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基础理论课程:法学专业研究生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为此,培养方案应包括法学概论、法律哲学、法律逻辑、法律经济学、法
律社会学、法律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等基
础理论课程。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研究生将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法学理论
体系。
2.专业核心课程: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设置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包括
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比较
法学、法制史、司法制度与社会发展等。
这些课程将帮助研究生深入理解
和掌握各类法律领域的核心问题。
3.专业选修课程:法学专业研究生还应该根据个人的研究方向和兴趣,选择一些专业选修课程,如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海商法学、
金融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等。
这些选修课程将有助于研究生进
一步深化在特定领域的学术研究。
4.学术研究:研究生培养方案应该重视学术研究的训练,包括培养良
好的研究方法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研究生应参与法学研究项目,在指导教
师的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
研究生还应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
论坛,与其他学者交流研究成果。
5.实践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该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如实习、实
地调研、司法实践等。
通过实践教学,研究生将实际接触到法律实践中的
问题,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
6.学科综合素质:除了法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研究生培养方案还应注
重培养学科综合素质。
这包括良好的学术道德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领导能力等。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为司法实践、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方式1.导师制:学生每人配备一名主要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并协助学生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
2.学术研究与实践结合:通过学术研究、实践课程、实习等方式,全面培养学生的法学理论和实践能力。
三、学制和学位授予1.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两年,若未完成学业,可延期一年。
2.学位授予:在校期间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一定学分要求,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授予法学专业硕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1.法学理论课程: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法学概论、法律哲学、法理学、法社会学等。
2.专业基础课程:培养学生具备深入研究法学理论和专门知识的能力,包括刑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
3.研究方法课程:培养学生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技能,包括法学论文写作、调研方法、统计分析等。
4.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个人兴趣和研究方向,提供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专业发展需求。
五、培养环节1.学术研究:学生通过阅读文献、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学术论文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学术研究能力。
2.实践课程:学生参与实践课程,如法学实务、法律科技应用等,锻炼实际操作能力。
3.实习实训:学生有机会参与实习实训,如法院实习、律师实习等,增强实际工作经验。
4.学术讨论与研讨会:定期组织学术讨论和研讨会,学生参与其中,加深交流和合作。
5.学术交流与合作: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与其他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
六、学术要求1.课程学习:学生必须按时出勤、完成课程作业,学习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得毕业和答辩。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策划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差不多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公民素养,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差不多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适应、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选拔录用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举选修课与自选课)。
1、学位课(21学分)①邓小平理论2学分②外语4学分③法理学3学分④民法学4学分⑤刑法学4学分⑥刑事诉讼法学2学分⑦民事诉讼法学2学分2、必修课(10学分)①宪法学2学分②中国法制史2学分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2学分④经济法学2学分⑤国际法学2学分3、选修课3.1推举选修课(从中选满13学分)①外国法制史2学分②商法学3学分③国际经济法学2学分④国际私法学2学分⑤知识产权法学2学分⑥环境资源法学2学分⑦法律职业伦理2学分⑧法律方法2学分3.2自选课(8学分)(按自选课程表任选)(二)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法律职业实务背景,因此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务课程性质的必修环节。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 3学分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4学分3、法律谈判课2学分4、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两至三周) 3学分(三)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五个方面。
法学院硕士培养方案
法学院硕士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较高的法律实务能力和创新研究能力的高级法学人才。
培养方案旨在通过系统的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和科研训练,培养学生具备法学科学研究和实践工作能力,能够在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领域进行独立研究、创新和应用。
二、培养内容1.法学理论基础本阶段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包括法律原理、法律思维、法学方法等。
学生需要掌握法学基本概念、理论体系和法律体系,深入了解法学研究方法和学术动态。
2.法律专业课程学生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相关的法律专业课程,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知识产权法等。
课程内容涵盖法律制度、法律适用、法律解释等方面,以加深对实际法律问题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实践教学学生需要进行一定的实践教学,包括实习、实验、实地调研等。
