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生须掌握的相关制度---药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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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相关规章制度

药剂科相关规章制度

药剂科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科工作, 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药房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药剂科,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药剂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储存、配药、调剂等工作。

第四条药剂科负责人应是具有药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执业药师资格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负责,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七条药剂科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八条药剂科工作人员有权对诊疗药品的品质和有效性进行检验,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报告给质管部门和医院领导。

第九条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的储存、配药、使用和废弃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保障药剂科的正常运作。

第二章药品采购和储存第十一条药剂科应根据医院临床需要和药品使用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

第十二条药剂科在采购药品时,应根据药品种类、质量、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和登记,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第十四条药剂科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药品储存数量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药剂科应做好药品的储存管理工作,保持药品库房的整洁、通风、干燥,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

第十六条药剂科应对易变质的药品进行特殊管理,如冷链药品、光敏药品等,确保其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七条药剂科应建立药品管理台账,记录药品的进销存情况,及时更新药品信息,并定期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药剂科负责人应定期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药品配药和调剂第十九条药剂科应根据医嘱单和患者病历,合理配制患者用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药剂科各项规章制度

药剂科各项规章制度

药剂科各项规章制度药剂科是医院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医院内药品的购进、配置、发放和使用等工作。

为了保证医院内药品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药剂科应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药剂科常见的规章制度,供参考。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药品采购计划制定:药剂科按照医院临床需要和用药规范,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明确药品种类、规格、数量和采购时间等要求。

2.供应商管理:药剂科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和评价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保采购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3.采购流程管理:药剂科应明确采购流程,包括需求提报、采购立项、询价比价、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和订单确认等环节,确保采购程序规范、合法、透明。

4.药品验收管理:药剂科应按照药品验收标准,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药品,并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二、药品配置管理制度1.药品分类管理:药剂科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和用途,对药品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不同药品的存放位置、存放条件和使用管理要求。

2.药品入库管理:药剂科应对入库的药品进行验收、核对和登记,确保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等信息的准确性。

3.药品出库管理:药剂科应按照医院临床需要,根据医嘱和规定,核对药品的配比和数量,确保正确发放药品,并做好出库记录。

4.药品库存管理:药剂科应进行库存盘点,保持库存数量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按照药品的特性和有效期,进行定期报废和更新。

三、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药品使用程序:药剂科应明确药品使用的程序,包括医嘱开立、配药和使用等环节,确保医生和护士正确使用药品。

2.不良药品事件报告:药剂科应建立不良药品事件报告制度,对医院内的不良药品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

3.药品禁用清单:药剂科应建立药品禁用清单,列出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药品,以保障患者的安全。

4.药品储存条件:药剂科应对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管理,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要求,确保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药剂科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药品采购管理、药品配置管理和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等方面,目的是为了保证药剂科的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医院药剂科核心制度

医院药剂科核心制度

医院药剂科核心制度1.药品管理制度-核心要求:合理采购、存储、使用、配制和清理药物。

-采购管理:建立合理的采购流程,确保药品的质量、供应和价格合理。

-存储管理:统一药物储存区域,按照药物特性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药物的过期和损坏情况。

-使用管理:建立用药规范,明确医生的开药标准和使用原则,定期进行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的培训。

-配制与制剂管理:建立严格的药物配制和制剂标准,确保药品的品质和安全。

-清理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定期清理过期、损坏或不合格的药品,防止使用过期或无效的药品。

2.药物配送和分发制度-核心要求:合理安排和分发药品,确保及时送到患者手中。

-药品配送:建立配送流程,确保药品的准确配送到各个科室或护士站。

-药品分发:采用科学的分发方式,提高分发效率和正确性。

-突发事件处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在突发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药物知识管理制度-核心要求:提供药物知识和信息,提高药师的专业素质。

-药物知识培训:定期组织药师参加各类药学培训,更新专业知识。

-药物资料管理:建立药物资料库,定期更新和整理资料,方便药师查阅。

4.药品安全制度-核心要求:确保药品的安全性,防止药物错误和不良事件发生。

-药物警示和提醒:建立药物警示和提醒机制,防止患者使用不合适的药物或发生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差错管理:建立药物差错报告制度,及时分析和处理药物差错事件,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5.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核心要求:确保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药品质量检测:建立药品质量检测流程,保证药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药品记录和索证管理:建立药品记录和索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追溯能力和可查性。

