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进一步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智慧城市—智慧医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方案详细 (一)

智慧城市—智慧医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方案详细 (一)近年来,智慧城市的建设已经成为全球城市发展的主流模式。
其中,智慧医疗作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电子病历作为智慧医疗的核心,成为了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向。
为此,本文将详细探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方案。
一、电子病历的优势传统的病历是以纸质形式保存的,这种保存方式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易丢失、难管理等等。
而电子病历可以克服这些问题,具有以下优势:1. 数字化的病历形式使得医护人员能够更方便地查看和记录病历信息。
2. 电子病历的数字化形式可以使得病历信息更加安全可靠,不易丢失和损坏。
3. 电子病历的存在可以使得病人的权限更加得到保障,只有经过授权的医护人员才能查看病历信息。
二、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方案为了使得电子病历得到更好的应用和发展,医院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信息化建设。
具体方案如下:1. 数据库的建设为了实现电子病历的数字化形式,医院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库。
这个数据库应该包含病人的基本信息、诊断信息、治疗信息等等。
数据库的建设需要具备高效的数据录入和管理能力。
2. 软件系统的建设除了建设一个完善的数据库之外,医院还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软件系统。
这个软件系统应该包含电子病历系统、预约系统、挂号系统等功能。
除此之外,还可以开发一些辅助医疗的软件应用,如医学影像诊断系统、智能巡诊系统等。
3. 网络的建设为了实现病历信息的共享,医院需要建立起一个全面的网络系统。
这个网络系统应该具有可靠的数据传输能力和高效的数据处理能力。
最好采用高速网络,如光纤网络等。
4. 系统集成的建设为了使得医院的信息化建设达到最大化的效益,医院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系统集成体系。
这个体系应该能够集成所有的医院信息化设施,并且确保它们都能无缝协同工作。
三、总结电子病历以其数字化的形式和更为安全可靠的优势逐渐成为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
本文详细介绍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方案,包括数据库的建设、软件系统的建设、网络的建设以及系统集成的建设。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卫办医[2011]11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1.06.30
【实施日期】2011.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
工作通知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1〕118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卫生部于2010年启动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
为保障我省电子病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推进全省医院信息化建设,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43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引导和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开发应用,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促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各地、各有关医院要进一步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我厅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工。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卫医政[201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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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卫医政〔2013〕21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院:为进一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医政发〔2012〕65号,以上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山西省“十二五”期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厅医政处。
联系人:刘玉伟电话:************山西省卫生厅2013年2月21日山西省“十二五”期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医政发〔2012〕65号),加快我省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加强评估,深入推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对本辖区、本单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3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估,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模式,完善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到2013年末,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含二级)都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鼓励非公立医院,尤其是非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同时,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医院评审、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和优质医院创建的重要内容。
(二)因地制宜,精心组织。
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十二五”期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要优先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各医院要结合实际,对临床路径进行细化,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22•【文号】国卫办医发〔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以下简称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对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李克强总理指出,运用"互联网+"促进重点民生领域改善潜力巨大,要注重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升监管效能。
