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含答案及解析2008年司法考试卷一(附答案)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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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
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答案:C解析:“法律不强人所难”,即不能对自己无法预见的事情承担责任。
选项A说法错误,“人能够做到的”中的人,可能是“圣人”,也可能是“小人”,不能以“圣人”的道德情操要求所有人,也不能以“小人”的标准去定分止争。
另外,法律的范围毕竟是有限的,道德调整的范围不一定都要有法律来规范。
选项B说法错误,义务具有强制履行性,不能以不知晓而拒绝履行。
选项D说法错误,法律明确规定“天灾”是不可抗力,是法律调整的事项。
2.关于法律与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答案:D解析:法律和自由的关系密切。
一般情况下,法律以自由为最高目标和价值,自由必须受法律的限制。
故A项说法不正确,D项是正确的。
另外,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还有正义等标准。
故B项错误。
实证主义者认为“恶法非法”,所以C 项判断错误。
3.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川延考区08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参考答案1
26.A.张某必须向公司提出书⾯申请 B.公司有权以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张某的查账申请 C.若张某聘请专业机构⼈员帮助查阅账簿,公司不得拒绝 D.公司拒绝张某查阅时,张某只能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7.A.鉴于公司历年的法定公积⾦已达300万元,决定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公积⾦ B.鉴于公司连年赢利,决定本年度税后利润依公司章程全部由股东按持股⽐例分配 C.为扩⼤⽣产,将该公司历年的法定公积⾦全部⽤于转增股本 D.公司合法转增部分的股本由各股东按原持股⽐例⽆偿取得28.A.⼄公司合并了甲公司,该债务应由⼄公司承担 B.甲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该债务应由甲公司股东承担 C.公司登记机关允许甲公司不经清算注销,应对周某承担赔偿责任 D.该债务应由甲公司股东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9.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审批部门批准之⽇起成⽴ B.合营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 C.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由中国境内的任何⼀家仲裁机构作为双⽅争议的解决机构 D.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不以出资⽐例分配企业利润30.A.因已⽆受益⼈,应归国家所有 B.应当⽀付给杜某的前妻陈某和⼥⼉ C.应当⽀付给杜某的⼥⼉ D.因已⽆受益⼈,应归保险公司所有31.A.保险公司应当⽀付保险⾦,保费由保险公司向张某索赔 B.李某应当向张某索赔车辆损失 C.李某向保险公司补缴保费后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D.待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李某可以获得赔偿32.A.⼄应当先办理挂失⽌付,再在3⽇内向法院申请公⽰催告 B.若甲得知票据遗失的事实,其有权向法院申请公⽰催告 C.⽆论是否已经启动公⽰催告程序,若丁不知丙伪造签章的事实⽽受让该汇票,其构成善意取得 D.丙的⾏为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可以主张撤销33. A.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增加抚养费 B.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C.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增加抚养费 D.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裁决,要求增加抚养费34. A.仲裁庭制作完成裁决书后该裁决书即发⽣法律效⼒ B.裁决书需经双⽅当事⼈签收后才发⽣法律效⼒ C.甲⽅在签收裁决书前反悔的,仲裁庭应当依法重新作出裁决 D.甲⽅在签收裁决书后反悔的,可以以裁决书是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35. A.甲诉⼄侵权纠纷⼀案,⼄提出反诉后,甲⾃觉理亏⽽撤回了本诉,法院则应当将反诉终结审理 B.某法院对⾃⼰作出的某案件的⼆审判决进⾏再审时,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对此应当进⾏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起诉 C.丙诉丁交付货物,丁聘请了律师,并出具了仅写明“全权委托”字样的授权委托书,庭审中丁的律师可以代替丁提出反诉 D.戊诉⼰借款纠纷案,⼰在庭审中对戊提出⼈⾝损害赔偿的反请求,法院对此应当进⾏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另⾏起诉36. A.当事⼈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意味着当事⼈拥有相同的诉讼权利 B.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权⼲涉当事⼈诉讼权利的⾏使 C.原告提起诉讼与被告进⾏答辩是辩论原则的表现 D.调解原则适⽤于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程序37. A.应由⼀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B.应由⼆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C.应由⼆审法院先对被告⼄关于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由⼀审法院根据⼆审法院的裁定作出相应处理 D.若⼆审法院查明⼀审法院⽆管辖权,应直接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38.A.裁定追加甲、⼄、丙为被执⾏⼈ B.就合伙组织的财产依A、B、C三公司申请执⾏的先后顺序进⾏清偿 C.应当按A、B、C三公司的债权⽐例进⾏清偿 D.应当告知A、B、C三公司申请该合伙组织破产,按破产程序清偿39. A.专利侵权案件 B.海难救助费⽤案件 C.共同海损案件 D.遗产继承案件40. A.本案属于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法院应当受理陈某提起之诉,并作为另案处理 C.法院应当裁定驳回⽥某提起之诉,告知⽥某与陈某共同提起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陈某提起之诉,但应追加陈某为共同原告41. A.甲向法院提交的⼄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 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的银⾏卡转款的银⾏凭条 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钱的证词42. A.必要的共同原告 B.普通的共同原告 C.有独⽴请求权的第三⼈ D.⽆独⽴请求权的第三⼈43. A.法院应当直接判决汇票权利归⼄公司享有 B.法院应当裁定将公⽰催告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此案 C.因⼄公司未能在公⽰催告期间届满前申报权利,法院应当作出除权判决 D.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催告程序44.A.各级检察机关均享有法律规定的抗诉权 B.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应当经当事⼈同意 C.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当再审 D.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进⾏再审的案件,法院应当组成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进⾏审理45. A.赵某 B.黄某 C.赵某和黄某 D.赵某和江某46. A.审判组织形式 B.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C.案件是否开庭审理 D.举证责任的分配47.A. 本案为合同纠纷,应适⽤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B. 本案情况特殊,应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C. 本案情况特殊,应适⽤移送管辖制度D. 本案涉及不动产,应适⽤专属管辖的规定48. A.民事诉讼权利能⼒都是以民事权利能⼒为基础的 B.民事诉讼权利能⼒都是以民事⾏为能⼒为基础的 C.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者在实体上就具有民事权利能⼒ D.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者在实体上不⼀定就具有民事权利能⼒49. A.违反了当事⼈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违反了辩论原则 C.违反了合议制度 D.违反了回避制度50. A.某银⾏应当优先受偿 B.朱某应当优先受偿,因其主张权利在先 C.某银⾏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与朱某按⽐例受偿 D.某银⾏应先⾏向法院起诉,取得执⾏依据后再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与朱某按⽐例受偿。