-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机制,及时收集和监测不良反应相关信息。

以上是医院药剂科核心制度的一些建议,这些制度不仅能够保障药物的安全和质量,也能提高药师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的过程中,应确保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持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改进。

药剂科所有规章制度

药剂科所有规章制度

药剂科所有规章制度一、药剂科的基本职责:1. 药剂科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医嘱制备、保存、发放药物,并保证药物的合理使用。

2. 药剂科要开展药物信息服务,为医护人员提供药物相关的咨询和指导。

3. 药剂科要积极配合医院其他部门的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4. 药剂科要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储存及质量监管工作。

5. 药剂科要组织药师和药剂师的培训和进修,提高专业技能。

二、药物的管理规定:1. 药物的购进:药剂科只能从合法渠道采购药物,不得购进过期、变质或无效的药品。

2. 药品的保管:药剂科要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品的配制:药剂师要按照医嘱准确配制药物,确保药物的剂量和质量准确。

4. 药品的发放:药剂科要严格按照医嘱发放药物,避免发生误用或滥用的情况。

5. 药品的报废:药剂科要建立规范的药物报废流程,确保过期或损坏药品得到正确处理。

三、药物使用规定:1. 用药审查:药剂科要进行用药审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

2. 药物指导:药剂科要向患者提供药物的正确用法和注意事项,避免用药错误。

3. 药物监测:药剂科要积极监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4. 药物储备:药剂科要合理储备各类急需药品,确保患者能及时得到救治。

四、药物安全规定:1. 药物安全教育:药剂科要定期组织药师和医护人员进行药物安全知识培训。

2. 药物失窃处理:药剂科要建立药品失窃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药物的安全。

3. 药品巡查:药剂科要定期对药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药品库存管理:药剂科要建立药品库存清单,并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完整和安全。

五、其他规定:1. 药剂科要定期组织临床药学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

2. 药剂科要建立药品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药品信息。

3. 药剂科要积极配合医院管理部门的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以上是药剂科所有的规章制度,希望全体药剂科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药剂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药剂科工作规章制度

药剂科工作规章制度

药剂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科工作,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章。

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药剂科工作人员。

第二条药剂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配制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剂科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在规定范围内合法、准确履职。

第四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改进。

第五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医疗保密法规定,严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六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文明礼貌待人,忠诚敬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七条药剂科工作人员有发现药品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配合解决问题,切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八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九条医院药剂科应根据患者需求,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采购数量和种类满足医疗需求。

第十条药品采购应按照采购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取质量好、价格合理的药品供应商。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过程中,药剂科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药品质量证明,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在药品采购中不得接受供应商的回扣、贿赂等行为,严禁违规操作。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三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的药品分类、整理、储存,做好药品保管工作。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相关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定期检查储存条件,确保药品有效期内不受污染。

第十五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种类、生产日期等有序排列,确保易于查找、使用,严禁混淆、错乱。

第十六条药剂科工作人员在储存药品时应定期检查药品包装完好、标注清晰,如有损坏或标签不清晰应及时更换。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七条药剂科应按照医院要求,及时将药品送达各个科室,确保患者用药需要得到及时满足。

第十八条药品配送应按照患者用药需求和配送计划,准确送达,不得延误。

药剂科相关制度

药剂科相关制度

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制度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品、一次性耗材和所用的试剂应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

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

2、药品采购计划及品种应依据国家、地方和本部门的《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等,并结合临床需要制定。

3、药品采购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应将有关业务关系的经营企业和业务人员的资质(如:企业三证等)备案。

4、凡临床必须使用《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外的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人员不得自行决定。

5、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6、临床特需或急救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由使用临床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并经科主任签字,药剂科主任批准,由采购员按照申请表中的申请量购买。

7、采购计划以少量多次购入为原则,做到药品不积压,不断货。

8、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1、药剂科负责对全院购入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购入药品仅对其外观、数量、包装等外在项目进行验收,内在质量出现问题均由供货方负责。

对供货单位、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效期、包装、批准文号等项进行登记。

3、购入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建立专册检验登记簿,验收时保管、供货方、质检人员三方现场验收,针剂逐支验收,片剂逐盒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4、对购入的进口药品要求供货方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口岸检验报告”,不能提供者不予验收。

5、有效期为一年的药品效期余三个月不得入库,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药品,效期余六个月不得入库。

6、验收人员验货时发现近效期的药品及一次性耗材应立即通知供货单位退货。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1、药品的储存与养护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2、保管人员应熟悉药品及器械质量性质及储存要求,按其不同属性分类及相关要求规定码放,储存中应遵守以下各点:2.1 药品、器械必须分库保存,内服药与外用药必须分开存放,性能相互影响容易串味,名称容易搞错的品种也应分开存放。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1、药剂科是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

