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办法一、因工作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需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审批表》(式样见附件1)由利用单位指派至少2 名在编在职在岗的中共正式党员工作人员到档案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查档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利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管档部门批准。
档案管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二、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
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审批表》(式样见附件2),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报管档部门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留存借档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备查后借出。
城区内必须在5 个工作日内归还,城区外必须在10 个工作日内归还,不得擅自转接他人。
三、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四、各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查阅注意事项。
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依纪按规照章给予处理。
五、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审批表内容项目查档对象姓名单位职务政治面貌查档人员查档事由(如需复制,须明确提出复制要求并列出材料明细)查档内容查档单位意见领导签字:(公章)年月日审核审批意见主管部门意见领导批示年月日年月日注意事项:1.“查档对象”、“查档人员”、“查档事由”、“查档内容”、“查档单位意见”等栏目均须认真填写。
2.查档对象和查档人员在 3 人以上时另附名单,并在所附名单上加盖公章。
3.查档单位领导签批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办理有效。
4.档案管理机构须留存查档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于本表后备查。
附件1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审批表内容项目借档对象姓名单位职务政治面貌借档人员借档事由(如需复制,须明确提出复制要求并列出材料明细)借档内容借档单位意见领导签字:(公章)年月日审核审批意见主管部门意见领导批示年月日年月日注意事项:1.“借档对象”、“借档人员”、“借档事由”、“借档内容”、“借档单位意见”等栏目均须认真填写。
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制度一、制度背景干部人事档案是干部工作的紧要构成部分,具有特别紧要的参考和证明作用。
目前,通过数字化方式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存储,能够有效地保障档案的保存和利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加强对干部档案的借阅和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保障档案安全,订立了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制度。
二、制度内容2.1 借阅范围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制度的借阅范围是对外开放的。
干部人事档案涉及干部的入党、工作、晋升、调动、培育、嘉奖、处分、离退等方面的情况,如因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等需要的,应在必要时开展借阅。
2.2 借阅流程2.2.1 借阅申请•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表格方可申请,申请表格应当写明借阅目的、借阅人、借阅时间等信息。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接到借阅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借阅申请材料并提出看法,对通过审核的申请者,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其来看档案。
2.2.2 借阅管理•借阅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工作人员须由档案馆内工作人员陪伴前往档案库接待,并足额缴纳存档保证金;•在档案借阅过程中,借阅人员应当敬重干部个人隐私和工作机密,严格遵守隐秘保密制度,严禁私自复印、拍摄、录音、录像等,不得任意更改、移动档案材料;•借阅期间内不得无故拖延,如需延期,须提前提交申请,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延期;•借阅结束后,经过工作人员检验确认无误后,退还档案同时返还已缴存档保证金。
2.3 档案保管和利用干部人事档案应当适时进行数字化并备份,确保档案保存完好。
管理人员应当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严格掌控档案访问权限和范围,防止泄露。
借阅管理应当建立档案借阅管理系统,实现档案历史信息和维护管理信息的有机结合和共享。
同时,加强档案利用和讨论,为党的业务工作服务。
三、制度考核为了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借阅制度,建立考核评估制度,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定期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对于存在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需引起重视并进行整改。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档案调阅与借阅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档案调阅与借阅规定一、背景介绍干部人事档案是管理各级组织中干部个人的重要信息和资料记录,对于干部选拔任用、晋升职级、纪律审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及时提供,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档案调阅与借阅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二、档案调阅规定1.调阅权限档案调阅权限应根据干部的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进行划分,确保调阅权限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调阅申请调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档案调阅申请表,明确调阅的目的、时间范围和必要性,并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3.调阅程序调阅档案应该有固定的程序,包括提交调阅申请、审核、调阅环节等,各个环节均需有明确的责任人进行操作,确保程序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4.保密与安全调阅档案涉及到干部的个人信息,必须做好保密工作,避免泄露隐私,同时加强档案室的安全措施,防止档案的失窃或损坏。
三、档案借阅规定1.借阅条件档案借阅应满足特定的条件,包括有借阅需求的工作单位或个人,具备相关权限和管理人员的同意等。
2.借阅申请借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借阅申请表,明确借阅的目的、时间范围和必要性,并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借阅。
3.借阅期限档案借阅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借阅期限,需提前提交申请并经主管单位批准。
4.借阅责任借阅单位或个人应妥善保管档案,防止遗失、翻阅、拒不归还等情况发生。
借阅期满后,及时归还档案,并经过档案管理人员的核实。
四、档案调阅与借阅管理措施1.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档案调阅与借阅规定,明确相关的流程、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2.完善档案室设施档案室应具备适当的储存设施和安全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了解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流程,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上级主管单位应加大对档案调阅与借阅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标准版)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一、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并经人事科长初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查(借)阅。