08年司考灾区延期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解析
2008年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抵销权属抗辩权B.权利的行使不都是事实行为C.支配权的客体只能是物D.请求权基于基础权利受侵害而发生答案:B解析:抗辩权是指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是形成权。
因此,A项说法错误。
权利的行使可以是事实行为,也可以是法律行为,因此,B项说法正确。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都属于支配权。
人身权的客体是人身,而不是物。
因此,支配权的客体不一定是物,C项说法错误。
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
因此,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2.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答案:A解析: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
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只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
因此,A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B项说法错误。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主要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性质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和目的事业的限制。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d
王某,因担任企业负责⼈犯重⼤责任事故罪于2001年6⽉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2004年刑满释放 B.张某,与他⼈共同投资设⽴⼀家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该公司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于2006年被宣告破产 C.徐某,2003年向他⼈借款100万元,为期2年,但因资⾦被股市套住⾄今未清偿来源:考试⼤ D.赵某,曾任某⾳像公司董事长,该公司因未经著作权⼈许可⼤量复制⾳像制品于2006年5⽉被⼯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赵某负有个⼈责任 77.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
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全体董事表决票的⼆分之⼀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78.甲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合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之⽇起成⽴ B.合资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 C.合资企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规定设股东会作为其权⼒机构 D.合资企业合同只能约定按各⽅的出资⽐例分配利润 79.关于对当事⼈及其法定代理⼈的缺席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B.⽆民事⾏为能⼒⼈离婚案件,当事⼈的法定代理⼈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不能到庭的,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C.有独⽴请求权第三⼈经法院传票传唤,⽆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D.⽆独⽴请求权第三⼈经法院传票传唤,⽆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80.三个⼩孩在公路边玩耍,此时,⼀辆轿车急速驶过,三⼩孩捡起⽯⼦向轿车扔去,坐在后排座位的刘某被⼀⽯⼦击中。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j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少有⼀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
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
陈某同时以⾃⼰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
请回答91-93题。
91.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为⽆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为⽆须得到贺某同意 答案:ABD 解析:《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经抵押权⼈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所有,不⾜部分由债务⼈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未经抵押权⼈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由此,ABD的说法是正确的,当选;⾄于C,如果陈某另⾏提供担保,其另⾏提供担保和转让原担保物的⾏为都是需要经过贺某的同意的,C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92.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情况通知了张某,张某表⽰反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贺某不得放弃抵押权,因为张某不同意 B.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张某仍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对全部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D.若贺某放弃抵押权,则张某在贺某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物权法》第194条第2款规定,债务⼈以⾃⼰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在抵押权⼈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及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
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
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能要求甲支付B.只能要求乙支付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4.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
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5.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
08年真题卷三及答案共13页word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2.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3. A.只能要求甲支付B.只能要求乙支付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4.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5.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6.A.合同尚未成立B.合同无效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7.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8.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9.A.甲B.乙C.丙D.丁10.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11.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12.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13.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14.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15.A.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16.A.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飞达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B.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C.大华商场承担赔偿责任,但其有权向飞达公司追偿D.飞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华商场不承担责任17.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18.A.