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大集中的内涵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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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主要内容

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主要内容

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主要内容近十几年来,中国经济发展持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日趋优化,税收体系却始终处于不断完善、改革发展的状态。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中国政府在2018年提出了“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

根据此目标,到2022年,中国将确保在税收制度和技术改革方面取得重大进步,提高税收监管的实效性与针对性,不断完善税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

“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涵盖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深化税收体制改革。

在此背景下,中国将推动税种和征管改革,改革税收制度,加快建立遵循现代税收规则的税收体系,完善税收征缴管理,实现企业税收征缴和个人所得税征缴的合理关系和一体化。

二是开展技术改革。

中国将加快推动税收管理系统的集成和完善,采用新技术和新模式,加大税收技术改革力度,完善税收监管模式,形成数据化管理、行业分类管理、风险预警、智能审计、网络监管等融合办法。

三是完善税收管理体制。

中国将加快完善税收管理法规,明确税收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更加合理、公正、便捷的税收管理规则和制度,完善政府财税行政管理及形式审计制度,改革和完善税收法定监督机制,加强税收信息共享和异地管理机制。

四是提升税收监管水平。

中国将加强行业和地域税收监管,推动税务行政监管的符合性改革,深入推进税收行政效能改革,并探索税收转型机制,加快推进税收分析、信息技术监管等反洗钱、反腐败等重点领域的技术改革。

经过上述“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的推出,中国将在未来几年实现从税收体系和技术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进步,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税收现代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推动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力,希望中国能够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实现经济腾飞和社会进步。

税收现代化六大目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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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现代化应该是六大体系的统一,即“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的统一体。

税收现代化六大目标体系。

即: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也即“里子上的现代化”,查找当下的“六大差距",即,“面向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有差距;面向市场经济,职能转变有差距;面向法制中国,依法治税有差距;面向科技创新,信息管税有差距;面向事业需要,人才支撑有差距;面向国际潮流,合作竞争有差距”.以征管现代化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更快发展2014—10—08 10:30:00|来源:中国税务网-湖北省阳新县地税局太子镇征收处|作者:李名海国家税务总局描绘的税收现代化蓝图中,提出了建立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这六大目标,其中的征管体系以税法体系为根本,以税制体系为依据,以服务体系为基础,以信息体系为支撑,以组织体系为保障,既是有效履行税收职能、保障税制效能的重要手段,更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纳税遵从度和满意度的重要载体,科学、严密、现代化的征管体系建设在整个税收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可以说是举足轻重,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实现征管现代化我们要做好哪些功夫呢?一、促进纳税遵从由被动化向主动化转变在以往的征管实践中,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存在明显的不对等现象,纳税遵从成了纳税人对税务管理人员的被动服从。

因此必须促进征纳双方地位平等,合理划分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一是明确纳税人在税收管理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纳税人主动、负责的自我评价、自主申报机制,由纳税人对自我评价和自主申报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建立纳税人风险提醒、信息发布、结果追踪制度,对一般性的风险由纳税人在自我评价过程中进行自查整改,有效规避税务管理的风险性,充分体现纳税遵从的主动性。

关于省级数据大集中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思考

关于省级数据大集中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思考


作 的 开 展 征 管 问题 的 揭 示 征 管 现 状的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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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税强国的税务精神

兴税强国的税务精神

兴税强国的税务精神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这个过程中,税务精神的作用愈发凸显。

那么,什么是税务精神呢?税务精神,是指从事税务工作的公务员以及全社会人士,具备的一种负责、勤奋、诚信、创新、服务的精神状态。

它是一种高度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首先,税务精神要求公务员要具有责任心。

税务工作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位税务从业者都应该对自己的工作负责,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职责,做到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信任,维护税收的公平与正义。

其次,税务精神要求公务员要勤勉工作。

税收征管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公务员不断地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及时、准确地办理各项税务业务,以提高办税效率、方便纳税人,实现税收的稳定增长。

第三,税务精神要求公务员要诚信作为。

税收征管工作需要公务员具备高度的诚信意识,保证税收征管的公正、公平、公开,同时积极配合对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惩处,防范与打击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

第四,税务精神要求公务员要具备创新精神。

随着税收征管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发展,需要公务员具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探索和实践新的工作方式、方法和理念,以适应税收征管的新需求。

第五,税务精神要求公务员要服务精神。

税务工作是服务纳税人的工作,公务员应该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总之,税务精神是兴税强国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它既是公务员的职业基本素养,也是全社会人士应具备的社会责任和公民素质。

