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规范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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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工作制度与职责

检验科工作制度与职责

检验科工作制度与职责检验科是医疗机构中不可或缺的部门之一,其工作涉及到对患者的样本进行检测和分析,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重要依据。

因此,检验科的工作制度和职责十分重要,本文将介绍检验科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5篇《检验科工作制度与职责》,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检验科工作制度与职责》篇1一、检验科工作制度检验科工作制度是确保检验科工作有序、高效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检验科常见的工作制度:1. 标本接收和处理制度:检验科应按照规定接收和处理标本,包括标本的标识、编号、储存和传递等。

2. 实验操作规程:检验科应制定各种检测项目的实验操作规程,包括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实验结果判断和实验数据处理等。

3. 实验质量控制:检验科应制定实验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实验精度、实验灵敏度、实验特异性和实验可靠性等方面的控制。

4. 实验报告发放:检验科应制定实验报告发放制度,包括报告格式、报告内容、报告时间等方面。

5.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检验科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实验室设备的生物安全防护、标本的处理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二、检验科职责检验科职责是确保检验科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以下是检验科常见的职责:1. 提供准确的检测结果:检验科应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重要依据。

2. 确保实验质量:检验科应确保实验质量,包括实验精度、实验灵敏度、实验特异性和实验可靠性等方面。

3. 提供及时的检测服务:检验科应提供及时的检测服务,满足临床医生的需求。

4. 确保生物安全:检验科应确保生物安全,包括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设备的生物安全防护、标本的处理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5. 提供技术支持:检验科应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对临床医生的检测项目选择、标本采集和处理等方面的指导。

综上所述,检验科工作制度和职责是确保检验科工作有序、高效的重要保障。

《检验科工作制度与职责》篇2检验科工作制度与职责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检验科值班制度:规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工作需要等暂离值班室时,应标明去向和联系电话。

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5篇)

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5篇)

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5篇)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 1一、检验仪器应由专人负责,并制订操作规程。

二、检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机前应经操作培训,熟练掌握仪器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正确地进行操作。

自动分析仪器运行参数的设置应规定权限,不得随意或私自更改。

三、每天检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

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设备科检修,不能擅自乱动、乱修。

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

清理好试剂瓶、操作台,写好使用、维护、修理记录。

四、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五、进修、实*人员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仪器,不得任意操作。

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带教、监督,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六、做好仪器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

外来参观人员须经科领导同意后才可接待。

七、选购仪器应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及专业人员经多方考察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组织验收,培训人员,建立仪器档案,登记入账。

八、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九、主任要经常了解、检查仪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检验科科室管理制度 2一、住院部标本每天早晨由检验科专人到病房收取,所收标本检验科统一分检后进行检测。

工作人员在收取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不合格标本应退回或与临床科室联系。

二、门诊标本由采血人员统一抽取后由专人收取送检。

下午专人送出报告结果。

三、检验科各室对分检的标本进行验收,并认真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并通过患者的门诊号/住院号核对患者的检验项目及收费情况,发现不符者及时与临床或门诊联系解决。

四、检验科各室的检验标本由专人进行操作,操作过程严格遵照__制定的检验操作规程及院检验规章制度等。

检验报告由检验者审核后签章。

五、检验后的标本由另一名检验人员或上一级人员进行核查,并对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准确无误后签字,由检验人员分检后专人专送。

检验科科目规章制度

检验科科目规章制度

检验科科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科科目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成绩公正准确,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开设检验科科目的教育机构。

第三条检验科是高等教育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具有较高的实验性和实践性,学生必须掌握一定的实验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

第四条检验科科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任命经院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五条检验科科目负责人按照学校规定的权限管理科目的教学和考核安排,负责科目的日常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

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检验科课程的教学进度和实验操作。

第七条学生在学习检验科科目时,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完成相关的实验任务和理论学习。

第八条学校应当配备适当数量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保证学生进行实验操作的条件。

第九条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确保实验过程安全。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实验室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二章考核制度第十一条检验科科目的考核方式包括实验操作考核和理论知识考核,具体考核内容以科目教学大纲为准。

第十二条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考核时,必须按照实验要求完成操作任务,实验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实验规程的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在进行理论知识考核时,必须按照考试安排完成考试任务,考试过程中不得有作弊行为。

第十四条学生的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和理论知识考核成绩要综合计算得出科目最终成绩。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考试安排和监督制度,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对于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的复习指导和补考机会。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七条教师在进行检验科教学时,应当依据科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设计,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式和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生在学习检验科时,应当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实验操作,主动掌握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教师应当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和实验报告,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和反馈。