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对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促进"智慧医院"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将其作为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电子病历在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有关工作。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医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统筹负责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协调信息技术部门、临床科室、药学部门、医技科室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等其他部门,加强管理与质量控制,确保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服务临床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临床科室、药学部门、医技科室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等其他部门要以服务临床为导向,以病人为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需求,并在应用信息系统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需求;信息技术部门要建立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需求,加强系统开发、维护、运行和技术支持。
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技术

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技术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医疗行业也开始逐步走上信息化的道路。
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体验,同时也为医生提供更加便捷的工作环境。
医院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了医院普遍关注的话题。
而医院信息化建设要想完全落地,必须掌握一系列的核心技术。
一、电子病历电子病历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记录和保存病人的健康信息,并与医务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电子病历可以取代传统的纸质病历,方便医务人员操作、节约医院空间和资源,并且可以减少人为操作的错误。
二、HIS系统HIS系统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核心技术之一,它能够协调医院各个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帮助医院管理工作者更了解医院运营和管理的情况,从而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
HIS系统还可以方便患者登记挂号、知晓自己的就诊流程等,提升就医体验。
三、PACS系统PACS(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系统是一种医学影像处理系统,它可以将医学影像信息存储在电脑软件和硬件中,可帮助医生实现快速的诊断和治疗。
PACS系统还可以预防医学事故,并提高诊断的准确率,同时还可以帮助医院节约光盘空间,并且避免过度使用和减少医疗用品浪费。
四、LIMS系统LIMS系统(Laborator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是医疗实验室中的数据管理系统,它帮助医学实验室管理人员更好地记录和管理样品、设备以及相关数据。
医院实验室能够通过LIMS 系统方便地提交样本信息,从而提高与其他科室的沟通效率,避免重复检测,保证医疗质量和效率。
五、同步技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医院信息化需要推出同步技术来协调内部各部门间信息的沟通,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沟通成本。
同步技术允许医院内部的不同系统间数据和操作同步,以实现信息互换和便捷操作。
同步技术不仅能够为医院提供更良好的医疗体验,还可以帮助医院实现工作自动化、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
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点

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点第一篇一、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大疾控专业人才培养,采取培训、培养、引进等多种办法,全面加强疾控中心人才队伍建设。
2、积极争取中央、省对县级疾控中心基本建设的支持,争取设备更新添置。
3、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提高中心综合服务能力,逐步形成运转高效、处置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二、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实施好重大传染病、免疫规划等民生工程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适时开展督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按照序时进度,扎实推进。
2、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项目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入民生工程,继续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规范、方便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做好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
及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质量和效果的考核评估工作。
三、继续抓好重大疾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1、做好艾滋病防控工作。
继续推进“五扩大、六加强”,强化宣传教育、高危人群干预、咨询检测、关怀治疗等艾滋病综合防治措施;加强性病和艾滋病防治相结合,将性病防治宣传纳入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中,继续做好性病疫情监测、报告和资料管理工作,完善全县梅毒监测网络。
2、加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与治疗。
开展耐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规范诊疗行为,落实结核病患者登记报告和治疗管理措施;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实施质量,加强结核病实验室建设;针对不同目标人群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规范卡介苗接种,做好监测及不良反应处理工作。
3、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及早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农村散居儿童和托幼机构重点人群的防控。
积极开展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疫情,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和应对。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INDUSTRY 业界19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8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持续提高本区域电子病历信息化整体水平。
