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最终五篇)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最终五篇)第一篇: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一、组织领导(20分)1、建立有扶贫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
(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2、有独立的扶贫工作室,相关设施配备齐全,扶贫档案柜不少于2个。
(4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3、每月定期召开扶贫专题工作会议,有专门的扶贫会议记录。
每周召开一次扶贫工作队长碰头会。
(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20分)(一)扶贫手册填写(30分)1、基础信息正确填写,不得漏填,同时填写要具体。
(6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30分为止。
2、帮扶措施要按照要求填写,帮扶单位填写准确。
(6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30分为止。
3、帮扶成效按要求填写,不能错填漏填。
(6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30分为止。
4、帮扶人和贫困户签字不得漏签,非本人签字需按手印。
(6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30分为止。
5、扶贫手册填写整洁,切勿严重涂改,逻辑错误。
(6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30分为止。
(二)信息系统(10分)1、基础信息与扶贫手册、信息采集表、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5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更新,更新完成后不应继续出现客观性错误。
(5分)发现一处错误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三)政策宣传(10分)1、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入户等方式进行扶贫惠民政策宣传,确保群众政策知晓率100%。
(5分)发现一例政策不知晓情况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2、通过扶贫宣传栏,宣传页,宣传横幅或标语进行宣传。
(5分)至少2种宣传方式,否则不得分。
(四)扶贫工作队管理(10分)驻村工作队管理规范,工作踏实,每月在岗不少于20天,履职情况好,扶贫工作队长要做到“十个一”。
(10分)“十个一”有一个完成不了,扣10分。
(五)帮扶措施落实情况(20分)1、按要求申报光伏电站项目,材料齐全,选址切实可行。
县乡镇脱贫攻坚考评办法.doc
县乡镇脱贫攻坚考评办法县乡镇脱贫攻坚考评办法一、考评内容及分值(100分)(一)减贫成效(21分)(二)动态管理(12分)(三)脱贫体系(县下达的减贫任务,得12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2、贫困村退出任务完成情况(9分):按照县年度退出计划,完成退出任务的,计9分;否则,计0分。
(二)动态管理(12分)3、扶贫对象信息数据(2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信息采集齐全、准确,系统录入无误,计1分,否则计0分;档案资料、登记证、工作手册、公示材料、系统等数据一致的,计1分,否则计0分。
4、新增和返贫人员识别(2分):新增和返贫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了识别,且返贫人员比例低于上年度的,计2分;否则计0分5、脱贫人员精准(2分):严格按照退出程序做好贫困退出工作,落实了公示公告,做到了“贫困户签字认可”的,计2分;否则,计0分。
6、家庭成员变更(1分):年度家庭成员变更及时准确的,计1分,否则计0分。
7、“六个一”规范管理情况(2分):行政村精准扶贫档案资料实行了“六个一”规范管理的,计2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8、一证两册发放填写情况(3分):一证两册按要求全部发放到位,登记证和帮扶工作手册填写及时规范的,计3分;其他按完成情况计分。
(三)脱贫体系(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4次以上。
按完成工作情况计分。
(2)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2分):与村级签订了年度脱贫攻坚责任状的,计2分;否则,计0分。
10、组织保障(2分)(1)设立专门办公场所(1分):乡、村都有专门办公场所、设备、人员的,计1分;否则,计0分。
(2)专项工作经费(1分):乡级财政安排5万元以上专项工作经费的,计1分;否则,计0分。
11、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9分)(1)计划制定(2分):按要求,制定了年度退出计划的,计2分;否则,计0分。
(2)就业培训(1分):按照“雨露计划”培训和水库移民培训的政策要求,做好了政策宣传和摸底工作,确保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和水库移民全部享受到了补助政策的,计1分;否则,每发现1个,扣0.5分,扣完为止。
考核办法:乡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考核办法:乡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乡村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X办〔201X〕8号)和县委组织部《新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X组发〔201X〕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村干部队伍为目标,通过实施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增强村干部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促进全乡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1、通过换届选举或乡党委任命产生的在职在岗行政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其他村“两委”委员。
任期未满6个月的村干部,不参与本次考核。
2、村“两委”班子三、基本原则1、设岗定责原则。
按照村“两委”设定的村干部岗位职数,结合岗位特点,明确村干部岗位职责。
2、公开承诺原则。
村干部根据自己岗位职责、能力素质和群众需求公开设定承诺目标,依据承诺内容实行绩效考核。
3、奖惩激励原则。
从每名村干部工作报酬中每年拿出2400元作为村干部绩效报酬,乡党委按照X办〔201X〕8号文件精神,依据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奖优罚劣,统筹发放。
4、分类考核原则。
依岗把村干部分为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其他村(居)“两委”委员三种考核类别(支书、主任“一肩挑”的,归为支书考核类别),每个类别原则上分别按20%“一等”、70%“二等”、10%“三等”确定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
村“两委”班子分别按“优秀”、“先进”、“一般”确定考核等次。
有违法违纪并受到党政纪处理的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一等”。
不能规范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村“两委”班子不得定为“优秀”,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一等”。
四、考核形式1、自评。
脱贫攻坚2020年绩效考核办法
X镇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第一条考核目的。
建立以扶贫成效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引导各村各单位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确保打赢全镇脱贫攻坚战。
第二条考核依据。
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定、实施意见、工作机制及脱贫攻坚目标责任。
