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民事诉讼仲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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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关系是什么

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关系是什么

Pain is only residing to oneself by hating someon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关系是什么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关系是都是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不过,仲裁和民事诉讼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相比于两者存在的联系,其实仲裁和诉讼的差别是非常多的,比如管辖权、审理原则,审理者的产生方式等。

一、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关系是什么?1、仲裁和诉讼都是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2、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3、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专设机构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

仲裁机构仲裁的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依照当事人自治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但在一定情况下,解决争议的选择权就不在当事人手中。

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的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的,当事人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但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时没有声明,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法院有管辖权。

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

二、仲裁与诉讼的区别:诉讼与仲裁虽然都是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法律形式,但是有显著的区别:一是管辖权的取得不同。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而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仲裁和诉讼是当代社会中最常见的两种争议解决方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解决纠纷而存在,但在适用范围、程序性质、执行力度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本文将对仲裁和诉讼的区别进行详细介绍。

一、适用范围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共同协商,并自愿达成一个决策性裁决,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

它广泛适用于合同、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等方面。

由于仲裁是基于契约的原则,当事人对选择仲裁程序具有较大自主权。

而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法院等司法机构,将争议提交给公正中立的第三方,即法官来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

诉讼一般适用于刑事、民事和行政方面的争议。

在诉讼中,法院有权力和责任对案件进行裁决,当事人则在法官的控制下行使权益。

二、程序性质仲裁具有较为灵活的程序性质。

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仲裁的程序和相关规则。

仲裁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可以由专业仲裁组织进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一名仲裁人进行。

仲裁通常不公开,更加注重快速和高效解决争议。

相比之下,诉讼具有较为正式和繁琐的程序性质。

在诉讼中,当事人需要遵守法院设定的规则和程序,如提起诉讼、开庭审理、进行举证、进行律师辩护等。

诉讼程序通常需要耗费较长时间和精力,因此有时并不适用于一些急需快速解决的争议。

三、执行力度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并执行。

仲裁裁决一旦达成,各方都有义务按照裁决结果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诉讼判决具有更高的强制力。

一旦法院作出裁决,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无条件遵守。

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手段,如查封、扣押财产等,来确保判决的执行。

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裁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起来,仲裁和诉讼在适用范围、程序性质和执行力度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仲裁在商事争议等方面具有高效、便捷的优势;而诉讼则更加正式、公正,适用于复杂的民事和刑事纠纷。

当事人在选择仲裁或诉讼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做出合适的选择。

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对比

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对比

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对比仲裁和诉讼是两种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它们在许多方面都有着不同的优缺点。

本文将对仲裁和诉讼进行详细对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它们的差异。

一、仲裁的优点1.快速解决争议:相对于诉讼程序,仲裁通常更加迅速。

在仲裁中,争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仲裁庭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并且往往可以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

2.保密性强:仲裁通常以机密方式进行,不会公开审理。

这对于商业争议特别重要,因为商业秘密对公司的竞争力至关重要。

3.灵活性高: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仲裁员,这有助于确保专业知识和经验与争议的性质相匹配。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制定程度较高的程序规则。

4.成本相对较低:虽然仲裁会有一定的费用,但与诉讼程序相比,仲裁通常更加经济实惠。

这是因为仲裁较为简单,避免了繁琐的法院程序以及其他额外的费用。

二、仲裁的缺点1.限制程序选择:在仲裁中,程序的选择通常较为有限。

当事人需要遵循仲裁规则,并且不具备像诉讼那样广泛的法律程序。

2.难以执行:有时候,仲裁裁决在执行上可能存在困难。

当事人可能需要经过额外的步骤来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这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延误和成本。

三、诉讼的优点1.权威性:诉讼是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决,裁决的结果具有强制性。

这给予当事人更大的信心,因为他们知道判决将被切实执行。

2.广泛的法律程序:相对于仲裁,诉讼程序拥有更加广泛的法律程序。

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的法律程序,并通过上诉等方式寻求更高层次的司法审查。

3.证据收集能力:诉讼程序赋予当事人广泛的权力来获取证据。

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传票等方式强制他人提供证据,从而增强自己的案件材料。

四、诉讼的缺点1.费用高昂:诉讼往往需要支付较高的律师费、庭审费等。

此外,诉讼可能需要较长时间,导致当事人花费更多资源。

2.公开审理:诉讼程序通常是公开进行的。

这可能会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压力和负面影响。

3.时间周期长:相比仲裁,诉讼通常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

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异同

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异同

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异同民事诉讼与仲裁是解决民事争议的两种方式,它们有许多的相似和不同之处。

