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功效评价方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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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功效评价项目介绍
(制定日期:2010-4-14 黄敬平)
1.目的
(1)对我部化妆品功效评价目前可开展的评价项目进行规范化;
(2)让产品试用申请部门了解我部目前可开展的评价项目,从而有助于其有方向性地进行产品试用申请。
2.范围
战略发展规划中心的产品与项目规划部目前可开展的化妆品功效评价项目。
3.责任
产品与项目规划部执行化妆品功效评价项目的实施;研制开发中心负责对化妆品功效评价项目的合理性、全面性进行监督指导和反馈。
4.内容
化妆品评价可分为感观评价、功效评价和安全评价。其中,感观评价又可对产品的外观、挑起、涂抹和涂后感这四个阶段进行评价;功效评价主要有保湿功效、防晒功效、美白功效、抗皱功效和祛痘功效评价5大领域;安全性评价有刺激性、抗刺激性、抗敏、抑制光损伤、抑制细胞DNA受损、屏障修复效果、祛红血丝效果检测和贴斑实验。目前我部可开展的评价项目如下:
4.1感观评价
4.1.1外观
可对产品的光泽度、白度和粘度进行评分。
4.1.2挑起阶段
可对产品的挑起性、拉丝感、硬度、粘腻感、附着感进行评分。
4.1.3涂抹阶段
可对产品的湿润度、铺展度、粘滞感、吸收性进行评分。
4.1.4涂后感
可对产品的光亮度、粘滞感、滑爽感、柔软感、有无残留进行评分。
以上评价阶段可概括为对产品的性状和肤感的评定,因是主观评价,因此无判断标准,评价结果因人而异。另,在样品制作时,尽量避免添加颜色和香气,以免影响评价者的主观意识,我部可对产品的香气和颜色另行进行评价。
产品的感官评价可于产品移交当天出示结果,但因需与功效评价结果一同发出,而功效评价耗时较长,因此,以功效评价的时长为准。因结果出示的时间受
产品特性、试用品数量等的影响,因此,试用结果报告时间以实际情况而定。4.2功效评价
由于我部化妆品检测仪还没到位,因此目前暂时所开展的功效评价方法仍为主观评价,项目如下:
4.2.1保湿功效
可对产品涂抹后半小时内及涂抹一天后的皮肤湿润度肤感进行评分。产品试用两次,试用周期2天。
4.2.2美白功效
可对产品涂抹后7天、14天、21天、28天、40天、50天的皮肤白皙度进行视觉评分,试用观察周期视项目时间而定,原则上最少需28天。
4.2.3防晒功效
可对产品涂抹后1h、2h、4h皮肤感受进行评分,防晒效果则在柠檬上进行涂抹再置于室外暴晒测试。产品试用2次,试用周期2天。
4.2.4抗皱功效
可对产品涂抹后7天、14天、21天、28天、40天、50天的皮肤平滑度进行视觉评分,试用观察周期视项目时间而定,原则上最少需28天。
4.2.5祛痘功效
可对产品涂抹后7天、14天、21天、28天的痘痘肌肤恢复程度进行视觉评分,试用观察周期需28天。
4.2.6丰胸减肥功效
可对产品涂抹7天、14天、21天、28天的体型变化进行视觉评分,试用观察周期需28天。
4.3安全性评价
4.3.1刺激性
可对产品涂抹后是否发热、发红、发痒、起疹子、脱皮等进行观察,试用周期需根据产品特性而定。
由于试验条件有限,目前仍未能对其他安全性评价项目进行评定。
5.总结
由于目前化妆品功效评价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各种评价项目及方法都未成熟,待引进检测仪器后,根据我部的实验条件及知识面的扩展将逐渐推出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