第三条考核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结果导向、注重实绩;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坚持权责明确、严格奖惩。
第四条考核对象。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包扶贫困户干部。
第五条考核内容。
针对考核对象分别确定,具体任务在每年一季度前,由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分别下达。
(一)村党支部、村委会X. 减贫成效。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计划完成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X. 精准识别。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
X. 精准帮扶。
贫困人口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
X. 扶贫资金。
扶贫资金投入、使用、监管和成效。
X. 工作机制。
组织领导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工作推进机- 1 -制、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
(二)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X. 精准帮扶。
因村施策、因户施法精确率,群众对包扶工作队满意度。
X. 帮扶成效。
包扶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计划完成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改善等情况。
X. 工作管理。
帮扶工作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
(三)包户干部包扶户收入增长脱贫情况,家庭条件改善、双向承诺兑现情况,包扶户对包扶工作的满意度。
第六条组织形式。
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每年制定《年度脱贫攻坚考核实施方案》,分级负责实施脱贫攻坚考核。
具体由镇党委牵头,会同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实施。
第七条方式方法。
脱贫攻坚考核实行季度督查、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分类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年终考核与全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在每年年底组织实施。
(一)考核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抽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召开村民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县201x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县201x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全力实施xxx县“3115”脱贫攻坚计划,进一步明确全县上下精准脱贫工作职责任务,客观公正评价各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县直各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分类一类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
二类单位:23个乡镇、现代产业园区。
三类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2个(不含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包括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医保管理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文广新局(体育局)、县卫计委(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监所)、县教育局(金寨一中、金寨二中、南溪中学、青山中学)、县民政局、县商务粮食局(商贸协会、物资协会、外贸协会)、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物价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县旅游委、县金融办、县农发委(县农业综合执法局、县农产品质安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县农业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天马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四类单位:县管包帮单位40个,包括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督查办)、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金寨技师学院(职业学校)、县委宣传部(县委讲师组)、县委统战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司法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县信访局、县党史县志档案局(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县档案馆、县博物馆、县红色文化研究开发中心)、县工商联、县机关事务局、县委老干局、县科技局、县审计局、县政务中心、县科协、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编办、县直工委、县委党校、县总工会、县广播电视台、县经信委(轻工协会、县中小企业创业指导中心)、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招商局、县重点局、县规划局、县供销社、县矿产(砂石)办、县安居办。
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最新)
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最新)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X办发〔X〕5X号)《X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X办发〔X〕X号)《中共X 市委、X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X 发〔X〕1X号)《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办发〔X〕X 号)《中共X县委、X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X发〔X〕1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10个镇(办)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和县级承担脱贫攻坚工作单位。
第三条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从严考核。
严格对照中省市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把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考核始终,实施最严格的考核。
(二)坚持精准考核。
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突出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等重点工作,聚焦深度贫困区域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等重点,针对不同类型考核对象,设置考核指标,分类开展考核。
(三)坚持高效务实。
不断改进考核方式,注重平时掌握情况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实地检查与监测数据应用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客观公正地开展综合评价,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四)坚持考用结合。