接下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它们的异同进行详细分析:一、程序特征民事诉讼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包括举证、辩论、判决等程序,最终由法院判决胜负。

而仲裁则通常由一名或多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通过仲裁程序进行争议解决,不同于诉讼需要进行法律文书的起草,仲裁对于争议的解决通常更加灵活和快速。

二、选择权在民事诉讼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由法院判决。

相比之下,在仲裁中,仲裁事项必须是双方同意才能进行,但是一旦同意了仲裁,则双方都必须对仲裁裁决结果做出接受和执行。

三、程序费用在民事诉讼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费用较高。

在仲裁中,虽然也需要支付一定的仲裁费用,但是相比起来比较便宜。

此外,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对于极其复杂的案件而言,同样可以达到解决案件的目的。

四、判决效力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的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被判决方不得不在限定期限内履行判决结果;而仲裁的结果在一定条件下也可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五、审判标准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作出的裁判通常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我国司法解释,依据法律规定对争议进行判决的。

但是,仲裁通常所依据的是合同或双方约定的仲裁规则,相比而言,仲裁更加重视协商一致和合同原则等。

总的来说,民事诉讼和仲裁虽然都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法律手段,但是它们各有特点、各有优劣,并且各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在实际的应用中,当事人需要根据争议的性质、所处的环境、纠纷当事人等实际情况来决定使用哪种方式来解决争议,以达到更加有效和公正地解决争议的目的。

第十二章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第十二章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仲裁机构根据仲 仲裁员和法官来源、 法官专职化,由人大任 裁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聘任, 形成不同 命,实行任命制 专业性较强,专案专办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差别点
审判庭组成不同
仲 裁
当事人选定仲裁庭人员, 或由仲裁委主任指定,裁 决权由仲裁庭行使
诉 讼
由法院指定审判庭和审 判庭组成人员,审判权 由人民法院行使
下列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 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
强制力不同
监督的方式不同
内部有审委会、上级法 内部由中国仲裁协会监督, 院监督,外部有人大、 外部则由法院监督 检察机关、社会大众、 新闻舆论的监督
仲裁委员会仲裁与人民法院起诉 的区别是什么?
1、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 法院诉讼了。 2、受案范围不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 纷在我国是不能申请仲裁的,而法院却可以受理上述案件。 3、管理机构不同,仲裁委的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 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而法院是 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 4、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 审。 5、收费不同,仲裁费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2009-8-16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差别点
性质不同 受案范围不同
仲 裁
带有民间性的居中裁决, 是私权处分权的授予 只能受理当事人有处分权 的私权的争议 必须有双方当事人事前或 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才能 受理 无级别和地域、专属的限 制,实施协议管辖 实行一裁终结
诉 讼
国家司法权的体现 一切因私权发生的纠纷 均可受理 只要一方当事人起诉合 法就受理 有地域、级别和专属的 强制性管辖 实行四级二审终审、一 般两审终审,还可以申 请再审

仲裁与民事诉讼比较与分析

仲裁与民事诉讼比较与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商业争端日益增多。

在处理商业争端的过程中,仲裁与民事诉讼作为两种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将对仲裁与民事诉讼进行比较与分析,从而探讨两者的利弊,以及在不同情况下选择何种方式更为适宜。

一、仲裁的优势仲裁作为一种协商、调解和仲裁三位一体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以下优势:1.效率高与普通民事诉讼相比,仲裁程序简便、诉讼周期短,能够快速解决争议,节省时间和经济成本。

2.保密性好仲裁过程及结果通常不公开,其保密性得到较好的保障,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公司利益的纠纷更为适用。

3.自主性强在仲裁流程中,当事人能够自主选择仲裁员,制定仲裁规则,同时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也能够强化互动,充分表达各自观点,更能体现当事人的自主性。

二、民事诉讼的优势民事诉讼作为一种正式、公正、法定和强制性的诉讼程序,具有以下优势:1. 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民事诉讼程序具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证明责任,能够充分保障各方的权利。

2. 可强制履行民事诉讼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能够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保证判决得以有效的执行。

3. 审判公正民事诉讼在审理案件时要求法官对案件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审理,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在具体的争议情况下,选择仲裁还是民事诉讼呢?一般来讲,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纠纷性质当纠纷涉及到民事、经济等非刑事性质时,可以优先选择仲裁制度,帮助当事人快速解决争议。

2. 合同规定有些合同中规定仲裁协议的,应当依照合同的要求进行调解或仲裁。

在签订有仲裁协议的合同中,一般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够绕过仲裁程序进行民事诉讼。

