。2年期满后可申请调回原公司或继续留在派遣公司,但需经书面审批,若审批通过,继续留在被派遣公司者,可继续享受异地派遣对应补贴;
3.2.7以下情况不属于异地派遣:
3.2.7.1公司在当地代为其它地区公司招聘的、在其它地区入职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2.7.2个人申请到异地就职的应聘者;
3.2.7.3被派遣回家庭所在地的;
3.2.7.4项目结束给予照顾安置的;
3.2.7.5派遣人员在派驻地成家落户的;
3.2.7.6调动回集团总部的不属于异地派遣;
3.2.7.7应届毕业生在入职时就被安排在招聘城市的异地工作的;
3.2.7.8其它被人力资源部认定为非异地派遣的情况;
3.3派遣工作任务确认单:中心/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本次派遣工作任务内容、完成时限、完
成的工作成果确认标准。
4.职责
4.1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审核及办理异地派遣人员的进出手续、审查异地派遣人员的率,履职状态;
4.2异地项目(城市)公司:负责异地派遣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如考勤管理、请休假审核);
4.3集团业务中心/部门:负责根据项目公司/城市公司工作需要,从专业线对异地派遣人员的工作进行把控,同时给予指导、支持和配合。
5.员工异地派遣管理
5.1异地派遣流程
5.1.1选拔与派出
5.1.1.1派驻项目公司/城市公司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需要异地派遣的岗位,说明派驻时间、担任职务、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并向集团总部提出申请;
5.1.1.2人资行政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异地派遣人员选派。派出部门填报《员工调动/调职/调级申请表》(附件),经审批后生效;
5.1.1.3拟派出人员经批准后,由人资行政中心按规定办理异动手续。异地派遣人员在派出时发生的差旅费由****(集团)公司承担;
5.1.1.4个人档案存放:被派遣人员到新的项目公司/城市公司工作后,其个人档案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
5.1.2任期与调配
5.1.2.1异地派遣人员任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由****(集团)统一调配;
5.1.2.2异地派遣人员在任期内直接调往其他项目公司/城市公司的,任期时间连续计算,需另行填报《员工调动/调职/调级申请表》;
5.1.2.3根据工作需要及异地派遣人员绩效和能力表现等因素,异地派遣人员需要提前返回,由派驻单位填报《员工调动/调职/调级申请表》,经****(集团)批准后,可提前结束异地派遣人员任期;
5.1.2.4异地派遣人员返回****(集团)述职按照出差性质对待,出差报销费用标准参照《****置业出差管理办法》执行(仅报销交通费用);
5.1.2.5异地派遣人员在异地派遣期间产生的出差费用由派驻公司承担,异地派遣期结束返回集团公司或因直接前往其他项目公司/城市公司而产生的费用由****(集团)承担。
5.1.3调回与交接
5.1.3.1****(集团)批准调回异地派遣人员时,人资行政中心通知派驻单位,明确调回时间,派驻单位根据通知安排工作交接;
5.1.3.2异地派遣人员离任前,派驻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集团)业务线领导认为有必要进行离任审计的岗位须由集团安排进行离任审计,并由项目负责人在离任审计报告上签字后,作为交接记录附表一并报****(集团)人资行政中心备案;
5.1.3.3在规定期限回到****(集团)公司后的3个工作日内,派出人员须到人资行政中心报到。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返回****(集团)报到的异地派遣人员,集团将根据考勤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5.2劳动合同与职位管理
5.2.1异地派遣人员异地派遣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或入职就确定需异地派遣时,直接与****(集团)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其薪资、福利、考核按****(集团)公司相关各项制度规定执行,并同时计发异地派遣补贴。薪酬、福利各项费用由****(集团)公司负责发放;
5.2.2由集团抽调临时异地派遣支援项目公司/城市公司的人员,其劳动关系保持不变,并由集团发放异地派遣补贴;
5.2.3异地派遣人员岗位职责由派遣地业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明确;异地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向派遣地业务部门进行工作汇报,接受派遣地项目公司/城市公司管理和考核;
5.2.4集团异地派遣项目负责人年度工作目标根据派驻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本人岗位职责由集团确定;
5.2.5派驻单位可根据异地派遣人员工作表现,提出异地派遣人员职位职级调整申请,按照职级及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5.3考勤管理
5.3.1异地派遣员工须严格遵守派驻地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5.3.1.1上班时间按照派驻地公司的规定执行;
5.3.1.2每日作息考勤时间按派驻地公司规定执行;
5.3.2异地派遣员工到达派驻地公司后,正式报到当日需在派驻地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进行指纹录入;
5.3.3异地派遣员工每月考勤情况须由派驻地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规定时间如实提交至****人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