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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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经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国有企业的改革已进入实质性,根本性的阶段,各种深层次矛盾浮出水面,其中过度负债问题十分突出。
负债既可以使企业获取一定的利益,又会使企业面临诸多风险。
为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可改革国有企业人事管理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机制,金融机构及市场进行相应运作,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等多种方式。
标签:国有企业;过度负债;负债经营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国有企业进入了实质性根本性的改革阶段。
与此同时,各种深层次矛盾浮出海面,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摆在改革者的面前,其中国有企业过度负债问题十分突出。
根据2006年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统计数据,国有企业总资产为277308.1亿元,总负债172138.4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62%,其中银行贷款则占70%~80%。
一般认为,资产负债率临界点的理论数据为50%,超过则说明借入资金多于权益资金,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我国国有企业已出现了普遍性的过度负债现象。
一、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成因
企业负债经营是指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商业信用和发行债券等形式吸收资金并运用此资金从事经营活动。
负债被认为是现代企业筹资的一种重要手段。
企业负债与其资产之比称为资产负债率。
国有企业过度负债是新旧体制交替、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产物。
其形成原因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问题。
第一,国有企业资本金严重不足,企业进行有效的生产经营,必须拥有一定注册资本及自由资金,但我国国有企业自有资金严重匮乏。
第二,财政收支缺口向企业转嫁,导致企业对银行高负债,国家财政赤字居高不下,一些原先由财政拨付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专项资金等改为企业向银行借款,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
第三,国有企业盈利水平低,自我积累少,资金主要靠负债解决。
第四,企业承担的非经济职能多,社会负担重。
第五,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预算约束软化,负债约束弱化,国有企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不顾偿债能力与筹资风险,盲目举债。
第六,融资渠道单一,企业筹资难度大、成本高。
长期以来我国资金、资本市场不发达,实行“拨改贷”后,国有企业只能依靠银行筹措资金,致使对银行负债越来越多,并且在银行银根紧缩的情况下,企业筹资难度加大,只得高利率借款,高费用发行债券,导致负债成倍增长。
第七,受行政干预及政策因素影响,企业恶性负债比重大,主要表现在:受速度型经济发展战略思想和地方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盲目立项、重复布点,导致结构性生产经营亏损积累;各级政府或明或暗干预企业和银行的资金借贷,从而出现不尽合理的银行信贷和企业债务包袱;企业被迫缴纳各种不合理的摊派费。
此外,地方政府令企业为其他企业担保,形成一系列不合理负债。
二、负债经营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负债是现代企业外部融资的一个重要来源。
根据资本结构原理和财务理论,企业负债融资既可以获取一定的利益又会使企业面临诸多风险。
(一)负债经营的优势
负债经营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负债经营能给投资者带来“财务杠杆效应”,负债经营能使企业从通货膨胀中获益,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讲,负债经营有利于企业控制权的保持。
从上述的优势分析,负债经营能在保持现有股东的控制权前提下带来股东财富的较快增长。
因此,资本市场上对于企业以及管理者是否有进取心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志,就是负债经营的程度。
但是“物极必反”,过度的负债经营又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极大的危害。
这种危害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负债经营本身所含有的风险因素。
(二)负债经营的风险
1.“财务杠杆效应”对权益资金利润率的影响。
如前所述,“财务杠杆效应”能有效地提高权益资金利润率。
但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杠杆效应同样可能带来权益资金利润的大幅度下滑。
2.无力偿付债务的风险。
对于负债筹资,企业负有到期偿还本金的法定责任。
如果企业负债进行的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率,或者企业整体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再或者企业短期资金运作不当等,由于债权人对企业财产有优先求偿权,如果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而丧失偿债能力,则债权人有权利迫使企业破产清算。
同时负债经营还会导致企业缺乏财务上的灵活性。
3.再筹资风险。
负债经营有可能降低企业未来举债能力。
负债经营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增大,对股东而言,他所控制的企业规模在扩大,但对债权人来讲意味着投资风险在加大,对其债权的保证程度降低,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以后增加负债筹资能力,使未来筹资成本增加,筹资难度加大。
4.根据资本结构原理,过度的负债会引起所有者与债权人之间的代理冲突。
由负债经营的优势及劣势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只有当一个公司经营效益良好时,即全部资金利润率高于负债资金利息率时,举债负债资金才是有利的。
正确认识这一点,对公司科学筹措资金,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至关重要。
三、当前解决国有企业过度负债的主要措施及应注意的问题