3. 执行力要求当涉及到对方不服判决强制执行的情况时,选择民事诉讼更为适宜。

因为民事诉讼有可以依靠国家的执行力,能够有效保证判决的强制执行。

4. 机密性要求如涉及到商业秘密、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时,一般选择进行仲裁,因为仲裁APPARATUS流程及结果保密性较好。

4. 经济性考虑在争议预计产生的费用中,如果诉讼的费用高于仲裁,则更应当选择仲裁。

民事诉讼与仲裁有哪些区别-

民事诉讼与仲裁有哪些区别-

民事诉讼与仲裁有哪些区别?1、管辖权取得不同2、审理不同。

3、监督程序不同: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可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我国仲裁委员会则实行一裁终局制,并适用司法监督程序。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那么民事诉讼与仲裁有哪些区别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送达1.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按照涉外民事诉讼制度的特别规定。

《意见》第306条与《民诉》第247条不一致,以《意见》第306条为准2.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民诉》第247条3.公告送达:6个月。

《民诉》第247条(二)期限1.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按照涉外民事诉讼制度的特别规定。

《意见》第311条与《民诉》第248、249条不一致,以《意见》第311条为准2.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3.在判决、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4.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5.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限制。

(三)财产保全1.当事人申请:可以诉讼开始后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诉前申请保全。

但是人民法院__________依职权进行保全。

《民诉》第252条2.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民诉》第252条3.涉外仲裁财产保全:裁定采取保全的,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意见》第317条(四)司法豁免1.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

什么是仲裁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仲裁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仲裁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仲裁费用计算】天津仲裁委员会友好仲裁收费办法一、仲裁怎么定义法律常识:仲裁一般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过后的结果,双方会签订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内容提交第三者判断,并且双方需约定须遵守仲裁结果。

国际上的仲裁有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海事仲裁、解决投资争端仲裁,为解决国际纠纷提供很大的帮助。

一般而言,仲裁只用于民事纠纷,而不适用于刑事、行政纠纷,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均自愿的前提下,仲裁机构才可能受理仲裁案件,我国仲裁为“一裁终局”。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仲裁程序的步骤是什么仲裁程序的步骤是什么(一)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申请是指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所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申请有其自身特点和作用:一,仲裁申请是仲裁程序开始的准备,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第二,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争取采用仲裁解决纠纷的请示;第三,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手段。

仲裁的受理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制度。

仲裁案件受理的特点:一,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

即:仲裁申请程序只有与仲裁受理程序相结合,仲裁程序方能开始;第二,仲裁案件的受理标志着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的开始,并排除法院审判权的行使;第三,仲裁的受理程序包括仲裁机构对仲裁申请的审查处理和决定受理案件的相关活动。

(二)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进行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

这个组� 仲裁庭行使仲裁权基于当事人的授权。

根据《仲裁法》,仲裁庭组成有两种形式:1、合议仲裁庭。

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当水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庭时,应当各自选定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即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各有哪些

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各有哪些

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各有哪些要知道仲裁和讼诉的优劣,⾸先要了解仲裁和诉讼本质上的区别。

仲裁和诉讼虽然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裁判程序,但是诉讼是国家司法⾏为,⽽仲裁则是民间居中⾏为,这就决定了两者在解决民事纠纷中有很⼤的不同。

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各有哪些?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各有哪些就灵活性⾯⾔,仲裁更胜⼀筹。

仲裁⼀般由当事⼈⾃愿选择,当事⼈在订⽴协议或者合同中约定发⽣争议或纠纷通过仲裁解决,除⾮出现仲裁⽆效等情况下诉讼就不会再受理。

仲裁强调的是当事⼈的⾃愿性,⽽且由哪个仲裁院受理、仲裁员⼈选等当事⼈均可以选择,⽽相对于仲裁,法院诉讼⼀般只能约定管辖法院,⽽且在地域也会受到限制。

仲裁在效率上要优于诉讼。

为节约时间成本,发⽣纠纷的双⽅当事⼈肯定是希望⽤尽可能短的时间来解决纠纷,避免消耗,这⼀点上由于仲裁的受理和开庭程序相⽐于诉讼要简单⽽⽐较占优,⽽且仲裁实⾏⼀裁终局,诉讼实⾏两审终审,⼀审不服还可上诉,这就消耗了当事⼈⼤量的时间和精⼒,⽽且从我国⽬前诉讼的案件呈上升趋势来看,在有限的法院诉讼资源和法官判案⽔平良良莠不齐等因素下,⼀个案件从法院受理到判决⽣效往往需要较长时间。