只有不断弘扬税务精神,才能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为国家的繁荣昌盛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中国税收大事记

新中国税收大事记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通过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其中第四十条规定了新中国税收制度建立的政策原则: 国家的税收政策, 应以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 照顾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需要为原则, 简化税制, 实行合理负担。

11月24日至12月9日财政部在北京召开首次全国税务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 (1)农民负担已经很重, 不能再加, 今后增加税收主要应该在城市工商税收上多想办法。

(2) 为简化税制,税种、税目应尽量减少。

(3)税率一般可按原有规定, 不使其降得过低。

全国范围的税收确定为十四种: 关税、盐税、货物税、工商税、印花税、交易税、存款利息所得税、薪金报酬所得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屠宰税、房屋税、地价税、牌照税。

这次会议还讨论制定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草案) 、《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草案) 等。

12月17日政务院第11次会议通过任命李予昂为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崔敬伯为副局长。

12月财政部召开了首届全国盐务会议。

会议为统一盐政、保证民食与国家收入, 讨论了1950年盐务工作的方针、任务、组织机构、产销关系和税收原则, 并作出决议报告政务院。

1950年1月1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正式成立。

1月20日政务院批准《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决定》。

对盐税采取“提高税额”与“税不重征”的方针,从量核定,就场征收。

3月12政务院公布了这一《决定》。

1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发布《关于1949年度合作社征税办法的联合通知》。

1月27日政务院第17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

准许海关总署于新海关税则未规定之前, 在输入货物方面暂用1948年的进口税则, 在输出货物方面暂用1934年的出口税则(1945年修正本) , 但某些方面须经政务院订正。

此次政务会议还通过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货物税暂行条例》、《工商税暂行条例》与《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暂行组织规程》等法规。

中国税务精神解读

中国税务精神解读

中国税务精神解读
中国税务精神即"税收精神",是指国家、政府和纳税人在税收征管和征税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态度和价值观。

它涵盖了多个方面,其中一些重要的核心概念包括:
1.合法合规:纳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的税收政策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

合法合规是税收精神的重要基石,强调税收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有任何违法或逃避税收的行为。

2.公平公正:税收精神强调税收征收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纳税人应当依据税法规定的原则和税收政策平等缴纳税款,确保税负公平分担。

3.诚信守法:纳税人应当诚实守信,按照法定程序如实申报纳税信息,并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政府和税务机关也应当保持公信力和诚信原则,对纳税人的税务行为进行公正、透明、便捷的监管和管理。

4.服务意识:税收精神强调政府和税务机关应当以服务纳税人为宗旨,提供便利、高效、规范的税收服务和税务管理,帮助纳税人理解和遵守税法规定,解决纳税人在税收申报和缴纳中遇到的问题。

5.税收贡献:纳税人的税收缴纳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精神倡导纳税人应当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这些税务精神体现了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和价值观,旨在维护税收制度的公平、公正和高效,保障国家财政的稳定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税务精神内容

中国税务精神内容

中国税务精神内容中国税务精神指的是中国税务机关在履行税收管理职责过程中所体现的一种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

这种精神是以服务纳税人、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为核心,注重公正公平、高效便捷的原则,体现了税务机关的责任担当和社会责任意识。

中国税务精神的核心是以纳税人为中心。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始终坚持以纳税人为服务对象,关注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便利的服务。

税务机关通过提供便利的办税环境、简化办税流程、优化服务质量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税收服务,让纳税人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中国税务精神的第二个特点是依法行政。

税务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依法查处偷税漏税行为,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同时,也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中国税务精神的第三个特点是高效便捷。

税务机关在履行税收征管职责过程中,注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税务机关通过推行“互联网+税务”,提供在线办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

同时,税务机关还注重提升工作质量,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源配置,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高效运行。

中国税务精神的第四个特点是廉洁自律。

税务机关在履行税收征管职责过程中,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原则,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确保税务机关的廉洁高效运行。

中国税务精神的第五个特点是创新发展。

税务机关在履行税收征管职责过程中,注重创新发展,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税务机关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智慧税务,提升税收征管能力。

税务机关还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税务机关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税收征管国际化。

中国税务精神是税务机关在履行税收征管职责过程中所体现的一种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