2、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具体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4、应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

5、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6、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7、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8、按照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开展处方点评工作。

调剂室工作制度1、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剂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认真做好效期药品的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品的发出。

6、含有“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的处方调配按“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可疑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药剂科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药剂科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药剂科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新版药剂科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暨XXX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点原则、临床途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判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

点评结果实时通报反馈,发觉问题实时沟通解决。

六)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点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点原则,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匹敌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阐发,实时反馈通报和解决问题。

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结合临床和药物治疗,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学研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与管理。

临床药学工作制度

临床药学工作制度

目录1.临床药事管理制度2.临床合理用药制度(暂行)3.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4.临床药师工作制度5.临床药师考核制度6.临床药师会诊制度7、临床药师查房制度8、药物咨询制度9、临床用药后观察制度10、重点药物观察制度及程序临床药事管理制度1.药物临床应用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

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医师应尊重患者对应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知情权。

2.临床药师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对重点患者实施治疗药物监测, 指导合理用药;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 建立药学信息系统, 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3.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

临床药师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按《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取得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

其主要职责是:(1)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 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2)参与查房和会诊, 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 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3)进行治疗药物监测, 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4)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5)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 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6)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 宣传合理用药知识;(7)结合临床用药, 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4、医务人员如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 在做好观察与记录的同时, 应及时报告本机构药学部门和医疗管理部门, 并按规定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处方或医嘱所列药品违反治疗原则, 应拒绝调配;发现滥用药物或药物滥用者应及时报告本机构药学部门和医疗管理部门, 并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临床合理用药制度1.为加强医院临床用药管理, 临床医师在临床用药治疗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及“临床路径”的相关规定, 合理使用药品。

药剂科管理制度

药剂科管理制度

药剂科规章制度一、药剂科工作制度1、依据调配技术常规,及时、准确地调配本院处方。

2、根据临床需要制备制剂,严格按照规范加工、炮制中草药。

3、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树立“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处方调配,制剂制备、药库管理、药品检验及中草药加工炮制等各项工作制度。

4、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注意抽查分析处方和病例,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5、积极宣传用药知识,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评价工作。

6、负责全院药品的预算、采购、供应、保管、统计和报表等工作。

7、密切配合临床,积极开展药学科研工作。

8、担负医药院校学生学习,接受基层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及对基层医疗单位药剂人员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9、药剂科所属各技术岗位必须由药剂士以上人员承担,并由药师以上人员担任负责人。

10、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1、成立药剂科质量监督检查小组,由科主任及各组组长组成。

2、每月各调剂室对库存各类药品进行质量、效期、数量等情况抽查一次,并有登记。

3、每季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小组对各调剂室、病区、制剂室进行各类药品质量检查一次,并有登记。

4、检查过程中或平时如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剂科主任酌情处理,严重的按规定就地封存。

5、各调剂室、制剂室应对药品按规定妥善保管、维护。

三、病区药房工作制度1、病区药房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住院部门配方发药。

2、病区药房调剂人员凭住院部医生所开的处方或联合处方,经认真核对,电脑登帐,方可发药。

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不合理用药和书写不规范的处方,有权拒绝调配。

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3、病区药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药品的各项法规,严格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

4、加强与各病区医护人员工作联系,传递药品的各种信息。

5、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药剂科工作制度课件

药剂科工作制度课件

药剂科工作制度一、药剂科概述药剂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调剂、监测等工作。

药剂科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因此,建立健全药剂科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二、药剂科工作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遵守药品采购、供应、储存、配送、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2. 坚持药品质量第一,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对采购、储存、配送、调剂等环节进行严格监控,确保药品质量。

3. 加强药品库存管理,实行库存预警制度,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4. 严格执行药品调配规程,确保处方准确、合理、安全。

对处方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沟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5.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6. 定期对药剂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药剂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7. 加强药剂科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药剂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8. 积极参与临床用药管理,提供合理用药咨询,提高临床用药水平。

9. 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0. 认真履行药剂科职责,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药学服务。

三、药剂科工作制度的具体实施1. 药品采购(1)根据临床需求,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报上级审批。

(2)采购药品时,选择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要求、价格、供货时间等。

(3)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审核,确保药品符合国家规定。

2. 药品储存(1)根据药品的性质,合理储存药品,实行分区管理,避免交叉污染。

(2)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3)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国家规定,保持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