仲裁体现的专业性更⾼。

仲裁员往往即是各⾏业的专家⼜熟悉法律规范,因⽽对于那些需要丰富专业知识的事实判别更具优势,因⽽审理案件更具有权威性和说服⼒,有助最终纠纷的解决,⽽讼诉由于法官对有法律的专业知识⽐较熟悉,⽽对于纠纷所涉的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可能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

仲裁也并不都是优点,相⽐于诉讼,缺点也是显⽽易见的。

⾸先从救济途径来看,仲裁的⼀裁终局虽然⽅便快捷,但没有了再审的监督作⽤,尽管当事⼈在法定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仲裁,但⼀般来讲当事⼈失去了进⼀步主张权利的机会。

⽽诉讼本来就是⼆审终审,当事⼈不服⼀审判决的还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救济途径相对更⼴。

再则,仲裁结果的公正合理性会受到诸如仲裁员的⽔平低下、仲裁员谋取私利的不利影响。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引言民事纠纷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为了解决民事纠纷,国家制定了民事诉讼法和仲裁制度。

民事诉讼法是指通过法院审理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规定;仲裁制度则是指通过仲裁机构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重点介绍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以及比较分析两者之间的优缺点。

一、民事诉讼法1.1 基本概念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对通过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总称。

它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工具。

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案、受理、调解、庭审、上诉等程序。

其中,立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受理是指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进行审查的过程;调解是指由法院或其他调解机构协助当事人进行和解的一种方式;庭审是指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辩论和举证等过程;上诉是指对已经审理的案件提起上诉请求,由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

二、仲裁制度2.1 基本概念仲裁是指通过仲裁机构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和裁决的一种方式,与传统的诉讼方式相比,仲裁具有程序简便、效率高、成本低等优点。

仲裁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仲裁协议、仲裁程序和仲裁裁决。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同意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协议,一般写明仲裁机构的选择、仲裁程序等事项;仲裁程序是指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理、调解和裁决的一系列程序;仲裁裁决是指仲裁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纠纷进行裁决的决定。

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的比较3.1 优点民事诉讼法的优点在于可以保障公正、公平的审判程序。

它通过法院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和权益。

仲裁制度的优点在于程序简便、高效快速。

仲裁机构相对于法院来说,裁决速度更快,当事人可以更快地解决纠纷并恢复自己的权益。

3.2 缺点民事诉讼法缺点主要在于审判程序繁琐、周期长。

由于法院的审理程序较为复杂,当事人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仲裁制度的缺点在于一般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往往无法选择其他解决纠纷方式。

法律知识: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知识: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知识: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是什么仲裁与诉讼是解决纠纷的两种不同方式,它们在程序、方式、效果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从定义、程序、效果等方面对仲裁与诉讼进行详细比较,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区别。

一、定义仲裁是指当事双方通过协商,在约定的仲裁员或仲裁机构下,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争议的解决的一种方式。

而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最终以法院判决或裁定作为解决争议的结果。

二、程序1.仲裁程序仲裁程序一般由当事双方自行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依照双方的约定进行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通常比较简洁,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仲裁员,也可以自行选择仲裁地点和语言等,整个程序相对较为灵活。

2.诉讼程序诉讼程序则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通常包括起诉、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和判决等环节,整个程序较为复杂,需要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一般程序相对较为严格。

三、效果1.仲裁效果仲裁的裁决与判决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而且通常更为便捷。

仲裁的裁决一般不公开,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2.诉讼效果法院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但程序相对较为繁琐,耗时较长。

法院的判决公开,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难以保护。

四、适用范围1.仲裁的适用范围仲裁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国际商事纠纷等领域,尤其在国际商事纠纷中得到广泛应用。

2.诉讼的适用范围诉讼适用于所有领域的纠纷,在一般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刑事案件等领域都有应用。

五、费用1.仲裁费用仲裁费用相对来说较为灵活,当事双方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分摊仲裁费用,有利于双方充分协商。

2.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相对来说比较固定,包括立案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比较固定,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成本。

六、审理时效1.仲裁审理时效仲裁一般审理时效相对来说较快,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时间安排进行裁决,并提供更快速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2.诉讼审理时效诉讼审理时效相对来说较慢,法院的审理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来解决纠纷。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仲裁、民事诉讼、⾏政复议与⾏政诉讼的区别当事⼈在选择仲裁,民事诉讼,⾏政复议,⾏政诉讼的时候应该谨慎选择,因为如果选择了仲裁就视同于放弃了⾏政复议的诉讼权利。

仲裁、民事诉讼、⾏政复议与⾏政诉讼的区别?店铺⼩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解答疑惑,希望以下资料对您有所帮助。

区别:⼀、参加的主体不同仲裁与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然⼈、法⼈和其他组织;⾏政诉讼与⾏政复议的主体是⾏政机关和⾏政相对⼈。

