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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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开发区建设与产业定位 (2)
第三章规划布局 (2)
第四章综合交通规划 (4)
第五章绿地系统规划 (8)
第六章景观规划 (10)
第七章市政工程规划 (12)
第八章环境保护规划 (21)
第九章综合防灾规划 (23)
第十章近期建设规划 (33)
第十一章规划的实施措施 (35)
第十二章附则 (3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机遇与挑战,适应新时期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促进新沂市经济社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编制《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建设部《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年);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5)《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要点》(2002年);
(6)《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
(7)《新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8)《新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
(9)《徐州都市圈规划(2002—2020)》;
(10)《江苏省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总体规划》(2006年);
(11)新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
(12)国家、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有关城市和本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第3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60.00平方公里,北至323省道、新戴运河、大桥路,南至连霍高速公路、唐纬十一路,西至经一路、唐经一路,东至城东高速公路引线。
第4条. 规划期限
2006——2020年,其中:
近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第5条. 指导思想
1.用高瞻远瞩的、全局的、长远的眼光规划。
2.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开发区的现状、未来发展的新条件、新机遇、新机制,使规划符合并促进建设。
3.体现可持续发展、科学性发展观。
4.规划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
5.突出特色。
6.妥善处理近期与远期的关系,统一规划,逐步实施。
第二章开发区建设与产业定位
第6条. 开发区建设
开发区建设为“改革开放先导区,先进管理试验区,现代工业集聚区,东陇海线产业带第三大城市新区”。
以创建国家级开发区为目标,加快“一主二副”开发区(中心区、东区、南区)建设步伐。
第7条. 开发区产业定位
开发区产业主要为:纺织(含服装)、机械、基础化工、高新技术、精细化工、传统工业、物流。
第8条. 开发区性质
开发区性质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第三章规划布局
第9条. 用地布局规划结构
总体用地布局规划结构为:八区。
●生活服务办公区:即市府路和新戴运河以南、大桥路以北地区,以生活服务办公(居住、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广场、科技教育、信息、交通、市政、公园绿地等)为主。西部工业的生活服务由瓦窑镇配套,南部基础化工区的生活服务由唐店镇配套。高新产业起步区的生活服务城区配套。
●传统工业区:即市府路以南、大桥路以北、工业路以东、臧圩河以西地区。以传统工业为主。为二类工业。远期搬迁有污染的工业,产业升级。
●机械工业区:即大桥路以南、老庄路以北、臧圩河以西、新墨河以东地区,以机械工业为主。
●纺织工业区:即老庄路以南、徐连高速公路以北、臧圩河以西、新墨河以东地区,以纺织工业为主。
●高新产业起步区:即大桥路以南、徐连高速公路以北、黄墩河以东地区。以电子、新材料、生化工业等高新产业区为主。为一类工业。
●高新产业发展区:即大桥路以南、徐连高速公路以北、新墨河以西地区。以电子、新材料、生化工业等高新产业区为主。为一类工业。
●物流基础化工区:即大桥路以北、徐海路以南、新戴运河以西地区。以物流和基础化工为主。
●精细化学工业区:即徐连高速公路以南地区,以精细化学工业为主。
第10条. 各区用地一览表
1.1.1.1.1.1.1.1 各区用地面积表
第11条. 居住用地
1.用地指标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53.0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4.4%。
2.规划布局
布置在生活区。居住主要结合现状布置,相对集中。对影响布局、规模小、分散、建筑质量和环境差的小村庄进行迁移合并。
第12条. 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3502.1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60.4%。
一类工业用地2052.0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35.4%。
二类工业用地605.0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10.4%。
三类工业用地845.1公顷,占开发区建设用地14.6%。
第13条. 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集中布置(适当分散),形成办公商贸区,布置在服务区。
行政管理用地。规划行政管理用地集中布置,形成行政中心。
商业金融用地。商业包括工业市场、农副产品贸易市场、展销中心。规划布置一个集贸市场。
第14条. 仓储用地
仓储用地布置在物流基础化工区,靠近主干道,便于交通运输。一部分工业仓储用地与生产建筑用地结合,一部分商业仓储用地与商业用地结合。
第15条. 规划分期
规划分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