二、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要爱护档案,严禁圈划、涂改、抽换、摘抄、拍摄、复制,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个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四、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须持查阅部门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
五、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阅,须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
如需续借,应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续期不超过3天。
外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携带回家,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六、严禁在查阅档案时喝水、吸烟,谨防损坏档案。
七、外单位人员查阅我院干部人事档案,须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介绍信》,经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八、借出档案,应清点登记;
收回档案,应在核对无误后放归原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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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
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一、干部档案主要供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政审、案件审理、出国、工资福利待遇、治丧等情况时使用,其他情况一般不予提供。
查阅干部档案,必须由两名中共正式党员干部共同进行。
二、查(借)阅干部档案,须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不得用介绍信代替),经提供查(借)阅单位负责人批准。
提供查(借)阅单位应履行登记手续。
任何组织不得批准任何个人查(借)阅本人及本人公务回避对象的档案。
三、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
确需借出的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
借阅单位对借阅的档案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不得擅自转借。
提供借阅的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归还的档案要认真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追查。
四、查阅档案要在阅档室或指定地点进行。
严禁查阅者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划圈、增删或折叠、损坏档案材料。
查阅时严禁吸烟。
查(借)阅者不得泄露档案内容;未经提供查(借)阅的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档案内容。
五、干部档案管理部门一般不为他人提供旁证材料,确属需要提供的,只能提供客观记载。
干部档案材料收集送交归档制度一、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组通字〔1996〕14号)的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地收集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等方面材料。
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均应建立健全收集、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工作制度,对收集、送交材料的要求与时间作出统一规定,定期定向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主动地向有关单位收集新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形成材料的部门应当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按要求将材料送交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四、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发现干部档案中缺少材料,应及时补充收集;收集或送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
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2名中共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6、未经档案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档案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干部死亡、办理退休允许借一次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必须是正科级单位政工人员,并填写借出登记.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最多不超过15天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个月内完成;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或丢失.7、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复制干部信息,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贮有保密信息的载体严禁外传.软件应由专人保管.8、利用干档信息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入党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干部材料,充实档案内容.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和“干部自传”,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5、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7、认真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1、对收集的干部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复制方可归档.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2、县及相当于县经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4、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5、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6、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7、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8、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七、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1、严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八、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度1、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应建立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3、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6、发现递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保管应管干部的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3、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的转递;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7、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8、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9、定期向档案管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干部人事档案外借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外借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外借制度是指允许干部个人或相关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阅干部的人事档案,以便开展工作或满足某些需求的制度。
