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二五能源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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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浙江省“十二五”及中长期能源发
展规划发布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省能源需求的刚性增长和能源供给的不确定性将长期并存。省政府近日印发的《浙江省“十二五”及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对我省“十二五”及今后20年能源发展的目标进行了量化规定。
2015年单位GDP能耗降到0.59
《规划》提出了我省“十二五”及中长期能源发展的总体要求,即以能源安全保障为核心,以能源结构优化为主线,以节能环保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总量控制促转型发展,强化政府引导,完善市场机制,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使能源保障和经济社会相适应,能源结构与科学发展和转型升级相协调。
节能环保方面:“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8%,到2015年达到0.59吨标煤/万元;到2015年,全省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305克标煤/千万时以下,电网综合线损率降到4.5%以下。
能源保障方面:全省能源保障总量到2015年为2.24亿吨标煤,年均增长约5.7%;到2020年为2.89亿吨标煤,年均增长约5.2%;到2030年为3.75亿吨标煤,年均增长约为2.6%。
电力发展方面:全省境内电力装机容量到2015年达到8500万千瓦左右,2020年达到11000万千瓦左右,2030年达到14000万千瓦左右;继续加大电网投入,“十二五”期间新建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660座,新增变电容量17000万千伏安,到2015年,浙江主网变电站达到2603座,变电容量41000万千伏安,建成以500千伏电网为主干,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运行安全可靠的智能化电网,适应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能源及电力结构优化方面:今后20年,我省将不断优化能源结构,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从2010年的61.3%下降到2015年的55%左右,2020年继续降低到40%左右,2030年降低到30%左右。同时,清洁能源占比从2010年的12%提高到2015年的20%左右,2020年继续提高到35%左右,2030年提高到45%以上。
民生改善方面:“十二五”期间建成5个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2015年居民人均生活用电达900千瓦时,年均增长9%等。
重点构建三大系统
我省“十二五”及中长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是:构建清洁、安全、经济的电源保障系统,智能、高效、可靠的电网系统,安全可靠的煤炭、石油、天然气保供系统,同时,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壮大能源关联产业,推进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改革,“十二五”期间将建成6大类共67个重大能源项目。
构建清洁、安全、经济的电源保障系统。“十二五”时期新增核电266万千瓦,新增气电900万千万,新增可再生装机155万千万,积极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优化发展清洁高效煤电,合理接纳国家统一安排的外受电力和在省外合作开发的电力,促进电力的平衡。
构建智能、高效、可靠的电网系统。积极衔接特高压电网,加快皖电输浙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电线路等外受电通道建设。同时,在现有500千伏网架基础上增强和优化主网架结构,形成北部、西部、中部、南部4片电网,全面推进智能电网建设,促进城乡电网协调发展。
构建安全可靠的煤炭、石油、天然气保供系统。建立稳定的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渠道,到2015年形成1.7亿吨左右的煤炭供给能力,3000万吨左右石油及其制品供给能力,170亿立方米左右天然气利用水平。
因地制宜发展水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力争到2015年建成风电100万千瓦,光伏发电34万千瓦,生物质能利用量达到155万吨标煤左右。同时,做强做大能源科技装备、能源国际物流等相关联产业,力争在核能、清洁高效发电、可再生能源开发、节能减排等领域取得突破。
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指标
*2010年我省为丰水年,水电发电量为常年1.5倍。
到201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开发量885万吨标煤,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4.0%。其中,水电累计装机容量682万千瓦,风电累计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34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总面积2000万平方米,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83万千瓦,沼气年产量2亿立方米,地源热泵推广应用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海洋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2万千瓦左右。到2020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开发量1350万吨标煤,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4.7%。到2030年, 全省可再生能源开发量2010万吨标煤,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