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证券考试基础知识基础讲义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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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考试基础知识考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

证券从业考试基础知识考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

证券从业考试基础知识考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证券从业考试基础知识考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导语: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4 个层次、主要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列》这些法规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内容你真的知道吗?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 4 个层次:1、法律2、行政法规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4、证交所、证券业协会、登记结算公司自律性规则二、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①1998.12.29 通过,1999.7.1 实施②现行 2005.10.27 修订,2006.1.1 生效③12 章 240 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①1993.12.29 通过,1994.7.1 实施②现行 2005.10.27 修订,2006.1.1 生效③13 章 219 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①2003.10.28 通过,2004.6。

1 实施②12 章 103 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现行 2009.2.28 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黑钱法》(1)2006.10.31 通过,2007.1.1 施行(2)反洗黑钱义务的主体: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应履行反洗黑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黑钱义务(3)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 48 小时①金融机构按反洗黑钱主管部门要求临时冻结资金不得超过 48 小时②向侦查机关报案后,临时冻结 48 小时内没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得,立即解除冻结(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①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时反洗黑钱预防监控制度的核心②大额交易A、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100 万以上的单笔转帐支付B、20 万以上的单笔现金支付C、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或者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20万以上的款项划转③报告反洗黑钱中心(5)调查可疑交易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 2 人(6)金融机构应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在业务关系结束后,客户交易信息在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 5 年(7)国务院发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反洗黑钱调查①中国人民银行时我国反洗黑钱行政主管部门②反洗黑钱监测分析中心③反洗黑钱信息中心三、行政法规1、主要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列》2、《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①2008.4.23 实施②风险处置的措施主要有: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四、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4、《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1)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条件:①经营证券经纪业务满 3 年的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②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③公司及其董监高最近 2 年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④最近 2 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标,最近 6 个月净资本 12 亿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现第三方存管⑥略(2)融资融券业务规则:①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帐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帐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帐户②证券公司以自己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融资专用资金帐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帐户③办理客户征信、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

第八章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原则和手段

第八章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原则和手段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第八章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知识点: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原则和手段● 定义:我国及时总结证券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确立了指导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 详细描述:一、 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1. 依法监管原则2. 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3.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即“三公”原则4. 监管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二、 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1. 保护投资者2. 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透明3. 降低系统性风险三、 监管的手段:1. 法律手段2. 经济手段3. 行政手段例题:1.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是()。

A.依法监管原则B.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C.“三公”原则D.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原则正确答案:A,B,C,D解析:证券市场监管的4大原则。

2.国际证监会组织公布的证券市场监管目标是()。

A.保护投资者B.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C.最低限度地降低投资者损失D.降低系统性风险正确答案:A,B,D解析:国际证监会组织公布的证券市场监管的3个目标。

3.各国证券监管的主要任务是( )。

A.调控证券市场与证券交易的规模B.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C.降低系统性风险D.保护投资者利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正确答案:D解析:保护投资者利益是首要任务,否则就没有人参与4.证券市场监管的( )原则要求证券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

A.公平B.公开C.公正D.诚实信用正确答案:B解析:透明,顾名思义就是公开原则5.运用利率政策和信贷政策对证券市场进行干预属于( )。

A.法律手段B.经济手段C.行政手段D.自律手段正确答案:B解析:利率和信贷政策明显属于经济范畴,还包括公开市场业务以及税收政策等6.中国证监会对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有权进行查询和( )。

A.冻结或查封B.处置C.变卖D.扣划正确答案:A解析:证监会的职责和采取的措施。

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讲义

202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讲义

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述一、证券1、定义: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旳法律凭证,它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旳内容而获得应有旳权益。

二、有价证券1、定义: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旳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和债券旳凭证。

2、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旳资本。

3、分类⑴广义和狭义商品证券广义货币证券资本证券狭义①商品证券:持有人有商品使用权或所有权,法律保护证券代表旳商品所有权。

Eg. 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②货币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拥有货币索取权。

Eg.商业证券(商业汇票和本票)银行证券(银行汇票、本票和支票)③资本证券: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络旳活动而产生旳证券。

