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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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
2019年3月8日
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总基调,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有序推动重点水利工程顺利实施,狠抓水利工程建设水平提档升级,积极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防范化解水利建设项目和市场重大风险隐患,奋力开创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1.强抓工程质量。

加强勘察、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规范质量行为,严格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创新监管措施与手段,严格质量责任追究。

全面了解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状况,强化对建设管理薄弱、质量问题突出项目的监管,通过约谈、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力度,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2.狠抓开工建设。

指导各地制定项目开工计划,落实开工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跟踪督办和现场督导,确保2019年再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开工。

实行重大水利工程进度月报,针对严重滞后的项目,督促有关省份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必要时进行现场会商,促进工程顺利实施。

3.紧抓重要项目。

加强对大藤峡工程的督促指导,保障如期实现2019年11月底二期截流目标。

积极推进霍尔果斯河泥石流拦阻坝建设。

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对本地区、本单位重要项目的监管,确保重要项目顺利推进。

二、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
4.紧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梳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现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新时期除险加固指导意见。

健全体制机制,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组织重点督导和现场督办,强化责任追究。

推动除险加固遗留问题集中整治,对新增任务建立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5.补强中小河流治理短板。

梳理中小河流治理现状,总结治理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新时期治理工作指导意见。

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全力推进存量治理项目完工销号。

对增量治理任务建立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6.强化质量监管。

压实参建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责任制,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组织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调整优化考核重点和考核方式,开展2018-2019年度考核工作。

7.强化验收管理。

加强对水利工程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合理下放验收权限,落实验收工作计划和相关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2019年力争完成3项以上重大工程竣工验收,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销号。

8.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增强项目法人履职能力。

完善建设监理制,规范监理行为,更好发挥监理作用。

完善招标投标制,大力推进水利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加强标后履约监管。

9.推进制度建设和标准定额工作。

启动修订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建设监理、质量管理、蓄水安全鉴定、验收管理等制度和相关标准。

加强造价管理制度研究,推动定额修编,研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
10.推进监管手段创新。

依托水利九大业务需求建设,开发应用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完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丰富功能模块,加强互联互通,实现共享共用。

加快行政许可电子化平台建设。

11.推进科技创新。

鼓励和推动有利于提质增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研究搭建示范交流平台,健全配套政策措施。

12.增强基层管理能力。

加大对基层水利部门和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人员的培训力度,因地制宜推广集中建设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代建制等模式,完善配套措施,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五、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
13.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优化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调整和改进信用评价工作模式,研究制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及赋分办法,进一步增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科学合理性和普遍适用性。

14.完善资质资格管理。

修订完善资质评审办法,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的行政许可,指导各地做好乙级质量检测单位行政许可改革工作。

配合做好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全国统一考试和考务工作,研究出台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制度。

15.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全面贯彻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工作部署,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动态监管、随欠随治。

规范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和配套措施。

加强不良行为信息归集、共享和全面公开,强化联合惩戒措施,严厉打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六、做好水利扶贫和援藏工作
16.做好水利扶贫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部署,对中西部等深度贫困地区适当给予水利建设项目支持。

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

协助组长单位完成城口县定点扶贫各类事项。

17.做好水利援藏工作。

协助完成水利部援藏工作组轮换工作,完成水利部“十三五”援藏工作规划中期评估,协调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召开水利部援藏工作会议,举办西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培训班,全面完成水利援藏工作任务。

来源:/fg/detail20988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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