到2019年,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以上,即实现医院内不同部门间数据交换;到2020年,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即医院内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并具备医疗决策支持功能。
《通知》提出,医疗机构要在住院病历、医嘱等系统基础上,优先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向门诊、药学、护理、麻醉手术、影像、检验、病理等诊疗环节拓展。
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的,应实现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药师在线审核处方及配送药品等。
鼓励将成熟的人工智能嵌入电子病历信息系统。
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等敏感数据对外共享的安全评估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北京市将建设高标准院前急救体系 北京市近日召开全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现场会。
会上宣布,北京市将用3年时间,建设高标准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实现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平均急救反应时间≤15分钟,每3万人口配置1辆值班救护车,每辆值班救护车配齐医师、护士、驾驶员各1名,担架员2名。
最终实现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呼叫满足率≥95%。
全市在今年年底前要达到85%以上,2019年年底要达到90%,2020年年底要达到95%。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发布9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对重点实验室的设立建设、运行管理、考核评估做出明确规定。
《管理办法》明确,重点实验室布局面向重大需求,关注新兴交叉学科,促进领域、区域均衡发展;根据研究方向分为应用基础、转化应用、政策研究和条件保障4类。
浅谈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对临床医疗质量和服务品质的推进

[ 杨丽静, 1 】 肖晓旦 . 电子病历的结构和功能模型综述 【 J 】
中国数 字 医 院 . 0 , 1. 2 73: 5 0
更好地辅助决策。譬如设计 “ 医院综合信息查询管理 【】 李才华 , 2 信息化是医院现代化建设的重要 组成部分 【 J 】 系统”和 “ 职工的绩效考核管理系统” ,用来对科室和 中国数字 医院 . 0 , 4 . 镶 2 76: 5 0
门诊病人就诊预交款就 医流程 ,预计通过以上流程改 安全 保 障措 施 。安 全保 障是一 切功 能 扩展 的坚 强后 盾 ,
造,病人的就诊 流程有望大大优化 ,系统改造完成后 要平衡好安全与应用的关系 ,用合理的措施来保障数
一
个 正常就诊流程 的平均时间,至少可以比改造前缩 据、信息和网络的安全 , 完善监控手段 。三是延伸 “ 数
时保 护 了患益和经济收入、患者来
() 2 网上健 康 咨询 和就 医预 约服务 也 受 到患者 的普遍 欢 源等 数据 ,为 管理者 行政 决策提 供依 据 ( 下 图 ) 如 。
迎 ,我院安排专家,专人负责回答 网上健康咨询 问题
和 网上 预 约 ,这使 患者 在 家 里就 可 以享 受 到简 单 的 医 3 信 息化发 展的 远景及 展 望 疗 服务 ,并且 无需 来 医院排 队即可 预约 。 医 院信 息 化 建 设 没 有最 好 ,只 有更 好 ,我 院 以 电
运行平台,在这个平台上 ,用户可以充分发挥 E cl xe 的
用 E C L来 管理 医疗设 备 ,虽然不 如专 用程序 功 X E
应用水 平 ,通过 设计 模板 、定义 工作 流、定义 表 间公式 能 多 ,但 是 和 人 手 抄 写 的方 式 相 比,要 方 便得 多 ,只 等 简易直 观 的操作 ,实现 管理意 图 ,轻松 、快速 构建 能 要拥有基本的数据信 息,就可 以根据要求生成准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医院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最新工作要求

通。强调电子病历信息化在促进医疗管理水平提高、改善医疗服务体验、促进智慧医院发展方面应发挥作用。其中促进 }
医疗管理水平提高重点关注加强诊疗行为监管、加强诊疗权限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和评价 3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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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编 自国家卫生健康委 员会 医政 医管局官网)i
全 国首 家委属 委 管互 联 网 医院 落地 ,部 分 医疗 服务 转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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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和 医疗机构 的 “国家队”,北京 i
医院在 “互联网 +医疗 健康 ”方 面也在大力探索 。北京 医 十
院互联网医院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充分发挥 自身优势,立 i
足医疗本身 ,建立 互联 网医疗 服务 平 台 ,让百 姓少 跑腿 ,十
随时随地都能享受优 质 医疗 服务 。与 现有 的几 种成熟 的互 ;
康资讯 、医学百科 等服务 ,同时还 可 以通 过图文 咨询 、视 t
频门诊,实现与北京医院专家的直接对接,患者足不出户 i
享受三甲医院专家 的医疗服务 。今后北 京医 院互联 网医院 十
的各项功能还将继续完善,“互联网 +药品”服务功能也将 {
不 Yl上线 ,人工智能技术也将和医疗服务形成衔接 。
类医疗机构要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将其作为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 ,强化电子病 j
历在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持续深入推进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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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 3个加强建设方向: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发挥临床诊疗决策支持功能 ,推进系统整合和互联互 j
2018年 第 39卷 第 9
JOURNAL OF MEDICAL INFORMATICS 2018,Vo1.39,No.9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建设

( 内蒙古 自治区人 民医院信息 中心,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 1 0 0 1 7 ) 摘要 : 以 电子病历为核心的 医院信息化 建设是 卫生部公立 医院改革的重要 组成部分 , 同时电子病历 也是 医院等级 评审 的 主要 内容 。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 , 医院信 息化 建设 的重心逐 渐向 临床 系统转 移。本文 介绍 内蒙古 自治 区人 民医院以 电 子病 历为核 心的数字化 医院建设的现状 、 系统的特 点以及 如何 利用社 会资源共建信息化 的相关经验及 建议 , 以期 对其 它 兄 弟 医院的信 息化建设起 到启发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 : 电子 病 历 ; 信 息化 ; 流程再造 中 图分 类 号 : T P 3 1 1 . 5 2 文献标识码 : A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0 0 6 - 2 4 7 5 . 2 0 1 3 . 0 2 . 0 3 9
1 以 电子 病 历 为 核 心 的数 字 化 医院 建