(收入祈求权)Eg. 股票、债权、基金证券和金融期货、可转换证券等资本证券⑵按发行主体:政府证券、政府机构证券、企业证券我国严禁性规定:①不容许除尤其行政区以外旳各级地方政府发行债券。

②不容许政府机构发行债券。

⑶按与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证券、非上市证券⑷按募集方式:公募方式、私募方式①区别:公募是向不特定旳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私募是向少数特定投资者发行②属于私募方式旳:信托投资企业发行旳信托计划、商业银行和证券企业发行旳理财计划、上市企业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发行旳有价证券⑸按代表旳权利性质: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4、特性: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期限性证券流动性满足旳条件:①很轻易变现②变现旳交易成本极小③本金保持相对稳定三、证券市场1、定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旳场所2、特性⑴价值直接互换旳场所⑵财产权利直接互换旳场所⑶风险直接互换旳场所3、构造⑴层次构造:发行市场(一级市场、初级市场)、交易市场(二级市场、次级市场)两者联络:①发行市场是流通市场旳基础和前提②流通市场是证券得以持续扩大发行旳必要条件③流通市场旳交易价格制约和影响着证券旳发现价格⑵品种构造: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品市场⑶交易场所构造:有形市场(场内市场)、无形市场(场外市场)4、基本功能:“晴雨表”前瞻性⑴筹资——投资功能⑵定价功能⑶资本配置功能5、参与者⑴证券发行人①企业:独资制、合作制、企业制②政府和政府机构:债券为主,调剂资金余缺和宏观调控③金融机构⑵证券投资人:政府机构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经营机构、①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主权财富基金、其他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各类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②个人投资者:自然人⑶证券市场中介机构①证券企业②证券服务机构:证券投资征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0801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0801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由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1994年7月1日
起实施。此后,分别根据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高级管理人员正直诚信,品
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并在任职之前取得任职资格。第三,增加了对证券公司主要股东的资格要
求,要求股东资信良好。禁止证券公司向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
资或者担保。第四,补充和完善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措施。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主要内容。《证券法》共分12章,分别为总则、证券发行、证券交
易、上市公司的收购、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
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
(1)总则。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的宗旨、适用范围、证券发行及交易
产、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任等内容制定了相应的法
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对部分条款进行了
修正。2000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
议对原《证券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
1.调整范围。《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涵盖了在中国境内的股票、公司
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交易和监管,其核心旨在保护
司,其核心旨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精编11版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资料

精编11版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资料
4.证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 行证券的承销方式;
5.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约定的内容;
6.证券承销的期限、发行价格的协商确定等。
第一节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

现行《证券法》主要内容
有关证券交易的主要内容:
1.依法买卖证券的一般规定,上市交易的方式,不得 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帐户保密的规定,证券服 务机构和人员限制购买股票的规定,证券交易收费 的规定;
第一节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 述
有关证券服务机构的主要内容:
1.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 2.从业人员的规定及从业中的禁止性行为 3.收取服务费用的标准; 4.服务机构的行为操守规定及过失责任追究。
第一节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 述
有关证券业协会的主要内容:
1.证券业协会的性质、职责和权力机构; 2.证券业协会章程及组织机构。

有关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
1.证券发行与承销中发行人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 行证券,及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的处罚
2.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 证券,承销证券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3.保荐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在上市公司 方面,发行人、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法律责任
第一节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 述
现行《证券法》主要内容
有关证券发行的主要内容: 1.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和程序、公开发行证券
的保荐制度及保荐人操守;
2.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条件以及报送募股申请及文件资料、 募集资金的使用;
3.报送申请核准发行证券的文件格式、报送方 式及预先披露规定股票发行审核的制度及规 定;
第一节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 现行《证券法》主要内述容