医院检验科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检验科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检验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检验科的管理,提高检验科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检验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检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技师、技术员等。

第三条检验科负责医院的实验室检验工作,包括临床检验、微生物检验、血液检验等。

第四条检验科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严密、有效,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政策。

第五条检验科的工作目标是提供准确、可靠、快捷的检验结果,为临床诊断、治疗和疾病预防提供支持。

第六条检验科应当加强科研、教学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检验科应当与临床科室、药学部门等其他科室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医院医疗服务的协调性和一体化。

第八条检验科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九条检验科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检验科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检验科设置为检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技师、技术员等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检验科主任是检验科的主要领导,负责检验科的全面工作。

第十三条检验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专项检验工作,协调科室内部事务。

第十四条医师负责检验样本的采集、检验结果的分析和诊断报告的出具。

第十五条技师负责检验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技术员负责检验操作、样本处理等具体的检验工作。

第十七条检验科建立检验质控小组,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验质量评估和内部质量控制。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八条检验科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6:00,轮班制度由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第十九条检验科严格执行检验样本的采集、送检、处理程序,确保样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检验科严格执行检验结果的审核、报告程序,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检验科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定,不得私自调整检验结果,保障患者的权益。

检验科规章制度十篇

检验科规章制度十篇

检验科规章制度十篇检验科规章制度十篇检验科规章制度篇1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

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

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

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

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

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滩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

检验科规章制度篇2一、所使用的商品仪器、试剂必须有产品注册证、销售许可证和/或生产许可证。

二、各专业组应配备足够的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及时准确。

三、各专业组组长应随时关注仪器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a题及时处理,对于一般小故障有能力可以自行解决,迅速恢复仪器的正常运行;如遇较严重的仪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厂方工程师进行修理。

四、对于使用年限较长、经常发生故障、需要更新的仪器设备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与设备科沟通后。

填写设备申请表,经科主任批准后,报设备科进行招标采购,避免影响日常工作。

五、各专业组长应关注日常工作量的变化,如遇突发事件和工作量急剧增加等情况,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及时添置设备,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仪器、试剂、方法更新时应做比较试验,开展新项目必须做方法学评价,并有相应试验记录。

检验科规章制度精简

检验科规章制度精简

检验科规章制度精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检验科工作秩序,提高检验科工作效率,加强质量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检验科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部门,负责病人体液、组织和病变物质的检验分析工作,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支持。

第三条检验科工作人员应具备医学检验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检验科规章制度,保证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第四条检验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医院规定,执行检验相关工作,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检验科应设置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技师、检验师等岗位,确保检验科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检验科应配备专业设备和仪器,保证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检验科应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三章检验流程第八条临床医生开具检验申请单后,患者前往检验科进行标本采集。

第九条检验科工作人员接收标本后,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检验分析。

第十条检验报告应当及时完成,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及时告知临床医生。

第十一条检验结果应当经过质控和质量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检验科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和执行相关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检验科应定期开展内部质量评价和外部质量评比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检验科应建立完善的标本管理和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患者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章安全防护第十五条检验科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防护要求,做好职业暴露防护措施,确保个人安全。

第十六条检验科应设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做好院内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检验科应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第六章工作纪律第十八条检验科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

第十九条检验科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团结协作,保证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检验科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检验科制度范本(3篇)

医院检验科制度范本(3篇)

医院检验科制度范本一、工作时间与值班制度1. 检验科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00。

2. 值班制度:每天设立两个班次,分为上午班和下午班,每班8小时,每月轮流值班一次。

二、工作责任和纪律1. 检验科的工作人员要严守职业操守,遵守医疗伦理和工作纪律,为患者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

2. 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工作时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外出,工作期间严禁玩手机、打闹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工作人员要尊重长辈和同事,互相协助,以团结的态度共同完成工作。

三、实验室安全与卫生1. 检验科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严禁乱放物品、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2. 工作人员应穿戴好实验室工作服、帽子和手套,切实做好个人卫生。

3. 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实验室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状况,如发现异常及时报修。

四、样本管理与追踪1. 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标本采集操作规范,确保样本的采集、储存和运输过程符合规定,避免样本交叉污染和丢失。

2. 检验结果一旦出错,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找出错误原因并及时进行纠正。

3. 工作人员应建立样本追踪系统,确保每个样本都能够准确追踪到样本来源和测试结果。

五、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1. 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控制规定,并及时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

3. 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质量评估活动,接受外部质检,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六、数据管理与保密1.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数据管理规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记录和保存,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2. 检验科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保密规定,不得私自泄露患者信息,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以上是医院检验科制度的一些范文,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检验科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检验科规章制度(四篇)