这种精神以服务纳税人、依法行政、高效便捷、廉洁自律和创新发展为核心,体现了税务机关的责任担当和社会责任意识。

中国税制必背知识点大一

中国税制必背知识点大一

中国税制必背知识点大一中国税制必背知识点税制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作为中国大一学生,理解和掌握中国税制的基本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中国税制的一些必背知识点,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与应用。

一、税收分类根据征收主体不同,中国税制可以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中央税主要由中央政府征收,包括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

地方税则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如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居民个人按照其取得的各项收入,缴纳的一种税收。

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主要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应当对其在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各项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则按照国际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

三、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依法缴纳的税费,征税对象为企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境内和境外的所得额中,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则按照国际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

四、增值税增值税是指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计征的税。

在中国,增值税是国家重要的间接税种,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具体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纳税人类型,税率也有不同的档次。

五、消费税消费税是按照特定商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销售额或数量计征的税。

消费税适用于特定的消费品,如高档烟酒、汽车、珠宝首饰等。

根据消费税法规定,消费税可由生产、流通、零售环节的纳税人缴纳。

六、资源税资源税是指对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进行征收的税费。

资源税是中国的一项重要税种,可以通过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来调节环境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鼓励节约型经济的发展。

七、关税关税是指国家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税费。

中国对进出口商品实行不同税率的关税,以调整国内经济状况,保护国内产业和调节进出口贸易的平衡。

八、其他税种除了上述主要税种外,中国还有一些其他税种,如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税收现代化

税收现代化

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包括,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和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

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组织、创新方法、创新能力、创新文化。

在2013年底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要求,这与自治区国税局提出工作标准化、行为规范化、手段现代化、成效最优化的“四化建设”存在异曲同工之处,各级税务机关如何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走得更实、走得更对、走得更快、走得更稳,关键在于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提出更高的工作标准、落实更严的作风要求、掌握更好的技术手段、配比更优的成本效率。

作为基层税务机关,更应该结合本地实际,以“四化建设”为抓手,在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道路上,确定目标、找出差距、创新手段、奋力前进。

一、税收现代化的涵义什么叫做税收现代化?不同国家、不同人员在不同时期对现代化的理解是不同的。

西方先进发达国家学者认为:税收现代化是以管理、服务、技术手段的现代化为依托的,以人的现代化为决定性因素的,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税务管理状态。

国内部分税务专家认为:税收现代化是以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为基础,形成信息化支撑下的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格局,以及符合一体化要求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和完善的城乡统一的税收征管模式,实现在先进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组织文化和高素质人力资源等要素支持下的以电子税务为特征的集约型税务和服务型税务。

综合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的讲话,就是要正视服务大局、职能转变、依法治税、信息管税、人才支撑、合作竞争“六个差距”,通过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组织、创新方法、创新能力、创新文化“六个创新”,建立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六个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

也就是说,税收现代化的实现程度在于“六个体系”的完善程度。

我国现行的分税制

我国现行的分税制

我国现行的分税制我国分税制概况1994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中央的“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部署指导下进入新阶段,财税体制改革充当改革的先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建起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管理制度,并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收机构分别征管;在核定地方收支数额的基础上,实行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转移支付制度等。

成功地实现了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税种、税权、税管的划分,实行了财政“分灶吃饭”。

(一)我国分税制的内容我国分税制按照征收管理权和税款支配权标准划分,凡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划归中央财政的税种,属于中央税;凡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划归地方财政固定收入的税种,属于地方税;凡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方式分享的税种,属于共享税。

(二)我国分税制的特点我国目前的分税制具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第一,按照税源大小划分税权,税源分散、收入零星、涉及面广的税种一般划归地方税,税源大而集中的税种一般划为中央税。

一般来说,不可能把大税种划为地方税。

但由于地方税不仅对法人(公司、企业)征收,而且更多的是对个人征收,所以,税源分散在千千万万个纳税人手中;又由于地方税征收范围面小,税源不厚,所以收入零星;由于地方税税种小而多,所以涉及面广,几乎涉及到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二,部分税种的征收管理权归地方。

地方政府对地方税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决定开征、停征、减征税、免税,确定税率和征收范围,这是地方税的主要特点。

由于赋予地方以较大的机动权限,从而既能合理照顾地方利益,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同时,不致于影响全国性的商品流通和市场物价。

因为地方税一般均属于对财产(不动产)、对行为和部分所得以及不涉及全面性商品流通的经济交易课征,所以,即使各地执行不一致,也不影响全局。

第三,税款收入归地方。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力完全集中于中央或过多地分散于地方,都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税务政策解读