实践教学能够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学术研究学生需要参与学术研究活动,包括参加研讨会、撰写论文、开展独立研究等。
学术研究能够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为他们未来的学术发展奠定基础。
5.学位论文学生需要通过撰写学位论文来总结和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
学位论文要求学生选择一个研究方向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述,并能够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和观点。
三、培养过程1.学科素质培养学生在入学后需参加一系列的学科基础课程培养,包括法律哲学、法律制度、法律适用等。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和理论基础。
2.专业方向培养在学科素质培养基础上,学生需要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参加相关的专业课程培养。
在专业方向培养中,学生将深入研究相关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3.科研能力培养学生需要参与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培养自己的科研能力。
通过参与研究项目,学生能够深入了解实际问题,从而提高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入学前的考核和择优培养学校将对待入学的学生进行面试和笔试,以了解学生的基本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暨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暨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类别码: 030180 非法学专业)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职业能力的培养。
具体要求:(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学习年限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实行学分制。
三、培养方式和方法(一)指导方式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二)教学方式全学期上课。
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形式的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三)时间安排学习必须满3年,第1—2年为课程学习时间,第3年为法律实践课及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时间。
四、课程设置根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精神,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等两个模块的课程。
必修课不低于32学分,推荐选修课不低于13分,自选课不低于8分,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含实践环节1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五、实践教学(必修)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3学分);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4学分);3.法律谈判课(2学分);4.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两至三周)(3学分)。
法硕培养方案
法硕培养方案一、引言法硕是指法学硕士,是法学研究领域的专业硕士学位。
法硕培养方案旨在通过系统的教育和培训,培养具备扎实法学理论基础、丰富法律实务经验和创新研究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本文将介绍一份典型的法硕培养方案。
二、培养目标法硕培养方案的目标是培养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的法学研究人才:1. 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具备系统的法学思维和分析能力;2. 具备法学实践经验,能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3. 具备独立承担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开展创新性研究;4. 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适应法律职业发展需求。
三、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法硕培养方案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务能力培养和创新研究能力培养。
具体课程设置如下:1. 法学理论研究课程:包括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等,旨在培养学生对法学理论的深入理解和应用能力;2. 法律实务能力培养课程:包括法律逻辑与论证、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践与辩论技巧等,旨在培养学生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3. 创新研究能力培养课程:包括学术论文写作、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法学前沿问题探讨等,旨在培养学生独立开展法学研究的能力;4. 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培养需求,可选择相关法学领域的选修课程。
四、培养方式和形式为了确保法硕学生的培养效果,法硕培养方案采取多种培养方式和形式:1. 课堂教学:重点培养法学理论知识和基础能力,通过教学课堂理论授课和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2. 论文写作:通过要求学生撰写学术研究论文,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研究能力;3. 学术讨论与研究生讲座:组织学术讨论和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研究生讲座,提供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学生的学术能力培养;4. 实践实习:通过参与法律实践实习,提升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5. 学位论文:要求学生在培养期末撰写学位论文,要求学生能够独立选题、独立完成,展示所学知识和研究能力。
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
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
导
一、绪论
在当今社会,法律事务越来越多地需要专业人士进行处理。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培养法律领域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提高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制定和实施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至关重要。
二、培养目标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法学研究方法,掌握扎实的法律实务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能够在法律实务、研究、教学等领域胜任。
三、课程设置
1. 法学理论课程
•法律哲学
•法律逻辑学
•法律史
•法学研究方法
2. 专业课程
•民法
•刑法
•行政法
•经济法
•知识产权法
3. 实务课程
•诉讼法
•合同法实务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
•社会法务实践
4. 专业实习
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专业实习,以提升实践能力和实务经验。
四、毕业要求
•修满规定学分
•成绩合格
•完成毕业论文
五、指导教师
为了保证研究生的质量和学术水平,每位学生配备一名导师,指导学生的学习
和研究工作。
六、质量保障
学校建立完善的质量评估体系,对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
和改进,确保培养出高质量的法律硕士研究生。
结语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方案旨在帮助学生深入学习法学理论知识,提升法律实务能力,最终使他们成为具有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