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围绕推动工作,提升脱贫质量,用好考核结果,突出正向激励,坚持奖惩并举,引导各镇(办)、各单位积极主动投身脱贫攻坚战。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组织,县脱贫办(县扶贫局)牵头实施,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办)配合参与。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根据脱贫攻坚任务和责任,对镇(办)党(工)委、政府(街道办)和县级承担脱贫攻坚工作单位,分类确定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XX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暂行办法
XX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暂行办法为确保201X年XX贫困县摘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现贫困人口与全县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根据《XX省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X办〔201X〕X号)和《XX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暂行办法》(X办〔201X〕X号)精神,结合XX 脱贫攻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县直各单位、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42个贫困村、125个县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及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
第二条考核原则(一)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针对主要目标任务设置考核指标,注重考核工作成效。
(二)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规范考核方式和程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坚持结果导向、建立“凡提必扶”机制,实行正向激励,在脱贫攻坚一线提拔选拔干部,优秀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及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第三条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方式采取“日常督查、季度观摩、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的方式组织推进,四项权重按2:2:2:4的比例掌握。
第五条考核内容(一)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的考核考核主要内容按照省委、省政府出台的“5个办法”、“5个方案”和“5个专项方案”的核心内容设定,突出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产业发展、精准退出和帮扶工作满意度等,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计划。
1.减贫成效。
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村脱贫、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建立的情况,分别考核完成数量和质量。
2.主体责任。
考核乡(镇)、街道办事处、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落实;脱贫攻坚指挥体系、挂图作战体系、保障体系的建立;扶贫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帮扶政策和规划方案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政策宣传等。
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doc
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和〈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xx办〔度减贫计划完成情况;贫困村年度退出计划完成情况;2.精准识别。
考核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精准度。
3.精准帮扶。
考核贫困户结对帮扶覆盖率、群众对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以及村支两委帮扶工作的满意度;实施“一户一策”精准帮扶落实情况;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
4.其他方面。
考核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乡镇扶贫机构队伍建设、扶贫政策宣传及上报信息资料等情况。
(二)部门(单位)考核内容考核部门(单位)脱贫攻坚规划及其实施方案、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情况,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及资金落实情况,其中承担“五个一批”“十大扶贫举措”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重点考核“五个一批”“十大扶贫举措”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其他工作的落实情况;脱贫攻坚工作台账建立情况,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扶贫政策宣传及信息资料报送情况,部门(单位)扶贫信息资源互联互享情况。
(部门任务清单见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第五条责任追究考核中发现下列问题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由县委组织部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
1.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2.派出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长或队员不履职的;3.贪污、挤占、挪用等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4.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低于90%,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70%的;5.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6.年度综合考核评分低于70分的。
第六条考核评分评分细则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制定,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年终考核占总分60%(根据年终考核组考核评分),日常监管占总分度减贫计划未完成的乡镇,直接定为不合格且进行责任追究。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
脱贫攻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和原则脱贫攻坚考核旨在对各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提高基层政府脱贫攻坚的责任感和执行力,确保以脱贫攻坚的实际成效体现各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成绩。
考核的原则是科学、公正、客观、全面、实效。
真实反映各地区脱贫攻坚的实际情况和成效,严格按照考核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估和排名,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充分听取各地区的意见和反馈,通过多方面的评估和评价,促进经验共享和工作总结。
