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笔记内容
学法笔记内容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的。
1982年宪法通过后至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个别条文或部分内容以修正案的形式作过四次修改。
四个修正案分别是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现行《宪法》138条,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部分构成。
关于宪法的地位和作用: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有三方面特征:一是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解决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最重要的一些原则性的问题,内容涉及整个国家生活的各个重要领域,其他法律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一般性的、涉及国家生活的某一方面的问题。
二是从效力上看,宪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法律不得与其相抵触。
三是从作用上看,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根本的行为准则。
第一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述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一)定义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二)本质特征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原则.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三)必须坚持做到:1,依法治国2,执法为民3,公平正义4,服务大局5,党的领导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新中国民主法制的实践为基础.3,我国古代法律文化和西方法治文明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源泉.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立法的思想前提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执法和司法的重要保障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守法的必要保证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监督的科学指导第二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2,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3,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一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二要特别注重维护宪法权威,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三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四要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三)严格依法办事一是职权由法定二是有权必有责三是用权受监督四是违法受追究三,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一)提高法律素养(二)坚持严格执法(三)模范遵守法律1、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领导干部学法笔记
领导干部学法笔记
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是记录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素养的重要工具。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笔记内容:
1.学习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和
主要特点。
2.关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掌握其适用范围、实施程
序和具体要求。
3.注重学习与自身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提高对法律问题的敏感
度和应对能力。
5.定期总结所学知识和经验,形成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
6.注意与其他领导同志交流学习心得,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通过学习笔记的方式,领导干部可以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治素养,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普法学习笔记
普法学习笔记(不要写年度)3月10日,局长谭立军领学,学习地点:会议室学习内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依法界定和规范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2、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
3、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4、改革行政管理方式。
5、.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五、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2、完善行政决策程序3、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1、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2、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3、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4、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5、.建立和完善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
七、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八、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九、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十、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十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5月3日副局长张文军领学学习地点:会议室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学法笔记
学法笔记之一---法的概念一、法律职业:以专业法律知识为基础的法律工作。
1.专门的行业,专业化的工作。
2.需要拥有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3.由此可见,法律是独立的社会规范。
二、法律方法、法律思维的特点——忠于法律:1.用说理的方式解决问题。
2.以法律为依据。
3.要通过法律程序。
三、法律理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分为三类:1.从法的自身理解法律,认为法律是规则、命令、判决或预测。
2.从法的外部解释法律,归结为精神力量,神的意志、人的意志、正义的思想。
3.从社会现象的交互作用把握法律。
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借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是直观的感性对象——法本身,法的本质则是隐藏于法的现象背后以至凭借直观方式无法把握的法的内才联系,是人们对可感知的法的外部联系的真实本源的一种主观把握和理性抽象。
四、法的本质具有:1.正式性(官方性、国家性),是国家公共权力机关通过一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以官方文件公布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是国家制度的组成部分;2.阶级性,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3.物质制约性,法律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立法者并非是在创造法律,而是表述法律,时将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包括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亲属关系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规范、社会需要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并运用国家权威予以保护。
五、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它以公共权力为后盾,具有特殊的强制性。
2.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具有特定形式(成文的制定法,不成文的习惯法、判例法等形式)。
3.普遍性,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或约束力,普遍平等对待,与人类普遍要求相一致。