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19.A.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C.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D.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20.A.李某从200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21.A.甲无权将《鸟巢》进行营利性展览B.丙的行为构成剽窃C.丙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发表权D.丁应停止销售,但因无过错免于承担赔偿责任22.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B.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之诉C.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D.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23.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24.A.b+c+dB.a+b+cC.a+b+d+eD.a+b+c+d+e25.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26.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戊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27.A.甲无需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B.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退还受领的保险金C.甲无需退还保险金,车辆应归甲所有D.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金与车辆的归属28.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29.A.发起人蒋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B.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C.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D.发起人缪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的5万元赔偿金30.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31.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2.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33.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B.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C.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34.A.法院应当通知甲的妻子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出庭进行诉讼B.由乙或金山公司申请对甲进行鉴定,鉴定过程中,诉讼继续进行C.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对甲进行鉴定D.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35.A.陈某不是本案一、二审当事人,不能参加再审程序B.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陈某另行起诉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通知陈某参加再审程序,并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D.二审法院只能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36.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37.A.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待对孙某的刑事审判结束后再恢复诉讼程序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张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C.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此案D.法院应当将此案与孙某盗窃案合并审理38.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39.A.南沙公司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B.南沙公司应与北极公司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才可以申请仲裁C.南沙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D.仲裁庭可以裁定恢复仲裁程序40.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正确答案:C解析: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选项B中,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此该选项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知识产权和人身利益,其中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因此C选项正确。
D选项中,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只要当事人依其意思实施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所设立的法律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因此,选项D不正确。
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民法通则》有关法人的规定,法人应对其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德胜公司为凯旋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德胜公司的债务由其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凯旋公司不承担责任。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
(试卷三)
08年司考真题(卷三)在线练习版[答案与解析分开]:/exerlist-153-1.html
08年司考真题(前三卷)在线测试版[答案与解析分开]:/testlist-2-1.html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答案: D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本题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没有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D答案是正确的,当选。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答案: C
解析:《物权法》第194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本题中,甲银行和丙银行协议变更抵押权的顺位,未经抵押权人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虽然排在第一位的抵押权人丙银行有500万的债权,但是其中只有100万可以先于乙银行受偿,否则就对乙银行造成了不利影响,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至于丙银行的其余200万债权,只有乙银行受偿300万之后,才可以受偿,所以最终受偿顺序如下:丙银行的100万债权——乙银行的300万债权——丙银行的200万债权——甲银行的100万债权。因为黄河公司的房产只有600万,所以最终实际上甲银行的100万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答案C是正确的。[学法网 ]
08年国家司法考试考题解析
08年国家司法考试考题解析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法经》共六篇,分别为《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列于六篇中最后一篇的《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具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因此,A项表述正确。
魏明帝时改定刑制,作《魏律》。
《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首先,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其次,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最后,进一步调整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上迈进一大步。
因此,B项表述正确。
晋武帝时诏颁《晋律》,对汉魏法律继续改革,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形成20篇602条的格局。
而到了《北齐律》时,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
