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收入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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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版本:A
销售收入控制程序修改次数:0
文件编号:QG/XNXS 486—2005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销售收入核算业务。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细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
2.2 石油财字〔2000〕179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产品劳务购销及往来核对管理办法》
2.3 石油财字〔2004〕290号《中国石油会计手册》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以下定义:
3.1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4 风险
4.1 销售发票未经过有效审核。
中国石油西南销售分公司2005—05—20发布2005—05—25实施4.2 销售收入确认不准确(例如:科目、金额、记账期间等不正确)。4.3 虚假的销售收入(截留、隐瞒、虚报)。
4.4 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不一致。
5 职责
5.1 公司财务资产处是销售收入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5.2 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按照本程序要求实施销售收入核算。
6控制内容及要求(控制)
6.1 销售发票经过审核。
6.1.1 销售部门依据相关单据开具销售发票,收款员审核、收款(收款员审核、收款适用现收货款业务,不适用直销),填写销售日报表(填写销货日报表适用于除直销以外的业务)。销售日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财务部门。西南公司本部以审核后的销售发票、销售结算单为依据,进行账务处理。
6.1.2 财务部门销售核算岗收到相关业务部门交来的销售日报表后,填写销售票据交接登记簿,双方在销售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6.2 销售收入会计记录准确。
6.2.1 财务部门销售核算岗审核销售日报表、销售发票金额是否正确、销售价格、货款回收是否符合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当日销售收入,编制记账凭证。
6.2.2 财务部门稽核岗对销售收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稽核。稽核主要内部:数量、销售价格、预收货款增减的原始依据等。
6.2.3 财务部门销售核算岗每月与相关业务部门核对当月进、销、存数量,填写《商品进、销、存数量对账表》,对账人员在对账表上签字。
6.2.4 财务部门销售核算岗每月与零售片区相关人员核对当月加油站进、销、存数量,填写《商品进、销、存数量对账表》,对账人员在对账表上签字。
6.2.5 零售片区核算人员每月与加油站实物保管员核对当月进、销、存数量,填写《商品进、销、存数量对账表》,对账人员在对账表上签字。6.2.6 财务部门销售核算岗每月与中油股份内西南公司外的其他单位就内部购销数量、购销金额进行核对,签认内部购销单。
6.2.7 西南公司每月内部购销数量、金额的确认,通过填写内部购销签认单的方式进行。
6.3 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一致。
6.3.1 财务部门与业务、零售管理部门核对当月进、销、存数量,填写《商品进、销、存数量对账表》,由对账员签字确认。
7相关文件(相关制度)
7.1 西南财字〔2002〕11号《关于印发<中油西南销售分公司销售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8控制证据或记录
8.1 销售发票
8.2 销售日报表
8.3 油品销售结算单
8.4 商品进、销、存数量对账表
8.5 内部购销签认单
9 控制证据示范(无)
编写部门:中国石油西南销售分公司财务资产处
编写人:李桃荣
审核人:梅元金
审批人:张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