二、考核指标1.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考核扶贫政策是否全面、及时、有效地落实到位,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1)扶贫标准是否合理,是否准确识别贫困人口;(2)扶贫对象是否全部纳入,是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3)严格执行民政部门的扶贫标准与规范,扶贫政策是否有“漏网之鱼”;(4)财政扶贫资金是否实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是否规范、透明;(5)扶贫政策新旧替换是否得当,补贴、补偿等政策是否针对性强。
2.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情况。
考核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是否得当,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1)党委、政府、部门牵头,是否建立了多部门协作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2)各级干部是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相关人员是否到贫困村、贫困户入户考察;(3)工作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工作进展是否顺利,是否存在工作滞后;(4)贫困村、贫困户得到的帮扶是否充分、有计划;(5)部门之间、层级之间是否存在工作协调困难,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是否实现“三级联动”。
3.脱贫攻坚的工作成效。
考核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效和绩效,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1)贫困发生率、绝对数的变化情况,是否达到前期扶贫计划制定的目标;(2)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改善的程度,脱贫户的生活水平是否改善;(3)脱贫措施的可持续性,是否有对贫困户进行贫困原因分析,并着重解决根本问题;(4)扶贫工作效益是否充分发挥,是否存在“带病脱贫”、“数字扶贫”等问题;(5)脱贫攻坚工作的知名度、美誉度等是否提高。
县脱贫攻坚目标考核细则(县直脱贫攻坚各责任单位)
3
到村到户
走访
1.单位班子成员每季度到帮扶村各自然村走访一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到村指导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组织开展到村到户帮扶工作,每月安排部署一次本单位帮扶干部到村开展入户帮扶工作。
查阅相关文件、照片、活动信息,村级证明等资料。电话调查或实地走访不少于五户。
单位领导小组文件报县扶贫办;
查阅相关资料、会议记录、文件等。
2
工作部署和督查指导
1.将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2.依据本单位职责职能,制定本单位承担的脱贫攻坚十大工程任务年度推进计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年度工作任务;
3.将本单位承担的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工作任务,谋划成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镇、村;
查阅相关资料、单位网站(页)、会议记录、培训记录、文件、相关报刊、复印件等。
9
资料报送情况
根据资料报送的时间要求、质量要求、会议参会情况确定。
查阅会议签到、资料报送登记表等。
10
临时性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注:接受考核的单位为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县直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
附件2
阜南县脱贫攻坚目标考核细则(县直各帮扶单位)
4
加强驻村
干部管理
单位要加强驻村干部管理。
查阅驻村干部工作日志、驻村干部月报表、工作计划等资料,并走访贫困户了解驻村干部在村工作情况。
5
帮扶措施
落实
帮扶单位到村开展帮扶工作的关键在于帮扶村理清思路,制定计划,发挥单位和干部的积极性,通过招商引资、谋划、推进项目等具体活动,为帮扶村提供具体帮扶,解决帮扶村具体困难。
查阅相关证明材料。
6
撰写调研
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引言村干部作为基层组织的管理者和服务者,负责督促农村基层建设和发展。
为了更好地衡量和管理村干部的表现,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
本文将介绍一个适用于村干部的绩效考核办法,并提供一些参考指导。
绩效考核的目的绩效考核是对村干部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所取得的成绩与效果的评价和总结。
它有以下几个目的:1.鼓励村干部在工作中实现最佳表现,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2.使村干部了解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3.为村干部的奖惩及后续工作的安排提供依据;4.促进村干部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绩效考核的内容村干部绩效考核的内容应包括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行为准则、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指标:1. 任务完成情况这是村干部绩效考核最为基本的部分,考核的指标可以包括:•环境卫生:脱贫攻坚、垃圾分类等•村级财务管理:支出、收入、结余等•社会管理:治安、安全消防等•村级建设:基础建设、配套设施、农业、种植等2. 工作态度和行为准则•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公务中的纪律和规范;•能否遵照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职务;•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
3. 群众满意度根据村民的反馈,在绩效考核中可以考虑以下指标:•常态性调查;•满意度调查。
绩效考核的方法村干部绩效考核的方法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不同形式可以针对不同的工作职责。
1. 自我评估村干部自己作为考核者,通过自己认真分析和总结考核指标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绩效,再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自评,并以此为基础与其他考核方式相结合,进行优化。
2. 组织考核由上级机关或村民小组对村干部的工作委派情况、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
3. 同事互评村干部通过平台发布绩效考核调查表,同事以及相关部门参与评价。
4. 群众评价通过设立评价方式,村民可以提供对村干部的评价。
结论村干部的绩效考评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它可以提高村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的管理效能。
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精神,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1122”精准扶贫工程率先实现整体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府谷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便民服务中心党总支),镇人民政府(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有行业扶贫、干部驻村联户扶贫任务的部门(党组)和单位(党支部),有包村联户任务的企业(党组织),驻村工作队队员、第一书记及党员领导干部。
第三条考核内容及分值考核内容为年初下达的《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中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目标任务。
采取百分制计分法。