⼆、主体的地位不同仲裁与民事诉讼的主体是平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受实体法民法调整;⾏政诉讼与⾏政复议的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为⾏政相对⼈,⼀⽅是国家的公权⼒机关,受实体法⾏政法调整。

三、调整的客体不同仲裁与民事诉讼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政诉讼与⾏政复议调整的是⾏政相对⼈与⾏政主体之间的⾏政侵权⾏为。

四、管辖的机关不同仲裁是根据当事⼈的约定选择仲裁机关,为第三⽅调解机构,实⾏的是“⼀裁终裁”制度;民事诉讼与⾏政诉讼是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实⾏“两审终审”制度;⾏政复议是相关的⾏政复议机关管辖。

五、他们之间的关系当事⼈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再进⾏民事诉讼,视为放弃了诉讼的权利;当事⼈选择了民事诉讼就不能再进⾏仲裁。

对于⾏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政⾏为,⾏政相对⼈觉得是侵犯了⾃⼰的合法权利,可向有关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政诉讼,也可不进⾏⾏政复议,直接进⾏⾏政诉讼。

仲裁:仲裁(Arbitration),⼜称公断,是指由双⽅当事⼈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曲直进⾏评判并作出裁决的⼀种解决争议的⽅法。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关系提起的诉讼。

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民法院.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政诉讼:根据⾏政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国的⾏政诉讼是指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机关和⾏政机关⼯作⼈员的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民法院进⾏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

诉讼和仲裁的主要区别

诉讼和仲裁的主要区别

诉讼和仲裁的主要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解决民事纠纷的⽅式有很多,当事⼈⾃愿协商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那么诉讼和仲裁的主要的区别?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诉讼和仲裁有什么区别
诉讼和仲裁之间存在很多的区别,主要的区别包括仲裁和诉讼可受理的范围不同、仲裁和诉讼的管辖机制不同、仲裁和诉讼的裁判程序不同等。

《中华⼈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依法应当由⾏政机关处理的⾏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采⽤仲裁⽅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民共和国诉讼法》
第三条 ⼈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本法的规定。

第⼀百⼀⼗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民法院管辖。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诉讼和仲裁有什么区别”问题进⾏的解答,诉讼和仲裁之间存在很多的区别,主要的区别包括仲裁和诉讼可受理的范围不同、仲裁和诉讼的管辖机制不同、仲裁和诉讼的裁判程序不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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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诉讼的比较

仲裁与诉讼的比较

Litigation or Arbitration?---民事纠纷中诉讼与仲裁的比较说起纠纷解决,我就忍不住会想起电影《非诚勿扰》里面葛大爷卖给范伟的“争端解决器”,如果遇到矛盾,都能通过简单的石头剪刀布的方式解决,那么生活可能就太平多了。

可惜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构想,纠纷的产生原因与表现方式形形色色,为了分清是非,化解冲突,需要我们来构建合理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

在现实生活中,解决民事纠纷通常有四种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其中唯二对纠纷解决的裁判有强制执行力的是仲裁与诉讼(人民调解的话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调解协议提交法院进行司法确认,才能具有强制执行力),在面对无法自行和解或调解的纠纷时,选择哪一种方式更加有利?本文将全面对比两者的异同,帮助人们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正确选择(本文的仲裁内容参考《仲裁法》及司法解释,《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郑州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

一、启动条件诉讼是一种司法救济方式,是通过法院的审判来解决民事纠纷,它的启动依据源于法律赋予司法机关对纠纷的司法管辖权。

因此,任何民事纠纷都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仲裁的启动条件则是基于当事双方合意,共同委托授权仲裁机构来解决,因此,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

有效合法的仲裁协议才能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在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时,仲裁机关首先就要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是否签订了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事项。

实践中,双方经常会在签订主合同时,在合同的纠纷解决条款中直接约定解决方式。

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出现纠纷后又都愿意通过仲裁解决的,那么可以签订一份仲裁协议提交给仲裁机构,否则仲裁申请将不被受理。

二、当事人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仲裁中的当事人只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申请人相当于诉讼的原告,被申请人相当于诉讼的被告。

基于仲裁协议相对性原则,第三方不能申请参与仲裁。

债务纠纷解决的诉讼与仲裁的优缺点比较分析

债务纠纷解决的诉讼与仲裁的优缺点比较分析

债务纠纷解决的诉讼与仲裁的优缺点比较分析在商业和民事法律领域,债务纠纷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课题。

当涉及到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时,诉讼和仲裁是两种常见的法律程序。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式进行比较,并分析它们的优缺点。

