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须知(自由职业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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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买灵活就业100档次基数表

广州人买灵活就业100档次基数表

广州人买灵活就业100档次基数表(最新版)目录1.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介绍2.100 档次基数表的含义和作用3.100 档次基数表的具体内容4.对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和建议正文一、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灵活就业人员群体逐渐壮大。

为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广州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险种,为自己和家人提供一份保障。

二、100 档次基数表的含义和作用100 档次基数表是指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及其对应的缴费金额。

这一表格是为了方便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和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而设立的。

通过 100 档次基数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和保障需求,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以便在退休、生病、失业等情况下,获得相应的社保待遇。

三、100 档次基数表的具体内容100 档次基数表中,每个档次的缴费金额不同,对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有所差别。

以养老保险为例,缴费档次分为 100 档,最低缴费金额为180 元/月,最高缴费金额为 3300 元/月。

在选择缴费档次时,灵活就业人员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收入、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以确保在退休后能够获得合理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对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和建议100 档次基数表为广州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多样化的社保缴费选择,有利于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选择缴费档次时,灵活就业人员应充分了解各类险种的保障范围和待遇,避免因缴费不足而导致的保障缺失。

针对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的建议如下:1.了解各类险种的保障范围和待遇,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根据自身收入状况和保障需求,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

3.定期关注社保政策调整,及时调整缴费档次,以适应自身需求。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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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018年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核心内容:本文为您提供最新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全文。

从1月1日开始,实施了13年之久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001年17号令),将被新版条例所取代。

缴费年限从10年延长到了15年,完成城乡医保二合一等新规亮点出现。

新政实施前,从未参加过医疗保险(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人员,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并确保账户里有足额费用便于划扣参保。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4月24日通过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7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1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8月23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的决定(7月3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参保人员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服务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资金来源多渠道、待遇水平多层次、城乡一体化、可持续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分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划分不同的档次。

第四条本市建立、完善包括大病医疗保险在内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1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1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逐步增加,这部分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为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关于抓紧制定以灵活形式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配套办法的要求,现就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统一认识,积极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解决他们医疗保障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本质要求。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重视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积极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

(二)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保险管理能力,在区分灵活就业人员的人群类别、充分调查分析其基本医疗需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别的人群,制定相应政策和管理办法。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缴费水平与待遇水平相挂钩的原则。

在参保政策和管理办法上既要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又要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

二、明确政策,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激励措施和待遇水平(四)已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要按照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缴费参保。

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通知

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通知

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劳社医…2009‟7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劳社部发…2006‟15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当前我省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3号)和《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及参保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全日制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对于流动性较大的外来从业人员,用人单位也可按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1.2%的标准,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按照《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用人单位为其外来从业人员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险种,应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与外来从业人员签订协议约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险种确定后,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不予变更。

用人单位可为其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二、待遇标准已参加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从参保缴费次月开始享受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及门诊指定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基本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的50%确定;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及年(月)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标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的80%确定。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结算操作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结算操作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结算操作指引》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结算操作指引》的通知各医疗保险(门诊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自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月1日起,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开始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但目前我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一次住院期间不能连续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设定为出院结算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只能记帐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费用。

为使住院时间跨越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前后的退休参保病人和实施后新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在职参保病人能够正常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并办理结算,我中心拟定了《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结算操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办理。

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本中心综合信息科反映。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结算操作指引一、基本原则在职参保人从正常缴交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次月开始,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从停止缴费的次月开始停止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参保人从2007年2月1日起,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情况下,均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不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退休参保人,同时不能享受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的待遇。

二、操作指引(一)退休参保病人。

从2月1日起,所有退休参保病人在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可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时间跨越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前后的退休参保病人按以下流程办理分段结算:1.在医院HIS系统办理中途结算。

将参保病人住院期间在2月1日前已经发生的费用上传pj3系统,并办理出院日期为1月31日的出院登记及结算;2.以2月1日为入院日期,录入与1月31日的出院诊断相同的入院诊断,为其在pj3系统上再次办理入院登记,但不办理二次返院申请,再把2月1日至正式出院发生的费用上传pj3系统,再次以实际出院日期办理出院登记及结算。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怎么交