该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需要外借档案的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借阅的目的、时间和范围等。
同时,需要提供借阅者的身份证明和相关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
2. 审批: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给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流程一般包括对借阅目的的合理性和需要借阅档案的紧急性的评估。
审批通过后,会发放借阅许可证或类似的凭证。
3. 档案管理: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根据借阅许可证或凭证进行档案的出库操作,记录借阅者的信息、借阅时间和借阅范围等内容。
在借阅期间,原档案单位会进行监管,保证借阅行为的合法性和档案的安全。
4. 借阅使用:借阅者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使用借阅的档案。
借阅者需要承担档案使用过程中的责任,包括保密档案信息和防止丢失损毁等。
5. 归还归档:借阅期限届满后,借阅者需要将借阅的档案归还给原档案单位。
同时,原档案单位将按照规定对归还的档案进
行核查和归档处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干部人事档案外借制度的设立有助于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效率,满足干部个人或单位开展工作的需要,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监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干部人事档案室上墙的8项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室上墙的8项管理制度(一)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制度一、查档原则1、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因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入团、出国(境)、福利待遇、治丧等工作需要,准予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干部亲属入党、入团、升学、参军等政审,应由干部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据证明材料,调查人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编史修志和撰写人物传记等,一般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可直接向干部本人采访;如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因年迈丧失记忆,有病不能口述、书写,可查阅其履历和自传的有关部分。
凡因了解干部入党、参加工作时间等与他人经历有密切关系,而该干部已经死亡或因病不能口述和书写,无法直接提供情况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须查阅其人事档案取得证明材料的,要从严掌握,经批准后,只能查阅有关材料。
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周。
4、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非党领导干部和非组织人事部门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因工作确需了解干部的情况时,需经党委(党组)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有关情况。
二、查档手续1、查阅单位必须填写《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不得凭借调查介绍信和行政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查阅中央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由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组织部,省直各局以上单位党组,省属高等院校、企业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核,并请示中央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前去查阅。
3、查阅省委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由各地级以上市党委组织部,省直各局以上单位党组,省属高等院校、企业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
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省内跨地区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各市党委组织部互相联系办理。
5、查阅本单位(部门)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本单位管理干部的部门。
人事档案借阅制度(5篇)
人事档案借阅制度一、查阅事由:第一条根据____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____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的可提供查阅干部档案或查阅有关材料:(一)因对干部考察、任免、调动、聘任、审干、____处理、入党入团、参军、出国、职级待遇、治丧等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
(二)政法、安全、保卫等部门因侦查、审理和取证,必需通过人事档案取得旁证材料的,可查阅有关材料。
二、查阅人员范围:第二条查阅人事档案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除人事、____干部确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查阅同级、上级或本部门以外人员人事档案。
第五条为便于档案利用、管理和保证档案安全以及保护国家____和个人隐私,日常接触人事档案的人员应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三、查阅手续:第六条查阅人事档案应填写《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审批表注明阅档人姓名、政治面貌、阅档原因及所阅档案的姓名、职务。
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查阅同级人员的档案,下级不得查阅上级人员档案。
第七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阅人将《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交于档案管理人员,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一)档案管理人员验明《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及相关证件后,查阅人应在相应登记簿册上登记,然后档案管理人员将被查阅人员档案交其查阅。
(二)归还后的档案由档案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阅档人方可离开档案室。
四、查阅要求:第八条查阅人事档案一般限在人事档案阅览室。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须经档案工作人员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借出档案应于一周内归还,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向档案办公室说明原因。
第九条休假期间人事档案停止外借,已经借出的档案在休假前应一律归还入库。
第十条阅档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不得转借人人或向他人汇露档案内容。
阅档时如须摘录档案内容,必须摘录到保密本上,并由____人事部门在适当时候予以销毁。
第十一条未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复制人事档案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档案借调与调阅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档案借调与调阅档案管理是组织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尤其对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更为关键。
在干部选拔任用、晋升、调整和考核等方面,档案起到了重要的参考和决策作用。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档案借调与调阅是常见的行为,本文将探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档案借调与调阅。
一、档案借调档案借调是指将某个档案文件从一个单位或部门借取,并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使用或参考。
档案借调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特定需求,如干部选拔委员会需要借调被考核人员的档案进行评审和评估。