4.以权利义务为内容,指引人的行为,以统一的秩序调节社会关系。
5.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
六、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1.法由生产方式决定,反过来又促进或延缓社会的发展。
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笔记
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笔记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笔记一、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带管制道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
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
小事不小。
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
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结合法制讲座,谈谈自己将如何去做?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
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四、阐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1)犯罪呈低龄化趋势(2)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3)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4)犯罪的类型复杂五、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1)社会的因素(2)家庭的因素(3)学生的心理因素六、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七、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
基层学法笔记2023
基层学法笔记2023基层学法笔记2023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2023年基层学法笔记一、学习背景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深知学法的重要性。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了解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同时,法律法规也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保障。
因此,我决定在2023年加强自己的学法工作,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二、学习内容在2023年的学法工作中,我主要学习了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必须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以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2. 行政法行政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需要了解行政法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 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基层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处理一些民事纠纷,因此需要了解民法的相关规定。
4. 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在基层工作中,我们需要了解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
三、学习体会通过一年的学法工作,我深刻认识到学法的重要性。
学法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还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增强我们的法治意识。
同时,我也意识到学法需要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思考,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自己的学法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同时,我也希望广大基层干部能够重视学法工作,加强自身的法律素养,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教师学法笔记摘抄
教师学法笔记摘抄
教师学法笔记摘抄
教师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运用各种教育学原理、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以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质量的一种学习过程。
以下是我在学习教师学法过程中的一些笔记摘抄:
1.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他们具有不同的学习风格、兴趣爱好和学习能力。
作为教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 激发学生内在动机:学生的学习动机对于学习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师可以通过创设积极的学习环境、提供个人化的学习目标、给予及时的正向反馈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内在动机,使他们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
3. 活跃课堂氛围:课堂氛围是学习的重要环境因素之一。
教师可以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如小组合作学习、角色扮演、实地考察等,使课堂变得更加生动活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4. 创设情境化学习:情境化学习是指将学习内容与实际生活和社会
情境相结合,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
教师可以通过案例分析、问题解决、讨论等方式,创设情境化学习的场景,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探索和应用知识。
5. 灵活运用评价方式:评价是教学的重要环节,能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反馈和指导。
教师可以根据学习目标和学生的特点,灵活运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如口头表达、书面作业、项目展示等,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在教师学法的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反思和总结教学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探索适合自己的教学方式和方法。
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素养,我们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
教师学法笔记及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教师,我一直致力于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不断探索和尝试新的教学方法。
在最近的学习中,我阅读了一些关于教学法的书籍,并参加了相关的培训课程,收获颇丰。
以下是我对所学内容的笔记及心得体会。
一、笔记1. 教学法的基本概念: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教学目标,运用一定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实现教学目的的过程。
2. 教学法的基本原则:①因材施教原则;②启发式教学原则;③直观性原则;④循序渐进原则;⑤巩固性原则。
3. 常用的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案例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实验法、演示法、观察法、合作学习法等。
4. 教学策略:教学策略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为实现教学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主要包括:教学设计、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
5. 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是对教学效果的一种客观、科学的判断,主要包括:过程评价、结果评价、学生评价等。
二、心得体会1. 深刻认识到教学方法的重要性: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效果的关键。
在实际教学中,应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教学目标,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以提高教学效果。
