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精品PPT)
参考答案
〔6〕甲电子厂应对天地实业公司负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
缔约过失责任适用,应以一方(yī fānɡ)给另一方(yī fānɡ)造成损失为 前提。此种损失,是指另一方(yī fānɡ)因信赖合同成立和有效, 但由于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结果所蒙受的不利益。换言之, 如果一个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并无适用缔约过失责任之余 地。
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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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 合同 的成立与生效 (hétong)
三、合同中的意思(yì 表示 sī) 意思表示不真实——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 如果当事人不以诉讼和仲裁的方式主张撤销
合同,合同便有效;如果当事人向法院或仲 裁机构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合同,那么合同可 以被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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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chéngdān)法律义务的合同中,可以作为合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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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 合同 的成立与生效 (hétong)
〔二〕法人的订约能力问题 违反法人的目的事业——行为(xíngwéi)无效 超越业务范围——不当然无效,违反法律关
于特许营业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法人的分支机构——通常具有订约主体资格 〔三〕非法人组织的订约能力——具有 订约
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办理登记手 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为办理登记手续 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但并不影响房屋买 卖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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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三 (zhuāntí)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六、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效力 〔一〕附条件合同生效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将来不确定实现
的事实的发生与否,限制其法律(fǎlǜ)行为效 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假设甲的儿子不从外地回来结婚,甲将 房子租给乙;果实成熟时等〕 条件主要有生效条件、解除条件等。
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合同的生效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合同的生效有何区别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合同的生效有何区别。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开展,合同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可见,签订书面合同可以防止因采用其他形式的合同而造成合同的效力瑕疵,怎么样签订合同才能减少风险呢?也许"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合同的生效有何区别"就是你要找的,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
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合同的生效有何区别劳动合同的成立,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协议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合同之成立最一般的表现就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
但是劳动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着合同生效, 比方附有条件合同, 要等到条件成就之时合同才发生效力。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假设干问题的通知》第五项规定: 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
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 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
在大多数情况下, 劳动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在同时的。
劳动合同的生效, 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 此时这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在法律上产生效力, 劳动关系也自合同生效时建立。
对于合同的生效, 一般要求符合下面三个条件:(1) 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具有相应的行为才能。
行为才能是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有法律上认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 一个10 岁的小孩不具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才能, 因为法律上认为一个10 岁的小孩根本不可以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含义、性质以及法律后果。
通常, 年满16 周岁、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才能的。
(2) 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
任何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当然由于法律上谁主张, 谁举证的仲裁诉讼的举证责任制度, 假如劳动合同一方要提出自己是因欺诈、胁迫而签订合同, 那他就应该举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3) 订立的合同不得违背法律的强迫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严格区别两者在法律上的意义,有利于准确认定合同法律关系及合同效力。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合同理论和实务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新台同法第一次明确地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区分开来,体现了合同立法技术的进步,但二者仍然存在众多差异,需要进一步区分(一)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法律约束。
此概念表明合同的订立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缔约能力的人,合同的成立只是合同订立的结果。
合意是合同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基于此,確定合同是否成市要判断双方当事人的缔约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达成合意。
而缔约的这一过程合同法将其表述为要约、承诺。
缔结合同主要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双方通过自由的协商,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合同即告成立,甚至通过当事人能充分表明其合意的行为,合同也能成立。
(二)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条件并实际对当事人产生的法律约束。
因为合同成立并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才能实现当事人在缔约时所期望达到的预期效果。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不成立的合同当然不存在是否生效的问题(三)二者的区别1、二者的概念和性质等内容不同,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概念和本质上是不同的、合同的成立仅证明了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合同关系。
它所解决的主要是合同的有无问题,属于对合同的事实上的判断。
一旦当事人根据特定合同的性质要求而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便宣告成立,但是合同的成立只是解决了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意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已经成立的合同都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而合同生效则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开始发生履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属于合同的效力范畴。
解决的是已经存在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合同生效属于法律上的判断。
2、二者的要件不同。
就合同的成立条件来看,它是承诺的生效,即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法律效果和条件上有所区别。
1. 合同成立:
-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合同关系的过程。
- 合同成立的条件通常包括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一方提出的合同条件,承诺是另一方对这些条件的接受。
- 合同成立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初步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合同尚未产生法律效力。
2. 合同生效:
-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开始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状态。
- 合同生效的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等。
- 一旦合同生效,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简而言之,合同成立是合同关系的开始,而合同生效则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开始。
合同成立不一定意味着合同生效,只有当合同满足特定条件后,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在合同法理论界,学者们对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问题一直存在争议,形成两种迥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合同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它们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非当事人的意志所能决定。只有它符合合同的生效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笔者认为,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它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因此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所谓合同的法律效力,只不过是强调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性,而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一样当然产生法律效力。对于已生效的合同而言,事实上反映了两个方面的意志,决定了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首先,合同的成立仅仅反映的是当事人的意志,即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它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决定了合同的成立;其次,合同的生效反映了国家的意志,即国家法律对已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认可或称价值判断,它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决定了合同的生效。由此说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合同的成立是事实问题,合同的生效是法律问题。事实问题应当通过审判活动和民事证据规则来查明,而法律问题则应通过适用法律来判明。只有在查明合同成立的基础上才谈得上确认合同效力的问题。换言之,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不成立的合同不存在生效问题,而成立的合同也并非当然有效。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应加以区分。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一个意思吗?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一个意思吗?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一个意思吗?其实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内容判断上不一致、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不同三个方面。
下面我为您详细介绍!一、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
合同的成立只需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在表面上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问其意思表示背后的真实性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
而合同生效的确认既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合法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又要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成立的判断侧重于对合同表面状态的考察,而合同的生效则侧重于对合同实质内容的考察。
如果将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混同起来,那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则无法判断。
二、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
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
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合同成立的条件只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问题,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不仅涉及到当事人,还涉及到法律的要求问题。
两者虽然都涉及到意思表示一致,但二者的侧重点又有所不同。
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则进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实性。
即使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但如果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受一方的欺诈、胁迫,合同是否生效就需留待进一步的探讨。
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实践意义
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实践意义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形成合意。
然而,成立未生效的合同并不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法定的不作为义务和合同有关的法定附随义务。
同时,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义务也可能受到限制。
合同生效则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具体表现为从权利和义务方面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强制。
如果义务人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权利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履行,并可要求义务人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其实是一个递进的过程,首先当事人签订了合同之后,正常情况下意味着合同成立,若是签订的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同时签订合同的主体也是适格的,一般来说此时合同才会生效,而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如借款合同,通常是在交付了借款之后,合同才会生效。
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实践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而合同生效则表明合同已经获得了法律的保护和确认。
因此,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有助于明确合同是否真实存在,避免因误解而引发的纠纷。
二、区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如果因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生效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区分合同成立与生效有助于明确责任性质,确保责任追究的准确性。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构成要件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构成要件内容摘要:合同成立制度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而合同生效制度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
合同成立与生效又有着密切的联系。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合同生效则是合同依法成立的结果。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构成要件不同1、合同的成立的要件。
合同的成立,是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在这里,合同成立的前提是“依法”,说明合同的成立应当具有法定的构成要件。
联系《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中关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订立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合同的内容),合同的订立方式及过程等的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几点:一是主体上的要求,当事人为双方或者多方。
合同通常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但是,也有一些合同是三方或者三方以上的当事人订立的。
就合同的成立而言,当事人为双方或者多方就可以了,至于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即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则在所不问,因为这些属于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对合同的成立不产生影响。
二是内容上的要求,具备了合同的必要条款,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合同即可成立。
三是形式上的要求,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1、合同生效的要件所谓合同的生效要件,是指使已经成立的合同发生完全的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法律条件。
正如《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这就意味着,“依法成立”是合同的有效条件,也即有效合同必须是已经成立的合同,而且其主体和内容都合乎法律的规定。