在档案借调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 合法合规:档案借调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应签署正式的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限和借调目的,确保合法合规。
2. 保密性:档案中的个人隐私信息应得到严格保护,借调单位必须保证档案的保密性。
在档案借调过程中,严禁将档案内容外泄或用于其他目的。
3. 及时归还:档案借调的时间范围应明确,并在借调期满后及时归还原单位。
若需要延长借调期限,应与原单位进行协商并得到书面授权。
二、档案调阅档案调阅是指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对档案进行临时查阅或参考。
干部档案的调阅通常发生在干部选拔、任免或考核等环节中。
以下是档案调阅的一些要点:1. 临时特权:档案调阅应被视为一项特权,只有特定权限的人员才能进行调阅。
需要调阅干部档案的人员应该是经过严格审批和授权的。
2. 确定目的:档案调阅前必须明确调阅的目的和需求。
调阅人员应按照事先设定的目标进行查阅,不得超出授权范围或滥用职权。
3. 记录与追踪:档案调阅过程中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调阅人员、调阅时间和目的等信息。
调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留下调阅记录,以备日后查询和跟踪。
三、加强档案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借调与调阅需要在严格的管理下进行,以保障档案安全和合法性。
为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档案管理:1.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借调和调阅的相关规定,确保每个环节的规范操作。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样本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1、查阅干部人事档案者,必须是二名以上____员干部,并持有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
其他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予提供查阅。
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在阅档室内或指定地点查阅。
阅档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违者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提供。
4、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须申报理由,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借用部门要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借阅期限最长为二周,如需延长,必须办理延期借阅手续。
档案送还后,要认真核对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5、外单位欲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前来查阅。
6、公安、安全、检察部门、公证处等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也应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
因需要而摘录档案内容的,须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对其摘录部分,由档案管理人员与原文核对无误后,写明材料出处及日期,加盖部门公章。
对摘录复制的材料除必须留作证据外,一律由查阅单位负责销毁。
7、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二、干部人事档案鉴别归档制度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文件要求,注意跟踪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将反映干部的德、能、勤、绩、谦等方面的正式材料收集归档,不断充实档案内容。
2、归档的材料必须是正式材料。
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部门)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人事档案查借阅转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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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查(借)阅、转递制度
一、人事档案主要是为组织人事部门在进行干部考察、任免、政审、入党、职称评审、工资待遇、调动、出国等工作时使用,其他人员一般不予提供。
二、查(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须办理审批手续,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经人事处长审批后,方可提供。
欢迎光临人事处
三、档案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如超期须办理续借手续。
借阅者不准涂改、圈划、抽取、复印、撤换档案材料,不准泄漏档案内容,不得交由无关人员翻阅。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
如因考研等原因必须查阅个人有关学习成绩等材料的,填写《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经人事处长审批后,由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予以提供,非档案管理人员不能进入档案室。
五、因工作需要转递档案时,经人事处长审批,由管理人员详细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将档案密封后,经机要邮寄或专人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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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八项制度范本(三篇)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八项制度范本一、档案建立制度:1. 对于新任干部,应在任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立个人档案,并将档案移交至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2. 档案应包括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培训情况等内容,并定期更新。
二、档案保管制度:1. 档案室应设立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与保管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2. 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泄露等情况的发生。
3. 档案柜应设密码锁,只有授权人员方可打开。
三、档案查询制度:1. 干部本人可以随时查阅自己的档案,但需要提前预约,并由档案室工作人员监督。
2. 他人如需查询档案,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并经审批后才能进行查询。
四、档案借阅制度:1. 干部可以申请借阅自己档案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但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2. 他人如需借阅档案,需提供合理的理由,并经审批后才能进行借阅,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五、档案整理制度:1. 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清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编号和归档规则进行整理。
六、档案备份制度:1. 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2. 档案的备份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七、档案销毁制度:1. 对于失效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应有完善的程序和记录,并由多人参与,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和可靠。
八、档案安全保密制度:1. 档案室工作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 对于涉密的档案信息,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不被泄露。