一、诉讼的优点诉讼是国家法律制度下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以下是诉讼的几个主要优点:1. 具备公正性:在诉讼过程中,法庭扮演着公正的角色,可以保证双方争议的公平处理,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断。

2. 法律约束力强: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双方必须依法执行。

这种强制力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从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3. 可行性广泛:诉讼是一种广泛运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普遍适用性。

二、诉讼的缺点尽管诉讼具有一些明显的优点,但也存在一些缺点,如下所示:1. 时间成本高:诉讼程序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完成。

诉讼过程中的调查、证据收集、庭审等环节都会增加时间成本,从而使纠纷解决变得缓慢。

2. 费用较高:与诉讼相关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经济成本较高,尤其是在复杂的案件中。

这给一些当事人带来了负担。

3. 缺乏隐私性:庭审是公开的,一些当事人可能不希望自己的纠纷公之于众,因此诉讼可能不利于保护隐私。

三、仲裁的优点仲裁是一种债务纠纷解决方式,以下是仲裁的几个主要优点:1. 灵活性:相对于诉讼来说,仲裁程序更加灵活。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程序和规则。

2. 专业性:仲裁庭通常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组成,他们对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

这有助于保证纠纷得到专业、公正的裁决。

3. 机密性:相对于公开的庭审过程,仲裁具有更高的机密性。

这有助于当事人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仲裁的缺点尽管仲裁具有一些明显的优点,但也存在一些缺点,如下所示:1. 公正性问题:由于仲裁庭的成员通常由双方协商或指定产生,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公正性的争议。

2. 可执行性相对较差:与诉讼相比,仲裁裁决的执行相对较为困难。

在跨国纠纷中,仲裁裁决需要根据相关国际公约进行承认和执行。

诉讼方案比较

诉讼方案比较

诉讼方案比较引言诉讼是解决法律纠纷的一种常见途径。

在选择合适的诉讼方案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费用、时间、风险和维权效果等。

本文将比较几种常见的诉讼方案,分析其优缺点,并提供一些建议供读者参考。

方案一:普通民事诉讼概述普通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裁决、确认或者解决民事权益纠纷的一种诉讼方式。

优点•法律程序正规,裁判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没有诉讼金额限制,适用范围广泛;•审判程序相对公正公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缺点•诉讼周期长,一般情况下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诉讼费用较高,包括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受诉人可能采取拖延战术,增加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方案二:仲裁概述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仲裁机构或委员会进行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

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仲裁过程较为简洁快速。

优点•仲裁周期相对较短,通常在数个月之内能够得出结果;•仲裁费用相对较低,与律师费、诉讼费用相比,较为经济;•仲裁程序相对灵活,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进行调整;缺点•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较差,当事人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执行来强制执行裁决;•没有公开审理,可能影响公众对案件真实情况的了解;•仲裁结果无法上诉,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方案三:调解和和解概述调解和和解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当事人可以通过律师、调解员等中介机构来进行协商和谈判,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优点•相对简单快速,通常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解决争议;•调解和和解的结果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执行来强制执行协议;•相对于诉讼和仲裁,调解和和解更强调当事人的合作与和谐;缺点•调解过程可能需要费用,包括调解费用和律师费用;•调解和和解结果可能不尽如人意,各方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完全保障;•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转为诉讼或仲裁,增加时间和费用成本;综合比较和建议综合比较以上三种诉讼方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

争议解决法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分析

争议解决法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分析

争议解决法仲裁和诉讼的优缺点分析争议解决法:仲裁与诉讼的优缺点分析争议解决是在社会中常见的问题,而解决方法的选择对于当事人来说至关重要。

在争议解决的方法中,仲裁和诉讼是两种常见的方式。

本文将对仲裁和诉讼这两种方法的优缺点进行分析。

一、仲裁的优点1. 快速高效:相较于诉讼,仲裁具有处理纠纷更快速高效的优势。

仲裁过程中的程序相对简化,争议的解决更为迅速,能够节约大量时间和成本。

2. 保密性强:仲裁过程中的庭审并非公开进行,争议双方的各项资料都能够保持私密性,不会公之于众。

这对于一些商业纠纷、商业机密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3. 弹性和灵活性:仲裁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灵活地选择仲裁员,确定仲裁地点和程序,更便于解决国际争议。

相对于诉讼,仲裁具有更大的弹性和自由度。

二、仲裁的缺点1. 解决效力差:仲裁裁决的衔接性相对较差。

由于仲裁是一种私下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执行仲裁裁决时,效力不如法院判决被公众广泛接受和普遍承认。