3. 药品配送(1)根据临床需求,制定药品配送计划,确保药品及时送达。

(2)药品配送过程中,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药品受到污染。

(3)配送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熟悉药品的性质和用途。

4. 药品调剂(1)药剂科人员应熟练掌握药品调剂操作规程,确保处方准确、安全。

药剂科需临床科室知晓条款相关内容

药剂科需临床科室知晓条款相关内容

住院患者处方外配、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范(节选)处方外配、自备药品是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医生开具、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1、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得自行使用处方外配、自备药品,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处方外配、自备药品的,应有全院统一的管理规定和审批流程,对手续不完备的处方外配药品、自备药品不得执行医嘱。

3、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住院患者使用的处方外配、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4、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①、患者或授权家属签署《住院患者处方外配、自备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附件)同意后方得执行,知情同意书随病历归档。

②、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抗精神病类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中成药注射剂、抗癌药物、抗菌药物及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生物制剂等,一律由医院发放,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一律不得使用。

③、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④、凡住院患者使用处方外配药品或自备药品的,病历中需记录患者的特殊情况、具体使用药物、使用疗效及安全性等内容。

⑤、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自备药品使用登记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品名、生产厂家、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⑥、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药剂科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节选)1. 本预案适用于特殊管理药品在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中,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伤害和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社会问题的应急处理。

2.本预案所称特殊管理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2024年最新药剂科管理制度2024

2024年最新药剂科管理制度2024

引言:药剂科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实现医院药剂管理的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而建立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024年,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药剂科管理制度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2024年最新药剂科管理制度。

概述:正文内容:一、信息化管理1. 电子处方和电子医疗记录的推广:将药品开方和患者病历记录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错误发生的可能性。

2. 药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建立全面的药物信息数据库,包括药物的临床应用、副作用等信息,方便医生和药师进行合理用药决策。

3. 药品库存管理系统的优化:通过信息化管理实现药品的实时库存监控,避免药品过期和缺货现象的发生。

二、合理用药1. 临床药学服务的开展: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主动参与临床团队,为医生提供合理用药建议。

2. 药学审方制度的加强:加强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方,确保合理用药和避免药物相互作用。

3. 药物疗效评价的推进:建立健全的药物疗效评价体系,针对多个临床病种进行评估,为医生提供更科学、准确的用药依据。

三、药物监测1.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的完善: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的不良反应问题。

2. 药物警戒系统的建立: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实现对药物使用的实时监测,并设置警戒值,及时提醒医生和药师注意药物的合理使用。

3. 药物质量监控体系的强化:加强对进货药品的质量把控,防止假冒伪劣药物流入医院,保证用药安全。

四、药物供应链管理1. 药品采购管理的优化: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决策模型,通过集中采购和竞争招标等方式,降低药品采购成本。

2. 药库管理系统的改进:改善药库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不受损害,并加强对药品出入库的管理监控,防止盗窃和错发现象的发生。

3. 药品物流管理的提升:优化药品配送流程,提高配送效率,确保药品能及时送达各科室,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五、人才培养1. 药学人员专业培训的加强:加强对药学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和药物管理水平。

医院药剂科规章制度

医院药剂科规章制度

医院药剂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剂科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剂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药剂科主任、药师、药剂师、护士等。

第三条药剂科的基本职责是负责医院药品的采购、入库、配药、发药等工作,保证医院药品的供应、质量和合理使用。

第四条药剂科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库存、使用和监管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第五条药剂科应当加强药学知识的培训,提高药剂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保证药学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药剂科应当强化对药品采购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供应保障。

第七条药剂科应当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调合作,保证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八条药剂科应当根据医院的药品需求和使用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九条药剂科应当按照采购程序,选择正规的药品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格性。

第十条药剂科应当认真审核药品的进货票据、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保证所购药品的合格性。

第十一条药剂科应当建立药品档案,对药品的来源、质量、价格等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药剂科应当做好与供应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及时处理采购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当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有效管理和使用,防止过期药品的浪费。

第十四条药剂科应当建立药品调配、配送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患者用药的准确和安全。

第三章药品配药发药管理第十五条药剂科应当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认真核对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保证配药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药剂科应当对配药过程实施双人核对制度,确保药品的准确和安全。

第十七条药剂科应当建立药品发药记录和用药指导制度,及时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和效果,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