税务政策解读

税务政策解读税务政策是指政府为了调整财政收入和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经济政策。

税务政策对于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运作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对税务政策进行解读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对税务政策的重要性、税收原则、税务政策的分类以及最新的税务政策进行解读。

一、税务政策的重要性税务政策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通过税收的征收和使用,政府可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社会的平稳运行。

其次,税务政策可以调节资源配置,通过对不同行业和个人的税收规定,引导资源向更加优化的方向流动,促进经济的发展。

另外,税务政策还可以用来引导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通过对特定行业和领域的税收优惠或者减免,鼓励企业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推动经济的升级。

二、税收原则税收原则是税务政策的基础,也是确保税收公平性和合理性的重要依据。

常见的税收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公平原则:税收应该按照个人或企业的经济能力来确定,经济能力越强,纳税义务应该越高,实现税收的公平分配。

2. 简洁原则:税收规则应该简单明了,便于纳税人理解和遵守,减少繁琐的税收程序和报税费用。

3. 经济效益原则:税收应该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福利提高,确保税收的使用具有经济效益。

4. 稳定原则:税收应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避免频繁调整税率和税种,给纳税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和不确定性。

三、税务政策的分类根据实施的目标和对象不同,税务政策可以分为宏观税收政策和微观税收政策。

宏观税收政策是指国家对整个经济体系的税收调控,以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

宏观税收政策通常包括税率调整、税收减免、税收优惠等措施,主要用于调整经济的总量、结构和布局。

例如,在经济增长放缓时,国家可以通过调低税率或者减免某些税种的税收,刺激经济增长。

微观税收政策是指对特定行业、企业或个人的税收调控。

微观税收政策通常包括税收优惠、税收减免、税收征收等措施,主要用于引导资源的流动和调整。

中国税制简介

中国税制简介

中国税制简介税收得职能作用什么就是税收一、税收得涵义税收就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得标准与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得一种方式。

马克思指出:"赋税就是政府机器得经济基础,而不就是其她任何东西。

""国家存在得经济体现就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19世纪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就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得代价。

"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与社会文明得重要作用。

对税收得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国家征税得目得就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获得公共产品得需要;(2)国家征税凭借得就是公共权力(政治权力)。

税收征收得主体只能就是代表社会全体成员行使公共权力得政府,其她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就是无权征税得。

与公共权力相对应得必然就是政府管理社会与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得义务;(3)税收就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得主要方式;(4)税收必须借助法律形式进行。

二、税收得特征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收入得一种规范形式,具有区别于其她财政收入形式得特点。

税收特征可以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与固定性。

税收得强制性。

税收得强制性就是指国家凭借其公共权力以法律、法令形式对税收征纳双方得权利(权力)与义务进行制约,既不就是由纳税主体按照个人意志自愿缴纳,也不就是按照征税主体随意征税,而就是依据法律进行征税。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得义务,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得制裁。

税收得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征税过程中。

税收得无偿性。

税收得无偿性就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一律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分配,而不直接向具体纳税人返还或支付报酬。

税收得无偿性就是对个体纳税人而言得,其享有得公共利益与其缴纳得税款并非一对一得对等,但就纳税人得整体而言则就是对等得,政府使用税款目得就是向社会全体成员包括具体纳税人提供社会需要得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

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的主要内容

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的主要内容

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的主要内容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税务工作日益重要。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我国税务部门提出了“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旨在推动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构建更加完善的税收制度和治理体系。

本文将会从三个方面具体阐述这一总目标的主要内容。

一、推进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是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这个方面,税务部门将继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快捷的税收服务。

具体来说,税务部门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推进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

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

税务部门将逐步推进“互联网+税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一次办好”和“不见面办税”的目标。

同时,税务部门将加快建设数字税务、智能税务、大数据税务等新型税务服务模式,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税收服务。

优化税收服务流程。

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流程,简化税收申报、缴纳等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便捷度。

同时,税务部门将加强对纳税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回应纳税人的疑问和需求,提高税收服务的满意度和质量。

促进税收服务创新。

税务部门将鼓励和支持税务服务机构创新,推动税收服务的多元化和个性化发展。

同时,税务部门将积极推动跨部门、跨地区的税收服务协同,实现税收服务的一体化和统一化。

二、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是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税务部门将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促进税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完善。