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怎么交

参考资料:和田地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
《和田地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是和田地区2008年发布的一 则意见。
参考资料:绥中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绥中县就业转失业人员的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保险政策,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 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绥中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大足县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大足县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是在大足县施行的办法。
参考资料: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即自由职业者,如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技术小工等,其工作方式自由 灵活,故称为自由职业者或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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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步骤
进入社保服务页面后,点击【社保缴 费】
方法/步骤
进入缴费页面后,选择点击【灵活就 业医疗保险】
方法/步骤
最后输入号码,点击下一步即可交灵 活就业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8〕44号)、《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2001〕第17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 意见》(劳社厅发〔2003〕10号)和《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 加医疗保险的意见》(劳社厅发〔200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住院 保险费缴费率的调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知根据京劳社医发(2001)186号,京社保发(2002)10号文件精神,自2002年3月1日起为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范围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从事个体劳动或自由职业,在本中心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不含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存档人员。

二.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可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是指一级医院或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办理程序1.参保人员须持存档证、本人身份证(18位号码)、户口本、2张1寸免冠同版彩照,“京卡”(“京卡”由参保人员去北京市商业银行办理,并和银行工作人员说明办理的目的是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

“京卡”为银灰色,注有京卡(借记卡)、“银联”字样),办理参保手续;2.参保人员以前在原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手中有《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的,办理参保手续时必须带有《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原件;3.参保人员到前台领取《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4.参保人员将表填好后,交到前台,进行个人信息录入,签定《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

5.每月18日前完成个人信息确认的,参保人员于次月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每月18日后完成个人信息确认的,参保人员于下下月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四.缴费标准1.存档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缴纳,其中6.5%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金,0.5%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资金;2.存档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原有个人账户予以保留,结余额可继续使用;五.缴费时间1.每月2—11日北京市商业银行将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存档人员必须在每月2—11日前向“京卡”内存入足额现金,确保到时能够足额缴费。

六.报销范围1.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医疗费用;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3.急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须知

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须知

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须知(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篇)一、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标准每人每月的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0.5%二、参保形式用人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参保单位)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自愿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且应当以全体在职人员为整体参保。

三、征缴办法(一)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应缴金额,所属区的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二)在职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由参保单位全额负担,也可以经参保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约定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比例。

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统一缴交,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参保单位代收代缴。

(三)退休人员不需缴费。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当月核定参保单位次月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应缴金额,参保单位在核定的次月缴费。

四、单位及其在职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一)参保单位向单位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全体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申请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受理部门:1、中央驻穗、省属、部队及市属参保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及变动手续。

2、区属参保单位,到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变动手续。

(二)新参保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单位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办理参保登记时,可连同基本医疗保险及住院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其他险种一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并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单位新参保登记所需的材料请详见相关宣传单张。

(三)原已参保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原已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单位,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递交《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公章),申请增加补充医疗保险。

五、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变更的办理(一)单位新增或者减少人员,需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已经2015年1月12日市政府第14届1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建华2015年5月31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关系,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服务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建立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满足参保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满足参保居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负责贯彻执行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制定社会医疗保险的政策、发展规划和有关标准;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社会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执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负责辖区内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市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审计、食品药品监管、地税、工会、残联等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协同实施本办法。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学校应当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办理本辖区城乡居民、在校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有关事务。

粤税通交灵活就业保险的步骤

粤税通交灵活就业保险的步骤

粤税通交灵活就业保险的步骤
答:粤税通缴纳灵活就业保险的步骤如下:
1. 下载并登录“粤税通”小程序。

2. 选择并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3. 点击“缴费登记”功能。

4. 填写相关的税务信息,包括险种、缴费登记信息等。

5. 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提交完成缴费登记。

6. 等待税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7. 支付完成后,可以查看缴费记录和状态,确保缴费成功。

以上是粤税通缴纳灵活就业保险的步骤,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

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须知一、参保范围及条件:1、常住在柯城区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原通过市本级单位参保缴费中断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人员,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办理参保缴费。

2、符合参保范围人员须在每月25日前按规定来我中心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但同一险种不得在同一时期内重复参保缴费。

二、提供材料:1、新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柯城区范围内的农村户口参保人员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并同时提供一寸彩照(只参加养老保险的1张,同时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2张),用于办理养老保险手册及医疗保险卡。

2、中断续保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本人身份证,办理续保手续。

3、原在异地参保缴费的城镇自由职业者申请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应带原《养老保险手册》、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一份、一寸彩照1张,办理参保手续,并应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基金转入手续。

三、缴费基数申报及费率选择:每年缴费标准适用周期为当年7月起至次年6月底。

每年5月份公布上年度省、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和政策规定的缴费费率。

参保人员须在每年6月15日前来我中心申报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逾期申报的,由我中心按政策规定核定缴费基数。