以上就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八项制度的范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八项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根据《____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人事档案查询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一、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党员管理等,可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二、干部录用、聘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教育培养、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退(离)休、社会保险、治丧等,可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三、巡视、巡察,选人用人检查、违规选人用人问题查核,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案件查办等,可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四、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人物传记,举办展览、纪念活动等,可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五、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查阅档案。
任何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有亲属关系人员的档案。
六、查阅、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应有两名正式中共党员干部持《查阅、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
七、非本单位工作人员查档,原则上不予查(借)阅,
特殊情况需查档的,需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查阅。
八、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档案材料;复制、摘录的档案材料,应当按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不得给无关人员传看,用完后应自行销毁。
九、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应注意保持档案清洁,不准拆散档案和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画、污损或抽取档案材料。
十、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如超期使用,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十一、借阅单位对借阅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妥善保存,保证安全,不得转借、复制、抽撤档案材料或交干部本人和无关人员翻阅。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5篇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5篇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1一、查借阅单位应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派2名中共党员按照借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越级查借阅干部档案。
二、档案管理单位,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
三、只允许查阅批准查阅的内容,查借阅单位或个人需要摘抄、复制档案内容的,必须经档案管理单位同意后才能摘抄,复制。
四、查借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污损档案材料,不得泄露和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犯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五、任何个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六、除干部死亡撰写生平材料需要外,干部档案一律不外借,如因其他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要经档案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限15天内归还,借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2干部人事档案的提供利用,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查阅、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规定和有关部门的工作需要,遵循规定的审批程序,提供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借用或提供人员的情况和证明、证据材料的工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制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查借阅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严格管理、安全保密、规范程序、方便利用,对查借阅我院干部档案作如下规定:一、查借阅单位范围1、本院各单位、各部门可直接申请查阅;2、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查借阅我院干部档案。
因工作确需查借阅的,按照隶属关系或人事关系由相应主管单位代为查借阅。
二、查借阅事由有下列用途之一的,经批准后可以查借阅干部档案:1、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境)、退(离)休、工资待遇、治丧、制作档案副本等组织人事工作;2、办理案件;3、办理社会保险、公证;三、查借阅手续查借阅我院干部档案,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新乡学院查阅干部档案申请表》(详见附件,各单位可下载打印)。
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篇一: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档案资料查(借)阅制度一、外单位和个人到档案馆查阅未开放档案资料,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方可查阅。
(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查阅已开放的档案资料,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即可。
二、凡需查阅重要档案,须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资料,只能在阅览室阅看,一般不得借出,如确需借出,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四、查阅档案资料时,严禁吸烟和在档案上涂改、划圈、拆散、划杠、加注、私取、剪割和折叠,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五、查阅时均要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并按规定支付一定的档案保护费、复印费等。
六、查阅档案资料者,未经同意一律不准摘录、复制、照像。
确需摘录、复制档案资料的,要经档案工作人员同意,重要的需经局长批准。
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需经本馆人员核对后盖章方能生效。
提、调个人档案的,必须由工作人员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七、凡在档案室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不得向外公布。
档案销毁制度一、对保管期限已满的种类档案,档案管理员必须登记造册并提出存毁意见,提请鉴定小组鉴定,确认已失去继续保存价值的,须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进行销毁。
二、销毁时,档案管理员应会同监销、保卫人员在指定地点,共同负责监销。
三、销毁后,档案管理员、监销和保卫人员应同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和注明日期。
篇二:档案查(借)阅制度档案查(借)阅制度一、公司有关人员查阅档案须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经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档案。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有身份证与组织介绍信,注明利用身份和利用档案的目的、范围,经档案形成部门与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阅览,未经批准,不得将案卷带出档案管理中心。
如确需借出的,必须经档案形成部门领导批签,方可借出。
外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七天,超期借阅,及时催还。
四、要爱护档案,不得将档案任意拆卷、勾划、涂抹、抽换、污损、划杠、折角、添字、损坏,不得遗失,查阅时严禁吸烟,吃零食。