具体来说,税务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

建立健全税收风险防范机制。

税务部门将建立健全税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对等机制,提高税收风险防范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同时,税务部门将加强对特定行业、领域和纳税人群体的监管,防范和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数据管理和共享。

税务部门将加强税收数据管理和共享,推动税收数据的开放和共享,提高税收数据的利用效率和精准性。

税务四合:新时代税务领导力的提升机制

税务四合:新时代税务领导力的提升机制

税务四合:新时代税务领导力的提升机制作者:沈建波来源:《重庆行政》2020年第05期“税务四合”关注税收治理变革的驱动力及其机制问题,即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税收改革的全过程,在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中实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它是一种系统集成的改革合成力,对于增强税务领导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只有正确把握我们党的领导规律和税收改革的客观规律,发挥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才能有效提升税务领导力,建设与税收现代化总目标相适应的现代税收治理体系。

一、實践机制与税收治理变革的整合机制推进“税务四合”要始终保持协调性、协同性、整体性,牢牢把握税收治理现代化的主题,扭住这个实践主题激活和凝聚改革正能量。

(一)从“物理反应”到“化学反应”的“税务四合”“税务四合”绝不仅仅是“事合、人合、力合、心合”这四个单向力相加起来的数量概念,而是一个具有内在关联的整体性概念。

各项改革单向力就是这个系统的构成元素,当作为体系子单元存在的单项元素组成了整体系统后,“税务四合”就具备了单个制度所不具备的功能效用。

“完成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真正要发生‘化学反应’……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把机构职责调整优化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统一起来……”[1]这里的“税务四合”具体指有相互关系的各项单项改革元素的集合。

税收治理变革的整合机制的复杂性不止体现在其实践机制的动态发展性问题上,而且还体现在“税务四合”的交叉性、复合性上,这些要素在不同的改革阶段对于税收治理变革的推动作用是不同的,有时是某几种因素发挥主导作用,有时是所有因素共同发挥作用,也就是各种要素在驱动税收治理变革中具有综合性、交叉性与复合性。

(二)现代税收治理变革的整合机制“税务四合”以多维度的视角从主体、客体、内容、次序与时间等多个维度,即个体与整体、局部与整体、物质与精神、全面与重点以及眼前与长远等多个方面的关系,对税收治理变革的新时代内涵进行分析,为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提供实践可能。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我国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建立了分设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征管体制,20多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我国税收征管体制还存在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必须加以改革完善。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引领、改革创新,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和深层次问题,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改革目标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三)基本原则——依法治税。

以法治为引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征管法律制度,增强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便民办税。

以纳税人为中心,坚持执法为民,加强国税、地税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构建“税费皆重”工作格局研究

构建“税费皆重”工作格局研究

构建“税费皆重”工作格局研究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随着征管改革任务加速推进,以及纳税人缴费人数量激增,税务部门的工作任务愈发繁重,仅靠税务机关自身的力量难以兼顾组织收入、执法、服务、监管等多重目标的实现。

因此,推动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税收治理,对于加快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十分必要。

一、推进税收共治的重要意义(一)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改革意见的必要之举。

近年来,我国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改革,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税制体系更加完善,征管方式更趋规范,改革越是要往前更进一步,就越需要凝聚更多合力、协同共治。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建立“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2018年,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后税务部门的管理职能有了较大变化,征管范围延伸至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202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持续深化共治格局”,指出“要加强部门协作和社会协同”,强调“加强情报交换、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这是我国税收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大变革的指导性文件,为“十四五”税收工作确立了总体规划和蓝图框架,推进税收共治正是遵循《意见》科学导图、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行动。

(二)提升税务部门组织税费能力的有效之举。

税收共治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源控管的创新性工作,是依法、依靠政府、依靠部门对税收环境进行的综合治理,是实现信息管税、智慧税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保障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措施,是强化源泉控管、实现堵漏增收、保障税收收入的治本之策。

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3.12.25•【文号】国发[1993]90号•【施行日期】1993.12.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93〕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这次工商税制改革是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其目的是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这次改革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为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国家税务总局)一、现行工商税制的基本情况我国现行工商税制(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的基本框架,是在一九八四年利改税和工商税制全面改革后形成的。

现行工商税制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其它辅助税种相配合,共有三十二个税种,是一个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课征的复合税制。

现行工商税制突破了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统收统支的分配格局,强化了税收组织财政收入和宏观调控的功能,基本上适应了十年来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但是,现行工商税制仍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特别是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在处理国家、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方面,难以发挥应有的调节作用,其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一)税负不平,不利于企业平等竞争。