什么合同是无效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什么合同是无效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会计实务, 会计实操]0、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回扣条款是否有效?答: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 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
不存在合法的回扣, 收受回扣都是违法的, 《刑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违反国家规定,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归个人所有的”, 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论处。
《刑法》“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 违反国家规定, 收第385条第2款也规定: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归个人所有的, 以受贿论处。
”2、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答: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大多数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 应按规定, 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生效。
另外当事人如果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 条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
3、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答: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生效, 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成立, 但是合同是否生效却要满足更高的条件, 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 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结语:学习财务会计, 要注意两个不良, 一个是“营养不良”, 没有一定的文史基础, 没有科学理论上的准备, 没有第一手资料的收集, 搞出来的东西, 不是面黄肌瘦, 就是畸形发展;二是“消化不良”, 对于书本知识, 无论古人今人或某个权威的学说, 要深入钻研, 过细咀嚼, 独立思考, 切忌囫囵吞枣, 人云亦云, 随波逐流, 粗枝大叶, 浅尝辄止。
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编辑整理。
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合同的生效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合同的生效有何区别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合同的生效的区别描绘:劳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劳动法律关系建立过程中的两个关键步骤。
劳动合同的成立通常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而合同的生效那么意味着合同条款开场具有法律约束力。
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成立并不等同于生效。
合同的生效可能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如法律要求的备案、批准等。
理解这两者的区别对于用人单位和员工来说至关重要,它有助于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的规那么。
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____乙方〔员工〕:____一、合同前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老实信誉的原那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的成立是指甲乙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表达出来。
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认同,是合同关系建立的第一步。
三、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条款开场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生效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法律要求的备案、批准等。
四、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在____岗位上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七、劳动报酬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的工资制度,每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为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奉献,可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合同生效的要件及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生效的要件及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合同法》第44 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合同成立与生效未作出严格的区分,从而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等同起来。
本文对合同的生效要件和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进行简要介绍,仅作参考。
一、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
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
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
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1. 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答: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
合同成立时合同生效的前提。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使合同生效,产生约束力,从而实现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如果合同不能生效则合同等于一纸空文,当事人也就不能实现订约目的。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构成要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
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
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
(二)发生时间不同。
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
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经过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
(三)法律效力不同。
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未得到法律认可,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成立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肯定评价,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国家意志,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四)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成立主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问题,而不涉及国家意志,因此如果合同不成立,产生的法律责任只涉及如缔约过失责任、返还财产等民事责任而不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而无效合同因为在性质上根本违反国家意志,因此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会引起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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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什么不同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什么不同1.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内容判断上面是不一样的。
2.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适用规则上面是不一样的。
3.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要件上面是不一样的。
在我国还没有制定《合同法》之前,对于合同的成立以及和同的生效是没有作出明确的区别的,但是在《合同法》制定并且开始执行之后,对于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做出了明显的区分,那么在我国的《合同法》里面,对于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主要的区别有以下这几点:▲1.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内容判断上面是不一样的。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的成立指的就是整一个签定合同的过程已经结束,并且完成了,意思就是说签订合同的双方对于合同当中的主要内容形成了一样的意见。
然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合同的生效,所谓合同的生效指的就是在法律要求的前提之下所成立的合同,并且这个合同具有的相关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成立是相对来说比较直观的,也就是一个直观的事实判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合同是否存在;但是合同的生效相对来说就没有那么直观了,生效主要注重于在法律判断上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合同本身是否具有相关的法律上面的效力。
对于合同的成立,最终所显示出来的结果就只有合同成立了,或者合同不成立。