2. 因材施教原则: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教学方法,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3. 启发式教学:启发式教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在教学中,教师应注重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4. 直观性原则:直观性教学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
教师应充分利用多媒体、实物等教学资源,使教学内容更加生动形象。
5. 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是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结果,及时调整教学策略,以提高教学质量。
6. 持续学习:作为一名教师,应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通过参加培训、阅读书籍、观摩优秀教师的课堂等途径,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总之,教师学法笔记及心得体会让我对教学方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法律学习笔记
法律学习笔记一、引言法律学习是一项重要的学科,它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将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篇文章旨在总结我在法律学习过程中的一些笔记和心得体会,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
二、基础法律知识1.宪法宪法是一国的最高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职权和权力的行使方式等重要内容。
在法律学习中,我们首先需要深入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体系。
2.刑法刑法是指国家规定的对以违背法律规定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予以制裁的法律体系。
学习刑法,我们需要了解不同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处罚依据,以及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等。
3.民法民法是调整个体之间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包括财产权利、合同法、侵权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在学习民法时,我们需要了解各种合同的要素和形式、权利的产生和终止依据,以及保护个人和财产权益的相关法律。
4.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政府与个体之间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它包括政府的权力与责任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定。
学习行政法,我们需要了解政府权力的行使程序、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以及上诉救济机构的作用等。
三、法律学习方法1.系统学习要想深入了解法律,我们需要有一个系统学习的方法。
可以通过学习课本、参加相关培训或研讨会,以及观看法律课程的视频等途径,系统学习各个法律领域的知识。
2.实践应用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仅是为了获取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能够应用到实际生活中。
可以通过解决实际案例、参与模拟法庭活动或者实习等方式,将学到的法律知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
3.多角度思考法律学习需要具备多角度思考问题的能力。
在解决法律问题时,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的各种可能性和法律适用情况。
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
四、法律职业发展1.法律职业选择法律学习结束后,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法律职业进行发展。
例如,可以选择成为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务经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法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法笔记一、刑法是啥?可不是闹着玩的!刑法啊,就像咱们社会的紧箍咒,专门用来约束那些调皮捣蛋、做坏事的家伙。
比如说,有人偷了邻居家的东西,这就触犯了刑法里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你想啊,人家辛辛苦苦攒的钱买的东西,就被这么不声不响地拿走了,多让人气愤!这就好比是在一个游戏里,大家都遵守规则,突然有个人作弊,破坏了整个游戏的公平性,那能行不?肯定不行啊。
所以刑法就是要把这种破坏公平、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给管住。
二、犯罪的构成要件得搞清楚犯罪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定的,得符合好多条件呢。
这就像是做菜,少了一种调料,那菜的味道就不对了。
比如说故意杀人罪,首先得有杀人的故意,不能是不小心碰了一下人就说是杀人。
就像我有个朋友,他和别人吵架,推了对方一下,结果对方摔倒磕破了头。
这虽然是他的错,但绝不是故意杀人,因为他没有那个杀人的心思。
而且还得有杀人的行为,光想不做那也不能算犯罪。
这就好比你想中彩票,天天在那想啊想,可你没去买,那肯定中不了奖,也不会有什么违法的事儿。
三、刑法中的从轻和从重处罚有时候啊,同样的犯罪,处罚却不一样。
这就很有趣了。
从轻处罚就像是给犯错误的人一个机会,让他知道自己错了,还能改正。
比如说一个小偷,他是因为家里实在太穷了,饿了好几天才去偷了一块面包。
这种情况下,法官可能就会从轻处罚他,因为他有值得同情的地方。
这就好比你在学校里,一个同学不小心弄坏了你的文具,他马上跟你道歉,而且他也是因为不小心,你可能就不会太责怪他了。
而从重处罚呢,那就是那些犯的错特别恶劣的。
像那种故意杀害很多人的罪犯,简直就是恶魔,必须从重处罚,让他们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就像在一个团队里,有个人老是破坏团队的团结,而且还做了特别坏的事,大家肯定都不会轻易原谅他,要重重地惩罚他。
四、正当防卫是个好东西正当防卫啊,这可是咱们保护自己的法宝。
你想想,如果有人突然拿着刀要伤害你,你难道就只能乖乖地被砍吗?当然不!这时候你就可以正当防卫。
学法笔记内容
1 学法笔记内容 1、什么样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投票选举在什么情况下有效《选举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选举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3、法律规定对破坏选举行为如何处理《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法律学习笔记
法律学习笔记法律学习是一项综合性的学科,涉及到法律体系、法律原则、法律规则以及相关的案例和解释。
对于刚开始学习法律的人来说,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和技巧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些法律学习笔记的关键点:1. 理解法律体系:了解国家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和层次是学习法律的第一步。
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会有所不同,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理解这些法律体系的分类和关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整体框架。
2. 学习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的核心。
学习法律原则有助于理解和应用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包括公平原则、公正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等。
学习时,要注意分析和理解每个原则的内涵和适用范围。
3. 掌握法律规则:学习法律规则是学习法律的核心内容。
法律规则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判例和法学著作等途径获取。
学习时要注意准确记忆法律规则的文字表述,同时理解其背后的目的和原理。
4. 分析法律案例:法律案例对于理解法律规则的具体应用非常重要。
通过分析法律案例,可以理解法律规则在具体情况下的适用和解释。
学习时,要注意案例的事实背景、裁决结果以及法院的理由和分析过程。
5. 注重写作和表达能力:法律学习中,写作和表达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学习时要注重培养自己的写作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写作案例分析、法律论文和其他学术文章,可以提升自己的写作和表达水平。
6. 实践和应用:法律学习不仅仅是理论学习,还需要实践和应用。
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法律实习等实践活动,可以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案例中,提升自己的法律能力和实践经验。
以上是一些关于法律学习笔记的要点。
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要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注重实践和应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能力。
学法笔记