只有如此,才能应对日益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和挑战。
XX大学全日制法律专业(非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大学全日制法律专业(非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为社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备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
2、掌握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应用能力。
3、能综合运用法律和政治、经济、管理、外语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应用研究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相应岗位的任职要求。
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5、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
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学制为三年。
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成绩优异者,修满学分,经批准可提前毕业。
三、培养方式1、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
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采用学分。
总学分不得少于76学分,其中课堂教学54学分(课堂教学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推荐选修课学分不低于13学分)。
3、成立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
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导师组由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高级专业人才参加。
4、加强教学与科研、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与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5、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低于总科目的80%。
选修课采取考查方式。
考核办法可以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四、课程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选修课。
课程安排应有所侧重,体现高层次、宽基础、实务性的特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专门的法律知识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具备在法律实务、法学教学以及相关领域从事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培养具备创新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学人才。
培养要求1. 学科基础课程•法学导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 专业核心课程•法理学•法律史学•法学方法•法学研究方法•法律逻辑学•法学思维与创新•比较法学•网络法学3. 选修课程•草根公益法律援助•城市规划法学•社会保障法学•科技法学•法医学•心理学与法律•法国法学•金融法学4. 实践教学•实习基地实践•案例分析•科研项目实践•模拟法庭实践•法律文书写作实践5. 学位论文•在法学领域选取一个研究课题,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培养模式•学分制培养模式,总学分要求大致为40-45学分;•课程实行小班授课,注重互动和讨论;•实践环节与理论课程结合,提供实际操作机会。
培养时间•2年全日制培养;•3年兼职培养。
培养效果评估•学术成果评估:发表论文、参与学术会议、获奖等;•实践能力评估:实习考核和实践成果;•学位论文评估:论文质量和答辩表现。
毕业与学位授予•完成培养计划和规定学分要求;•成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以上为“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相关内容,旨在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专门法律知识的高级法律人才,并提供创新精神、批判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续)培养模式个性化培养•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导师指导;•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并提供相关资源支持。
实践导向•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提供实践教学环节,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
暨南大学培养方案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7)
一、学科简介
经济法是暨南大学法学院最早的学科,1990年在经济学院建立的第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即为经济法专业,1987年开始挂靠企业管理专业招收经济法方向硕士研究生,2002年正式获得经济法硕士学位授权点,2003年起开始挂靠国际关系专业招收国际民商与经济法方向博士研究生,2007年起在香港设立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面授点。
经过20余年的学科建设,经济法已经成为我校实力最为雄厚的法学学科之一,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3人、讲师3人,硕士生导师5人;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的6人,有国外访学经历的3人;先后有3人担任广东省、广州市人大的立法顾问;有两名教师在本专业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担任常务理事、三人担任理事。
本专业教师先后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承担司法部、广东省等省部级课题10余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30余部,其中有多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经济法专业学科特色鲜明,在市场规制法、企业法、财税金融法、区域经济法等领域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普遍赞誉;培养的学生以基本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全面而在就业和实际工作中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
二、研究方向
1、市场规制法
2、经济法原理
3、企业法
4、财税金融法
5、区域经济法
三、课程设置
四、必读书目。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二、培养要求1.知识与能力培养(1)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各个法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国家法律制度的体系结构及其演化过程,研究各类法律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技巧。
(2)具备较强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法律论证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能够批判性思维,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了解国际法和国际人权法等国际学科的基本知识,掌握国际法律制度及各类国际条约的基本内容。
2.素质与能力培养(1)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具备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
(2)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