部分国家和地区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

2. 专业性过强:仲裁过程需要仲裁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在一些特定领域的争议解决中,专业知识的要求可能对当事人不利。

此外,仲裁员的选择和费用也是仲裁的一大挑战。

三、诉讼的优点1. 解决效力强:法院判决被公众广泛接受和普遍承认,执行力强。

在涉及大量资金、重大利益或重要原则的争议中,法院的裁决能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 公正性与公平性:法院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可以确保争议的解决过程公正公平。

法院会根据法律和证据进行审理,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仔细评估和权衡,确保公平的解决结果。

3. 可上诉性: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保留上诉的权利。

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以争取更合理的判决结果。

四、诉讼的缺点1. 时间成本高:诉讼过程相对繁琐,需要考虑律师的费用、法院的排期等等,导致时间成本相对较高。

争议的解决可能需要很长时间,而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与仲裁的异同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与仲裁的异同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与仲裁的异同民事纠纷在司法领域中属于常见的案件类型,为了解决纠纷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和仲裁成为了两种常用的解决方式。

尽管二者都是在司法程序中采取的争议解决手段,但在实施过程和效果上存在着明显的异同。

一、调解的特点及其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调解作为一种非诉讼的解决方式,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快速高效:调解不受诉讼程序的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申请调解,由此大大提高了解决纠纷的速度和效率。

2. 自主性强:调解过程中,当事人能够自主决定是否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也由当事人自行商定,具有更大的自主权。

3. 灵活性:调解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利益和需要进行协商,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在民事诉讼中,调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 促使和解:调解可以帮助当事人积极主动地进行谈判,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这有助于减轻法院工作负担,并为当事人提供更快速、有效的解决途径。

2. 维护当事人权益:调解过程中,往往能更好地兼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能够共同商定解决方案并保护自身权益,从而降低了争议的对抗性质。

3. 减少成本:相对于诉讼,调解更为经济,能够节省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二、仲裁的特点及其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仲裁是一种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协议或法律授权对争议进行裁决的解决方式,其特点主要包括:1. 程序灵活:仲裁庭可以根据争议的特点和当事人的意愿确定争议解决的程序,对于双方来说更具灵活性。

2. 权威性: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具有法律保障的争议解决方式。

3. 专业性强:仲裁庭的成员通常是经过专门培训和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案件的争议焦点,并根据法律原则和专业判断作出裁决。

在民事诉讼中,仲裁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 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纠纷中,当事人更倾向于选择仲裁来解决,因为仲裁过程较为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的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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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民事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摘要:民事诉讼和仲裁是解决民事纠纷最常用的手段,正确认识二者的区别和联系是解决好民事纠纷的前提。

关键词:民事诉讼;仲裁;区别
abstract: the civil litigation and arbitration is to solve the most commonly used means civil disputes, the correct understanding between the two and contact is solved the premise of civil disputes.
key words: the civil litigation; arbitration; difference between
中图分类号:d915.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权利主体凭借国家力量实现民事权利的司法程序,是解决民事争议的公力救济。

民事诉讼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进行,因而诉讼具有严格的规范性,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严格依据民事实体法对纠纷作出判决,即使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也不能背离法律的整体精神。

在我国,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

关于“仲裁”的含义,中国的法学家和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
阐述,比较典型的说法有:“仲裁(称为公断)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即由双方当事人将其争议交付第三者居中评断并作出裁决,该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性质不同
民事诉讼是一种司法制度,而仲裁是一种准司法制度,或称混合司法制度。

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诉讼程序既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请求国家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过程,同时也是国家行使司法权的过程。

为了防止当事人之滥用诉权或法官恣意妄为,滥用司法权,侵害弱势当事人的权利,民事诉讼从起诉、立案到审理、执行都规定了一整套严密的程序,同时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司法最终解决原则”的合理推论,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即使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符,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也不得被推翻。

因此,同其它纠纷解决机制相比,民事诉讼的本质在于,严密的程序性或规范性和纠纷解决的强制性或终局性。

关于仲裁的性质,我国学者多认为,“仲裁是介于争议主体的自决与和解同法院诉讼之间的中间形式,将之视为类司法的争议解决方式”,该说认为,仲裁来自于当事人的契约,仲裁员的任命、仲裁规则、仲裁所适用的准据法等,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合意,但是仲裁裁决的效力和强制执行则须有法院决定,离不开法院的协助,也就是仲裁在本质上具有双方合意的性质,但在纠纷的最终解决上,又具有司法权的性质。

三、审理案件的机构和人员不同
仲裁机构的民间性和自治性,使仲裁机构显著区别于国家依法设立的法院,并决定了仲裁机构的设置体系和运作机制,以及仲裁员的产生方式都不同于法院。