1.改革国有企业人事管理体制。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被视为一种行政职务,要由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进行任免,国有股权代表的委派也极不规范,许多地方是由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兼任国有股权代表,有些是由主管部门或其
他政府部门领导离、退休后担任国有股权代表,还有的地方则是由主管部门直接任命原企业的厂长、经理担任。
这些做法实质上都是政资管理不分在国有企业人事管理体制上的体现。
在实行政资管理职能分开的前提下,对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体制应做相应的改革。
要把国有企业董事、监事、股权代表等的委派权归还给出资者。
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重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应通过行政手段,而要通过经济手段,根据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任用、考核经营者。
因此,加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有助于国有企业人事管理体制的改革,从而实现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
2.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机制。
近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这种现象说明了我们的经济监督机制很不完善。
就国有企业来说,企业内部监督、所有者监督、政府行政监督及社会监督等的关系未能理顺,特别是所有者缺位导致了所有者对经营权的监督弱化。
在明确出资人的前提下,加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有利于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和必要的监控措施,切实加强出资者对经营者的财务活动和经营行动的约束和监督,改变目前对经营者软约束的局面,并为理顺经济监督体系、完善经济监督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
3.因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或上级决策失误造成的亏损,可用银行坏账准备金予以冲销。
国有大中型企业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由于计划改变或决策失误而造成的失误亏损,如产品订购变化、型号变化等造成的产品、备件积压等,属于企业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或决策失误而造成的亏损,应由开户银行审查并报有关部门批准,用银行坏账准备金予以冲销。
4.选择一些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筹集资金。
这些年,有一大批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通过向社会发行股票,既筹集了大量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效果很好。
选择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企业,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要产品有市场,三要经营管理好,四要优先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
5.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运用本级财政资金,解决一些骨干企业资本金不足的困难。
改革财税体制后,一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较快,为了支持骨干企业的发展,可以运用本级财政收入,采取拨款注资、返还企业所得税、返还国家股红利等多种形式补充企业资本金。
6.鼓励企业运用自己的财力,积极补充公积金和资本金。
例如,在清产核资中,通过土地作价、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增加企业资产,使企业可以相应多提折旧,利用折旧抵税作用使留存于企业的利润增加,实现净利润向留存收益的转换,增加盈余公积金,鼓励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基金,允许企业将新产品开发费计入成本费用。
这些政策,能为企业通过自身努力补充资金、减轻债务创造条件。
7.界定各种摊派、收费标准,严禁乱摊派、乱收费。
目前,对企业名目繁多的摊派、收费仍很严重,有的地方甚至有增无减,企业负担沉重。
因此,对摊派、收费标准应明文界定,制定法规,建立企业社会负担卡,凡收费者一律必须登记。
对乱摊
派、乱收费者公开曝光,经济上退赔、行政上处罚。
总之,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负债面宽、额大,且复杂。
从长期来看,一方面,要加大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尽快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步伐,理顺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从短期来看,国家、政府帮助企业减轻债务负担,企业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转变机制、观念,面向市场,把工夫下在“三改一加强”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这是降低资产负债率的根本途径。
为此,第一,应注意区别负债成因,分别增资减债。
即使是同一原因如“拨改贷”形成的债务,也应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式进行化解。
第二,应注意创造平等竞争的条件,妥善处理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关系。
第三,应注意将解决企业过度负债与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紧密结合。
企业要借解决债务的机会,着力于转换经营机制,提高运营效率,防止解决了旧账,又出现了新账。
第四,应注意把解决企业过度负债问题与国有资产存量结构的调整结合起来。
通过国有产权的转让对国有经济进行必要的调整,缩短战线,优化结构。
第五,解决企业过度负债还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和程序,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不允许企业以“破产”的借口逃脱银行债务,不允许以改组、租赁、承包为名,将原企业资产大量转移到新设立的小规模经济实体中,而由已成为空壳的老企业承担全部或大部分债务,致使银行资产悬空。
因此,必须在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制定严格的操作标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