(3)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独立思考和探索性研究。
(4)具备较好的表达和辩证能力,在公共场合能够娴熟地展示个人观点和见解。
(5)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
三、课程设置1.法学基础课程: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2.法学专业课程: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3.实践课程: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实务操作、法律案例分析等;4.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及未来的发展方向,选择相应领域的选修课程。
四、实践环节1.实习:研究生期间设置实习环节,让学生能够亲身参与法律实践工作,提升法律实务操作能力。
2.科研:研究生期间要求参与科研项目,完成毕业论文,培养独立研究和创新能力。
3.社会服务: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五、评估与毕业要求1.课程成绩评估:根据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表现,包括考试成绩、论文报告、小组讨论等方面进行评估。
2.实习评估: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和实习单位的评估意见进行评估。
3.学位论文评估:学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的答辩和评审过程,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
4.毕业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课程的合格成绩;完成实习环节,并通过实习评估;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评审;同时具备相应的素质与能力。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说明一、修订工作指导思想与原则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JM)试点以来,各院校普遍反映的意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这个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很有必要,它符合法律教育职业性的特点;二是这个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在实施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必须通过改革来完善和加强这项工作。
鉴于十年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一定的经验,第二届第二次会议(重庆会议)决定对1999年的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发展的大趋势为背景,尊重法律教育的基本规律,立足于中国法律教育的实际,借鉴国外法律教育制度中的合理成分,吸收十年试点工作经验与法学教学理论研究的成果,逐步完善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制度修订坚持的基本原则:(一)从中国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尊重法律教育的基本规律。
设立JM教育制度的十年来,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都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化,特别是法律活动职业化运动中的司法统一考试制度的确立,它对于法律教育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甚至是革命性的,这种影响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没有完全被法律教育界认识到,所以要充分分析这种变化所带来的效果。
与此同时,也应当意识到中国的法律教育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通过渐进式探索不断完善的。
(二)以法律职业素养或资质作参照标准来确定JM的培养方案。
法律职业基本资质大致包括六个方面,即职业语言、职业思维、职业知识、职业方法、职业信仰和职业伦理。
经过JM教育的人在这六个方面应当是初步合格的,是基本适应法律职业要求的,或者说尽可能接近法律职业基本资质的要求。
JM教育为JM学生提供了法律职业素养的基本素质,为他们提供了可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不可能一次性完成其职业资质的塑造)。
课程结构是职业资质养成的前提条件,是职业素养中的知识结构的原初形态。
JM的课程结构为塑造职业素养提供了基本框架,有什么样的课程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职业资质与职业素养。
法学硕士培养方案
法学硕士培养方案1. 引言法学硕士是培养法律专业研究和教学人才的硕士学位专业。
本文档旨在说明法学硕士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供相关人员参考。
2. 培养目标法学硕士培养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具备独立开展法学研究和执业工作的能力,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法律事务专业工作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3. 培养要求3.1 学习时间和学分要求法学硕士培养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学习周期为2至3年。
其中,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15学分,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9学分,毕业论文学分不少于6学分。
3.2 课程设置法学硕士培养的主要课程包括以下几个领域:1.法学理论基础:包括法律哲学、法律逻辑学、法律社会学等课程,共计不少于6学分。
2.法律专业核心课程: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等课程,共计不少于12学分。
3.法学研究方法:包括法律文献检索与利用、法学论文写作方法等课程,共计不少于3学分。
4.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研究兴趣和未来职业规划,从课程表中选修不少于9学分的课程。
3.3 科研与实践要求法学硕士培养除了完成课程学习外,还要进行一定的科研与实践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1.科研活动:包括选择研究方向、选题、开展文献综述、设计研究方案、进行研究并撰写论文等环节。
2.实践活动:包括参加法律实习、参与学术讨论、参加模拟法庭等实践环节,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素养。
4. 硕士论文要求法学硕士论文是培养方案的重要部分,研究生在培养期间需撰写并成功答辩。
论文要求如下:1.论文选题:论文选题需符合法学硕士培养方向,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2.论文撰写:论文需按照学院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撰写,论文内容应结构合理、逻辑严密、观点明确。
3.答辩:撰写完毕后,研究生需参加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将对论文的质量、学术思路和答辩表现进行评审。
5. 培养评价与结业要求法学硕士培养评价采取学分制,根据学生获得的学分和评定等级进行综合评价。
关于修订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暨南大学文学院
关于修订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暨南大学文学院
高级秘书与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Postgraduate Programme for Advanced Secretaries and Administrative Assistants
(内招)
一、学科方向
99j1高级秘书与行政助理学Advanced Secretaries and Administrative Assistants
二、学制
学制三年,内招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5年,如在学期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各方面表现突出,可申请提前毕业。
3年制全日制优秀研究生最多可提前半年毕业,兼读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不少于3年。