( I n f o r ma t i o n C e n t e r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P e o p l e ’ S Ho s p i t a l , H o h h o t 0 1 0 0 1 7 , C h i n a )
Ab s t r a c t :T h e h o s p i t a l i fo n ma r t i o n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t a k i n g e l e c t r o n i c me d i c l a r e c o r d s a s c o r e i s a n i mp o r t a n t p a t r o f t h e r e f o m r o f p u b l i c h o s p i t ls a o f t h e Mi n i s t r y o f He lt a h,me a n w h i l e i t i s t h e ma i n c o n t e n t o f a h o s p i t a l g r a d e .Wi t h t h e d e e p e n i n g o f h e a l t h c a r e
马晓伟: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

马晓伟: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
佚名
【期刊名称】《信息化观察》
【年(卷),期】2011(000)002
【摘要】在2011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强调,要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马晓伟指出,“十一五”时期开创了医疗管理工作的崭新局面,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医疗改革不断深入,体制机制逐步理顺。
【总页数】1页(P9-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P393.18
【相关文献】
1.浅谈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对临床医疗质量和服务品质的推进 [J], 留毅萍;卢向红;李练红
2.以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J], 梁铭会
3.卫生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J],
4.卫生部: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 [J],
5.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 [J], 李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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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卫生部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安排,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明确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的功能,更好地发挥电子病历在医疗工作中的支持作用,促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明确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的功能,更好地发挥电子病历在医疗工作中的支持作用,促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立、使用、数据保存、共享和管理。
第三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既包括应用于门(急)诊、病房的临床信息系统,也包括检查检验、病理、影像、心电、超声等医技科室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电子病历系统的功能评价标准,侧重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相关的重要功能,不涉及实现各项功能的技术和方式。
第五条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分为必需、推荐和可选三个等级。
必需功能是指电子病历系统必须具备的功能;推荐功能是指电子病历系统目前可以暂不具备,但在下一步发展中应当重点扩展的功能;可选功能是指为进一步完善电子病历系统,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现的功能。
第二章电子病历系统的基础功能第六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用户授权与认证、使用审计、数据存储与管理、患者隐私保护和字典数据管理等基础功能,保障电子病历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性。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3.23
•【文号】卫办综发[2011]39号
•【施行日期】2011.03.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的通知
(卫办综发〔201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属(管)医院:
为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促进医疗卫生领域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我部在发布《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130号)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1.0版)》。
现印发给你们(标准文本可在卫生部网站下载),请参照试行,并及时将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反馈我部。
联系人: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童心、汤学军
联系电话:(010)68792938、68792477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5.10•【文号】卫办医政函[2011]436号•【施行日期】2011.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4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试点单位: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我部于2010年启动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
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现就推进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统筹协调、精心组织,按照“纵向、横向”主线开展试点工作各地要继续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电子病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85号)有关要求,遵循我部发布的电子病历数据标准、功能规范和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解决方案等规范、标准要求,在总结既往工作、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要把握“纵向”主线:探索开展医院电子病历与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相衔接;促进大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信息系统安全共享,稳步推进双向转诊、预约挂号等工作。
二是要把握“横向”主线:逐步实现区域内医院之间医疗信息安全共享,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医疗机构间医疗信息安全共享机制;积极参与东部大型医院与西部地区医院之间的远程医疗服务。