第十八条药剂科应当加强与医生的沟通协调,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和服务。

药剂科制度

药剂科制度

处方制度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

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及处方权,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处方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病情诊断。

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兰色或兰黑炭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

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药品及制剂名称采用通用名,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药剂师、药剂士、对每一张处方均应审核,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并给予用药指导。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用药教育。

1、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基本原则(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要以有多学科专家的合作,透明的方式运行,具备相当的专业能力以及院方的委任。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

药剂科工作管理制度药剂科工作制度1 、依据调配技术常规,及时、准确地调配本院处方。

2 、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树立“药品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处方调配、药库管理、中草药加工炮制等各项工作制度。

3 、经常了解、检查、监督各临床科室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注意抽查分析处方和病例,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 、积极宣传用药知识,推荐新药,收集临床用药情况,做好药品疗效评价工作。

5 、负责全院药品的预算、采购、供应、保管、统计和报表等工作。

6 、密切配合临床,积极开展药学科研工作。

7 、药剂科所属各科技术岗位必须由药剂士以上人员承担,并由药师及药师以上人员担任负责人。

8 、药剂科各岗位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药晶不良反应监测制度1 、药品不良反应定义为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或意外有害反应。

它不包括无意或故意超剂量用药反应,以及用药不当引起的反应。

2 、建立 ADR 监测机构,由药事委员兼任监测委员会职能,主要担负起领导、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日常重大事务处理。

下设机构有:① ADR 监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担任;② ADR 监测办公室:由药剂科具体负责,内设 ADR 通信员,及时的收集、上报、整理、分 ADR 的情况;③ 临床 ADR 监测网络:各临床科室均设兼职监测员,由各科室住院医师和护士长担任,负责组织各科的医护人员积极参与 ADR 的监测、收集,并及时上报。

3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有关资料报道的住院病人 ADR 发生率为 10-20%,所以各病区应及时上报、收集不良反应报告表交药剂科。

4 、对出现不良反应较频繁的药品批次及时做出停用或更换的处理。

对不良反应事件,认真进行调查分析,正确区分 ADR 与用药不当或不合理用药,找出不良反应的原因后及时解决。

药剂工作人员十不准一、不准药房任何工作人员违背调剂室各项制度与职责的程序进行操作。

药剂科各种规章制度

药剂科各种规章制度

药剂科各种规章制度1. 药品管理制度1.1 药品采购制度药剂科需要按照医院的采购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按月份、季度或年度进行采购计划编制。

采购计划要根据医院的药品使用情况以及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库存药品充足但不过剩。

1.2 药品存储管理制度药剂科需要建立严格的药品分类、标识、分级存储制度,确保不同种类、不同药品的存放位置明确,不混淆。

对于不同温度要求的药品,也要有相应的存储设施和管理制度。

1.3 药品配制规范药品的配制需要按照药理、药剂学等专业知识进行准确计算、准确称量和准确混合。

在药品配制过程中,需要遵守标准操作规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1.4 药品退库制度医院药剂科要严格执行药品退库制度,退库药品应当符合退库条件,并且要及时登记、记录。

对于过期、损坏或者不合格的药品,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2.1 药品质量控制制度药剂科需要建立并不断完善药品质量控制制度,对进货药品、配制药品以及存储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测和监控。

要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

2.2 药品异常情况处理制度对于出现药品质量异常或者不良反应的情况,药剂科要建立并执行相应的处理制度,包括立即报告、追溯原因、召回等措施。

2.3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药剂科要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医生、护士和其他医护人员正确合理使用药品。

要加强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用药安全意识。

3. 药品信息管理制度3.1 药品信息采集制度药剂科要对进货药品、出库药品等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地采集、整理和登记,确保药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2 药品信息共享制度药剂科要根据医院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建立药品信息共享制度,有效整合、共享药品信息,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以上就是药剂科的各种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是保障医院药品安全、有效使用的重要保障。

希望医药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2、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科学地管理全院药品,为医疗需要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供应质量合格的药物,配合医疗需要积极开展医院药学及其研究工作。

3、根据本院医疗和科研需要,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做好药品保管、供应。

4、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建立健全药品检查和验收制度,对制剂和某些可疑药品严格检验,不合格的药品不准使用。

药品检验工作接受当地药检部门业务指导。

5、积极宣传用药知识,定期向临床介绍新药知识,监督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并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临床试验研究和上市药品的疗效评价工作;负责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定期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定期组织本科职工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1、药品调配人员收到处方后,应详细审查核对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科别、日期、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医师签字、药物配伍等,确认无误并在处方上签字后方可调配。