(1)性质不同。

不管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是永久性的,还是临时性的,都不是国家机关而是民间组织,仲裁员首先是当事人选定的或约定的法律经济贸易专家,而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不能采取强制措施;而法院则是由国家依法设立的,法官首先是法律专家,然后才谈得上是其他方面的专家,所以它不同于仲裁员的专业性,与仲裁相反,法院或法官有权在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等强制措施,也有权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当事人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2)独立的范围不同。

仲裁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依法独立进行,当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委员会无权审理案件,换言之,仲裁员实的是个人负责制,仲裁员个人独立;而诉讼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依法独立进行,但遇到有重大疑难案件时,须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因此,法院实行的是集体独立,法官不实行个人独立。

(3)设置的体系不同。

根据《仲裁法》第十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它设区的市设立,并且仲裁委员会并不依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相互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而我国法院则分为最
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四级,并且严格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存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4)人员的产生方式不同。

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聘任,无聘期限制,一般是兼职的;而审判员则由其所在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有任期限制,并且必须是专职的。


四、基本原则或基本制度不同
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制度,在很多方面都同司法制度相同,如依法独立审判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回避制度等,但仲裁也有自己独特的原则和制度。

(1)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和协议仲裁制度。

在仲裁制度中当事人享有较大的意思自治,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还表现在,当事人可以选择其共同信任且对纠纷解决较为方便的仲裁机构来处理它们之问所发生的的争议,而不必考虑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限制。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从仲裁员的花名册中自主选任仲裁员,并且当事人还可以协议选择审理方式一一公开或不公开。

而当事人提起诉讼则不能以协议来排除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也不能选定审判员来组成合议庭或独任庭,当事人只能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院长或庭长指定审判员来审理案件。

(2)仲裁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的制度。

而法院审理案件则采
用两审终审制度,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并不当然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则是终局裁判,当事人不得再次上诉。

五、二者的功能不同
(一)民事诉讼的功能。

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重实体轻程序”的意识形态使得民事诉讼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法治的进步,程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程序问题己成为法律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民事诉讼是通过国家公权力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主要手段之一,这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而体现出来的功能或作用也得到人们的更大关注。

诉讼作为一种社会机制和权力行使方式,其基本功能实质上诉讼作为一种社会机制和权力行使方式,其基本功能实质上是多层次的:
(1)诉讼的直接功能是解决纠纷,调整利益冲突,保护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

诉讼审判是纠纷的“法律”解决的典型形式,它所提供的是一种法律的标准答案,因此,也是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参考系数。

(2)诉讼是一个法律适用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诉讼具有确认、实现或发展法律规范,保证法律调整机制的有效和正常运转,从而建立和维护稳定的法律秩序的功能。

相对于静态的法律规范体系,诉讼是法的动态运作方式之一,在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与法的创制活动具有相辅相成的作用。

(3)诉讼制度的建立与运作,是国家司法权的行使和法的实现
的重要环节。

因此,诉讼的最深刻的社会功能还在于维护整个社会的政治秩序和国家权力的合法性。

诉讼的这种社会政治层面的功能是仲裁所不具备的。

总之,民事诉讼的功能比仲裁的功能要宽泛许多。

仲裁只能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某些部分,而诉讼几乎可以解决所有的民商事纠纷。

(二)仲裁的功能仲裁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效、公正地解决纠纷。

仲裁能够高效并且相对公正地解决纠纷,这是仲裁制度最主要的功能。

仲裁之所以产生就是人们为寻求快速解决纠纷而创设的一种游戏规则,并约定大家共同遵守。

如果仲裁不能解决纠纷,则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仲裁解决纠纷的特色首先是高效,基于效益因素,仲裁可以不必拘泥繁琐刻板的诉讼程序,而遵循商人们自行灵活约定的程序规则。

(2)保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保护和实现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是仲裁的另一功能。

一裁终局的制度设计使得仲裁通过裁决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形成如同法院终审判决一样的既判力,对仲裁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对第三人和社会具有宣示性。

(3)维护社会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

仲裁是一种国家法律认可的争议解决方式,能够有效地解决一定范围内的民商事纠纷,缓解法院的诉讼压力,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保障经济的健康发展。

仲裁这种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功能是依靠一裁终局的制度设计实现的。

合理稳定的社会经济秩序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维护社会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体现了仲裁的社会
价值。

参考文献:
[1]韩芳英《浅议民事仲裁制度及完善》,《法制与社会》,2010年32期。

[2]张敬《浅论民事诉讼与民事仲裁的关系》,《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2期。

[3]孙南方李磊等《试论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企业经济》,2002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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