因此,C项表述错误,当选。
唐高宗时召集律学通才和重要官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解释。
于永徽四年十月经高宗批准,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计分12篇,共30卷。
故D项表述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C项。
(本题对我国古代法典结构体例进行了综合考查,要求考生不仅对重要的古代法典的内容、结构体例准确掌握,还应将它们进行比较,对比记忆。
例如《魏律》与《法经》相比,不仅结构上进行了改革,在内容上也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了法典;再如《宋刑统》与《唐律疏议》相比,在结构上和内容上有了怎样的继承和发展等。
考生通过这样的纵向对比分析,不仅能加深记忆,还能掌握我国古代法典总则篇的《名例律》的形成过程,是三校授法制史时的重中之重。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答案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2.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B.自由对人至关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恶的唯一标准C.从实证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应由法律来规定3.A.价值位阶原则B.个案平衡原则C.比例原则D.功利原则4.A.王某指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的活动属于执法行为,具有权威性B.刘某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仅要合法,还要强调公平合理,其执法方式应让一般社会公众能够接受C.赵某认为,如果老百姓认为执法不公,就有奋起反抗的权利D.陈某说,守法是公民的义务,如果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当,可以采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暴力抗法显然是不对的5.A.《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正式的法的渊源B.违法行为并非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根源C.如果李某自愿支付超过10%的赔偿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加以确认,则李某不能反悔D.李某所承担的是一种竞合的责任6.A.比较解释B.历史解释C.体系解释D.目的解释7.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8.A.傅别B.质剂C.券书D.书券9.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10.A.不制定法律B.不规定刑罚种类C.不需要判例法D.不公布成文法11.A.公法和私法B.人法、物法和诉讼法C.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D.市民法与长官法12.A.这部宪法只有正文B.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C.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D.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13.A.《重大信条十九条》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4.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D.授权机关有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15.A.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B.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C.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D.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16.A.行政长官B.政府主要官员C.立法会议员D.法院法官17.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18.A.经五分之一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提议或有关专门委员会提议,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B.经调查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可以作为调查委员会的委员参加调查工作C.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D.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19.A.内资企业B.外国企业C.合伙企业D.外商投资企业20.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C.赞助支出D.职工教育经费21.A.责令李某在出境前提供担保B.李某是在延期期间出境,无须采取任何措施C.告知李某:欠税人在延期期间一律不得出境D.直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22.A.该省人民政府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B.国务院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C.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23.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B.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自行确定贷款利率C.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的规定D.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24.A.美容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名牌,不应承担责任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C.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D.美容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25.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D.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26.A.村民甲与村卫生所发生土地使用权争议,协商不成可找乡政府处理,对乡政府处理决定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B.村民乙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应先向县土地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处,对调处决定不服的,可以土地主管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村民丙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村委会发生纠纷,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D.村民丁因擅自占地建房被县土地主管部门处罚,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7.A.出让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B.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C.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D.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8.A.受害的三个村的村委会和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C.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D.环境污染致害的因果关系证明,受害方不负举证责任29.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30.A.甲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B.乙国的行为违反国际法,应承担国家责任C.上述《外交特权豁免议定书》终止执行D.甲国可以查封没收乙国使馆在甲国的财产31.A.联合国人权委员会B.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C.联合国人权理事会D.联合国人权法院32.A.乙国使馆无权在丙国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B.克森公司在丙国应享有司法管辖豁免C.乙国使馆可以就该事项向甲国法院提起诉讼D.甲国须对克森公司的上述行为承担国家责任33.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34.A.甲国必须停止排放,乙国可以继续排放,因为温室气体效应主要是由发达国家多年排放积累造成的B.甲国可以继续排放,乙国必须停止排放,因为乙国生产效率较低,并且对于环境治理的措施和水平远远低于甲国C.甲乙两国的排放必须同等地被限制,包括排放量、排放成份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各方面D.