检验科规章制度(四篇)

检验科规章制度1、认真执行部颁《检验工作制度》的各项规程。

2、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对所负责的工作及检验项目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坚持查对检验单:姓名、标本编号、检验项目,做到不错检、不漏检、不张冠李戴。

3、严格遵守各项检验的操作规程,坚持室内质控,保证分析程序规范,分析数据准确。

4、一般检验项目,在当日下班前发出报告。

特殊检验或预约检验,应在规定时限内发出报告。

5、急诊、抢救病人或注有“急”的检验单应随到、随检、随报、不得延误。

6、健全实验项目和结果登记制度,以便于复核、查询、积累资料、统计及总结经验。

7、实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严禁在室内吸烟、饮食、会客和高声喧哗。

8、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认真工作,并按制度填写好交____记录检验科规章制度(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规定检验科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样本接收、处理、分析、存储和报告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结果准确可靠。

2.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规定检验科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每日质控、内部质控、外部质控等,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复现性。

3. 设备设施管理:规定检验设备的选购、验收标准、日常维护和保养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满足检验需求。

同时还要规定实验室的环境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以确保实验环境符合要求。

4.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包括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生物安全、辐射防护等,确保实验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 数据管理:规定数据的采集、录入、存储和使用,包括数据的备份、归档和保密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机密性。

6. 人员培训和考核:规定检验科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新员工和定期培训现有员工,同时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

7. 变更管理:规定变更管理的流程和要求,包括实验方法的变更、设备的更换等变更的申请、评估和批准程序,确保变更不会对实验结果和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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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检验科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2.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3.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5.使用乙炔气的实验室,要防止中毒或失火事件的发生。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

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

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一、符合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的范围.
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2、严重溶血及静脉营养时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
3、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
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6、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24小时标本无注明尿量的标本.
8、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9、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等不相符者.
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二、柜检程序
1、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3、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检验科标本核收、登记和保存程序
1 目的规范临床标本的验收、登记和保存程序,及时发现标本采集、处理和送收过程中的不符合项,保证标本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

2 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受理的标本。

3 职责
3.1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的接收、验收和登记。

3.2各专业组负责本专业组标本的处理和保存。

4 工作程序
4.1标本的核收
4.1.1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必须明确本科室接收标本的范围,非本科室接收范围内的标本不予受理。

4.1.2标本接收人员将标本收集人员收集来的标本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仔细检查标本的标识、容器、抗凝剂、标本量、标本状态(如凝块、溶血等)是否符合有关检测要求,以及标本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

4.1.3对标本信息不详,或标记错误,或使用抗凝剂和采血管不当,严重溶血或脂血,或与检验申请单不符的标本视为不合格标本。

对不合格的标本,标本接收人员应填写《不合格标本记录表》,并录入l.IS 系统中即可立即将此信息传给护士站,以便及时做出快速处理,必要时电话通知相关采样人员。

必要时发回检验申请单,标本保留检验科,标本做好醒目的不符合标记。

4.1.4如果接收了不合格临床标本,应在检验报告中说明问题的性质,如果必要,在解释结果时也应说明。

4.1.5标本的核收登记
送到检验科的标本交给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接收人员进入l。

IS系统标本接收模块,通过扫描送检清单上批次条码,l。

IS系统列出本批次所有标本。

接收人员再扫描每一个标本的条码,l。

IS系统会自动与清单上的标本进行核对,当不一致时会给出提示。

然后,点击确认,l。

IS系统自动记录接收人和接收时间。

如果是来自住院患者的标本同时传送记账信息给医院信息系统(HIS)。

临床护工需要将送来的急诊标本在《急诊标本核收登记表》上登记,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同时核对验收并在1,IS系统中进行扫描条码确认。

门诊体液标本和末梢血标本由患者送至检验科或在检验科采集,接收人员同样要在LIS系统中接收确认。

对绿色通道等原因不能及时计费的标本,需要进行登记,并跟踪。

4.1.6转检标本的登记
由送检人员登记在《转检标本核收登记表》上并签名,接收标本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4.1.7委托检验标本的登记
需要委托到其他外部实验室检验的标本,由各专业组负责登记在《委托检验标本登记表》上,收取标本的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4.2口头申请标本
对临床医师口头申请的标本,检验人员应予接收并登记,申请者必须在结果报告之前将正式的检验申请单送至检验科。