二、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各试点城市和试点医院要按照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见附件),依照“强基础、抓重点,内部整合、外部共享”的原则,积极、稳妥、科学地组织试点工作。
各试点医院要以服务于患者、服务于临床为出发点,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强化医院基础信息系统建设,充分整合医院现有信息资源,探索新的信息系统集成方法,逐步消除医院内部信息孤岛,夯实基础;在做好基础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合理用药知识库开发,以及移动查房和护理等试点工作,突出重点;探索与区域内其他大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促进医院之间医疗信息的安全共享。
卫生部电子病历管理规定

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明确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的功能,更好地发挥电子病历在医疗工作中的支持作用,促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的建立、使用、数据保存、共享和管理.第三条电子病历系统是指医疗机构内部支持电子病历信息的采集、存储、访问和在线帮助,并围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而提供信息处理和智能化服务功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既包括应用于门急诊、病房的临床信息系统,也包括检查检验、病理、影像、心电、超声等医技科室的信息系统.第四条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电子病历系统的功能评价标准,侧重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效率相关的重要功能,不涉及实现各项功能的技术和方式.第五条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分为必需、推荐和可选三个等级.必需功能是指电子病历系统必须具备的功能;推荐功能是指电子病历系统目前可以暂不具备,但在下一步发展中应当重点扩展的功能;可选功能是指为进一步完善电子病历系统,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现的功能.第二章电子病历系统的基础功能第六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具有用户授权与认证、使用审计、数据存储与管理、患者隐私保护和字典数据管理等基础功能,保障电子病历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性.电子病历的管理以建立数据中心为基础,实现信息实时上传和自动备份到医院数据中心和第三方存储中心,在设定一定权限的基础上实现数据资源的共享,并保障数据安全.第七条用户授权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创建用户角色和工作组,为各使用者分配独立用户名的功能.2.为各角色、工作组和用户进行授权并分配相应权限,提供取消用户的功能,用户取消后保留该用户在系统中的历史信息.3.创建、修改电子病历访问规则,根据业务规则对用户自动临时授权的功能,满足电子病历灵活访问授权的需要.4.提供记录权限修改操作日志的功能.二推荐的功能:1.对用户权限加以时间限制的功能,超出设定的时间不再具有相应的权限.2.提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代理人授权访问部分病历资料的功能.第八条用户认证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必需的功能:1.电子病历系统的使用者必须经过规范的用户认证,至少支持用户名/密码、数字证书、指纹识别中的一种认证方式.2.系统采用用户名/密码认证方式时,要求用户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并提供密码强度认证规则验证功能,避免用户使用过于简单的密码.3.设置密码有效期,用户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密码不能登录系统.4.设置账户锁定阈值时间,用户多次登录错误时,自动锁定该账户,管理员有权限解除账户锁定.5.系统采用用户名/密码认证方式时,管理员有权限重置密码.第九条使用审计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必需的功能:1.用户登录电子病历系统、访问患者电子病历时,自动生成、保存使用日志,并提供按用户追踪查看其所有操作的功能.2.对电子病历数据的创建、修改、删除等任何操作自动生成、保存审计日志至少包括操作时间、操作者、操作内容等,并提供按审计项目追踪查看其所有操作者、按操作者追踪查看其所有操作等功能.3.提供对用户登录所用的数字证书进行审计的功能.第十条数据存储与管理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支持对各种类型的病历资料的转换、存储管理,并采用公开的数据存储格式,使用非特定的系统或软件能够解读电子病历资料.2.提供按标准格式存储数据或将已存储数据转换为标准格式的功能;处理暂无标准格式的数据时,提供将以私有格式存储的数据转换为其他开放格式数据的功能.3.在存储的电子病历数据项目中保留文本记录.4.提供电子病历数据长期管理和随机访问的功能.5.具有电子病历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当电子病历系统更新、升级时,应当确保原有数据的继承与使用.6.具备保障电子病历数据安全的制度和措施,有数据备份机制.二推荐的功能:1.以适当的方式保存完整医疗记录,能够以原有样式再现医疗记录.2.当超出业务规则规定的时限或场景时,禁止再修改医疗记录的功能.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信息系统灾备体系.第十一条患者隐私保护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对电子病历设置保密等级的功能,对操作人员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用户根据权限访问相应保密等级的电子病历资料.授权用户访问电子病历时,自动隐藏保密等级高于用户权限的电子病历资料.2.当医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看非直接相关患者的电子病历资料时,警示使用者要依照规定使用患者电子病历资料.二推荐的功能:提供对电子病历进行患者匿名化处理的功能,以便在必要情况下保护患者健康情况等隐私.第十二条字典数据管理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必需的功能:1.提供各类字典条目增加、删除、修改等维护功能.2.提供字典数据版本管理功能,字典数据更新、升级时,应当确保原有字典数据的继承与使用.第三章电子病历系统的主要功能第一节电子病历创建功能第十三条为患者创建电子病历,必须赋予患者唯一的标识号码,建立包含患者基本属性信息的主索引记录,确保患者的各种电子病历相关记录准确地与患者唯一标识号码相对应.第十四条电子病历主索引创建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必需的要求:1.为患者含急诊或其他情况下身份不确定的患者创建电子病历并赋予统一编码的唯一标识号码功能,通过该标识号码可查阅患者的电子病历相关信息.2.为每位患者电子病历创建唯一的主索引,并记录患者基本信息应当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常驻地地址等,并能够对患者基本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3.为患者分配其他类型标识的功能,如病案号、医疗保险号、身份证号等,并能将各类标识与电子病历唯一标识号码进行关联.4.提供按照患者唯一标识号码、其他类型标识、基本信息项等进行分类检索,查询患者基本信息的功能.5.对患者基本信息主要项目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进行修改时,提供修改日志记录的功能.第十五条电子病历查重合并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必需的功能:提供电子病历自动查重功能,能够将同一患者的多重电子病历与该患者唯一标识号码进行关联,通过唯一标识号码可查阅患者的电子病历相关信息.第二节患者既往诊疗信息管理功能第十六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提供患者既往诊疗信息的收集、管理、存储和展现的功能,使医护人员能够全面掌握患者既往诊疗情况.