甲乙两国在此问题上都承担责任,包括进行合作,但在具体排量标准,停止排放时间等方面承担的义务应有所区别35.A.因双方均依据乙国法律提出请求或进行抗辩,故应由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法院无须查明B.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双方当事人无须证明C.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乙国法律,也可要求当事人证明乙国法律的内容D.应由双方当事人负责证明乙国法律,在其无法证明时,才由法院依职权查明36.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37.A.中国法,因豫达公司为设备供应方B.甲国法,因来科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C.乙国法,因乙国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38.A.我国法院可根据我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B.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C.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相同D.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39.A.尊重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B.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C.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D.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40.A.中国法院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决定是否承认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的内容B.中国法院应依前项司法解释决定是否执行该判决中解除夫妻身份关系之外的内容C.若张女士的申请被驳回,她就无权再提出承认该判决的申请,但可另行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D.中国法院不应受理王先生的离婚起诉41.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B.卖方应当自费取得货物保险C.卖方无义务自费订立运输合同D.该贸易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42.A.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为承诺,因此合同已成立C.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D.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43.A.必须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B.可以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C.不能将该商标与所属业务同时转让D.可以通过强制许可形式转让44.A.如代收行未执行托收行的指示,托收行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对修帕公司承担责任B.当维塞公司拒付时,代收行应当主动制作拒绝证书,以便收款人追索C.代收行应无延误地向托收行通知维塞公司拒绝付款的情况D.当维塞公司拒绝提货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45.A.该机构只承保货币汇兑险、征收险、战争内乱险和政府违约险B.任何投资均可列入该机构的投保范围,但间接投资除外C.该机构具有完全法律人格,有权缔结契约,取得并处理不动产和动产D.在任何情况下,该机构都不得接受东道国自然人、法人的投保46.A.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B.外国收养人应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C.前项证明材料须经该外国人所在国的外交机关或该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D.前项证明材料须经中国驻该外国使馆认证47.A.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B.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C.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D.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48.A.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备案B.律师服务机构一般采用公司形式,但在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地区仍可保留少数合作制律师事务所C.个人律师事务所实行无限责任,因此在成立条件上比合伙律师事务所要宽松D.律师事务所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当个别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外债务时,其他合伙人不承担对外责任49.A.马某拿着一份合同复印件到公证机关要求公证,经公证人员审查发现该合同有多处涂改痕迹B.女青年李某29岁,至今未婚,到公证机关办理处女公证C.张某与王某大学毕业工作多年,各自都有些积蓄,为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决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婚前财产公证D.杨父因正在读初中的儿子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多次劝说无效,遂决定与儿子解除父子关系,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50.A.按号就坐,但装作与律师不认识,与其不说一句话B.按号就坐,可以与律师寒暄,但是不交谈案件事务C.仅与同桌的人调换座位,但桌号不变D.马上与会务人员联系调换座位,不与律师同坐一桌二、多项选择题。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2008年 (1)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2008年(总分:15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50,分数:50.00)1.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分数:1.00)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解析:[考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要素;民事权利 [详解] 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选项B中,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此该选项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知识产权和人身利益,其中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因此C选项正确。
D选项中,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只要当事人依其意思实施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所设立的法律关系就受法律保护。
因此,选项D不正确。
2.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分数:1.00)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解析:[考点] 法人与法人分支机构 [详解]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法人的规定,法人应对其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德胜公司为凯旋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德胜公司的债务由其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凯旋公司不承担责任。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及相关诉讼理论,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48,单)A.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的B.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C.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D.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不一定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正确答案:D解析:本案考查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
这三个概念都是涉及主体资格的概念。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资格范围最广,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其中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其年龄、精神智力状况无关,对此,基础法条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48条;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相比较,民事权利能力的资格范围有所收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权利能力涵盖的主体有公民、法人、“两户一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不包括其他组织。