第九章 证券市场法规制度与监管《证券投资学》PPT课件

第九章  证券市场法规制度与监管《证券投资学》PPT课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经2003年10月28日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年 6月1日起正式实施。
3.《文中本华人民共和国文公本司法》于1993文年本12月29日经第文八本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7月1日 起正式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于1999年12月25日经第九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此后又不断以修 正案的形式作了修正,2002年12月28日公布了第四次修正案。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于2001年4月2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01年10月1日起 实施。
第九章 证券市场监管
第二节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
一、世界各国证券监管的法律体系
美国体系
英国证券法体系
文本
文本
文本
文本
欧洲大陆体系
二、中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1998年12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于1999年7月1日 起正式实施,是证券领域的母法。
6.《文最本高人民法院关文于本审理证券市场文因本虚假陈述引发文的本民事赔偿案 件的若干规定》于200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 次会议上通过,并于2003年2月1日正式生效。ຫໍສະໝຸດ 第三节 证券市场监管体系及内容
一、监管原则
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三公”原则
文本
文本
文本
文本
监督与自律相结合原则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要素
监管主体
监管目标
监管对象和内容
文本
文本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必背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必背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必背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1、《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涵盖了在中国境内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交易和监管,其核心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公司法》的调整范围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核心旨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3、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规定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直接定价,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经过初步询价和累计投票询价两个阶段定价。

5、只有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才能参与网下申购。

6、对证券发售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战略投资者不得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12 个月。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少于4 亿股的,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 亿股以上的,配售数量不超过向战略投资者配售后剩余发行数量的50%。

7、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 个月。

8、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能含有股票发行价格信息。

9、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0、法律手段是证券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手段,具有较强的威慑力和约束力。

11、证券市场监管的经济手段是指通过运利率政策、公开市场业务、信贷政策、税收政策等经济手段,对证券市场进行干预。

这种手段相对比较灵活,但调节过程可能较慢,存在时滞。

12、中国证监会成立于1992 年10 月。

13、中国证监会采取的措施,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2024一般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讲义

2024一般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讲义

2024一般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讲义
2024年的一般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讲义内容将基于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最新版考试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心知识点:
1.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金融市场概述:介绍金融市场的概念、构成和功能,以及我国金
融体系的特点。

●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讲解货币市场工具如短期国债、商业票据
等,以及股票、债券、基金等资本市场的基本知识。

●金融衍生工具:涉及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产品及其交易机制。

●证券发行与承销:阐述证券发行的方式、程序及承销制度。

●证券交易机制:介绍交易所交易、场外交易、清算交收等内容。

●投资者保护:强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权益保护机制及违法违规
行为处罚规定。

2.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法基础: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主要内容、原则
以及对证券发行、交易、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法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设立、运营、治理结构、信息披露等
上市公司法律问题。

●证券中介机构职责与法律责任:介绍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在证券业务中的角色和法律责任。

●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及其职能:阐述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如
何实施市场监管,以及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措施。

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详述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如诉讼权利、赔偿机制等。

备考时,考生应密切关注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官方教材和考试大纲更新信息,并结合历年真题进行实战演练。

同时,可以通过网络课程、辅导书籍和在线学习平台等多种资源系统学习和巩固知识点。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 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 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 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 管理人员。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 员及其管理人员。
(4)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 员及其管理人员。
五、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
(一)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保护基金的主要用途是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 或被中国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 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
1.来源
(1)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风险基金分别达到规 定的上限后,交易经手费的20%纳入基金。
(2)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 入的0.5%~5%缴纳基金,
关于出资方式:公司不仅可以用货币、实物、工业 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还可以用股权等 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出资。
关于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规定货币出资金额不得 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提高公司运作效率。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监事可以 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 录上签字。 (3)健全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机制, 鼓励投资。
(一)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
国际证监会公布了证券监管的3个目标: 一是保护投资者; 二是保证证券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三是降低系统性风险。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 1.法律手段。 2.经济手段 3.行政手段。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管笔记:第一节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汇总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管笔记:第一节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汇总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管笔记:第一节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第一节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法律:证券法、基金法、公司法、刑法对证券犯罪的规定、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法律地位: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生效时间: 1999-7-1 开始实施。

调整对象:证券市场参与主体,覆盖范围为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监管核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构成: 12 章构成,包括总则、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证券交易一般规定:交易的合法性、场所、价格确定原则、交易方式、禁止融资融券、限制、帐户保密制度、收费公开制度、特定交易报告制度;上市:股票、债券上市制度及程序、暂停或终止持续信息公开:内容、原则、方式、监管禁止行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等交易的禁止行为禁止为客户卖出其帐户上未实有的证券或者为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禁止将当天接受客户委托或者自营买入的证券又在当天将该证券再行卖出;不得违背客户的交易意愿买卖证券、办理交易事项;禁止未经客户的委托,买卖、挪用、出借客户帐户上的证券或者将客户的证券用于质押;不得接受全权委托,或者对损益作出承诺;不得操纵价格、制造证券交易的虚假价格、交易量;不得挪用公款买卖证券,禁止编造或者传播影响交易的虚假信息。