企业所得税按不同所有制分别设置税种,税率不一,优惠各异,地区之间政策也有差别,造成企业所得税税负不平;而流转税税率是在计划价格为主的条件下,为缓解价格不合理的矛盾设计的,税率档次过多,高低差距很大。

税收征管法

税收征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信息分类:文件编号: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生成日期:2018-07-05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信息索取号:B00270-0602-2018-295105责任部门:(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一节税务登记第二节帐簿、凭证管理第三节纳税申报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四章税务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中国税制知识点整理

中国税制知识点整理

中国税制知识点整理中国税制第一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由课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等要素构成。

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目的物,是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

纳税人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税率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纳税环节是指税收征纳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生产、流通、消费等。

纳税期限是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起征点VS免征额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

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是税法规定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全部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部分。

属于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有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税法的概念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体现形式,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根据基本内容和权力效力的不同进行分类。

税法的特征税法的特征包括税与法的共存性、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税法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以及税法结构的综和性。

税法的作用税法的作用包括社会经济作用和法律规范作用。

社会经济作用包括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保证、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准绳以及在国际交往中贯彻平等互利、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

法律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和预测作用。

税收分类税收可按缴纳形式、计征标准、管理和受益权限、负担能否转嫁以及与价格的组成关系进行分类。

按管理和受益权限分类,税收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所得税收入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

地方税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车船使用税;中央税包括关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包括增值税、资源税和证券交易印花税。

税收体系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税务系统主题教育六项行动内容

税务系统主题教育六项行动内容

税务系统主题教育六项行动内容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国家经济运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推进税务系统建设,提高税务干部素质和能力,近年来,我国税务系统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六项行动。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六项行动的内容,以期使读者对中国税务体制有更全面的认识。

第一、加强理论学习。

税收工作是一门复杂而庞大的学科,在全球范围内都存在着多种税制模式和实践经验。

因此,加强理论学习成为提升税务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基础。

通过广泛阅读、参加培训班和研讨会等方式,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增强思想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二、深化改革创新。

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所需。

在这个主题教育六项行动中,我国税务系统积极倡导并实施改革创新举措,以适应新时代的税收工作要求。

这包括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税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举措。

第三、加强党性教育。

作为党的一支战斗堡垒,税务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党性意识和忠诚于党的原则。

通过开展各类党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

第四、推动税务文化建设与廉洁自律。

税务系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体干部中培养正确的职业道德和伦理观念。

同时,加大廉洁自律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

第五、优化营商环境与服务品质。

改善营商环境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税务系统在主题教育过程中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服务品质,在便利纳税人办事同时确保公平正义的原则下,加大改革措施的推进力度。

第六、增强能力素质与业务水平。

税收工作所涉及领域广泛、内容繁琐,要求税务干部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和应对复杂状况的能力。

因此,在主题教育中注重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干部们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并鼓励干部间相互交流经验,共同成长。

总结起来,通过这六项行动的开展,我国税务系统积极履行使命和职责,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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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大集中的内涵和实施当前,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正在进入以金税三期工程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发展阶段,将要面临和解决的一个基础性的重大课题,就是在全国税务系统经过十多年来不懈努力所取得的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如何实现全国大集中。

全国大集中不同于以往各省、各市范围内的设备、数据或应用集中,它是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统一执法管理、统一业务规范为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的大集中,是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基础性环节。

可以说,没有全国大集中,就无法提供全国统一的执法信息系统环境,信息管税就没有充分流畅的信息渠道。

全国大集中将从根本上触动甚至解决当前税收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制度和业务障碍,突破技术瓶颈,确保金税三期工程如期达成既定的建设目标。

所谓“大集中”是一种通俗的、形象的说法,旨在与过去的“数据分散”和“有限集中”相区别。

从我国银行业在2000年到2005年期间完成的大集中来理解,它是在特定国家的特定信息化发展阶段出现的一个词,特指为了解决业务和管理分散、不统一带来的诸多问题,以数据集中存储、处理和备份为手段,通过建立统一的业务和管理系统,推动业务处理集中和管理集中的过程。