第十七条既往疾病史管理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对患者既往疾病诊断或主诉和治疗情况等记录内容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的功能,记录内容应当至少包括疾病主诉描述、诊断、诊断医师、诊断日期等.2.对患者既往手术史等记录内容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的功能,记录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手术名称、手术日期、术者等内容.3.对患者既往用药史等记录内容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的功能,记录内容应当至少包括药物名称、用药起止时间、用药剂量、途径、频次等内容.4.采集患者既往门诊诊疗有关信息的功能,门诊诊疗信息应当至少包括就诊日期、就诊科室、诊断等,并对患者的疾病诊断按照分类编码录入.5.提供以自由文本方式录入诊断或主诉、手术及操作名称的功能.二推荐的功能:从患者本次就诊记录中自动提取诊断信息,并将其归入诊断史中进行管理的功能.第十八条药物过敏史和不良反应史管理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必需的功能:对患者药物过敏史和不良反应史进行增加、删除、修改等操作的功能,药物过敏史记录内容应当至少包括过敏药物、过敏症状、严重程度、发生日期等;药物不良反应史记录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不良反应症状、发生原因、严重程度、发生时间等.第十九条电子病历系统应当能够按照类别完整展现患者既往疾病史、药物过敏史和不良反应史、门诊和住院诊疗信息等.第三节住院病历管理功能第二十条住院病历管理功能主要为医疗、护理和检查检验结果等医疗电子文书提供创建、管理、存储和展现等功能支持.第二十一条住院病历创建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创建住院病历各组成部分病历资料的功能,并自动记录创建时间年、月、日、时、分、创建者、病历组成部分名称.2.提供住院病历创建信息补记、修改等操作功能,对操作者应当进行身份识别、保存历次操作印痕、标记准确的操作时间和操作者信息.二推荐的功能:1.提供根据患者住院期间电子病历记录,自动生成病案首页中住院天数、确诊日期、出院诊断、手术及操作、费用信息、护理等信息的功能.2.提供为临床试验病例、教学病例等特殊病历资料进行标识的功能.第二十二条住院病历录入与编辑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支持病历各组成部分录入与编辑的功能.2.提供按照病历组成部分、内容和要求,根据电子病历系统中相关数据,自动生成住院病历部分内容的功能.3.提供自由文本录入功能.4.提供在住院病历指定内容中复制、粘贴患者本人住院病历相同信息的功能;禁止复制、粘贴非患者本人信息的功能.5.提供结构化界面模板,可以按照住院病历组成部分、疾病病种选择所需模板;模板内容应当符合该疾病现有诊疗指南、规范要求.6.提供为医疗机构定制住院病历默认样式的功能,默认样式包括纸张尺寸、字体大小、版面设置等.7.提供暂时保存未完成住院病历记录,并授权用户查看、修改、完成该病历记录,提供住院病历记录确认完成并记录完成时间的功能.8.提供住院病历记录双签名功能,当由实习医师、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病历时,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审阅、修改,并保留书写者与审阅者的双签名.9.防止对正处于编辑状态的住院病历在另一界面打开、编辑的功能.二推荐的功能:1.提供在住院病历记录中插入患者基本信息、医嘱信息、辅助检查报告、生命体征信息等相关内容的功能.2.提供病历记录和内容片断两级模板支持功能.3.提供结构化病历记录项目内容合理性检查与提示功能,包括项目独立检查和项目之间、项目与患者个人特征间的相关性检查.4.提供包含展现样式的病历记录录入编辑和保存功能;提供所见即所得的病历记录录入编辑功能.三可选的功能:1.提供在住院病历记录中嵌入图片、表格、多媒体数据并进行编辑的功能.2.提供在住院病历记录中插入来自于系统内部或外部的疾病知识资料库相关知识文本的功能.3.提供常用术语词库辅助录入功能,术语词库包括症状名称、体征名称、疾病名称、药物名称、手术名称、操作名称、护理级别名称等.4.提供结构化可交互元素模板辅助录入功能,并在病历记录中保留结构化模板形成的结构.5.在病历记录录入编辑过程中自动保存编辑内容,并在系统出现异常中断的情况下恢复正在编辑文档的功能.第二十三条住院病历记录修改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提供病历记录的修改和删除功能,并自动记录、保存病历记录所有修改的痕迹,应当至少包括修改内容、修改人、修改时间等.2.对病历记录按照用户修改权限管理的功能,允许上级医务人员修改下级医务人员创建的病历记录.二推荐的功能:提供病历记录禁止修改及打印的设置功能.第二十四条病历模板管理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提供用户自定义病历模板的功能,并对创建模板进行权限管理,能够对用户创建的模板进行授权使用.2.提供对病历模板的使用范围进行分级管理的功能,病历模板使用范围包括:创建者个人、科室、全院.二可选的功能:1.提供创建结构化模板功能,结构化模板至少包含单选项、多选项、必填项、填空、不可修改文本等元素.2.提供模板中定义自动宏替换元素功能,宏替换元素可用于在病历记录中经常出现的患者姓名、性别、主诉等内容.3.提供结构化模板中,对结构化元素设定录入方式、取值范围、校验规则等属性功能.第二十五条护理记录管理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必需的功能:1.提供患者生命体征记录功能,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2.提供自定义生命体征项目的功能.3.提供手术护理记录单录入功能.4.提供危重护理记录单录入功能.第四节医嘱管理功能第二十六条医嘱管理主要对医嘱下达、传递和执行等进行管理,重点是支持住院及门急诊的各类医嘱,保障医嘱实施的正确性,并记录医嘱实施过程的关键时间点.第二十七条医嘱录入的一般功能,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医嘱含门急诊各类处方和医嘱,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医嘱录入功能应当支持临床所有类型医嘱及其内容的录入,医嘱内容至少应当包括长期医嘱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停止日期和时间、临时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2.在所有医嘱录入和处理界面的明显部位显示患者信息的功能,患者信息应当至少包括患者唯一标识号码、姓名、性别、年龄等.3.提供医师级别与处方权相匹配的提示功能.4.提供医嘱模板辅助录入功能和成组医嘱录入功能,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病情选择、修改其中部分或全部医嘱,同时提供使用自由文本录入医嘱的功能.5.提供医嘱补录入功能,因抢救危急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即刻据实补记录入,并给予特殊标识.6.自动记录医嘱录入时间和录入医师信息的功能.7.提供医嘱双签名功能,当由实习医师、试用期医务人员和通过认定的进修医务人员按照上级医师要求下达医嘱时,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审阅、修改、确认后生效,并保留书写者与审阅者的双签名.8.提供医嘱内容完整性和基本合理性校验功能.9.提供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等字典及分类检索、编码检索、关键字检索等功能,供用户录入医嘱使用.10.提供显示患者既往患病诊疗医嘱的功能.二推荐的功能:1.提供录入、处理非本院药物、诊疗项目的功能,以便给患者开具药品外购处方,或开具外院诊疗申请单.2.提供对医嘱的医保政策符合性进行自动检查和提示的功能.3.提供显示医嘱对应的收费项目价格,显示患者预交金金额信息的功能.三可选的功能:1.提供固定时间区间长期医嘱的录入功能.2.提供提前录入在未来某时刻生效的医嘱的功能.3.提供单一操作停止当前所有有效医嘱的功能,方便在患者术前或出院前停止所有医嘱.第二十八条药物治疗医嘱含门急诊处方录入功能,除满足医嘱录入的一般功能外,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提供药物治疗医嘱录入功能,医嘱内容至少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给药途径、使用频次、录入时间、执行人、执行起止时间、使用备注、抗菌药物皮试等内容.2.