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接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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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迎接新生工作安排意见

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3年的迎接新生工作,简化报到程序,方便学生顺利入学,有计划、有秩序的进行报到和注册,现将迎新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陈文贤

副组长:易志军薛仰全

成员:许慧玲孙俊峰吴建新陈磊孙宏伟顾建勤李文有于建华施荣章俊成陈韬冯黎诚李哲丁天明

工作人员:马鑫赵萍孙雅琴喻璐马清国赵平白晓云祁玉新张丹丹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30日---9月1日

地点:教学楼一楼

三、新生报到的组织管理

2013年度学院的新生报到工作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安排,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由学生处牵头组织策划,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实施完成。

四、各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1.学生处团委

(1)迎新工作的组织、协调。

(2)制定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工作方案。

(3)负责迎新接待区域的划分和安排。

(4)牵头负责车站的接站工作。

(5)负责学校迎新站的宣传和场地布置。

(6)负责迎新期间组织志愿者服务队。

(7)负责安排新生的生活用品发放和公寓安排。

(8)负责新生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的接转。以系为单位收集,由团委统一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办理新生户口的迁入手续。

(9)帮助新生办理入校事宜,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

工作地点:教学楼前广场责任人:许慧玲

2.招生就业处

(1)8月29日前为有关部门提供预录新生名单(分专业)。

(2)印发学院有关新生注册的制度和规定。

(3)编制新生报到流程,印制新生报到卡,协调各部门关系。

(4)接受新生报到,审核录取资格,签发报到卡,统计分析报到进度,办理新生请假手续。

(5)负责补录学生的登记工作及政策解释工作。

(6)负责新生及家长咨询、接待来访工作。

(7)核实新生报到情况,汇总上报并清理录取库。

(8)配合学生处做好迎新期间的宣传工作。

工作地点:教学楼一楼招生就业大厅责任人:孙

俊峰

3.计财处

(1)负责公布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统一收取新生学费、学杂费、住宿费、教材费。

(2)协助招生就业处核对报到学生。

(3)设立“绿色通道”,接待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帮助学生办理入校事宜。

(4)提供助学贷款咨询服务。

工作地点:教学楼一楼财务结算大厅责任人:孙

宏伟

4.行政办公室

(1)负责接待新生车辆的调配、报到地点卫生工作。

(2)负责迎新期间的车辆管理。

责任人:吴建新

5.党委宣传部

(1)负责校园内迎新电子屏幕宣传标语的制作和播映。

(2)配合学生处进行校园迎新宣传氛围的营造。

(3)迎新信息的采集及相关报道。

责任人:苏华

6.后勤管理处

(1)做好食堂、开水等基本生活设施的准备工作。

(2)办理学生饭卡。

(3)在各食堂设立专门就餐窗口,迎新期间全天服务。

(4)负责报到地点饮水供应。

(5)负责校园绿化环境卫生,协调施工单位安全文明

施工。

责任人:陈磊

7. 保卫处

(1)负责新生报到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值班工作。

(2)负责新生报到期间车辆及交通疏导工作。

责任人:李哲

8.各教学系

(1)负责本系新生的引导工作,引导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入住公寓、办理饭卡等。

(2)接受新生到本系报到注册,收取新生报到卡和考

生档案、党、团组织关系、户籍迁移证。

(3)安排本系新生住宿。

(4)负责本系报到地点的布置、安排。

(5)9月2日上午11点之前,向招生就业处报送报

到学生名册。

(6)协助招生就业处清库。

责任人:各系主任

五、报到注意事项

1.各系在进行入学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院有关规定,不得做负面宣传或误导新生,严禁跨系做专业宣传。

2.各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另派人员到车站等处拉新生。

3.新生报到注册时,不得调换专业。

4.新生原则上不得欠费,确因经济困难需欠费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后报到,但欠费不得超过培养费的50%,住宿费、生活用品费、书本费不得拖欠。

5.新生报到期间,各系应将新生报到卡、考生档案、户口迁移证、党团关系妥善保管,报到结束后,于9月2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复核并交新生《报到卡》和新生报到花名册(表样及格式从学院招生就业网下载,文本一式两份并交电子稿),以便及时上报清库。

报到期间,所有参与新生报到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取消午休。

6.新生接待工作应有序进行,各系自设的宣传台位和宣传栏必须统一摆放在教学楼前广场,不得在其他位置摆放。

7.新生报到工作关系到学院的管理水平,关系到学院的形象,希望各有关部门精心部署,密切配合,合理安排,全部准备工作于8月29日上午完成,29日下午开始接待新生。

8.各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8月29日上午11:00前报学生处。

9.新生入校期间,招生就业处为总把关单位,其它任何单位和任何人不得将未录取的学生或未注册的学生安排住宿或派发学生生活用品。所有学生学籍建立以招生就业处统计数据为准。

六、工作地点

经济管理系:教学楼一楼107教室;

旅游管理系: 教学楼一楼108教室;

土木工程系:教学楼一楼124教室;

生物工程系:教学楼一楼123教室;

机电工程系:教学楼一楼东阶梯教室;

新能源工程系:教学楼一楼122教室;

化学工程系: 教学楼一楼西阶梯教室。

七、新生报到流程及有关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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