2024年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人事档案查阅制度人事档案查阅制度范本篇11.查(借)阅人事档案必须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经人事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查(借)阅手续。
2.任何组织不得批准任何个人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本人公务回避对象的档案,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人事档案。
3.公安、司法、检察、安全部门、公证处等需查阅人事档案的,应持《查阅人事档案审批表》和查档者本人工作证,由组织人事科陪同查档。
4.亲属入党、入团、参军、升学、参加工作等政审,需了解其父母情况者,不得查阅其父母档案,而应由其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5.人事档案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借阅人员须在《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上说明理由,并经批准方可借出。
借出的档案须指定专人保管,不得转借,不得把档案交无关人员或本人翻阅。
借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天,若需延长使用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
6.查(借)阅人事档案,使用单位应派中共-党员进行查阅。
非中共-党员不得查借阅人事档案。
7.查(借)阅人事档案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8.查(借)阅人事档案人员,查(借)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摘抄、复制、拍摄档案内容。
9.查阅人事档案时,查阅人员应在档案室或管档人员指定地方进行查阅,严禁吸烟,防止档案材料被破坏。
10.查(借)阅人员在查(借)阅人事档案前,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进行查(借)阅登记,查阅后,应及时注销登记。
人事档案查阅制度范本篇2一、查档原则1、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因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入团、出国(境)、福利待遇、治丧等工作需要,准予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干部亲属入党、入团、升学、参军等政审,应由干部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据证明材料,调查人不得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的紧要依据,对于保证干部队伍的素养和行政工作的顺当开展起到了至关紧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存储和使用,各级机构都建立了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干部人事档案的基本情况干部人事档案是记录干部人才情况和履历的紧要文件,重要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降生年月、籍贯、学历、专业、入党时间等;2.工作经过:包括工作单位、工作时间、职务等;3.任免情况:包括任职和被革职的情况;4.教育培训:包括教育培训的情况、获得的学位、职称等;5.个人考核:包括考核结果。
干部人事档案的存储单位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干部的单位内存储,称为单位干部档案;另一种是在人事部门存储,称为人事档案。
二、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的基本内容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重要包括以下内容:1.查看权限官方提出,以下人员可以查看干部人事档案:1.单位重要负责人;2.人事部门工作人员;3.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4.组织人事部门领导;5.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6.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查看程序干部人事档案的查看程序一般为以下几个步骤:1.获得查看权限;2.联系相关工作人员;3.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4.供给身份证明,并接受审核;5.查看干部人事档案。
3.查看注意事项为了保障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干部人事档案查阅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查看人员不得任意复制、借阅档案;2.查看完毕后,需适时将档案归位,并确认档案未发生翻动的情况;3.如有档案损坏或遗失,需适时上报。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的意义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干部管理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至关紧要。
一方面,干部人事档案作为紧要的干部信息资源,通过订立查阅制度可以保证这些信息得到统一、规范地管理和利用。
只有全面统计、分析和评估干部人才库的情况,才能为干部选拔和培训、干部人才的合理配置供给有力支持和依据。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doc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一、凡因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及落实政策等,
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手续:
1、查阅中央组织部管理的干部档案,必须由局级单位党委(党组)
写出查档报告,报告要写明被查阅人的姓名、查阅理由及查阅人姓名、政治面貌,到市委组织部档案室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再报给中组部同意后方可派人查阅。
2、查阅市委管理的干部档案,由局级单位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
表”,经单位党委(党组)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查阅。
3、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需要借出的,应在“查阅干部档案审
批表”上说明理由,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借阅。
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用毕按时归还。
如需超期使用,应补办续借手续,无故超期者要进行批评。
4、查借阅档案时要妥善保管,不准从中抽走材料,不准涂改、勾划;
不准转借,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5、档案室人员,对外单位查阅干部档案中的情况,不负责出具任何
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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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保密原则: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应严格保密,保护个人隐私。
2.审批原则:档案查阅应具备合法性,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责任原则: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依法责任明确,责任到人,实现责任追溯。
4.效率原则:尽快为用户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二、查阅对象
1.干部单位指定人员:干部单位可以指定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人员,具体人员由干部单位负责申请。
2.干部个人:本人需要查阅自己的干部档案,应当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干部单位审批后方可查阅。
3.法律规定查阅: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单位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可以根据法律程序提出申请。
三、档案查阅的方式
1.现场查阅:干部个人和单位指定人员应当到档案管理机构现场查阅。
2.复印查阅:经审批后可以复制部分档案资料。
3.电子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实现电子档案查阅。
四、档案借阅管理
1.一般情况下,禁止借阅档案。
2.必要情况下,经过干部单位的授权和档案管理机构审批,可以借阅一定时间,借阅期限内不得离开本单位使用,借阅部门应当对借阅档案进行保密。
3.借阅归还资料清单,要求最后一次查阅人签字确认,如有遗漏,需要借阅部门履行借阅手续。
以上为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应当认真执行,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