学法笔记篇一:学法笔记学法笔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今天上午,街道司法所黄所长,邀请到市司法局领导和律师事务所郑大律师,来我社区开展“律师进社区”座谈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通过社区开展系列的学法和普法工作,充分提高了我们社区干部的法律观念,在实际工作中,我更加认识到要真正做到学好法用好法,体会到: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
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其次,本职工作的需要。
作为一名社区干部,要充分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
第三,自身建设的要求。
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败,关系到社区形象。
四是广大群众的愿望。
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社区干部,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的事情,而是非学好不可。
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
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
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
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事业健康发展。
为此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进行决策;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普法学习笔记
时间:学习方式:集中学习内容: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节国务院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时间:学习方式:集中学习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学法笔记摘抄内容
学习法律不仅需要掌握理论知识,还需要通过大量的案例和实践来提高自己的应用能力。
下面是我在学习法律过程中的一些笔记摘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 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的规范。
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类。
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如宪法、刑法、行政法等;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与公民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如民法、商法等。
3. 法律的原则:法律原则是指在法律体系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常见的法律原则有法治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等。
4. 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在时间、空间和对象上的适用范围。
法律效力可分为时间效力、地域效力和主体效力。
5.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责任的性质和程度,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
6.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诉讼程序等内容。
7.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诉讼程序等内容。
8.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调整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诉讼程序等内容。
9. 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10. 物权法:物权法是调整财产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物权的种类、取得、转让、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11.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是调整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侵权行为的认定、责任承担方式、赔偿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12.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
学法笔记内容
学法笔记内容1、什么样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投票选举在什么情况下有效?《选举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选举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3、法律规定对破坏选举行为如何处理?《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法制学习笔记范文最新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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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让人该过自新。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制学习笔记范文,供大家参考。
法制学习笔记范文1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
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实施了,新的《小学生守则》共有十条,这十条,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并且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小学生守则》的要求去做,新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共有二十条,同样要学,并且要按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争做讲文明、讲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
能让人该过自新。
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网吧、游戏厅,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你们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现在,便有许多的不良同学:有的同学爱打架或偷别人的钱财。
小小的年纪,就粘上了许多恶习。
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大地苏醒,春风又绿。
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
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普法笔记摘抄内容
普法笔记摘抄内容
以下是一些普法笔记摘抄内容,涵盖了不同的法律主题:
1.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2. 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的法律。
3.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 民事诉讼法是指规范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9. 刑事诉讼法是指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0.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些摘抄内容可以帮助你了解不同法律主题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从而更好地理解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
教师学法笔记摘抄(3篇)
第1篇一、引言作为一名教师,学习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育目标的关键。
在教学过程中,我不断学习、总结,以下是我对教学方法的几点体会和总结。
二、教学方法的重要性1. 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方法是教师传授知识、培养学生能力的手段。
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2. 适应学生需求每个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风格和兴趣爱好都不同。
教师通过学习教学方法,能够更好地了解学生,针对学生的需求调整教学策略,使教学更具针对性。
3. 促进教师自身发展教学方法的学习有助于教师拓宽视野,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在实践过程中,教师不断反思、总结,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三、教学方法的核心要素1. 知识传授教师首先要确保所传授的知识准确、全面。