四、缴费程序:办妥参保登记手续后,应在社保经办人员核定的缴费期限内,到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市区县学街11号,电话为:3038155,3055519),按其规定办理缴费登记手续,应同时提供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帐号,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款协议,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逾期缴费的,地税部门将按规定每逾期一天加收2‰的滞纳金。

五、其它注意事项:1、因各种原因需要中断或终止缴费的,由本人或家属带身份证或保险手册,在每月二十五日前及时到市社保服务中心办理中断缴费手续。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自次月起停缴各种社会保险费,但必须到地税部门缴清停缴前的欠费及滞纳金。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一、基本信息填写
⑴参保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家庭地址:
⑵参保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二、缴费信息填写
⑴缴费年月:(填写参保当月所属的年月)
⑵缴费基数:(填写参保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平均值作为缴费基数)
⑶缴费比例:(填写参保人缴费的比例,一般为单位和个人各半)
三、缴费方式选择
⑴手工缴费:参保单位将缴费款项直接交至社保局窗口。

⑵自助缴费:参保单位通过电子缴费平台自行缴纳社保费用。

四、其他补充信息填写
⑴免交事由:(填写免交社保费用的原因,如已满60岁等)
⑵免交证明:(如有免交证明,请附上证明材料)
五、申报表填写须知
⑴请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错误或变更,请及时修改。

⑵请于每月缴费期限内提交申报表,逾期将影响参保权益。

⑶如有疑问,请咨询社保局相关部门。

六、附件
该文档涉及附件,请参阅附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参保人:指居民在广州市内注册居住,并按规定缴纳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个体。

⒉参保单位:指按规定自愿加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的单位。

⒊缴费基数:指参保人员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计税基数。

⒋缴费比例:指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根据规定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用的比例。

注意:该文档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充分做好大中专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近期我市正式启动2024年度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适用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

二、缴费标准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大中专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956元。

如属于符合本市医疗救助规定可享受资助参保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政府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三、参保缴费时间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请留意学校的医保缴费通知,尽早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四、参保缴费渠道由所在学校统一协助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

大中专学生向学校申报参保登记资料,学校通过委托银行划扣方式缴费。

属于医疗救助金资助的人员,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区医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五、待遇享受时间参保缴费成功后,秋季入学新生(此前未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享受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往届在校学生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六、注意事项(-)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的,2024年度中途不再受理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符合年度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形除外)。

(二)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3]33号)的规定,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在我市就读但已在我市以外地区参保并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学生,如确认属于原则上应在我市参保人员,须在原参保地办理退费停保手续后才能在广州市参保缴费。

广州人买灵活就业100档次基数表

广州人买灵活就业100档次基数表

广州人买灵活就业100档次基数表(最新版)目录1.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表2.灵活就业人员的定义和特点3.社保缴费档次表的内容和意义4.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简介5.缴费档次表的调整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正文一、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表在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表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指的是那些没有固定工作单位、以自雇或临时工形式从事工作的人群,如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定义和特点灵活就业人员具有以下特点:1.自由度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工作内容和时间,具有较高的自主性。

2.就业不稳定:由于缺乏稳定的工作单位和长期合同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状态相对不稳定。

3.社会保障需求大:灵活就业人员因为没有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因此对于社会保障的需求较大。

三、社保缴费档次表的内容和意义社保缴费档次表主要规定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

这样的设计旨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1.缴费档次多样:根据广州市的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100 个不同的缴费档次,档次越高,享受的社保待遇越好。

2.缴费基数调整:广州市每年都会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

四、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简介广州市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 20%,其中 8% 记入个人账户。

2.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 4.5%。

3.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 0.2%。

五、缴费档次表的调整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随着广州市社保缴费档次表的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时可以选择更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

这将有利于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积极性,同时也有助于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申请广州灵活就业社保流程

申请广州灵活就业社保流程

申请广州灵活就业社保流程
正文:
一、确定参保地点
广州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居住地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申请参保。

比如居住在越秀区,可以去越秀区社保经办服务场所申请。

二、准备申报材料
1. 申报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申报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如离职证明信等)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毕业证等)
三、申报参保
携带好申报材料,到区县社保经办服务场所申报参保。

工作人员会根据材料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参保手续。

四、缴纳社保费
参保后,需要按时缴纳社保费。

可以选择月缴或季缴、年缴等方式。

五、享受社保待遇
参保一定时间后,可以享受工伤、生育、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

以上简要概括了申请广州灵活就业社保的基本流程,具体政策以当地社保部门为准。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帮助。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广州人买灵活就业100档次基数表