(一)有脱贫攻坚任务的镇党委(农业园区党工委、便民服务中心党总支)、镇人民政府(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考核内容为:一是当年脱贫任务完成情况,《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下达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等任务完成情况,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四率一度”(返贫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计划完成率、贫困人口识别率、退出准确率、驻村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达标情况,占40分。
二是组织措施,包括成立机构、党委抓扶贫、制定方案,对贫困村考核办法的制定,组织镇村干部开展包扶,项目实施和公示制度执行情况,占20分。
三是专项扶贫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占10分。
四是协调争取行业部门实施行业扶贫情况,占10分。
五是协调组织干部驻村联户扶贫部门单位和工作队、第一书记、企业包扶情况,占10分。
六是镇、村扶贫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记扶贫日志、讲扶贫故事和治庸治懒”活动开展情况,占10分。
(二)有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党组)和单位(党支部)考核内容为:一是按照《关于完善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工作机制的通知》(府脱贫发…2017‟6号)文件要求,部门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占40分。
xx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xx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部署,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脱贫任务,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县各乡镇(含xxx)、县级部门、xxx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常驻人员,下同)、驻村工作队、驻村农业科技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一)各乡镇(100分)1.组织保障(10分)(1)组织领导(3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每月召开1次脱贫攻坚专题会,制定脱贫攻坚方案,实行挂图作战,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干部目标考核。
(2)驻村帮扶(3分):落实“三联一驻”定点帮扶,落实班子成员联系片,安排机关干部职工、村社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严格“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落实考勤、考核制度,如实反映“第一书记”出勤情况;非贫困村由乡镇驻村干部和村“两委”组建驻村工作队。
(3)信访维稳(4分):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及时化解脱贫工作中的信访矛盾。
2.项目推进(30分)(1)项目规划(3分):到村到户规划应尊重群众意愿、张榜公示,贫困户“五个一批”规划精准,做到因村因户施策。
(2)项目进度(11分):到村到户项目有序推进,保证质量。
(3)质量监管(6分):成立监管小组,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现场监管,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质量验收等工作。
(4)资金管理(6分):严格按照脱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精准使用项目资金,脱贫项目发包合规合法,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公开,到户项目资金到户率达100%,项目验收合格后,报账、兑付及时。
(5)后续管理(4分):建立完善项目建后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人,管护效果好。
3.脱贫成效(30分)(1)贫困村出列(10分):出列贫困村实现“六有”(有通村硬化路、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卫生室、文化室、宽带网),贫困发生率低于4%、有集体经济收入等脱贫硬性指标达标。
乡村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乡村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乡村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的目的是全面评估乡村干部的工作表现,激励优秀干部,促进乡村发展。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乡村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指标
1.工作目标达成情况:评估乡村干部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目标,包括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2.群众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了解群众对乡村干部工作的评价和满意度。
3.团队建设能力:评估乡村干部在协调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参与农业生产、解决农民致富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4.廉政建设和风险防控:评估乡村干部在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方法
1.定期考核:每年对乡村干部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评估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
2.不定期考核:根据需要,对乡村干部进行不定期考核,评估其在重点工作项目上的表现。
3.考核组成:考核由乡镇相关部门组成的考核组进行,考核组成员应包括相关领导、专家等。
4.考核方式:综合运用问卷调查、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估。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
1.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根据评分确定。
2.优秀者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3.不合格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如降职、调离等。
总之,乡村干部绩效考核方案应该能够客观、全面地评估乡村干部的工作表现,旨在促进优秀干部的成长和激励其他干部改进工作,推动乡村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
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村干部绩效考核方法
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关于村干部绩效考核方法下面是由整理的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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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村干部考核办法第五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六条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
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七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乡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共5篇)