上市公司收购收购的方式要约收购的程序,要约收购的期限规定协议收购的程序收购活动的监管收购中的国有股从业人员管理证券经营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伪造、编造或者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设立帐户买卖证券;禁止综合类券商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从事自营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法经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 2004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调整的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的当事人核心: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基金法的内容十二章一百零三条,包括总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及其行使,基金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公司法颁布及修改时间: 1993-12-29 由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又于 1998-12-25 由人大十三次会议修订《公司法》公司法调整的对象未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范围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核心: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核心内容: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力与职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选出的监事,决定其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会― 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做报告;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经理― 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认;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监事会的设立和职权规模较大的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 3 人,其中 1 人为召集人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给予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选出的监事,决定其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5-19 人,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做报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股份有限公司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认;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监事会的设立和职权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3 人,其中 1 人为召集人。

证券考试市场基础知识必考知识点(第八章)

证券考试市场基础知识必考知识点(第八章)

20XX年证券考试市场基础知识必考知识点(第八章)20XX年证券考试市场基础知识必考知识点——第八章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与监管架构第一节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第一节为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主要内容是制定证券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以及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地位、构架和体系,构成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若干法律文件的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

我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中的国家法律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于《刑法》,证券从业人员应重点掌握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及金融诈骗罪。

对大纲所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的理解和把握是本章的一个难点。

第二节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第二节为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主要内容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证券市场监管的对象、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与原则以及证券市场监管的方式与手段、我国证券市场的政府监管部门和自律性监管机构。

我国证券市场的政府监管部门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派出机构─证券监管办公室,自律性监管机构包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

第三节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第三节为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是证券发行市场的监管、证券交易市场的监管、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对证券业从业人员的监督、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对证券投资者的监管以及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等。

这里既有对一般性概念的介绍,又有对我国具体情况的说明,从业人员对两方面均应掌握,并应以对我国目前监管立法和实践的了解作为重点。

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包括对操纵市场的监管、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和对欺诈客户行为的监管。

我国对证券欺诈行为的监管主要以《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为依据。

该办法对我国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课程: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课程:第八章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201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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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
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 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 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 他资产的;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 资产的;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的;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第八章 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与监督管理
• 一、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原《证
券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 1.调整范围。核心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
201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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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行为特别恶劣, 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 特别严重损害的;(3)组织、策划、领导或者实施重大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活动的;(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教案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教案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教案第一章:证券市场概述1.1 证券市场的定义与功能理解证券市场的概念掌握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1.2 证券市场的主体了解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投资者、发行者、中介机构等理解各类参与者的角色和职责1.3 证券市场的分类掌握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的主要特点了解各市场的相互关系及其在整个证券市场中的地位第二章:证券交易机制2.1 证券交易的基本程序掌握证券买卖的基本流程:开户、委托、成交、交收等2.2 证券交易机制理解证券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掌握证券交易的竞价与定价方法2.3 证券交易的监管与自律了解证券交易监管机构的职责与作用理解证券自律组织的职能及其与监管机构的关系第三章:股票市场3.1 股票的定义与分类掌握股票的基本概念了解股票的分类及其特点3.2 股票发行市场理解股票发行的基本程序掌握股票发行的定价方法3.3 股票交易市场掌握股票交易的基本规则理解股票交易的操作流程第四章:债券市场4.1 债券的定义与分类掌握债券的基本概念了解债券的分类及其特点4.2 债券发行市场理解债券发行的基本程序掌握债券发行的定价方法4.3 债券交易市场掌握债券交易的基本规则理解债券交易的操作流程第五章:基金市场5.1 基金的定义与分类掌握基金的基本概念了解基金的分类及其特点5.2 基金发行市场理解基金发行的基本程序掌握基金发行的定价方法5.3 基金交易市场掌握基金交易的基本规则理解基金交易的操作流程第六章:金融衍生工具市场6.1 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义与分类理解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掌握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及其特点6.2 金融衍生工具的发行与交易理解金融衍生工具的发行机制掌握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规则6.3 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了解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类型掌握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管理方法第七章:证券投资分析方法7.1 基本分析法掌握基本分析法的原理与方法了解基本分析法的主要指标7.2 技术分析法掌握技术分析法的原理与方法了解技术分析法的主要工具与技术指标7.3 量化分析法理解量化分析法的概念与方法掌握量化分析法的主要应用领域第八章:证券投资组合管理8.1 证券投资组合的概念与原则理解证券投资组合的概念掌握证券投资组合管理的基本原则8.2 证券投资组合的构建与调整掌握证券投资组合的构建方法了解证券投资组合的调整策略8.3 证券投资组合的评估与优化理解证券投资组合的评估方法掌握证券投资组合的优化策略第九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9.1 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了解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构成理解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9.2 证券市场的监管与执法掌握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与权力了解证券市场执法的主要手段与措施9.3 证券市场的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理解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掌握证券市场纠纷的解决途径与方法第十章:证券市场职业道德10.1 证券市场职业道德概述理解证券市场职业道德的概念与意义掌握证券市场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10.2 证券市场职业道德规范了解证券市场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与要求理解证券市场职业道德的监督与教育机制10.3 证券市场职业道德建设掌握证券市场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与方法了解证券市场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与展望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一:证券市场的定义与功能、主体、分类证券市场的定义与功能是理解整个证券市场的基石,需要重点掌握。