在教学中,要注重知识的系统性、连贯性,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上,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2. 能力培养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
这包括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
教师应通过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潜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 情感交流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之间要保持良好的情感交流。
教师要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关注学生的心理需求,营造一个和谐、宽松的学习氛围。
四、教学方法的具体实施1. 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法是一种以案例为载体,引导学生通过分析、讨论、总结等方式,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教学方法。
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目标,选取合适的案例,引导学生进行深入分析。
2. 任务驱动法任务驱动法是一种以任务为导向,让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主动学习、探究的教学方法。
教师可以设计一系列任务,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 合作学习法合作学习法是一种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小组合作,共同完成学习任务的教学方法。
教师应合理分组,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
4. 问题探究法问题探究法是一种以问题为引导,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发现知识的教学方法。
快速掌握法律常识的精选笔记
快速掌握法律常识的精选笔记ImageImage引言大家好!在当今复杂的社会中,法律知识成为了每个人都应该了解的一部分。
无论你是一名专业律师、一名普通公民、还是一名企业主,了解法律常识都能帮助你更好地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
然而,法律体系庞杂,很多人常常觉得学习法律知识难以入门。
本文将与大家分享一些快速掌握法律常识的精选笔记,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1.1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政府或法庭制定的规则和规定,旨在管理社会行为并保护公民的权益。
它是一种社会秩序的体现,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
1.2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分为民法和刑法两大类。
民法主要涉及民事纠纷,例如合同、财产、遗产等;刑法则关乎犯罪和刑事责任。
此外,还有行政法、商法、劳动法等。
1.3 法律适用于谁?法律适用于每一个生活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人。
法律和法律制度各不相同,因此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的应用也有所不同。
二、法律常识的重要性了解法律常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以下是几个理由:2.1 维护自身权益当我们面临法律问题或纠纷时,了解法律常识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知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可以更好地与他人交涉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2 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常识能帮助我们更好地遵守法律规定。
这样不仅可以避免违法行为,还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可能的法律风险。
2.3 防范法律陷阱有些人利用法律的漏洞或不了解法律的人来实施诈骗或其他不法行为。
了解法律常识能帮助我们更好地防范法律陷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快速掌握法律常识的方法3.1 阅读法律资料阅读法律资料是学习法律常识的重要途径之一。
可以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案例和专业书籍,获取准确的法律知识。
3.2 参加法律培训课程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是另一种快速掌握法律常识的方法。
可以选择参加线下培训班或线上学习课程,由专业人士教授法律知识,并提供实践案例进行学习。
3.3 咨询专业律师当面临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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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笔记内容2011年一月(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本质上同普通法律一致。
但因为它是根本法,又与普通法律有所不同,具有其特殊属性,表现在下列4个方面。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有的国家因此就把宪法称为根本法或基本法。
宪法除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外,还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确认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由于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和制度,宪法就成为立法机关进行日常立法活动的法律基础。
因而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但是宪法也只能规定立法原则,而不能代替普通立法。
2011年二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关于农村村民自治的法律。
它于1987年11月24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形式通过并公布,于1988年6月1日起试行。
199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村民委员会是建立在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
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补贴标准原则上与本村人均收入挂钩或略高,由全体村民充分讨论决定,报批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要做到既不增加群众负担,又能使所筹集的经费落到实处2011年三月(农业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振兴农村经济。
2011年四月(土地法)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011年五月(水法)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四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2011年六月(婚姻法)婚姻法的内容多数为强行性规范,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除婚姻外,还包括家庭关系,其名称是在扩大意义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既有结婚、夫妻关系和离婚的规定,又有关于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员间权利义务的规定。
其内容较亲属法窄,但较狭义的婚姻法宽,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
狭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婚姻关系,其名称也是在严格意义上使用的,如《南斯拉夫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和婚姻中的法律关系由本法规定”,不涉及其他事项。
[1] 婚姻法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其编制方法也不尽相同。
古代法律多采取诸法合体的形式,不论中国、外国,都没有独立的婚姻法。
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一般都包括在内容庞杂的统一法典内。
长时期中,婚姻立法不够完备,因此,伦理规范和宗教教义在调整婚姻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2011年七月(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11年八月(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2011年九月(物权法)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11年十月(食品安全法)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
2011年11月(人民调节法)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第三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2011年12月(信访条例)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