在其他组织问题上A项是说不通的。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状态,其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求自然人成年并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的年龄、智力状况无关,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也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就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问题,B项是说不通的。
据此,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并非完全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更不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因此A、B项错误。
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但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C项错误。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甲国是联合国的会员国,2006年,联合国驻甲国的某机构以联合国的名义,与甲国政府签订协议,购买了一批办公用品。
由于甲国交付延期,双方产生纠纷。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有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一第29题)A.作为政治性国际组织,联合国组织的上述购买行为自始无效B.上述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应视为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共同行为C.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向国际法院提起针对甲国的诉讼,不论甲国是否同意D.联合国大会有权就该项纠纷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不论甲国是否同意正确答案:D解析:AB项考查联合国的行为能力。
联合国是一个世界性、综合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作为国际组织,与国家一样也是国际法的主体,是具有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可以从事采购活动,故此A选项错误。
国际组织是派生的国际法主体,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由成员国通过作为国际组织章程的国际协定赋予和限定的。
国际组织一旦成立即可独立地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
因以联合国名义进行的行为,以联合国名义承担国际义务,不应视为其会员国的行为,B选项也是错误的。
CD项考查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国际法院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
就诉讼管辖权而言,有3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1)联合国的会员国;(2)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3)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也非《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但根据安理会决定的条件,预先向国际法院书记处交存一份声明,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保证执行法院判决及履行相关其他义务的国家。
国际组织、法人、个人均不能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
C选项中,联合国大会本身无权在国际法院提起诉讼,故此错误。
国际法院除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联合国大会及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要求复核行政法庭所作判决的申请委员会以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e
41.某仲裁委员会对甲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案作出裁决后,发现该裁决存在超裁情形,甲公司与⼄公司均对裁决持有异议。
关于此仲裁裁决,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该仲裁委员会可以直接变更已⽣效的裁决,重新作出新的裁决 B.甲公司或⼄公司可以请求该仲裁委员会重新作出仲裁裁决 C.该仲裁委员会申请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D.甲公司或⼄公司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此仲裁裁决 答案: D 解析:《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权仲裁的……⼈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的,应当裁定撤销。
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D. 42.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
法院受理了李某⽗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
在本案中,李某的⽗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请求权的第三⼈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独⽴请求权的第三⼈ 答案: D 解析:本题中可以通过两种⽅式来确定答案。
第⼀,张某对李某及其⽗亲的⼈⾝侵害不是同⼀个诉讼标的,虽然侵权主体都是⼀样的,但是被害⼈是不同的,实际上客体是两个⾏为,因此诉讼标的属于同⼀种类,只能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第⼆,题⼲中已经明确“法院在征得当事⼈的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合并审理”,因此⼀定是普通共同诉讼,因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不需要经过当事⼈同意合并审理,法院就可以⾃⾏合并审理。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43.甲公司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付拖⽋的货款100万元。
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公司⼀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
⼀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公司在向丙银⾏贷款1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辆⼩轿车抵押给丙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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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 50 万元 答案: C 解析:《合同法》第 186 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 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所以对于神牛公司尚未支付的 50 万,受赠人有权利请求其支 付。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本题中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 S 省红十字会和神牛公司,所以 S 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 其余的 50 万元,答案 C 是正确的。 6.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 7 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 10 万块钱买你 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 7 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 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 7 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 C 解析:本题公布的答案是 C,但是本校认为该题的答案为 B. 首先,本题属于附条件的合同,虽然甲有主观阻止条件成就的故意,但是,甲还没有实施行为的时候,他的不知情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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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