2020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2020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2020年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六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考点一证券公司依法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证券公司依法履行诚信义务的规定如下:(1)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合同,理应事先指定专人向客户讲解相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将风险揭示书交由客户签字确认。

(2)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理应按照规定编制对账单,按月寄送证券公司与客户,对对账单送交时间或者方式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证券公司理应建立信息查询制度,保证客户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随时查询其委托记录交易记录、证券和资金余额以及证券公司业务经办人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

(4)客户认为相关信息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能够向证券公司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证券公司理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理应根据客户的投诉采取相对应措施。

(5)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行招揽客户服务产品销售活动。

(6)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不得对证券价格的涨跌或者市场走势做出确定性的判断。

(7)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而谋取不正当利益。

(8)证券公司理应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防范其从业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和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证券公司理应按照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补充经营亏损。

考点二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1)证券公司的股东理应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理应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出资中的非货币财产,理应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3)在证券公司经营过程中,证券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债权转为证券公司股权的,不受相关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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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证券考试《基础知识》基础讲义第一节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概述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三个层次: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公司法、刑法对证券犯罪的规定2、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3、证监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规章一、国家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六次会议通过,生效时间:1999-7-1 开始实施。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会议修改,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人大第十八次会议修订,2006年1月1日生效、1、调整范围:涵盖了中国境内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以法认定的其它证券的发行、交易和管理,其核心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2 章构成,包括总则、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2、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完善了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二是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三是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四是完善证券的发行、证券交易、证券登记结算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五是完善证券监管制度,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六是强化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12-29 由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又于1998-12-25 由人大十三次会议修订《公司法》公司法调整的对象为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1、调整范围: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其核心: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核心内容: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力与职责2、修订的主要内容:(1)修改公司设立制度,广泛吸引社会资金,促进投资和扩大就业(2)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体高公司的运作效率①从总体要求公司应当建立权责规范、制度完善、各负其责、有效制衡的内部管理机制②健全董事会制度,突出董事会决策作用,强化对董事长权力的制约,细化董事会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③强化监事会作用④明确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责任(3)健全股东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机制,鼓励投资(4)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严格上市公司及其有关人员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推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5)健全公司融资制度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6)调整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公司运营和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经2003 年10 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4 年6 月1 日起正式实施1、调整范围: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管理、托管等活动,目的是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基金法的内容十二章一百零三条,包括总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及其行使,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2、基金法主要内容:(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证券犯罪的规定1、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2、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罪3、非法发行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罪4、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5、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诱骗他人买入证券罪6、操纵证券市场罪二、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的调整合补充2、对证券发售的规定(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1、强化公司的独立性2、为创业板上市公司预留空间3、加大中介机构责任4、实施预先披露制度5、取消了辅导期和增资扩股时限规定(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1、强化公开发行证券的市场约束机制2、严格募集资金管理,鼓励回报股东3、建立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度4、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四)《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1、转变监管方式,明确监管范围2、规范收购人和出让人行为,解决上市公司收购中的突出问题3、减少监管部门审批豁免权利,允许收购人限期限量增持4、鼓励市场创新,允许换股收购5、建立市场约束机制,强化财务顾问的作用(五)《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1、试点条件——7个2、业务规则——7个3、债券担保4、权益处理5、监督管理(六)《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与2005年6月30日联合发布《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1、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1)上海、深圳两所在风险基金达到上限后,交易手续费的20%纳入基金(2)所有中国境内的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3)发行股票、可转债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4)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5)国内外机构、组织及个人的捐赠(6)其他合法收入2、基金的监督管理基金依法运作,接受证监会的监督。