4.3标本的处理
对合格标本应及时处理,包括标本的编号、离心和分发等。

取自原始标本的部分样本如血清、血浆等,应可以追溯到最初的原始标本。

对不合格的标本由接收人员或检测人员在《不合格标本记录表》上登记,并录入LIS系统,即可通知临床相关医护人员及时进一步处理,必要时电话通知。

4.4 急诊检验标本
检验科对申请单或标本上标记有“紧急”或“急”应在核收、登记、检验和报告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先处理,尽可能缩短标本检验周期,尽快发出检验报告,并及时通知临床医护人员领取报告。

4.5 标本的保存
4.5.1各专业组作业指导书中应规定检测前标本和检测后标本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时间。

在保存期内,其保存的环境条件应得到保障,以保证标本性能稳定、不变质。

检验科仅对在保存期内的标本进行复检或核对,不负责对超过保存期或无保存价值的标本进行复检或核对。

4.5.2对性能不稳定标本或标本部分测定参数在保存过程中有效期较短以及无法保存的标本,应在作业指导书中予以说明。

4.5.3对标本保存的条件进行有效监控。

当环境条件失控时,报告检验科质量负责人,按《处置不符合检测要求的政策与程序》进行处理。

5支持性文件
LAB-PF-008《不符合项识别与控制程序》
1AK-PF-016《设施和环境管理程序》
LAB-PF-019《样本采集与运输管理程序》《检验标本采集手册》
6质量记录
LAB-PF-020—0 1《急诊标本核收登记表》
LAB-PF-020—02《转检标本核收登记表》
LAB-PF-020—03《委托检验标本核收登记表》
LAB-PF-020—04《不合格标本记录表》
LAB-PF一020-05《欠费标本登记表》
医院检验科值班人员岗位职责
1. 急诊检验处于医疗的第一线,是抢救急危重患者的重要环节。

必须强调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地发出报告。

2、检验科值班人员,接到急诊检验通知或标本,应立即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立即进行检验,对大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急诊检验要优先从速。

3.各项检验结果应用电话向临床医生立即报告,并在化验单上记下电话报告时间,报告单可随其它病房化验单一同送到病房。

登记检验结果,以备查询。

报告时间:三大常规30 分钟,生化30 至60 分钟。

4、急诊检验项目:常规:血常规、大便常规,隐血,小便常规,各类穿刺液常规,涂片检查、生化:钾、钠、氯、血尿淀粉酶、尿素、肌酐、糖、肌钙蛋白、心肌酶谱、胆碱酯酶。

凝血常规。

其它项目根据临床病情需要,临床医师可向检验科值班人员联系。

5、急诊检验24 小时运行,交接班时间如下:上午7:30-11:30,倒班11:30-6:00,夜班:6:00-次日7:30。

检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岗位时,应用明显标志指明去向,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情况和工作情况交代清楚。

检验科下收标本下送报告单制度
为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最大限度的满足临床需要,为此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种血液检验标本由检验科指派专人到临床科室收取,时间为早晨7:20——7:45,标本收取后,由生化室根据检验项目分类,各实验室到为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最大限度的满足临床需要,为此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种血液检验标本由检验科指派专人到临床科室收取,时间为早晨7:20——7:45,标本收取后,由生化室根据检验项目分类,各实验室到生化室取走本室标本。

二、大、小便等体液标本每天早晨由临床科室护工收取后送检验科体液室进行检验。

三、急诊检验报告单一小时报告,报告单检验科派专人送临床科室,或电话报告检验结果。

四、平诊检验当日下午下班前发出报告,全科全部报告单集中于临检室,检验科指派专人送往各临床科室。

废弃物管理及处理程序
1目的
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废弃物的危险减少至最小;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少至最小。

2 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生物安全及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我科对废物管理、产生、运输、处理等办法规定如下,请全科人员遵照执行。

3 操作程序
3.1 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放。

装入符合规定的医院统一发放的垃圾袋中,装量或容量反限与装袋的四分之三并有效封口,已放入袋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3.2 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标本如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用含氯消毒剂200mg/L消毒30分钟至1小时,方可运出。

3.3 一次性医用废物使用后立即将针头、针管分开,浸泡于1500-200mg/L,含氯消毒剂消毒1小时以上,方可转运。

含氯消毒液每日更换一次。

3.4 血液标本转运走前,需要高压消毒。

装入医用垃圾袋,封口转运。

3.5 对于特殊标本,如培养基、HIV检测后的废弃物需装入医用垃圾袋内,高压消毒后,方可转运,并做记录。

3.6 检验科的一切废物,垃圾,统一由医院负责垃圾的处理的专门人员,定时到科内登统、处理、转运。

3.7 记录《废弃物记录》
附表:相关消毒液浓度配置标准(4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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