中,“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对方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也没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没有
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D 答案是正确的,当选。 8.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解析:《物权法》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因为该名画
尚未交付给乙,也未交付给丙,所以乙和丙不享有所有权。至于该画最后被甲的儿子取出给了乙,乙也不能因此而取得该画的
所有权,因为乙受让的时候不是善意的,而且甲的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人,其行为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10.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B.乙的 3 万元存款得利息 1000 元 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答案:A 解析: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所谓原始取得是指基于事实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意思表示)的取得,例
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能要求甲支付 B.只能要求乙支付 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 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C 解析:《合同法》第 403 条第 2 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 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由此本题 C 选项正确。 4.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 3 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 3 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 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银行和丙银行协议变更抵押权的顺位,未经抵押权人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虽然排在第一位的
抵押权人丙银行有 500 万的债权,但是其中只有 100 万可以先于乙银行受偿,否则就对乙银行造成了不利影响,这是法律所不 允许的。至于丙银行的其余 200 万债权,只有乙银行受偿 300 万之后,才可以受偿,所以最终受偿顺序如下:丙银行的 100 万 债权——乙银行的 300 万债权——丙银行的 200 万债权——甲银行的 100 万债权。因为黄河公司的房产只有 600 万,所以最终 实际上甲银行的 100 万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答案 C 是正确的。
把喜鹊打跑了,因此,促使条件没有成就,因此,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了,但是因为条件没有成就而未生效。
另外,《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
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
5.神牛公司在 H 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 S 省红十字会捐款 100 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 S 省 B 中学 的校舍重建。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 50 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H 省电视台、S 省红十字会、B 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 50 万元 B.S 省红十字会、B 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 50 万元 C.S 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 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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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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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对外清偿债务,而不是以设立人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责任。本题中,德胜公司是一家法人企业,虽然其总部、分支
机构以及主营业机构所在的地方不同,但是这不影响德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因此,只要是德胜公司的财产,都要用
来清偿公司债务,而德胜公司的财产包括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本题 B 选项正确。 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答案: D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是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而已。本题
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 3 万元借款 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 3 万元借款的权利 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 3 万元借款 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 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基于借款合同所取得的借款,到期后应承担返还借款的义务。不能适用《合同法》
第 143 条的规定,因为甲有过失,没有发生严格意义上的风险。因此,A 项正确,BD 项错误;因为甲乙是个人合伙,因此,甲 乙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因此 C 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根据此规定可知,无论从生效条件未生效或是从违反法律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形式的规定
而无效来看,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没有生效,因此 B 项是正确选项。 7.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
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银行 100 万元、乙银行 300 万元、丙银行 200 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 100 万元、丙银行 500 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 300 万元、丙银行 300 万元 D.甲银行 100 万元、乙银行 200 万元、丙银行 300 万元 答案: C 解析:《物权法》第 194 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 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本题中,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及解析 答案:B 解析: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还要负担义务。所谓的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法人要以自己的全部
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所以 A 是错误的,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的 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另外,在一些特定的
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 B 的说法太绝对,错误,不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 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
如对遗失物、漂流物等的拾得;继受取得是指由他人的转移(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包括继承和转让。本题中,A 选项中甲 基于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是继受取得,当选,B、C、D 都是原始取得。
11.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 100 万元,乙银行借款 300 万元,丙银行借款 500 万元,并依次办理了 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