广州人买灵活就业100档次基数表

广州人买灵活就业100档次基数表摘要:1.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表2.100 档次基数表的含义3.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介绍4.缴费档次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5.如何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正文:一、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表在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表分为不同的档次,以便于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

这些档次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险种,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二、100 档次基数表的含义100 档次基数表是指在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中,选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个险种的最低缴费档次。

这个档次的缴费基数相对较低,适合经济状况较差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介绍广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

同时,政策还规定了缴费年限、缴费比例等内容,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四、缴费档次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将会影响到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待遇。

一般来说,缴费档次越高,享受的待遇也会相应提高。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在选择缴费档次时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和未来的保障需求。

五、如何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在选择缴费档次时,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自身经济状况: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避免因缴费过高而影响生活质量。

2.保障需求:根据自己的年龄和职业特点,评估自己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的需求,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

3.缴费年限:考虑到社保待遇与缴费年限有关,灵活就业人员在选择缴费档次时,应尽量选择较高的缴费年限,以提高未来享受的待遇。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31•【字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施行日期】2022.1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已经2022年10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6届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郭永航2022年10月31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参保人员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医疗保险参保、服务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市医疗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社会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并对缴费单位办理申报和未按时足额缴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协同实施本规定。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办理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和征收等有关事务。

第四条本市根据国家、省的规定设立和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满足参保职工、城乡居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设置支出项目。

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

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

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保篇一:自由职业者社保劳动合同要写明公积金明示条款《通告》共17条,拟作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制订。

市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通告》主要是对现行规定的归纳,并无突破,但在自由职业者可否缴公积金、劳动合同中关于公积金较为明显条款及违法结果运用等三个方面有所细化。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公积金单位及社会团体必须为其所有在职员工买企业,但对像自由职业者、基金会等可否缴存则无明确规定,而《通告》则以“其他社会组织及其个人也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条款方式,提供支持了缴纳的依据。

市法制办各类人士解释,“由于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可以免交个税,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社保利率比商贷低,现实中像开网店等自由职业者也有缴公积金的需求。

这次明确后,有这个需求,回去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开户缴存即可。

”自由职业者如何办理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业务?发布时间:2021-03-10 11:04 发布:本站查看次数:105451、凡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参照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商品房公积金。

2、自由职业者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

月平均收入由个人缴存者申报,且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最高不得高于年度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为10%-17%,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相加比例。

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按《兰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3、自由职业者缴交住房公积金,可选择按月缴交、按季预缴或按年预缴等方式,如选择按年预缴方式,则预缴月份不能跨两个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

办理时需要有提供的文件资料兰州地区正常缴存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本;到业务苏式大厅领取并填写一旧式三份《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篇二: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须知无锡市二区自行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者或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办理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关手续一、提供资料(一)新设立贷款额度账户的,需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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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须知(自由职业者篇)
2011-03-18 17:12:17
一、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标准
每人每月的缴费标准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缴费比例:0.5%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须知
(一)参保形式
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二)征缴办法
1、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个人户口所属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应缴金额,所属区的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2、灵活就业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交。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当月核定次月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应缴金额,灵活就业人员在核定的次月缴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和变更
灵活就业人员可向户口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1、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
灵活就业人员在首次办理参保登记时,可连同住院保险和其他险种一并向户口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并领取个人《社会保险费征收核定单》。

新参保登记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原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补充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
原已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向户口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递交《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增加补充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停止补充医疗保险,向户口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递交《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

(四)补充医疗保险欠费的补缴
欠缴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到所属区的地税部门补缴补充医疗保险欠费。

(五)注意事项
没有办理停止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将被视为继续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地税部门将继续向其征收补充医疗保险费。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自愿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办法办理参保手续;当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自动为其停止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无固定就业单位的人员,如自愿继续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须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参加住院保险的基础上,重新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四、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关系
(一)费用来源:个人不需缴费。

退休人员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从本市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中列支。

(二)补充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和变更:
1、退休人员无须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007年1月1日前已退休并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2007年1月社保经办机构自动为其参保并视作缴费。

自2007年2月1日起所有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同时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2.停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退休人员,则自动停止补充医疗保险关系。

3、退休人员死亡,补充医疗保险关系随之终止。

印刷版本:2007年第一版
印刷时间:200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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