具体按《暨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三、课程设置
本学科要求修满28-30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7学分,公共选修课1学分,专业学位课9-12学分,非学位课程8-10学分。
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单独列出说明。
四、必读和选读书目(控制在20—30条左右)
五、学位论文及在学期间成果要求
内招硕士生应在公开刊物发表与本学科领域、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文章1篇(3000字)。
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主席、副主席(签名):
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名)。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05月20日 13:33 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一、培养目标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它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五、培养工作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
(一)课程设置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27学分)(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学分)(2)外语(3学分)(3)法理学专题(2学分)(4)中国法制史专题(2学分)(5)宪法专题(2学分)(6)民法学专题(3学分)(7)刑法学专题(3学分)(8)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9)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10)行政法专题(2学分)(11)经济法专题(2学分)(12)国际法专题(2学分)2、选修课(选满10学分) 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选修课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说明一、修订工作指导思想与原则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JM)试点以来,各院校普遍反映的意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这个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很有必要,它符合法律教育职业性的特点;二是这个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在实施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必须通过改革来完善和加强这项工作。
鉴于十年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一定的经验,第二届第二次会议(重庆会议)决定对1999年的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发展的大趋势为背景,尊重法律教育的基本规律,立足于中国法律教育的实际,借鉴国外法律教育制度中的合理成分,吸收十年试点工作经验与法学教学理论研究的成果,逐步完善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制度修订坚持的基本原则:(一)从中国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尊重法律教育的基本规律。
设立JM教育制度的十年来,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都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化,特别是法律活动职业化运动中的司法统一考试制度的确立,它对于法律教育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甚至是革命性的,这种影响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没有完全被法律教育界认识到,所以要充分分析这种变化所带来的效果。
与此同时,也应当意识到中国的法律教育的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通过渐进式探索不断完善的。
(二)以法律职业素养或资质作参照标准来确定JM的培养方案。
法律职业基本资质大致包括六个方面,即职业语言、职业思维、职业知识、职业方法、职业信仰和职业伦理。
经过JM教育的人在这六个方面应当是初步合格的,是基本适应法律职业要求的,或者说尽可能接近法律职业基本资质的要求。
JM教育为JM学生提供了法律职业素养的基本素质,为他们提供了可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不可能一次性完成其职业资质的塑造)。
课程结构是职业资质养成的前提条件,是职业素养中的知识结构的原初形态。
JM的课程结构为塑造职业素养提供了基本框架,有什么样的课程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职业资质与职业素养。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讲解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法学2年制)培养方案(2023年6月修改)一、培养目旳培养具有法治理念、法学思维, 坚实专业基础和精湛旳专业技能等法律专业素养旳德才兼备旳法律实务人才。
二、培养对象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统一考试并经中国政法大学复试选拔录取旳、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旳法学专业旳毕业生。
三、培养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为2年制, 毕业并获得学位, 总学分不低于55学分。
(一)课程设置(二)实习(必修课, 9学分)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等实务机构实习3个月。
实习结束需提交实习鉴定登记表。
完毕1篇实习汇报(不少于6000字)及3篇随笔。
实习旳目旳:1. 面对社会现象(包括多种事案), 可以运使用方法学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测、分析、判断和处理;2. 较纯熟地掌握和运用基本旳法律解释措施, 可以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3. 较纯熟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 可以主持诉讼程序, 进行调查与取证;4.纯熟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 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征询、谈判、起草协议)以及法律事务旳组织与管理;5. 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献旳一般经验。
6.培养法律技能旳综合应用能力。
(三)学位论文(10学分)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络实际旳原则, 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
重在反应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处理法律实务中旳理论和实践问题旳能力。
导师应根据学生旳选题方向, 负责其论文旳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重要内容, 但不限于学术论文旳成果形式, 还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旳三个以上有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汇报、专题调查等。
论文评阅原则应当统一。
任何形式旳学位论文旳写作均应当规范, 到达如下七个方面规定:1. 选题故意义并且题目设计合理;2. 论文应当对国内同类课题旳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 或者对同类课题在实践中旳现实状况进行梳理和归纳。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旨在培养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基础和较高法律实践水平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法律实务、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管理等领域进行独立思考和创新实践。