急诊处方必须立即审查、调配、发出。

药品调配必须根据本院正式处方,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2、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还原处方医师更改,调剂人员不得擅自变更。

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和涂改的处方,调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问题严重的应及时报告药房负责人。

3、调配处方时必须细心谨慎,坚持复审核对。

发出药品应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调配、审查者均须双签字,严防调配差错。

4、药房应有计划地请领、储备药品,防止积压、损失和浪费。

5、药品按性质、剂型和用途分类保管,定位存放,设有明显标志,如有模糊,立即更换。

外用药品应使用红色标签。

急救药品应设专柜集中存放,便于应急取用。

6、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及时记载存放药品的有效期或失效期,不得发出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失效的药品。

药剂科制度

药剂科制度

药剂科工作制度一.药剂科是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

二.药剂科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剂科负责药品保管、分发、调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四.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

五.定期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六.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七.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

积极倡导和鼓励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八.建立临床药师制度,开展临床药学工作。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一.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

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的合理用药负责。

二.制定医院“处方集”和“药品供应目录”。

药学部门在“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三.制定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

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四.制定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

医师、护士、药师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五.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药剂科制定应急药品供应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的药品供应。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1.医生、护士或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到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后,按规定上报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及采取的救治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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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处方管理
1、必须掌握的相关制度有:《处方管理办法》。

2、经医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本院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医院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本院开具的处方,应当经医院的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留样药剂科备查。

授予处方权后须医院信息科开通电子处方权限方可开具电子处方。

未经医院授权的执业中医师限开具中草药处方及中成药处方,执业医师限开具西药处方及中成药处方,经医院授权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执业医师除外。

3、处方书写应当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或用电子处方开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

4、使用药品请掌握该品种的适应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同时尽量减少联合用药。

适应症、用法用量请参照该药品的说明书或医院内网大通用药软件,因药品说明书为国家批准的法定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如确因临床治疗需要必须超说明书用药请参照《浙江衢化医院药品未注册用法管理规定》。

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不可超过一个月用量。

6、高危药品管理:请参照浙江衢化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在医院信息系统中所有高危药品品名前加“★”前缀以便区分。

第二部分抗菌药物管理
1、必须掌握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有:
《抗菌药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2013年全国抗菌药
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2012年浙江衢化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3、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

4、临床药学室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

5、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
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医疗机构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7、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8、治疗用药的给药原则: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

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9、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
(1)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10、严格控制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氟喹
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仅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

11、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送检率不低于50%。

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送检率不低于80%。

1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我院指定会诊人员为:张洪球、张元海、柳月珍、徐冬
第三部分麻精药品管理
1、麻醉药品处方权:开具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培训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并将签名字样交药剂科备案后方可行使麻醉药品处方权,(并由信息科开通)。

2、麻醉及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办理: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四)到医务科签署的《知情同意书》
凭以上材料到医务科进行质控网备案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

(交押金),专用病历保存门诊药房。

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3、麻、精一药品用量表:
4、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用量)
5、麻醉、精一处方为粉红色纸质处方或电子打印粉红色处方,处方中患者的身份信息及临床诊断为必填项,其他项也不可空缺,如确实无该项信息可以“/”代替。

精二药品门诊处方为白色纸质处方,医嘱用药可以免开处方。

医院信息系统中为麻醉药品的品名前加“【麻】”,为一类精神药品的品名前加“【精一】”,为二类精神药品的品名前加“【精二】”以便区分。

6、WHO三阶梯止痛治疗原则:
口服给药;按阶梯给药;按时给药;个体化给药;注意具体细节7、麻醉、精一药品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所以麻、精一药品一经发出不可退药,多余药品由药剂科收回后统一销毁。

第四部分其他
1、临时用药申请:
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本院供应目录以外药物的(抗菌药物),可以申请临时采购。

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购入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剂科及张洪球副院长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

同一通用名药物品种临时采购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临时采购申请单可以到内网药剂科公共文档中打印。

2、门诊患者退药管理规定:病人就诊取药后15天内因特殊情况需要退药的,由开方医生在领药发票上签字确认后进行退药处理。

以下情况不能退款:
(1)药品已开封、包装污损等影响二次销售的。

(2)退回的药品非我院售出的药品。

(3)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

(4)麻、精药品及散装药品。

3、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临床发现并确认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通知药剂科临床药学室人员,及时应对处置药品不良反应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

(不良反应报表到院内网公共文档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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