在所有医嘱录入和处理界面的明显部位显示患者是否有药物过敏的标志功能.3.提供主动提示药品的常用剂量、用法,药品说明书查询功能,并根据药品配伍禁忌、药物过敏反应进行医嘱自动审查和提示;按照临床合理用药有关规定,当医师选择限制性药品和超常规剂量用药时,系统提供警示.4.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门急诊处方进行审核并提示的功能.5.提供抗菌药物等特殊药品分级使用管理的功能.6.提供自备药的标识功能.7.提供医嘱单、处方打印和输出功能.二推荐的功能:1.提供常用药物列表功能,包括专科常用药物、疾病常用药物列表等,并提示药品价格、库存情况等相关信息.2.提供从患者既往用药医嘱复制、导入,并进行修改后生成新医嘱的功能.3.提供按照临床合理用药有关规定对医嘱、处方进行审核的功能,包括药物合理性检验,药物与医疗保险、新农合等政策的符合性检验等.4.提供按药品通用名、商品名、药品作用等关键词进行分类检索药品的功能.5.提供住院患者出院带药处方打印功能.三可选的功能:1.提供根据患者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个人情况计算药品使用量的功能.2.提供处方药、非处方药提示的功能.3.提供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对医嘱、处方进行审核和提示的功能.4.提供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用药政策查询功能,包括药品目录、特殊疾病用药目录、特殊药物使用规定、用药量规定、自费比例查询等.第二十九条检查检验类医嘱录入和处理功能,除满足医嘱录入的一般功能外,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提供检查检验医嘱录入功能,录入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检查部位或标本类型、检查项目、标本条件等内容.2.提供各类检查检验申请单模板、项目字典等功能,项目字典包括检查项目、取材部位和标本材料等字典.3.提供生成检查检验申请单时自动获取患者基本信息和临床诊疗信息的功能,并对申请单内容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提示.4.提供为指定检查检验医嘱标识紧急程度的功能.5.提供各类检查检验申请单打印功能.二推荐的功能:1.提供结构化检查检验医嘱功能,能够以结构化方式录入检查部位、检查项目等内容.2.提供检查检验申请执行状态查询功能.3.提供为检查检验申请与患者临床诊断相关性审核的功能.4.提供有关检查检验项目的参考知识功能,包括检查条件、注意事项等内容.第三十条医嘱处理与执行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提供医嘱修改、提交、审核、执行、回退、打印医嘱的功能.2.当医师新下达、停止、取消医嘱时,提供新开立、停止、取消医嘱列表及人工核查确认功能,并通过屏幕提示或声音提醒等方式告知护士进行相应处理.3.当医师取消医嘱时,系统自动按照临床诊疗规范进行审核,并记录医嘱取消时间和操作医师信息.4.提供按照医嘱内容生成临床所需各种执行单的功能,并提供打印患者检查检验标本条形码或将条形码与患者标本进行关联的功能.5.提供医嘱执行过程中,对患者标识、医嘱、执行时间、药品或标本容器进行核对和结果提示功能,并支持条形码等计算机读取手段的应用.6.提供根据医嘱类型、当前执行情况、医师、执行护士等进行查询并列表显示患者医嘱的功能.7.提供医嘱执行结果如过敏试验结果,检验标本采集时间的录入并向医师反馈的功能.8.提供医嘱执行情况的监控功能,支持查询医嘱的执行时间、执行人、核对时间、核对人等信息.9.提供打印、选择性打印、重新打印医嘱单、医嘱执行单的功能.二推荐的功能:1.提供按需组合生成医嘱执行单功能,能够根据临床实际需要,按照医嘱类型、医嘱内容、药品剂型、给药途径等项目组合生成各类医嘱执行单.2.提供床旁医嘱执行的时间、执行人的自动记录功能.三可选的功能:1.提供对医师提前录入的医嘱在执行当日提醒护士处理的功能.2.提供重整医嘱并输出、打印的功能.第三十一条医嘱模板管理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提供医嘱模板创建、修改、删除,并与字典实时同步的功能.2.提供医嘱模板的分类管理功能,医嘱模板可以设置为公共模板、科室模板和个人模板,并设置相应的管理权限.二可选的功能:1.提供根据既往医嘱内容整合生成新医嘱模板的功能.2.提供构建结构化模板的功能,支持用户定制结构化诊疗项目申请单.第五节检查检验报告管理功能第三十二条检查检验报告管理功能主要为各类检查、检验报告的采集、修改、告知与查阅、报告内容展现等提供支持.第三十三条检查检验报告修改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允许检查检验科室对已完成的报告进行修改的功能,并主动提示接收报告用户检查检验报告已被修改的功能.二推荐的功能:提供对报告的修改内容、修改时间、修改人等信息进行记录的功能.第三十四条检查检验报告告知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必需的功能:1.用户在登录系统时或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系统主动向用户提示患者有新的检查检验报告生成的功能.2.主动向用户提示患者检查检验报告中存在异常结果和危急结果的功能,并进行危急值提示.第三十五条检查检验报告内容展现功能包含以下功能要求:一必需的功能:1.提供显示检查检验报告内容的功能,报告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检查检验项目名称、结果、标本采集时间、检验时间、操作者、报告审核者、审核时间等.2.由报告方对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判读,在显示检查检验报告时,明确提示该报告为初步报告或确认报告的功能.3.显示检查检验报告时,系统应当根据患者性别、年龄、生理周期等因素同时显示检查检验结果正常参考范围.4.提供检查检验报告相关的图像或影像展现功能,对图像或影像提供基本的浏览处理和测量功能.。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5.21•【文号】国卫办医函〔2020〕405号•【施行日期】2020.05.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4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近年来,为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各地不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创新发展智慧医院、互联网医院,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等改善医疗服务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预约诊疗等改善医疗服务成果,在应对疫情、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和改善医疗服务,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现就进一步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快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提供门诊分时段预约、住院预约和择期手术预约,其中分时段预约精确到30分钟。
开展日间手术的医院应当提供日间手术预约。
三级医院还应当提供检查检验集中预约、门诊治疗预约服务。
各医院要不断优化预约诊疗流程,避免门诊二次预约导致重复排队的情况,缩短预约后在医院等候时间。
加强门诊号源管理,推广实名制预约,推进技术升级避免出现“网络倒号”情况。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探索提供停取车等延伸服务的预约。
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建立门诊和住院患者服务中心,整合患者服务各项功能,为患者提供一站式的预约、分诊、结算、随访等服务,并逐步建立线上患者服务中心。
二、创新建设完善智慧医院系统总结医院信息化建设实践,建立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系统,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现代医院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医院治理现代化水平,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现代医院服务与管理模式,为患者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安全、更加体贴的医疗服务。