我们认为,当前税务大集中的内涵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即:数据集中、系统整合。

集中是数据的“相对”集中,不是绝对集中;整合是数据集中基础上的应用整合和系统整合。

就信息化发展的一般规律而言,根据公认的衡量信息化发展阶段的经典理论诺兰模型和米歇模型,都可以认为我国税务信息化的总体进程经过了初始、蔓延、集成阶段,目前已经推进到了“实现数据的集中和应用系统的整合”的发展阶段。

也就是说,信息化发展的普遍规律决定,“大集中”是未来一个时期内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方向。

从业务需求的角度看,对税收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一直是我国统一税制的内在要求。

但长久以来,由于包括技术条件在内的各种因素的制约,我国的税收管理在某些层次、环节上处于分散的状态,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而当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之由税收统一管理的制约因素之一转化为有利条件时,大集中就必然成为构建我国现代税收管理体系框架中的重要一环。

全国大集中的实践大集中既是信息化发展的普遍规律所决定的未来一个时期内我国税务信息化的发展方向,也是我国税收管理现代化对其技术支撑体系提出的客观要求。

纵观国际税务管理的发展,许多发达国家通过对信息资源的集中、整合、优化,有效地提高了管理效率,促进了纳税遵从,降低了税收成本,并为向纳税人提供优质、公平、公正的服务提供了高效率的技术支撑体系。

以美国国内收入局的现代化工程为例:美国国会在1998年通过了IRS重组和改革法案,此后,IRS开始了以改造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和信息技术应用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IRS现代化工程。

在现代化工程中,IRS主要通过纳税人交流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纳税人账号数据引擎等十二大系统的建设,建立了全国大集中的税收管理模式。

在数据管理方面,几乎所有的数据在收入局集中采集;在应用层面,IRS基于数据大集中模式对业务应用进行了流程再造;在数据和应用大集中的基础上,IRS改组了旧的组织结构形式,形成了一个规模较小、设置合理、运行高效的联邦税务管理体系。

在金融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中,国外的大银行目前基本上采用的是应用处理集中模式。

如花旗银行在全球共有三个数据中心,分别为CEEMEA中心(拉美部分地区、中/东欧、中东、非洲)和拉美中心、亚洲中心,在基于统一的数据中心的基础上,按照对公业务应用、客户应用和公共应用实现业务处理系统的整合,并通过规定路径提供给银行员工及客户使用。

大集中在行政和业务的管理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首先,管理上,加强了总部对下属机构的控制力,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管理、统一决策,分行逐步退化为纯粹的运营部门,最起码的,总部能够完整、透明、真实地把握分支机构运营的状况;其次,业务上,提高了业务处理的效率,而且大大提升了新业务、新产品的创新能力;再次,技术上,几十个几百个分中心统一为一个或者少数几个中心,总体预算是降低的,维护工作更加简化,发生问题的几率大大降低;最后,人力资源上,通过业务处理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和数据中心的建设,促使最优秀的人才集中到总部层面的各个中心,形成合力。

全国大集中的愿景全国大集中的实现,将为构建我国现代化的税收管理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基于大集中模式建立的税务信息平台,将可充分共享数据、实现应用流程优化和业务的联动,运用信息技术完成事务、控制、管理、战略以及业务、组织、文化等各个方面从电子化向信息化、知识化的转型,实现以多层数据组织、网络信息传输、统一执法管理、科学决策支持为标志,以行政执法规范化、业务流程标准化、执法监管过程化、服务方式多元化和管理决策科学化为特征的电子税务系统,为税收管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全国大集中条件下,以纳税服务、纳税评估、辅助决策等为代表的新兴业务形态将得以跨越过去行政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地域之间的信息鸿沟,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并在实践、探索中形成和完善自身的业务体系,以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更公平的管理效果逐步取代传统税收管理体系中对应的业务形态,最终成长为现代税收管理体系的核心支柱。

其次,税收执法监控体系更加科学、严密。

税收执法监控体系包括对内(税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和对外(纳税人)纳税监督。

在应用系统融合、数据集中和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对内可以实现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组织对个人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工作绩效的考量,促进队伍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对外利用纳税评估和智能选案系统,可以提高纳税评估水平和税务稽查准确率,提高征管效率。

第三,基于涉税数据深度利用的辅助决策手段更为有效,并形成体系。

影响税收决策智能化水平的一大制约因素是决策层与执行层、管理对象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客观存在,而有效的大集中可以支持辅助决策系统在实现内部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吸纳外部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运用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和多维分析等先进技术,引入或构建成熟的经济计量模型,建设税收决策支持系统,提供辅助决策服务,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第四,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将覆盖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各个环节,纳税服务将成为税收业务面向纳税人的主要形态。