二、培养模式三、课程设置1.法学理论基础课程:包括法学原理、法学概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2.法学研究方法和技能课程:包括法律论文写作与发表、法律研究方法、法学文献检索与利用、法律案例分析等。
3.专业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研究方向和兴趣,设置有多个专业选修课程,包括国际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能源法、金融法、刑事司法、民商法、劳动法、行政法等。
4.实践研究项目:学生需要参与实践研究项目,如法律文书撰写、法律法规研究、司法实习、律师事务所实习等。
四、学分要求1.必修课学分:学生需要修读并通过一定数量的必修课程,具体学分要求根据学校制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来确定。
2.选修课学分: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研究方向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具体学分要求根据学校制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来确定。
3.实践研究项目学分:学生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实践研究项目,并通过指导教师的评估和论文答辩来获得学分。
五、论文要求学生需要完成一篇独立完成的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论文选题应符合法律学科发展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论文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研究深度,同时也需要注重实证分析和实践应用。
六、培养质量评价以上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具体的培养方案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法学学科特点来进行具体制定,并与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需求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调整,以达到培养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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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全日制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类别码: 030180 非法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职业能力的培养。
具体要求: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学习年限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实行学分制。
三、培养方式和方法
(一)指导方式
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二)教学方式
全学期上课。
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形式的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三)时间安排
学习必须满3年,第1—2年为课程学习时间,第3年为法律实践课及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时间。
四、课程设置
根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精神,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等两个模块的课程。
必修课不低于32学分,推荐选修课不低于13分,自选课不低于8分,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含实践环节1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五、实践教学(必修)
1.法律文书课(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3学分);
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4学分);
3.法律谈判课(2学分);
4.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或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两至三周)(3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按照学校的安排,在导师指导下从事法律相关的实践活动,实习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习期满后由实践单位出具实习鉴定,并由学院审核认可。
六、职业伦理与职业能力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职业伦理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与执业规则;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五个方面。
职业能力的培养内容主要为:
1.面对社会现象(包括各种事案),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
2.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
3.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
4.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
5.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
6.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7.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以上内容融入各门课程的教学之中,通过课程教学、实践、专题讲座与研究等形式进行
培养,并注重这些技能的综合应用。
七、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位课程成绩和所修的总学分、实践教学环节等情况。
具体参照《暨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进行。
中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硕士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八、开题报告
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学位课程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非学位课程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或考查及格即可获得学分。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并通过中期考核,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一般安排在第3学期。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
重在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导师组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还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字数以1.5万为宜,一般不超过2万(具体规范详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
十、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学分及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二)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按《暨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答辩通过者,可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经暨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