建立科学的业绩考评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报送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监督管理证券公司足额缴纳基金及项基金公司报送财务、业务等经营管理信息。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设立的意义:一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二有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防止个别公司的风险传递和扩散;三是使自律机构的必要补充,监测风险,推动证券公司积极稳妥地解决遗留问题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作用;四是有利于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

3、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005.8.30第二节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一、证券市场监管的意义和原则(一)证券市场的监管意义1、保证投资者权益的需要2、维护市场良好秩序的需要3、发展和完善证券市场体系的需要4、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的需要(二)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1、依法管理:管理必须有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明确划分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2、保护投资者利益3、三公原则:公开- 证券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实现市场信息公开化(不仅包括发行人、交易者,还包括监管者);公平- 市场参与者具有平等的权利;公正- 立法机构体现公平精神的法律法规政策,监管部门对市场参与者给予公正待遇,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要公平进行4、监管和自律相结合二、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和目标(一)证券市场的监管目标运用和发挥证券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限制消极作用; 保护投资者利益、保障合法的证券交易活动,监督机构合法经营; 防止人为操纵、欺诈等不法行为,维持市场正常秩序。

(二)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1、法律手段2、经济手段3、行政手段三、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有权采取的措施1、中国证监会的职责2、中国证监会采取的措施四、证券市场监管(一)信息批露1、信息披露的意义(1)有利于价值判断(2)防止滥用信息(3)有利于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4)防止不正当竞争(5)提高证券市场效率2、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1)全面性(2)真实性(3)实效性3、证券发行与上市的公开制度(1)发行信息的公开(2)上市信息的公开4、持续信息披露制度5、交易所信息公开制度6、披露虚假信息或重大遗漏的法律责任①发行人或承销商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的虚假陈述;②专业性中介服务机构楚剧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出现的虚假陈述;③自律性组织做出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的虚假陈述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222条规定:证券公司或者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拒不向证监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或者报送、提供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以上30万以下罚款,可以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许可。

对于直接的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可以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二)操纵市场1、操纵市场行为(1)通过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以影响证券交易的价格或数量;(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的价格或量。

(4) 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2、对操纵市场行为监管(1)事前监管(2)事后处理(三) 欺诈行为定义: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证券管理法规,从事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的行为。

1、欺诈客户行为(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2)不在规定时间向客户提供证券买卖书面确认文件;(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客户账户上的资金(4)我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5)为了收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7)其他违背客户的真实意见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2、对欺诈客户行为的监管(四)内幕交易定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主要股东、证券市场内部人员或市场管理人员,以获取利益或减少经济损失为目的,利用地位、职务等便利,获取发行人未公开的、可以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信息,进行有价证券交易,或泄露该信息的行为。

1、内幕交易的主体。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证券交易信息的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的人员; 由于法定职责而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2、内幕信息证券法67条2 款所列重大事件;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3、内幕交易的方式4、对内幕交易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76条规定,造成损失依法赔偿5、对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202条规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第三节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大纲要求:熟悉证券市场的自律性管理机构;掌握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一线监管权力、对证券交易活动、会员、上市公司的自律管理;掌握证券业协会的职责和对会员、从业人员、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自律管理;熟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熟悉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内容;掌握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规定的适用对象及自律管理机构、基本准则、禁止行为、监督及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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