伴随着我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步伐,税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之一,其工作中心也将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

向社会各界提供全面、方便、快捷、全天候的一站式纳税服务,是顺应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

现代化的纳税服务体系应该是“以纳税人为中心”,充分应用现代科技的成果,实现面向纳税人的统一、规范、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

全国大集中的模式对于一个部门或系统而言,业务效率的提高是其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根本动力和核心目标,而信息技术对业务的支持具体体现于信息系统在业务中的应用,据此,大集中这一概念在技术、应用和业务等三个层次上表现为逐次递进的三种模式,即:数据集中、应用集中和业务集中。

数据集中,是指通过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管理和使用。

其中,针对数据分散情况,原有分散在各地或各部门的业务数据通过网络方式,集中存储到同一个主机(主机群),以便于管理,这种集中模式与业务应用无关,可称之为管理数据集中。

将部门内部数据集中到同一台主机或多台主机构成的集群系统中,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和管理,可称为物理数据集中。

在分布式技术和宽带网络技术条件下,数据的集中还可以采取“数据物理分布、逻辑集中”的模式,可以称为数据逻辑集中。

数据集中可以在统一各种业务数据的基础上实现系统内的数据共享,极大地提高数据的利用效率,克服由于数据分散管理带来的许多弊端。

应用集中模式是指在数据大集中的基础上对部门(系统)的软件体系架构实现一体化设计,打破以往应用系统的界限,对应用架构、流程及其管理进行重整和优化,以实现整个系统应用架构的集成。

应用集中模式在框架设计中蕴含了在数据大集中的基础上对应用的通盘考虑和优化整合,在业务效率上优于单纯的数据集中。

业务集中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技术条件(如数据大集中)和部门(系统)信息系统应用条件(如应用大集中)的支持下,对业务系统的组织、架构、流程、规范等进行集成、整合、优化,实现业务的统一管理。

业务集中是对业务系统的改造、集成,是对业务管理模式的变革,是一种制度创新。

模式的选择是全国大集中的首要问题,即我们需要建设什么层次上的大集中,这主要取决于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战略方向和税收管理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显然,在上述三种集中模式中,业务大集中模式具有最高的业务效率。

然而,业务大集中的建立是以数据大集中与应用大集中为前提的,而我国目前税务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如国、地税管理的差别,地区间征管基础建设的差异,信息化建设的差距,各类应用系统的不兼容等等。

以上问题的存在提醒我们,理想模式的选择与实现也许需要采取某种较为现实的步骤或策略。

全国大集中的实施路径从我国银行业大集中的成功案例来看,其基本路径是在做好省级区域集中的基础上,首先统一核心系统和业务处理模式,然后建立数据中心,将分行的数据逐一上挂(放到数据中心),先物理(相当于把主机搬过去),再逻辑(真正把业务处理存储并到一套主机之下),最后形成一个数据集中存储、集中处理、集中备份的格局。

相对于税务系统,尽管管理业务不尽相同,但在全国大集中模式已经基本确定的基础上,仍然可以参照这一实施路径,并充分考虑我国税务管理存在的种种现实差异,在国、地税系统之间,地区之间,业务之间实施全国大集中的过程中,其路径、步骤采取适当不同的策略。

从积累与创新的角度考虑:全国税务系统在多年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人员、数据、设备、网络和应用系统等信息化资源,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信息系统的整合,并且正循着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向更高的信息集成阶段推进,这一切是全国大集中得以提出并付诸实现的客观现实基础,未来全国大集中的实现也正是它们共同的阶段性目标。

一方面,由于国、地税之间,地区之间信息化发展的不均衡,导致部分地区、部分单位的基础相对薄弱,在全国大集中的建设中,需要按照金税三期统一的建设目标予以整合、补充、完善;另一方面,一些信息化建设进展较快的地区和单位,已经在不同程度上为全国大集中在技术、应用和业务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宝贵的积累,而全国大集中的实现,也将为这些成果的进一步发展、成熟提供一个更高、更广阔的平台。

至于现有应用系统与未来金税三期业务系统之间的过渡,可以考虑“一刀切”模式或分阶段过渡模式,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决策。

从国、地税系统之间信息化建设进程的差异角度考虑:经过金税一期、二期工程的建设,应该说,国税系统已经实现了数据层面的大集中和部分应用的大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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