全国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在沈阳召开

进 以 电子 病历 为核心 的 医院信息 化建设 , 既是维 护人 民群众 根本利 益 的具体 体现 , 是 医疗 卫生 事业 也
不断发展的推进剂, 要抓紧做好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作为卫生部首批 2 家数字化试点示范医院之一, 0 在大会作了现场演 示, 郭启勇院长等在会上作了数字化建院的理念和经验介绍。与会者一致认为, 医院信息化不仅可以 促进 区域 医疗 信息 资源共 享 , 轻患者 负担 , 减 提高 医疗质 量 , 大 大提高 了医务人员 工作效 率 , 而且 为抢
方便使 用 , 也可写信 , 通过邮局邮寄给固定的健康档案
管理服务部 门, 由他 们通 过阅读信件 帮助这类 群体输
入健康保健信息 , 如需要时也可由这一部门给予 回信 ,
需注意这里存在职业 的保 密性 , 因公 民写信可获 知其 身份证编码从 而掌握其密码 。
息 化问题探讨. 1 颜 农 现代农 业,0 8 ( ) 20 ,6 :
上, 王羽司长指 出, 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 的医院信息系统 , t 5 是实现现代化医院管理 目标的重 要措施 , 对于促进医疗服务均等化 , 推动医疗服务管理向科学化、 规范化、 专业化、 精细化、 信息化发 展, 提高医疗工作效率, 发挥有限医疗资源效益 , 改善 医疗服务 , 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 保 完善医院 管理 具有 重要 意义 和深远影 响 。实践发 现 , 要想 很好 地实 现临床路 径 , 必须 有强 大的 电子 化支持 。推
3 5 通 过 社 区服 务 器输 入 公 民 日常健 康 医疗信 息 .
在 每个社 区服 务站也 可安有此类 服务器 , 同时对
于一些不能 自己输 入健康 信息 的公 民 , 由社 区服务 可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4.07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
正文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对于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促进“智慧医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请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转发给你们。
各区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办医主体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按照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电子病历信息化作用、加强
电子病历信息化水平评价、确保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运行安全的要求,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
本市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另行制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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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进一步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提高我国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卫生部医政司于2011年7月18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议。
卫生部医政司王羽司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由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焦雅辉处长主持。
会议对前一阶段电子病历试点工作进行小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交流了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现场参观了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无锡市中医院电子病历信息系统。
王羽在会上指出,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是实现现代化医院管理目标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医疗服务均等化,推动医疗服务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卫生部于2010年启动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各地认真组织辖区内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部分医院逐步实现院内信息系统集成与整
合,各信息系统合力逐渐显现;二是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与医改重点工作共同推进,服务于临床工作;三是搭建了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系统远程服务的优势;四是区域内医疗信息安全共享工作取得进展。
王羽指出试点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一是医院信息化总体水平与医疗服务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区域信息化建设工作缺乏统筹规划和整体设计;三是缺乏一支卫生信息化专业队伍;四是政府投入不足,缺乏各级财政投入的运行机制,缺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激励机制。
王羽强调要明确下一步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思路,要“把握两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使用好一根指挥棒”。
即按照“纵向、横向”主线,依照“内部整合、外部共享”的发展思路,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估”工作的引导作用。
王羽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区域内的整体规划,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加大督促指导的力度,狠抓落实。
二是要加大投入,整体设计,整合现有资源。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在区域总体设计、统一标准的前提下,整合各方力量,打破业务领域壁垒,从源头上统
筹协调卫生信息化的建设与发展。
三是要试点先行,鼓励探索,实现信息共享。
各地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在现有医院信息化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探索现代化医院信息管理的最优模式。
四是要加强培训,储备人才,注重队伍建设。
要多层次、多领域宣传医院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电子病历试点工作。
焦雅辉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试点医院要认真学习贯彻王羽司长的指示精神,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建设。
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处长,各试点城市卫生局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卫生部电子病历试点医院和部分医院领导,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负责同志,约24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