乡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共5篇)第一篇:乡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xx乡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村(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古蔺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村(社区)干部,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社区)干部的考核由乡分管干部的领导牵头,目标管理领导组负责,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对村(社区)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1、认真履职,工作主动,服从安排(15分)。
2、团结同志,不搬弄是非,辖区风社会稳定。
3、执行政策,不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4、思路清晰,工作任务完成好;5、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违规违纪、涉及财经问题案件。
6、党委政府认为需要考核的其它内容。
第三章考核方法及步骤第六条平时考核由乡党委政府依据纪律、业务等日常工作督查来进行,实行升降考核档次制。
1、乡党委政府通报表彰2次及以上的,考核结果提升一个档次。
2、乡纪委、乡目标办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的,考核结果降低一个档次。
第七条年终考核采取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1、考核对象于12月10日前书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包括:工作履职情况,德、能、勤、绩、廉表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等。
2、民主测评。
考核组组织村(社区)“四委”成员、50%的在家党员、50%的在家村民代表进行民主测评。
3、考核谈话。
测评结束后,考核组在民主测评人员中随机抽取10%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并做好考核参考依据。
第八条初评考核等次。
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XX镇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镇、村全体干部。
其中联系村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镇干部和村书记、主任与村进行捆绑,其他帮扶责任人、包组村干部与贫困户进行捆绑。
二、考核内容联系村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镇干部和村干部主要考核: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扶贫手册和一户一档资料精准、当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包保责任人主要考核:入户走访服务到位、政策宣传引导落实、帮扶和脱贫计划制定、帮扶措施和成效知晓、扶贫手册准确填写等。
三、考核形式镇组织集中考核与各级检查督查暗访调研发现、信访举报热线反映问题相结合。
四、绩效奖惩每月列出部分绩效工资(镇干部600元、村干部300元)进行奖惩兑现。
每月设置100分进行绩效考核,按存在问题类型和当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加减分,按总得分算出当月绩效工资。
五、扣分情形1.一户一档:一户档内材料错、漏等不规范情形扣1分。
2.手册填写:变更不及时,一户扣1分;错填、漏填、虚填或不详细一户扣1分;资料袋资料不齐扣0.5分(手册、银行卡、医疗服务证、脱贫光荣证、口袋书等)。
3. 四线合一:扶贫手册、国办系统、省办系统、贫困户家庭情况“四线合一”,一户不达标扣1分。
4.计划制定:未脱贫户的脱贫计划制定并录入系统内,一户未完成扣1分;已脱贫户的帮扶计划制定,一户未完成扣0.5分。
5.动态调整:201X年动态调整资料不齐扣1分,程序不到位扣1分。
6.帮扶措施: 针对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一户不符合扣2分,致贫原因不精准扣2分。
7.扶贫政策应享尽享:一户政策落实不到位扣2分。
8.201X年拟脱贫户特惠帮扶措施:达6项以上,并实现产业发展全覆盖,一户未达标扣2分。
9.驻村工作队群众知晓率、满意率:贫困户应知道扶贫工作队队长的名字,对工作队评价满意,一户不知道或不满意的扣1分,一户没有张贴工作队成员照片的扣0.5分。
10.帮扶责任人工作到位率、群众满意率:包保贫困户和帮扶责任人须双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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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zgwenku、县村干部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陕西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实施办法》以及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调动全县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确保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县委政府决定将村干部待遇纳入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兑现奖惩,现将考核办法通知如下,请各镇认真组织执行。
一、考核对象:全县各村村干部。
二、考核方式
1、村干部绩效考核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
2、村干部绩效考核分为三个层次,村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层次,副职和村文书为第二层次,监委会主任、妇联干部、共青团干部和村(居)民小组长为第三层次。
3、以镇为单位将所有村干部40%绩效补贴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实绩考核,年底通过验收后一次发放,其他部分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按月发放,第三层次年底考核后一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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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算方法:干部补贴总数×40%/干部绩效考核总得分×干部个人考核得分=干部个人绩效考核补贴;其他两个层次村干部计算方式和此相同。
三、考核指标
(一)各镇结合实际制定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制定考核细则,组织实施。
(二)有下列情况的绩效考核时予以加分
1、在中、省、市检查验收中,获得好评的分别加
3、
2、1 分;
2、脱贫攻坚工作经验在县级以上获得推广的加1 分,每上升级加1 分;
3、村干部个人受到县级表彰的加1 分,每上升一级加1 分;
(三)有下列情况的绩效考核予以扣分
1、在中、省、市检查验收中,被通报的分别扣
3、
2、1 分;
2、村干部个人受到通报批评的按中、省、市、县分别扣
4、
3、
2、1 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发放绩效考核补贴,情节严重的送纪检监察机关问责
1、未通过中省市组织的贫困村出列验收的或者因某一项工作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展的;
2、违反扶贫开发政策规定,被曝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3、个人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
4、脱贫攻坚工作中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
五、其他事项更多文章请见、zgwenku、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xx 年4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