但是对于合同的生效,最终显示出来的结果并不止两种,可能是合同已经生效了,或者是合同没有效力,或者是合同的效力待定,还有合同效力的变更,合同效力的撤销等等,比较多的情况。
对于合同的成立,先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只需要对合同上面所描述的内容没有异议就可以了,但是描述的内容背后的合法性是没有涉及的。
但是对于合同的生效来说,一个合同是否生效还需要看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关的合法性,并且所签定合同上面的内容的合法性也要核查。
所以,总的来说合同的成立主要侧重于表面的形式,而合同的生效则主要侧重于内在的内容。
▲2.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适用规则上面是不一样的。
合同的成立所适用的是自愿的原则,也就是说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只要有签订合同的能力以及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来签订的合同,那么对于合同当中的条款是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合同就可以成立。
合同生效的要件及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合同生效的要件及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六点区别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六点区别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只有已经成立的合同,才存在是否生效的问题,即生效的合同必然已经成立;但成立了的合同未必就已经生效。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表明了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
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由此可见,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合同是由双方或多方之间发生的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不能构成合同。
这就意味着,成立一份合同,其主体必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其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合意。
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中规定为要约、承诺,因此,合同的成立必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协商一致,即达到合意。
所谓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
但这种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拘束力,因为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它只是强调缔约双方当事人的拘束性,而这种拘束性并非来源于当事人的意志,而是来源于法律的赋予,也就是说,因为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利益,因此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则依靠国家强制力强制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这里强调的是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
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即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是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
例如,一份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其合同的生效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则仍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法合同从合同成立时起具有法律效力,而违法合同虽然成立但不会发生法律效力。
结合具体案例论述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
结合具体案例论述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区别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
在中国合同法制定以前,中国的法律体系并未明确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如《保险法》只规定合同的成立,《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只规定合同的生效。
合同成立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在关于合同的成立要件上,学者中有不同的观点。
有的认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三个:一是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且当事人须有行为能力;二是合同的内容应适于发生债权,即应为确定、可能、适法及社会的妥当;三是合同的各意思表示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有人认为,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一是须有双方当事人;二是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三是须意思表示一致。
有的认为合同的成立要件为:一是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二是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三是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有的认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一是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应有双方,且须是相互独立的权利主体;二是标的;三是意思表示。
上述各种观点都是有道理的,但我们认为,在认定合同成立的要件上有必要将合同的订立与合同的成立区分开、将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区分开。
例如,将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合同的标的即内容的确定、可能、适法等也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显然是将合同的生效要件与成立要件混同,而订立合同的目的则应属于合同订立的要件。
我们认为,从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的关系上说,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有合同的订立未必就有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也未必就是合同生效。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
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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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一、合同成立的定义
合同成立是指当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表达出意愿,形成合同的过程。
合同成立是合同关系产生的起点,标志着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开始形成。
二、合同生效的定义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效力开始发生作用,各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履
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合同生效是合同关系产生效力的时间点。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1. 时间点不同:
合同成立是指当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表达出意愿的时候,合同即
成立;而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条件,合同开始发生效力。
2. 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通常包括主要条款的达成一致、双方意愿的表达等;而合同生
效的条件通常是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或者经过特定程序的确认等。
3. 法律效力不同:
合同成立后,各方之间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合同生效之前,各方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只有合同生效后,各方才能依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4. 终止风险不同:
合同成立后,尽管合同还未生效,但各方已经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例如因对方
违约导致的损失;而合同生效后,各方更加有保障,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 附条件合同的区别:
有些合同是附条件合同,即合同成立后还需要满足特定条件才能生效。
在这种
情况下,合同成立是指达成一致并表达意愿,但合同的生效则取决于满足特定条件,如经过法定程序的批准或特定事件的发生等。
总结:
合同成立是指各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并表达出意愿的过程,合同生效
是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条件或者经过特定程序的确认等,合同开始发生效力。
合同成立是合同关系产生的起点,合同生效是合同关系产生效力的时间点。
合同成立后,各方之间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合同生效之前,各方不能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合同生效后,各方更加有保障,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附条件合同,合同成立是指达成一致并表达意愿,但合同的生效则取决于满足特定条件。
以上是关于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的详细解释,希望能满足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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